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措施费监督管理湘建建〔2010〕211
建筑工程项目安全措施经费管理办法范本
建筑工程项目安全措施经费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工程项目安全工作,保障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保护劳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措施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建筑工程项目安全措施经费是指用于建筑工程项目安全措施的准备、实施和维护所需的经费,主要包括人员费用、设备购置费、物资费用等。
第四条建筑工程项目安全措施经费采取专款专用、专项核算的原则进行管理和使用。
第五条建筑工程项目安全措施经费包括项目前期安全费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费用以及项目后期维护费用。
第六条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当制定科学合理的安全措施经费使用计划,并按照规定使用和管理安全措施经费。
第七条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落实安全措施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责任。
第八条建筑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应当对安全措施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安全措施经费管理第九条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当根据工程规模、风险程度等因素,制定安全措施经费的预算,并按照预算报批程序进行审核和批准。
第十条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当在项目开工前,将安全措施经费预算提交建设单位审批。
第十一条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当在项目开工前,将安全措施经费预算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二条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安全措施经费预算,并报建设单位重新审批。
第十三条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项目进度和安全风险情况的变化,及时安排安全措施经费的使用。
第十四条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委托专业机构对安全措施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第十五条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当将安全措施经费使用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六条建筑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安全措施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向建设单位和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报告。
第十七条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措施经费的使用计划,合理使用和管理安全措施经费。
湖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实施细则
湖南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和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办[2005]8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和拆除等工程。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建设单位对建筑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的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详见附表。
第四条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由《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中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
第五条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专项管理工作。
各级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和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具体监督管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取、使用、支付和调整。
第六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应依据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相应费率足额计取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七条依法进行工程招投标的项目,有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招标单位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工程实际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
投标单位应当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对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单独报价。
湘建建[2010]11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的通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湘建建[2010]11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的通知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株洲市、益阳市招标局,中央及省属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建筑工程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确保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保障和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和减少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及我省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以下简称安全文明费)的使用管理通知如下。
安全文明费是指按照国家现行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购置、更新、改善施工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以及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等费用。
建设单位在组织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实际单独列项安全文明费,并按照省住房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应费率标准足额计取,不得下浮。
对安全文明费措施项目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的费用应一并计入。
投标人应当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施工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对安全文明费单独列项,单独报价,且不得低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应费率标准。
对投标人投标报价中安全文明费低于《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规定的相应费率标准的,评标应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招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中单独列明中标价中的安全文明费金额。
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机构应加强对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的备案管理。
对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不按规定单列安全文明费项目清单,或安全文明费取费标准不符合规定的,招标文件不予备案,并责令改正。
安全措施费管理规定
