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妇女误用药物的危害
怀孕误服药孩子能要吗
怀孕误服药孩子能要吗作者:张昕来源:《家庭科学·新健康》 2016年第12期文/ 本刊记者张昕医学指导/ 施鹏(沈阳医学院奉天医院妇产科主治医师)孕初期用药一般不会致畸很多女性在不知道自己怀孕的情况下吃了药,是不是孩子就不能要了呢?沈阳医学院奉天医院妇产科主治医师施鹏说,判断外界不良刺激对胚胎的影响与胎龄密切相关。
从末次月经第一天开始算起,28 天之内,受精卵仅仅处于细胞分裂时期,还没到器官分化阶段,这个阶段,胚胎和子宫联系还不是特别密切,药物对胚胎影响力非常弱。
因此,孕28天之内服药一般不会导致胎儿畸形。
如果在这段时间内误服了药物,药物对胎儿的影响是“全”或“无”。
也就是说,一种结果是胎儿全面受到影响,会优胜劣汰导致自然流产,另一种结果是,完全不受到影响,而继续正常地生长。
所以,准妈妈是在这段时间内服用了药物,如果在没有保胎的情况下,胎儿正常存活,那么就不用担心胎儿的健康,可以安心保留。
用药避开致畸敏感期孕28 天—孕3 个月,胚胎开始进入器官分化阶段,在这个敏感时期服药,有可能导致胎儿畸形。
施医生指出,不同的器官发育有不同的敏感时期:心脏发育的敏感期,一般认为在受孕(末次月经第14 天)之后的第25 — 45 天,孕妇在这期间服药,药物有可能影响胎儿心脏正常发育;胎儿四肢发育的敏感期一般在受孕后第24— 46 天;中枢神经系统的发育则贯穿整个胎儿时期,一直到出生以后都有影响。
因此,在整个妊娠期间使用药物都需要很小心:可用可不用者,尽量不用。
必须使用时,尽量选择对胎儿影响较少的药物,而且尽可能避免在致畸敏感期使用。
误服药,准妈妈应该怎么做?如果准妈妈在用药之后发现自己怀孕了,应该仔细回忆服药细节,包括服用药物的名称,以及服用药物的次数和时间。
及时去医院就医,将上述信息告知医生,让医生依此作为参考,选择适当的应对方案。
施医生最后强调,那些在致畸敏感期服药,处于高危妊娠状态的准妈妈,最好进行产前优生咨询和产前诊断。
妊娠期高血压病误用利血平针致死胎2例
重 影响肢体的康 复。因此 ,护士应协助 医生对患者进行沟通治 疗: 首先 , 化患者角色 的转 换 , 强 使他们认识 到情绪与疾病 康复 的关 系 ; 次 , 其 强化他们对 医生的安全感 与信任感 , 利于治疗 有
[】 2鲍永宏. 2 如何选择有并发症的高血压降压药物 . 中国社区医师 : 综合
版 ,0 3 5 8 :— . 2 0 , ( )2 3 ( 收稿 日期 : 0 7 0 — 8 20 — 5 2 )
( 上接第 10页 ) 2
3 讨 论 脑卒 中后抑郁是脑卒 中常见并发症 之一 ,发 生率为 2 % ~ 0
避 免 产 生 不 良的 后 果 。
[ 考 文 献] 参
[ 谭 海森 , 1 】 曹华. 医院不合 理用 药处方 分析们. 中国现代 医生 ,0 7 4 2 0 ,5
( :1 2)4 .
E胎动及胎心消失 , t B超示 : 死胎 , 行水囊引产术后 治愈 。分 析死
胎原 因为利血平注射液所致 。
妊娠期 高血压病典型表现为血压增 高 、 水肿和蛋 白尿。以上
2 例患者于村卫生所就诊, 由于卫生所 的条件不 足 , 验 、 无化 超声
检查 。且 医生也忽视 了病人妊娠 的可能 , 故误用利 血平 治疗 , 导
致胎死腹中。
无异常 , 下腹 膨隆 , 至下肢均有 凹陷性浮肿 。胎动 尚在 , 心约 胎
[ 图分 类 号 ] R 1. 中 7 42 4 [ 献 标 识 码 ]A 文 [ 章编 号] 17 - 7 1 0 71- 2 一 1 文 6 39 0 ( 0 )3 1 7 O 2
l 病 例 资 料
病例 1患者 3 岁 , 后 1 8 婚 3年 不 孕 , 素 月 经 不 规 律 ,0 5 平 20
孕妇用药对胎儿的危害
孕妇用药对胎儿的危害医学上根据药物对胎儿的毒性作用,将其分成5大类。
1.A类和B类药物对胎儿未见有明显的的致畸和毒性作用,属于这类的药物有维生素B族、维生素C、叶酸、维生素E。
许多人把维生素当成安全药、营养药,但维生素能致畸胎则往往被人们忽视。
维生素A可破坏胎儿软骨细胞导致骨路畸形、指趾畸形、腭裂、眼畸形、脑畸形;维生素D使胎儿血钙增高,易致胎儿智力发育低下。
据报道,孕期内大量服用维生素C、B也可致畸胎。
因此,即便这些看似安全的药,孕妇应用时也要掌握适应症和剂量疗程。
2.C类药物经动物实验证实对胎儿有一定的致畸作用,但在人类因为无对照试验,在怀孕期间应该谨慎使用的,属于这类的药物有很多,如雷米封、利福平、庆大霉素、心律平以及阿斯匹林等等;3.D类和X类药物在动物实验和人类均有明确的致畸作用,这类药物尤其是X类药物,在怀孕期间应绝对忌用,简单分类为:① 抗生素最为多见,有氯霉素、四环素、链霉素、卡那霉素、庆大霉素、新霉素、灰黄霉素、制霉菌素、克霉陛、多粘菌素E、多粘菌素B、万古霉素、磺胺类、利福平、雷米封等。
以四环素为例,常规剂量就可致胎儿牙齿、骨路发育不良、牙釉质缺损、灰色牙、棕色牙或黄色牙及短肢畸形、先天性白内障等,大剂量还可诱发致命的肝脂肪变性。
② 解热镇痛药如阿斯匹林、非那西丁,孕妇用后很可能造成胎儿的骨路畸形,神经系统或肾脏畸形,有的导致新生儿溶血引起头部血肿等出血倾向。
③ 镇静安眠药如安定可引起胎儿先天性畸形;眠尔通致胎儿发育迟缓,先天性心脏病;巴比妥类引起指趾短小、鼻孔通联。
④ 激素类如雌激素造成上肢短缺,女婴阴道腺病,男婴女性化。
孕激素可造成女婴男性化,男婴尿道下裂。
考地松可致无脑儿、兔唇腭裂、低体重畸形。
