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关于评选2011年优秀教学管理奖的通知
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单位):根据鄂职改办﹝2011﹞8号、﹝2011﹞12号和市职改办《关于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荆职改办﹝2011﹞18号)精神,经省、市职改办同意,现将2011年度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人员范围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其它教育事业机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2010年度或2011年度在岗中小学教师,符合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和相应的申报条件,均可申报评审相应的教师职务。
实行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得申报评审。
二、申报条件(一)师德条件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严谨笃学,2006-2010年师德考核均在“合格”等次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1、师德不良,影响较坏的(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公开或变相向学生及家长索要钱物的;乱办补习班或向学生推销资料、压销物品的;抹牌赌博的;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的;有涉黄行为的;不执行收费政策,向学生乱收费的等);2、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1年的;3、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师德考核不合格的;4、未参加“课内比教学,课外访万家”活动的。
(二)学历、资历条件1、中学高级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①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8年以上,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5年以上;②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10年以上,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5年以上;③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20年以上(初中段教师),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5年以上,现学历为大学本科;④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教学工作累计达到上述相应年限,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且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5年以上,现学历为大学本科。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表彰2011年全省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表彰2011年全省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的通知各市(区)教育局,石油普教管理中心,有关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我省《实施意见》精神,切实加强我省基础教育教科研工作,鼓励广大教育工作者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不断提高基础教育质量,省教育厅组织了2011年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活动。
在评选过程中,各地高度重视,按照评选要求积极组织广大师生参加教学成果评选。
在各市(区)评选推荐的基础上,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地选送的作品进行了认真评审,经研究,共评出801件优秀教学成果(文本类319项,网络和多媒体类205项,自制教(玩)具类248项,校本课程类29项,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通报表彰。
2011年全省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工作具有以下突出特点:报送和获奖成果的学科分布不断趋于均衡,成果分布地区多、参与单位多,参加人员广泛,涉及了全省基础教育领域各个方面;报送的作品规范整齐,成果的整体质量有了显著提高;能抓住全省基础教育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应用价值强;网络抄袭现象基本消除;体育、音乐、美术、小学科学等薄弱学科申报和获奖成果数量有所增加。
但在评选过程中也发现,部分县(区)成果申报组织工作仍不够规范,存在获奖数量偏少甚至空白、学生作品数量少、质量不高等问题。
请各地在今后的评选工作中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希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提高对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重要意义的认识,建立健全成果评选机构,完善成果评选制度和机制,强化成果申报培训工作,规范申报程序,加大成果审查和把关力度,努力提高成果申报质量。
对评选出的优秀教学成果在更大范围进行宣传和推广,真正把这些优秀成果应用于教育教学实践,不断提高全省基础教育质量和水平。
陕西省教育厅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附件:2011年陕西省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获奖名单一、文本类一等奖 48项(二)科研论文类19项2(三)教学设计和教学案例类6项3(六)课改特色活动类1项4二等奖 110项(二)科研论文类50项5678910三等奖 161项(一)课题研究报告类9项111213141516171819二、网络、多媒体和教育电视节目类(一)课件 116项2021222324(二)中小学课堂实录 63项一等奖5项252627(三)网络课件专题学习网站教育专题片网络课程等 26项一等奖3项28三、自制教具类获奖名单(一)教师作品一等奖24项2930313233三等奖143项34353637383940(二)学生作品二等奖5项41三等奖5项四、校本课程类一等奖2项二等奖8项4243。
