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常见物证提取、保存的规范操作
现场常见物证提取、保存的规范操作
现场常见物证提取、保存的规范操作
魏秀丽
【期刊名称】《警察技术》
【年(卷),期】2006(000)006
【摘要】现场勘查是刑事案件侦破的首要环节.勘查犯罪现场就是依法从犯罪现场搜集有助破案的证据。
犯罪分子在犯罪活动过程中.总会以某种方式将物证遗留或带离现场.导致原始现场产生物质变化。
正是由于现场的这种变化和污染,才产生了物证。
勘查实践中.勘查技术人员由于在现场提取和保存物证方面存在操作失误.使许多物证处理不当.影响到刑事实验室的检验.有些甚至失去检验、鉴定条件。
在当前“命案必破”专项行动中.妥善提取并处理遗留在犯罪现场的物证.对侦破命案和法庭作证极为重要。
所以规范各类物证的提取、保存、送检程序是物证最终走向法庭、成为证据的关键。
【总页数】3页(P38-39,41)
【作者】魏秀丽
【作者单位】甘肃省兰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
【相关文献】
1.试论现场常见法医物证提取及保存的规范操作 [J], 谭晓斌;朱伟忠;
2.试论现场常见法医物证提取及保存的规范操作 [J], 谭晓斌;朱伟忠
3.现场DNA物证证据的提取、保存及检验应用进展 [J], 王基锋;杨卫红
4.收集提取“物证”样本规范化研究——以物证鉴定样本为切入点 [J], 贾治辉;俞敏;
5.收集提取“物证”样本规范化研究--以物证鉴定样本为切入点 [J], 贾治辉;俞敏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微量物证的提取包装方法
微量物证的提取包装方法微量物证是指在现场勘查或实验室分析过程中提取的数量较小的物证,它具有重要的犯罪事实证明价值。
为了保证微量物证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有效的提取和包装方法是至关重要的。
下面将介绍微量物证的提取、包装方法。
一、微量物证的提取方法1.现场勘查中提取现场勘查是指在案发现场或涉案场所对物证进行查找、提取的过程。
在现场勘查中提取微量物证时,需要遵循以下步骤:(1)保护现场:确保案发现场的完整性,防止物证的污染或丢失。
(2)观察和记录:通过观察现场,寻找可能的微量物证。
同时,准确记录物证的位置、外观和周围环境等信息。
(3)用适当工具提取:根据微量物证的特点,选择合适的工具进行提取。
例如,使用手套、鉴定刷、镊子等工具进行提取。
(4)避免污染:在提取微量物证过程中,必须避免污染。
可使用干净的工具和无菌容器,并避免直接接触物证。
2.实验室提取在实验室中提取微量物证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准备实验环境:实验室应保持洁净,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2)选择合适的提取方法:根据微量物证的性质和特点,选择适当的提取方法。
常见的提取方法包括溶剂抽提、固相萃取、液相萃取等。
(3)使用适当的工具和试剂:使用干净的工具和试剂进行提取,以避免污染。
二、微量物证的包装方法包装微量物证的目的是保护物证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防止物证的破损、污染或丢失。
下面介绍常见的微量物证包装方法:1.袋装法对于表面上无需特殊保护的微量物证,如纸张、塑料袋等,可以使用袋装法进行包装。
具体步骤如下:(1)选择适当的袋子:根据物证的大小和性质,选择合适的袋子。
(2)将物证放入袋子:轻轻将物证放入袋子中,注意避免物证的污染和损坏。
(3)密封袋子:将袋子封口,并在封口处标注物证的相关信息,如案件编号、提取人、提取时间等。
2.容器装法对于需要特殊保护的微量物证,如液体、粉末等,可以使用容器装法进行包装。
具体步骤如下:(1)选择适当的容器:根据物证的性质和大小,选择合适的容器。
物证提取与保管规范
物证提取与保管规范1、合同主体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2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合同标的21 本合同旨在规范物证的提取与保管流程,确保物证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用性,以满足法律程序和调查的需要。
22 明确涵盖的物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实物证据(如物品、文件等)、生物证据(如血液、毛发等)、电子证据(如存储设备、网络数据等)。
3、权利义务3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311 有权监督乙方的物证提取与保管工作,要求乙方提供相关工作报告和记录。
312 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协助乙方完成物证提取与保管工作。
313 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3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321 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专业标准进行物证提取,确保提取过程合法、科学、准确。
322 对提取的物证进行妥善保管,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防止物证受损、丢失或被篡改。
323 建立详细的物证登记和管理系统,记录物证的来源、提取时间、保管位置等信息。
324 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供物证的相关信息和协助调查工作。
4、违约责任41 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费用,每逾期一天,应按照未支付金额的具体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2 若乙方违反物证提取与保管的规范和要求,导致物证损坏、丢失或无法使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损失。
