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几点思考
关于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几点思考
配套政 策和 历史遗 留问题 的处理 等 , 发表 一 首先 , 集体林权改革在涉及林地使用权变更
些管窥之见 , 谨供各位 同仁参考 。
一
时, 可以用“ 承包经营” 来表述; 而在涉及森林
和林 木所 有权 变更 时, 用“ 再 承包 经 营” 来表
、
关于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定义
因为承包 经 营实 际上 没有 改 以“ 集体林 产权制度改革” 定义 当前这 场 述 就 不准确 了, : 比如“ 业三定” 林 时期 林业改革, 似乎不够准确。 笔者认为,集体林” 变森林 和林 木 的权 属 ( “ 和“ 集体林业” 虽仅 一字之差, 但二者 内涵却大 的承包 山就是这样)其次, 。 通过公开招标、 拍
让” 商品林) 承包管护”公益林) ( 或“ ( 。 问题
为 了解决 前 期林 权 改 革 中联 户经 营体
三、 关于集体林权改革之后林权证发放 内部林权不够清晰的问题( 有人将联户经营
称之为将原来 的大锅饭变成 了中锅饭或小
, 在 集体林 业产 权制度 改革结束后 , 应依 法 锅饭 ) 笔者建议 , 当前深 化集体林 权 改革
木所有权 问题 , 还涉及 到造林 、 营林、 护林和林 地有 明显的 区别 。 农村 实行土地家庭 承包 时, 而林地 上不仅 有 附着物 地经济开发 , 甚至包括集体林业、 私有林业木 既是几代 人
营机 制 和管理 体 制 改革创 新 等一 系列 问题 。
迥异 。 因此 , 在集体 林权 改革 中, 首先 要解决 的问题。 但是 , 择这种联 户经营的经营模 式 选
的是林地使 用权 问题 , 即将 集体林地按 人均 主要基 于 以下 几点考 虑 : 一是有利于林 业规 划分 给农 户( 应适 当收取林 地使用 费) 然后 模 经营 , ; 一家一户十亩 几十亩林木 , 很难统 一 再处 理林地 之上森林 和林木 的所有权 问题 , 经营 ; 二是 有利 于森林 资源 的保 护 , 以户为单 即将 划分 给农 户林地 之 上 的森林 和 林木 转 位进 行森林 防火 、 虫害 防治确 实有很 多弊 病 让 给该 农 户( 应适 当收取 林木 转让 费 , 也 且 端 ; 三是有利 于资源林政 管理 , 森林和林木确 可采取分 期付款 、 营林 生产 收益 时付款 和 二 权到 户后 , 源林政 管理 面临 的最 直接 的问 资
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建议
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建议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变得越来越重要。
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保护和管理森林资源的关键举措之一。
在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面,我有以下建议:一、明确集体林权的产权属性。
应明确集体林权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等产权属性,以确保各方的利益得到保护。
要建立健全的产权保护机制,保障集体林权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集体林权的统一管理和监督。
应建立集体林权的统一管理机构,明确其职责和权力,加强对集体林权的监督和管理,确保集体林权的有效实施。
三、完善集体林地的确权登记程序。
应推进集体林地的确权登记工作,确保所有集体林地都能够得到确权登记,解决集体林地的合法性和权益分配问题。
四、加强集体林地的保护和管理。
应加强对集体林地的保护和管理,建立健全的集体林地保护体系,加强对非法砍伐、盗采、乱种乱挖等行为的监督和制止。
五、建立健全集体林地的收益分配机制。
应建立公平合理的集体林地收益分配机制,确保集体林地的收益能够合理分配给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群众,提高其保护和管理的积极性。
六、加强集体林地的规划和利用。
应制定集体林地的规划和利用方案,合理划定集体林地的边界和用途,统筹考虑林业生产、生态保护和乡村发展等各方面的利益。
七、加强集体林地的生态修复和保护。
应加强对集体林地的生态修复和保护,采取合理的生态管理措施,提高林地的生态功能和价值。
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需要政府、相关部门、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群众共同努力,建立健全的管理体制和机制,保护好集体林地,实现社会、经济和生态的可持续发展。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近年来中国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推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关键一环。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旨在解决我国农村集体林地占有权、经营权和收益权分离的问题,通过确权登记、权益分配和经营机制改革,有效保障农民的权益,促进乡村振兴和生态文明建设。
1978年以来,中国农村集体林地逐渐从公有制向集体经济所有制转变,但长期以来集体林权制度存在着许多问题。
首先,由于长期以来缺乏有效的权益保障机制,农民对集体林地的占有和经营权益常常受到侵犯。
其次,集体林地经营方式过于粗放,管理不规范,导致林地资源浪费和生态环境破坏。
再次,由于林地经营权益不明晰,农民在林地经营中缺乏积极性和创造性,也无法有效利用资源增加收入。
面对这些问题,我国开始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探索和实践。
首先,通过进行林权确权登记,明确农民的土地占有权、经营权和收益权。
农民通过登记可以获得一份明确的林地产权证书,拥有和流转林地的权利,确保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其次,通过引入市场机制,改革集体林地的经营模式。
例如,借鉴“三权分置”经验,运用“三权一分散”模式,即林权、土地使用权、经营权和收益权进行对应分置,允许农民将集体林地转包给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或个体经营者,提高林地利用率和农民收入。
再次,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经营机制,激发农民对于林地经营的积极性。
例如,采用林权流转、股份合作经营等多种经营模式,鼓励农民参与集体林地的合理经营,推动农民增收致富。
