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辅导员工作考核学生网上评议的流程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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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辅导员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辅导员工作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完善辅导员工作的评估机制,开展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辅导员工作绩效考核,科学评价辅导员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和业务水平,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辅导员工作考核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学年考核与阶段考核相结合、部门考核与学生测评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效的标准,体现客观性、公正性、民主性、公开性和全面性。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校在职辅导员。

第二章组织实施第四条辅导员工作考核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由学生工作部牵头,各院(系)负责组织实施。

学校成立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各院(系)成立辅导员工作考核小组,并上报学生工作部备案。

考核以学期为单位,一般在期末进行。

第三章考核内容及步伐第五条辅导员工作的考核内容以辅导员工作职责为基本依据,着重考核工作态度、工作本领、工作状况、工作实绩。

工作实绩主要是指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班风学风扶植工作、班级扶植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等方面取得的效果。

第六条考核工作分每月考核和学期考核。

一)每月考核1.每月考核由各院(系)负责组织进行,依据日常对辅导员工作的检查、监督、管理情况,根据“十个一”工程考核内容项目,填写《辅导员工作每月考核上报表》(见附件1)并进行上报。

2.学生工作部负责对各院(系)辅导员工作每月考核结果进行汇总、检查、公布和记录。

二)学期考核学期考核由辅导员工作考核带领小组与各院(系)辅导员工作考核小组共同组织实施。

分为学生评议、院(系)考核、学生工作部考核三个部分。

考核总分值为100分,个中学生评议占总分的30%、院(系)考核占总分的50%、学生工作部考核占总分的20%。

1.学生评议:由XXX学生填写《XXX辅导员工作量化考核表(一)》(附件3),介入评议的学生应很多于辅导员所带人数的15%。

学院辅导员(班主任)考核方案

学院辅导员(班主任)考核方案

学院辅导员(班主任)考核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辅导员(班主任)管理,建立职责明确、管理有序、效能显著的工作机制,逐步培养一批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辅导员(班主任)工作队伍,充分发挥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的积极创造性,根据《普通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和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学校成立辅导员(班主任)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组织人事处、宣传部、教务处、校团委、学生处、保卫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各系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系书记任组长,成员由系党政联席会议成员、教师、学生代表,负责对本系辅导员(班主任)进行考核。

二、考核的原则1.坚持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2.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目标与过程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全面考核与注重实绩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全体辅导员(班主任)。

四、考核时间1.平时考核:根据工作随机考核。

2,集中考核:每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前对辅导员(班主任)进行一次初评;每学年结束前6-7月份对辅导员(班主任)进行一次全面综合考评。

五、考核内容辅导员(班主任)考核的内容主要以《XX学院辅导员管理办法》规定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实绩等为主要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是对其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考核。

六、考核方式1.辅导员(班主任)考核实行个人小结、学生评议,系和组织人事处、学生处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2.辅导员(班主任)考核实行百分制,每位辅导员(班主任)的年终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学生考核占20%;系考核占60如组织人事处、学生处考核占20%o3.计算方法为:辅导员(班主任)年终考核总分二学生评议x20%+系考核x60%+组织人事处、学生处考核x20%。

七、考核程序方法1.学生处、系要指定专人负责辅导员(班主任)、班级日常考核信息记录、汇总工作,要做到日日有统计、月月有汇总,学期、学年末有总评。

大学辅导员考核评优管理实施细则

大学辅导员考核评优管理实施细则

大学辅导员考核评优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促进辅导员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和《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校本部专职辅导员的考核评优,使用本细则(不含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正副处级辅导员)。

第三条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考核工作的指导监督,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各学院成立辅导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学院辅导员考核工作实施细则。

学院考核细则须以学院党委文件形式下发,并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备案。

第四条考核工作在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下于每年年底开展,考核期限为自然年。

第五条考核方式为量化考核,满分100分。

其中学生评价占30%(原则上评价人数不低于所带学生数的60%),其它考核占70%o考核内容中须包括辅导员工作基本考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