教关委函[2011]8号
教关委函[2011]8号关于开展第九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教师部分)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关工委、电教馆、发明协会;各有关单位:为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遵循《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强化信息技术应用。
提高教师应用信息技术水平,更新教学观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精神,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中央电化教育馆和中国发明协会决定共同主办第九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教师部分)”。
活动的承办单位为教育部中国信息技术教育杂志社。
“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是面向在校中小学师生开展的、运用信息技术、培养创新思维、提升实践能力与增强知识产权意识的一项活动。
活动的英文名称为:NETWORK ORIGINALITY COMPETITION(英文缩写为“NOC”,简称NOC活动)。
NOC活动自2002年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启动以来,已经成功地举办了八届,吸引了海峡两岸及港澳地区的近3000万名师生直接参与,关注活动的人数超过6500万人。
作为中国信息技术教育的创新盛事,NOC活动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
2007年,经国家科技部批准,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正式设立“恩欧希教育信息化发明创新奖”(以活动英文缩写“NOC”的中文译音为设奖名称)。
这是迄今为止,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设立的、唯一一个面向广大学生和教育工作者、以促进“自主创新”为目的的重要奖项。
第九届NOC活动(教师部分)包括:发明创新、网络教研团队、教学实践评优、多媒体教学工具评优和校园网站应用绩效评比项目(活动内容见附件二)。
第九届NOC活动(教师部分)全国决赛时间暂定为2011年7月。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全国决赛中获奖并符合专利申报条件的作品,全国组委会办公室将协助发明者办理专利申请和技术转让等事宜。
各地要充分认识在中小学运用信息技术、培养创新思维、提升实践能力与增强知识产权意识对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意义。
关于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和教学名师的选拔(认定)及奖励办法 2011教字7号文件
津轻职院教字〔2011〕7 号关于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和教学名师的选拔(认定)及奖励办法为培养造就一批院级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构建优秀教学团队,适应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需要,实现品牌专业的战略举措,特制定本办法,以选拔和奖励在教育教学、应用性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特别是在技能培养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
一、聘任基本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师德高尚;事业心强,富有创新协作精神;治学严谨,教风端正,诚信育人,为人师表,按照学院的《教师工作规范》严格要求自己。
2、具有企业相应技术工种的工作实践经历,近年来能够面向行业企业实际需求,坚持下企业挂职锻炼,主动承担与专业相关的技术服务项目,并将企业的新技术、新方法等引入到课堂中来。
3、积极研究高职教育的教学规律,将高职教育的教学要求融入课程改革的设计之中;及时跟踪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动态,分析职业岗位能力要求,积极参与新专业的申报、老专业的改造、教学计划的制订和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质量较好的完成学校、系布置的各项工作。
4、每学年至少承担一门及以上课程(含实训课或选修课、学院指定辅导学生技能大赛或学生社团活动),注重分析学生群体特点,坚持因材施教;教学手段先进,应用得当;教学方法灵活,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注重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促进学生积极思维和开发学生潜在能力,教学效果良好。
5、积极编写校内自编讲义或公开出版教材;积极参加学院教学改革立项或科研课题研究;积极参与学院精品课、教学资源库等建设,包括教学标准、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实训项目、教学指导、学习评价等工作。
6、能够根据高职教育特点,积极探索新的教学组织形式、课程教学模式;积极进行以实践能力考核为主的评价方法改革,切实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7、积极参加教研活动,自觉指导和帮助本专业新教师,定期完成听课任务,主动承担数据采集平台的填报、参与承办(指导)技能大赛等工作。
8、在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期内,积极参与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服从学院或各项目组的安排,主动承担任务,按照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
教学管理奖评选细则
教学管理奖评选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励和表彰在教学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学校内教学管理奖的评选工作。