集体林权改革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中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集体林权改革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旨在实现土地集约利用和农民权益保护,而集体林权改革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特殊组成部分,对于健全农村土地经营权益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其次,集体林权改革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一环。
农村集体林地资源丰富,通过改革可以激发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实现乡村振兴和农民增收致富的目标。
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思考
【 要J 摘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 以明晰林地使用权和林木使用权 、放活经营权 、落实处置权 、保 障收益权 为主要 内容 的综合性 改革 。文章分析 了我 国集体林权制 度改革存 在的问题 ,并提出 了相关的对策 。 【 关键词 J 体林权 问题 对策 集
中图分类号:S 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 0 - 1X( 0 2 6 2 9 0 0 9 9 4 2 1 )0 — 6 — 1
1林 改 的 主要 内 容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足 以明晰林地使用权和林木使用权、放活经营 权 、落实处置权 、保 障收益权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性改革 。主要包括两 层涵义 : 一是依法实行农村集体林地承包经营制度、 ,确立本集体经济 组织 的农户作 为林地 承包经 营权人和林木所有权人的主体地位 ,逐步 解决集体林权纠纷 、林权流转等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 ,维护农 民和其 他林业经营者 的合法权益 : 二是依照 《 物权法 》 农村土地承包法 》 森 《 《 林法 》等法律规定 ,完善制度建设和深化林业体制机制改革 ,保证农 民和其他林业经营者依法 占有 、使用、收益、处分林地林木的权利。 明晰集体林地使用权 和林木所有权是基础 ,放活经营权是关键 ,落实 处置权是手段 ,保障 收益权是 出发点和落脚点。通常也将明晰集体林 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简称为基础改革或主体改革 ,放活经营权、落 实处置权 、保障收益权简称为深化改革或 配套改 革。 基础改革的主要任务是明晰产权。就是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 变的前提下 ,依法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 木所有权 ,通过家庭承包方 式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确立农 民作为林 地承包经营权人的 主体地位。对不宜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林 地 , 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 依 成员同意 ,可 以通过均股 、均利等其他方 式落实产权。村集体经济组 织可保 留 1% 0 左右 的集体林地 ,由本集体经济组 织依法实行民主经营 管理 ,留用部分也要落实承包管护责任。对已承包 的集 体林 , 保持 要 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进一步稳定和完 善承包关 系。
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几点思考
一
林业产 权交易 、 森林 资产评估 、 木竹检 量中介服务三个平 台 , 依靠社会 力量服务林业市场。二是加 大金融对林业 的支持力度 , 增强林业生产 的 活力 。 由于林业生产周期 长而 目 前贷款利息较高贷款金额过 低、 林业保 险面较窄等问题还是严重制 约着林业投资 的发展 。 金融部 门要按照“ 政 府引导 、 国家扶持 、 林农 自愿 、 市场运 作 、 稳步推进 ” 的原则 简化贷款手 续, 谋划启动森林 火灾 和森林 病虫害两个险种的林业保险业务 , 在费率 和保额的确定上 , 遵循市 场经济规律积极支持组建林业担保公司 , 实现 双赢 。 ( ) 二 消除林改对生态保护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林 改后林农对林地林木资产缺乏归属感。 尤其是 山区农 民, 因地处 偏远 , 信息 闭塞 , 国家 的支农 惠农政策 了解 不够 , 对 对市场信息 和林业 发展形 势知道不多感受不 到林地林 木资产 的价值 ,将来 势必会 导致破 坏生 态现象 的发生 。其次就是林改 的基本政策导 向是 “ 管住公益林 , 放 活商 品林 ” 放 活商品林 比较容易 , 。 确权 到户 即可。 然而管住生态公益林 却不 容易 , 公益林 标准过低 , 态机制不健全 , 生 给生态保护和长远发展 带来 巨大压力 。因此我认为必须通过加大投入 、 规范管理等一系列措施 来消除林改对生态保护带来的负面影 响。 ( ) 三 深化林业部门 自身改革 , 进一 步促进职能的转变 林改后 , 业生产方式 、 林 经营模式等都发 生了深刻变化 , 两金” “ 将 从 1%减少 到 1%, 5 0 这对原有的林业 管理体制 、 林业部 门收入造成 了较 大冲击 , 特别是基层林业部 门。怎么办?我们只有通过转变林业管理方 式, 加快林 业服务 中心建设 , 实施林业科 技入户工程 , 深化部 门 自身改 革来冲破林业 的发展瓶颈 。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我国农村土地改革的重要内容。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人民需求的不断增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也越来越显著。
本文旨在探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和措施,以期为我国林业发展提供参考。
一、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必要性1、符合我国林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在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时代背景下,中国林业发展也呈现出新特点,例如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推进乡村振兴等。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仅符合时代的需求,也符合我国林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
