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存在的问题与思考
法制宣传教育问题思考
法制宣传教育问题思考一、当前普法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法制建设直接关系到政治稳定、社会安宁和经济繁荣。
当前有些地方、部门、单位的领导干部对法制在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的认识上存在偏差,许多公民尤其是一些公务员的法律意识也较为淡薄,有的地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还依然存在。
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法律意识淡漠,学法用法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
当前普法教育工作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1、普法教育效果不甚理想,公民的法律意识仍旧淡薄。
表现为人们对权、钱、法三者的认识存在偏差,误认为金钱是万能的,权力大于一切,有了法律也要用上关系才行。
无论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遇到矛盾、纠纷时,不能正确运用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正当的合法权益。
2、公民的法律知识较为缺乏。
无论是执法者还是被执法的对象,均不懂得相关的法律条款,缺乏系统的法律知识,遇到问题时不能正确运用相关的法律知识来分析、判断、解决,往往是盲目办事,凭自我感觉进行处理,以致出现了许多本可以避免的事情的发生。
3、对法律宣传教育工作重视不够。
在基层从事普法工作的同志常常感到:普法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任务也越来越重,广大人民群众呼唤法治的声音也越来越响,但开展普法教育这项工作的困难却越来越大。
一些单位的领导不太重视此项工作,认为法制宣传工作是可有可无的事情,做得好与不好没多大关系,不会影响到年度工作目标的考核,也产生不出多大的“政绩”,因而也就重视不够,往往只是将工作安排下去,但至于工作的实际情况如何,效果怎样,也就不会去过问。
普法工作在有些地方和单位甚至还仅仅是一纸文件,层层传达,图形式、走过场、表面应付,工作没有落到实处,没有扎扎实实地开展普法。
4、普法教育方式方法仍显陈旧。
普法教育工作多年来一贯是编写普法教材,然后采取“灌输式”、“培训式”的老方法,方式方法上没有改进。
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形式和方法虽有尝试,但不普及,也不规范。
法制宣传教育存在问题
法制宣传教育存在问题及相应措施
一是重视程度不够。
少数部门和乡镇把主要精力都放在发展经济等硬件建设上,认为普法宣传工作是依法治县办公室和司法局的事,忽视了自身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建议:职能部门主动牵头组织,加强上下联动,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形成良好的普法工作运行机制。
二是普法力量薄弱。
尤其是在农村,普法的具体工作主要由乡镇综治办和司法所牵头,有关单位配合来开展。
由于综治办和司法所承担了普法教育、矛盾纠纷调处、信访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区矫正等众多事务,加之人手少,所以常常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普法工作队伍的力量显得十分薄弱。
建议:合理配足工作人员。
三是职责落实困难。
司法局法制宣传科和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其实就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虽然都是从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但在开展层面上下有别,目前“以小管大”的这种格局降低了依法治县办的工作主动权和各单位支持配合的主动性。
建议:科学设置机构、理顺工作关系是全面开展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基础,基于司法局工作职能承担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职责,将全县性的依法治理工作职责剥离出来。
基层法治宣传现状
基层法治宣传现状
基层法治宣传现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1. 宣传教育形式:目前基层法治宣传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法律知识讲座、法律咨询、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
这些形式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居民的法律意识,但仍有部分居民对法律知识缺乏了解,需要更深入、更全面的宣传教育。
2. 宣传内容:目前的法治宣传内容主要包括宪法、刑法、民法等基本法律知识,以及与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这些内容对于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仍需进一步完善和深化。
3. 宣传效果:通过各种形式的基层法治宣传,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仍有部分居民对法律持怀疑态度,缺乏信任感。
此外,部分居民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仍不知道如何寻求帮助,需要更多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
4. 宣传力量:目前基层法治宣传的力量主要包括政府部门、法律专业人士、社区工作者等。
这些力量在宣传教育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仍需加强合作和协调,形成更大的宣传合力。
综上所述,基层法治宣传现状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需在宣传教育形式、内容、效果和力量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当前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当前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当前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1.法律意识不强:在一些基层单位和社区中,居民对法律的认知和理解程度不高,法律意识淡薄,缺乏知识和信任感,导致他们对法律的遵守和维权意识不强。
2.法律知识普及不足:基层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普及水平不高,对一些基本法律法规的了解有限,难以做到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办事,导致基层普法工作的难度加大,效果不佳。
3.普法形式单一:当前的基层普法工作大多局限于传统的宣传教育形式,如举办法律讲座、发放宣传材料等,缺乏针对性和互动性,难以引起居民的重视和参与。
4.法律服务不便捷:一些基层单位和社区普法资源有限,法律服务不够便捷,居民在解决法律问题时缺乏相关的咨询和支持,导致他们对法律的信任度降低。
对策:1.加强法律教育:通过加强基层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法律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知识水平,使他们能够更好地履行普法的职责,引导居民树立法律意识。