甲状腺素也可致畸形。
⑤ 降糖药如优降糖、达美康、甲苯磺丁脲等可导致胎儿畸形或死亡。
⑥ 抗疟疾药如奎宁、氯奎、阿的平等可导致胎儿先天性耳聋、神经损伤及血小板减少。
⑦ 抗癌药环磷酰胺导致四肢缺损、腭裂。
在妊娠期使用药物的危害关注孕早期健康
在妊娠期使用药物的危害关注孕早期健康首先,许多药物会穿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可能导致胎儿发育异常或
其他不良后果。
妊娠期间使用一些药物会增加胎脏畸形(包括心脏、神经管、四肢等的畸形)的风险。
此外,一些药物还可能导致胎儿的生长受限、出生体重偏低和早产等问题。
其次,部分药物可能对孕妇的健康产生影响。
妊娠期的荷尔蒙水平和
代谢变化可能使孕妇对一些药物更加敏感,增加了妊娠期间药物副作用的
风险。
例如,一些疼痛药和抗癫痫药可能引起孕妇的头晕、恶心和呕吐。
另外,一些常见的药物可以在妊娠期安全使用,但仍需注意剂量和使
用频率。
例如,维生素和矿物质补充剂是许多孕妇需要的,可以帮助促进
胎儿的健康发育。
然而,过量或不正确的使用也可能引发问题。
因此,孕
妇应该在其医生的指导下使用这些补充剂。
2.避免使用过度:尽量避免滥用药物,特别是过量药物使用。
正确使
用药物,按照医生或药剂师的建议服用。
3.定期产检:定期进行产前检查是确保母婴健康的一个重要步骤。
医
生可以通过评估胎儿的生长和发育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存在的问题。
4.寻求替代治疗方法:在一些情况下,可以考虑替代药物或其他非药
物疗法来控制病症或症状。
例如,可以通过改变饮食、锻炼或接受物理治
疗等方式来缓解疼痛或减轻不适。
综上所述,妊娠期使用药物可能会对胎儿和孕妇的健康产生危害。
因此,孕妇应特别关注药物的使用,遵循医生和药剂师的建议,并尽量减少
不必要的药物使用。
保护孕早期的健康是确保母婴安全的关键。
孕期用药与药物致畸
孕期用药与药物致畸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GGQT-GX8G08Q8-GNQGJ8-MHHGN#孕期用药与药物致畸 (转载)药物的致畸效应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即使一个有明确致畸风险的药物在孕期使用了也不是必然会导致某种畸形。
反而即使被认为孕期使用是相对安全的药物考虑到有可能药物有某些潜在未知的风险也不建议孕期随意使用。
出于趋利避害的原则,出于保护母胎的原则,不建议孕期随意使用药物,应当谨慎用药。
而不是因为孕期使用了药物就要放弃妊娠,这种逻辑是不成立的。
孕期大部分用药被认为是安全的,或者有些因为资料有限,不能给予明确的解释。
我并不建议孕妇因为不知道自己怀孕使用了药物而轻易放弃自己的孩子。
之所以我说大部分药物是安全的,是因为致畸和药物的剂量有很大关系。
一般常规剂量用药致畸风并不大。
药物本身也是自然界中的一种物质,或天然或合成,和我们每天吃的饭喝的水一样,都是物质,只是有些药物我们平时身体可能接触不到或者接触较少而已。
目前明确致畸的药物很少,因为不可能所有药物都有孕期使用的资料。
而且这些资料总结也很困难,因为有些缺陷不一定是在胎儿出生前后即显现出来,比如说药物和儿童期肿瘤的关系,除非这种肿瘤是罕见的肿瘤,再追溯孕期用药的情况,从而总结疾病和孕期用药的相关性。
如果是常见的肿瘤,很可能根本不会被引起重视。
比较明确会导致畸形或者影响较大的药物多为化疗药物,或者激素类药物。
目前对药物对胎儿影响的研究仍停留在药物导致胎儿结构异常上。
而对“胎儿智力”,“器官功能”或者以后“性取向”,社交能力方面的影响更无从谈起。
而且人与人对药物的代谢能力也不同。
我想说的是,其实关于药物对胎儿的影响我们知之甚少。
现在很多人担心对孩子智力的影响,其实我认为这都是道听途说,为什么你不担心以后对孩子“性取向”或“社交能力”的影响,因为许多人只听说过智力,而“性取向”这种你不考虑的问题药物研究机构却是关注的,但是这些同智力评估一样做起来很难。
在妊娠期使用药物的危害关注孕早期健康
在妊娠期使用药物的危害关注孕早期健康在怀孕前3个月是最危险的,因为这是胎儿的身体结构形成时期。
如作用于成人神经的药物可使胎儿正在形成的神经系统发生紊乱。
许多人在妊娠的早期因不知道自己已怀孕,而服用了药物。
有妊娠可能的妇女不要去看医生,因为眩晕、头痛、肩部僵硬等症状并不危及生命,且很少与怀孕有关,吃了针对眩晕、头痛及肩部僵硬的药物。
大部分抗共济失调剂、镇静剂及肌肉松弛剂等的说明书中均写着“对孕妇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只能在确定了利大于弊时才可应用”。
从孕妇角度看,比起缓解头痛或肩部僵硬来,避免生出1个畸形儿更为重要,但医生可能认为解除痛苦更好。
因为看完病后没有不开药的医生,所以除非得了可能危及生命的重病,有怀孕可能性的妇女最好不要随便吃药。
当然,经检查确认怀孕的妇女必须忌烟、戒酒,曾有流产史者更应严格控制。
“我一直在喝啤酒”之类的姐妹们的话最好不要相信。
33周过后,预产期前6周应避免性生活。
性生活刺激可造成早期破水或早产,也有可能将细菌带入产道。
母亲龋齿中的细菌可进入婴儿的口中定居,日后使孩子发生龋齿,所以应早期治疗。
通过妇幼保健员培训可以学习孕期自我保健、孕期心理变化,产后恢复抑郁,母乳喂养的重要性、母乳喂养的抱奶体位及含接姿势、产后抑郁、儿童相关保健知识,提高技能;掌握规范化、专业化知识,对自己个人提升和工作宣教开展,都是有很大的帮助。