2、能够实现生态与经济双重效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能够实现生态与经济双重效益,有效推动我国林业产业的发展。
在推行绿色发展,打造生态环境的同时,还能够增强农民的自我保护能力,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实现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在林业的发展中,双重效益是难以分离的。
3、适应林业生产与红利释放的需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能够适应林业生产与红利释放的需求,引导农民合理利用林地资源,提升林业产业发展水平,增强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和资源保护意识,切实维护农民集体利益和基本权益。
同时,还可以提高农民的林业技能和管理能力,推动林产品市场化,加强对林业企业的扶持和引导,使林业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柱。
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措施1、探索实行林权分置和承包经营权流转,拓宽农民财产性收入来源林权分置和承包经营权流转,既能增加农民收入,又能够刺激农民参与保护林地、提高林木的管理和利用效率。
需要制定完善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林权分配等工作,进一步完善集体林权制度,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2、建立健全农村集体林业组织建立健全农村集体林业组织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措施。
在新时代背景下,农村集体林业组织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发挥作用,做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林业经营管理,加强合作共赢机制的建设,规范组织运作,确保组织良好运转,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3、完善农民林权交易市场农民林权交易市场的建设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必要手段。
(3篇)2023学习贯彻落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心得体会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提出到2025年,基本形成权属清晰、责权利统一、保护严格、流转有序、监管有效的集体林权制度。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关系国家生态安全、乡村振兴和亿万农民福祉的“国之大者”。
我国有集体林地25.68亿亩,占林地总面积的60%,分布在2600多个县,涉及1亿多农户。
200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集体林改就此在全国推开。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持续巩固深化,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改革有力有序、纵深推进。
目前,全国完成了“明晰产权、承包到户”,发放林权证1亿多本,初步实现“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
集体林森林蓄积比林改前增加了近39亿立方米,增幅近85%。
林权抵押贷款制度建立,全国林权抵押贷款余额1300多亿元,成为支持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
全国培育家庭林场、专业大户、林业合作社等林业新型经营主体近30万个。
集体林地产出每亩约300元,比林改前增长3倍多。
林业产业总产值超过8万亿元,部分集体林业大县农民一半以上收入来自林业。
事实证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契合了时代发展,顺应了林农期盼,奠定了山区林区共同富裕的基础。
集体林改虽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广大林农还有更多期盼。
如何加快推进“三权分置。
如何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如何切实加强森林经营,如何保障林木所有权权能,如何积极支持产业发展,如何探索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如何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如何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一系列课题,亟待通过深化改革来完成。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稳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创新,增强生态保护和林业发展内生动力,充分发挥森林的多种功能,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努力实现生态美、百姓富的有机统一。
要坚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统筹推进,突出森林资源持续增长、森林生态质量持续提高、林区发展条件持续改善、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四个持续:在政策设计上,注重系统集成,从产权制度、资源管理、经营模式、投入机制、产业发展等各方面协同发力,提出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的创新举措。
我国集体林权改革的回眸与思考
20 年 6 1 05 月 —2日,福建省在南平召开全省集体
林 权 制 度 改 革 现 场 会 , 向全 省 推 介 南 平 的林 改 经
验。
() 活经 营权 。 民可 以按 照市 场需求 和林 业 3放 农
内在规 律 , 自主制 订经 营方 案 , 定 经营方 向 、 营 决 经
福 建 的林 改受 到 了中央 领导 和 国家相关 部 门 的