2.多元化普法形式:除了传统的宣传教育方式,可以探索更多符合基层特点的普法方式,如社区法律咨询服务、法律知识竞赛等,增加互动性和参与度,提高普法工作的效果。
3.完善普法资源配备:加大对基层普法工作的支持力度,提供更多的法律资源和支持,增加法律服务的便捷性,为居民解决法律问题提供更好的帮助。
4.加强法律宣传力度:结合当前社会热点和重大事件,加大对法律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媒体和渠道广泛传播法律知识,提高居民对法律的认知和理解。
5.培育法治文化:通过组织法治教育活动和法律文化宣传,引导居民树立法治观念,强化法律信仰,使法治理念渗透到基层工作和社区生活中,推动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持续发展。
在当前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存在着一系列问题,如法律意识不强、法律知识普及不足、普法形式单一、法律服务不便捷等。
为了克服这些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对策,加强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法治建设。
首先,加强法律教育是解决当前基层普法工作中法律意识不强的关键。
普法宣传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普法宣传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主题】普法宣传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导言】普法宣传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和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
然而,目前普法宣传在内容深度和广度、传播方式和方法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对普法宣传的问题进行评估,并提出一些建设性的解决措施。
【评估普法宣传的问题】1. 缺乏系统性的普法教育当前普法宣传往往只停留在法律法规的概念传达上,缺少对法律知识的系统性讲解和教育。
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提升有赖于全面的法律教育,而仅仅依靠宣传口号无法达到预期效果。
2. 缺乏个性化、生动化的宣传内容普法宣传常常过于晦涩难懂,缺乏生动有趣的案例分析和实际应用。
这种情况导致公众对法律的兴趣和理解度不高,没有真正将法治理念融入到日常生活中。
宣传内容应该贴近公众需求,采用多种形式和媒介,如动画、微电影等,提供丰富多样的案例和故事。
3. 传播方式单一化目前普法宣传主要依靠传统媒体进行,如电视、广播、报纸等,而忽视了新媒体的力量。
新媒体平台如社交网络、手机应用等在信息传播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在普法宣传中的应用仍显不足。
应该充分利用新媒体渠道,达到更广泛的传播和更直接的互动。
4. 缺乏互动性和参与性现行的普法宣传往往只是单向传递信息,缺少与公众的互动和参与。
公众应当成为宣传的主体,通过讨论、培训、互动等方式与普法宣传互动,增强受众的参与感和主动性。
还可以建立普法志愿者队伍,为社区、学校等提供法律服务和普法讲解。
【解决普法宣传的措施】1. 建立全面的法律教育体系加强普法宣传的内容建设,构建由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社会教育等多个环节组成的全面法律教育体系。
培养公民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提高公众的法律素质。
2. 创新宣传方式和手段采用个性化、生动化的宣传内容,让公众通过案例分析、游戏互动等方式参与其中,增加宣传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如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开展法律知识的传播和互动。
对农村法治宣传教育上还有差距整改措施
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是推动农村社会文明进步、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环节。
然而,目前在农村地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
为了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改进工作不足之处,下面将提出一些整改措施:一、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在农村地区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可以通过以下几方面进行推进:1. 优化组织架构,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统筹协调,构建由政府主导、多部门参与、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2. 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明确工作流程、责任细则、考核评估标准,确保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3.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专业法制宣传教育人才,提升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提供人力保障。
二、利用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多元宣传在农村地区,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达到全方位、多层次的覆盖,具体措施包括:1. 利用新媒体,如短视瓶、信信公众号、手机App等,结合农村实际,开展“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推送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典型案例、权益保护信息,在提升宣传效果的提高农民裙众的法制观念。
2. 发挥传统媒体的作用,比如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村务公告栏等形式,将法制宣传教育内容传递到农村基层,满足农民裙众日常学习、交流需求,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资源整合共享为了更好地利用资源、提高效益,可以采取以下整改措施:1. 整合各方资源,包括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建立法治宣传教育资源共享机制,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形成合力,推动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
2. 积极引入社会力量,支持民间法治宣传教育组织的发展,鼓励企业、社会团体等组织参与到农村法治宣传教育中来,共同推动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
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督导和评估为了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质量和效果,需要加强督导和评估机制,可采取以下措施:1. 建立健全督导制度,明确各级主管部门的督导职责和方式,实行定期、不定期的督导检查,强化对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督导管理。
