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行政处罚的形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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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行政处罚有哪些种类?

证监会行政处罚有哪些种类?

证监会行政处罚有哪些种类?(一)责令停止发行证券;(二)责令停业整顿;(三)暂停或者撤销证券、期货业务许可;(四)撤销任职资格或者证券从业资格;(五)对个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违法;(六)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违法所得。

国家设置证监会主要是为了更好的管理股票市场与证券市场的秩序,既然证监会是国家行政机关的其中一个,那么自然证监也就有行政机关拥有的权力,其中就包含了部分的行政处罚权。

那么,国家证监会行政处罚有哪些种类?▲一、证监会行政处罚种类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权主要有:(一)责令停止发行证券;(二)责令停业整顿;(三)暂停或者撤销证券、期货业务许可;(四)撤销任职资格或者证券从业资格;(五)对个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违法;(六)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违法所得。

▲二、行政处罚种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有以下7种:1、警告。

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

从国家方面说,警告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式意思表示,会对相对一方产生不利影响,应当纳入法律约束的范围;对被处罚人来说,警告的制裁作用,主要是对当事人形成心理压力、不利的社会舆论环境。

适用警告处罚的重要目的,是使被处罚人认识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对社会的危害,纠正违法行为并不再继续违法。

2、罚款。

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

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违法途径和方法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产和物品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

4、责令停产停业。

是行政机关强制命令行政违法行为人暂时或永久地停止生产经营和其他业务活动的制裁方法。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是行政机关暂时或者永久地撤销行政违法行为人拥有的国家准许其享有某些权利或从事某些活动资格的文件,使其丧失权利和活动资格的制裁方法。

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的种类分别是什么?

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的种类分别是什么?

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的种类分别是什么?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方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处分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其系统内部违法失职的公务员实施的一种惩戒措施。

▲一、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的种类分别是什么?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方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处分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其系统内部违法失职的公务员实施的一种惩戒措施。

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虽然都是国家行政机关作出的制裁行为,但有较大区别:1、作出决定的主体范围不同。

行政处罚是由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作出的,这些行政主体具有对外管理职能,其行政处罚权已为法律、法规明确规定。

而行政处分是由受处分的公务员所在机关,或上级机关,或行政监察机关作出的。

也就是说,一般的行政机关都享有对其工作人员的行政处分权。

2、所制裁的对象不同。

行政处罚制裁的对象是违反行政法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而行政处分的对象仅限于行政机关系统内部的公务员。

3、采取的形式不同。

行政处罚的形式、种类很多,有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许可证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而行政处分的形式只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等六种形式。

4、行为的性质不同,行政处罚属于外部行政行为,以行政管辖关系为基础;而行政处分属于内部行政行为,以行政隶属关系为前提。

5、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不同。

行政处罚所依据的是有关行政管理的法律规范,而行政处分则由有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或公务员的法律规范调整。

6、两者的救济途径不同。

对行政处罚不服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相对方可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通过复议与行政诉讼获得救济;而对行政处分不服的,被处分的公务员只能向作出处分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或行政监察部门申诉。

▲二、如何区分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都属于行政制裁,行政处罚是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给予的制裁。

行政处罚行为是哪些具体有什么

行政处罚行为是哪些具体有什么

行政处罚行为是哪些具体有什么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1、警告,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行政处罚这几个字,但是对于行政处罚是什么都不是很了解。

对于我们普通大众来说,行政处罚也是与我们有很大关系的。

比如酒驾醉驾就会受到行政处罚。

那么行政处罚行为是哪些具体有什呢?下面就让我们带着这个问题一起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吧。

▲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是指行政处罚机关对违法行为的具体惩戒制裁手段。

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的行政处罚可以分为以下几种:学理上:▲人身罚人身罚也称自由罚,是指特定行政主体限制和剥夺违法行为人的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

人身罚主要是指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

1.行政拘留。

也称治安拘留,是特定的行政主体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在短期内剥夺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2.劳动教养。

