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结算(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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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际结算业务概述
(一)国际结算业务的分类 按照使用结算支付手段的不同,国际结算业务大体可以 分为以下四类: 1.现金/货币结算 2.票据结算 3.凭单结算 4.电讯结算
1.现金/货币结算
原始的结算为卖方一手交货,买方一手交钱,钱货 两清,通常称为现金交货(Cash on Delivery)方式,现 在极少采用。如果国际结算业务使用现金或货币结算, 则其必须是可自由兑换的货币(Freely Convertible Currency)。
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国际结算(第五版)
苏宗祥、徐捷著 中国金融出版社
第一章 国际结算概述
一、国际结算的概念 两个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不论是个人、单位、企业
或政府间因为商品买卖、服务供应、资金调拨、国际借 贷而需要通过银行办理的两国间的外汇收付业务,叫做 国际结算。
在我国,通常又将经常项目中的服务贸易、收益和 经常转移项下涉及的结算业务称为非贸易结算。
2.票据结算
(1)支付票据化意指受票人/制票人(Drawee/Maker)凭 提示票据支付票款给收款人。 (2)贸易结算中使用的汇票是逆汇形式,即债权人或其 代理人作为出票人,命令受票行/付款行将票款付给出票 人自己或其代理人。 (3)汇票和本票均为可流通票据,可以背书转让。远期 汇票经受票人承兑后可以贴现,远期银行本票同样可以 贴现,发挥它们的融资作用。
5. 1996年的《跟单信用证项下银行间偿付统一规则》(国际 商会出版物第525号);
6. 1998年的《国际备用证惯例(ISP98)》(国际商会出版 物第590号);
7. 1999年修订的《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国际商 会出版物第560号);
8. 2000年国际保理商联合会制定的《国际保理业务惯例规则 》;
1.国际收支平衡表是在一定时期内一个经济体与世界其 他地方之间的全部经济交易统计报表。 2.国际收支平衡表按照借贷记账法记载。 3.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各个具体项目常常不相等。当收入 大于支出而出现贷方余额时称为顺差,用正号表示;反 之称为逆差,用负号表示。各项差额的总和就是国际收 支总差额。
国际收支知识点二:主要项目
银行依据的装运时间以海运提单日期为准,所以银行的 付款时间是:
(1)交单前预付; (2)交单时付款,又称即期付款; (3)交单后付款,又称远期付款。
(三)结算方式的发展
1、简单的贸易方式是售定,结算支付方式逐渐增多。 2、预先付款是买方给予卖方融资。 3、对港澳和近洋地区出口售定交易采用跟单托收方式, 用交单控制买方付款比汇款方式对卖方略有保障。 4、远洋贸易把旅行信用证项下支付票据化结合交货履约 单据化发展成为跟单信用证,向卖方/出口商保证凭相符 单据开证行承诺一定付款。
(二)国际结算方式的具体内容
1.国际结算方式的内容。 (1)按照买卖双方议定的具体的交单与付款方式程中,银行充当中介人和保证人,正确结
清买卖双方的债权和债务。 (3)买卖双方可以向银行提出给予资金融通的申请。 (4)结算方式必须订明具体类别、付款时间、使用货
币、所需单据和凭证。
5、转口贸易方式采用背对背信用证方式。
6、“三来一补” 贸易方式可选择互用电汇方式,或互用 托收方式,或对开信用证方式,或互开保函方式,比单 纯对开信用证复杂一些。
7、 出口信贷扶持的资本货物交易采用开立信用证与进口 买方信贷相结合的方式,比互用汇款、托收等方式复杂 一些。
8、大型成套设备交易采用预付定金和延期付款信用证, 或与分期付款信用证相结合的方式,比信用证与买方信 贷相结合的方式复杂一些。
13. 2007年修订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国际商会出版物 第600号,2007年7月1日起实施);
14. 2007年修订的《审核跟单信用证项下单据的国际标准银行 实务》(国际商会出版物第681号);
15. 2008年修订的《跟单信用证项下银行间偿付统一规则》( 国际商会出版物第725号)。
16. 2010年7月1日生效的《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 URDG758;国际商会出版物第758号)。
2.国际结算方式的类别
国际结算方式大体上分成汇款、托收、信用证三大 类别,每一大类还可再分为若干小的类别。通常结合交 易情况、市场销售情况、对方资信情况,由买卖双方协 商确定结算方式。
3. 国际结算方式的付款时间