安全措施费管理规定姓名:XXX部门:XXX日期:XXX安全措施费管理规定为了保证公司施工项目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所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所需的资金投入,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和管理,加强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减少人员伤亡,职业病危害和财产损失,制订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该项目部的各施工作业场所、办公厂所、设施场地、人员方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文明施工等范围的费用的管理。
本规定为项目部内部强制性管理规定,各单位必须认真遵照执行。
项目财务部负责本规定的实施控制管理。
设备材料部门应为安全措施的实施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材料(设备)和相关见证资料(包括产品质量合格证、监督检验合格证明等)。
并应对材料(设备)的登记、发放、使用、保管、维护进行系统管理。
劳资部门应为安全措施费用的实施提供符合作业条件的人员,并做好新进场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经营预算部门应为安全费用措施计划的费用进行核定。
施工管理部门应为安全措施的实施提供符合安全施工条件的施工组织保障。
技术部门应为安全措施的落实提供技术保障。
质量安全部门应对安全措施的实施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并对落实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评价。
财会部门应依据安措资金计划积极落实和安排资金,确保安全措施费用的落实。
安全措施费用投入原则上应按照施工产值的进度合理分配使用,财第 2 页共 7 页务会计部门在归集时属于可以直接明确的支出统一在“工程施工--其他直接费”子项中设三级明细科目“安全措施费”单独反映,不能直接明确的费用支出在“制造费用”下设明细科目“安全措施费”列示,以便统计,检查、监督费用实际支出情况,并按季编制“安全生产费用表”。
各项目施工队应将安全措施费的使用情况通过建立明细台帐进行管理。
项目部经理安排专门的部门和人员对本项目的安全措施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验证,计划完成后填写实施验收单由安全部门确认。
主管领导在审核时,要严格按照安全措施费用列支范围,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仔细审核各职能部门报批的原始票据、报表,并签暑“同意列为安全投入费用”等字样,要防止和杜绝安全措施费用与正常的施工生产费用混列、串列及挪用、滥用、少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湘建建[2010]111号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件湘建建[2010]111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件湘建建[2010]111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关于进⼀步加强我省建筑⼯程安全防护⽂明施⼯措施费使⽤管理的通知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衡阳市、邵阳市建⼯局,株洲市、益阳市招标局,中央及省属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建筑⼯程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确保建筑⼯程安全防护、⽂明施⼯措施费专款专⽤,保障和改善施⼯从业⼈员的作业条件和⽣活环境,防⽌和减少建筑施⼯⽣产安全事故发⽣,根据国务院、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及我省相关规定,现就进⼀步加强我省建筑⼯程安全防护、⽂明施⼯措施费(以下简称安全⽂明费)的使⽤管理通知如下。
⼀、安全⽂明费是指按照国家现⾏建筑施⼯安全、施⼯现场环境与卫⽣标准,购置、更新、改善施⼯安全⽣产条件和作业环境的⽂明施⼯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费,以及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员安全防护物品⽀出,安全⽣产检查与评价⽀出,重⼤危险源、重⼤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出,安全技能培训及进⾏应急救援演练⽀出等费⽤。
⼆、建设单位在组织编制⼯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结合⼯程实际单独列项安全⽂明费,并按照省住房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应费率标准⾜额计取,不得下浮。
对安全⽂明费措施项⽬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的费⽤应⼀并计⼊。
投标⼈应当根据现⾏标准规范,结合⼯程特点、⼯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投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明施⼯措施。
并按照招标⽂件要求,结合⾃⾝施⼯技术⽔平和管理⽔平,对安全⽂明费单独列项,单独报价,且不得低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应费率标准。
对投标⼈投标报价中安全⽂明费低于《湖南省建设⼯程⼯程量清单计价办法》规定的相应费率标准的,评标应确定为不合格投标⼈。
招标⼈应在中标通知书中单独列明中标价中的安全⽂明费⾦额。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监管措施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监管措施姓名:XXX部门:XXX日期:XXX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监管措施为加强公司施工安全管理,维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安全生产投入,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指的安全生产投入,是指按上级文件规定的安全生产保证金和安全生产文明措施费。
二、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管理的主控部门为安全管理部,协办部门为工程部、经营部、预算部、财务部,分管领导为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开支范围:1、完善、改造和维护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1)基坑临边防护和坑壁内支撑、基坑支护的变形监测及危房鉴定加固费用;(2)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阳台周边、楼层周边以及上下通道的临边安全防护费用;(3)起重机、塔吊等起重吊装设备(含井字架、龙门架)与外用电梯的安全检测、安全设施防护装备(含警戒标志)费用;卸料平台的临边防护、层间安全门、防护棚等设施费用;(4)施工机具和临时防雨工棚和外围护栏的安全保护设施费用;(5)地下作业中的通风、低压电配送等有关设施、监测费用和上下层间安全防护费用;(6)救生设备、器材购置和设置临边防护、警示设施费用;第 2 页共 6 页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1)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以及保健急救措施的费用;(2)抢救应急措施设备费用,包括供水、燃气工程抢险工作中所需的特殊防护费用;(3)符合规范要求的临时用电系统、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措施等(变配电装置的三级配电箱、外电防护、二级防护的防触电系统购置费用);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1)安全管理实施方案(制度)的编印费用;(2)安全标志的购置以及宣传栏的设置(包括报刊、宣教书籍、标语的购置)费用;(3)交通疏导、警示设施费用;(4)安全带、安全帽及脚手架、提升架等架体内外安全网的购置和检测费用;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6、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施工安全措施费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与计量支付,保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实现专款专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在施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公路、铁路、桥梁、隧道等工程项目。
三、费用组成1. 安全防护措施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防护费用支出:(1)三宝: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2)四口: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3)临边:阳台周边、楼板周边、屋面周边、基坑周边、接料平台的两侧等;(4)内外脚手架:落地架、悬挑架、门架、附着式提升架;(5)施工用电: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措施;(6)施工机械与用具:设备检验检测、维修保养、安全检测检验设备与仪器等;(7)劳动保护、安全教育培训;(8)其他安全防护措施费。
2. 文明施工措施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费用支出:(1)工地围挡:围挡简单装饰、大门、五牌一图等;(2)临时设施:办公室、宿舍、食堂、卫生间、淋浴间、娱乐室、仓库、加工场;(3)硬地化:施工道路及场地的硬化;(4)现场污染源的控制:粉尘控制、噪音控制、排水措施、垃圾排放、除四害消杀措施、车辆保洁措施;(5)消防设施及器材的配备与维护。