43 若乙方泄露物证的相关信息,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争议解决方式5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
52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其他条款6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6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犯罪现场痕迹物证的发现和提取
犯罪现场痕迹物证的发现和提取第一节发现提取痕迹物证的原则1. 先静观后动手;2.先记录后提取;3.先地面后高处;4.先外表后内部;5.先重点后一般;6. 先易消失后稳定。
1. 先静观后动手:即检查现场上各种物体时,要先做静态观察,寻找痕迹物证,然后再翻转移动物体进行细致检查。
2. 先记录后提取:是指勘查人员发现痕迹物证时,先用现场记录的方法,将痕迹物证所在位置、状态等固定下来,然后再做提取。
3. 先地面后高处:是指勘查人员寻找痕迹物证时,必须首先从地面开始,然后再检查高处的物体,进一步寻找发现痕迹物证。
4. 先外表后内部:是指勘查人员勘验检查现场上的各种客体时,必须首先检查客体外表,然后再检查客体的内部。
5. 先重点后一般:是指勘查人员勘验检查现场时,必须首先勘验现场重点部位和重要客体,然后检查一般部位和一般客体。
6. 先易消失后稳定:是指勘查人员勘验检查现场时,必须首先勘验提取容易消失和容易遭到破坏的痕迹物证,然后再勘验提取较稳定的痕迹物证。
第二节痕迹物证发现提取的基本方法一、潜在手印物证的发现提取方法(一)手印物证的发现方法1、严格遵守勘验的程序和方法。
现场勘查人员要全面、客观、准确地分析案犯的活动过程和可能接触遗留手印的部位,认真负责、耐心细致地去寻找发现手印。
先重点后一般;先静观后动观;先观察后显现;先戴手套后拿动。
2、必须设法保全手印不被破坏A 及时保护好现场;B 禁止非现场勘验人员触动现场物品;C 不要随意触摸现场物品;D 对已发现的手印,用色笔划出明显标记;E 对提取的手印要妥善保管;F 用其它方法处理手印前应先照相;G 照相提取的手印原物要保留一段时间;H 提取、包装带有手印的物品时方法要正确。
3、观察寻找手印的方法(1)立体手印和平面有色手印好观察(2)无色潜在手印:A 透射光观察法,适用于透明体B 反射光观察法,适用于透明体和有光泽的非透明体。
C 哈气法,适用于有光泽、吸湿性较弱的透明体或非透明体。
法医学物证检材的提取、保存与送检(公安部)
法医学物证检材的提取、保存与送检(公安部)说明本标准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公安部二所法医物证室起草。
本标准起草人:崔家贵、黄力力。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法医学物证检材的提取、保存与送检。
本标准适用于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及院校系统的法医物证检验。
2 总则本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使法医物证检验的检材提取、保存与送检有一个统一的规范的要求,为法医物证检验提供良好的检材,适合检验要求,使检验取得成功;也为复核检验部门提供需要的检材。
3 术语法医学物证检材:凡是与案件有关并可为侦察提供线索、为审判提供证据,能揭露和证实案件性质的生物物品皆为法医学物证。
一般包括:人体残存组织、分泌物或排泄物以及常见的家畜家禽动物组织,如血液(斑)、唾液(斑)、精液(斑)、毛发、骨骼、阴道分泌物(斑)、尿液(斑)、汗斑、粪便、羊水、恶露、乳汁(斑)、鼻涕(斑)、痰液(斑)、人体软组织、呕吐物。
法医学物证所附着的物品等称为法医学物证检材(下简称检材)。
4 法医学物证检材提取的一般规则4.1 检材均应直接提取,易携带物品整体采取;不易携带物品提取附着检材的部位。
4.2 根据检材附着的不同载体,应用擦拭、剪切、刮削、吸敷、浸泡、锯凿、挖取等方法提取。
4.3 不同部位的各种检材应分别提取,单独包装,使用标准的物证袋或物证标签贴封,作好标记和编号。
4.4 提取的检材必须详细登记:案件名称;提取地点及时间;提取方法;检材名称;数量、形状、颜色;提取人;保存方法。
4.5 检材提取者必须戴手套持洁净器具,如刀、剪、镊子或竹木类工具等取材,禁止赤手触摸检材。
4.6 凡是从各种载体上提取的检材,均应提取检材附近的空白材料。
4.7 提取的新鲜体液保留部分尽快检验,其余部分应制成纱布斑迹;人体组织应干燥或冷冻保存。
4.8 提取的各种体液性的检材应在阴凉通风处自然干燥成纱布斑迹,禁止加热烘干。
4. 9 提取的检材在包装和携带运送过程中应避免互相磨擦、冲撞及失落,易碎检材防止挤压和震动,易散失的检材严密包装。
生物物证提取棉签使用方法
生物物证提取棉签使用方法生物物证提取棉签使用方法一、简介生物物证提取是犯罪学和法医学领域的重要技术之一,通过收集和保存犯罪现场及相关物证,为案件侦破和司法起诉提供有效依据。
棉签是一种常用的生物物证提取工具,具有易于保存、操作简单等优点。
二、棉签使用方法1. 准备工作•在开始使用棉签之前,务必戴上手套,避免对样本造成污染。
•准备好足够数量的无菌棉签,保证单次提取时不重复使用。
•准备合适的容器,将采集到的棉签存放在其中,如密封袋或试管。
2. 实施采集•根据具体需求,选择合适的采集方法,如表面采集法、液体采集法等。
•将棉签用手轻轻旋转,使其表面均匀接触待采集样品。
•避免过度施力,以免破坏提取到的生物物证。
3. 存放和标记•将采集到的棉签放入事先准备好的容器中。
•在容器上标记好相应信息,如采集时间、采集位置等,确保信息完整可靠。
•使用密封袋等适当容器保存棉签,避免湿气、阳光和高温等不利因素。
4. 清理工作•采集完毕后,及时清理工作区域,确保不留下任何可能影响下一次采集工作的污染物。
三、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如何选择合适的棉签?选择质地柔软、表面光滑的棉签,以免对样品造成损伤。
•如何避免交叉污染?在每次采集前必须更换一次无菌棉签,严禁重复使用,防止交叉污染。
•如何避免空气污染?在采集和存放过程中,尽量减少棉签接触空气的时间,以降低空气中微生物的污染风险。
•在哪些场景下能够使用棉签?棉签适用于各种生物物证的采集,如血迹、唾液、粪便等。