(二)党团和班级建设。

(三)学风建设。

(四)学生日常事务管理。

(五)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

(六)网络思想政治教育。

(七)校园危机事件应对。

(八)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

(九)理论和实践研究。

(十)真实、及时、准确上报各项信息。

(十一)积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辅导员当年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党委学生工作部对其进行劝进谈话;连续两年被劝进谈话者,不得继续从事辅导员工作,并转到学校人才交流中心:1.在事关政治原则、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问题上不能与党保持一致。

2.考核原始总分60分以下。

3.考核年度受到党政纪处分。

4.学生评价差,学生评价原始分低于满分的60队5.经查实,存在各类奖助学金资金截留、挪用等行为。

6.经查实,存在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工作责任心懈怠等严重影响辅导员队伍形象的师德师风问题。

7.出现责任事故,产生不良影响。

第七条由于借调、请假等原因,年度内连续3个月(含)以上未从事辅导员工作者,不参与优秀评选,但需学院对其进行工作是否合格的考核。

有关辅导员述职,考核,评优工作的通知

有关辅导员述职,考核,评优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考核的通知各学院:根据《南京晓庄学院辅导员工作条例》和《南京晓庄学院班主任工作条例》有关规定,2019-2020学年辅导员、班主任考核与评优工作在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组织实施。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辅导员考核(一)考核内容将围绕《南京晓庄学院辅导员工作条例》所规定的辅导员工作九项工作职责开展,主要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辅导员进行考核。

(二)考核通过在线测评的方式开展。

测评总分100分,由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学院党总支、辅导员、学生共同参与,其中学指委测评占15%,学院党总支考核占15%,同行评议占20%,学生评价占50%,测评分数将作为辅导员评优的主要参考依据。

(三)本学年未带班辅导员的学生评价成绩以零分计算,辅导员测评和学院打分只对本学院辅导员进行评分,学院只有一名辅导员情况,辅导员测评分取领导打分。

(四)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第。

考核前十名为“优秀”,将作为学校“十佳辅导员”进行表彰,考核结果“不合格”或考核排名后三位者,相关学院领导和主管部门负责人将与其进行诫勉谈话。

(五)考核学年内,因休假、进修、挂职等原因离岗的辅导员,或工作不满一学年的辅导员,不参与年度评优。

(六)参与评优的辅导员在考核学年内应完成一个工作小结、提交一份工作案例、撰写一篇班会策划书、发表一篇省级论文或主持一项校级及以上课题(新申报或结项),所带班级应获得过校级及以上集体奖励。

二、班主任考核(一)考核内容将围绕《南京晓庄学院班主任工作条例》所规定的班主任五项工作职责开展。

(二)考核通过线上测评和学院推荐的方式开展。

线上测评由辅导员和学生共同参与,其中辅导员测评占30%,学生测评占70%,学院根据测评分数经党政联席会议综合讨论后推荐。

(三)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第。

“优秀”等级人数不超过学院班主任总人数的15%。

安徽财经大学辅导员考核系统使用指南

安徽财经大学辅导员考核系统使用指南
★辅导员、学院系统管理员登录
用户名和密码均为教职工编号。(首次登录后,请及时修改密码)
2.测评
辅导员进入后,出现以下页面:
请核对个人信息,点击“自评”按钮,进行自评。
请在相应分数栏中根据情况填写分数。
填完后可“暂存”进行修改,如无需修改,请点击“提交”按钮。结束自评。
学院全体辅导员自评提交结束后,由系统管理员进行学页面:
请核对学院需考核的辅导员信息,点击“查看/编辑”按钮,进行学院考评。
学院考评内容同辅导员自评:
请在相应分数栏中根据情况填写分数。
填完后可“暂存”进行修改,如无需修改,请点击“提交”按钮。结束学院考评。
学生进入后,出现以下页面:
请核对自己辅导员信息,点击“查看/编辑”按钮,对辅导员进行考评。
请核对自己辅导员信息点击查看编辑按钮对辅导员进行考请在相应分数栏中根据情况填写分数
安徽财经大学辅导员考核系统使用指南
1.登录
登录学生处页面,有辅导员年度考核浮动窗口,点击直接登录或输入网址:http://211.86.241.245:8000/登录系统。
点击进入后出现考核页面:
★学生登录:
用户名为学生学号,密码为学生登录教务系统选课时使用的密码。
请在相应分数栏中根据情况填写分数。
填完后可“暂存”进行修改,如无需修改,请点击“提交”按钮。结束学院考评。

