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T007-集团数据资源共享使用与保密协议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集团数据资源共享使用与保密协议

日期: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乙双方数据共享有关事宜,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数据内容及用途

******为了优化机位保障资源、提高航班放行正常率,使用“**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对****资源进行统一分配。因此,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离港系统中的货邮行、以及旅客人数等数据资源(以下简称乙方数据),并且乙方需从甲方的系统中获取停机位编号、登机口、行李转盘等数据资源(以下简称甲方数据)为规范数据资源的使用,保证数据应用安全,防止数据泄密,特签订此协议。

第二条权利及义务

1、甲方系统可通过接口调用乙方数据,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将此数据资源透

露给任何第三方或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将此数据资源用于任何其他项目或其他系统。

2、乙方可通过系统接口获取甲方提供的甲方数据,并根据数据进行生产安排。

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将此数据资源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将此数据资源用于任何其他项目或其他系统。

3、甲乙双方对许可使用的数据不拥有复制、传播、出版、翻译成外国语言等

权利,未经对方许可,不得以商业目的使用该数据或者开发和生产产品。

数据的任何格式或者任何复制品视同原始数据。

4、甲乙双方可根据需要对数据内容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对数据格式进行转换,

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将修改、转换后的数据对外发布和提供。经对方许

可对外发布的数据,须将修改、转换的情况及修改、转换的内容向对方备案。

4、不得使用数据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5、若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另一方有权停止提供共享数据,且有权将再复制、储存的该数据及其衍生品全部删除。

第三条双方必须遵守以下保密协议

1、甲乙双方必须按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确保数据资源安全,严防丢失泄密。

2、甲乙双方共享的数据资源仅限用于******生产使用的范围,不得挪作他用。

3、甲乙双方在本单位内须严格数据使用管理,控制数据知悉范围,建立专人负责制度,制定数据管理台帐,告知使用人员保密要求,并与数据使用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

4、甲乙双方必须设置数据专用计算机接收甲方数据,专人负责,专机专用。数据专用计算机应安装防病毒软件,并定期更新病毒库。

5、甲乙双方相关工作人员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公司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露;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的数据信息;不得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的数据;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数据及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因工作所接收、保管、接触的有关数据、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第四条乙方必须遵守以下安全协议

1、甲乙双方应做好自身系统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数据不受攻击、破坏和

篡改;如果发现数据资源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告知对方。

2、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数据共享的接口实施方案。双方根据实施方案进行定制开发,确保数据共享与交换接口的实现。

3、接口实施方案中,应明确接口设计、接口方式,有接口示意图,明确接口测试方法。并将最终接口相关的设计、测试文档双方自行存档,确保为实现数据共享,提供安全、稳定、可靠的数据交换接口环境。

4、在数据传输过程中,甲乙双方应做好自身系统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因一方接口不稳定(包括VPN连接不稳定)影响双方信息系统的稳定运行,另一方有权暂时关闭数据共享接口。

5、甲乙双方应准确评估自身实时接收及处理数据的能力。如一方无法实时接收对方接口推送的数据,产生消息积压,另一方有权暂时关闭数据共享接口。

一方如因系统维护、改造需要关闭数据共享接口的,应至少提前24小时通知书面另一方;如因突发故障需要立即关闭数据共享接口的,应在接口关闭后最迟15分钟内通知。否则,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改造方承担。

第五条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指所有现在和将来的知识权利, 包括享受法律保护的或受有关版权保护的权益、商标、外观设计、专利、商业和域名、发明、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以及其他智力活动所产生的结果的权利,并且知识产权在工业,商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中的表现, 无论是注册中,已注册或在申请专利中的,也包括与航班动态与计划相关的所有程序和规范。

在此,双方一致认可并承诺因自身使用、共享数据侵害第三人合法知识产权

产生的法律责任及损失赔偿均由过错方自行承担。因此遭受损失的,过错方应全额赔偿。

甲方数据资源的知识产权归属于甲方。乙方使用甲方数据资源修改、转换后形成的数据知识产权归属甲方。

乙方数据资源的知识产权归属于乙方。甲方使用乙方数据资源修改、转换后形成的数据知识产权归属乙方。

第六条共享数据项变更

甲乙双方如有数据新增、删减需求的,应提前15个工作日向对方提出,经双方进行评估确认可行后,签订数据共享管理补充协议,经开发、测试后上线运行。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及其工作人员使用共享数据违反有关保密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2、甲乙双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数据使用及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的,非过错方有权书面通知过错方后立即终止本协议、终止提供数据,并有权对要求过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3、甲乙双方及其工作人员使用或保管数据不当,导致知识产权纠纷或失密事件,由过错方负全部法律责任。

4、甲乙双方因擅自单方变更共享数据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过错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争议解决办法

1、所有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