基层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基层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基层法治建设是法治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然而,我们也不可否认,基层法治建设中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基层法治建设的效果和成效。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深入分析基层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合理的建议来推动基层法治建设的进步。
一、基层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1.法律宣传教育不足基层法治建设中存在着法律宣传教育不足的问题。
一方面,部分地区和部门对法律宣传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很多人对法律的了解不足;另一方面,存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存在敷衍了事、形式主义的现象,法律宣传教育的内容和方式也不够生动有趣,无法引起人们的兴趣和重视。
2.法律服务水平有待提高基层法治建设中的法律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一方面,一些社区和乡镇法律服务所的建设、设施和人员配置都比较薄弱,无法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另一方面,一些法律服务人员素质不高,服务态度不够热情,处理问题能力有限,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
3.法治监督机制不健全基层法治建设中的法治监督机制也存在不健全的问题。
一方面,对于基层干部和执法人员的监督不够严格,存在一些腐败现象、权力寻租等情况;另一方面,对基层社会组织和居民的合法权益保护不够充分,一些非法行为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制止和惩处。
4.法律意识淡薄基层法治建设中很多人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
一方面,由于法律宣传教育不足,很多人对于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法律的意义和作用都了解不足,无法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一些人对法律的尊重和遵守意识不够强烈,随意违法的现象比较普遍。
5.法律执行不力基层法治建设中法律执行不力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
一方面,法律执行力度不够大,一些违法行为难以及时得到制止和惩处;另一方面,法律执行的效率和质量都有待提高,很多涉法事务很难得到有效解决和执行。
二、解决问题的建议1.加强法律宣传教育为了解决基层法治建设中法律宣传教育不足的问题,我们需要加强法律宣传教育的力度。
农村普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普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农村普法工作是指在农村地区开展的法制宣传教育、司法服务和社会管理等工作。
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社会矛盾增多,法律问题也日益突出。
因此,农村普法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
然而,在实践中,农村普法工作还存在着很多问题,需要采取相应的对策,以提高工作效果和质量。
一、问题分析(一)基础设施不足农村地区基础设施落后,没有完善的法制宣传教育场所和设备设施。
农村学校、乡镇政府、村委会等机构没有完善的法律信息资源库,缺乏法律知识库等在线查询平台。
这些导致了农村居民缺乏基础的法律知识,也难以获得相关的法律信息。
(二)普法效果不佳农村居民缺乏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也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和利益,因此在法律问题上容易被欺压和侵犯。
同时,部分地区的农村普法宣传方式和手段单一,效果不够明显,无法引起居民群众的重视。
(三)普法队伍建设不够农村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还不够健全,基层普法宣传工作者队伍建设也存在薄弱环节。
有些地方普法宣传队伍缺乏专业性、凝聚力不足、素质不高、工作能力有限等问题,影响了工作品质和效率。
二、解决对策(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针对农村基础设施不足的问题,要加大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投入和支持。
在农村学校、村委会、乡镇政府等地设立法律资源室,提供打包下载和借阅法律咨询书籍、文献资料等;在重点区域安装智能终端,以便长期提供实时法律宣传和在线法律咨询服务。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效果要加强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扩大普法覆盖面,让农村居民及时、准确地了解法律,提高维权意识。
可以采取开展普法宣传周、举办普法知识竞赛等活动,将法律知识融入各类文体活动,加大宣传力度。
(三)建立健全普法队伍要积极发挥志愿者的作用,建立健全普法志愿者队伍。
招募一批有相关专业知识、热心公益事业的志愿者,分时段、分地区进行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基层志愿者对法律事务的认识和理论水平。
同时,要加强组织和领导,加强各级普法工作力量的组织纪律和规范化管理,发挥好各级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壮大普法战斗力。
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存在的问题与思考
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存在的问题与思考1985年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了第一个全国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在中国大地上展开了史无前例法制宣传教育的活动,从“一五”普法到“五五”普法,全民普法规划紧随着国家法治的进程和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已整整实施了25年。
25年的普法历程,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不断开拓创新普法工作机制、载体和特色,我国全体公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得到明显增强,促进了全社会法治水平的明显提高,为我国的改革、发展、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但是在看到成就的同时不可否认的是,由于一些固有的传统思想的影响以及政治经济制度等因素,普法工作依然存在着相当的问题,有些问题还相当的尖锐。
一、当前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地方政府认识不高,不够重视。
很多兼具普法、法制宣传职能的政府单位、部门一心只放在如何为本单位创收怎样提高政绩上,而并没有把普法工作列入工作计划当中。
