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贴膜工程施工合同

贴膜施工合同

定作方(甲方):

联系人:固话:手机:施工地址:

承揽方(乙方):

联系人:固话:手机:公司地址:

第一条工程概况

(1)负责施工现场的室内环境清洁,使施工环境不影响工程质量;

(2)审核乙方工程进度,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3)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

(4)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乙方办好决算工作,及时了结工程财务和工程尾款。

二、乙方

(1)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2)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3)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乙方负责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六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先付乙方总金额50%即人民币(大写)的预付款,剩余款项待施工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并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后,一次性付清。

第七条责任规定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2)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保修

玻璃防爆膜自签订合同日起质保五年,人为和自然灾害除外。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任何一方提起的诉讼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第十一条项目规格:

甲方代表(盖章):乙方代表(盖章):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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