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到晾衣绳被砸伤致死,晾衣人等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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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试题及答案

侵权责任法试题及答案

侵权责任法试题及答案姓名_______________考号________________班级________________学校________________一、单项项选择题(共35小题,每小题2分,共70分)1、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这条规定的是著名的(C、)正确答案:(C、)A、一赔偿金原则B、同命不同价原则C、同命同价原则D、同时死亡原则2、小学生小杰和小涛在学校发生打斗,在场老师陈某未予制止。

小杰踢中小涛腹部,致其脾脏破裂。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D、)正确答案:(D、)A、陈某未尽职责义务,应由陈某承担赔偿责任B、小杰父母的监护责任已转移到学校,应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C、学校和小杰父母均有过错,应由学校和小杰父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D、学校存在过错,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3、第三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到人身损害的,教育机构应承担责任,但能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这条规定的是(B、)正确答案:(B、)A、严格责任原则B、过错推定原则C、无过错原则D、公平责任原则4、甲在乙承包的水库游泳,乙的雇工丙、丁误以为甲在偷鱼苗将甲打伤。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D、)正确答案:(D、)A、乙、丙、丁应承担连带责任B、丙、丁应先赔偿甲的损失,再向乙追偿C、只能由丙、丁承担连带责任D、只能由乙承担赔偿责任5、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这说明侵权责任的(A、)正确答案:(A、)A、独立性B、无形性C、专有性D、法律确认性6、劳务派遣规定的是为谁工作谁承担责任,但派遣单位有过错的要承担补充责任。

下列由派遣单位承担的情形是(A、)正确答案:(A、)A、派遣没有电工证的人去做电工活。

B、应用工单位要求,派遣女工去用工单位做侍应生。

C、按照用工单位要求,派遣一花甲老农去做茶炉工。

D、用工单位要求一退伍军人去做保安,遂指派一退伍3年的职工去用人单位做保安。

上诉人付成贵与上诉人余飞健康权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

上诉人付成贵与上诉人余飞健康权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

上诉人付成贵与上诉人余飞健康权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人格权纠纷人格权纠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审理法院】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1.23【案件字号】(2020)苏01民终9506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朱莺【审理法官】朱莺【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付成贵;余飞【当事人】付成贵余飞【当事人-个人】付成贵余飞【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付成贵;余飞【本院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权责关键词】过错证人证言证据不足新证据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开庭审理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二审另查明,2020年3月22日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高新区派出所询问笔录记载:余飞陈述“就因为这个卖不卖废品的事情,我和那个老头就吵起来了,讲话声音就比较大。

在我们争吵的时候,那个老头用手指戳了我的胸口3下,我就用左手推了那个老头胸口一下,我们吵的声音很大,我房间里的那个做水电的工人就出来了,跟我们讲不要吵了。

当时我的情绪很激动,就举起右拳朝那个老头的头打了过去,当时那个工人就用手拽着我的右手衣服,我那拳打到了那个老头的左侧头上,后来我就被那个工人拉开了。

那个老头就顺着我打的那拳蹲在了地上,用右手撑地,然后躺在了地上"。

孔某陈述“过了一会我听到外面讲话声音变高了,发现是小飞和那个老头吵起来了,我就赶紧出去,让他们别吵了,他们两还在吵,小飞就举起拳头朝那个老头打,被我拽住了。

我一直拽着小飞的衣服,小飞一直用拳头想打那个老头,后面具体有没有打到,我不太清楚,那个老头就往后退,我就看见那个老头慢慢地先坐到地上再又躺到地上了。

" 上述事实,有接处警工作登记表、治安调解协议书、疾病诊断书、门诊病历、出院记录、医疗费发票、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公安机关询问笔录及当事人陈述等证据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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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二题库检测试卷A卷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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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二题库检测试卷A卷附答案单选题(共45题)1、甲向乙购进一批玉米,双方约定,合同履行地在乙所在城市S市。

5月1日乙为甲代办托运运往M县。

在运输过程中,5月3日甲与丙签订协议,将该批玉米转让给丙,在M县火车站交货。

5月4 日由于遇到山洪爆发,火车在运输途中出轨,玉米损失。

该损失应由谁承担?A.甲承担B.乙承担C.丙承担D.甲与丙分担【答案】 C2、张某于1997年5月4日向李某借款2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3年。

2000年5月9日,张某还没有还款。

李某经调查,发现张某家里除了旧电视外,已经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了。

只有张某由于帮助王某做木工活,还有3万元工钱没有拿回来,都已经到期近半年了。

由于王某是张某的妻弟,不好意思向他要,所以,一直都欠着。

下列关于本案李某享有债权人的代位权的理解,正确的是:A.李某可以以张某的名义向王某要回这欠款3万元,其中2万元用于偿还自己的债款B.李某可以扣押张某的旧电视来行使其代位权,总之,代位权就是只要还钱就行C.李某可以请求张某或王某偿还王某所欠张某的工钱,以便偿还自己的债款D.李某可以直接享有债权人的代位权,而无须张某的同意或与张某协商【答案】 D3、下列关于税款追征权的表述,正确的是:()A.因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5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10年B.因纳税人隐瞒收人的行为造成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无限期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C.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1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补缴税款,但不得加收滞纳金D.因纳税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在3年内追征税款,但不加收滞纳金、罚款【答案】 B4、某县的甲公司未经漫画家乙许可,将其创作的一幅漫画作品作为新产品的商标使用,并于2003年3月3日被核准注册。