有些单位是临时想起临时办,有些单位是检查来了即时补办,而有些单位干脆不办,到了年终时再凭空捏造材料。
(二)民众政府缺乏信心,影响普法工作的开展和普法成效。
地方政府远离中央,甚至远离省政府,上层对其监管力度小,地方主义色彩严重,而政府官员甚至是党员干部法律意识不强,为民服务观念淡薄,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自觉性不高。
而且基层关系纵横交错,容易导致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不良现象的产生,将直接损害社会成员的利益,损害政府的形象。
政府在民众心中的形象将越来越差,政府的领导力势必削弱,普法工作也就很难开展取得成效。
(三)普法工作“重义务灌输,轻权利宣传”。
在普法中过于强调民众的接受义务,轻视民众的接受的选择的权利。
在法制宣传教育内容设定上,注重和强调义务性、禁止性、制裁性法律规范的灌输和教育,轻视和忽略权利性、许可性、保护性法律规范的宣传和告知,偏重于法律责任的教育,忽视了法制思想的引导。
(四)普法形式单调,缺乏生动性与活泼性。
现实中很多普法活动的举办形式是或把一些法规。
基层普法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建议
基层普法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建议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革,基层普法工作面临着新的情况和问题。
这些新情况和问题对基层普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我们及时作出有效应对和改进。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深入探讨基层普法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建议。
一、社会互联网的普及和信息的快速传播,使得人们获取法律知识的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
以前,人们获取法律知识主要依靠书籍和沟通,而现在通过互联网搜索、信信公众号、博博等渠道获取法律知识的比例大大提高。
这就要求基层普法工作者要提供更加便捷、精准和实用的法律知识服务,适应新的信息传播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
二、社会矛盾日益凸显,法律援助需求日益增加。
随着社会发展,人们对法律问题的认识不断提高,对自身权益的维护意识不断增强,因此对法律援助的需求不断增加。
但是,基层法律服务能力有限,法律援助服务资源不足,面对法律援助需求和实际服务能力的矛盾日益突出,需要提供更加全面、多样化的法律援助服务。
也需要加强对基层普法工作者的培训和支持,提高他们的法律援助服务能力。
三、新时代社会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基层普法工作需要更加贴近社区和民生,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在新时代社会治理中,基层普法工作作为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更加注重对社会矛盾的化解和预防,更加贴近社会民生,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社会治理。
这就要求基层普法工作者要增强政治敏感性、社会责任感和工作责任心,加强对社会矛盾和问题的研判分析,更加主动地参与社会治理,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针对以上新情况和问题,我认为基层普法工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有效改进和提升:一、建立健全基层普法工作网络体系,充分利用互联网、社交媒体和各种信息传播渠道,提供更加便捷、精准和实用的法律知识服务,让法律知识更好地惠及广大群众。
二、加大对基层普法工作者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法律服务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增强对社会矛盾和问题的研判分析能力,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效率。
当前农村地区法制宣传面临的 问题及对策建议
一、问题的现状1.缺乏法律意识农村地区由于长期的闭塞和信息不畅,导致农民对法律意识的认知不足,缺乏对法律的正确理解和尊重。
一些农民甚至对法律的存在和作用感到陌生,导致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容易忽视法律规定,造成一些违法行为的产生。
2.宣传渠道匮乏相比城市地区,农村地区的宣传渠道相对匮乏,缺乏专业的法制宣传团队和渠道,使得法律宣传覆盖面和深度不足,难以覆盖到每一个农民家庭。
3.宣传方式单一目前农村地区的法制宣传方式主要是以传单、宣传标语、广播等传统形式为主,缺乏创新性和多样性,难以引起农民的兴趣和关注,影响了宣传效果。
二、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1.加强法律宣传力度在农村地区加大法制宣传力度,通过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宣传活动等方式,向农民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2.拓展宣传渠道利用互联网、手机软件等现代化渠道,拓展法制宣传覆盖面,通过建立农村法律宣传评台,使得法律宣传和服务能够深入到每一个农民群众中。
3.多样化宣传方式创新宣传方式,利用媒体、文艺等多种形式,例如制作小型法制宣传微电影、文艺表演等,使法律宣传更加贴近农民的实际生活,增加法制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4.建立健全法律服务体系在农村地区建立健全的法律援助体系,为农民提供法律沟通和服务,解决农民在生产、生活、经营中所遇到的法律问题,增强农民的法律信任度和依赖性。
5.加强对干部队伍的法律培训对农村地区的干部队伍进行法律知识的全面培训,提高他们对法律宣传工作的认识和能力,使他们成为法律宣传的骨干力量,在基层开展法制宣传和服务工作。
三、结语随着农村地区的现代化进程加快,法制宣传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只有通过加强法律宣传力度和提升宣传效果,才能有效解决目前农村地区法制宣传面临的问题,为农民提供更加全面、准确的法律知识,促进农村地区的法制建设和社会稳定。
随着农村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法制宣传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农村地区的法制宣传工作,不仅关乎农民个体的合法权益,更涉及到整个社会的法制建设和社会稳定。
基层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基层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基层法治建设在中国是一项重要的任务,涉及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护人民合法权益等方面。
然而,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将就基层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
一、问题分析1.法治意识薄弱。
基层干部对法律法规的认识不够深入,法治观念薄弱。
一些干部依旧存在依仗权力任性行使、以权谋私、不按程序办事等问题。
2.法律执行不到位。
一些基层单位对法律执行态度不够重视,对涉法问题敷衍了事,不能真正做到依法行政。
这导致了一些涉法案件长期得不到解决,甚至出现不正当干预司法的情况。
3.法治机制不健全。
一些地方基层单位在制定法规和规章方面存在不规范、不透明等问题,法规制度不完善。