第三条教学管理奖评选工作分为评选条件、评选流程、评选标准和奖项设置四个方面。
第四条评选工作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规定和学校管理制度进行。
第二章:评选条件第五条教学管理奖评选对象为在学校教学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在职教师、教务管理人员和教学管理相关部门。
第六条评选对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教育教学相关专业的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二)在学校教学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或者有突出表现;(三)遵守学校的教学管理纪律和工作要求;(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服务意识;(五)其他本细则规定的条件。
第七条教学管理奖评选对象应当经过所在部门推荐,并提供相关材料和证明。
第三章:评选流程第八条教学管理奖评选流程如下:(一)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制订评选方案,明确评选目标和评选条件;(二)学校相关部门公示评选通知,接受教师和教务管理人员的申报;(三)评选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初步筛选出符合评选条件的候选人;(四)评选委员会组织面试,对候选人进行考察和综合评价;(五)评选委员会根据候选人的表现和考核结果,确定奖励对象并公示;(六)学校领导签署奖励文件,并组织颁发奖励。
第四章:评选标准第九条教学管理奖评选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教学管理成绩:绩效考核结果、教学改革成果、教学研究成果等。
(二)教育教学服务:师德师风、教学质量、学生评价等。
(三)教学管理能力:教学管理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创新能力等。
(四)荣誉奖项:是否获得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荣誉奖项。
(五)其他综合因素:如对学校教育教学事业的贡献、社会影响力等。
第五章:奖项设置第十条教学管理奖设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提名奖等奖项。
第十一条一等奖每年评选不超过2人;二等奖每年评选不超过5人;三等奖每年评选不超过10人;提名奖根据需要设立,不设限额。
关于2011年度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结果公示
关于2011年度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结果公示
根据《关于做好2011年度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校教字【2011】154号)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审办法》文件精神,在各学院及相关单位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共评选出36个拟获奖成果,其中一等奖10项、二等奖12项、三等奖14项,经学校教学委员会审定,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2012年1月11日至17日。
如对获奖项目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教务处教研科反映。
联系电话:84895740;联系人:蒋卫;电子邮箱:jyk01@。
教务处
2012年1月10日
附件:2011年度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结果一等奖名单(共10项):
二等奖名单(共12项):
三等奖名单(共14项):。
关于举办“2011年全国教育教学优秀论文、教案、课件评选”活动的通知
主 任 工 作 、团 队 学 生 会 工 作 、多 媒体 应 用 、特 殊 教 育 、幼 儿 教 育等方面的优秀论文 ; 2 有 关 教 师 在 教 学 过 程 中 的优 秀 教 案 、 个案 分析 、教 学 . 点评、优秀课件等 : 3 有 关 教 师 辅 导 学 生 优 秀作 品 ,包 括 学 生 的优 秀作 文 、 .
证书。
又要有 自己的实践、思考 、研 究和 创新 。 ”论文中所提 出的问
题对当前教育教学有一定 的指导作用和参考价值 ; 论文题 目要 精练、简短 、明确 ,论点要集 中、鲜 明,论据要充实、有据 ;
5 .为扩 大活动规模与参评 论文、教案和课件 的质量 ,对
点课题 《 师教学思想与教法研究 》 名 总课题组与相 关杂志社共
同颁 发 获 奖 证 书 ,根据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 有 职 称 评 定 、业绩 考 享 核 方面 的优 先 权 。
三 、征 稿要 求
1 所 有 参评 论 文 要 求 “ . 坚持 以 先进 的教 育 思 想 为 指 导 , 主 题 鲜 明 , 点 突 出 , 论联 系 实 际 ; 要 有 一 定 的理 论认 识 , 重 理 既
科技小发明、小制作和小论文等。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2 所 有 来 稿 将 由评 委 会 严 格 认 真 评 审 后 ,统 一 签 发 ‘ . ‘ 获
奖通知书 ” ,并告 之相 关 事 宜 。
3 本次论文、教案和课件评选活动将设立特等奖及一、 . 二 、三 等 奖 各 若 干 名 ,由 中国 教 育 学 会 “ 一 五 ”科研 规划 重 十
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
番职院教督〔2012〕7号关于印发《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的通知学校各单位:《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业经学校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十月八日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为更好地适应学校高职教育发展和教学改革的实际要求,进一步促进教师在教学改革和教书育人方面发挥主动性和积极性,现对《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修订)》(番职院教督〔2009〕1号)进行修订、补充,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奖项设置与评选原则奖项设置:“教学质量优秀奖”设一、二等奖两个奖项,每学年度评选1次。