海尔 HL-QS23SU1 和光标准款晾衣机 使用说明书

海尔 HL-QS23SU1 和光标准款晾衣机 使用说明书

HL-QS23SU1HL-QS23WU1智能家电操控••••••智能电动晾衣机使用说明书型号目录------------------安全事项主要技术指标装箱清单产品结构示意图遥控器介绍安装指导配网说明常见故障及说明产品中有害物质的名称及含量保修说明12234511111213---------------------------------------------------------------------------------------------------------------------------------------------------------------------------请将本机固定在足够坚固,稳定的地方。

如果本机掉落,会导致严重损坏或人员伤害。

请确保有独立的开关控制本晾衣机电源,开关需使用触点开距3mm以上的全极断开开关。

本机只能使用机器上标明的电源电压,固定布线必须按布线规则配有断开装置。

请勿使用截面积小于1平方毫米的电线。

如果电源线损坏,为避免危险,必须由制造厂或维修部专职人员更换。

使用本产品时,衣物应均匀分布在挂衣杆上,提高产品使用寿命。

悬挂衣物后应小心观察,检查衣物是否超过本产品最大承重。

衣杆两端不水平时禁止使用。

在晾衣架上升,下降的使用过程中,严禁将手指及其他物品塞进升降架装置或托架中。

本产品为高位安装器具,即安装高度不小于2.3米。

小心升降中的晾衣机,在晾衣杆及晾被杆升降时,下方禁止站人。

禁止任何人攀爬晾衣架。

在清洁本机前,请断开本机电源。

不要使用液体或喷雾清洁器,使用半干湿毛巾清洁即可。

当发现本机在使用时出现异常的情况,请断开本机电源,并咨询在线客服或者拨打4006 999 999客服电话。

发生故障时,非专业人员严禁打开主机,应与被授权的维修中心或与我公司售后服务部联系。

(具体维修事宜可参阅随机所附产品保修卡,否则由于使用不当,人为损坏等非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不在我公司免费保修范围内。

侵权责任法试题及解析

侵权责任法试题及解析

【真题试题】 (2011 年案例分析第79~82 题)甲物流公司负责乙食品厂食品的仓储与配送。

2011 年 6 月,甲物流公司员工肖某前往丙超市送货,途中因担心堵车来不及接小孩放学,便给自家保姆董某打电话,让董某代其接小孩,董某应允。

董某在去接肖某小孩的路上不小心撞伤许某,许某花费医药费 1.5 万元。

肖某按时将货送至丙超市,卸货之时,突然从楼上掉下一个烟灰缸,将肖某头部砸伤,送至医院花费医药费若干。

后经查,当日该楼上住户大部分家中无人,有可能致害的只有两家且家中均有人,但这两家人都不承认是自己的责任,又无法证明自己没有责任。

3 天后,顾客杨某在丙超市购买了一盒由乙食品厂生产的豆制品,全家人食用后发生了严重腹泻,医院诊断为食物中毒。

经检验,该豆制品细菌严重超标。

后查明,该豆制品系甲物流公司在丁仓库仓储过程中,由于仓库停电导致冰柜不制冷,使豆制品腐败变质,但甲物流公司送往丙超市验货时尚难以分辨【真题试题】 (2011 年案例分析第 79 题)1.董某与肖某之间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属于( ) 。

A.劳动关系B.代理关系C.劳务关系D.承揽关系【真题解析】本题考点是法律关系的判断肖某与董某的关系属于劳务关系,肖某:雇主,董:保姆。

肖某:接受劳务;董某:提供劳务。

本案中肖某与董某不属于劳动关系,因为劳动关系必须有一方是单位,且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本案中肖某与董某也不属于代理关系,因为代理关系属于受人之托,替人办事,须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第三方发生法律行为;本案肖某与董某也不属于承揽关系,因为承揽关系是定作人向承揽人交付物件,承揽人向定做人交付所完成的工作成果。

因此本题选 C.【真题试题】(2011 年案例分析第 80 题)2.许某的医药费应由( )承担。

A. 甲物流公司B. 肖某C.董某D. 肖某、董某根据过错程度分担【真题解析】本题考点是侵权责任的承担。

董某在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因为过失撞伤许某,根据《侵权责任法》第 358 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悬挂物脱落归责原则

悬挂物脱落归责原则

悬挂物脱落归责原则
悬挂物脱落归责原则是指在建筑工地、道路、公共场所等处,若因未妥善固定或使用不当等原因导致悬挂物掉落,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应由责任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物业管理单位等,这些单位应当对悬挂物的品质、设计、制造等进行严格把关,并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悬挂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危害。

在实际操作中,施工单位应当对悬挂物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确保悬挂物的安全性。

同时,公众也应当增强安全意识,注意避让悬挂物存在的区域,避免发生意外伤害。

总之,悬挂物脱落归责原则的实施,能够有效保障公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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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65范金利与陈建华、陈莹物件脱落、坠落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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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65范金利与陈建华、陈莹物件脱落、坠落损害责任纠纷二
审民事裁定书
【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物件损害责任纠纷物件脱落、坠落损害责任纠纷
【审理法院】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理法院】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2021.04.25
【案件字号】(2021)苏05民终4765号
【审理程序】二审
【文书类型】裁定书
【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
【指导案例标记】0
【指导案例排序】0
【更新时间】2022-09-21 04:4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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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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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法宝1985年创始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为法律人提供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学术期刊等全类型法律知识服务。