妇幼保健员证书妇幼保健员是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中心和中国妇幼保健协会共同开展培训考核的妇幼保健人才,主要从事妇女儿童卫生保健服务,承担孕产期妇女及婴幼儿日常护理及保健工作,属于医疗临床辅助服务人员。
妇幼保健员的培训包含理论和技能两个方面。
理论知识主要有孕期护理、妊娠期疾病的预防、心理特点、妇幼保健基本知识、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小儿日常生活节律、睡眠的规律和需求、妇幼健康教育的基础知识。
技能主要掌握小儿生长发育监测、婴幼儿喂养、婴幼儿营养性疾病的护理要点、计划免疫与预防接种、乳房护理、常见盆底疾病的发病原因、症状和预防、青春期健康教育、妊娠期健康教育、产褥期健康教育等工作技能,为今后的工作保驾护航。
妊娠期妇女用药注意事项
妊娠期妇女用药注意事项
妊娠期是一个特殊的时期,为了保护胎儿的健康,妊娠期妇女在使用药物时需要格外注意。
以下是一些妊娠期妇女用药的注意事项。
首先,妊娠期妇女在使用任何药物之前,应该咨询医生的建议。
医生会根据妇女的健康情况和妊娠期的具体阶段,为其选择合适的药物,并告知使用的注意事项。
其次,妊娠期妇女应避免自行购买和使用药物,尤其是处方药。
有些药物对胎儿的发育有危险,只有医生才能确定合适的药物和剂量。
妇女应该避免使用含有巴比妥类和苯妥英类药物的药物。
这些药物可能会导致胎儿畸形和颅内出血等问题。
另外,妇女应尽量避免长时间和高剂量地使用非甾体类抗炎药,如阿司匹林和布洛芬。
这些药物可能会影响胎儿的细胞发育和血友病的发生率。
此外,妊娠期妇女应避免使用止痛药和镇静药物,特别是那些含有哌嗪类成分的药物。
这些药物可能对妊娠期妇女和胎儿的神经发育造成不良影响。
最后,妊娠期妇女应谨慎使用激素类药物,如雌激素和黄体酮。
这些药物可能会引起妇女体内激素水平的改变,从而影响胎儿的生长和发育。
总之,妊娠期妇女应当谨慎使用药物,并遵循医生的建议。
如果出现任何不适或疑问,应及时向医生咨询。
保证胎儿的健康是妇女在妊娠期间最重要的责任,正确使用药物是保护胎儿健康的重要一环。
育儿知识-小心咯!孕期乱吃药或致死胎
小心咯!孕期乱吃药或致死胎
'有相当一部分的孕妇认为孕期完全不可以用药,因此,每次大病小病的都讳疾忌医,总希望可以不治而愈,但是,有些疾病越拖会越严重,而且可能还会传染或遗传给孩子,因此,孕妇有病不能拒绝医生。
但是,这也并不是说孕期可以随便用药,因为胡乱用药对胎儿和自己带来不小的危害,我们一起来看看:
怀孕早期,特别是在孕3-12周,胚胎和胎儿各器官都处于高度分化和迅速发育阶段,因此,孕早期胡乱使用药物,可能会导致胎儿畸形,甚至引起死胎、流产等现象。
孕期随意使用有镇静、麻醉、止痛等功效的药物,可能会影响胎儿的脑部发育,对胎儿的中枢神经起抑制作用,或者造成神经系统损害。
此外,孩子出生以后容易出现某些先天疾病。
孕妇长期随意使用阿司匹林之类的药物,可能会导致胎儿严重出血,甚至造成死胎。
孕妇盲目使用药物,可能会导致胎儿出现器官功能损害,严重的会影响到胎儿的生命安全健康。
是药三分毒,特别是针对处于孕早期的孕妇,药物不可随便乱用,否则可能导致胎儿畸形或死亡。
孕妇不要使用过多的药量,而且不要长时间用药,否则可能影响孕妇和胎儿的健康。
选购和使用药物之前,一定要阅读说明书,看清楚有无注明是“孕妇慎用”“孕妇禁用”之类的字眼。
孕期患病是否需要用药,最好是先咨询医生意见,以免疾病对胎儿造成的影响更为严重。
孕药物有一定的治疗功效,同时也有一定的毒副作用,因此,孕妇用药之后,要多留意自身和胎儿的反应,如果有严重不良反应,就要及时就医。
'。
育儿知识-孕妈妈用药不当会不会造成流产
孕妈妈用药不当会不会造成流产孕期是女性一生中的一段特殊时期,月经周期用药要特别注意,几乎大多数药物都能通过胎盘,因此孕期用药等于母婴两人同时治疗,医生在给药时应考虑到是给母子两个人同时用药。
并且孕期母体代谢有改变,胎儿处于成年期生长过程,其生理情况有异于成人,如孕期用药不当,则和易引起胎儿的发育障碍、流产、早产,甚至出现畸形等。
妊娠早期用药不当可阻止胚胎发育。
怀孕2~4个月前是胎儿心脏发生、发育的最最关键时期,此期胎儿的胎盘已经形成,药物可通过胎盘屏障进入胎体,引起胎儿消化系统发育畸形孕期功能异常,重者可引起胎儿官内死亡。
在妊娠中晚期,由于胎儿大部分脏器已经胚胎成形,即使用药不当也不致于不致引起畸形,但可造成其脏器的功能障碍。
这便是胎儿脏器虽然已分化弱化定型,但功能尚不健全,胎儿肝脏还缺乏解毒的酶,使欠缺其对各种药物的解毒功能不足。
胎儿的血一脑要道战略要地渗透性强,许多药物易在脑内积聚,而且胎儿的肾脏滤过功能低下,药物排泄缓慢,使药物在体内长时间蓄积,从而导致脏器特性不全,如耳聋、感觉迟钝等。
孕期用药要特别慎重,若用药不当,不但可可能引发胎儿畸形,还可能产生一些非痴呆消极影响的有害影响,尤其是孕期应尽量避免尽量减少用药,而必须应用时宜采用最小的有效剂量。
但另一方面,又不可因害怕药物对胎儿的影响而置孕妇疾病不顾,因孕妇妇科疾病不治疗可能对胎儿产生其他影响。
因此,应权衡利弊,具体病例对症下药处理,防止出现母子安全为主。
妊娠期间要少用或不用药,任何药物的应用,应在医生指导下,严格掌握,合理使用,切勿滥用,以防给母子带来危害。
妊娠期用药对胎儿的影响【推荐下载】
妊娠期用药对胎儿的影响【推荐下载】导语由于妊娠期妇女的特殊性,有些药物对孕妇的不良影响要高于一般人群。