评选工作由系(院、部)评选和学校评选两部分组成。
系(院、部)评选负责确定参评教师名单,评定二等奖及推荐一等奖参评人员;学校评选负责评定一等奖。
评选的基本原则:1.坚持全员参与的原则。
树立全员重视教学的理念,教学质量奖的评选要宣传到每位教师,使每位专任教师都参与进来。
2.坚持过程性原则。
教学质量奖的评选是日常教学工作的自然总结,自然延伸,评选工作要常规化、日常化,贯穿于整个教学工作全过程,和日常教学工作融为一体。
3.坚持整体性原则。
教学质量奖要表彰在教学和教学改革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教学质量奖的获得者应在各项与教学有关的活动中取得较为突出的成绩。
4.坚持持续改进原则。
每学年的教学质量奖评选可在本评选办法的框架下,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细则,调整和修订各评选项目内容及具体评选标准。
5.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做到评选条件公开、评选程序公开和评选结果公开。
二、评选对象与条件除任期内的校级教学名师及校级以上“教学名师奖”获得者不参评外,凡在我院连续从事教学工作满2学年(含参评当学年)以上,且每个学期均能够承担规定教学任务量的专任教师,由本人结合自己所承担的主要课程教学情况提出申请,并具备下列条件者均可参评:(一)忠于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乐于奉献,勇于开拓;热爱教学工作,治学严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优秀教学管理奖”评选与奖励办法
“优秀教学管理奖”评选与奖励办法为调动教学管理工作者积极性及创造性,促进教学管理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推动学院教学工作,特设立科艺学院“优秀教学管理奖”奖。
一、评选条件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拥护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投入学院教学管理工作。
2.在本院从事教学管理工作三年及以上在职(专职、兼职)教学管理人员。
3.有积极为教学服务的意识,在教学管理上精力投入,扎扎实实地做了大量工作,管理工作效率高,受到师生好评。
4.能严格执行学院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工作中坚持原则,不徇私情。
5.对教学管理工作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工作有特色,有创新,近几年制定出符合本教学单位实际的管理制度或方法,实施效果明显,并在教学管理现代化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管理工作成绩突出。
6.教学管理文件、资料齐全完整,整理规范。
7.关注高等教育管理发展的趋势,不断学习和掌握教学管理工作的规律和方法,在近三年内获院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教学管理论文,或主持学院及以上教学管理类教改项目。
凡有下列情况者,不得参评“优秀教学管理奖”:1.在评选的年度里发生一次及以上教学事故者;2.在评选的年度内受过学院书面通报批评和处分者。
二、评选办法1.“优秀教学管理奖”每年评选一次。
符合上述评选条件的教学管理工作人员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由系(部)择优推荐,报学院教务部。
2.在全院范围内按教学管理人员20-25%的比例进行推选。
3.由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对所推荐的人选及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批。
4.获奖者由学院进行表彰。
三、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四、本办法由教务部负责解释。
榆政教发160号(关于做好2011年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榆政教发[2011]160号关于做好全市2011年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交流工作的通知各县区教育局,局属各单位:为了贯彻落实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教育科学研究,促进优秀教学成果的交流与推广,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陕西省2011年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办法>的通知》(陕教基一…2011‟14号)及省教育厅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关于举办2011年度自制教具评选活动的通知》(陕教装备函…2011‟7号)精神,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和自制教具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评范围全市基础教育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校外活动中心,下同)、县区教育局、教研室、电教中心(馆、站)、教师进修学校、教育学会等单位(团体)和个人均可依照《陕西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办法》(陕教基…2006‟4号文件)的规定,参加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活动。
二、评选项目本次评选活动包括以下4个类别17个项目:(一)文本类教育教学理论和教学实践研究成果1.课题研究报告;2.科研论文;3.教育研究专著;4.学科教学设计和教学案例;5.教学经验总结;6.教育叙事;7.调查报告;8.课改特色活动;9.中小学生研究性学习成果(含课题研究报告、调查报告、研究论文、研究专著等)。
(二)网络、多媒体和教育电视节目类成果10.多媒体教学课件(含网络课件);11.网络课程、专题学习网站;12.课堂实录(DVD);13.电视教学节目;14.教育电视栏目;15.教育电视专题片;(三)自制教具类成果(见陕教装备函…2011‟7号文件,请在陕西教育装备网下载)(四)校本课程开发类成果16.文本作品:系由校本课程开发规划、校本课程实施方案、校本课程教材三方面组成的完整的参评作品,三个方面不可缺少;其中:《校本课程开发规划》是学校制定的本校校本课程开发和实施的总体打算。
主要包括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管理程序、评估方案、条件支持等内容。