辅导员考核管理制度

辅导员考核管理制度

辅导员考核管理制度为做好设计系大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建立和健全本系辅导员考核管理制度,使辅导员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职责,具体、规范的幵展工作,依据上级要求及设计系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主体及部门职责(一)考核主体:辅导员考核工作由设计系配合相关处室共同配合完成。

(二)具体职责:系部职责:设计系具体负责本系考核工作,审核、汇总相关处室考核结果并将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处。

相关处室职责:在学生处指导、监督下,认真完成本处室负责项目的考核,将考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各系考核。

二、考核对象:在校班本系全体辅导员三、津贴分配办法(一)积分津贴分配:按照每月每位辅导员1000元分配到设计系。

1、若在设计系出现下列违纪情形之一,将按照200元/次扣除本系积分津贴(从总津贴中扣除),扣除津贴只能通过学生处用于各系部活动奖补经费。

直接扣款情况主要包括:(1)学生出现打架事件的(以学生处处理结果为准);(2)班级卫生极差,严重影响校容校貌或迎检工作的(以学生处、院领导通报为准);(3)辅导员出现工作失职的;(4)经学生处不定期抽查,学生无故旷课人数达班级总人数10%^上的;(5)经查实,出现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6)经查实,出现违背学校教育思想,反面宣传学校,反面教育学生的;(7)未经学校允许,个人私自组织(或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提供便利)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8)上报学生处考核结果未在系部公示、考核结果或其他材料不真实的(无相应考核原始材料或原始材料不齐);(9)不服从学院、各部门工作安排的。

2、若在设计系出现下列违纪情形之一,将按照500元-1000元/次扣除本系辅导员积分津贴(从总津贴中扣除),扣除津贴只能用于我系部活动奖补经费。

直接扣款情况主要包括:(1)学生出现重大打架事件等违纪,情节恶劣或影响极坏的;(2)辅导员出现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影响的;3、控辍保学工作。

按照100元/人次扣除本系辅导员总津贴(在当月考核中体现)。

辅导员工作考核细则(征求意见稿)

辅导员工作考核细则(征求意见稿)

黑龙江工业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准确评价辅导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辅导员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考核工作对辅导员履职情况的鉴定、激励和导向作用,全面提升辅导员的综合素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辅导员工作考核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工作业绩,注重工作数量和质量相结合,目标与过程相结合。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校辅导员。

第二章考核方式第四条学校成立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学生工作处具体负责全校辅导员工作考核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领导小组组长为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副组长为学生处长,成员为各系院党总支书记、学生工作处成员。

第五条考核时间为每学期末,每年12月至次年1月份汇总评价。

第六条辅导员工作考核分为系院考核、学生处考核两个部分。

(一)系院考核:各系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小组对照《辅导员工作绩效考评表》,可制订自己系院的考核办法,对辅导员工作进行评分、定级。

(二)学校考核:学校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所掌握的工作事实对辅导员进行评分、定级。