四、费用提取与使用1. 费用提取:根据《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按照合同约定提取安全措施费。
2. 费用使用:严格按照本制度及合同约定,专款专用,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1)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于购置、租赁、维修、更换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以及发生安全事故时的应急处置。
(2)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于购置、租赁、维修、更换文明施工设施及用品,进行现场环境整治,以及改善施工人员工作、生活环境。
五、管理与监督1. 安全措施费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统筹管理,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
2. 项目部设立安全措施费专管员,负责具体实施安全措施费的管理工作。
安全措施费管理制度
安全措施费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搞好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是企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强化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
公司及各工程公司(项目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安排生产计划时,必须考虑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提取计划。
第三条根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北京市的相关规定,合理计划安全措施费用的数目。
第二章编制安全措施费用计划的依据第四条国家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劳动保护政策、法令以及省、市关于工程造价相应的取费标准。
第五条根据公司的安全生产状况和企业发展需要应采取的劳动保护、安全技术和职业危害防治等方面的技术措施。
第六条施工过程中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配置和更新,安全生产环境条件的改善。
第七条对造成本单位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危害的主要技术、物资原因所采取的防治措施。
第八条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由于技术和物资原因尚未解决的问题。
第九条在安全技术方面的科研、新成果和合理化建议。
第三章安全措施费用使用的范围第十条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凡为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主要指影响安全和健康的)、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为目的的一切技术措施,均属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范围。
可分为以下六类:(一)安全技术措施:以防止工伤事故为目的的一切措施,如防护装置、保险装置、信号装置以及各种安全防爆、防水、防火设施等。
(二)职业危害防治措施:以改善有害职工身体健康的生产环境、防止职业病为目的的一切措施,如防尘、防毒、防噪声、防辐射、防振动以及通风、降温、除湿、防寒等。
(三)辅助房屋及其设施:有关保障生产卫生方面所必须的房屋及一切设施,如淋浴室、更衣室、卫生室等;(四)宣传教育:安全技术教材、图书仪器、音像设备、劳动保护教育室、安全技术训练班、安全技术展览会等需要的设施。
湘建建[2010]11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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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费是指按照国家现行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购置、更新、改善施工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以及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等费用。
建设单位在组织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实际单独列项安全文明费,并按照省住房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应费率标准足额计取,不得下浮。
对安全文明费措施项目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的费用应一并计入。
投标人应当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施工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对安全文明费单独列项,单独报价,且不得低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应费率标准。
对投标人投标报价中安全文明费低于《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规定的相应费率标准的,评标应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招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中单独列明中标价中的安全文明费金额。
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机构应加强对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的备案管理。
对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不按规定单列安全文明费项目清单,或安全文明费取费标准不符合规定的,招标文件不予备案,并责令改正。
《关于建立湖南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监督管理制度的通知》湘建建[2010]211号
关于建立湖南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监督管理制度的通知湘建建〔2010〕211号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人民银行各市(州)中心支行,长沙辖内各支行;各银监分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省分行,邮政储蓄银行省分行,各股份制银行长沙分行,省农村信用联社,长沙银行,汇丰银行长沙分行:为加强建筑工程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确保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保障和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和减少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原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要求,结合当前我省建筑行业实际,现就建立我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以下简称安全文明费)使用监督管理制度通知如下:一、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配合,建立和推进安全文明费使用监督管理制度。
(一)建筑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所在地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设安全文明费专用存款帐户(以下简称专用存款帐户),并由监管工程项目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开户银行签订建筑工程安全文明费四方监管协议,明确各自职责,保证安全文明费专款专用。
按照国家现行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安全文明费包括:购置、更新、改善施工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以及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等费用。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按中标通知书内容单独注明安全文明费金额,并明确支付方案。
安全文明费支付方案应符合以下规定: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在办理工程项目安全受监手续时将安全文明费一次性支付到位;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两年以内的工程,应在办理工程项目安全受监手续时支付安全文明费的50%,剩余50%应在工程开工满一年前支付到位;合同工期在二年以上的工程,应在办理工程项目安全受监手续时支付安全文明费的50%,开工满一年前,再支付安全文明费的30%,开工满二年前将剩余费用全部支付到位。
关于建立湖南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监督管理制度的通知湘建建号优质资料.doc
