公章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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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规格
1.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的规格、式样及制发机关有何规定?
(一)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一律为圆形。
(二)国务院的印章,直径6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国务院自制。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委的印章,直径5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国务院制发。
(四)国务院直属机构的印章,直径4.5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国务院制发。
(五)国务院办事机构的印章,直径5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国务院制发。
(六)国务院所属事业单位及国务院直接批准的全国性公司的印章,直径4.5厘米或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国务院制发。个别国务院所属事业单位的印章,经国务院批准可刊国徽。
(七)国务院有关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其印章直径为4.5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国务院制发。
(八)国务院有关部委外事司(局)的印章,直径4.2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国务院制发。
(九)国务院设置的议事机构,非常设机构的印章,直径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国务院制发。
(十)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人民政府的印章,直径4.5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发。
(十一)行政公署的印章,直径4.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发。
(十二)乡、镇人民政府的印章,直径4.2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县、自治区、市人民政府制发。
(十三)驻外国的大使馆、领事馆的印章,直径4.2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外交部制发。
(十四)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所属的单位,以及工厂、矿山、农场、商店、学校、医院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直径不得大于4.5厘米,中央一律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或者名称的前段自左而右环行,后段自左而右横行,分别由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制发,或者由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另行制定制发办法。
(十五)国务院有关部委外事用的火漆印,直径4.2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国务院制发。
(十六)钢印直径最大直径不得超过4.2厘米,最小不得小于3.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经上级领导机关批准后自行刻制。地方外事办公室,驻外使领馆的钢印的规格、式样由外交部制发。
2.社会团体印章的规格、式样及制发机关有何规定?
社会团体印章一律为圆形。
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的印章,直径4.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社会团体的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出具证明,经该社会团体总部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准刻手续后,由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制发。
地方性社会团体的印章,直径4.2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社会团体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地方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出具证明,经该社会团体总部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准刻手续后,由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制发。
社会团体的办事机构和分支机构印章的规格、式样及制发与其总部印章相同。
社会团体办事机构和分支机构印章名称前应冠其总部名称,前段自左而右环行,后段可以自左而右横行。
社会团体主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单位按其登记注册或批准的名称刻制印章。
钢印直径最大不超过4.2厘米,最小不小于3.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社会团体的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经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批准后刻制。
其他专用章,在名称、式样上应与正式印章有所区别,经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批准后刻制。
3.学校印章的规格、式样有何规定?
学校及其所属职能机构的印章一律为圆形。
高等学校印章的直径围4.2厘米,其所属职能机构印章的直径为4厘米。
中等(含中等)以下学校印章的直径为4厘米,其所属职能机构的印章直径为3.8厘米。
各级各类学校钢印的直径一律为3.6厘米。
学校印章所刊名称自左而右环行,中央刊五角星或校徽。
学校职能机构的印章自左而右环行学校名称,职能机构名称垂直于学校名称自左而右横向排列,中央部分一律空白。
4.对印章的名称有何规定?
印章所刊名称,应为本机关的法定名称。行政公署的印章,冠省(自治区)的名称。自治州、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的印章,不冠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市辖区、镇人民政府的印章和乡人民政府的印章,冠市或县(自治县)的名称。社会团体的印章,所刊名称应为社会团体的法定名称。印章所刊名称字数过多,不易刻印清晰时,可以适当采用通用的简称。
5、国有企业、国营股份制企业等公章--公司章:一律为圆形.直径为4.2cm,中央一律为五角星,星尖直径为1.4cm,圆边宽为0.12cm,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或者名称的前段自左而右环行、后段自左而右横行,即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6、股份有限公司、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印章:一律为圆形,直径为4.2cm,圆边宽0.12cm,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直径1.4cm),五角星外刊企业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7、有限责任公司印章:一律为圆形,直径为4.2cm,圆边宽0.12cm,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直径1.4cm),五角星外刊企业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8、集体所有制所属部门及个体、私营企业的印章: 规格为圆形,直径为3.8cm,圆边宽为0.1cm,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直径为1.1cm),印章上刊刻营业执照上核准的企业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印文字体一律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9、国有企业、国营股份制企业--部门章:单位部门名称放在星下放作横排.
10、中外合资(合作)、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的印章:规格为椭圆形,横径为4.5cm,竖径为 3.0cm,中央不刊五角星(要求刻企业标志可准予),企业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或自左而右横排,根据用章单位的要求,可刻制钢印和中英文印章.
11、工会章:一律为圆形.直径为4.2cm,外边为双边,外边为粗边,边宽为0.1cm,内边为细边,边宽为0.01cm,上弧为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