同时,部分单位法律顾问制度未能得到有效运用,法律风险隐患较大。
4.基层法律服务不足。
由于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的不足,部分群众无法及时得到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
有些地方基层法律服务网点建设和设施条件不完善,给群众的法律权益保护带来了困难。
二、建议提出1.加强法制教育。
针对基层干部,要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可以通过组织法律培训班、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等方式,提高干部对法律法规的了解和守法意识。
2.完善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基层法律监督机制,加强对基层单位的法律执行和依法行政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对于涉法案件的处理,要强化司法独立和依法判断,不受不正当干预。
3.加强法规建设。
地方基层单位要规范法规和规章的制定,提高透明度和合法性,确保各项规章的实施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建议各单位加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避免法律风险。
4.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建设。
完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加大对基层法律服务站点的建设和设施投入,提高服务能力和效率。
鼓励各级政府加大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支持,确保困难群众能够得到及时的法律援助。
5.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加强对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
基层法制教育存在的难题与应对方案
基层法制教育存在的难题与应对方案难题:基层法制教育存在着很多问题,例如:1. 人员结构不完善。
基层法制教育的负责人员基本为非专业人士,法律知识和理解程度不高,导致法制教育方案的制定、实施不够合理。
2. 缺乏有效的法制宣传手段。
由于基层法制教育场所设施条件差,法制宣传手段单一,不能满足群众多元化需求,影响了法制宣传的深入开展。
3. 教育方式简单单一。
目前,基层法制教育更倾向于满足当地政府和教育部门的工作要求,而较少关注群众的思想心理状态和实际需求。
4. 效果难以衡量。
基层法制教育的学习对象多半是农民、工人等质粗素质相对较低的群众,其法律知识和思维水平存在很大差异,同时受地域、行业、文化差异等因素影响较大,教育效果难以衡量。
应对方案:在解决基层法制教育面临的问题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加强专业培训。
应加强对基层法制教育负责人员的法律知识和相关理论的培训,以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和教学能力。
此外,也应落实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制度,为基层法制教育工作者提供更大的舞台。
2. 创新宣传手段。
应注重创新法制宣传手段,引入社区文化生活、公共设施、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等渠道,提高法制知识的传播和接受率,促进法制宣传常态化、系统化、科学化。
3. 探索个性化教育方式。
应根据受众的文化背景、教育程度、地域特点等因素,探索、创新个性化教育方式,如“分层次、分批次、分场次、分内容”等,确保教育效果的最大化。
4. 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
应建立起科学评估机制,评估基层法制教育的实际效果,完善评测指标,科学衡量参与人群的学习效果,从而为下一步改进工作提供参考。
2024年普法宣传工作存在的不足
普法宣传工作存在的不足普法宣传工作存在的不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党中央强调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依法治国方略,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厉行法律的信心和决心。
如何加强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实效,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打牢依法治国的基础?这是需要不断深入探讨的课题。
笔者在基层工作的实践中,归纳了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分析和思考了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了下一步搞好基层法治宣传教育的对策。
一、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存在的问题我国法制宣传教育从1985年开始,至今已31年。
经过30多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的深入开展,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舆论氛围已基本形成,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各级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办案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得到了明显增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但是,当前基层法制宣传教育任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部分领导认识不高、重视不够部分领导干部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少数干部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看成是软任务,存在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心理倾向等问题。
重视只是停留在口头上和形式上,没有落在实处。
(二)保障措施不力法制宣传教育点多面广,教育对象素质参差不齐。
部分地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不到位,相关部门工作联动不够,没有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影响了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
(三)宣传流于形式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单一,缺乏创新,手段相对落后。
在法制宣传教育中普遍存在形式主义的做法,部分地方每年组织一次法制宣传教育考试,试卷后面附着标准答案,法制宣传教育就是发张卷子、做做样子。
这样的法制宣传教育,表面上搞得轰轰烈烈,实际难以产生实效。
(四)针对性不强当前,群众对法律知识的需求已从单纯了解一般法律知识向了解、掌握维权途径、诉讼知识等多层次需求转变。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这可真是一件重要的事情。
不过,咱们的工作中也存在不少问题。
大家的参与热情不高,像是个热锅上的蚂蚁,想动却不知怎么动。
很多人对法治知识了解得稀稀拉拉,就像那本书,封面美丽,翻开一看,全是空白。
