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七项专项改革方案的通知深办发[2007]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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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七项专项改革方案的通知
深办发[2007]17号
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直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中直和各省(区)市驻深各单位,市属各企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推行法定机构试点的意见》、《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实施意见》、《市属事业单位财政经费供给方式改革方案》、《关于事业单位从行政级别管理转为岗位等级管理和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深化市政公园管养体制改革方案》、《政府检测机构体制改革与资源整合方案》、《关于调整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有关政策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7年10月26日
关于调整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有关政策的意见
为积极、稳妥推进我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国家、省的有关政策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深圳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配套实施方案》(深办发[2004]13号)等确定的我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政策及实施步骤等提出以下调整意见。
一、关于改革范围的调整
本市事业单位及其在编工作人员、使用事业编制的社会团体及其工作人员,除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以外,均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开展改革,完成聘用制、岗位设臵管理和岗位绩效工资制等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事业单位聘用的雇员,仍按现行办法管理。事业单位的临聘人员,由市相关部门在组织调研的基础上,另行提出规范管理的办法。
二、关于聘用制政策的调整
(一)关于聘用岗位的确定。
根据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的政策规定,事业单位岗位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岗位(职位)类别和等级暂行规范》(见附件)执行。现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聘用的岗位按照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后确定的岗位等级确定,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的人
员应将另一岗位在聘用合同中标明,待新的岗位体系设臵核准后,再按照新岗位聘任并变更合同。具体如下:
1.管理岗位按现聘行政级别分别聘用到三到十级岗位;
2.专业技术岗位,现聘用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分别对应聘用到四级、七级、十级、十二级、十三级岗位;
3.工勤技能岗位,现聘用为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的,分别对应聘用到一至五级岗位。
(二)关于聘用合同的签订。
各事业单位与其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统一使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国人厅发[2005]158号)规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合同期限按《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02]35号)和《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问题的解释》(国人部发[2003]6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单位改革的实际确定。已经实行聘用制度、签订聘用合同的,应当根据此次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后套改的岗位等级,变更合同的相应内容。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拒绝与本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单位给予其不少于3个月但最长不超过1年的择业期,择业期满后未调出的,应当劝其办理辞职手续;未调出又不辞职的,予以辞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愿签订聘用合同的,可按深办发[2004]13号
文规定的政策进行分流,其中申请提前退休计算条件的时间截止至2007年12月31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平等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关于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
修改《深圳市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意见》(深人发[2005]32号),事业单位按照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政策的规定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绩效工资部分,暂按我市现行工资政策执行,待国家关于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的政策明确后再行调整。
三、关于改革步骤和方法的调整
各区、各部门按照本意见和深办发[2004]13号制定或修改完善改革实施方案,送市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后印发实施。各事业单位根据审核的实施方案,制定本单位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报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备案后实施。
改革基本步骤为:第一步,结合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开展现在编在岗人员聘用合同签订工作,向聘用制转制过渡,并初步建立岗位绩效工资制;第二步,待省有关事业单位岗位设臵政策出台后,构建新的岗位(职位,下同)体系和规范;第三步,按新核准的岗位实施人员聘任,完善岗位管理和岗位绩效工资制。除已实施改革的盐田区教育系统继续先行先试,直接进入第
二步的改革外,其他事业单位均按以上步骤实施改革。操作的具体步骤和方法为:
(一)现在编在岗人员聘用。
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后确定的岗位等级,与其在编在岗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用的岗位名称、等级、职责、工资待遇以及合同的期限等,实行制度入轨。
(二)规范岗位设置。
市人事编制部门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管理实施意见下发后,根据本市实际,制定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管理方案,明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总量及其内部之间的结构比例的控制标准和条件。各事业单位按照市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管理方案进行规范的岗位设臵。
(三)拟订岗位设置方案。
各事业单位按照市人事编制部门制定的事业单位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控制标准,依照下列步骤完成岗位设臵方案的拟订工作:
1.拟订岗位。在核定的事业单位规格、领导职数和专业技术职数范围内,按照规定的各行业事业单位岗位等级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标准,对单位的职责、公益目标任务进行分解,拟订各类、各级岗位的数量和最高岗位等级设臵,明确主体岗位。
2.编制岗位说明书。明确拟订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
工作要求及标准、岗位等级及其任职条件等,作为人员聘用、聘后考核的主要依据。
3.制定方案。确定不同岗位的名称、类别、等级和结构比例,制定岗位设臵方案。
4.报审方案。填写事业单位岗位设臵审核表,连同本单位岗位设臵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四)实施岗位设置方案。
事业单位根据人事行政部门核准的岗位设臵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开展岗位聘用,采取考核或竞聘等方式确保已聘用的人员按照现聘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并按照国家、省和本市的有关规定,逐步完善岗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五)健全日常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要按照新制度的要求,结合改革进程,建立和完善考核、岗位管理、收入分配等各项日常管理制度。
四、关于改革组织领导的调整
为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根据改革组织工作的实际需要,对改革的组织领导调整如下:
市委、市政府成立深圳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许宗衡同志任组长,白天、李意珍、王穗明、刘应力、张思平、闫小培、李铭同志任副组长,王敏、赖育坤、张宝泉、乔家华、王璞、江捍平、管林根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