以上是生物物证提取棉签使用方法的相关内容,通过合适的操作和存储方式,能够更好地保护和保存生物物证,提高相关案件的侦破效率。
在实际操作中,需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采集方法和相关设备,确保提取到的生物物证具有可靠性和可追溯性。
五、其他技巧和建议1. 棉签存放温度•生物物证提取棉签的存放温度应控制在适宜范围内,一般建议在4℃ - 8℃之间保存。
•避免长时间暴露于高温环境,以免导致棉签变质或微生物繁殖。
物证管理制度
物证管理制度物证管理制度是指对于犯罪案件中的物证进行收集、保管、使用和销毁的一套规范性制度。
物证作为犯罪证据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案件的侦破和判决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建立和完善物证管理制度对于保障司法公正和提高侦破率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物证管理制度需要明确物证的来源和收集程序。
在案件侦破过程中,物证的来源可能包括现场、嫌疑人身上、被害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
为了确保物证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应当规定专门的收集程序,并指定专人负责物证的收集和保管工作。
收集程序包括现场勘查、鉴定、提取样本等环节,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操作,确保物证的有效性和可信度。
其次,物证管理制度需要确保物证的安全和保管。
物证作为犯罪案件的重要证据,关系到案件的侦破和司法判决。
因此,在物证的保管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物证不被破坏、遗失或篡改。
物证应当尽快送达专门的物证保管中心,并由专人负责,确保物证的安全和完整性。
此外,物证管理制度还需要明确物证的使用和销毁程序。
物证在案件侦破和司法审判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对于已经结案的物证,应当及时进行销毁,避免对当事人和社会造成不必要的困扰。
物证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操作,避免滥用和误用的情况发生。
最后,物证管理制度还应当规定物证管理人员的权限和责任。
物证管理人员是物证管理工作的主要承办人,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素养和法律知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物证管理人员应当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义务,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物证管理制度对于保障司法公正和提高侦破率具有重要意义。
物证管理制度需要明确物证的来源和收集程序,确保物证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需要确保物证的安全和保管,防止物证的破坏、遗失和篡改;需要明确物证的使用和销毁程序,避免滥用和误用的情况发生;需要规定物证管理人员的权限和责任,确保物证管理工作的规范和严谨。
只有建立和完善物证管理制度,才能更好地保障司法公正和提高侦破效率。
法医学实验室的标本采集与保存要点
法医学实验室的标本采集与保存要点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犯罪手段的多样化,法医学实验室在刑事侦查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在调查犯罪现场和解剖尸体时,准确采集和妥善保存标本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法医学实验室在标本采集和保存方面的要点,以确保案件调查的准确性和证据的可靠性。
一、标本采集要点在采集标本时,法医学实验室需要充分考虑物证的特点和采集方法,下面分别介绍不同类型的标本采集要点。
1.1 现场标本采集要点在调查犯罪现场时,需要采集的标本通常包括血迹、毛发、指纹、足迹等。
采集这些标本时,应注意以下要点:首先,采集前应戴好手套,以防污染或破坏标本。
其次,确保采集时的环境干燥,避免标本因潮湿而受损。
接着,血迹的采集需要使用干净的无纹纸吸取,然后将其平整地保存在密封袋中。
至于毛发和指纹,可以使用特殊的粘性胶带或橡皮刮子小心地采集,并保证不与其他标本混合。
最后,足迹的采集应使用专门的胶模或硅胶印模,以保持足迹的完整性和清晰度。
1.2 尸体标本采集要点在进行尸体解剖时,需要采集的标本通常包括组织、器官和体液等。
在采集这些标本时,应注意以下要点:首先,采集前应对尸体进行仔细检查,记录体表的各种外观特征和病变情况。
其次,组织和器官的采集应使用无菌器械,避免交叉污染。
接着,应根据需要选择合适的保存方式,如将组织切片保存在福尔马林中,或将器官保存在液态氮中。
最后,体液的采集需要使用干净的容器,避免样本的污染。
二、标本保存要点采集完标本后,正确的保存方式可以保证标本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下面介绍法医学实验室标本保存的要点。
2.1 标本包装与标识所有采集的标本都应包装在符合标准的容器中,并进行密封。
对于液体标本,应选择无菌容器,标注容器中液体的种类和容量。
对于固体标本,可选择透明或无色的密封袋,并标注标本的种类和数量。
此外,每个标本应进行标识,包括案件编号、采集日期、采集人员等信息,以防止标本混乱或丢失。
2.2 标本温度控制不同类型的标本需要不同的温度控制方法。
DNA提取(采集)、保管、移送、检验、数据转换及垃圾数据清理工作规范
DNA提取(采集)、保管、移送、检验、数据转换及垃圾数据清理工作规范1目的全面规范现场生物物证和各类涉案人员样本的DNA提取、采集、保管、移送、检验、数据转换及垃圾数据清理工作。
2原则要遵循及时、全面、准确、客观的基本原则。
3范围适用于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的现场生物物证和各类涉案人员样本的DNA提取、采集、保管、移送、检验、数据转换及垃圾数据清理工作。