是指行政机关对违法或有轻微犯罪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且又具有劳动能力的人所实施的一种处罚改造措施。

2013年11月1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

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这意味着已实施50多年的劳教制度被依法废止。

决定规定,劳教废止前依法作出的劳教决定有效;劳教废止后,对正在被依法执行劳动教养的人员,解除劳动教养,剩余期限不再执行。

2013年12月底,北京市所有劳教所均已摘牌,所有劳教人员也均已被释放。

▲行为罚行为罚又称能力罚,是指行政主体限制或剥夺违法行为人特定的行为能力的制裁形式。

它是仅次于人身罚的一种较为严厉的行政处罚措施。

1.责令停产、停业。

这是行政主体对从事生产经营者所实施的违法行为而给予的行政处罚措施。

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有哪些

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有哪些

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有哪些一、警告警告是行政处罚中最轻的一种形式,通常用于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告诫和警示,提醒其遵守法律法规。

警告可以是书面的或者口头的,也可以是单独的,也可以作为其他一种或几种行政处罚的附加处罚。

二、罚款罚款是行政处罚中最常见的一种形式。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罚款分为三个等级:轻微罚款,一般罚款和重大罚款。

轻微罚款不超过人民币三千元;一般罚款不超过人民币三万元;重大罚款不超过人民币三十万元。

三、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工具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工具是针对非法获利行为的一种行政处罚措施。

没收违法所得是指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将违法所得无偿收归国家所有。

违法工具是指用于实施违法行为的物品、设备等,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将其予以没收或者采取其他处理措施。

四、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产停业是指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违法单位停止生产经营活动的一种处罚措施。

责令停产停业可以是暂时的,也可以是永久的,具体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情节来决定。

五、吊销许可证件或者暂扣执照吊销许可证件或者暂扣执照是指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法定权限,依法吊销违法单位的许可证件或者暂扣执照,禁止其继续从事相关活动。

六、暂扣或者吊销取得违法所得的经营证照暂扣或者吊销取得违法所得的经营证照是指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暂时扣留或者吊销违法单位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经营证照。

七、责令关闭或者停止使用责令关闭或者停止使用是指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违法单位停止使用违法建筑或者设施,予以封闭、关闭或者拆除,使之无法再继续进行相关活动。

八、责令恢复原状、消除影响责令恢复原状、消除影响是指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违法单位按照相关的要求,恢复原有状态或者消除对环境、公共利益等方面的不良影响。

九、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是指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违法行为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到合法状态。

十、限制人身自由限制人身自由是指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法采取拘留、拘留并处罚款等措施,限制违法行为人的人身自由。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有哪些?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有哪些?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有哪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包括警告、罚款、责令停产、行政拘留及没收违法所得等。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没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一般不能实施行政处罚。

财产罚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给予的剥夺财产权的处罚形式。

它是运用最广泛的一种行政处罚。

一、行政处罚履行方式有哪些?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处罚特征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

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有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二、执行处罚机关应该具备哪些条件?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没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一般不能实施行政处罚。

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享有行政处罚权、能够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应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行政机关。

2、必须具有外部管理职能。

3、必须取得特定的行政处罚权。

4、必须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

三、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是什么?一般程序是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的基本程序。

一般程序适用于处罚较重或情节复杂的案件以及当事人对执法人员给予当场处罚的事实认定有分歧而无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

一般程序的具体内容有:1、调查取证;2、告知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3、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会;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所述,行政处罚的对象是违反行政法规的企业或者个人,在处罚措施上面可以分为财产罚及人身罚等。

关于 公司 行政处罚 的情况

关于 公司 行政处罚 的情况

关于公司行政处罚的情况公司行政处罚是指法律、法规或政府部门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以惩罚和警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企业行为。

行政处罚通常由监管部门根据权力授权和程序规定进行,对违法行为进行惩罚,并通过处罚的方式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和公共利益的一种制度安排。