国际结算方式的付款时间可分为: (1)预先付款(Payment in Advance) (2)装运时付款(Payment at Time of Shipment); (3)装运后付款(Payment after Shipment)。
9. 2002年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500)关于电子交 单的附则(eUCP1.0版)》;
10. 2002年的《关于UCP500等的意见汇编》(国际商会出版 物第632号);
11. 2003年的《审核跟单信用证项下单据的国际标准银行实务 》(国际商会出版物第645号);
12. 2007年修订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关于电子 交单的附则(eUCP)1.1 版本》;
1996年12月,人民币在经常项目下实现了完全可兑 换,即境内机构和个人在办理经常项下国际结算业务时, 可以直接持有效商业单据和凭证向外汇指定银行申请办 理,大大便利了境内机构和个人的用汇。在办理国际结 算业务过程中,银行在享受国家外汇监管部门授权办理 外汇业务权利的同时,也相应地承担了对交易真实性进 行审核的责任。
3.凭单结算
海上运输继续扩大后,国际贸易运输就变为以海运 为主,简单的货物收据发展成为完善的海运提单。1924 年《海牙规则》(Hague Rules)签订,使海运提单具有 货物收据、运输合约和物权单据三种作用。只有货物单 据化才能使银行参与贸易结算,凭着卖方履行交货的单 据向买方索取货款,买方付款获得单据,交出提单,取 得货物;银行将货款交给卖方,完成贸易结算。
(四)国际结算适用的国际规则
1. 1992年的《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国际商会出版物第 458号);
2. 1992年的《多式运输单据规则》(国际商会出版物第481号 );
3. 1993年修订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国际商会出版物 第500号);
4. 1995年修订的《托收统一规则》(国际商会出版物第522号 );
(五)国际结算与外汇管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的规定,外币现 金在境内不得流通,境内的商品和服务交易不得以外币进行计 价。
1993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通知,对我国的外汇管理 体制进行进一步改革。此后,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外汇指定银行 制度、结售汇制度、贸易进出口核销制度、国际收支申报制度、 外债管理制度、外汇投资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经过十几年 的改革,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标准,已经实现了 人民币经常项目下的完全可兑换,资本项目下的部分可兑换。
现行的国际收支平衡项目主要分为: (1)经常项目 (2)资本和金融项目 (3)储备资产项目 (4)净误差与遗漏项目
见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2006年)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2006年)
注: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资料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http://。
二、国际结算的重要性
1、国际结算可以促进国际贸易发展,服务国际经济文化 交流,促进国际金融一体化。 2、国际结算可以为本国创收和积累外汇,引进外资,合 理使用外汇,输出资金向外投资,起到巩固本国货币汇 率,提高本国对外支付能力的作用。 3、国际结算与其本国的国际收支有密切关系。
国际收支知识点一:国际收支平衡表
4.电讯结算
• 在电汇汇款业务中,汇出行发出电讯汇款指示给汇入 行,委托汇入行解付汇款给收款人。
• 在纸单据信用证业务基础上用SWIFT开证已经是电子 化开证,进一步可以实现电子交单,按照跟单信用证 电子交单统一惯例(eUCP)附则办理电子记录的制作、 传递、审核及结算。
• 保理业务已经采用电子数据交换(EDI)传递发票、 索款、偿付、结算。今后的趋势是在电子化、网络化 银行业务中,电讯结算将继续扩大。
本章参考资料
1.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http:// 2.《中国国际收支报告》
复习思考题
一、什么叫国际结算?在国民经济运行中作用如何? 二、国际结算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三、国际结算各主要方式的国际规则有哪些?