妊娠期用药对孕妇的影响由于妊娠期妇女的特殊性,有些药物对孕妇的不良影响要高于一般人群。
据报道,患肾盂肾炎的孕妇用大剂量四环素静脉滴注时,可引起暴发性肝脏代偿失调症候群,死亡率很高。
肾盂肾炎可引起肾功能减退,加之孕妇肾脏循环功能差,药物本身对肾脏又有毒性作用,可导致四环素清除率下降,使四环素在血液中的含量过高,导致孕妇发生坏死性脂肪肝、胰腺炎等,因此妊娠期禁用四环素。
另有报道,妊娠后期应用红霉素引发可逆性肝脏损害的发生率高达10%15%,并可引起阻塞性黄疽。
对胎儿的影响①细胞增殖早期(受精后至18天左右):此阶段胚胎的所有细胞尚未进行分化,细胞的功能活力处于同一水平,对药物无选择性中毒的表现,致畸作用无选择性地影响所有细胞,其结果为胚胎死亡。
如胚胎死亡便会导致流产,如能存活则会发育成正常个体。
因此在受精后半个月左右,几乎见不到药物的致畸作用。
②器官发生期(妊娠3周至3个月):为药物致畸的敏感期,以妊娠2135天最为敏感。
在此期,胎儿的心脏、神经系统、呼吸系统、四肢、性腺及外阴相继发育,最易受外来药物的影响,引起胎儿畸形。
③胎儿形成期(妊娠3个月至足月):为胎儿成长阶段。
在此期,胚胎已经出现中枢神经活动,如孕妇服用镇静、安定、麻醉、止痛、抗组织胺或其他抑制中枢神经的药物,可抑制胎儿神经的活动,并改变胎儿脑的发育。
如孕妇使用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可导致胎儿永久性耳聋及肾脏损害;使用噻嗪类利尿药可引起胎儿电解质紊乱、血小板减少症,甚至死胎;妊娠5个月后使用四环素可使孩子出生后出现牙齿黄染、牙釉质发育不全、骨生长障碍;孕妇摄入过量维生素D可导致新生儿血钙过高、智力障碍、肾或肺小动脉狭窄及高血压。
妊娠后期孕妇使用双香豆素类抗凝药、大剂量苯巴比妥或长期服用阿斯匹林,可导致胎儿严重出血,甚至死胎。
临产期使用抗疟药、磺胺类、硝基呋喃类、解热镇痛药(如氨基比林)、大剂量脂溶性维生素K等,可使缺乏6磷酸葡萄糖脱氢酶的胎儿发生溶血。
私人药店拿错药导致孕妇流产赔多少精神损失费相关案例
私人药店拿错药导致孕妇流产赔多少精神损失费相关案例摘要:1.私人药店拿错药导致孕妇流产的情况简介2.涉及的法律责任和赔偿问题3.精神损失费的计算和赔偿标准4.相关案例分析5.避免类似事件发生的建议正文:私人药店拿错药导致孕妇流产的情况简介近日,一起因私人药店拿错药导致孕妇流产的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
在这个案例中,一名孕妇在药店购买药物时,由于药剂师的疏忽,误将一种孕妇禁用的药物发放给了她。
孕妇在服用药物后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最终导致流产。
涉及的法律责任和赔偿问题此事件中,私人药店和药剂师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店作为药品销售的主体,有义务保证所售药品的质量和正确性。
药剂师在发放药品时,应当对患者的病情、年龄、性别等因素进行审查,确保发放正确的药物。
在这个案例中,药剂师显然没有尽到审查义务,导致孕妇服用禁用药物,构成侵权行为。
精神损失费的计算和赔偿标准在我国,精神损失费的计算和赔偿标准并无明确的法律规定。
一般而言,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数额会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被侵权人的年龄、职业、受教育程度、精神损害程度等因素综合考虑。
在类似事件中,孕妇因误服药物导致流产,身心都受到极大伤害,其精神损失费应当得到合理赔偿。
相关案例分析在此案例中,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会综合考虑孕妇的实际情况,包括年龄、身体状况、流产对身心健康的影响等因素,来判定精神损失费的具体数额。
同时,法院还会审查药店的过错程度以及承担责任的能力,以确定赔偿金额。
避免类似事件发生的建议为了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药店应当加强药品质量管理,建立完善的药品发放制度,并对药剂师进行严格的专业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同时,政府部门也应加大药品监管力度,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妊娠期用药须小心谨慎.docx
妊娠期用药须小心谨慎严格来讲,在妇女的整个妊娠期间,使用中西药都应慎重。
禁止使用药物由药物引起的胎儿损害或畸形,一般发生在妊娠的头3个月内,特别是前8周内最为突出。
因为着床后的受精卵,每个细胞都有各自的特殊功能,并开始进行分化,逐渐形成不同的组织和器官的雏形。
在这个重要阶段,如果孕妇用了某些药物,一些组织和器官的细胞就会停止生长发育,造成残缺不全出现畸形。
所以下面列举的药物对于孕妇来说应当禁止使用:抗肿瘤药物:如马利兰、乐疾宁、癌得星、甲氨蝶呤及苯乙酸氮芥等。
激素类药物:如可的松、强的松龙、安宫黄体酮、睾丸酮、已烯雌酚和口服避孕药等。
抗癞痫药与抗惊厥药:如苯妥英钠、卡马西平、扑痫酮及三甲双酮等。
镇静药:如安宁、利眠宁、氟哌丁苯及反应停等。
抗抑郁药:如丙咪嗪、苯丙胺等。
抗过敏药:如扑尔敏、安其敏、敏克静、晕海宁和苯海拉明等。