行政处罚的对象主要是各类企业,包括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

处罚的内容和方式多种多样,包括罚款、停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整改等。

行政处罚的目的在于通过惩罚措施,防止和打击违法行为,维护企业诚信、保护市场秩序,并借此促使企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行政处罚发生的原因很多,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违反市场竞争规则:包括价格垄断、虚假宣传、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这些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妨碍正常的市场竞争。

2.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涉及到的行业一般是对环境和资源有较大依赖的行业,如化工、矿山、钢铁等,这些企业因为违反环保法规、恶意排污或者浪费资源等行为,被监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3.违反质量和安全标准:这类行为主要发生在食品药品、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等行业,涉及到产品质量和安全的问题,如生产伪劣产品、违法生产、违规施工等,这类问题严重威胁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

4.违反用人法规:主要涉及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等方面的问题,如拖欠工资、超时加班、非法开除等,监管部门会对此类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在我国,行政处罚的程序由法律明确规定,一般包括调查、听证、裁决和执行等环节。

监管部门会依照程序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听取相关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最终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并进行执行。

例如,最近几年,我国金融行业密集出现了一系列违法违规的现象,包括证券市场的违法操纵、非法集资、保险行业的乱象等。

监管部门对这些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行政处罚,对违法机构进行罚款、吊销牌照、责令整改等措施,以维护金融市场的秩序和稳定。

另外一个例子是食品安全领域,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频频发生,监管部门对违法食品生产、销售行为进行了严厉的行政处罚,包括吊销生产许可证、罚款、追究刑事责任等,力求保护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行政处罚法实施细则包括哪些

行政处罚法实施细则包括哪些

行政处罚法实施细则包括哪些行政处罚法实施细则是对行政处罚法的具体实施细节进行补充和解释的法规。

新的行政处罚法于2024年7月1日实施,旨在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有效化、法治化,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的程序和方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行政执法的效率和公正性。

根据新的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法实施细则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1.行政处罚决定的形式和内容:明确了行政处罚决定的形式,要求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具备一定的内容要求,包括被处罚人的基本情况、违法事实和依据、处罚理由、处罚决定、申诉途径等。

2.行政处罚权的行使:规定了行政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原则和程序,包括行政机关应当通过正式的程序行使行政处罚权,不能将行政处罚权委托给其他机关或个人,行政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权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公正、适当的原则。

3.行政处罚的适用原则和方式:明确了行政处罚的适用原则,包括依法行政原则、公正原则、适用比例原则等。

同时,规定了行政处罚的方式,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限期整改等。

4.行政处罚的程序:详细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程序,包括查处违法行为的程序、听证的程序、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程序、行政处罚的履行和结果的程序等。

同时,明确了被处罚人的权利和义务,如权利申辩、听证、申诉等。

5.行政处罚的救济措施和监督机制:明确了行政处罚的救济措施,包括申诉、行政诉讼等。

同时,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监督机制,包括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对行政处罚的监督,以及公众对行政处罚的监督。

总而言之,行政处罚法实施细则是对行政处罚法的具体实施细节进行规定和解释的法规,旨在规范行政处罚的程序和方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行政执法的效率和公正性。

行政处罚有哪些种类

行政处罚有哪些种类

⾏政处罚有哪些种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政处罚是指⾏政机关或者其他⾏政主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反⾏政管理秩序(但未构成犯罪)的公民、法⼈、和其他组织给予的惩罚。

从概念我们不难看出,⾏政处罚是法律赋予⾏政机关或其他⾏政主体实施⾏政管理的⼀种⼿段,具有神圣不可侵犯性。

那么,⾏政处罚有哪些种类呢?下⾯店铺⼩编就为⼤家介绍⼀下。

⾏政处罚有哪些种类1、警告。

警告是国家对⾏政违法⾏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为⼈违法⾏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

从国家⽅⾯说,警告是国家⾏政机关的正式意思表⽰,会对相对⼀⽅产⽣不利影响,应当纳⼊法律约束的范围;对被处罚⼈来说,警告的制裁作⽤,主要是对当事⼈形成⼼理压⼒、不利的社会舆论环境。