三、国际结算业务概述
(一)国际结算业务的分类 按照使用结算支付手段的不同,国际结算业务大体可以 分为以下四类: 1.现金/货币结算 2.票据结算 3.凭单结算 4.电讯结算
1.现金/货币结算
原始的结算为卖方一手交货,买方一手交钱,钱货 两清,通常称为现金交货(Cash on Delivery)方式,现 在极少采用。如果国际结算业务使用现金或货币结算, 则其必须是可自由兑换的货币(Freely Convertible Currency)。
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国际结算(第五版)
苏宗祥、徐捷著 中国金融出版社
第一章 国际结算概述
一、国际结算的概念 两个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不论是个人、单位、企业
或政府间因为商品买卖、服务供应、资金调拨、国际借 贷而需要通过银行办理的两国间的外汇收付业务,叫做 国际结算。
在我国,通常又将经常项目中的服务贸易、收益和 经常转移项下涉及的结算业务称为非贸易结算。
2.票据结算
(1)支付票据化意指受票人/制票人(Drawee/Maker)凭 提示票据支付票款给收款人。 (2)贸易结算中使用的汇票是逆汇形式,即债权人或其 代理人作为出票人,命令受票行/付款行将票款付给出票 人自己或其代理人。 (3)汇票和本票均为可流通票据,可以背书转让。远期 汇票经受票人承兑后可以贴现,远期银行本票同样可以 贴现,发挥它们的融资作用。
5. 1996年的《跟单信用证项下银行间偿付统一规则》(国际 商会出版物第525号);
6. 1998年的《国际备用证惯例(ISP98)》(国际商会出版 物第590号);
7. 1999年修订的《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国际商 会出版物第560号);
8. 2000年国际保理商联合会制定的《国际保理业务惯例规则 》;
1.国际收支平衡表是在一定时期内一个经济体与世界其 他地方之间的全部经济交易统计报表。 2.国际收支平衡表按照借贷记账法记载。 3.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各个具体项目常常不相等。当收入 大于支出而出现贷方余额时称为顺差,用正号表示;反 之称为逆差,用负号表示。各项差额的总和就是国际收 支总差额。
国际收支知识点二:主要项目
银行依据的装运时间以海运提单日期为准,所以银行的 付款时间是:
(1)交单前预付; (2)交单时付款,又称即期付款; (3)交单后付款,又称远期付款。
(三)结算方式的发展
1、简单的贸易方式是售定,结算支付方式逐渐增多。 2、预先付款是买方给予卖方融资。 3、对港澳和近洋地区出口售定交易采用跟单托收方式, 用交单控制买方付款比汇款方式对卖方略有保障。 4、远洋贸易把旅行信用证项下支付票据化结合交货履约 单据化发展成为跟单信用证,向卖方/出口商保证凭相符 单据开证行承诺一定付款。
(二)国际结算方式的具体内容
1.国际结算方式的内容。 (1)按照买卖双方议定的具体的交单与付款方式程中,银行充当中介人和保证人,正确结
清买卖双方的债权和债务。 (3)买卖双方可以向银行提出给予资金融通的申请。 (4)结算方式必须订明具体类别、付款时间、使用货
币、所需单据和凭证。
5、转口贸易方式采用背对背信用证方式。
6、“三来一补” 贸易方式可选择互用电汇方式,或互用 托收方式,或对开信用证方式,或互开保函方式,比单 纯对开信用证复杂一些。
7、 出口信贷扶持的资本货物交易采用开立信用证与进口 买方信贷相结合的方式,比互用汇款、托收等方式复杂 一些。
8、大型成套设备交易采用预付定金和延期付款信用证, 或与分期付款信用证相结合的方式,比信用证与买方信 贷相结合的方式复杂一些。
13. 2007年修订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国际商会出版物 第600号,2007年7月1日起实施);
14. 2007年修订的《审核跟单信用证项下单据的国际标准银行 实务》(国际商会出版物第681号);
15. 2008年修订的《跟单信用证项下银行间偿付统一规则》( 国际商会出版物第725号)。
16. 2010年7月1日生效的《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 URDG758;国际商会出版物第758号)。
2.国际结算方式的类别
国际结算方式大体上分成汇款、托收、信用证三大 类别,每一大类还可再分为若干小的类别。通常结合交 易情况、市场销售情况、对方资信情况,由买卖双方协 商确定结算方式。
3. 国际结算方式的付款时间
国际结算方式的付款时间可分为: (1)预先付款(Payment in Advance) (2)装运时付款(Payment at Time of Shipment); (3)装运后付款(Payment after Shipment)。