4依据本规范的制定依据如下文件:GA/T382-2014《法庭科学DNA实验室建设规范》;GA/T383-2014《法庭科学DNA实验室检验规范》;GA/T1162-2014《法医生物检材的提取、保存、送检规范》;GA/T1163-2014《人类DNA荧光标记STR分型结果的分析及应用》;GA/T1161-2014《法庭科学DNA检验鉴定文书内容及格式》;GB/T21679-2008《法庭科学DNA数据库建设规范》;GA/T 965-2011《法庭科学DNA亲子鉴定规范》;《公安机关查找被拐卖儿童DNA检验技术应用规范(试行)》(公刑[2009]625号);CNAS-CL28《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在法医物证DNA鉴定领域的应用说明》。
5术语和定义5.1现场生物物证检材(以下简称“DNA检材”)来源于案(事)件现场,并可进行常规物证、DNA检验,从而能为侦查提供线索、为法庭提供证据的生物样本,或含有、承载可进行常规物证、DNA检验的生物样品的物品。
现场生物物证检材一般包括血液(斑)、唾液(斑)、精液(斑)、毛发、骨骼、脱落细胞、阴道内容物(斑)、人体组织、分泌物、排泄物以及烟头、果核、口杯、口香糖等。
5.2污染在提取、保存和送检过程中,混杂入原始检材中,导致法医遗传学检验结果异常的外源性生物物质。
5.3对照样本从生物样品在载体上的附着部位附近空白处提取的样品。
5.4比对样本已知来源的,在法医物证DNA检验中用于比对参照的样品。
比对样本一般包括被害人、嫌疑人或直系亲属的样品。
法医物证提取保存标准
法医物证提取保存标准
法医物证提取保存标准如下:
1. 精斑:在刑事案件中,精斑的提取非常重要。
受害人的阴部皮肤、内裤、被褥、现场的纸类等都可能会残留罪犯的精斑。
当发现可疑精斑时,必须尽可能的全部提取。
对于女性尸体的检验,除了提取现场、死者体表、衣物等可疑的精斑外,还要提取内容物。
精液长期浸泡在水中会导致DNA的破坏,不能有效的检测,所以必须及时提取、及时阴干、及时送检。
精斑是蛋白、磷脂和盐类等组成的,容易在自然环境中受潮变质,所以在提取后注意干燥保存,并防止其他物质对精斑的污染破坏。
2. 血液:各种物体的外表都能为血液的附着提供场所,侦查人员要擅长观察寻找,将现场残留血迹及时发现检测。
血液长期暴露在空气中可能导致
DNA降解,因此应尽快提取并进行干燥处理。
血液样本应保存在干燥、避
光的地方,避免与其他物质混合,并标记清楚样本来源。
在法医物证提取过程中,需遵循专业规范和流程,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标准可能因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
犯罪现场痕迹物证的发现和提取
犯罪现场痕迹物证的发现和提取犯罪现场痕迹物证的发现和提取第一节发现提取痕迹物证的原则1.先静观后动手;2.先记录后提取;3.先地面后高处;4.先外表后内部;5.先重点后一般;6.先易消失后稳定。
1.先静观后动手:即检查现场上各种物体时,要先做静态观察,寻找痕迹物证,然后再翻转移动物体进行细致检查。
2.先记录后提取:是指勘查人员发现痕迹物证时,先用现场记录的方法,将痕迹物证所在位置、状态等固定下来,然后再做提取。
3.先地面后高处:是指勘查人员寻找痕迹物证时,必须首先从地面开始,然后再检查高处的物体,进一步寻找发现痕迹物证。
4.先外表后内部:是指勘查人员勘验检查现场上的各种客体时,必须首先检查客体外表,然后再检查客体的内部。
5.先重点后一般:是指勘查人员勘验检查现场时,必须首先勘验现场重点部位和重要客体,然后检查一般部位和一般客体。
6.先易消失后稳定:是指勘查人员勘验检查现场时,必须首先勘验提取容易消失和容易遭到破坏的痕迹物证,然后再勘验提取较稳定的痕迹物证。
第二节痕迹物证发现提取的基本方法一、潜在手印物证的发现提取方法(一)手印物证的发现方法1、严格遵守勘验的程序和方法。
现场勘查人员要全面、客观、准确地分析案犯的活动过程和可能接触遗留手印的部位,认真负责、耐心细致地去寻找发现手印。
先重点后一般;先静观后动观;先观察后显现;先戴手套后拿动。
2、必须设法保全手印不被破坏A 及时保护好现场;B 禁止非现场勘验人员触动现场物品;C 不要随意触摸现场物品;D 对已发现的手印,用色笔划出明显标记;E 对提取的手印要妥善保管;F 用其它方法处理手印前应先照相;G 照相提取的手印原物要保留一段时间;H 提取、包装带有手印的物品时方法要正确。
3、观察寻找手印的方法(1)立体手印和平面有色手印好观察(2)无色潜在手印:A 透射光观察法,适用于透明体B 反射光观察法,适用于透明体和有光泽的非透明体。
C 哈气法,适用于有光泽、吸湿性较弱的透明体或非透明体。
现场取证注意事项
现场取证注意事项现场取证是刑事诉讼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它直接关系到案件的侦破和审判的公正性。
为了确保现场取证的顺利进行,以下是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1.快速到达:案发现场要尽快到达,以避免证据的破坏或失真。
在到达现场前,应确保自身安全,并通知相关部门。
2.保护现场:到达现场后,要将现场进行隔离,尽可能保持现场的原貌。
首先应确保现场的安全,随后采取措施,如设置警戒线,以防止任何人进入或接近现场。
3.拍摄照片:先拍摄整个现场的照片,然后再进行细节的拍摄。
这些照片可以帮助重现现场的情况,并更好地理解证据。
4.保护物证:在开始收集物证前,必须先进行标记和登记。
有一份详细的记录,包括每个证据的描述、位置、发现时间、负责人等等,并尽量保证手续的规范和完整。
5.搜集证据:根据案件性质和调查要求,搜集与案件相关的各种证据。
例如:照片、录像、指纹、物品、脚印等等。
在进行搜集时,要注意保护证据的完整性,避免人为破坏证据。
6.记录现场笔录:现场笔录是对现场情况和证人说明的记录。
它应该完整、准确地记录现场的每个细节,包括时间、地点、人员、证据等。
并且应该由各方当事人签字确认。
7.保护个人隐私:在现场取证中,应尊重当事人以及其他涉及人员的隐私权。
在进行搜集证据时,要避免过度侵犯个人隐私。
8.注意安全技巧:在取证过程中,需要注意自身的安全,尤其是夜间或危险区域的取证。
可以配备专业的工具和装备,以防止任何可能的危险。
9.拍摄录像:在拍摄现场照片的同时,还可以进行录像。
这有助于更详细地记录现场的情况,以及各个环节的实施。