主要有 :
以均 山 、 股 、 利等形 式 , 林地使 用权 和林 均 均 把 木所 有权 落实 到农 户 , 立农 民的经 营主体 地位 , 确 并 依法 保护 农 民承包 和延包 的权利 。 在承包 期 内 , 发包 方 不得 单方 中断 与农 民的承包 关系 ,也不 得 因流转 改 变农 民的初始 承包关 系 。
流 动和优 化 配置 。
福 建林 改有 两个 显著 特点 : 是 主权改 革到 位 , 一
二 是配 套改 革取 得 突破 。
关 于 主权 到位 ,说 的是 福建 的集 体林权 制度 改
革 不是 简单 的确 权发 证 , 而是所 有权 、 经营 权 、 置 处
() 障收 益权 5保 农 户 承包 的收益 ,除按合 同约定 交纳林 地使 用 费外 , 其余 归 自己所 有 ; 通过 降低 税费 和调 整不 合理 的收入 分 配关 系 , 让利 于 民 、 还利 于 民 , 保林业 经 确 营者 的合法 收益 。
( ) 二 试点省 的林 改 试验
权、 收益 权一 同落 实 。这 么一 来 , 改革 就解决 了制 约 林 业发 展 的产权 问题 , 主权 真 正落 实到位 , 为农 民的
可持续 增 收奠定 了基 础 。
一
况下 ,确立 经营 主体 ,明 晰林 地使 用权 和林 木所有 权 , 活经 营权 , 放 落实处 置权 , 障收益权 , 到 “ 保 做 山
林权制度改革的对策及建议
林权制度改革的对策及建议林权制度是指国家对于林地使用和管理的所有权和承包权的分配、变更和保护的制度。
林权制度旨在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促进可持续发展。
针对当前林权制度存在的问题,我提出以下对策和建议:一、强化林权保护1.建立健全林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制度,对所有林地进行确权登记,明确林地所有者的权益,提高林地资源使用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2.加大对林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林权执法监管,严惩滥用林地及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
3.建立林地使用权流转市场,提供有偿使用林地的渠道,增加林地持有者的收益,激励林地持有者积极保护和经营林地。
二、优化林权承包制度1.推进林地承包经营权有期限制,根据不同类型的林地,制定不同的承包期限,避免长期承包权导致对林地资源的滥用和损耗。
2.完善林权承包权流转机制,允许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有能力和意愿管理的经营者,提高林地的经营效率和利用效益。
3.引入市场化机制,鼓励发展林地经营合作社和林地经营企业,提高林地经营的规模化和集约化程度。
三、加强林地资源保护与开发1.加强对林地资源的调查和评估工作,编制林地资源规划,科学合理规划林地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确保林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2.加大对森林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恢复力度,推动生态林业发展,培育新型经济林种,提高森林资源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3.加强林业科技研发和推广应用,提高林地资源的管理和利用水平,推动林业产业升级和转型发展。
四、加强林权制度的实施与监督1.建立多部门联动的林权制度工作机制,加强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形成全面推进林权制度的合力。
2.加强林权制度的宣传解读,提高公众对林权制度的认识和支持度,推动林权制度在全社会的落地和深入实施。
3.建立健全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对林权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林权制度的顺利进行。
综上所述,林权制度是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通过强化林权保护、优化林权承包制度、加强林地资源保护与开发以及加强林权制度的实施与监督,可以实现林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推动林业产业的发展,并为经济和生态的双重效益提供保障。
对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几点思考
对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几点思考孙露(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100083)刘萍(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100083)摘要:本文以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义为出发点,阐释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新的时代内涵,分析了我国林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这些问题的政策措施。
最后提出发展和培育林业产业是搞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关键。
关键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一、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经营制度的又一重大变革,是农村生产力的一次大解放,是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战略举措。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以下重大意义。
(一)解决“三农”问题,推动经济发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效地促进了“三农”问题的解决,对于统筹城乡经济,拉动国内需求,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乃至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都将发挥重要作用。
30年前,我们党在农村推行了耕地承包改革,实现了“地有其主”,逐步解决了农民的温饱问题和全国的粮食供给问题。