教学管理奖评选细则范文(二篇)
教学管理奖评选细则范文教学管理是学校教育中至关重要的一环,为了激励和表彰在教学管理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学校决定设立教学管理奖,选拔优秀教学管理者。
为了确保评选公平、公正、科学,制定了如下的评选细则。
一、评选范围评选对象为全校教师,包括校领导、教研组长、任课教师等,评选内容主要涉及教学管理的方方面面,如教学计划、课堂管理、学生管理、教学方法等。
二、评选条件1. 有良好的教育教学理念和教学管理意识,积极引导和组织教师参与教学管理工作;2. 在教学管理工作中,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能够解决教学管理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3. 能够有效地协调教学管理工作和学校其他管理工作,确保教学管理和学校目标的实现;4. 在教学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和进步,并得到了同事和学生的认可和赞誉。
三、评选程序1. 提名环节:学校将向全校教师征集推荐对象,任课教师可由年级组长、学科组长等推荐,教研组长可由校领导推荐。
被提名者需提交个人教学管理工作报告,展示近几年在教学管理方面的成果和经验;2. 初评环节:由学校组织评委对提交的报告进行初步评审,评审根据教师的教学管理理念、实施过程和成果进行综合评定,筛选出入围者;3. 面试环节:学校安排面试环节,面试内容包括教师的教学管理理念和方法、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办法等。
面试评委由学校教务处、教研组长等人员组成;4. 终评环节:由评委根据初评结果和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定,评选出获奖者。
四、评选标准1. 教学理念和方法:评估教师的教学管理理念是否切合实际,是否有新颖的教学方法和策略,是否能够引导学生主动学习;2. 教学管理效果:评估教师在教学管理中是否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如学生的学习成绩提升、课堂纪律改善等;3. 问题解决能力:评估教师在教学管理中是否能够主动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是否具备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智慧;4. 团队协作能力:评估教师在教学管理中是否能够有效地与团队合作,是否能够协调学校其他管理工作。
师范学院“教学优秀奖” “实习指导奖”“教学管理奖”评选办法
师范学院“教学优秀奖”“实习指导奖”“教学管理奖”评选办法为贯彻落实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调动广大教师规范教学行为、深化教学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申报范围申报人为学校在册教职工;申报奖项所列成果是指上一年度取得的以师范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的教育教学成果。
所有申报奖项的个人和单位,均不得出现教学及管理事故。
二、评选类别1.教学优秀奖。
奖励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的优秀教师。
每年评选一等奖不超过5个,二等奖不超过10个,三等奖不超过20个。
2.实习指导奖。
每年评选本科生实习优秀指导教师18人,评选硕士研究生实习优秀指导教师2人。
3.教学管理奖。
每年评选教学管理先进个人20人。
三、评选条件(一)教学优秀奖1.基本条件:(1)忠诚于教育事业,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团队意识,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深受广大师生的敬重。
(2)在师范学院从事教学工作满3年的一线教师(含双肩挑岗位人员)。
(3)长期担任本专科生、研究生课堂教学工作,上年课堂教学工作量不低于192实授学时。
(4)对课堂教学有深刻的理解,有自己的教学思想,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的好评。
(5)上年学生教学评价分不得位列所在学院后20%。
(6)近三年无教学事故发生。
2.教学态度符合下列要求:(1)贯彻“以人为本”的观念,积极参加教学改,钻研教学业务,教风端正,治学严谨。
(2)积极参加课程建设,参与所教授课程的大纲研制、“金课”建设、课程案例建设、课程资源建设等工作,并取得成绩。
(3)积极承担学校、学院分配的各项教学任务。
(4)教学工作认真负责,精心备课,批改作业认真,积极进行课外辅导和答疑。
(5)注重使用学生学习过程性评价。
3.教学内容符合下列要求:(1)贯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2)符合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有较强的科学性和系统性,信息量大,重点突出,材料充实,观点明确。
贵阳市第七届(2011年)优秀教育科研成果、优秀教育科研论文评选结果
贵阳市教育局文件
筑教发〔2011〕139号
关于公布贵阳市第七届(2011年)中小学、
中等职业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和优秀教育科研论文评选结果的通知
各区(市、县)教育局,市属学校(园),市辖区内省属中学:今年二月,我局下发了“贵阳市教育局关于举行贵阳市第七届(2011年)中小学、中等职业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优秀教育科研成果、优秀教育科研论文评选的通知”[筑教发(2011)17号]文件,本次评选收到成果共141项,论文共623项。
遵照评选工作的指导思想和要求,制定了评审标准和组建了学科评审小组,经过初评、复评和综合评审,共评选出优秀教育科研成果83项,优秀教育科研论文316项。
其中教育科研成果一等奖14项,二等奖25项,三等奖44项;优秀教育科研论文一等奖40项,二等奖100项,三等奖176项。
附件:贵阳市第七届(2011年)优秀教育科研成果、
优秀教育科研论文评选结果一览表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主题词:第七届科研成果评选结果通知
贵阳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12月5日印发
附:
贵阳市第七届(2011年)优秀教育科研成果、优秀教育科研论文评选结果一览表成果(排名不分先后)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论文(排名不分先后)
- 9 -
