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养老服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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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服务承诺书

一、全县老年产业的基本情况

1、老年人口概况

泗阳县面积平方公里,常住人口万,城镇人口占全县人口的22%,辖11个镇,5个乡,设99个居委会,153个村委会。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万,占总人口的%。其中:重点优抚对象中老年人3926人,城市“三无”老人153人,五保供养对象3242人,低保户39706人(城镇:11621人;农村:28085人),家庭中空巢失去自理能力的老人6523人;收入较高的家庭的老年人24465人,占老年人口%。

当前,我县人口老龄化已进入高峰期,每年老年人口以%左右速度递增,全县人口老龄化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老龄化程度高,老年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其中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万人,占老年人口的12%;二是老年人口基数大,预计到2015年前后,将突破14万人;三是老年人口增长速度快,到2020年我县将净增老年人万人;四是预期寿命高,全县老年人平均预期寿命达岁,百岁老人有23人,年龄最高的达到105岁。五是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及惠民政策的普及,需要入住机构养老的老人将逐年增加,特别是政府保障的五保老人、“三无”人员、低保户中的失能老人、重点优抚对象中的失能老人等需入住机构养老的人数越来越多,

2、老年服务机构的布局和运行情况

全县城区登记在册的老年公寓共有10家(农村没有老年公寓),除泗阳县社会福利院公立的外,现已拆迁,其余9家均为私营,布局和运行特点为:

(1)零星分散,布局不尽合理,北边有夕阳红康复颐养院是省厅命名的省级示范性养老机构,可接纳老人500人;南边聚福老年公寓,座落在大运河南岸,月季花园旁边,可接纳30名老人,已入住20人;其他7家都集中在城中,①南山老年公寓已入住78人,座落在桃源中路西三巷6号;

②幸福老年服务中心入住13人,座落在太平路西5巷14号;

③金色港湾老年公寓入住8人,座落在东工业园区丁沟桥西侧;④银河老年公寓入住10人,座落在银河东路13号;⑤养心苑老年公寓入住105人,座落在人民南路68号;⑥爱心老年服务中心入住16人,座落在桃源中路18号;⑦快乐老人老年公寓,座落在延安路61号,现已入住老人65名,可接纳120人;接纳能力参差不齐,南边和东边缺位。

(2)运行不太规范,需强化管理,经过我们历年检查验收,除夕阳红康复颐养院和快乐老年公寓、养心苑老年公寓三家内部管理、环境卫生、安全设置等基本符合要求外,其余的都不同程度存在脏、乱、差及安全设置不配套、夜间无人值班等问题,对此,我们有的当面指出,有的作了书面通知,要求限期整改,得到了较大的改观。

(3)供求矛盾比较突出。目前,全县9家老年公寓仅

能接纳800人,10年12月统计实际入住仅480人,入住率未到60%,据调查,目前尚有较大数量的老人准备入住到老年公寓,但由于受到经济条件的限制,封建思想观念的束缚和场所功能配套不完善等因素影响,他们望而止步。据测算仅城区万老人,70%为70岁以上老人,其数量为万,按90%居家自养,尚有2800人需要入住社会服务机构,与仅能接纳800人的老年服务机构相比,差距太大,全县公办乡镇敬老院18家,建筑面积28800平方米,现有床位2897张,实际入住2144人,全县重点优抚对象中的老人、城乡低保户中的失能老人、城镇“三无”、五保老人共计10720人,都需要政府保障其基本的生存权力。因此,科学规划,逐步建设和改造、扩建一定数量,布局合理的上规模、高标准的综合性的老年服务机构迫在眉睫。同时急需创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并形成覆盖全县的服务网络。

3、县政府扶持老年事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1)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依托社区,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康复护理和精神慰籍等服务,让老年人既不脱离家庭,又能获得专业化的社会服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托老所)建设应纳入住宅小区配套设施建设规划,到2012年底,城市社区基本建立多形式、全覆盖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30%以上的农村社区(村)依托敬老院、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等现有设施资源,建立综合性老年服务中心

(站),基本建立起覆盖城乡、满足不同老年群体多层次养老需求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对独立建设经验收符合省级示范性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标准的一次性给予3万元建设补贴。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招用符合领取公益性岗位补贴条件的人员,政府按规定给予补贴。经过近2年的努力,我县已建成省级示范性养老服务中心一个,a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84个,2011年计划创建省级示范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一个,a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53个,全县已基本形成居家养服务网络。

(2)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建福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符合省市有关条件的,在供地、贷款、规费、基建、医疗服务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投资1000万元以上,床位超过150张:①政府划拔供地20亩;②给予2年期100万元贴息贷款扶持;③经验收符合省级示范性老年服务机构标准给予每张床位1000元建设补贴;

④按实际入住老人的人数,分自理、半护理、全护理,给予每人每月50、100元、150元的生活补贴;⑤按省市有关规定减免相关税收。对老年服务机构的用电、用气、用水费用按照民用价格标准收取,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用酌情给予减免。电话、网络使用费按民用价格收取,有线电视收视费按单位终端总数的30%收取。⑥对具备医疗机构设置条件的养老机构,可申办医疗执业许可证。对具备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条件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

二、需求分析

①基本情况:2015年,全县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为万人,80周岁以上老人万人,在各类机构养老的老年人2624人,占老年人总数%,提供社会照料服务体系没有完全建立,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刚刚起步。居家养老的老人占老年人总数90%,其中有42%为空巢老年家庭,城区空巢老人占老人总数的40%,农村空巢老人占老人总数的45%。

②需求分析:在居家养老的老人中,他们有30%需提供照料服务,有28%家庭子女无法解决老年康复护理问题,医院费用高住不起,在家子女忙于工作为生计无暇顾及,老年服务平台没有建立,随着城建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相当部分家庭不愿意将老年人病危时放在家中,住医院费用又高,最盼望有个老年人临终关怀服务机构。

现在全县五保供养对象3202人,城镇“三无”老人152 人,重点优抚对象中的老年人3926人,低保对象家庭失能老人3020人。无监护人、孤弃儿832人,这些弱势群众政府应当重点保障食宿、医疗等。

然而,全县还有2857家庭收入较高的老年需要社会提供高端服务,(日常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心理支持、康复教育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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