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广渠门店等与陈培英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广渠门店等与陈培英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广渠门店等与陈培英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3.25【案件字号】(2021)京02民终3862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宋光【审理法官】宋光【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广渠门店;陈培英;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当事人】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广渠门店陈培英【当事人-个人】陈培英【当事人-公司】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广渠门店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魏威北京市当代律师事务所;王静娴北京市当代律师事务所;杨凤国北京元栋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魏威北京市当代律师事务所王静娴北京市当代律师事务所杨凤国北京元栋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魏威王静娴杨凤国【代理律所】北京市当代律师事务所北京元栋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广渠门店【被告】陈培英;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本院观点】本案争议焦点为一审法院对赔偿责任的认定是否恰当的问题。

【权责关键词】代理过错物证鉴定意见新证据诉讼请求开庭审理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一审法院对赔偿责任的认定是否恰当的问题。

本案中,家乐福广渠门店主张其张贴了安全警示标语并对电梯定期维护,且事后及时拨打120救助,其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故不应承担责任。

本院反复查看家乐福广渠门店提交的事发当时监控录像视频,视频显示陈培英手扶购物车搭乘滚梯,在到达电梯承接口处时其所推购物车前轮被卡并有弹跳,停顿一下后再次被卡并因滚梯运行而弹起倾倒,陈培英被弹起侧翻的购物车压倒摔伤,在其身后的其他购物人员将购物车从陈培英身上扶起并将倒地的陈培英搀扶至滚梯口外,在此过程中陈培英的操作未见不当,未见有家乐福广渠门店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及时干预,在陈培英摔倒并被其他购物人员搀扶后才有疑似安保人员将滚梯制动。

职业道德与法律第十一课课件

职业道德与法律第十一课课件
(2)抵押: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 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 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 偿。
(3)质押: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 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 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 ,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4)留置: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 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 动产优先受偿。 (5)定金。
侵害了肖像权。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 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 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 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 民的肖像权受到侵害的 ,有权要求停止侵害, 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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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法保护人身权
【引思明理】
(1)什么是人身权? 除了上述权利外,人身权还包括哪些权利? 民法是如何保护这些权利的? (2)侵害了这些权利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2、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不变,合同的内容予以改
变的现象。
合同转让,实际上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是指
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法将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 地转让给第三人。它包括合同权利的转让、合同 义务的转让和合同权利义务的全部转让。
3、合同的担保方式
(1)保证:保证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债务人 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所做的一种担保 .
1、未成年子女的权利
我国宪法、婚姻法通过规定父母有抚养、教 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来保证未成年子女 在家庭中的权利。
按照我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父母必须让子 女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药家鑫的案例。

全国大型钢铁企业安全事故案例汇编

全国大型钢铁企业安全事故案例汇编

2006大钢企业事故案例汇编2006年全国大钢安全协作会事故案例汇编,共收录死亡事故案例37个,重伤事故案例31个,分成死亡事故和重伤事故两部分。

事故案例的编写按事故发生的时间先后顺序排列,案例的内容根据各成员单位提供的事故调查报告书,主要分成事故时间、事故类别、事故经过、事故原因、事故责任分析、整改措施等六个部分,编者为每个事故案例加上了小标题,事故案例中涉及的相关人员均隐去了真实姓名。

2006年事故案例的汇编得到了各成员单位的大力支持,有宝钢、首钢、本钢、马钢、攀钢、唐钢、邯钢、太钢、济钢、安钢、莱钢、酒钢、天铁、武钢、邢钢、杭钢、八钢、南钢、涟钢等单位提供了事故调查报告书,在此表示感谢。

还有一些成员单位2006年度没有发生死亡、重伤事故,在此对他们在2006年度安全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表示祝贺。