《创业实践专题训练》课程教学管理实施方案本课程以学生课外自主创业实践为主,教学管理采用多层次、多方位的团队式教学管理模式,即由课程教学组组长进行质量监控,指导教师及企业骨干进行技术指导,各专业主任协调、监控实施,各班级辅导员跟进日常教学秩序和管理的方式进行。
一、教学管理团队组成课程组组长:电子信息工程学院院长(朱敏)课程组副组长: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教学院长(潘定远)、电子商务专业主任(马国勤) 课程组指导教师:各任课教师(黄华勤顾洁姚雪梅邓灵丽钱慧)及其他各专业主任课程组教学秩序管理:各班级辅导员(张施斌卢姗许勤)二、教学管理操作流程1.创业专题训练以团队形式进行,模拟公司组织管理架构,将学生分为若干个团队。
辅导员将所带班级学生分成若干个团队,每团队10人,具体包括:总经理1人,负责全面工作;经理助理1名,协助总经理工作并且负责财务工作;市场部2人,负责商品采购、业务联系、寻找货源;物流部2人,负责物流的配送业务;技术部2人,负责网站维护、图片处理、数据后台管理等工作;商务部2人,负责商务谈判、客户在线服务、邮件处理等工作。
若最后还有未组队的学生,可分配到已组的团队中的商务部,原则上每团队不超过12人。
每团队除总经理以外的岗位均可轮岗,以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和素质。
2.学生按要求提交工作日志。
每团队按照课程实施进度安排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按要求提交工作日志,以记录该团队该阶段的工作过程和结果。
辅导员协助教师一起督促学生上交工作日志到班级对应的任课指导教师。
3.按要求进行评比。
任课教师根据各团队的工作表现、工作结果及创业绩效等方面,给每个团队进行评定,肯定成绩,指出不足,给出指导意见。
课程组再根据各教师的评定进行评比,评出一、二、三等优秀团队,并公布评比结果。
对业绩突出的团队推荐参加省级、国家级的创业比赛。
4.及时反馈、沟通、协调解决问题。
辅导员发现学生的疑难问题时,及时收集并向对应的课程指导教师或课程组反馈,或由学生直接与任课教师联系,任课教师及时给予指导,必要时亲临实践指导。
湖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管理
湖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管理作者:唐亚来源:《中外企业家·下半月》 2014年第5期唐亚(湖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湖南长沙410015)摘要:建筑业作为我国经济建设的重要领域,其各项建筑工程专项费用的足额计取、有效使用,是实现建筑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本文以湖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作为具体的研究对象,从研究本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的使用及监管现状出发,分析湖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在足额计取、有效使用方面所存在的包括费用计取不足、投入使用不到位以及制度不完善等问题。
通过对上述问题的起因与其中的联系进行深入解析,并借鉴其他先进地区的有效管理模式,来对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的计取、使用及制度上的不足提出相应的对策,从而使我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更加有效的发挥其作用,促进我省建筑业的稳定、高速、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湖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中图分类号:F426.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4)15-0074-02建筑业作为我国经济建设的重要领域,其各项建筑工程专项费用的足额计取、有效使用,是实现建筑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而其中,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是保证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投入、防护到位、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预防人身安全、公私财产损害,使施工得以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
一、湖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计取使用及管理现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以下简称安全文明费)是目前湖南省现行明文管理的建筑工程专项费用之一。
综合而言,其资金来源及使用、管理模式可概述如下:(一)安全文明费的来源及使用建设单位的建设资金是安全文明费的主要来源。
安全文明费是根据《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规定的相应费率、以工程造价为依据提取,在工程造价预算中单独列项,且为“不可竞争费用”。
安全文明费的使用有明文明确规定资金的使用范畴,且由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按照规定用途开支各类专项费用。
安全文明费需使用于“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且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中采用了项目列举的方式对使用范畴进行了明确规定。
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措施费相关规定(标准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措施费相关规定(标准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措施费相关规定(标准版)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
各建设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一)矿山工程为2.5%;(二)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2.0%;(三)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5%。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列入标外管理。
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概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并监督使用,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中小微型企业和大型企业上年末安全费用结余分别达到本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的5%和1.5%时,经当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商财政部门同意,企业本年度可以缓提或者少提安全费用。
企业规模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企业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安全生产实际需要,可适当提高安全费用提取标准。
本办法公布前,各省级政府已制定下发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办法的,其提取标准如果低于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调整;如果高于本办法规定的标准,按照原标准执行。
长沙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监督管理须知
长沙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监督管理须知为认真贯彻执行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的通知》(湘建建[2010]111号)和《关于建立湖南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监督管理制度的通知》(湘建建【2010】211号)文件,对安全文明费作如下要求:一、建设单位支付进度及比例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在办理工程项目安全受监手续时将安全文明费一次性支付到位;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两年以内的工程,应在办理工程项目安全受监手续时支付安全文明费的50%,剩余50%应在工程开工满一年前支付到位;合同工期在二年以上的工程,应在办理工程项目安全受监手续时支付安全文明费的50%,开工满一年前,再支付安全文明费的30%,开工满二年前将剩余费用全部支付到位。
二、施工单位支取进度及比例阶段性综合评价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阶段性综合评价为合格的,由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签署意见后,安全文明费专用帐户银行按表一中各阶段拨款比例向施工单位划拨相应安全文明费;评价为基本合格的按应拨付比例的70%拨款,评价为不合格的,不予拨付。
综合评价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规定期限内整改合格后,仍可按表一规定拨付安全文明费。