再加上,宣传的方式有时候挺单调,就像吃了几天白米饭,没点儿花样,听得人昏昏欲睡。
试想一下,要是能把法治知识编成小故事,或者做成趣味游戏,那可得多有意思啊!这样大家就能在轻松的氛围中学到东西,谁不爱边玩边学呢?还有一个问题是,咱们的宣传渠道还不够多样。
就像你们每天刷手机,看看短视频、发发朋友圈,法治宣传要是也能借助这些平台,真是太棒了!谁说法律知识就得通过枯燥的讲座传达呢?换个方式,做个搞笑视频,或者来个小品,吸引年轻人的目光,绝对能让法治知识走进他们的心里。
想想那些热门的网络梗,要是能跟法律结合起来,哇,那绝对是“绝了”!咱们的教育内容有时候也比较陈旧。
许多人还是停留在基础法律知识的层面,然而,现代社会变化这么快,法律法规也在不断更新。
像是吃自助餐,咱们得时不时换换菜品,不能老是给大家上老掉牙的菜。
要是能把最新的法律动态、热点案例融入到宣传中,那效果肯定会好得多。
大家都喜欢热腾腾的新闻,谁愿意听过去的故事呢?说到落实,咱们的宣传教育工作也得再接再厉。
像是种树,光有种子可不行,还得浇水施肥。
要让法治宣传真正落地,得让每一个人都参与进来。
可以组织一些社区活动,大家一起讨论法律问题,分享生活中的小故事,听听邻居的看法,互相学习。
这样一来,法治宣传就不再是高高在上的事情,而是贴近生活的“家常便饭”。
下一步咱们打算怎么做呢?要利用新媒体,多开展线上线下结合的活动。
比如,可以定期在社交平台上发布法律知识问答,鼓励大家参与互动。
再就是,增加一些趣味性,比如通过竞猜游戏、抽奖活动等,吸引大家的注意力,让法律知识在快乐中传播。
这就像一场盛大的派对,大家欢聚一堂,共同学习,气氛轻松愉快,人人都能参与。
法治宣传教育实践难点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手段,其重要性日益凸显。
然而,在法治宣传教育实践中,仍存在诸多难点,影响了法治宣传教育的效果。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法治宣传教育实践中的难点。
一、法治宣传教育内容的针对性不足1. 内容过于笼统,缺乏针对性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容往往过于笼统,未能针对不同受众的需求进行分类和调整。
例如,针对普通民众的法治教育,往往只涉及一些基本的法律法规,而对于专业人士或特定领域的法治教育,却未能深入探讨。
这使得法治宣传教育在提高受众法治意识方面存在局限性。
2. 内容更新不及时,滞后于实际需求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的不断完善,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容也应随之更新。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很多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未能及时更新,导致受众在学习过程中难以了解最新的法律法规和法治理念。
二、法治宣传教育形式的单一性1. 传统宣传方式为主,创新不足目前,法治宣传教育仍以传统宣传方式为主,如举办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
这些方式虽然具有一定的效果,但容易导致受众疲劳,影响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
与此同时,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的需求日益迫切。
2. 缺乏互动性,受众参与度低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中,互动性不足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许多活动仅限于单向传播,受众参与度低,难以达到预期效果。
三、法治宣传教育师资力量薄弱1. 师资力量不足,专业素质参差不齐法治宣传教育师资力量不足是制约法治宣传教育效果的重要因素。
一方面,专业法治教育师资短缺;另一方面,许多从事法治宣传教育的人员专业素质参差不齐,难以满足法治宣传教育的需求。
2. 培训体系不完善,师资队伍难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培训体系不完善,导致师资队伍难以提升。
许多培训机构缺乏专业性和系统性,难以满足法治宣传教育师资的培训需求。
四、法治宣传教育评价体系不健全1. 评价标准单一,难以全面评估法治宣传教育效果法治宣传教育评价体系不健全,评价标准单一,难以全面评估法治宣传教育效果。
普法宣传的不足与改进
普法宣传的不足与改进一、普法宣传的不足1. 宣传形式单一目前的普法宣传形式相对单一,主要依靠传统的宣传方式,如海报、宣传册、宣传栏等,缺乏创新性和吸引力。
这种单一的宣传形式容易使受众感到枯燥乏味,无法达到预期的宣传效果。
2. 宣传内容枯燥普法宣传的内容往往侧重于法律条文的解读和法律知识的普及,而忽视了受众的需求和兴趣。
这种枯燥的内容容易使受众感到厌烦,无法激发他们的学习热情和积极性。
3. 缺乏互动性目前的普法宣传往往是以单向传播的方式进行,缺乏与受众的互动和交流。
这使得受众缺乏参与感和归属感,无法真正投入到普法宣传活动中。
4. 宣传效果评估不足目前的普法宣传效果评估方法往往不够科学和完善,无法准确评估宣传的实际效果。
这使得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受到限制,无法实现最佳的宣传效果。
二、普法宣传的改进策略1. 创新宣传形式为了提高普法宣传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可以采取多样化的宣传形式,如法律知识竞赛、法律讲座、法律情景剧等,使受众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学习法律知识。
此外,可以利用新媒体平台,如微博、微信等,进行线上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
2. 丰富宣传内容普法宣传的内容应该更加贴近受众的生活和工作,使受众能够感受到法律知识和自身利益的紧密联系。
可以选取与受众息息相关的法律问题进行宣传,如劳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激发受众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3. 加强互动性为了提高普法宣传的互动性和参与度,可以采取互动式的宣传方式,如法律知识问答、法律意见征集等。
此外,可以借助新媒体平台,开展线上互动交流活动,使受众能够积极参与并发表自己的观点和建议。
4. 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为了准确评估普法宣传的实际效果,需要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
可以采用问卷调查、社会调查等方式收集受众对普法宣传的反馈和建议,对宣传效果进行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估。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宣传策略和方案,不断提高普法宣传的效果和质量。
基层反映:关于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建议
基层反映:关于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建议今天,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基层反映:关于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建议》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正文如下:基层法治宣传教育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合肥市人大代表赵亚生对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
一、存在问题(一)思想认识有偏差。