因编写时间仓促,本汇编一定存有不少疏漏,请大家指正,并期望获得谅解。

全国大钢安全协作会秘书处2007年5月9日目录2006大钢企业事故案例汇编 (1)目录 (1)1 死亡事故案例 (9)1.1 未签安全协议开孔板作业珠光砂涌出掩埋七名民工 (9)1.1.1 事故经过 (9)1.1.2 事故原因初步判断 (9)1.2 浇注管上观察浇注站位不当失足坠落 (10)1.2.1 事故经过 (10)1.2.2 事故原因 (10)1.2.3事故责任划分及处理意见 (11)1.2.4 防范措施 (11)1.3 进入煤仓中毒冒险施救死亡 (12)1.3.1 事故经过 (12)1.3.2 事故性质及原因分析 (12)1.3.3整改措施 (13)1.4 忽视劳保用品穿戴停送电作业遭电击 (13)1.4.1 事故经过 (13)1.4.2 事故原因及性质 (14)1.4.3事故责任及处理意见 (14)1.4.4 防范措施 (14)1.5 清扫皮带不停机伤害苦果自身酿 (15)1.5.1 事故经过 (15)1.5.2 事故原因分析 (15)1.5.3事故责任划分及处理意见 (16)1.5.4 防范措施 (16)2 进入设备本体不加防范焊接小车撞击颈部死亡 (17)2.1.2 事故原因 (17)2.1.3 事故责任分析和对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17)2.1.4 防范措施建议 (18)2.2 管道漏水急需抢险应急排污泵漏电伤人 (18)2.2.1 事故经过 (18)2.2.2 事故原因及性质 (19)2.2.3 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19)2.2.4 防范措施及建议 (20)2.3 炉况失常应急差发生爆炸损失重 (20)2.3.1 事故经过 (20)2.3.2 抢险和善后工作 (20)2.3.3 抢险救灾指挥组 (21)2.3.4 善后处理组 (21)2.3.5 事故原因和性质 (21)2.3.6 对事故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22)2.3.7 事故防范措施 (23)3 自制吊索具未考虑安全挂钩脱落盖板撞人头部 (25)3.1.1 事故经过 (25)3.1.2 原因分析 (25)3.1.3整改措施 (26)3.1.4事故的责任分析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26)3.2 不闻吊运警铃继续作业现场拥挤钢坯掉落伤人 (27)3.2.1 事故经过及抢救情况 (27)3.2.2 事故原因及性质 (27)3.2.3 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28)3.2.4 防范措施及建议 (29)3.1 安全标识不清楚误开人孔,应急措施不完善窒息死亡 (29)3.1.1 事故经过 (29)3.1.2 事故原因 (29)3.1.3事故责任分析及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30)3.1.4整改措施 (30)3.2 管道盲板没有固定氮气泄露,进罐检修通风不畅缺氧窒息 (31)3.2.1 事故经过 (31)3.2.2 现场勘验分析 (31)3.2.3 事故原因分析 (31)3.2.4 事故责任分析 (31)3.2.1 防范措施 (32)3.3 吊运包装箱断裂毛刺辊散落撞人 (32)3.3.1 事故经过 (32)3.3.2 事故原因 (33)3.3.3 事故责任分析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33)3.3.4整改措施建议 (34)3.4 落包摘钩包梁倾倒躲避不及被砸死亡 (34)3.4.2 事故原因 (34)3.4.3事故责任分析和对事故有关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35)3.4.4 整改防范措施 (35)3.5 沙坝未打牢致铁水渗漏出铁口下方停车遭灼烫 (36)3.5.1 事故经过 (36)3.5.2 事故原因分析 (36)3.5.3整改措施 (36)3.5.4事故责任分析和对责任者处理意见 (37)3.6 安全防护有缺陷酒后上岗受伤害 (37)3.6.1 事故经过 (37)3.6.2 事故原因分析 (38)3.6.3整改措施 (38)3.6.4事故责任分析和对责任者处理意见 (38)3.7 习惯性错误操作埋隐患制度执行不力酿事故 (39)3.7.1 事故经过 (39)3.7.2 事故原因分析 (39)3.7.3责任分析及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41)3.7.4预防及整改措施 (42)3.8 狭窄空间穿行捡手套料斗斜放滑倒出事故 (44)3.8.1 事故经过 (44)3.8.2 事故原因及性质 (44)3.8.3责任认定及处理意见 (45)3.8.4 防范措施 (45)3.9 安全不达标盲目引煤气缺乏施救经验事故扩大 (45)3.9.1 事故经过及抢救情况 (45)3.9.2 事故原因分析及性质认定 (46)3.9.3 防范措施 (48)3.10 检查水泵掉入井底盲目救人事故扩大 (48)3.10.1 事故经过 (48)3.10.2整改措施 (49)3.11 安全操作应记牢皮带事故不算少 (50)3.11.1 事故经过 (50)3.11.2 事故原因分析 (50)3.11.3事故责任划分及处理意见 (51)3.11.4 防范措施 (51)3.12 抽取钢丝绳致吊物翻滚指挥行车站位不当挨砸 (52)3.12.1 事故经过 (52)3.12.2 事故原因 (52)3.12.3事故责任分析划分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53)3.12.4整改措施 (54)3.13 选用吊钳安全未确认钢梁坠落砸死电焊工 (54)3.13.1 事故经过 (54)3.13.2 事故原因分析 (55)3.13.3事故责任分析及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55)3.14 清矿槽作业有危险安全防范不可马虎 (55)3.14.1 事故经过 (55)3.14.2 事故原因 (56)3.14.3 防范措施 (56)3.14.4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57)3.15 煤气窜入净化系统维检焊工中毒身亡 (57)3.15.1 事故经过 (57)3.15.2 事故原因 (58)3.15.3 事故责任分析 (58)3.16 安全确认要落实交叉作业需防范 (58)3.16.1 事故经过 (58)3.16.2 事故原因 (59)3.16.3 事故责任 (59)3.17 编制袋碰擦铭牌破损,吊带断裂料包坠落砸人 (60)3.17.1 事故经过 (60)3.17.2 事故原因 (60)3.17.3 事故责任分析及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60)3.17.4事故整改措施建议 (61)3.18 施工分包方无资质承揽工程 (61)3.18.1 事故经过 (61)3.18.2 事故原因 (62)3.18.3 事故责任分析 (62)3.18.4 事故防范措施和整改要求 (63)3.19 冒险进入料仓底部清料,仓壁粘料塌落埋压人 (64)3.19.1 事故经过 (64)3.19.2 事故原因坍塌 (64)3.19.3 事故原因分析 (64)3.19.4事故责任分析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65)3.20 安全防护抢救措施不当清理料仓杂物煤气中毒 (65)3.20.1 事故经过 (65)3.20.2 事故原因 (66)3.20.3 事故责任和处理 (66)3.20.4 防范措施 (66)3.21 违规进入开卷机行程挤伤头部生命难挽回 (67)3.21.1 事故经过及抢救情况 (67)3.21.2 事故原因及性质 (67)3.21.3 防范措施及建议 (68)3.22 疏通精炼炉下料套堵料不系安全带高处坠落 (68)3.22.1 事故经过 (68)3.22.2 事故原因分析 (68)3.22.3事故责任分析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69)3.23 引锭杆钩头脱落砸向维修工胸部 (69)3.23.1 事故经过 (69)3.23.2 事故原因及性质 (70)3.23.3 防范措施 (70)3.24 未有效切断煤气电滤器检修爆炸 (71)3.24.1 事故经过 (71)3.24.2 事故原因及性质 (71)3.24.3 防范措施 (73)3.25 处理流嘴堵渣站位不牢落入水冲渣沟淹溺死亡 (73)3.25.1 事故经过 (73)3.25.2 事故原因分析 (74)3.25.3事故责任分析及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74)3.25.4整改措施 (75)3.26 违规进入危险生产场所指挥失稳倒在辊道上被钢板挤伤 (75)3.26.1 事故经过 (75)3.26.2 事故原因 (75)3.26.3 事故责任 (76)3.26.4处理意见 (76)3.27 擅接断线藏隐患,链条飞出打伤人 (77)3.27.1 事故经过 (77)4 重伤事故案例 (77)4.1 炮孔打水降温引起爆炸 (77)4.1.1 事故经过 (77)4.1.2 事故原因及性质 (78)4.1.3 责任认定及处理意见 (79)4.1.4 防范措施 (79)4.2 起高工栓挂钢丝绳,拦焦车行驶压双臂 (80)4.2.1 事故经过 (80)4.2.2 事故原因 (81)4.2.3整改措施 (81)4.2.4 事故责任分析及对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81)4.3 过跳板不慎坠入渣罐坑 (82)4.3.1 事故经过 (82)4.3.2 事故原因分析及性质认定 (82)4.3.3 事故责任认定 (83)4.3.4 处理意见 (83)4.3.5 防范措施 (83)4.4 伸手拉异物手指绞入皮带内 (84)4.4.1 事故经过 (84)4.4.2 事故原因 (84)4.4.3 防范措施 (84)4.4.4处理意见 (84)4.5 货厢下落避让不及腰椎损伤 (85)4.5.1 事故经过 (85)4.5.2 原因分析 (85)4.5.3整改措施建议: (85)4.6 破碎机内捡残样绞伤手指 (86)4.6.1 事故经过 (86)4.6.2 事故原因 (86)4.6.3 事故责任分析 (87)4.6.4事故处理意见 (87)4.6.5 防范措施 (87)4.7 脚蹬卸料车封仓皮带压辊被绞 (87)4.7.1 事故经过 (87)4.7.2 事故原因分析 (88)4.7.3整改措施 (88)4.7.4事故责任分析和对责任者处理意见 (88)4.8 平台边沿作业身体失衡摔落受伤 (89)4.8.1 事故经过 (89)4.8.2 事故原因 (89)4.8.3事故责任及处理意见 (90)4.8.4 防范措施 (90)4.9 工作衣被镗铣机缠绕肢体受伤 (90)4.9.1 事故经过 (90)4.9.2 事故责任分析和对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91)4.10 踩破石棉板高空坠落 (91)4.10.1 事故经过 (91)4.10.2 事故原因 (91)4.10.3 防范措施 (92)4.10.4 防范措施。

