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扶贫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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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扶贫工作方案
为探索金融助力精准扶贫的有效方式,充分发挥金融在精准扶贫工作中的重要支撑和示范带动作用,促进金融资源合理配置,推动农村普惠金融建设,切实提高我县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实效,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七部委《关于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X发〔X〕8X号)、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 市农村金融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X〕5X号)、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金融办等部门金融精准扶贫二十二条措施的通知》(X政办发〔X〕15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为指导,坚持“一个中心、两手抓”,以围绕普惠金融示范县建设为中心,一手抓政策性金融贷款项目的落地,助推关乎脱贫攻坚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一手抓商业性金融普惠民生社会责任的履行,督导银行保险机构切实践行普惠金融,让广大贫困户享受到普惠金融的“阳光雨露”和民生福祉,充分发挥政府推动、金融撬动、市场牵动、贫困户联动综合作用,坚持金融政策与产业政策、财政政策密切配合,共同助力脱贫攻坚,创新接地气的普惠金融产品,实现贫困户“5321”
金融扶贫专项贷款全覆盖,激发贫困村、贫困户内生发展动力,为全县实现脱贫攻坚和追赶超越目标提供坚实的金融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产业引领与金融助力相结合。以多元化金融扶持助推产业发展,着力增强贫困群体“造血”功能,促进贫困村和贫困人口提升自我发展能力。
(二)坚持信贷总量增长与精准投放相结合。以信贷总量的较快增长促进县域经济总量增长,以科学分类精准投放增强扶贫实效。
(三)坚持财政扶贫和金融扶贫相结合。推动财政定向扶贫政策与信贷政策有效对接,以财政扶贫资金撬动信贷资金扶贫。
(四)坚持金融扶贫与金融扶智相结合。在推动信贷持续扶贫的基础上,通过金融知识宣传普及,以及国家助学贷款和创业促就业贷款等方式提高贫困人口脱贫能力,促进贫困群体增强内生动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目标任务
(一)加强政策性金融扶贫支撑作用。重点对棚户区改造、贫困村基础设施、人居环境改善、特色小镇、旅游产业等项目的申请协调,确保当年争取政策性贷款不低于5亿元。
(二)不断拓宽农户小额专项扶贫贷款覆盖面。对全县建档
立卡有发展意愿的贫困户(五保户、低保户除外)实现“5321”政策全覆盖,全年新投放不低于3000万元,努力增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能力。
(三)加大对扶贫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发挥小水电扶贫担保基金作用,全年发放小水电扶贫担保贷款不低于X万元;对全县扶贫龙头企业提供信贷支持不低于8000万元。
(四)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加大创业促就业担保贷款投放力度,全年新投放创业促就业担保贷款不低于X万元。
(五)加大金融扶贫贴息力度。按照相关规定,对积极带动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的能人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小微企业、扶贫龙头企业等给予一定的贷款贴息补助。
四、工作重点
(一)全力争取政策性金融扶贫项目贷款。全力协调争取国开行、农发行等政策性银行的支持,发挥政策性银行对金融扶贫的主导和引领作用,确保当年争取国开行、农发行政策性金融扶贫贷款资金不低于5亿元。加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贷款的规范管理,着力推动改善搬迁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加大两批次的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贷款争取力度,力争全年争取贷款资金5亿元,全面改善城乡基础面貌;加大1.7亿元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贷
款争取力度,确保资金早日落地,着力改善美丽乡村建设水平;积极争取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推动城镇化建设提档升级;同时,加大特色小镇和产业园区、旅游扶贫开发等政策性金融扶贫贷款,有效发挥金融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各相关部门、市农发行X支行、县金融办)
(二)加大精准扶贫信贷资金投放。积极争取信贷资源向县域倾斜,合理调整信贷结构,提高信贷扶贫工作针对性,结合各类贫困对象开展特色信贷扶贫。一是支持贫困户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加大“5321”金融扶贫专项贷款投放力度,对有产业发展和贷款意愿,具备一定还款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应贷尽贷,满足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生产、创业等贷款需求,全年新增投放不低于3000万元;二是支持扶贫龙头企业。对扶贫龙头企业发展产业,优先给予信贷支持,由县农行发放小水电扶贫担保贷款,实行利率优惠,全年发放小水电扶贫担保贷款不低于X万元;全县X 年发放扶贫龙头企业贷款不低于8000万元;三是支持创业促就业。对具备一定劳动技能和创业能力的登记失业人员、复员退役军人、大学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或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为重点支持对象,切实加大创业促就业担保贷款投放力度,全年新投放创业促就业担保贷款不低于X万元。(县扶贫局、人社局、金融办、各银行金融机构)
(三)完善金融扶贫服务体系。金融机构要扩大网点服务覆盖面,增强网点服务功能。县内银行金融机构及保险公司要在各镇和具备条件的贫困村建立金融服务实体网点或金融服务联系点,增设正常营业的固定网点、定时服务的简易服务网点和ATM 机、POS机、自助服务点等多种设备,积极开展流动银行、背包银行等流动服务。县农商银行、邮储银行各新增1家营业网点;县财保公司在X镇新增设1个“三农”保险服务办公室,县人寿公司在钟宝镇新增设1个营销服务部,逐步形成辐射全县的保险便民服务点,努力实现基础金融服务不出村、综合金融服务不出镇,实现普惠金融服务到村入户。(县金融办、各银行金融机构、各保险公司)
(四)创新金融产品。拓宽抵质押品范围,积极发展农村“两权”抵押、林权抵押贷款;重点支持产业扶贫,推行农业园区抵押,订单、仓单、应收账款、知识产权质押等方式为农业产业链提供融资。积极采用“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农业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企业+家庭农场”“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模式提高农村金融服务集约化水平。(县金融办、各银行金融机构)
(五)创新金融精准扶贫模式。建立“政府+银行+担保+保险”的融合金融服务发展模式,引导金融资金投入贫困村和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