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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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方案
2017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方案一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深入查摆全市脱贫攻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切实提高脱贫攻坚质量和水平,根据湖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遵循,认真落实中央领导对湖南提出的整改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按照“坚持攻坚目标、确保责任落实,坚持精准方略、确保脱贫质量,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改到位”的原则,举一反三,全面查摆脱贫攻坚中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扎实推进整改。通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治,全面规范工程项目招投标行为,严格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做深做实帮扶工作,杜绝违规违纪问题,全面提升贫困人口识别准确率、贫困人口退出准确率和因村因户帮扶群众满意度,真正使脱贫攻坚中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整改内容
根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分为市、县两个层面分别开展排查整改。
市级层面,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开展排查整改。
1、扶贫政策不精准没落地。主要表现在:专项扶贫政策措施不精准,以本部门的既有惠农政策代替扶贫政策,没有针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制定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专项扶贫实施方案不完善;专项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贫困户未能做到应享尽享;专项扶贫资金保障不充分;对县市区专项扶贫工作督查指导不到位,没有制定专项扶贫考核办法,年终专项扶贫考核凭印象打分。
2、帮扶工作不实。主要表现在:市派驻村工作队安排不科学,部分贫困村既有市级帮扶单位又有县级帮扶单位,市级单位只明确了一名驻村工作队员;驻村干部作风不实,驻村干部不驻村,驻村干部每月驻村时间不足20天,驻村干部不服从当地统一部署安排;结对帮扶责任不落实,联点单位未安排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联点单位以支部作为帮扶责任人,帮扶责任人走访次数未达到要求;帮扶措施不精准,以发钱发物代替帮扶,针对性不强;对驻村干部和帮扶责任人的管理不精准,考勤制度未落实,驻村日志不健全,帮扶台账未建立,帮扶记录不详实。
3、督查考核不力。主要表现在:督查巡查工作没有形成常态化,督查通报不及时,精准扶贫工作绩效考核办法不完善,脱贫攻坚问责机制不健全。
4、资金项目监管不严。主要表现在:对市级扶贫资金项目实施的督促、检查、指导不力,部分项目增收效益不明
显。对中央和省级财政下拨到县的扶贫项目资金监督检查不多,县市区扶贫资金普遍存在拨付速度偏慢,资金积压的现象。
县级层面,围绕以下六个方面开展排查整改。
1、脱贫质量不高。主要表现在:擅自扩大收入统计范围,收入计算标准不一,随意性较大;当年纳入的扶贫对象当年就宣布脱贫;帮扶成效不明显的扶贫对象就认定脱贫;“两不愁、三保障”没有真正落实的扶贫对象就确定脱贫;验收人员不上门、贫困农户没签字等退出程序不到位的扶贫对象也认定脱贫。
2、对象识别不准。主要表现在:“四类人员”清理不彻底;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扶贫对象人为划线;优亲厚友致使富裕对象成为贫困户,少数符合条件真正贫困的对象未纳入;数据信息更新不及时,动态调整不到位。
3、资金项目监管不严。主要表现在: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安全饮水、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出现围标串标、偷工减料等严重问题;扶贫资金虚报冒领、贪占挪用也时有发生;资金拨付不及时,滞留闲置情况严重;公告公示流于形式。
4、帮扶工作不实。主要表现在:驻村干部不驻村,结对帮扶挂虚名,帮扶工作流于形式;帮扶措施不精准,以发钱发物代替帮扶,脱贫措施千篇一律,针对性不强;帮扶管
理不精准,考勤制度未落实,帮扶台账未建立。
5、内生动力不足。主要表现在:宣传发动不到位,群众知晓扶贫政策不多;组织引导不到位,群众对脱贫攻坚的参与度不高;基层组织作用发挥不强,带领群众自主脱贫动力不足,“等靠要”思想严重。
6、工作落实不力。主要表现在:政策制定不够精准,工作督促不够到位,政策执行不够落地,没有打通“最后一公里”;产业扶贫龙头带动作用不强、与贫困农户利益联结不够紧密,教育扶贫政策措施不够落实,健康扶贫配套措施不够健全,贫困农户危房改造工作推进缺乏统筹,易地扶贫搬迁后扶工作跟不上;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有待加强;非贫困村的贫困户帮扶力量薄弱。
各级各部门要对照上述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查摆,深入剖析问题原因,着力查找问题根源。一查重视程度高不高,看是否真正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第一民生工程和重大政治任务;二查政绩观正确不正确,看是否真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观,是否存在急躁冒进情绪;三查工作作风实不实,看是否真正扑下身子真抓实干,是否坚持以“三严三实”的标准推进工作落实;四查工作力量强不强,看机构队伍是否与脱贫攻坚相适应;五查业务素质精不精,看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是否适应脱贫攻坚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三、整改措施
市级层面。
1、完善扶贫政策体系。各专项扶贫牵头单位要迅速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专题会议,针对本专项扶贫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扶贫政策,在5月底之前制定出台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分工明确的、操作性强的专项扶贫工作方案,推动各专项扶贫项目落地。开展专项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确保贫困户应享尽享。针对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调整资金预算,确保各专项扶贫任务的全面完成。加强对县市区专项扶贫工作的督查指导,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出台各专项扶贫工作考核办法,以考核的“指挥棒”督促各项扶贫政策落到实处。
2、加大驻村帮扶力度。充实市派驻村工作队的人员力量,对40个市直单位帮扶的贫困村,县级帮扶单位全部撤出,由市直牵头单位选派的干部任队长兼第一书记,其他联点单位派一名干部任驻村工作队员,各联点单位要在5月20日之前将驻村工作队员派驻到位,并向市扶贫办报送驻村工作队员名单。加大结对帮扶工作力度,对40个市直单位帮扶的贫困村,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均由各联点单位安排干部进行结对帮扶。对驻村队员实行GPS定位管理,严格考勤登记制度,确保每月驻村时间不少于20天。建立驻村工作队员召回机制,根据需要对驻村干部进行适当调整,对不称职的驻村干部予以召回,对召回人员视其情况,该处理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