一些基层单位“重经济建设、轻法治教育”的惯性思维没有得到根本转变,少数领导在思想上不够重视,行动上缺乏自觉性,甚至存在错误思想倾向,认为群众如果学的太多,不利于基层工作的展开,导致工作流于形式、走马观花。
(二)工作机制不完善。
缺乏必要的保障机制和措施,有的普法经费落实不到位,有的组织机构不健全,有的法治宣传教育考评机制不科学,影响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持续和深入发展。
(三)宣传模式较陈旧。
主要采取制作宣传栏、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传统媒介,多媒体运用还不够广泛。
对农民工、外来务工和流动人员等特殊群众方面还缺乏有效的宣传方式,盲点和死角多。
二、对策建议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保障机制。
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形成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二是要健全普法责任机制,扎实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机制,推动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和律师以案释法制度。
三是要明确纳入“一把手”工程,实行“一票否决”,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和人员落实到位。
四是要强化考核评估机制,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纳入年度个人考核内容,对普法考试连续两年未达到合格以上的不得提拔重用;建立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公务员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努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二)提升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实效性。
普法宣传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普法宣传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第一章:引言随着社会发展,法治国家建设已经成为中国政府的重要目标。
为了推进这一进程,普法宣传作为普及法律知识和提高公民法律意识的重要手段被广泛采用。
然而,在目前的普法宣传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限制了其效果的发挥。
本文将分析普法宣传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解决方案。
第二章:普法宣传存在的问题2.1 宣传形式单一当前大多数普法宣传形式以宣讲讲座、培训班等传统方式为主。
这种形式无疑缺乏创新性,难以引起年轻人和大众群体的兴趣。
因此,部分人对于普法宣传活动产生抵触心理或者漠视态度。
2.2 宣传内容过于专业化现有的普法宣传更多地聚焦于专业领域和具体条款解读,语言复杂、沉闷,难以被非专业人士理解和接受。
这导致宣传效果不佳,甚至产生反效果。
2.3 宣传渠道有限普法宣传的渠道主要集中在学校、政府机关等有限的场所,很难涉及到社区、农村和乡镇等人口较为分散而基础法律知识缺乏的地区。
因此许多人,尤其是边远地区居民仍然对基础法律知识了解甚少。
第三章:解决问题的建议3.1 创新普法宣传形式除了传统的宣讲讲座和培训班,应该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线上普法宣传。
通过开展微视频制作比赛、短视频播放和互动,在各类社交媒体平台举办相关活动,吸引年轻人和大众参与其中。
同时可以将普法知识融入娱乐节目、综艺节目中,增加受众曝光度和感兴趣程度。
3.2 简明易懂的宣传内容应当注重制作简明扼要、生动形象的系列普法漫画或图文并茂的公益广告,将复杂专业的法律知识转化为通俗易懂的语言,让普通民众也能够理解和接受。
此外,还可利用互动游戏、知识测试等形式,增加参与性和趣味性。
3.3 拓宽宣传渠道除了在学校和政府机关进行普法宣传之外,应充分利用社区场所、企事业单位、乡镇村居等,开展各类普法活动。
可以组织定期的法律知识讲座,邀请专门人士前来宣讲,并提供相应的问答服务。
同时,还可积极配合媒体开展多样化的普法报道活动,如创办法制报纸、开设电视广播节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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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存在的问题与思考
1985年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了第一个全国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在中国大地上展开了史无前例法制宣传教育的活动,从“一五”普法到“五五”普法,全民普法规划紧随着国家法治的进程和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已整整实施了25年。
25年的普法历程,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不断开拓创新普法工作机制、载体和特色,我国全体公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得到明显增强,促进了全社会法治水平的明显提高,为我国的改革、发展、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但是在看到成就的同时不可否认的是,由于一些固有的传统思想的影响以及政治经济制度等因素,普法工作依然存在着相当的问题,有些问题还相当的尖锐。
一、当前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地方政府认识不高,不够重视。
很多兼具普法、法制宣传职能的政府单位、部门一心只放在如何为本单位创收怎样提高政绩上,而并没有把普法工作列入工作计划当中。
有些单位是临时想起临时办,有些单位是检查来了即时补办,而有些单位干脆不办,到了年终时再凭空捏造材料。
(二)民众政府缺乏信心,影响普法工作的开展和普法成效。
地方政府远离中央,甚至远离省政府,上层对其监管力度小,地方主义色彩严重,而政府官员甚至是党员干部法律意识不强,为民服务观念淡薄,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自觉性不高。
而且基层关系纵横交错,容易导致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不良现象的产生,将直接损害社会成员的利益,损害政府的形象。
政府在民众心中的形象将越来越差,政府的领导力势必削弱,普法工作也就很难开展取得成效。
(三)普法工作“重义务灌输,轻权利宣传”。
在普法中过于强调民众的接受义务,轻视民众的接受的选择的权利。
在法制宣传教育内容设定上,注重和强调义务性、禁止性、制裁性法律规范的灌输和教育,轻视和忽略权利性、许可性、保护性法律规范的宣传和告知,偏重于法律责任的教育,忽视了法制思想的引导。
(四)普法形式单调,缺乏生动性与活泼性。
现实中很多普法活动的举办形式是或把一些法规。
法条印制成册发给社会公众,或挂几张宣传海报,或是开个会由个别领导在台上一再强调要求民众一定要遵纪守法,不要违法,大讲特讲空洞的话,而不涉及真正的法律。
形式相当的呆板,其结果往往是宣传单丢得满地是,听讲话的要么忙自己的事,要么在打瞌睡,没有起到丝毫的作用,反增反感情绪。
(五)普法缺乏针对性,只管普,不论吸收,只重普及率而轻视效果。
普法活动的开展往往是为了完成任务而走过场,往往不分是什么法,针对的是什么对象,对所有的人都普及同样的法律,不论民众主体是否用得着。
普法工作缺乏针对性,每年“12.4”法制宣传日虽然开展的轰轰烈烈,但是效果不明显。