放射性药物:如放射性碘等。
避免使用药物在整个妊娠期间,即使对母体不致造成危害的药物,对胎儿却可能产生损害作用。
这主要是由于胎儿的器官功能尚不完善的缘故。
例如,当胎儿肝脏中缺乏葡萄糖醛酸转移酶时,不能将药物的代谢产物与之结合,从尿中排出;又如胎儿脑屏障的渗透性较高,药物容易透过屏障在脑中积聚;再如胎儿肾脏的功能较低,对药物的排泄缓慢,也容易发生蓄积中毒。
因此,对于孕妇而言以下药物应避免使用:催眠药:鲁米那、速可眠、阿米妥和安宁、水合氯醛等。
抗生素:四环素、土霉素、强力霉素、链霉素、卡那霉素、庆大霉素、新霉素等。
抗疟药:喹宁、氯喹、乙胺嘧啶等。
缩瞳药:毛果芸香碱、毒扁豆碱等。
导泻药:硫酸镁、蓖麻油等。
安定药:氯丙嗪等。
抗凝血药:双香豆素、华法林等。
口服降糖药:氯磺丙脲、甲糖宁等。
抗甲状腺药:他巴唑、碘化钾、丙硫氧啶等。
妇科用药:麦角制剂,脑垂体后叶素等。
慎重使用药物对孕妇于分娩前2周内的用药,同样不能忽视。
因为有的药物能使胎儿心动过缓或心动过速,进而出现惊厥、发绀、呼吸抑制等现象;也有的会抑制新生儿的造血功能,或引起严重的黄疸与溶血性贫血;另有的能使新生儿产生低血糖;还有的会导致胎儿死亡。
妊娠期哺乳期用药
5.镇静催眠药
异戊巴比妥c 戊巴比妥c 苯巴比妥b 水合氯醛c
乙醇d/x
地西泮d 甲喹酮d 硝西泮c
6.安定药
氯丙嗪类c 锂盐d 氟哌利多c
7.抗抑郁药
阿米替林d 多塞平c 丙咪嗪d 异卡波肼c
苯乙肼c
(六)心血管系统药
1.强心甙
乙酰洋地黄毒甙b 洋地黄b 地高辛b 乙酰毛花甙b 溴苄胺c
X级:绝对禁止使用。
(一)抗组胺药
布可利嗪c 氯苯那敏b 西咪替丁b
赛庚啶b
苯海拉明c 荼苯海明c
羟嗪c
美克洛嗪b 异丙嗪c
美吡拉敏c
(二)抗感染药
1.抗阿米巴病药
卡巴胂d 双碘喹啉c
2.驱肠虫药
龙胆紫c 哌嗪b 赛嘧啶c 恩波维铵c
3.抗疟药
氯喹d 伯胺喹c 乙胺嘧啶c 奎宁c
迹象,(也没有对其后六个月危害的证据)这类药物可能对胎儿影响 甚微。 B级:在动物繁殖性研究中(并未进行孕妇的对照研究),未见到对 胎仔的影响,在动物繁殖性研究中表现有副作用,这些副作用并未在 孕妇妊娠头三个月得到证实,在以后六个月也无对胎儿危害的证据。
C级:在动物研究中证明它对胎仔有致畸或杀死胚 胎的作用,但未在孕妇中进行研究或未在孕妇和 动物并行的进行研究。本类药物只有在权衡了对 孕妇的好处大于对胎儿的危害之后方可应用。
1.肾上腺皮质激素 可的松d 倍他米松c 地塞米松c 泼尼龙b 泼尼松龙b 2.雌激素 乙烯雌酚x 雌二醇d 口服避孕药d
3.孕激素 孕激素类d 4.降糖药 胰岛素b 氯磺丙脲d 5.甲状腺激素
降钙素b
妊娠期母体对药物的代谢
(一)孕期母体对药物的吸收 1.药物吸收更完全 妊娠期间,由于受孕激素影响,胃肠系统的张力和活动
孕妇用错药 处置要谨慎
孕妇用错药处置要谨慎作者:来源:《家庭医学》2014年第05期孕期用错药,增加的是危险性如果因为用错了药致使孩子出生缺陷,是所有父母不愿看到的。
但药物对胎儿的实际致畸作用及潜在影响,又是难以估计和预料的。
即使是一些老药,对胎儿的影响迄今也不能完全肯定。
而且,胎盘屏障还可以阻止某些有害的大分子药物进入胎儿血液循环。
因此,孕期错误用药并非一定会导致胎儿畸形,而是会增加胎儿畸形的危险性,此外,不同的药物危险程度也不同。
美国FDA根据药物影响妊娠期间胎儿发育危险程度的不同,把药物分为A、B、C、D和X五类。
A类最安全,如维生素B1、B2、叶酸、维生素E等;B类比较安全,如大多数青霉素类及头孢类抗生素;C类有一定的危险,应尽量避免,如阿司匹林、降压药氨氯地平等;D 类明确对胎儿有损害,孕妇患有严重疾病必须使用时才考虑用,如大多数抗肿瘤药;X类危险极大,绝对不能用,如抗病毒药利巴韦林、降脂药辛伐他汀等。
不同孕期,药物的危险程度不同药物对胎儿的影响,还应从服药时间及有关症状来加以考虑。
一般而言,服药时间发生在孕3周(停经3周)以内的,此时囊胚细胞数量较少,一旦受有害药物影响,细胞损伤则难以修复,不可避免地会造成自然流产,不必为生畸形儿担忧;若无任何流产迹象,一般表示药物未对其造成影响,可以继续妊娠。
孕3周至8周内称高敏期,是胚体的主要器官分化发育时期。
此时胚胎对于药物的影响最为敏感,致畸药物可产生致畸作用,但不一定引起自然流产。
此时应根据药物毒副作用大小及有关症状加以判断,若出现与此有关的阴道出血,不宜盲目保胎,应考虑中止妊娠。
孕8周至4~5个月称为中敏期,是胎儿各器官进一步发育成熟时期,对于药物的毒副作用较为敏感,但多数不引起自然流产,致畸程度也难以预测。
此时是否中止妊娠,应根据药物的毒副作用大小、有关症状、今后生育情况等因素等全面考虑,权衡利弊后再行决定。
继续妊娠者应在妊娠中、晚期做羊水、B超扫描或胎儿镜检查,若是无脑儿、脊柱裂等畸形儿,应予引产;若是染色体异常或先天性代谢异常,应视病情轻重及预后,或及早终止妊娠,或给予宫内治疗。
孕产妇用药对胎儿的影响
充分,FDA分类C。
克拉霉素(克拉仙),FDA分类C,动物实验多数未发现对
胎仔有致畸作用,有些实验组中的胎仔可出现心血管畸形或口
裂,但发生率不高。妊娠期妇女应用本品对胎儿安全性的研究 尚无可供资料。如无特需情况,孕期不宜应用。林可霉素, FDA分类B,克林霉素是林可霉素的半合成衍生物,其抗菌效 能较林可霉素强,口服后吸收也更好。本品能通过胎盘,一般
5、谨慎选择治疗药物
妊娠期能单独用药就避免联合用药;新药和老药同
样有效时应选用老药。
6、充分权衡利弊
有些药物虽可能对胎儿有影响,但可治疗危及孕妇