但是从目前看,“三农”问题依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特别是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一直是中央关心的头等大事。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将充分释放出林地的巨大潜力。
我国山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69%,南方许多省区都是“八山一水一分田”,山地面积是耕地面积的数倍。
目前我国林地的经济产出平均每亩为20多元,仅为耕地的1/30。
这既是差距所在,也是潜力所在。
林业具有一次投入多年收益的特点,只要经营得当,收益十分可观。
浙江一些地方每亩竹林年收入可达万元。
通过改革,解放“八分山”的生产力,必将充分释放25亿亩集体林地的巨大潜力,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
同时,配套改革积极推进,支持林改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林权抵押贷款达131亿元,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达9.45万个。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使3亿多农民直接受益,初步实现了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目标。
通过林改,把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交给农民,实现了“山有其主”,很多地方的农民一夜就有了几十万、上百万的资产,农民因此真正成为了有产阶层。
当前集体林权制改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当前集体林权制改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随着我国集体林权制改革的深入推进,一些问题也逐渐浮现出来。
本文将对当前集体林权制改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对策建议。
一、土地流转难题目前,集体林权制改革中存在着土地流转难题。
一些村民因为需要资金,不得不将自己的林地流转给了其他人,使得林地使用权变得不稳定。
同时,一些企业也因为土地流转难以确保经营权,在进入行业时面临着很大的风险。
对策建议:建立土地流转市场,完善相关政策,引导村民和企业按照法规积极参与。
同时,政府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土地流转市场的监管,维护土地流转市场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二、林地保护难题集体林权制改革后,一些地方出现了林地大面积的开垦现象,使得林地的面积和质量受到了严重的威胁。
同时,一些地方的资源保护意识薄弱,林地保护缺乏有效手段和机制。
对策建议:加强对林地保护的宣传和教育,提升村民和企业的资源保护意识。
同时,政府应加大对林地保护的投入,建立健全的林地保护机制,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加强对林地的监管和执法力度。
三、权益保障难题在集体林权制改革中,一些村民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因而出现了一些纠纷和矛盾。
同时,一些企业在经营中也存在着权益保障的问题。
对策建议: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加强对村民、企业和资源的保护。
同时,政府应加强对集体林权制改革的指导和协调,建立健全的调解机制,及时解决各种纠纷和矛盾。
总之,集体林权制改革是一项重要的改革,必须要继续推进。
但是,我们也必须要认识到其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实现集体林权制改革的良好发展,建立健全的林地资源保护机制,促进乡村经济的发展和绿色生态的建设。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给我们的几点启示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给我们的几点启示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一项关键的政策举措,对于保护我国的森林资源、促进农民增收和提高生态环境质量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探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给我们带来的启示。
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推动农民增收的重要措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核心在于将林地的所有权从集体转移至个人或家庭,使得农民可以拥有自己的林地,从而获得更多的经济收益。
通过这种方式,农民可以在自己的林地上进行种植、养殖、采摘等活动,增加自己的收入。
同时,农民还可以通过将自己的林地租赁给其他人来获得额外的收益。
这种方式可以有效地推动农民增收,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
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手段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可以有效地保护森林资源,减少森林砍伐和滥采现象。
在集体林权制度下,由于林地的所有权归属不明,很容易导致林地的滥采和砍伐。
而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农民可以拥有自己的林地,更加重视林地的保护和管理,减少了森林砍伐和滥采现象的发生。
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途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可以促进生态环境保护。
在集体林权制度下,由于林地的所有权归属不明,很难进行有效的生态环境保护。
而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农民可以拥有自己的林地,更加关注生态环境保护,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护生态环境,减少了生态环境污染和破坏现象的发生。
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一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一步。
在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