侵权责任法真题答案及解析

侵权责任法真题答案及解析

侵权责任法真题答案及解析侵权责任法是民法中的重要分支,涉及到人们日常生活中的种种法律纠纷。

针对侵权责任法的考试题目,要求考生熟悉相关条文,并具备一定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下面,我们将围绕侵权责任法的真题,一同来探讨答案及解析。

一、题目:“小明的邻居小红正在家中取暖,不慎将烧水壶从窗户抬起,不慎从窗户倒出烧水壶,热水浇到小明的身上。

“小明起了火灾,身体严重烧伤,吓伤。

此时小红起诉小明,要求小明负责自己的损失。

请分析小红的诉求是否成立。

”解析:根据题目,我们可以确定这是一个侵权责任法中经常涉及到的民事侵权行为,这里主要要解决的问题是,小红是否因为自己的过失导致小明的损失,从而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首先,我们要分析小红的行为是否存在过错。

依据事实描述,小红在家中取暖时不慎将烧水壶从窗户抬起,并且不慎将烧水壶从窗户倒出,导致热水浇到小明身上。

从这个描述中我们可以看出,小红的行为是有过错的,因为他没有采取足够的注意措施保障周围人的安全。

接下来,我们需要判断小红的过错是否与小明的损失有因果关系。

明显地,小红的不慎行为导致了小明身体严重烧伤,且吓伤的事故发生。

这里可以推定小红的过错是直接导致了小明的损失。

最后,我们需要判定小红行为是否属于违法侵权行为。

以热水浇到他人身上导致伤害为例,根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对于因过错导致他人损害的情况,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因此,结合事实和法律规定,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小红的过错行为构成了违法侵权行为。

综上所述,小红的诉求在这个案例中是成立的。

小红因为自己的过错行为导致了小明的身体损伤和心理伤害,在法律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小明的损失。

二、题目:“A公司在其宣传材料上宣称其产品对人体有良好的保健作用,并且具有治疗某某疾病的效果。

然而,经测试发现,A公司产品并没有该效果。

小明为此购买了该产品,结果没有实现预期效果。

请问A公司是否需要承担侵权责任?”解析:根据题目描述,我们可以确定这是一个与虚假宣传有关的侵权责任问题。

钢丝晾衣绳不安全事件案例

钢丝晾衣绳不安全事件案例

钢丝晾衣绳不安全事件案例晾衣绳惹出人命事故多方被判共同担责这是一起堪称离奇的事故:有人在单位过道上拉了根晾衣绳;有人在晾衣绳上晒被子;有人不小心路过时撞到了晾衣绳;晾衣绳一侧的砖柱坠落;不巧把撞到晾衣绳的那人给砸死……意外事故谁来担责?基本案情马某与卫某为夫妻关系,卫某的哥哥与他人合伙在上海市松江区某镇租了一幢老旧的厂房,开办了一家制造相框的公司。