同时审核系院上交的《辅导员工作绩效考评表》并存档。

(三)一般辅导员工作考核成绩=系院对辅导员个人工作评价×50%+学生处对辅导员个人工作评价×50%。

科级辅导员工作考核成绩=系院学生工作考核总成绩×25%+系院对科级辅导员个人工作评价×50%+学生处对科级辅导员个人工作评价×25%。

第三章考核结果第七条所有辅导员责任津贴的50%划拨系院,根据系院考核结果自行发放。

系院考核为“不合格”的辅导员不享有此部分责任津贴。

第八条所有辅导员责任津贴的另外50%根据学生处考核结果定级发放。

学生处考核结果分为三个档级。

一般辅导员和科级辅导员分别考核、排名。

按考核排名,前25%的定为“一档”;中间50%的定为“二档”,后25%的定为“三档”。

辅导员考核工作学生网上测评系统操作指南

辅导员考核工作学生网上测评系统操作指南

附件一:辅导员考核学生网上测评系统操作指南
请各位同学在地址栏中输入http://210.28.80.80:86按回车键,进入奥蓝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登陆窗口,用户名为学生学号,密码为学生选课密码,点击登录即进入南京财经大学辅导员考核测评(格式见下表),在得分栏中输入相应测评内容的得分(每一项满分为10分),全部输完后点击增加记录即完成测评。

南京财经大学辅导员考核测评表
备注:
1、测评对象:上表中的测评对象默认为学生班级所对应的辅导员姓名,详见2006-2007学年辅导员考核名单(见附件二)。

2、网上测评时间截止日期为:2007年6月18日,请各位同学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对辅导员的网上测评工作。

3、辅导员考核工作学校领导小组办公电话:84028512 邮箱:xskpyw@。

学生综合测评(辅导员)

学生综合测评(辅导员)

功能位置:1、角色权限说明【学生处老师】:管理全校学生成绩、查看学生活动加减分规则、维护测评批次、计算全校学生综合测评成绩,综合奖学金奖项设置、学生评奖审核及查询;【学院老师】:管理学生活动加减分规则、计算本学院学生成绩、查看本学院学生测评成绩,学生评奖审核及查询;【辅导员老师】:审批学生加减分活动、计算和查看所带班级学生综合测评成绩,综合奖学金提交及查询;【学生】:学生自己提交加分活动申请、班长提交学生减分活动、测评成绩确认、查看自己的成绩。

2、业务流程综合测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综合测评成绩= 德育行为表现*X%+学业表现*Y%+文体表现*Z%+加分–扣分。

说明:学生处设置比例范围后,学院设置具体的比例。

德育行为表现=德育基础分+德育加分-德育扣分;学业表现=(学期专业和通识必修课两种类型课程初考成绩* 课程规定学分)之和/ 各门课规定学分总分+学业加分-学业扣分;文体表现=文体基础分+文体加分-文体扣分。

以下是学生综合测评业务流程图,后面的章节按照流程说明。

6、学生加减分活动加分活动流程:学生自行申请→班长审核→辅导员审核通过后形成有效分。

减分活动流程:班长提交班级学生减分→辅导员审核通过后形成有效分。

班长由辅导员再”班级管理”信息中设置班长6.1辅导员审批学生加减分活动6.1.1审批意见审批通过:辅导员审批通过后这条活动即为有效活动;审批打回:若学生填写的信息有误,则辅导员可审批打回,学生可在这条打回的数据上直接修改后提交;审批拒绝:拒绝后,这条数据流程结束,未形成有效活动。

6.1.2单个审批1、在一级列表页面查询待审数据,点击学号进入审核页面;2、确认分数、填写审核理由后点击审批结果。

6.1.3批量审批通过辅导员可批量审批多条活动申请数据:根据查询条件筛选后勾选需审批通过的数据后点击页面右下角“批量审批通过选中数据”即可,亦可一键审批通过所有待审数据。

8、查询学生成绩学生处可查询全校学生成绩,学院可查询本学院学生成绩,辅导员可查询所带班级学生成绩。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操作流程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操作流程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操作流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综合能力的全面评估,不仅仅看重学生的学习成绩,更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