二、正确把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特点与规律,确保普法工作取得实效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其他事物一样,都有着自身的特点和规律,正确认识和把握这些特点规律,对于我们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十分重要。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特点规律,概刮起来主要体现为“四性”:一是系统性。
除普法教育工作本身是一项系统工程之外,随着我国依法治国进程的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健全完善,其系统性日益凸显,一个直观的表现就是法律法规数量的大幅增加;二上差异性。
毋庸置疑,由于我国人口众多,普法受众个体因为受教育程度、职责岗位、对社会事务的任知水平和方法等诸多方面的不同,对普法工作的认识和要求也是千差万别;三是渐进性。
普法工作本身是一次改变人的思维及办事方式的系统性的社会工程,目的就是要冲破中国几千年封建传统人治社会对人的思想禁锢,向崇尚法律、依法治理的轨道上发展,以适应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其本质是属于意识形态领域的一次思想变革,要实现这样的目标不可能一蹴而就,也绝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
这些都决定了我国所从事的普法教育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渐进的过程。
这一点从我国二十多年的普法教育工作实践中的一些提法及要求中可以得到印证:如从“一五”普法提出的基本普及法律常识到后来提出的普及专业法律知识;从普法之初的单一普法到“普治并举”;从提高法律意识到“两个转变两个提高”;普法重点对象从领导干部、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到“五五”普法扩大到广大农村人员等等,这些都无一不体现了普法教育工作的渐进性特点。
四是实效性。
普法教育工作的目的是通过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普法教育,提高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和素质,使其在思想意识和能力水平上适应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最终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效性十分明显。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所具有的系统性、差异性、渐进性、实效性,尤其是普法受众的差异性,要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牢牢把握针对性和生动性,进而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性。
(一)普法对象追求最大化的普及面。
改革开放后,经济大流动带来人口大流动:一方面,城市居民自愿或不自愿地摆脱了对单位的依附,由“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另一方面,民工潮形成了一个职业和空间流动性很大的庞大群体。
人口大流动带来的普法对象的新变化表现在:(1)农村实际人口减少,城镇流动人口大量增加,是普法的难点和死角。
(2)劳动力适龄人口增加,就业压力巨大,劳动力流动性大,社会的组织化程度降低,有统一、有组织的普法十分困难。
因此,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法律进社区”工作,建立大服务机制。
而建立“法律进社区”服务机制除了要继续在社区开展“法律进社区”四个一建设,即在每个社区建设一个高质量的法制宣传栏,举办一次法制讲座,赠送一批法律书籍,建立一支社区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外,还需要实现“五结合”,即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及社区法律服务志愿者的有机结合。
仅仅依靠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及社区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的有限力量,难以应付在社区内层出不穷的新问题,而充分利用各有关部门的资源,如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开展社区学法用法,就能更好地推进社区法治教育和服务工作,就能使居民得到有效的法律服务,使居民的法律素质有明显提高,使社区各项工作迈上规范、有序的轨道。
(二)选择实效性的普法方式。
对于普法方式,可谓是煞费苦心,希望通过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来普法。
比如发放普法传单(小册子)、出版法律宣传栏、送法进社区(村)、送法进企业、法制文艺演出等等。
尽管这些活动看起来热热闹闹、轰轰烈烈,但其实效性却是十分有限的。
在普法过程中要强调一是法律知识是通过公众经常关注的载体传递的,是以公众感兴趣的形式出现的,普法活动对普法对象具有一定的吸引力。
二是普法活动不会增加公民的额外负担,包括时间上和经济上的。
尽管很多公民都会承认,“懂法”对他们十分有好处,
但是如果不是陷入某件实在的法律事务之中,很少有公民会付出额外的时间和金钱来学法,即使这些时间和金钱消耗是他们完全能够承受的。
因此,普法要适应社会信息化趋势调整方式:一是更多地运用吸引力、穿透力强的电视媒体开展普法宣传。
近年来诸如“今日说法”、“法治在线”、“焦点访谈”之类的法制类电视节目深受欢迎,起到了普法作用。
而且公民通过公共媒体接受法律知识说到底是一种主动选择的结果,不需要行政成本。
二是运用网络等多种宣传载体,可以扩大覆盖面,提高宣传效果。
对经常接触网络的青少年和中年人群体,可以利用网络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
三是改被动式灌输为个性化、交互式法律服务,如12348法律咨询电话、网络法律咨询等方式。
(三)追求法治化的社会目标。
法律是一种理念,是一种法律思维。
人的认识水平及既是有限的又是无限的。
无限的表现在人能够认识事物的本质从而形成法律理念;有限的则表现在人的精力有限不可能认识完所有的单个事物即人不可能将所有的法律条文都记住。
因此,只有培养社会公众的法律思维,才能是法律真正进入民众的生活中去,而单纯的条文灌输久而久之只能增加民众的负担,为此社会成员对兼具活泼生动性的普法有着极大的期盼。
因此,必须加大对民意的调查与吸收,采用他们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普法工作,切实改变单纯灌输为法律素质的养成,培养公众对法律的信任感,引导公众形成法律至上的理念。
在形式上开展诸如有奖问答,征文比赛之类的活动,把过去的单纯的发条文改为请人现身说法等一些为社会成员乐于接受乐于参与,能形成互动性的形式上来,同时尽可能办一些法制课程,通过课程切实提高人们的法律素养。
(四)探求实用性的社会效果。
普法工作要取得实在的社会效果,必须加强普法的针对性和科学性,针对不同主体的不同需要普及不同的法律,在不同的时候对不同的人进行普法。
以前的普法对于一些与公司自身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的普及是相对较多的,但是对于诉讼法及法律具体操作方法的普及还是十分薄弱。
因此,“六五”普法内容应重点放在与公民自身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上,加大对诉讼法的普及,注重法律操作方法的传授。
同时要讲究方式方法,比如对农民普法,要结合农民的生产和娱乐需求来宣传法律,在农忙时节普及有关种子,化肥等生产资料方面的法律知识,而在农闲时普及有关婚姻,财产等方面的法律。
使普法能真正的对受普者得到实惠,起到切实有效的作用。
使普法资源真正发挥作用而不被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