经卫某哥哥介绍,马某与卫某于2014年2月来到该相框公司上班,马某在公司食堂从事做饭、打杂等后勤工作。

该厂房外部有一圈围墙,但因年久失修,在围墙的上部只剩下几根砖砌的破旧柱子,在围墙和厂房之间有一条过道。

公司的一位员工杨某出于生活方便,在国道上系了一根绳子用于晾晒衣物,该绳子的一端系在围墙的砖砌柱子上,另一端系在厂房窗户的铁栅栏上。

2014年3月13日,天气晴好,阳光灿烂,公司的另一位员工沈某发现是个晾晒被子的好天气,就拿出一床被子,晒在该晾衣绳上。

上午十点左右,马某匆匆忙忙从该过道经过,赶去食堂为公司员工做午饭,哪知匆忙之间,不小心撞到了晾晒被子的绳子。

由于绳子一端系在围墙砖砌的柱子上,该砖砌柱因年久失修,被绳子一拉,倒了下来,砖头正好砸在马某头上,造成马某重度脑外伤,虽及时送医院抢救,但终因抢救无效死亡。

马某死亡后,各方无法就马某的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马某的丈夫以及女儿将该厂房的所有权人南秉公司、雇佣马某的相框公司、系晾衣绳的杨某、当天晾晒被子的沈某作为共同被告诉至上海市松江区法院,要求上述各方共同赔偿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00多万元。

法官说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在该案中,被告南秉公司作为该厂房的所有权,应当对厂房的质量承担责任,现由于该砖砌柱年久失修、极不牢固,在晾衣绳牵拉的情况下即倒塌并砸伤行人,故南秉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智慧树知到课后章节答案2023年下三亚学院

侵权责任法智慧树知到课后章节答案2023年下三亚学院

侵权责任法智慧树知到课后章节答案2023年下三亚学院三亚学院第一章测试1.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不包括()答案:罚款2.下列各项权利中,不应由侵权责任法调整的是()答案:选举权3.根据传统民法理论,侵权行为可能侵害的权利包括()答案:知识产权;肖像权;物权4.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这说明侵权责任的()答案:独立性5.我国《侵权责任法》的渊源包括()司法解释;宪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第二章测试1.一般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是()答案:过错责任原则2.金某回家需经过小区中的某条道路,但有辆皮卡车违规占道多日,物业未做处理,金某只好绕道而行。

某日,金某在经过时,大风吹落19楼史某家阳台上的木质晾衣杆,金某被砸中,受重伤。

关于金某的人身损害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答案:史某承担赔偿责任3.某小区野狗频繁出没,业主向物业反映,物业未采取任何措施。

某日,马大姐出门倒垃圾,不慎把厨余垃圾酒出,引起野狗疯抢。

小学生小明吃着香肠路过,不幸被野狗围堵咬伤。

关于小明的损害赔偿责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答案:物业应当承担责任4.257.牛二抢夺翠花的钱包后逃逸,大强见状遂追赶牛二。

牛二慌不择路,逃向火车道,被火车撞死。

大强也被火车撞成骨折。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翠花需对大强补偿5.甲忘带家门钥匙,邻居乙建议甲从自家阳台攀爬到甲家,并提供绳索以备不测,丙、丁在场协助固定绳索。

甲在攀越时绳索断裂,从三楼坠地致重伤。

各方当事人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甲诉至法院。

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答案:法院可以酌情让乙承担部分赔偿责任6.有关公平责任原则的说法正确的是()。

答案:公平责任适用于双方都没有过错的情况7.根据侵权行为的行为方式的不同,可以将侵权行为分为()。

答案:积极侵权行为和消极侵权行为8.被告郭某雇用一名外地人为其帮工粉刷房屋。

一天,该工人在脚手架上工作时不慎失手,瓦刀掉在行人赵某头上致其受伤。

徐胜祥、杨应生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徐胜祥、杨应生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徐胜祥、杨应生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审理法院】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2.18【案件字号】(2020)鄂01民终10658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张文浩【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徐胜祥;杨应生;徐家祥【当事人】徐胜祥杨应生徐家祥【当事人-个人】徐胜祥杨应生徐家祥【代理律师/律所】黄喆琪湖北卓力律师事务所;张子杨湖北天泓律师事务所;冯木湖北天泓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黄喆琪湖北卓力律师事务所张子杨湖北天泓律师事务所冯木湖北天泓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黄喆琪张子杨冯木【代理律所】湖北卓力律师事务所湖北天泓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改判【原告】徐胜祥【被告】杨应生;徐家祥【本院观点】本案争议焦点为:一、杨应生的损失范围;二、徐胜祥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

【权责关键词】无效撤销代理合同过错合同约定第三人鉴定意见自认新证据诉讼请求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更新时间】2021-11-13 01:15:01徐胜祥、杨应生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鄂01民终10658号当事人上诉人(原审被告):徐胜祥。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喆琪,湖北卓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杨应生。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子杨,湖北天泓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冯木,湖北天泓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徐家祥。

审理经过上诉人徐胜祥因与被上诉人杨应生、徐家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不服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2020)鄂0116民初296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于2020年10月26日立案受理后,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依法适用第二审程序,由审判员独任审理。

国家电网招聘之法学类通关试卷附答案

国家电网招聘之法学类通关试卷附答案

国家电网招聘之法学类通关试卷附答案单选题(共20题)1. 在必要劳动时间不变的情况下,将工作日延长所生产出的剩余价值是()在必要劳动时间不变的情况下,将工作日延长所生产出的剩余价值是()A.绝对剩余价值B.相对剩余价值C.超额剩余价值D.平均剩余价值【答案】 A2. “学贵知疑。