凡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合格要求的,其专用帐户中安全文明费未拨付余额在工程完工后由建设单位收回三、安全文明费支付、支取程序1、施工单位在窗口领取四方监管协议并填写盖章;2、施工单位在定点银行开设安全文明费专用帐号(同一个企业在市区或同一县(市)可以只开设一个专户);3、办理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注册手续前,由建设单位将安全文明费打到施工单位专户上;4、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及支取规定,填写安全文明费付款审核表,施工单位、安全监督机构审核签字;5、监管银行凭安全文明费审核表支付。
四、安全文明费专用账户银行信息根据省住建厅相关要求,与我站签订协议的银行相关信息如下(如有增加,另外通知):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开福区支行地址:长沙市五一大道820号8长沙先锋支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538号5长沙捞刀河分理处地址:长沙市开福区捞刀河镇高岭村140号(楚家湖路702号)1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金盾支行地址:长沙市八一路110号(省公安厅大门西侧)电话:2,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营业部湖南省分行营业部本部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5号电话:2长沙曙光中路支行地址:长沙市曙光中路22号电话:0731—长沙芙蓉南路支行地址:芙蓉南路一段788号电话:0731—0731—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南航支行地址: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308号(南方航空公司两则)电话:0731—5、兴业银行长沙东塘支行地址:长沙市劳动西路407号枫丹雅苑1栋1楼电话:0731—0731—6、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高桥支行地址:雨花区东二环一段646号(海关旁)电话:0731—。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的通知2010111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的通知作者:来源:本站原创文章点击数:617 【字体:大中小】湘建建〔2010〕111号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株洲市、益阳市招标局,中央及省属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建筑工程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确保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保障和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和减少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我省相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以下简称安全文明费)的使用管理通知如下:一、安全文明费是指按照国家现行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购置、更新、改善施工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以及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等费用。
二、建设单位在组织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实际单独列项安全文明费,并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应费率标准足额计取,不得下浮。
对安全文明费措施项目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应一并计入。
投标人应当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施工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对安全文明费单独列项,单独报价,且不得低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应费率标准。
对投标人投标报价中安全文明费低于《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规定的相应费率标准的,评标时应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招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中单独列明中标价中的安全文明费金额。
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机构应加强对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的备案管理。
对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不按规定单列安全文明费项目清单,或安全文明费取费标准不符合规定的,招标文件不予备案,并责令改正。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2010]111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湘建建…2010‟11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的通知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株洲市、益阳市招标局,中央及省属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建筑工程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确保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保障和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和减少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及我省相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以下简称安全文明费)的使用管理通知如下。
一、安全文明费是指按照国家现行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购置、更新、改善施工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以及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等费用。
二、建设单位在组织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实际单独列项安全文明费,并按照省住房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应费率标准足额计取,不得下浮。
对安全文明费措施项目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的费用应一并计入。
投标人应当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施工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对安全文明费单独列项,单独报价,且不得低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应费率标准。
对投标人投标报价中安全文明费低于《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规定的相应费率标准的,评标应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招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中单独列明中标价中的安全文明费金额。
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机构应加强对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的备案管理。
对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不按规定单列安全文明费项目清单,或安全文明费取费标准不符合规定的,招标文件不予备案,并责令改正。