10.遵守法律程序:在取证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和规定。
在获取证据的同时,不能违反当地法律规定。
总之,现场取证是确保案件公正处理的关键环节,注意以上事项可以确保取证的严谨性和准确性。
通过正确采集和保护证据,可以为案件的侦破和审判提供坚实的基础。
现场取证的程序和步骤
现场取证的程序和步骤现场取证是指在发生刑事案件、事故等事件现场,根据法律程序收集、保护和分析相关证据的过程。
以下是现场取证的程序和步骤。
一、准备阶段1.了解案件背景:明确案件性质、时间、地点和涉及人员信息,这有助于取证人员做好准备工作。
2.制定取证计划:根据案情和取证需求,制定详细的取证计划,包括取证目标、取证方法、取证人员和装备等。
二、现场勘查阶段1.封锁现场:确保现场的安全和完整性,封锁相关区域,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现场。
2.勘查现场:认真观察现场,了解事件发生的环境和情况,包括场地布局、人员位置、物证分布等。
三、证据挖掘阶段1.寻找物证:仔细搜寻现场,尽可能找到与案件有关的物证,如血迹、指纹、工具等。
采用适当的方法进行收集和保护,例如使用手套、封装等。
2.采集取样:对于涉及化学、物理等相关领域的案件,需要采集现场取样,以供进一步分析和检测。
3.拍摄录像:使用摄像机或手机拍摄现场情况的照片、录像,做到全面、准确的记录。
四、记录与标记阶段1.现场勘验笔录:现场取证人员应尽快书写完整的现场勘验笔录,详细记录案件具体情况,包括时间、地点、人员信息、证据编号等。
2.标记物证:对于每个发现的物证,应在现场进行标记并详细记录相关信息,如编号、日期、地点等,确保物证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五、保护与保存阶段1.保护物证:对于敏感、易变或易破坏的物证,需要采取相应措施进行保护,如使用密封袋、保鲜膜等。
2.保存物证:将物证妥善保存,保证其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采用封存、标识等手段,确保物证不受损失或篡改。
六、后续分析阶段1.实验室检验:将收集到的物证送往实验室进行相应的检验、鉴定和分析,获取相关的科学依据并记录相关结果。
2.数据恢复和提取:对于电子设备或存储介质的取证,可能需要进行数据恢复和提取工作,以获取关键信息。
3.证据分析:根据现有的证据和信息,进行分析和推导,形成相关结论。
七、取证报告阶段1.整理证据:对于所有收集到的证据,进行整理、归类和编码等处理,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条理性。
物证如何收集和保管
物证如何收集和保管在很多时候,如果发⽣了⼀些事故的话,就需要对这些事故调查清楚是案件和民事案件,都是需要⽤到证据的,那么对于物证的收集和保管⽅⾯是怎样进⾏规定的?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关于这个问题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物证如何收集和保管物证的收集,是指执法⼈员或者律师发现、提取、固定、保管和保全物证的专门活动。
它是诉讼活动的重要环节。
物证收集应当遵守客观、细致、及时、依靠群众和善于运⽤科技⼿段的原则。
物证的收集、调查是⼀项⼗分严肃的诉讼活动,是⼀种法律⾏为,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
根据我国三⼤诉讼法的规定,收集、调查物证的⽅法可归纳为以下⼏种:1.勘验、检查。
勘验是司法⼈员在诉讼的过程中,对与案件有关的场所、物品等进⾏查看和检验,以发现、收集、核实证据的活动。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 101⼀107条规定了侦查⼈员勘验现场的程序和⽅法。
民事诉讼法第73条规定:“勘验物证或者现场,勘验⼈必须出⽰⼈民法院的证件,并邀请当地基层组织或者当事⼈所在单位派⼈参加。
当事⼈或者当事⼈的成年家属应当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勘验的进⾏。
有关单位和个⼈根据⼈民法院的通知,有义务保护现场,协助勘验⼯作。
勘验⼈应当将勘验情况和结果制作笔录,由勘验⼈、当事⼈和被邀参加⼈签名或者盖章。
”检查是执法⼈员检查⼈⾝或者在特定场所进⾏的专门调查活动。
检查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
如检查⼈员不能少于两⼈,检查妇⼥的⾝体,应当由⼥⼯作⼈员进⾏,检查⼈员必须出⽰证件,犯罪嫌疑⼈和被告⼈拒绝接受检查的,侦查⼈员可以依法强制检查,检查要制作检查笔录,由参加检查的⼈员签名或盖章,等等。
2.搜查。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09条的规定:“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侦查⼈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的⾝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进⾏搜查。
”民事诉讼法第227条规定:“被执⾏⼈不履⾏法律⽂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搜查。
物证保管室规章制度
物证保管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物证保管室是公安机关刑事侦查工作中专门负责物证保管和管理的机构,具体负责保管、管理、检验、运输和销毁物证的工作。
第二条物证保管室的任务是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物证的安全保管、完整性和真实性,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三条物证保管室内设有专门的保管区域、检验区域、办公区域等功能区域,各区域之间应做好物证的分类、标识和隔离工作。
第四条物证保管室应当建立健全完善的制度和规章,规范物证的保管和管理工作,确保物证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第二章物证保管规定第五条物证保管室根据物证的性质和属性,在保管区域内设立专门的保管柜、保管架等物品,对物证进行分类、编号、标识和归档。
