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青海海南州中小学校教师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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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青海海南州中小学校教师招聘简章
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海南州中小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7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招聘范围
(一)招聘岗位见附表。
(二)招聘范围
海南州中小学校教师公开招聘中51个岗位面向全省招聘,116个岗位面向六州招聘。其中面向全省招聘范围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本省临聘教师、应由本省安置的退伍士兵(含在我省服役期满的退伍士兵);面向六州招聘范围包括六州户籍、六州生源、在六州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六州临聘教师、应由六州安置的退伍士兵(含在六州服役期满的退伍士兵)。每人只限报1个岗位。
事业单位现有在职在编人员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可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书面证明材料),被聘用后按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的相关程序办理;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35周岁以下,其中临聘教师报考年龄放宽到45周岁。
(二)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国民教育系列相应学历,具体要求为:小学教师岗位应具有中等师范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岗位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高中教师岗位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三)所学专业或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相近)。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相同学科的岗位,也可报考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学科的岗位。临聘教师可跨专业报考。
(四)报考海南州第一、二、三高级民族中学、海南州第二高级中学教师岗位的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报考县及以下中小学校教师岗位的,放宽行业准入条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新聘教师,与教育主管部门签订书面协议,经过专项培训,限期在2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逾期未取得的,按协议约定予以解聘。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4年7月25日9时至29日24时;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完成报名工作。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少数民族考生加分的除外)在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须携带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于8月4日至8月7日到报考岗位所在海南州人社局进行加分条件现场审核登记,逾期未到现场审核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程序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依次进行。
网上资格审查和现场资格审查由州人社局、州教育局负责,审查工作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工作责任制。笔试考务、面试等工作均由州人
社局、州教育局共同组织。报考藏语文、藏汉双语岗位的考生需在面试前进行藏语口语测试,测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考试时间及内容笔试时间拟定于2014年8月13日(星期三),笔试考点设在海南州,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内容包括专业科目(学科基础知识、学科教学论占笔试成绩的60%)和公共科目(职业能力测验占笔试成绩的20%、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占笔试成绩的20%)。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
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将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环节;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六、其它事项
(一)本公告所指“临聘教师”,是指2013年6月19日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青发〔2013〕12号)下发前,在公办中小学校聘用的在岗临聘教师。
(二)加分条件。根据有关政策,参加在青“特岗教师”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包括青南计划)、教育和卫生见习岗计划(仅限乡及以下学校、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见习岗位)、到农村任职服务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并且考核合格者,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以及报考少数民族地区(自治州或自治县)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经验证
后,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对父母有一方现在省内六州工作(含已在六州办理退休手续的)满3年或父母有一方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的汉族子女,报考六州岗位的,在笔试总成绩中加分,其中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临聘教师报考县及以下中小学校教师岗位,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以上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
(三)201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四)总成绩并列处理。如考试总成绩有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成绩高低确定。
(五)户籍、年龄等的时间认定。符合本省(六州)户籍条件考生,在本省(六州)落户时间应在2013年12月31日前。考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如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78年7月25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各类服务项目生的服务年限和汉族子女加分年限截止到2014年7月31日。
(六)招聘岗位专业(学科)类别划分参照《2013年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
(七)其它相关要求,请考生查看《2014年青海省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指南》。
(八)公开招聘期间,考生应当随时登录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及时了解招聘全过程的有关通知要求。
(九)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