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供一定的经验和启示。
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可以逐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实现农村土地的有序流转和高效利用。
总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政策举措,对于保护我国的森林资源、促进农民增收和提高生态环境质量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的难点在哪里
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的难点在哪里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我国农村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改革的推进过程中,也面临着诸多难点和挑战。
产权界定不明晰是改革中的一大难题。
在农村集体林权中,由于历史原因和复杂的权属关系,很多林地的产权归属存在争议。
有的林地在过去的分配中界限模糊,导致多户村民对同一块林地主张权利;有的林地在流转过程中手续不规范,造成产权纠纷。
这不仅给改革工作带来了阻碍,也容易引发村民之间的矛盾。
利益分配不均衡也是一个突出问题。
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涉及到各方利益的重新调整和分配。
一些地方在分配集体林地的收益时,没有充分考虑到全体村民的利益,导致部分村民受益较多,而另一些村民受益较少甚至没有受益。
这种不均衡的利益分配容易引发村民的不满和抵触情绪,影响改革的顺利推进。
林业经营管理水平低下制约了改革的成效。
许多农村地区的林业生产仍然停留在传统的粗放经营模式,缺乏科学的规划和管理。
农民对林业技术的掌握不足,林业基础设施薄弱,导致林业资源的利用率低,经济效益不高。
此外,由于缺乏资金和技术支持,一些林农在发展林业产业时面临诸多困难,难以实现规模化和产业化经营。
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在改革中凸显。
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目的之一是促进林业经济的发展,但在追求经济效益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过度开发、乱砍滥伐等现象,从而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如何在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推动林业经济发展的同时,加强生态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是改革中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资金投入不足是改革面临的又一难题。
林业产业的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包括种苗培育、林地改造、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
然而,目前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完善,林农融资渠道狭窄,政府的财政支持有限,导致资金短缺成为制约林业发展的瓶颈。
政策执行不到位影响了改革的进度和质量。
尽管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政策,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部分基层干部对政策理解不深入、执行不严格,或者存在违规操作等问题,使得政策的落实效果大打折扣。
关于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思考
变化 。一 是有效 解决 了林业 造林难 、 林 料分配上 , 育 对于属 于集体原 始积累 的森林 折不扣地交给群众 , 尊重农 民的意愿 。
难、 护林 难 、 火难 、 技兴 林 难 。 防 科 五难 问题 , 多地 方出 现 了 。 山争 苗 造林 许 争 的景 象 ; 二是 增加 了农 民 收入 , 善 了农 改
才能释放林 业蕴藏 密 结合起来 , 农民在林 业改革与 发展中 使 积,
力。
把树当菜种 。 集体林权制 度改革 , 是从体制上 、 机制 山当田耕 , 上和 制度建 设 上进 行 的一次 系统 的 全面
的落实林业 产权的综 合性改 革 , 其从 明晰 伸 。实行集体林 权制度 改革 , 际上就 是 能 充分调动人 民群众 的积 极性 , 实 为林业的 产权 入手 ,确立 了林农 的经营 主体地位 , 将 我 国对 土地的 改革由平原 延伸 到山区 , 改革与 发展注入 活力 , 推动林 业又快 又好
制度改革谈几点粗浅认识 。
一
集体林 权制度 改革 , 分调动广 大林农 群 充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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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把林业 建设与林农 致富 紧 集体林 权制度改革 , 调动 了林农 的 众 的积 极性 , 进一步解 放林业 生产力 。只 结合起来 , 的 巨大潜 力 , 做到 像群众 所讲 的那 样 把 真正得到实 惠和利益 。在 集体林 区 , 必须 通 过改革来实现 兴林 , 通过兴林来 实现富 集 体林 权 制度 改革 是 农村 改革 的 延 民。只有把富 民作为林业 建设的 目的 , 才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给我们的几点启示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给我们的几点启示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乡建设的不断推进,林业资源的保护和利用问题日益凸显。
我国林业资源主要由国有林、林场林、林下资源和集体林四部分组成,其中集体林是我国林业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我国林业发展中的一项重要改革,对于促进林业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背景、意义、经验以及启示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背景我国是一个林业大国,林业资源丰富,但是在我国林业发展的过程中,由于历史原因,集体林权制度长期不健全,导致集体林资源管理不规范、保护不到位、利用不充分等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乡建设的不断推进,林业资源的保护和利用问题日益凸显,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已经成为必然趋势。