建筑工程项目安全措施经费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项目安全措施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加强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6〕478号)、铁道部《关于执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铁建设〔2007〕139号)等法律法规,及结合本项目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使用,在成本费用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专项费用。第三条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原则是:计划管理,规范使用,据实列账,杜绝截留。第四条安全生产投入应依法管理,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投入保证和效果负第一责任。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XXX项目工程的施工安全措施费用管理。第二章各部门职责第六条安全环保部职责1、负责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和管理,督促相关部门明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2、负责安全生产费用的过程监督、检查以及按计划在规定范围内使用情况的审核,并优先保证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设备等相关费用的投入,杜绝截留。3、协助本单位财务部完成安全生产费用的会计核算和费用使用情况的上报。4、负责编制本部门业务相关的安全投入计划,交本单位的施预部门计算费用。5、会同财会部门汇总本单位安全投入计划,并下达。第七条财会部职责1、负责正确核算、归集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使用情况;2、配合安监部门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按计划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并优先保证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设备等相关费用的投入;3、负责做好安全生产费用专项台账管理,并按要求上报费用使用情况。4、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第八条工程部职责1、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时,负责编制安全防护措施及方案。2、根据审批的施组及方案,负责分劈出用于安全防护的工程量,交单位的施预部门分别计算费用。3、认真落实方案中安全防护措施及执行标准,严格按方案执行。第九条计合部职责1、在签订设备租赁、劳务分包合同,应单独明确投入的安全生产费用情况,并在施工过程中监督落实。2、根据相关部门上报的安全措施费用计划,编制预算报告。3、在办理相关计量支付时,应单独对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情况进行计量。第十条机电部职责1、根据施工组织方案及设备安全管理要求,按季、年度编制安全投入计划,进入单位生产计划。2、在签订设备租赁、电力安装等合同时,应单独明确投入的安全生产措施及费用情况,并在施工过程中监督落实。3、认真落实与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投入情况。4、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作好设备安全及用电安全措施费用的统计工作。第十一条物资部职责1、负责根据物资设备的性质和用途,明确属于安全生产费用范围内使用的物资。2、根据施工方案,在提出材料计划的同时,明确用于安全投入的材料,交单位的施预部门计算费用。3、根据本单位安全管理要求,会同相关部门提出用于安全防护等方面使用的材料计划,交单位的施预部门计算费用。4、在租赁及购买材料时,应认真按公司物资管理要求,租赁及购买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要求的防护用品及材料进场。第三章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标准和范围第十二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规定,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标准为工程总造价的1.5%;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总额不得低于规定的标准。第十三条根据铁道部《关于执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铁建设〔2007〕139号)文件规定,铁路建设系统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1、"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五临边"(未安装栏杆的平台临边、无外架防护的层面临边、升降口临边、基坑临边、上下斜道临边)等防护、防滑设施;2、施工场地安全围挡设施;3、施工供配电及用电安全防护设施(漏电保护、接地保护、触电保护等装置,变压器(安全电压)、配电盘周边防护设施,电器防爆设施,防水电缆及备用电源等);4、各类机电设备安全装置;5、隧道瓦斯检测设备;6、地质监控设施;7、防风、防腐、防火、防尘、防水、防辐射、防雷电、防危险气体等设备设施及备品;8、起重机械、提升设备上的各种保护及保险装置;9、锅炉、压力器、压缩机的保险和信号装置;10、防治边帮滑坡设备;11、作业中防止物体、人员坠落设置的安全wang、棚、护栏等;12、起重、爆破作业及穿越村镇、公路、河流、地下管线进行施工、运输作业所增设的防护、隔离、栏挡等设施;13、各种安全警示、警告标志;14、航道临时防护及航标设置等;15、安全防护通讯设备;16、其他安全防护设备、设施。(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1、应急照明、通风、抽水设备及锹镐铲、千斤顶等;2、防洪、防坍塌、防山体落石、防自然灾害等物资设备;3、急救药箱及器材;4、应急救援设备、器械(包括救援车等);5、救生衣、圈、船等;6、各种消防设备和器材;7、各种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支出;8、其他救援器材、设备。(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1、特种机械设备、压力容器、避雷设施等检查检测费;2、聘请专家参与安全检查和评价费用;3、各级安全生产检查、督导与评价费。(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1、超前地质预报、重大危险源监控费用;2、水上及高空作业评估、整改; 3、危险源辨识与评估(高路堑坚石开挖、瓦斯隧道、既有线隧道评估等); 4、重大事故隐患评估;5、应急预案措施投入;6、自然灾害预警费用;7、爆炸物运输、储存、使用时安全监控、防护费用及安全检查与评估费用; 8、施工便桥安全检测、评估费用;9、其他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1、购置编印安全生产书籍、刊物、影像资料等;2、举办安全生产展览和知识竞赛活动,设立陈列室、教育室等;3、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4、专职安检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专业培训;5、全员安全及特种(专项)作业安全技能培训;6、安全应急救援及预案演练;7、各种安全生产宣传支出;8、其他安全教育培训费用。(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1、安全生产从业人员工资性费用;2、特种作业人员(从事高空、井下、尘毒作业的人员及炊管人员等)体检费用;3、办理安全施工许可证;4、办公、生活区的防腐、防毒、防四害、防触电、防煤气、防火患等支出;5、与安全员有关的费用支出;6、其他。但以下费用不属于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⒈企业为从事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用;⒉企业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第四章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编制与实施第十四条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工作以项目部为基础,根据生产任务自编制。计划应包括项目内容、实施方案、预算、责任人、完成期限等,履行编制、审批、批准手续等。第十五条年度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应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生产计划,并结合安全投入的特点,由各单位第一管理者组织编制年度计划,上报公司审查批准,由公司下达各单位的年度安全生产费用计划。每半年各单位根据安全投入计划实施情况,需调整安全投入计划的,上报公司批准。第十六条根据年度安全计划编制季(月)度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由各单位第一管理者审批并组织实施。第十七条单项安全生产投入计划是根据安全生产需要增加的项目,由各安全环保部编制单项安全实施计划,上报公司安质部门,通过相关部门会签和领导审核、审批下达实施。第十八条工程部负责编制与施工方案相配套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安全设施技术改造、重大危险源监控量测方案等与本部门业务相关的安全投入计划,计划内容应包括:措施、费用组成、实施要求等,由安全、机电、物资等相关部门会签,交由预算部门编制预算。第十九条安全部门负责编制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重大安全活动、安全生产会议;劳动防护用品;安全警示装置、安全标识;安全检查考核、评价;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安全生产奖励与处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工资性支出、差旅费办公费等方面以及与本部门业务相关的其他安全投入计划,计划内容应包括:费用组成、实施要求等,属于与安全技术措施相关的计划由工程部、机物部门会签,需编制预算的由计合部进行预算编制。第二十条机电部门负责编制与安全设备、装置、器材、仪器等有关的安全投入计划,包括费用组成、实施要求,交由安全环保部汇总。属于与安全技术措施相关的计划应制定相关措施,由安全部门、工程部会签,由计合部进行预算编制。第二十一条物资部门负责编制与安全投入相关的材料、机具及安全用具用品等方面有关的安全投入计划,包括费用组成、实施要求,交由安全管理部门汇总。属于与安全技术措施相关的计划应制定相关措施,由安全部门、工程部会签,由计合部进行预算编制。第二十二条计合部对相关部门提出的计划进行预算编制后,由安全管理部门汇总,会同财会部门下达年度、季(月)度计划。第二十三条安全投入项目实施完成后,由安全投入项目负责实施管理的部门及时将书面凭证报送财务建帐。财务部负责安全生产投入的财务收支管理。