- 10 -。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务处和优秀教务工作者的通报-湘教通[2011]634号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务处和优秀教务工作者的通报正文:----------------------------------------------------------------------------------------------------------------------------------------------------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务处和优秀教务工作者的通报(湘教通〔2011〕634号)各普通高等学校:根据《关于评选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务处和优秀教务工作者的通知》(湘教通〔2011〕330号)精神,经高等学校申报,我厅组织专家评审,湖南师范大学教务处等13所学校教务处被评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务处,国防科技大学雍成纲等90位同志被评为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务工作者,特此通报表彰。
希望获奖的单位和个人不断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再接再厉。
各高校主动适应我省“四化两型”和教育强省建设需要,坚持育人为本,全面落实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大力加强教学建设,严格规范教学管理,切实改进和加强教学管理,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为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附件1: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务处名单中南大学本科生院湖南大学教务处湖南师范大学教务处湘潭大学教务处长沙理工大学教务处湖南农业大学教务处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教务处吉首大学教务处湖南商学院教务处湖南理工学院教务处湖南文理学院教务处长沙学院教务处怀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附件2: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务工作者名单序号学校名称姓名1国防科技大学雍成纲李贵林2中南大学刘铁雄彭红赵军靳晓枝3湖南大学龙跃君龙海明颜华4湖南师范大学邓文艳吴吉娜肖小明5湘潭大学曾以成黎玉娥谷舒6长沙理工大学王桂尧任鹏张拥华7湖南农业大学尹红王华李孟辉8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胡旭辉柳伟付红军9湖南中医药大学熊辉黄巧玲10南华大学陈善柳陈文波罗晨晖11湖南科技大学黄玲娟欧青立詹晓婧吉首大学蒋林李建锋13湖南工业大学倪正顺刘康复陆海英14湖南商学院汤健杨水根15湖南理工学院陈华刘振球16衡阳师范学院唐芳贵杨柳17湖南文理学院王云毛小燕18湖南工程学院邓奕何许腾19湖南城市学院宋迎清袁华斌20邵阳学院向文江王放银21怀化学院杨吉兴陈德林22湖南科技学院李常健蒋海明23湘南学院高守平陈小芝24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刘超良张军25长沙学院张世英王艾红26湖南涉外经济学院邬书跃黄要知长沙医学院周启良贺金凯28湖南工学院曾立平何雪华29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温群雄李希光30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王颖梅31湖南警察学院蔡炎斌32湖南女子学院罗来军33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赵鑫海34湘潭大学兴湘学院唐丽伟35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平伟军36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肖化柱37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李应洪38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李木清39南华大学船山学院何啸峰40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刘海燕41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陈量雄42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李艳43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胡文静44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夏映霞45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杨兴华46湖南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伍栖47怀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邬贤斌48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罗永富49邵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马新华50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范珍明——结束——。
教学管理奖评选细则范文(4篇)
教学管理奖评选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对教学管理工作的肯定和鼓励,促进教学质量的提升,经教育部批准,特制定本评选细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评选工作由教育部下设的教学管理评选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评选委员会设立主任、副主任和评委会,委员会的成员由专家、学者和教育管理者组成。
第三章评选范围评选对象为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及教育机构的教师、教育管理干部和教学团队。