适⽤警告处罚的重要⽬的,是使被处罚⼈认识其⾏为的违法性和对社会的危害,纠正违法⾏为并不再继续违法。

2、罚款。

罚款是⾏政机关对⾏政违法⾏为⼈强制收取⼀定数量⾦钱,剥夺⼀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法。

适⽤于对多种⾏政违法⾏为的制裁。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法财物。

没收违法所得,是⾏政机关将⾏政违法⾏为⼈占有的,通过违法途径和⽅法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制裁⽅法;没收⾮法财物,是⾏政机关将⾏政违法⾏为⼈⾮法占有的财产和物品收归国有的制裁⽅法。

4、责令停产停业。

责令停产停业是⾏政机关强制命令⾏政违法⾏为⼈暂时或永久地停⽌⽣产经营和其他业务活动的制裁⽅法。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是⾏政机关暂时或者永久地撤销⾏政违法⾏为⼈拥有的国家准许其享有某些权利或从事某些活动资格的⽂件,使其丧失权利和活动资格的制裁⽅法。

6、⾏政拘留。

即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在短期内剥夺其⼈⾝⾃由的⼀种强制性惩罚措施。

7、法律、⾏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政处罚。

⼀、⼈⾝⾃由罚:包括⾏政拘留和劳动教养。

⼆、⾏为罚:主要形式有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等。

三、财产罚:主要形式有罚款、没收财物(没收⾮法财物和违法所得)。

行政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方式有哪些

行政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方式有哪些

A great company will always be cautious about its achievements, like a thin layer of ice.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行政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方式有哪些行政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方法主要是警告行政罚款,没收非法所得,责令企业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许可证,最严重的是行政拘留,其实行政法包含的法律比较多,比如《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都是行政法。

一、行政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方式有哪些?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是治安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短期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制裁方法。

二、行政法包括哪些?主要分两种:一般行政法和特别行政法。

一般行政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 特别行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海关法》、《教育法》等。

三、行政法的特征有哪些?①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

②行政法规范是以多种多样的法律形式表现出来的,是由多种不同效力等级的行为规范组成的统一体。

③行政法规范的数量多,内容广泛。

④行政法规范具有明显的易变性。

⑤行政程序性规范是行政法特有的一类行为规范,与行政实体性规范通常交织在一起,其存于同一个法律文件之中四、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一)合法行政原则合法行政原则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则,我国的合法行政原则包括行政机关对现行法律的遵守和依照法律授权活动两个方面:第一,行政机关必须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

1、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都不得与法律相抵触;2、行政机关负有积极执行和实施现行有效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二,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授权进行活动。

在行政机关与相对人的关系上:其一,行政机关采取的行政措施必须有立法性规定的明确授权,这可称为“职权法定”。

《行政处罚法》培训考试大纲

《行政处罚法》培训考试大纲

《行政处罚法》培训考试大纲第一章总则本章要点:《行政处罚法》的立法背景和意义、立法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颁布时间、行政处罚的概念、特征、《行政处罚法》的基本原则。

一、立法背景和意义。

二、立法目的和依据。

(第1条)三、《行政处罚法》的适用范围。

(第2条)四、行政处罚的概念、特征。

(一)行政处罚的概念。

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对实施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的法律制裁,是国家法律责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行政处罚的特征。

行政处罚具有以下三个特征:1、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依法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

2、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法行为,应当给予处罚的行政相对人。

3、行政处罚的直接目的是惩治违法。

五、《行政处罚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处罚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行政处罚始终,体现行政处罚法精神实质,对行政处罚的设定与实施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基本原则。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在行政处罚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基本原则:(第3、4、5、6条)(一)行政处罚法定原则。

(二)公正、公开原则。

(三)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四)保护当事人权益原则。

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除因违法而承担行政责任,还可能承担哪些法律责任?(第7条)根据《行政处罚法》第7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除因违法而承担行政责任外,还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或者刑事责任。

第二章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本章要点: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处罚的设定。