第二十条四负有安全投入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对所下达的安全投入项目进行认真管理,确保安全投入项目的有效实施。第二十五条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费用计划的有效实施,如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调整计划,优先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需要。第二十六条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时,要根据有关法规的要求,在合同中明确双方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检查监督,使劳务分包单位安全投入有效落实。第二十七条安全投入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有力保证,项目第一管理者要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计划,优先安排安全生产投入并设专门的帐户或科目,不得以任何理由和生产经营的其它需要,缩减安全生产投入或将其挪用。第五章安全生产费用的核算第二十八条为真实、准确、及时地核算安全生产费用的收支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收入通过"工程结算"核算,支出通过"工程施工"或"管理费用"归集。各单位应在"工程施工-合同成本-间接费"中核算。财务部必须正确使用会计科目,准确核算、归集安全生产发生的相关费用。第二十九条安全生产费用的列账应附有安全管理部门和施、预管理部门提供的合法、合规的凭据。第三十条财务部负责安全投入统计、上报工作。定期与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费用帐户核对,确保安全资金的使用。1、按财务管理要求,由财务逐级上报实施管理。2、为了及时掌握安全投入项目各时段计划及实施情况,掌握年、季、月各时段发生的安全投入项目费用情况,应建立相应的台账。3、预算、工程、机电、物资、工会等部门按各自分工协助财务部进行安全投入统计工作。第三十一条安全费用应及时、准确提取,按规定范围使用,年度结余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第三十二条各单位在日常账务处理时应结合本办法第三章第十条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在凭证摘要中具体列示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项目。第三十三条安全生产费用的归集结合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专项台账(见附件),逐月逐笔反映"工程结算"、"工程施工"、"管理费用"科目中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列情况。逐级按季度上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第六章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督与考核第三十四条按规定及时、足额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应披露安全生产费用的收入和使用情况。第三十五条财务部、安全部门负责对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计划执行情况的审核。第三十六条根据本项目的生产经营特点,严格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的实施管理,对安全投入项目的实施和安全生产投入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督促有效落实。第三十七条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投入工作方面的问题,通报安全投入计划与实施情况。第三十八条安全生产投入是确保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的资源保证,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投入规定。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公司财务会计部、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第四十条本办法从2010年5月1日起执行。。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四方监管协议
祁阳县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管理办法为加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管理,规范办事程序,根据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的通知》(湘建建[2010]111号)文件,对安全文明措施费支付具体规定如下:一、建设单位支付进度及比例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在办理工程项目安全受监手续前将安全文明费一次性支付到专用账户;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工程,应在办理工程项目安全受监手续前支付安全文明措施费的50堆U专用账户,剩余50炬在该工程主体工程工作量完成50%前支付到位。
二、施工单位支取进度及比例工程开工即从专用账户支付到施工项目部甲方已支付措施费的50%(工期一年以上的为首付的60%,具体支付比例按表一的规定执行。
表阶段性综合评价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阶段性综合评价为合格以上的,由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签署意见后,安全文明费专用帐户银行按表中各阶段拨款比例向施工单位划拨相应安全文明费;评价为不合格的,不予拨付。
综合评价为不合格的,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后,施工企业重新申请达标验收,评价在合格以上等级的项目,方可按表一规定拨付安全文明费。
凡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合格要求的,其专用帐户中安全文明费未拨付余额在工程完工后由建设单位收回。
对建设单位不及时支付安全文明费、施工项目部不按规定使用安全文明费或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不达标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并按规定上报相关单位和人员不良行为记录。
三、安全文明费支付、支取程序1、施工单位在我站窗口领取四方监管协议并填写盖章;2、施工单位在定点银行开设安全文明费专用帐号;3、办理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注册手续前,由建设单位将安全文明费打到施工单位专户上;4、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根据工程施工进度(表一),填写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核实表(附表一)、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申请表(附表二),加盖建设单位印章的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存款凭证复印件,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签认所发生的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证明文件(后期支付须提交)、该期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由安全监督机构审核签字。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方案
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方案为加强我司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结合我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O9001-200/ISO14001/OHSAS18001)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在本集团公司的招标、投标、施工等建筑活动适用本方案。
二、本方案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以下简称安全措施费),是指在公司资质范围内的所有施工中,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折价(含购置、折旧或摊销)费用和落实施工安全措施、保证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等所需的费用。
三、安全措施费所包括的项目范围:1、安全防护用具: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救生衣等;2、洞口和临边防护设施: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基坑周边、卸料平台两侧以及上下通道等临边安全防护设施;3、全钢质内外脚手架及配套防护设施、结构模板的全钢质主体支撑杆件;4、建筑施工起重设备及配套防护设施;5、施工用电:符合规范要求的临时用电系统、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措施等;6、施工机具;7、安全检测费:包括对建筑施工起重设备、安全网、钢管脚手架等的检测。