健康或生命的疾病,应充分权衡利弊在病人知情的情况
下使用。
7、烟、酒不是药,但对胎儿有害。
8、哺乳期用药不同孕期用药,可用暂停哺乳方式来
避免药物对乳儿的影响。一般情况下,母乳中药物的含量 很少,其中被乳儿吸收的更少,一般对乳儿不产生明显的
抗微生物药
C.动物研究显示毒性,人类研究资料不充 分,但用药时可能患者的受益大于危险性
D.已证实对人类有危险性,但仍有可能受 益多 X.对人类致畸,危险性大于受益
注:妊娠期感染时用药可参考表中分类,以及用药 后患者的受益程度及可能的风险,充分权衡后决定。 A类:妊娠期患者可安全使用; B类:有明确指征时慎用; C类:在确有应用指征时,充分权衡利弊决定是否 选用; D类:避免应用,但在确有应用指征、且患者受益 大于可能的风险时严密观察下慎用; X类:禁用。
胞的粘附增强。同时,孕酮使阴道上皮的中层细胞增生活
跃,对霉菌有更强亲和力。在妊娠首三个月内不主张用咪
唑类和三唑类抗真菌药物恐增加流产发生率,制霉菌素则
不受孕期限制。
1、克霉唑(凯妮汀)属咪唑类,FDA分类B,本品口服吸收少,在对
孕妇用药对胎儿的影响【推荐下载】
孕妇用药对胎儿的影响【推荐下载】导语年来对于孕妇用药已引起了广泛的重视。
药物对胎儿、新生儿的影响,取决于药物的种类、剂量、持续作用时间以及通过胎盘的速度和程度,特别取决于胎儿的发育处于什么阶段及其药物的反应。
一般说来,从受孕日(受精日)开始的大约3个礼拜期间,这时期所使用的药,一般都不会对胎儿造成影响。
不过,从怀孕2个半月到4个月初期为止,是胎儿身体器官形成的时期,在这段时期,有时候会因为所服用的药量和种类因素,而引起胎儿身体畸形的危险。
在胎儿身体器官大致形成的怀孕4个半月以后,就没有造成畸形之疑虑,不过,却可能会影响胎儿各器官的发育。
妊娠后,孕妇各个系统和器官均发生了一些变化,使许多药物在体内的过程非但不同于非孕期,而且还能通过胎盘到达胎儿体内,影响胎儿,或通过乳汁影响新生儿。
因此,近年来对于孕妇用药已引起了广泛的重视。
药物对胎儿、新生儿的影响,取决于药物的种类、剂量、持续作用时间以及通过胎盘的速度和程度,特别取决于胎儿的发育处于什么阶段及其药物的反应。
在给孕妇用药时,必须考虑到药物对胎儿、新生儿的影响:1致畸:孕妇用药引起胎儿畸形,多发生于妊娠12周以内,而以8周内影响最大。
此期,胎儿正处于胚胎相继分化和联合阶段,各系统尚未完全形成,如妊娠早期,使用某些种类的抗早孕反应药(如安定、氯丙嗪等),某些保胎的激素类药(雌激素等),部分抗生素(氯霉素、抗滴虫药、卡那霉素等),可能导致胎儿畸形。
2致癌:目前已证实乙烯雌酚和乙烷雌酚有致癌作用。
有报导,用过乙烯雌酚保胎的妇女所生女孩中,有0.14-1.4%成长到12-24岁之间,可能发生阴道透明细胞癌。
此外,还可能引起流产、死胎和发育畸形。
3发育缺陷:孕早期口服四环素,可能引起小肢体畸形,孕16周后用药,可致牙质发育不全或骨质发育迟缓、乳牙发黄。
4呼吸抑制:吗啡、哌替啶,可抑制新生儿呼吸中枢,甚至死亡;利血平可引起新生儿鼻塞而导致呼吸困难。
以上用药,在胎儿娩出前1小时尽量不要应用。
劳拉西泮的禁忌症和副作用风险
劳拉西泮的禁忌症和副作用风险劳拉西泮是一种广泛应用于临床的药物,属于苯二氮䓬类药物。
它具有镇静、抗焦虑、抗惊厥和肌肉松弛等作用,常用于治疗焦虑症、惊厥和睡眠障碍等疾病。
然而,劳拉西泮也存在一些禁忌症和副作用风险,需要医生和患者在使用时予以重视。
首先,劳拉西泮在以下情况下存在禁忌症。
首先是对苯二氮䓬类药物过敏的患者,因为可能出现严重的过敏反应,如荨麻疹、呼吸困难等。
其次是妊娠期妇女,特别是在妊娠早期,劳拉西泮可能对胎儿造成不良影响。
此外,劳拉西泮还禁用于肺功能不全、严重肝功能障碍、重度肌无力等情况下,因为它可能加重这些疾病的症状或产生严重的副作用。
其次,劳拉西泮的副作用风险需要引起重视。
常见的副作用包括嗜睡、乏力、头晕、注意力不集中等。
这些副作用通常在治疗初期出现,随着用药时间的延长会逐渐减轻或消失。
然而,一些患者可能会出现严重的副作用,如肝功能损害、精神状态改变、记忆力下降等。
因此,在使用劳拉西泮时,医生需要对患者进行定期的肝功能和精神状态评估,以及监测记忆力等认知功能。
此外,劳拉西泮还存在着成瘾和滥用的风险。
长期大量使用劳拉西泮可能导致药物依赖性,患者在突然停药时可能出现戒断症状,如焦虑、失眠、抑郁等。
因此,医生在使用劳拉西泮时应该控制剂量和疗程,避免患者出现依赖和戒断症状。
此外,劳拉西泮也是一种被滥用的药物,一些人可能会滥用它以获得快感或逃避现实。
因此,医生需要密切监测患者的用药情况,避免滥用和误用。
总之,劳拉西泮是一种有效的药物,可以帮助患者缓解焦虑、惊厥和睡眠障碍等症状。
然而,它也存在禁忌症和副作用风险,医生和患者在使用时需要慎重。
医生应该了解患者的病情和身体状况,评估患者是否适合使用劳拉西泮,并定期监测患者的肝功能、精神状态和认知功能。
患者应该按照医生的指导使用药物,避免滥用和误用,如果出现副作用或不适,应及时就医咨询。
只有在医生的指导下正确使用劳拉西泮,才能最大程度地发挥其治疗作用,同时避免潜在的风险和副作用。
孕期准妈妈服药要谨慎
孕期准妈妈服药要谨慎*导读:孕妇服用的大部分药物都能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但由于胎盘屏障的关系,不同药物进入胎儿体内的量与速度不同。
药物在胎儿血内的浓度除与药物分子量大小等药物动力学因素有关外,还与孕妇服用药物剂量的多少、用药次数等有关。
……患病要吃药、打针,这是很简单的道理,但对于怀孕的妇女,用药就必须谨慎小心。