一、行政处罚的种类。

(第8条)行政处罚的种类,是指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采取的具体惩戒制裁的手段。

《行政处罚法》将行政处罚的种类确定为七类,这些种类,按其性质从理论上可以归为四大类。

(一)申诫罚:包括警告、通报批评两类。

(二)财产罚: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类。

(三)行为罚:包括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两类。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的种类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的种类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的种类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的种类有以下几种:
1. 警告:对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轻微的单位或个人,可以给予口头或书面形式的警告,并要求限期整改。

2. 罚款:对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较为严重的单位或个人,可以处以罚款。

罚款金额根据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况和危害程度来确定。

3. 暂扣证照:对于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单位,可以暂时扣押其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限期整改。

4. 停产停业整顿:对于存在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危及人身安全的单位,可以责令停产停业进行整顿,直至整改合格为止。

5. 吊销许可证:对于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造成重大事故或人员伤亡的单位,可以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永久停止相关的经营活动。

6. 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犯罪事实清楚的个人,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依法进行审判。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来执行,并且对于不同类型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可能会有不同的处罚措施。

行政处罚追责形式有哪些?

行政处罚追责形式有哪些?

行政处罚追责形式有哪些?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例如限期出境、驱逐出境。

民事主体在实施违法行为之后,司法机关需要先确定该主体实施的行为,违反了哪种类型的法律规范,按照再按照行政处罚追责形式的规定,判处处罚。

与其他类型的法律规定一样,在受到他人实施的侵权行为的侵害之后,可以在诉讼时效之内,提出救济请求。

▲一、行政处罚追责形式有哪些?1、警告。

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

从国家方面说,警告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式意思表示,会对相对一方产生不利影响,应当纳入法律约束的范围;对被处罚人来说,警告的制裁作用,主要是对当事人形成心理压力、不利的社会舆论环境。

适用警告处罚的重要目的,是使被处罚人认识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对社会的危害,纠正违法行为并不再继续违法。

2、罚款。

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

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违法途径和方法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产和物品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

4、责令停产停业。

是行政机关强制命令行政违法行为人暂时或永久地停止生产经营和其他业务活动的制裁方法。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是行政机关暂时或者永久地撤销行政违法行为人拥有的国家准许其享有某些权利或从事某些活动资格的文件,使其丧失权利和活动资格的制裁方法。

6、行政拘留;是治安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短期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制裁方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1)人身自由罚:包括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

行政处罚中的行为罚是什么?

行政处罚中的行为罚是什么?

行政处罚中的行为罚是什么?行为罚亦称能力罚,是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政相对方所采取的限制或剥夺其特定行为能力或资格的一种处罚措施。

行为罚包括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两种形式。

行政处罚是一种用来惩戒违法行为的行政行为。

他的种类也分好几种种,主要有人身罚、申诫罚、行为罚、财产罚这几种。

很多人就想知道了,到底这些处罚是什么意思呢,那么,现在就让小编来带领大家来了解行政处罚中的行为罚具体内容是怎样的吧。

行为罚亦称能力罚,是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政相对方所采取的限制或剥夺其特定行为能力或资格的一种处罚措施。