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义1、促进林业资源的保护和利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促进林业资源的保护和利用。
通过改革,可以建立健全的集体林资源管理机制,加强集体林的保护和管理力度,保护生态环境,提高林业资源的利用效益。
2、推动农村经济发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可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通过改革,可以增加农民的收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
3、促进农村社会建设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可以促进农村社会建设。
通过改革,可以建立健全的集体林资源管理机制,加强对农民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农民的文化水平,促进农村社会的建设。
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经验1、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经验就是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
要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需要加强对集体林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加强对农民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农民的意识和素质,加强对集体林资源的监管和管理。
2、加强对农民的培训和教育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另一个重要经验就是加强对农民的培训和教育。
要加强对农民的培训和教育,需要加强对农民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农民的意识和素质,加强对农民的引导和帮助,促进农民的自我发展和提高。
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建议
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建议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为了更好地保护和利用我国的集体林地资源,进一步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完善集体林权制度。
以下是我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一些建议:
一、明确集体林权的界定和范围
1.明确集体林权的权益边界,明确集体林权与国家所有权、个人产权的关系。
集体林权应包括林地所有权、经营权和使用权,保护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对集体林地的合法权益。
2.进一步明确集体林地的范围,确保集体林地不被非法占用和侵害。
加强对集体林地的调查和登记工作,建立健全集体林地的登记管理制度,提高林地利用效率。
二、建立健全集体林权的产权保护机制
1.完善集体林权的法律保护体系,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对侵害集体林权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追究责任。
2.加强对集体林权的监督和维权机制,建立健全集体林权维权机构,设立专门的热线电话,提供便捷的举报和维权途径,及时处理集体林权纠纷。
三、优化集体林权的管理体制
1.建立健全集体林权的管理机构,加强对集体林地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提高集体林地的整体利用效益。
2.推动建立集体林权的现代治理体系,提高集体林地的规划、利用和开发能力,加强对集体林地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促进可持续发展。
四、加强集体林权的利益分配
1.合理划定集体林权的利益分配方案,确保农民群众在集体林地开发利用中获得公平收益。
2.建立集体林权的收益共享机制,将集体林地的经营收益和生态效益纳入农民群众的收入来源,有效激发农民群众对集体林地资源的保护和利用积极性。
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建议
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建议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已成为全国各地关注的重要议题。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一环,对于保护和发展我国的森林资源具有重要的意义。
当前我国集体林权制度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进行深化和完善。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提出一些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建议。
一、深化改革,完善法律法规在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过程中,首先需要深化改革,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够完善,存在一些制度漏洞和不足。
应当通过推动立法工作,出台更为完备的法律法规,明确集体林权的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对于集体林权的支持和保护政策,保障农民合法的林地承包和经营权,促进林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还应当建立健全有关集体林权流转、抵押、转让等制度,鼓励林地流转经营,确保林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二、加强管理,完善制度除了完善法律法规之外,还需要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建立起科学合理的林地管理体系。