大疑则大进,小疑则小进。

疑者,觉悟之机也。

”体现的哲学道理是()。

“学贵知疑。

大疑则大进,小疑则小进。

疑者,觉悟之机也。

”体现的哲学道理是()。

A.没有否定就没有发展B.只有否定才能发展C.否定是自我否定D.否定中包含肯定【答案】 A3. 孙某和李某在某市大酒店举办婚礼时,由于当地的习俗。

李某要将新娘孙某从酒店门口一路抱至婚礼现场。

在此过程中,孙某价值2万元的金耳环掉在了酒店大厅里,后被酒店保洁人员甲发现。

但甲误以为该耳环是被客人丢弃、不值钱的东西,就随手扔到了酒店的垃圾桶内。

婚礼结束后,经朋友提醒,孙某发现自己的耳环遗失,并通过监控找到了甲。

但是当时垃圾已经被集中处理,遗失的耳环已经无法再找到了。

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孙某和李某在某市大酒店举办婚礼时,由于当地的习俗。

李某要将新娘孙某从酒店门口一路抱至婚礼现场。

在此过程中,孙某价值2万元的金耳环掉在了酒店大厅里,后被酒店保洁人员甲发现。

但甲误以为该耳环是被客人丢弃、不值钱的东西,就随手扔到了酒店的垃圾桶内。

婚礼结束后,经朋友提醒,孙某发现自己的耳环遗失,并通过监控找到了甲。

但是当时垃圾已经被集中处理,遗失的耳环已经无法再找到了。

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B.甲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C.甲的行为构成侵权D.孙某可请求甲赔偿耳环的损失【答案】 D4. 农产品的社会生产价格由()农产品的社会生产价格由()A.优等地的生产条件决定B.中等地的生产条件决定C.劣等地的生产条件决定D.各类土地的平均生产条件决定【答案】 C5. 某市甲公司(位于A区)和乙公司(位于B区)发生买卖合同纠纷,甲公司得知乙公司已经濒临破产,正欲转移所余财物。

税务师考试_涉税服务相关法律_真题_2019_背题模式

税务师考试_涉税服务相关法律_真题_2019_背题模式

***************************************************************************************试题说明本套试题共包括1套试卷每题均显示答案和解析税务师考试_涉税服务相关法律_真题_2019(62题)***************************************************************************************税务师考试_涉税服务相关法律_真题_20191.[单选题]下列侵权行为中,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的是()。

A)甲医生给乙做手术时将纱布遗漏乙体内致乙损害B)甲驾车超速将路人乙撞成重伤C)甲挂在阳台外侧晾晒的物品脱落将行人乙砸伤D)甲化工厂排放污水对乙承包人的农田造成污染答案:C解析:2.[单选题]根据《监察法》规定,下列有关监察委员会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国家监察委员会隶属于中纪委、对中纪委负责并接受其监督B)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上、下级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C)各级监察委员会与各级党委纪委部门共同行使国家监察职能D)国家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均由本级人大选举产生答案:B解析:3.[单选题]下列物权变动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是()。

A)甲将其收截的字画出售给乙B)甲将其新能源汽车赠与好友乙C)甲在其宅基地上建成一幢楼房D)甲将一套机器设备质押给乙用来作借款合同担保答案:B解析:4.[单选题]A)单位推荐的人B)监护人C)律师D)亲友答案:C解析:5.[单选题]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下列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A)税务机关为作出行政行为而实施的层报,咨询等过程性行政行为B)税务机关协助法院执行时采取违法方式作出的执行行为C)上级税务机关基于内部层级监督关系对下级税务机关作出的执法检查、督促胜责行为D)税务机关作出的对纳税人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或者不产生外部法律效力的行为答案:B解析:6.[单选题]王某5年内因逃税被税务机关给予3次行政处罚后。

侵权责任法习题

侵权责任法习题

1. (单选题)张某为双江区电力公司职工。

一日,因城西区街道辖区路线故障,张某按照公司指派到现场进行故障排除,张某在上杆作业时不慎将一铁质工具掉落,刚好砸中过路行人李某,致李某受伤。

对李某遭受的伤害,应由( )进行赔偿。

A. 张某B. 双江区电力公司C. 张某和双江区电力公司D. 城西区街道办事处【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民法常识。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伤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张某为双江区电力公司的工作人员,受公司指派到现场进行故障排除,在上杆作业时不慎砸伤过路行人李某,应当由用人单位双江区电力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ACD 不符合题意。

故正确答案为B。

2. (单选题)小钱是健身爱好者,从某健身用品商行购买了一台跑步机在家锻炼,谁料刚使用不到一个月就因跑步机故障导致其摔下受伤。

经查得知该型号跑步机在数年前就被认定为不合格产品,而该健身用品商行是依正规渠道从总经销商 A 公司处进的货。

以下说法错误的是:A. 小钱有权向该跑步机的生产商索赔B. 小钱只能向A 公司和健身用品商行索赔C. 健身用品商行向小钱赔偿后,有权向生产厂商索赔D. 健身用品商行向小钱赔偿后,有权向经销商A 公司索赔【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民法常识。

A 项正确,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伤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小钱有权向该跑步机的生产商索赔。

B 项错误,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伤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因此,小钱可以向该跑步机的生产商索赔,也可以向A 公司(总经销商)和健身用品商行索赔。

C 项正确,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本题中,跑步机为不合格产品,健身用品商行依正规渠道从总经销商 A 公司处进的货,其再向小钱赔偿后,有权向生产厂商追偿。