行为罚包括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两种形式。

行为罚是限制和剥夺违法相对方某种行为能力或资格的处罚措施,有时也称能力罚。

行为罚不同于自由罚,前者既可以针对个人,又可以针对组织。

而后者则只能适用于个人。

行为罚的主要表现形式有: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等。

(1)责令停产停业。

责令停产停业的特点:第一,这是一种对行为资格的处罚,适用于须获得资格才能从事生产或经营的行业。

这种处罚并不剥夺被处罚人获得的权利资格,而只是限制其权利资格。

第二,责令停产停业对被处罚人来讲,只是暂时的不能再从事被停止的生产或经营活动。

第三,责令停产停业的目的是为了纠正错误,改进工作。

被处罚人在停产停业期间通过进行整顿,纠正违法,改进工作,从而达到恢复生产或经营活动的条件。

(2)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

指限制或剥夺被处罚人已经取得的许可权利或资格,使其丧失继续从事许可行为的资格。

暂扣许可证、执照,表现为行政机关暂时或在一定期限内,收缴扣留相对人的证照,限制其权利的行使,与临时性强制措施很相似,但暂扣行为是行政处罚行为,而不是强制措施。

吊销许可证、执照的特点,在于收缴违法相对人的证照,剥夺已获得的许可权利,终止其继续从事该证照范围内活动的权利或资格。

如《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行政处罚包括哪些内容

行政处罚包括哪些内容

行政处罚包括哪些内容
行政处罚是指国家机关或者其他有权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违法
行为作出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行政处罚的内容非常广泛,包括但不
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行政处罚包括对违法行为的认定和处罚决定。

在行政处
罚过程中,有权机关首先需要对违法行为进行认定,确定其违法性
质和情节严重程度。

然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包括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等。

其次,行政处罚还包括对相关责任人的追究。

在确定违法行为后,有权机关还需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究,包括主要负责人、直
接责任人等。

对于不同责任人,行政处罚的内容和方式也会有所不同,可能会采取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措施。

此外,行政处罚还包括对违法行为的整改和监督。

有权机关在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还需要督促违法行为的整改,并对整改情况
进行监督。

如果整改不到位或者存在其他问题,有权机关还可以采
取进一步的处罚措施。

最后,行政处罚还包括相关的法律程序和诉讼权利。

在行政处罚过程中,相关当事人有权依法提出申辩意见和申请行政复议,甚至提起行政诉讼。

有权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也需要严格依法程序,保障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行政处罚的内容非常广泛,涉及违法行为认定、责任人追究、整改监督以及法律程序和诉讼权利等多个方面。

有权机关在进行行政处罚时,需要严格依法办事,确保处罚决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法律秩序。

针对学校行政处罚有哪些?

针对学校行政处罚有哪些?

针对学校行政处罚有哪些?①警告。

它是各种处罚中最为轻微的一种形式,主要运用于情节比较轻微或者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

警告既可以运用于自然人,也可以运用法人组织;即可单处,也可并处。

②通报批评。

即将违反教育法的相对人的违法行为向有关单位和群众公布,并对其给予批评。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场所,因此,学校以及校长、教师等人员更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不能实施违法行为。

但实践中,学校中的工作人员有可能因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而接受行政处罚。

那针对学校行政处罚有哪些?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申诫罚亦称精神罚或影响声誉罚,是指教育行政执法主体对违反教育法的相对人进行谴责和警戒的处罚。

其特点在于对相对人的精神惩戒性,不涉及实体权利。

在教育法中,申诫罚是常见的处罚类型,它主要包括两种具体形式:①警告。

它是各种处罚中最为轻微的一种形式,主要运用于情节比较轻微或者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

警告既可以运用于自然人,也可以运用法人组织;即可单处,也可并处。

②通报批评。

即将违反教育法的相对人的违法行为向有关单位和群众公布,并对其给予批评。

通报批评运用范围与警告相同,但针对的违法情节相对严重,处罚的程度也严厉一些。

▲二、能力罚亦称行为罚,是指对违法者特定行为能力予以限制和剥夺的一种处罚。

教育行政处罚中的能力罚具有独特性,它主要是对相对人教育权或受教育权的限制或剥夺。

能力罚可以针对自然人,也可以针对法人。

教育法中针对法人组织的能力罚主要包括三种形式:①责令停业招生或停办。

指对违反教育法的教育机构予以限制或剥夺招生权或办学权的处罚形式。

该项处罚的法定条件多在教育行政法规中予以规定,如《社会力量办学条例》中规定了对民办学校予以该项处罚的条件;《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中对普通高校的停止招生和停办处罚的相关内容加以规定;《幼儿园管理条例》中也规定了相应该项处罚的条件。