60年代初期,德国等国家应用了药物"反应停"治疗孕妇妊娠早期的呕吐,结果造成成千上万名四肢短小的畸形儿("海豹胎")。
此后,妊娠期用药问题越来越被临床医生所重视,也引起了广大孕妇及家属的关注。
怎样合理用药,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实际问题,涉及到药物对胎儿的影响。
用药不当,可导致胎儿畸形、发育不良甚至死亡。
当孕妇患病而需要进行药物治疗,要充分考虑到用药的必要性、药物对疾病的治疗效果,更重要的是应考虑药物是否会对胎儿产生不良影响。
怀孕以后,孕妇体内酶系统有一定变化,氧化、还原、水解等作用都会受一定影响,同时也会影响药物的解毒和排泄,造成药物在体内蓄积。
妊娠后妇女肝功能有所下降,因此肝脏的解毒功能也会受一定影响。
妊娠期孕激素上升,可抑制代谢酶,因而也影响药物的代谢,所以药物在体内蓄积时间长。
妊娠期血浆蛋白下降,有些药物需要和血浆蛋白结合解毒,因此容易增加药物的毒性。
这些造成了孕妇用药当慎重,不同于未孕时。
药物对胎儿的影响主要与药物能否进入胎盘、用药时胎龄、药物的性质、剂量、疗程长短、给药途径及胎儿对药物的敏感度等因素有关。
孕妇服用的大部分药物都能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但由于胎盘屏障的关系,不同药物进入胎儿体内的量与速度不同。
药物在胎儿血内的浓度除与药物分子量大小等药物动力学因素有关外,还与孕妇服用药物剂量的多少、用药次数等有关。
受精后17天之内,胎儿胎盘间的血液循环尚未建立,这时用药对胚胎的影响是"全"或"无"。
"全"指有害药物全部或部分破坏胚胎细胞,致使胚胎早期死亡。
育儿知识-孕早期服药最危险
孕早期服药最危险
对于孕妇和准备怀孕的人来说,该如何口服维护孕期的用药安全呢?就此问题记者采访了北京妇产医院韩丽晖主任。
据韩主任介绍,早产妇女常因一些异常情况或疾病需要使用药物进行治疗。
孕妇用药对胎儿的影响与药物的性质、用药之时胚胎发育的阶段、胎儿对药物的依赖性、药物剂量的大小以及用药时间长短有关。
韩主任
指出,药物不良反应在整个孕期的不同阶段危害性是不同的。
在精子后最初的两周,即第3~4孕周,若受精卵受到药物影响可能有两种负面影响结局。
一种第二种是药物严重危害了受精卵,导致它无法正常分裂、发育,要造成在孕早期自然流产。
另一种可能是药物并没有对配子造成“致命性”伤害,受精卵会通过超强的自我修复能力挽回损伤,并继续发育成一个正常的胎儿。
因此,如果不小心在这个阶段服药,可采取顺其自然的态度。
受精后3~8周(即停经5~10周),是胚胎器官分化调整期胚胎的关键阶段,这时候细胞开始定向发育,受到有害药物的作用后即可产生形态的异常而致畸,因此这一段时间是致畸高度敏感期。
而在其后的哺乳中,虽然各个系统还会继续发育完善,但大多是功能上的影响,基本不会形成如无脑儿、先天性心脏病、肢体缺失等严重的先天性。
因此在妊娠前3个月应尽可能避免用药,但不包括必须的治疗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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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妇女误用药物的危害
【摘要】妊娠期药物应用对胎婴儿的影响已引起广泛的注意。
动物实验和观察研究的资料是孕期用药安全性的主要依据。
孕期要合理用药,并遵照医师的指导。
孕妇在妊娠期可并发各种疾病而需应用药物。
近年来,关于药物对胎儿、新生儿的影响,特别是在致畸方面,进行了大量的研究。
新药上市之前,药物是不能直接在孕妇身上进行试验,故药物对胎婴儿的药理和毒性作用主要是依据动物实验和观察研究的资料。
每年有成千上万的孕妇在知道自己怀孕之前,已使胎儿暴露在药物之中,这些孕妇往往不知道孕期应用这些药物是不安全的,致使有些孕妇因害怕药物致畸而要求终止妊娠。
【关键词】妊娠;药物
1胎儿发育及胎盘的特点
在胎儿发育的不同阶段,药物对胎儿的影响程度各异。
受精后1周内,受精卵尚未种植于子宫内膜,一般不受孕妇用药的影响;受精后2周内,药物对胚胎的影响是“全”或“无”。
“全”即胚胎死亡;“无”即胚胎不受影响。
若大部分细胞受到损伤则胚胎死亡,少量细胞死亡则通过代偿机制胚胎继续存活。
受孕后3~8周(即停经5~10周)为胎儿对药物最敏感时期,此时胚胎、胎儿各器官处于高度分化、迅速发育和不断形成阶段,受有害药物影响发生结构异常的可能性最大。
受精9周以后,胎儿各器官已形成,对致畸药物的敏感性明显减弱,不会造成明显畸形,但生殖系统尚未分化完全,仍有可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而神经系统在整个孕期持续分
化发育,故药物对其影响可一直存在。
分娩期用药同样对胎儿或新生儿有影响。
总之,药物对胎婴儿是否产生不良影响主要与药物的性质、药物到达胎儿体内的速度和剂量、胎婴儿对药物的亲和性和接触药物时的胎龄等有关。
胎盘具有无数绒毛,胎血在绒毛内循环,孕妇血在绒毛外的绒毛间隙中循环,其间有绒毛和胎儿微血管的内皮细胞作为间隔,这就是所谓的胎盘屏障。
它具有生物的一般特性,因此对孕妇用药时要考虑该药物是否能通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体内,影响胎儿。
2药物致畸的历史性回顾
2.1沙利度胺(thalidomide)过去认为胎盘的屏障作用能保护胎儿免受药物的有害作用。