凉山州2022年公需科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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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2022年公需科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解读红色为答案单选题1.根据本讲,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顺序为()。

(0.30分)A.机动车使用人B.商业保险C.强制保险D.商业保险2.根据本讲,高空抛物坠物治理的主要困难是()。

(0.30分)A.居民素质难以提升B. 法律不明确C.行为人难以确定D.调查取证困难3.根据本讲,发包人将一项建筑工程发包给一个建筑队,建筑队在施工的过程中由于脚手架倾倒致使过路的行人被砸伤,()应当担负起赔偿责任。

(0.30分)A.发包人B.建筑队C.发包人和建筑队D. 致使倾倒的建筑工人4.根据本讲,《侵权责任法》24条中“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判断”时,裁量权在()手中。

(0.30分)A.公安机关B. 法官C.法律D.检察院5.根据本讲,《民法典》在编纂时将有关的()通过确定有效规则使之上升为了法律。

(0.30分)A.规则B.通知规定C.司法解释D.地方性法规6.根据本讲,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贯彻生态文明理念和《民法典》的绿色原则,建立与完善()的侵权责任制度。

(0.30分)A.生态建设B.绿色环保C.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D.环境保护7.根据本讲,《宪法》第24条指出国家倡导(),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功德。

(0.30分)A.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B.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C.全民普法D. 全面依法治国8.根据本讲,未来()将会占《侵权责任法》研究的主要地位。

(0.30分)A.立法论B.解释论的立场和方法C.体系论D. 协同论9.根据本讲,随着《民法典》的生效,()将会被废除。

(0.30分)A.《道路交通安全法》B. 《产品质量法》C. 《环境保护法》D.《民法通则》10.根据本讲,高空坠物、抛物中确定由公安机关负责事件调查的规定最早是在()。

(0.30分)A.一审稿B.二审稿C.三审稿D.人民代表大会讨论多选题1.根据本讲,故意毁损、灭失他人具有人格意义、人身纪念意义的物品需要()。

宜昌祥云兴达磷化有限责任公司、丁发平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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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祥云兴达磷化有限责任公司、丁发平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2.20【案件字号】(2021)鄂05民终154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廖朝平肖小月李丹【审理法官】廖朝平肖小月李丹【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宜昌祥云兴达磷化有限责任公司;丁发平【当事人】宜昌祥云兴达磷化有限责任公司丁发平【当事人-个人】丁发平【当事人-公司】宜昌祥云兴达磷化有限责任公司【代理律师/律所】童成祥湖北善迁律师事务所;陈磊湖北善迁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童成祥湖北善迁律师事务所陈磊湖北善迁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童成祥陈磊【代理律所】湖北善迁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宜昌祥云兴达磷化有限责任公司【被告】丁发平【本院观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为:一审法院判决被上诉人向上诉人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42080元及护理费、交通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针对该争议焦点,评析如下:1.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

【权责关键词】撤销代理合同侵权第三人新证据诉讼请求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二审中,当事人没有提交新证据。

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属实,本院对一审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一审法院判决被上诉人向上诉人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42080元及护理费、交通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针对该争议焦点,评析如下:1.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

工伤保险责任与交通事故责任分属于不同的民事法律关系范畴,法律基础不同。

前者为社会保障范畴的社会保险责任,其具体规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后者为民事侵权范畴的个体侵权责任,规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法律,二者在赔偿依据、赔偿范围、赔偿标准上亦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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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到晾衣绳被砸伤致死,晾衣人等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案情介绍:
2014年2月,马某来到一家相框公司上班,该公司租了一幢老旧的厂房,厂房外部有一圈围墙,但因年久失修围墙的上部只剩下几根砖砌的破旧柱子。

围墙和厂房之间有一条过道。

公司的一名员工杨某出于生活方便,在过道上系了一根绳子用于晾晒衣物、该绳子的一端系在围墙砖砌的柱子上,另一端系在厂房窗户的铁栅栏上。

事故当天天气晴好,员工沈某在该晾衣绳上晒了一床被子,马某从该过道经过时不小心撞到晾晒被子的绳子,砖砌柱年久失修,被绳子拉到下来,砖头正好砸在马某头上,造成马某重度脑外伤,虽及时送医院抢救,但终因抢救无效死亡。

马某死亡后,各方无法就马某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厂房所有权人承担40%赔偿责任;马某就职公司承担30%的赔偿责任;系晾衣绳的杨某和晒被子的沈某各承担10%的赔偿责任;马某亦有过错,自行承担部分责任。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各方承担赔偿责任的过错依据在于:
1、对于厂房所有人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该条规定采用过错推定原则,由建筑物所有人对自己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在该案中,厂房的所有权人应当对厂房进行合理的管理、维护、检查,避免给他人造成损害,但在该案中由于厂房砖砌柱年久失修、极不牢固,在晾衣绳牵拉的情况下即倒塌并砸伤行人,故厂房的所有人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马某就职公司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二条: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规定,公司有义务为员工马某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

在该案中公司选址老旧厂房,其周围设施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公司未能提供安全工作环境,使马某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被砸伤致死,因此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对于系绳人、晾衣人而言:员工杨某在厂区的过道上系晾衣绳,并且把晾衣绳系在年久失修的砖砌柱子上,制造了危险;员工沈某在该晾衣绳上晾晒被子,使危险加剧,因此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对于马某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本案中马某自己走路时不够谨慎,未能注意到晾衣绳的存在,撞伤晾衣绳,致使柱倒砸人,故马某自己也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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