②吊销办学许可证。

对违反教育法的教育机构予以撤销,停止其办学权利的处罚。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形式是怎样的 行政处罚的种类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形式是怎样的 行政处罚的种类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形式是怎样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种类有:(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警告”指的是行政机关对违反规定的相对人所做的训诫、谴责;“罚款”通常指违法人员收到处罚决定书后向指定银行缴纳一定数量的金钱,如《道路安全法》规定,遮挡车牌在公路上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中的前者指违法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如贩卖盗版光碟的收入,后者则是指非法行为中的工具;“责令停产停业”指暂停生产经营或资格,如工商局责令丽江的一些违规营运的饭店停业整顿;“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比较常见的就是交警对违规驾驶人员吊销或暂扣驾驶执照;“行政拘留”只能由公安机关执行,对于一些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人员限制其自由的一种处罚方式。

第七种属于兜底性条款,例如外国人在我国境内违反行政管理法规,行政机关可以驱逐出境。

行政处罚的种类虽然不多,但是在事业单位的考试中,出现频率比较高,而且考察形式多样。

由于在《行政处罚法》中规定了以上六种种类,而在学术界则对此有另一种分类,即声诫罚、财产罚、行为罚和人身罚,这四种学理分类要和法定分类相对应,即声诫罚对应警告;财产罚对应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行为罚对应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人身罚对应行政拘留。

律师被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律师被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根据《律师法》第六章的法律责任第四十七条,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下的处罚:(一)同时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的;(二)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三)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或者代理与本人及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的;(四)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五)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

不属于行政处罚的有哪些?

不属于行政处罚的有哪些?

不属于行政处罚的有哪些?不属于行政处罚的有罚金、撤职、没收违法所得等等;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以及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不属于行政处罚的有哪些?罚金、撤职、没收违法所得都不属于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的行政处罚可以分为以下几种:学理上:一、人身罚:人身罚也称自由罚,是指特定行政主体限制和剥夺违法行为人的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

人身罚主要是指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

1、行政拘留。

也称治安拘留,是特定的行政主体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在短期内剥夺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2、劳动教养。

是指行政机关对违法或有轻微犯罪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且又具有劳动能力的人所实施的一种处罚改造措施。

2013年11月1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

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这意味着已实施50多年的劳教制度被依法废止。

决定规定,劳教废止前依法作出的劳教决定有效;劳教废止后,对正在被依法执行劳动教养的人员,解除劳动教养,剩余期限不再执行。

2013年12月底,北京市所有劳教所均已摘牌,所有劳教人员也均已被释放。

二、行为罚:行为罚又称能力罚,是指行政主体限制或剥夺违法行为人特定的行为能力的制裁形式。

它是仅次于人身罚的一种较为严厉的行政处罚措施。

1、责令停产、停业。

这是行政主体对从事生产经营者所实施的违法行为而给予的行政处罚措施。

它直接剥夺生产经营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权利。

只适用于违法行为严重的行政相对方。

2、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这是指行政主体依法收回或暂时扣留违法者已经获得的从事某种活动的权利或资格的证书。

会计行政处罚包括哪些?

会计行政处罚包括哪些?

会计行政处罚包括哪些?《会计法》规定的行政责任的形式又有两种,即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

行政处罚主要分为六种: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我们都知道会计是属于国家公务机关的行业,也许它的高薪被很多人津津乐道但也从侧面证明这项职业是需要有真材实料的。

可是每年却总有从事会计的公务员行了点儿踏了点儿错,所以针对这种现象,国家出台的会计法关于会计行政处罚包括哪些可以让大家知晓会计这项高薪职业一旦走错会接受如何严厉的惩罚。

一、会计行政处罚包括哪些《会计法》规定的行政责任的形式又有两种,即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

行政处罚主要分为六种:(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会计法》第六章法律责任的八个条款规定了对违反会计法的处罚,处罚种类只有“罚款”和“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二、会计处罚事项(一)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二)私设会计账簿的;(三)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四)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五)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六)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八)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九)未按照规定建立或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拒绝依法建立。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计人员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会计这个国家公务员之一也不是那么好做的,所以今天小编给大家列出的会计处罚事项也许会给大家以启示,任何事要有理有据,依照条规,也并不是让人不要变通。