沙利度胺是一种催眠镇静药,在临床上应用曾有35年的历史,后来发现当胎儿在发育的关键时期如果暴露在这种药物中,可引起严重的肢体残缺、肾脏和心脏的发育不全,其致畸率可高达20%~30%。
从此人们认识到胎盘并不能阻挡有害药物的通过。
2.2多西拉敏(doxylamlne)1950~1960年,商品名叫benˉdectin 的药物被美国广泛用于孕妇恶心、呕吐妊娠反应。
这是一种含抗组胺药多西拉敏和维生素b6的药物。
2.3异维a酸(isotretinoin)异维a酸是一种治疗痤疮的药物,动物实验已知会引起畸形,药品上也有警告标志,但此药应用后数年,仍然出生了一些因异维a酸引起的具有视网膜胚胎病的孩子,这说明了这些警告标志是不够满意的。
因为有些妇女在应用异维a
酸时未计划妊娠,或避孕失败,更有些用药者是文盲,或者未注意到,或不了解药品标志的内容。
3孕期用药的基本原则
严格控制用药指征,避免不必要的用药。
注意胎儿对药物的敏感期,孕妇患病必须用药时,应在医生指导下选择对胎儿影响小的药物,对胎儿有影响的药物应权衡利弊后使用。
若妊娠早期病情允许,尽量推迟到妊娠中、晚期用药。
4妊娠期用药安全性的制定过程
4.1动物实验的价值对人类会引起畸形的药物,在动物中也有类似的致畸影响,如异维a酸。
但是有些动物实验应用大剂量的药物时会引起畸形,而临床上人类应用相关的剂量并不引起畸形,例如大剂量的糖皮质激素(glucocortiˉcoid)或地西泮(diazepam)引起动物口裂,但临床上人类应用相关剂量并无这种影响。
水杨酸盐(salicylate)在动物中引起心脏畸形,但在人类中无这种影响。
4.2流行病学调查服药孕妇与未服药对照组进行比较研究,以了解药物的致畸作用。
随着国际畸形信息服务机构的建立和发展,有些孕妇在早孕期服药后可以请求这些服务中心进行咨询。
由于这些胎儿药物暴露的资料记录是前瞻的,减少了孕妇回忆上的偏差,同时也能随访到分娩以后。
4.3研究方法中的问题没有一种单一方法可以确定药物对胎儿是安全,或是危险。
影响研究的因素有:(1)样本的大小,因为先天性畸形是很少见的,许多致畸药物并不影响大多数已暴露的胎儿,
故需要大量样本的数据。
(2)孕妇本身疾病的影响,如高血压、癫痫或糖尿病的孕妇易发生胎儿畸形,这样也影响了药物作用的分析。
(3)回顾性研究中的回忆偏差,例如分娩畸形儿的妇女比分娩健康孩子的妇女更容易记住她们妊娠的过程,这样就会发生假阳性。
开始应用回顾性对照研究地西洋、杀精子剂(spermicide)和bendectin时认为这些药物会致畸,以后经大量研究而推翻了这一结论。
(4)其他如非随机观察研究、联合分析等均可影响研究的结果。
5妊娠期药物的选择
妊娠期孕妇要谨慎用药,但在怀孕过程中,孕妇发生了疾病仍需合理地、积极地用药治疗,否则病情发展也会影响孕妇和胎儿的健康。
孕期要正确对待孕妇用药问题,不应随便滥用药物。
如果必须用药,一定要在医生的指导下,合理用药,才能保证母儿的安全。
5.1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慢性高血压对妊娠合并高血压疾病的处理原则与未孕妇要有不同。
由于降压药物对子宫胎盘血流量和胎儿都具有一定的不利影响,故在妊娠期应慎用降压药物。
孕期较为适用的降压药物为甲基多巴(methyldopa)、拉贝洛尔(labetalol)、肼屈嗪(hydralazine)、哌唑嗪(prazosin)和肾上腺素β受体阻滞剂。
应避免使用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因其可引起新生儿严重肾功能不全。
5.2妊娠合并糖尿病胰岛素对孕妇并发糖尿病者是最安全的降低血糖药物妊娠期不宜采用降糖药,口服降糖药致畸的看法虽未肯
定,但这类药物能通过胎盘,尤其有长效作用的氯磺丙脲(chlorpropamide)能引起严重的新生儿低血糖。
5.3妊娠合并甲状腺功能亢进(甲亢)病情轻者,一般不用抗甲状腺药物治疗;病情重者仍应继续抗甲状腺药物治疗。
因抗甲状腺药物能通过胎盘,如用药剂量过大,则可引起胎儿甲状腺激素生成和分泌不足,以致产生甲状腺功能减退和甲状腺肿。
5.4妊娠和哺乳期感染时用药问题妊娠期和哺乳期妇女罹患感染机会多,接受抗感染药物治疗的机会相应增多。
母体接受药物时,将同时对胎儿和乳儿产生影响。
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虽对血-胎盘屏障穿透性不高,然而其组织体液浓度仍可达对敏感菌的杀菌水平,该类药物毒性又低微,因此可安全用于妊娠各期感染病人。
甲硝唑为血-胎盘屏障穿透性最高者,动物实验有致突变作用,因此早孕期不宜应用。
甲硝唑在哺乳期感染时可应用,但因其在乳汁中浓度高,自乳儿消化道吸收完全,可致消化道产生不良反应,同时乳汁中的苦味常使乳儿拒乳,因此应用该药时可暂停哺乳。
氟喹诺酮类药物在组织和体液中浓度高,血胎盘屏障穿透性亦高,该类药物在动物实验中对幼年动物可致软骨坏死,因此,环丙沙星、诺氟沙星等氟喹诺酮类药物均应避免在妊娠期和哺乳期应用[2]。
参考文献
[1]庄依亮.甲亢与妊娠.实用妇产科杂志,1993,9:65-67. [2]张婴元,张菁,徐箴,等.抗菌药物在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组织体液中的分布.中华妇产科杂志,1997,32:288-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