第六条物证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入物证保管室,必须办理物证交接手续,由专人记录并签字确认,并将相关信息录入电子系统。
第七条物证的移动或转移必须经过物证保管室的审核和管理人员的签字确认,不得私自擅自移动物证,确保物证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八条物证保管室应当定期对物证进行清点、检查和保养,确保物证无丢失、损坏和变质现象,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九条物证保管室应当建立健全的物证调配制度,确保物证在需要时能够及时、准确地提供给相关部门和人员,按照程序进行处理和使用。
第三章物证管理规定第十条物证保管室应当建立健全的物证管理制度,明确管理人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并定期进行工作交流。
第十一条物证保管室的管理人员应当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不得私自挪用、窃取或篡改物证。
第十二条物证管理人员应当尊重物证的真实性和权威性,不得违规篡改或伪造物证,对于已经伪造或操纵的物证,应当及时上报处理。
第十三条物证管理人员应当加强自身的保密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严格保守机密信息,不得泄露、外传或私自销毁物证,确保物证的安全性。
第十四条物证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做好每一个环节的工作,确保物证的链条完整性,准确记录和报告物证的过程和结果,保证物证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现场物证提取方法
现场物证提取方法现场物证提取方法是指在犯罪现场或其他案件现场中,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获取物品或物质作为证据的过程。
现场物证包括物品痕迹、生物物证、化学物证、数字物证等多个方面。
1.物品痕迹物品痕迹是在犯罪现场或案件现场留下的相关物品所带来的痕迹。
物品痕迹一般有目视痕迹和隐性痕迹两种。
目视痕迹主要是指对可直接观察的物品、痕迹等进行拍照、取证、记录等处理方法。
拍照可以用单反相机或者智能手机,也可以使用显微镜进行拍照。
取证可以使用指纹笔等工具进行。
记录可以使用现场笔记本、录音笔等多种方式进行。
隐性痕迹又分为物理痕迹和化学痕迹。
物理痕迹的提取需要使用特殊仪器,在现场进行。
而化学痕迹则需要将物证带回实验室进行提取,使用的方法包括化学物品、显微镜、聚合物反应等。
2.生物物证生物物证是指在现场获取的与生物学相关的物证。
主要包括血迹、唾液、精液、头发等。
对于血迹,需要使用血迹鉴定仪或使用化学检验等方法进行提取。
唾液、精液等体液可以使用吸管、拭子等工具进行提取。
头发则需要使用显微镜进行检验,确定特定的DNA。
3.化学物证化学物证是指在现场获取的与化学有关的物证。
主要包括火灾残留物、药品、爆炸物等。
对于火灾残留物,可以使用气相色谱-质谱法进行检测;对于药品,可以使用液相色谱等方法进行检测;对于爆炸物,可以使用X光衍射分析仪进行检测。
4.数字物证数字物证是指在现场获取的与计算机和通信有关的物证。
主要包括电脑、手机、照相机等设备以及其中留存在设备中的信息。
对于这类物证,需要使用数字取证工具进行取证。
取证的过程需要严格按照取证规范进行操作,以保证所得的证据能够作为合法证据使用。
综上所述,现场物证提取方法需要根据不同的犯罪或案件类型选择不同的方法。
无论何种方法,在实际操作中需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理,以保证物证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物证保管中心规范规章制度
物证保管中心规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物证的保管和管理,提高司法鉴定工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根据《刑事诉讼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物证保管中心是司法鉴定机构和公安机关专门负责对物证进行保管和管理的部门。
第三条物证保管中心的主要任务是对鉴定机构或公安机关送交的物证进行接收、保管、鉴定、归还等工作,确保物证的完整性,并配合司法机关开展案件调查和审理工作。
第四条物证保管中心应遵循依法保护物证的原则,做到公平、公正、严谨。
第五条物证保管中心应当制定和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确保物证的保管和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六条物证保管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保守工作秘密,认真负责地履行工作职责。
第七条物证保管中心的领导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和管理事务,监督检查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
第八条物证保管中心应当定期对物证进行清点和整理,确保物证的保存状态完好。
第九条对于物证保管中心管理规定中不明确或疑难问题, 应当报请主管部门予以解决。
第十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物证的接收第十一条物证保管中心应当在接收物证时,认真核对鉴定机构或公安机关提供的相关信息,确保物证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二条物证保管中心应当根据物证的特性,采取相应的保管措施,确保物证不受损坏和污染。
第十三条物证保管中心应当在接收物证时,做好详细记录,包括物证名称、数量、性质等信息,做到清晰明了。