下面将详细介绍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操作流程。

一、考察范围的确定在进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之前,首先需要确定评价的范围。

这个范围应该包括学生的学业水平、能力发展、德育素质、身心健康等多个方面。

通过确定范围,可以更好地全面了解学生的发展状况。

二、评价指标的设定在确定了评价范围后,需要设定相应的评价指标。

评价指标应该根据学生综合素质的不同要求来确定,包括知识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责任意识、团队合作等。

指标的设定应该具有科学性和客观性,以确保评价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三、数据收集与分析在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时,需要收集学生的相关数据。

这些数据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收集,如学生的考试成绩、平时表现、参与课外活动情况等。

收集到的数据应该进行分析和比较,以便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估和对比。

四、综合评价与等级划分综合素质评价的核心是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和等级划分。

根据收集到的数据和评价指标,将学生的评价结果进行综合计算,并进行等级划分。

等级划分可以采用等间隔划分、百分比划分等方法,以便更好地展示学生的综合素质水平。

五、评价结果的反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应该及时反馈给学生和家长。

评价结果可以通过学校的家长会、家长信件、学生个人总结等形式进行反馈。

通过及时的反馈,可以让学生和家长了解学生的发展状况,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后续的学习计划和行动计划。

六、评价结果的应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可以应用于多个方面。

一方面,可以作为学生升学、就业的参考依据,为学生的未来发展提供参考;另一方面,可以作为学校教育教学的参考依据,为学校的改进和提升提供参考。

综上所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操作流程包括考察范围的确定、评价指标的设定、数据收集与分析、综合评价与等级划分、评价结果的反馈和评价结果的应用等步骤。

通过科学有效的操作流程,可以更好地评价和促进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为学生的未来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操作流程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操作流程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操作流程1.登录系统:用户(通常是老师或教育管理人员)需要先登录系统,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行身份验证。

2.创建评价表:用户可以根据需要创建评价表,也可以选择已有的评价表进行修改。

评价表通常包括学生个人信息、学习情况、社会实践、综合能力等多个方面的评价项。

3.填写评价表:用户需要选择要评价的学生,进入评价界面。

然后,按照评价表上的指示,逐项填写学生的评价信息。

对于每个评价项,用户可以选择评价等级、打分或者填写文字评价。

4.保存评价结果:用户填写完毕后,需要保存评价结果。

系统会将结果自动保存在数据库中,以便后续查询和统计。

5.查看评价结果:用户可以随时查看评价结果,包括学生的综合评价、各项评价指标的得分情况等。

系统通常会提供多种查看方式,如按班级、按学期、按个人等。

6.统计分析:系统可以根据评价结果进行统计分析,生成各种报表和图表,以便用户更好地了解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

分析内容可以包括班级整体的评价情况、个人评价的趋势分析等。

7.输出报告:用户可以选择将评价结果导出为报告,用于与学生、家长或其他教育机构共享。

报告通常包括学生的综合评价、各项评价指标的得分情况、对学生的发展建议等内容。

8.修改评价表: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会根据需要修改评价表。

修改评价表时,需要注意保持评价项的合理性和可比性。

9.备份数据:为了确保数据的安全性,用户需要定期对评价系统的数据进行备份。

备份的频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置。

通过以上操作流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可以有效地帮助用户进行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和分析,提供全方位、多角度的数据支持,为学生的综合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和指导。

辅导员考评评分细则

辅导员考评评分细则

学管人员绩效考核方案为了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强化学官人员(班主任、教官、辅导员)的责任意识,进一步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使其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能够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学院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本着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特制定本考核评分细则。

一、工作业绩量化考核评分标准(一)工作表现考核评分标准1、按规定参加培训及集体活动,缺席一次扣1分;组织集中培训时,每缺席一天扣2分。

2、深入班级听课,每周听课不少于三课时(提倡每天听课一课时)。

每缺一课时扣1分(要有任课教师签字的听课记录)。

3、经常与学生谈心,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了解学生的家庭生活状况,了解学生的心理变化。