9. 2002年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500)关于电子交 单的附则(eUCP1.0版)》;
10. 2002年的《关于UCP500等的意见汇编》(国际商会出版 物第632号);
11. 2003年的《审核跟单信用证项下单据的国际标准银行实务 》(国际商会出版物第645号);
12. 2007年修订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关于电子 交单的附则(eUCP)1.1 版本》;
1996年12月,人民币在经常项目下实现了完全可兑 换,即境内机构和个人在办理经常项下国际结算业务时, 可以直接持有效商业单据和凭证向外汇指定银行申请办 理,大大便利了境内机构和个人的用汇。在办理国际结 算业务过程中,银行在享受国家外汇监管部门授权办理 外汇业务权利的同时,也相应地承担了对交易真实性进 行审核的责任。
3.凭单结算
海上运输继续扩大后,国际贸易运输就变为以海运 为主,简单的货物收据发展成为完善的海运提单。1924 年《海牙规则》(Hague Rules)签订,使海运提单具有 货物收据、运输合约和物权单据三种作用。只有货物单 据化才能使银行参与贸易结算,凭着卖方履行交货的单 据向买方索取货款,买方付款获得单据,交出提单,取 得货物;银行将货款交给卖方,完成贸易结算。
(四)国际结算适用的国际规则
1. 1992年的《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国际商会出版物第 458号);
2. 1992年的《多式运输单据规则》(国际商会出版物第481号 );
3. 1993年修订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国际商会出版物 第500号);
4. 1995年修订的《托收统一规则》(国际商会出版物第522号 );
(五)国际结算与外汇管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的规定,外币现 金在境内不得流通,境内的商品和服务交易不得以外币进行计 价。
1993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通知,对我国的外汇管理 体制进行进一步改革。此后,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外汇指定银行 制度、结售汇制度、贸易进出口核销制度、国际收支申报制度、 外债管理制度、外汇投资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经过十几年 的改革,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标准,已经实现了 人民币经常项目下的完全可兑换,资本项目下的部分可兑换。
现行的国际收支平衡项目主要分为: (1)经常项目 (2)资本和金融项目 (3)储备资产项目 (4)净误差与遗漏项目
见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2006年)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2006年)
注: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资料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http://。
二、国际结算的重要性
1、国际结算可以促进国际贸易发展,服务国际经济文化 交流,促进国际金融一体化。 2、国际结算可以为本国创收和积累外汇,引进外资,合 理使用外汇,输出资金向外投资,起到巩固本国货币汇 率,提高本国对外支付能力的作用。 3、国际结算与其本国的国际收支有密切关系。
国际收支知识点一:国际收支平衡表
4.电讯结算
• 在电汇汇款业务中,汇出行发出电讯汇款指示给汇入 行,委托汇入行解付汇款给收款人。
• 在纸单据信用证业务基础上用SWIFT开证已经是电子 化开证,进一步可以实现电子交单,按照跟单信用证 电子交单统一惯例(eUCP)附则办理电子记录的制作、 传递、审核及结算。
• 保理业务已经采用电子数据交换(EDI)传递发票、 索款、偿付、结算。今后的趋势是在电子化、网络化 银行业务中,电讯结算将继续扩大。
本章参考资料
1.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http:// 2.《中国国际收支报告》
复习思考题
一、什么叫国际结算?在国民经济运行中作用如何? 二、国际结算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三、国际结算各主要方式的国际规则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