第十四条对于可能对人身造成伤害的危险物品,物证保管中心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第十五条物证保管中心应当对接收到的物证进行及时登记,入库管理,并做好相应的标识和存储。
第十六条物证保管中心应当及时通知鉴定机构或公安机关物证已经接收到,并询问是否还有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第十七条对于不属于自己保管范围的物证,物证保管中心应当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做到及时审批。
第十八条物证保管中心对于接收到的物证,应当做到及时处理,不得擅自改变物证的性质或用途。
试论现场常见法医物证提取及保存的规范操作
Science and Technology & Innovation ┃科技与创新·105·文章编号:2095-6835(2016)02-0105-01试论现场常见法医物证提取及保存的规范操作谭晓斌,朱伟忠(广东省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广东 佛山 528100)摘 要:简要介绍了现场法医物证提取和保存操作应遵循的原则,分析了物证提取的规范操作,探讨了法医物证包装和保存时的注意事项,以期为相关工作提供借鉴。
关键词:法医;物证提取;物证保存;规范操作中图分类号:D918.4 文献标识码:A DOI :10.15913/ki.kjycx.2016.02.1051 应遵循的原则现场法医物证提取和保存操作应遵循的原则有以下几点:①在现场物证提取前,应该先拍照。
拍照时,不仅要有全貌照片反映该物证与附近环境的关系,还应该有特写照片表现提取物证的特征。
②在提取现场物证时,为了防止生物物证被污染,不可以直接用手,一定要带一次性手套,并且要用镊子提取处理。
③应在提取到的各物证外包装上做标记,记录提取人姓名、物证名称、所处状态、提取位置和提取时间等。
④各物证的交接都应该要有记录,并且要适当保存,使其能够反应物证转手的过程。
2 规范操作2.1 血液与血痕的提取在提取血液和血痕时,要注意以下3点:①对于遗留在纺织品上的血痕,如果物体比较小,则采取整件提取法;如果无法整件提取,或者血痕附于面积较大的物品上时,则应该将血痕剪下再送检。
在执行这一操作时,要将血痕所在位置记录下来,并将血痕附近的空白织物一起送检。
②对于树叶、禾秆上的血痕,则应该采用整件提取法送至检验处;对于较大木质载体上的血痕,应该依照载体的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方法提取带血部位送检。
③在提取凶器上的血痕时,要尽可能采取整件提取的方法。
如果凶器比较大,则应该结合较硬载体上的血痕提取法来提取血痕,并记录提取的部位,同时,还要提取空白检材一起送检。
微量物证的提取、包装方法
微量物证的提取、包装方法微量物证是在案件现场被发现的物品,一般只有极少数的痕迹、指纹、DNA等信息。
虽然微量物证少,但在调查破案中却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因此,提取和包装微量物证的方法至关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微量物证提取和包装的方法,并希望能为调查破案提供帮助。
一、微量物证提取1. 现场勘察案件发生现场勘察是搜集物证的第一步,这个过程必须准确、细致。
现场勘察的时候应该注意搜集微量物证,例如衣物、手套、帽子,以及房间里可能存在的痕迹,例如指纹、足迹等。
2. DNA提取DNA提取是微量物证提取的一项重要工作,常用的提取方法包括洗涤法、盐析法、纯化法、表面吸附法等。
其中,表面吸附法最为普遍,可以快速地提取出微量的DNA,但需要考虑到可能造成交叉污染的问题。
3. 化学荧光素法当物证过于微小或太细小无法被肉眼或显微镜观察时,化学荧光素法会是一种有效的提取方法。
这种方法会让小颗粒发光,增强了小颗粒分辨率,提高了分析准确性。
4. 生物质谱法生物质谱法是一种现代化的微量物证提取方法,可以利用微量物证中存在的化学量来快速鉴定,精确定位,其次利用新技术方法可以识别数量非常低之微量。
5. 免疫学技术免疫学技术是近年来应用较多的一种微量物证提取方法。
免疫学技术利用化学分析手段,结合单克隆抗体识别微量物质,可以快速有效地提取出微量物证。
二、微量物证的包装方法提取微量物证后,正确的包装方法可以保证物证在保持原始状态的同时,减少信息的丢失,让鉴定者更容易找到证据。
1. 箱式封装箱式封装被认为是包装微量物证的最佳方法之一。
该方法适用于脆弱、易碎或质量脆弱的微量物证,例如毛发、纤维等。
物证可以被放在用纸巾或泡沫塑料垫衬底的容器中,然后被小心地放入一个气密的盒子内。
2. 封装袋封装袋包装是一种简单有效的微量物证封装方法。
该方法适用于防止微量物证和证据发生任何变化或损坏,例如血迹和唾液,这些物质很容易受到氧化或其他因素的影响。
物证被放置在封顶塑料袋内,密封袋子,防止物证从袋子内部移动或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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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 遗 留在犯 罪 现场 的 物证 . 侦 破 命案 和 法庭 作 对
证 极 为重要 。所 以规 范各类 物证 的提 取 、 保存 、 送检
等不 便 携带 .可 取其 部分 装 洁 净纸 袋 交 实 验室 . 但 必须 将 血痕 连 同 周边 未 污染 的部分 一 起 剪下 . 时 同
送交 实验 室
重 点介 绍遗 留在犯 罪 现 场 的物 品类 物证 的提 取 、 保 存、 送检方 面 的规范 操作 。
取, 注意保 护好 毛囊 。 32对 于 附 着在 客体 上 不 易 夹取 的毛 发 .可用 .
干净 透 明胶 带粘 取 33将 毛 发分 别 用纸 折 叠后 .再 放 人 纸袋 密 封 . 保 存 . 在 纸袋 上注 明标 记 并 4香 烟蒂 、 . 果核 、 口香糖 4I 夹子 或镊子 提取 并使 其 干燥 .用 42将 各 个 提取 物 用 干 净 的 硫 酸 纸 包 装 后 . . 分
这 类 痕 迹 是 现场 勘 查人 员 重 点 提 取 的 .其 提 取 方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身上 脱落 。提取 毛发 总的原 则是 用侧 光 照射来 搜查 犯 罪 现场 的各个 表 面 31如果 在犯 罪 现场 发现 毛 发 .用 洁净镊 子提 .