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包括哪些形式

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包括哪些形式

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包括哪些形式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包括1、简易程序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又称当场处罚程序,指行政处罚主体对于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

一般程序一般程序是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的基本程序。

3、紧急听证程序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遇到交警开罚单、饭店停业整顿、交警对伪造牌照车辆处罚等等各种各类的行政处罚,而对行政处罚决定程序是整个行政处罚程序的关键环节,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包括哪些形式,下面小编就为你一一解释,带你了解相关法律的条文法规。

希望大家遇到相关法律问题时能够帮助到大家。

▲可分为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三类(一)一般规则1.必须首先查明违法事实才能给予行政处罚。

2.保障当事人程序权利。

当事人的程序权利主要指了解权、陈述和申辩权、听证权和其他权利。

(二)简易程序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又叫当场处罚程序,是指行政主体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处罚事项,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

▲1.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

《行政处罚法》第33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由此可见,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是:(1)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2)处罚种类和幅度分别是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的。

此外,还应注意的是,该法条使用了“可以”一词。

“可以”既包括可以,也包括不可以。

因此,行政机关对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的行政违法行为,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也可以适用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执法人员的权力和义务。

主要权力是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依照法律规定填写行政处罚决定书。

主要义务是当场表明身份,出具和交付依法填写统一制作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将行政处罚决定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3.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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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行政处罚的形式有哪些?
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的一系列惩戒以及制裁。

想必大家通过在生活中的经历或者看到相关新闻报道,当我国公民触犯到一定界线时,就存在违反了行政法规,那么有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对于公民会受到什么样的行政处罚?对行政处罚的形式有哪些?随小编一同了解。

行政处罚的种类是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的具体惩戒制裁手段,对行政处罚的形式有人身罚、行为罚、财产罚及申诫罚。

一、人身罚
人身罚也称自由罚,是指特定行政主体限制和剥夺违法行为人的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

人身罚主要是指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

1.行政拘留。

也称治安拘留,是特定的行政主体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在短期内剥夺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2.劳动教养。

是指行政机关对违法或有轻微犯罪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且又具有劳动能力的人所实施的一种处罚改造措施。

二、行为罚
行为罚又称能力罚,是指行政主体限制或剥夺违法行为人特定的行为能力的制裁形式。

它是仅次于人身罚的一种较为严厉的行政处罚措施。

1.责令停产、停业。

这是行政主体对从事生产经营者所实施的违法行为而给予的行政处罚措施。

它直接剥夺生产经营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权利。

只适用于违法行为严重的行政相对方。

2.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这是指行政主体依法收回或暂时扣留违法者已经获得的从事某种活动的权利或资格的证书。

目的在于取消或暂时中止被处罚人的一定资格、剥夺或限制某种特许的权利。

三、财产罚
财产罚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给予的剥夺财产权的处罚形式。

它是运用最广泛的一种行政处罚。

1.罚款。

指行政主体强制违法者承担一定金钱给付义务,要求违法者在一定期限内交纳一定数量货币的处罚。

2.没收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将违法行为人的部分或全部违法所得、非法财物包括违禁品或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收归国有的处罚方式。

四、申诫罚
申诫罚又称精神罚、声誉罚,是指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谴责和警戒。

它是对违法者的名誉、荣誉、信誉或精神上的利益造成一定损害的处罚方式。

1.警告。

指行政主体对违法者提出告诫或谴责。

2.通报批评。

是对违法者在荣誉上或信誉上的惩戒措施。

通报批评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组织对违反行为者进行剥夺和制裁,是一种非常严厉的法制手段。

从之前的介绍上面可以看出,对行政处罚的形式有,在我国行政处罚分为了七大类,人身罚,财产罚,行为罚,声誉罚等等。

行政处罚的使用将有效地可以管理社会治安,合理地适用是治理社会的一大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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