第四章评选条件(一)个人评选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对教育教学工作充满激情,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
2.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和教学能力,能够创设适宜的教学环境,培养学生综合素质。
3.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良好的表现,具备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能够积极探索教育教学新方法。
4.在学生教育管理方面有突出成绩,能够有效解决学生教育管理中的各类问题。
(二)团队评选条件1.团队成员具备高度协作意识,能够共同推动教学管理工作的开展。
2.团队在教育教学改革和学生教育管理方面有显著的成绩和经验。
3.团队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和管理经验,能够有效引导和激励成员参与教学管理工作。
第五章评选程序(一)提名阶段1.学校、教育机构组织内部推荐,形成推荐名单。
2.推荐名单报送评选委员会,由评选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核和筛选。
3.初步审核合格的候选人名单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二)评审阶段1.评选委员会成立评审专家组,负责组织评审工作。
2.评审专家组对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和座谈交流。
3.评审专家组根据考察和交流情况,综合评估候选人的教学管理工作,进行评分。
(三)公示和公示阶段1.评审结果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2.公示期内,接受对评选结果的意见和建议。
3.评选委员会对公示期内收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评议,并对评选结果进行最终确认。
(四)奖项颁发阶段1.评选结果公布,颁发教学管理奖奖牌和证书。
2.在相关教育媒体上进行宣传和推介,传播优秀教学管理经验。
第六章奖项设置教学管理奖分为个人奖和团队奖。
(一)个人奖设立年度最佳教师奖、优秀教育管理干部奖。
教学质量优秀奖及教学管理单项奖推荐办法
教学质量优秀奖及教学管理单项奖办法
一、严格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14年教学质量优秀奖及教学工作单项奖评定的通知》要求进行评奖。
二、单项奖办法
教书育人奖、教学管理奖、实践教学与管理先进工作者、优秀教研室,当年在岗教师可根据评奖条件自荐,名额各1名,教书育人奖到研究生办报名;实践教学与管理先进工作者、教学管理奖和优秀教研室到本科教务办报名;学院根据自荐情况、工作业绩、系里意见等因素,综合考量后向学校。
三、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
1、申报教学质量优秀二等奖及以上的教师需在全院教工大会或专门的评审会上交流汇报教学工作。
2、一等奖、二等奖指标不分配到系;三等奖指标分配到系,根据承担教学工作的在岗教师进行分配。
3、一二等奖候选人的评选:
(1)各个系一名教师作为二等奖及以上候选人,在全院教工大会上交流汇报,时间为8分钟,院教学办组织相关领导及各系系主任和教师代表组成评分小组,对参评人员实行实名打分和排序,教学办负责汇总,形成述职评分。
(2),对参评教师按质与量评定总分依次排序,评分标准:量(工作量)占10%,质占90%(包括:学生评分30%、述职评分60%)。
其中第1名申报学校教学质量优秀一等奖,第2-4名为二等奖申报者,第5名为三等奖申报者(此名额占三等奖分配指标)。
(2)如果申报一等奖未成功,该申报者当年不再参加二、三等奖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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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师范学院关于评选2011年优秀教学管理奖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表彰2011年度在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根据《绵阳师范学院优秀教学管理奖评选及奖励办法》(院教字[2007]44号)规定,学校决定开展绵阳师范学院2011年优秀教学管理奖评选工作。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要求
(一)评选类别
优秀教学管理奖分为优秀教学管理单位、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
(二)评选要求
1、优秀教学管理单位:管理人员结构合理、素质高、服务意识好,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效果显著并在教学管理研究等方面有突出成绩的院系及教学管理部门。
2、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能按时按质完成教学管理各项工作,并且成效显著的教学管理工作人员(院长、教学院长、教务办主任、教务员、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及教学管理部门的专职人员等)。
二、评选表彰名额
优秀教学管理单位5个;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21人。
三、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采取教学管理职能部门推荐和教学院系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先由申请单位和个人分别填写《绵阳师范学院优秀教学管理单位申请表》(附件1)、《绵阳师范学院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推荐表》(附件2),再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选。
四、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于12月15日前将推荐材料(电子文本及加盖公章的书面材料一份)报送教务处教研科汇总,逾期视为放弃;12月下旬学校将组织专家评选,确定表彰名单;2012年元月上旬将评选结果报学校批准后进行公示;2012年教师节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及奖金。
特此通知。
绵阳师范学院
2011年11月18日
附件1.
绵阳师范学院优秀教学管理单位申请表
附件2.
绵阳师范学院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