法、 保存等 大 家都 已很熟 悉 了 , 在此 不再 介 绍 。本文
为物 证 。由于物证 的 多样性 . 其分 类方 式 多种多 样 。
本 文 仅 根 据物 证 概 念将 物 证 视 为 两 类 :物 品和 痕
在暴 力 犯 罪 过程 中 .特 别 是 与 凶犯 进 行 搏 斗
时. 某些 微 量 的物 质 如 毛发 会从 行 凶 人 或被 害人 的
迹 。痕迹 包 括指纹 、 迹 、 足 轮胎 印痕 、 具 印痕等 等 , 工
证 遗 留或带 离 现 场 .导 致原 始现 场 产 生物 质 变 化 。 正 是 由于现 场 的这种 变 化 和污染 ,才 产 生 了物 证 。
勘 查 实践 中 . 勘查 技 术人 员 由于在 现场 提 取 和保 存
2 . 透 表面 ( 维 、 2渗 纤 未加 工 的木材 等 ) 2 . 如 果 发现 带 血痕 或精 斑 的衣 裤 、 帽 、 、 .I 2 鞋 刀 斧柄 、 块等小件物 品 . 石 可将 带 血 及 精 斑 物 品 整 件
犯 罪 分 子在犯 罪 活 动过 程 中 . 会 以某 种 方 式将 物 总
2I 同在不 渗透 表面 .凝
凝 固在客 体表 面 . 主要 针 对血 痕 . 遇 到大 量 血 如
痕. 可用 清 洁 的 刀片 或 消过 毒 的手 术 刀在 表 面上 刮
取. 然后将 提取 物放 人 洁净纸 袋 中 。
程 序是物 证最 终走 向法 庭 、 为证 据 的关键 。 成
一
、
物证
2 - 血 涂 抹 在 无 法 刮 取 或 直 接 提 取 的 物 品 3如
上 , 以按 下 列方法 处理 : 可
物 证 是 指能 够证 明案 件 真 实 情 况 的一 切 物 品 和痕迹 。其 作 用 主要 是 重建 犯 罪现 场 、 别 作 案参 识 与人 、 认定 某 人发 案 时不 在现 场 或 提供 某 人在 现 场
2液体 变为 固体 ( 痕 、 斑等 ) . 血 精
3 8 警 察 技 术 2 0 / 0 66
43在纸 袋上 作 出标示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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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侦技 术
( ) 二 枪弹 1现场 弹头 .
11 . 首先 拍 照 固定 提取 弹 头 的位置
1 . 2提取 弹 头 时 ,必 须 避 免破 坏 弹头 上 的膛 线
其它 检验
1 . 3提取 嵌 在 门上 、 树上 或 墙 上 的 弹头 时 . 要 不
直接 挖 取 弹头 , 应 先 取 出弹 头 周 围 的材 料 . 而 因为 直接 挖 取 弹头 容 易使 弹 头增 添 新 的痕 迹 . 响 弹头 影 原 有 的膛线 痕迹 1 . 取 弹 头 时 , 该 检 查 上 面血 迹 、 纹 或 其 4提 应 指 它物质
物证 方 面存 在操 作 失误 .使许 多物 证 处 理不 当 . 影
响 到刑 事 实 验室 的检 验 . 些 甚 至 失 去 检 验 、 有 鉴定
装进 洁净 纸袋 直接 送交 实验 室
2. . 2如果 带血 物 品太 大 , 2 诸如 地毯 、 褥 、 单 被 床
条件 。在 当前 “ 案 必破 ” 命 专项 行 动 中 . 妥善 提 取并
麟黧刑侦技术缫刑侦技术现场常见物证提取保存的规范操作甘肃省兰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魏秀丽现场勘查是刑事案件侦破的首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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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侦技术
现场 常见物证 提取 保存 的规范操作
甘肃省兰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魏秀丽
现场 勘查 是 刑事 案 件侦 破 的首 要 环 节 . 查犯 勘 罪 现 场就 是依 法 从犯 罪 现 场搜集 有 助 破案 的证 据 。
别 放人 纸袋 中 . 以避免 相互 接触 。
二、 各类现场常 见物证提取 的规 范操作
( ) 一 生物物证
1液体 .
对 现场 发 现 的各 种 液 体生物 物 证 如血 迹 、 、 尿 精
液、 呕吐物 等应 按下 列方 法提 取 。
1 用 洁净 纱布 蘸取 . I 1 . 2自然 晾干 . f 净 纸袋 分别包 装 。 用 占
的可能性
23I可 以用 蘸 有 生 理 盐 水 的 棉 纱 线进 行 擦 拭 -. 提 取 . 量 用 少 的 棉 纱 线 多 次 擦 拭 . 提 高 尽 以
血 痕 浓 度
2 . 纱线 晾干 - 2将 3
2 -将 晾干的纱线装入洁净纸袋 中送往实验室 .3 3 3毛 发 .
物 证 的范 围 十分 广泛 . 何 客 观物 质 都可 能 成 任
痕 迹
容, 而不 用接 触 文件 证据 , 以免增 加 多余 指 纹 3如 果 没 有 透 明度 好 的 包 装 物 . 用 镊 子 将 物 . 应
证拾 起 , 拍照 固定 文 件 内容 , 然后 装入 物证 袋 4不要 折叠 文件 .
5将 物 证 送 交 实 验 室 . 行 潜 在 指 纹 的显 现 或 . 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