每学期和所管理学生谈话最少一次,每少一人次扣1分(要有详细的谈话记录)。

4、因病因事不能在值班工作期间坚守岗位,每次扣2分;未经请假值班不在位,每次扣5分。

5、不值班期间因事因病请假一次扣1分。

6、不接受学生吃请和馈赠,不与学生参加社会娱乐场所的活动。

如违反此项规定,视情节轻重每次扣2—5分。

7、学期工作计划、总结、工作记录、听课记录、与学生谈话记录、家访或与学生家长电话联系记录齐全,每缺一项扣5分。

8、在参加院级以上举行的征文、演讲及其它比赛活动中获奖者,视等级每个奖项加1—3分。

9、积极参与科研活动,在院刊或院级会议上发表有关学生管理的论文或体会文章,每篇加1分;在市级刊物或有关会议发表关于学生管理的论文或经验材料,每次加3分;在省级刊物或有关会议发表关于学生管理的论文或经验材料,每次5分;在国家级刊物或有关会议发表关于学生管理的论文或经验材料,每次加10分。

10、每月底组织学生(每班15名)对班主任、教官、辅导员的工作进行评议,95分以上加10分,90分(不含)以下每低一分扣3分。

(二)工作效果考核评分标准1、班级学生参加院级以上组织的各种比赛,获团体、个人一、二、三等奖(以奖状和获奖证书为准),院级分别加3、2、1分;市级分别加5、4、3分;省级分别加8、7、6分;国家级分别加20、15、10分。

新版学生网上评教操作流程

新版学生网上评教操作流程

新版学生网上评教操作流程
1. 登录学生评教主页:/jsxsd/
2. 输入数字广外账号和密码后,点击登陆。

3. 登陆后,选择学生评教,如下图:
4. 进入“学生评教”后,将会显示需要评价的开课学院,操作右方的“非艺术类课程”(非艺术学院开课课程)或“艺术类课程”(艺术学院开课课程)按钮,显示本学期需要评价的课程及相关信息。

5.点击“课程名称”相应的“操作”按钮,出现该课程对应的问卷。

问卷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单选题,单选题为必填项目,需要对每一项指标作出选择,否则不能成功提交;第二部分为主观评价,主观评价为可选部分。

6.未完成的问卷,点击“保存”按钮,再次进入后可继续对该门课程进行评价;已完成的问卷,点击“提交”按钮,则完成该门课程评价。

(注意:在教学评价时,每评价完一门课程请提交一次,直到所有课程都提交数据。


7. 学生评教为匿名评价,请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完成所有课程的评价,未完成评价者将不能进行学期末的选课。

如在评价过程中遇到课程或教师对应错误的问题,请与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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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辅导员工作考核学生网上评议的流程及说明
一、测评时间:
12月15日(周四)上午12:00学校开启测评系统,学生开始测评;
12月22日(周四)12:00学校关闭测评系统,不能再进行测评。

二、说明:
1、提交测评结果后,不能重复测评,所以提醒同学们认真作答。

2、学校只能浏览,无权限对测评结果进行修改。

3、辅导员老师不能进入辅导员测评系统,无权限进行浏览和查询。

4、学校由专人负责,对学生参与的测评结果严格保密。

三、网上测评流程:
1、登陆学生在线网站
2、登陆学生工作管理系统,点击进入
3、输入学号,密码:密码为一卡通查询密码,若密码丢失须本人持一卡通到学院楼一楼一卡通管理中心修改。

4、登陆系统,点击辅导员测评(若一次点击进入不了系统,可进行重复操作)
5、查看右侧学生评议说明,点击进入
6、完成问卷后,填写对辅导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学生自愿)。

7、点击“提交”,测评完成。

务必点击提交,否则测评未完成。

8、退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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