8、安全教育培训;9、安全标志、标牌及安全宣传栏;10、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施工现场围墙围护及场地硬地化、粉尘控制、噪音控制、排水措施、垃圾排放;11、临时设施:包括办公室、宿舍、食堂、卫生间、淋浴间等;12、消防器材设施;13、应急救援器材;14、基坑支护的变形监测;15、地下作业中的安全防护和监测。
四、有关部门在编制工程施工预算或投标时,应根据工程情况,按照本方案及《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确定安全措施费;安全措施费,实行单列支付、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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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湖南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
监督管理制度的通知
湘建建〔2010〕211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人民银行各市(州)中心支行,长沙辖内各支行;各银监分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省分行,邮政储蓄银行省分行,各股份制银行长沙分行,省农村信用联社,长沙银行,汇丰银行长沙分行:
为加强建筑工程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确保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保障和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和减少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原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要求,结合当前我省建筑行业实际,现就建立我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以下简称安全文明费)使用监督管理制度通知如下:
一、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配合,建立和推进安全文明费使用监督管理制度。
(一)建筑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所在地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设安全文明费专用存款帐户(以下简称专用存款帐户),并由监管工程项目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开户银行签订建筑工程安全文明费四方监管协议,明确各自职责,保证安全文明费专款专用。
按照国家现行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安全文明费包括:购置、更新、改善施工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以及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
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等费用。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按中标通知书内容单独注明安全文明费金额,并明确支付方案。
安全文明费支付方案应符合以下规定: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在办理工程项目安全受监手续时将安全文明费一次性支付到位;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两年以内的工程,应在办理工程项目安全受监手续时支付安全文明费的50%,剩余50%应在工程开工满一年前支付到位;合同工期在二年以上的工程,应在办理工程项目安全受监手续时支付安全文明费的50%,开工满一年前,再支付安全文明费的30%,开工满二年前将剩余费用全部支付到位。
(三)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安全受监手续、进行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前,应当将安全文明费首付金额支付到专用账户上,并提供首付保障金专用存款帐户帐号、付款金额、时间和支付凭证等相关凭证。
(四)施工单位应当确保安全文明费专款专用,在施工过程中应确保专项费用的投入,不得降低标准。
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文明费使用计划,针对工程施工进度,专款使用安全文明费,并接受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监督。
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
分期支付安全文明费的,建设单位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
(五)施工单位应将建设单位支付后续安全文明费的情况及时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
对不按规定支付安全文明费的工程要予以停工,由此带来的停工损失由建设单位负责。
(六)开户银行要加强对专用存款账户的管理。
建筑施工单位应出具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
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和相关建筑施工合同等开立专用存款账户。
开户银行应当认真审核开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并参照建筑工程竣工期限、资金结算时间等因素确定账户有效期限,不得为建筑施工单位开立无截止日期的安全文明费专用存款账户。
开户银行应当按照四方监管协议的约定监督管理专用存款账户,保证账户资金安全和按程序支付。
开户银行应当凭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出具的《湖南省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账户付款审核通知书》和建筑施工单位银行预留印鉴,通过专用存款账户支付安全文明费。
该账户不得提取现金和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以外的任何开支。
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安全文明费使用的监督力度。
(一)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在工程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时,应重点核查施工单位是否开设安全文明费专用帐户、是否按规定签订建筑工程安全文明费四方监管协议书、建设单位是否足额支付安全文明费首付金额。
对降低安全生产投入与保障条件的,不得通过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不予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并责令改正。
(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要加强对施工过程中安全文明费支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建设单位支付及施工单位使用安全文明费情况进行监督把关。
要监督检查建设单位是否在合同约定的分期支付期将安全文明费支付到专用账户;检查施工项目部制定安全文明费使用计划和按计划实际投入情况。
同时,针对项目施工进度,按照现行规范标准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相关规定分阶段对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进行评价,为安全文明费支付签证提供依据。
对建设单位不及时支付安全文明费、施工项目部不按规定使用安全文明费或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不达标的,责
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并按规定上报相关单位和人员不良行为记录。
(三)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实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时,要严格审查施工合同中关于安全文明费的相关约定是否符合本通知规定。
对安全文明费未单列、未足额计取、未明确支付方案或支付方案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备案,并责令改正。
三、切实加强对安全文明费的监督管理。
开户银行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和四方协议监督建筑业企业安全文明费的使用支付并承担相应责任。
由于监督不力致使安全文明费挪为他用的专用存款帐户开户银行,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可根据四方协议约定取消其专用存款帐户。
当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对挪用安全文明费的施工单位进行相关调查时,开户银行应积极配合。
对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支取安全文明费、挪用安全文明费的施工单位,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核实后,按规定程序依法进行查处,并按规定上报相关责任主体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四、本制度自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
二O一O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