以往,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由于各地管理方式不一,存在管理混乱和制度不统一的问题。
应当在各地积极推进林地权属调查工作,建立起集体林权的数据库,并且加强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机制,确保农民的承包权和经营权不受侵犯,提高林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和保护水平。
三、激励政策,提高农民的积极性为了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入发展,还应当采取一系列的激励政策,提高农民的积极性。
应当完善农民合法收益的保障机制,加强林木资源开发的管理和保护,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增加农民从林地资源中获得的收益。
还应当建立起完善的岗位和就业服务体系,促进农村劳动力从事林业、绿化等相关产业,增加农民的就业机会和收入渠道,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
应当加大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和资金支持力度,鼓励农民通过集体经济组织的方式进行林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产经营,增加农民的经济收益。
宁夏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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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思考
周 珲, 江瑞 涛
宁夏罗山国家级 自然保 护 区管理局 , 宁夏 吴 忠 摘 710 5 90 要: 简述 了宁夏 集体林权制度 改革的制约 因素, 并对 生态保护 、 配套 改革、 门职 能等 问题进行探 讨 , 出了深化 宁夏 部 提
息和 林业 发 展形 势 知道 不群 众 的经 济基 础差 , 下经 济 发展 规模 小 、 林 模 式 和 品种 比较 单一 。 加之 经 济扶持 和补 贴偏 少 , 致在 发展 导 新模式 、 引进 新 品种 、 展 深加 工 等方 面后 劲 不 足 , 发 直接 影 响和 制约 到林 下经 济 的规模 化发 展 。
2 集体 林权 制 度 改革建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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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 林 权 制度 改 革是 农 村 生产 关 系 的一 次 重 大 变革 , 改革 规模 庞大 , 对象 复杂 , 及到 农 民的切 身 利益 。针对 改 涉 革 中出现 的新情 况 、 问题 , 新 要进 一步 加强 集体 林权 制 度改 革工 作 的指 导 、 支持 和 帮 助 , 因地制 宜 地 推进 改 革 , 不 可 切 搞 一 刀切 , 片面追 求进 度 。 211 加 快 推 进 配 套 改革 .. 要 达 到 集 体林 权 制 度 改 革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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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几点思考
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背景
我国集体林地面积10891万公顷,占全国林地面积的60.1%。
全国2000多个行政县(市)有70%是山区县。
山区又是贫困人口聚集的林区,全国592个国家级贫困县,有496个分布在山区。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集体林权制度经历了数次变革,在“分与统”、“放与收”的几经调整中,但是由于受计划经济体制及其思想的长期束缚,始终没有解决好广大农民群众对林地和林木的产权问题,农民没有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经营主体,集体林地也没有完全成为农民的生产资料,集体林业更没有成为农民就业增收的重要渠道,生产关系不能适应生产力发展规律及经济社会发展客观要求,集体林区出现了集体林地林木产权不明晰、经营主体不落实、经营机制不灵活、利益分配不合理等普遍性问题,严重制约了林业的发展。
2008年6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正式颁发。
《意见》深刻阐明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明确提出了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调整完善了政策措施,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行了全面部署。
这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从耕地向林地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农村土地经营制度的丰富和完善,事关几亿农民的切身利益,事关现代林业发展和现代文明建设,事关农村改革和新农村建设大局,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实现。
当前,这项改革已进入全面推进的新阶段。
随着明晰集体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的基础改革和主体改革的逐步完成,如何来巩固和深入改革,真正实现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的配套改革显得尤为重要。
二、存在的几个问题及建议
(一)林改后林权的流转问题。
产权明晰后,人们对林地价值的认识越来越高,林权的流转也越来越普遍。
现阶段各地林权的流转主要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规定进行。
但由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行,相关法律法规出台的滞后,很多林权流转处于不规范状态,特别是集体林地的流转。
针对这种情况,国家林业局在2009年出台了《国家林业局关于切实加强集体林权流转管理工作的意见》。
意见中指出:集体统一经营的山林和宜林荒山荒地,在明晰产权、承包到户前,原则上不得流转;确需流转的,应当进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流转方案须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提前公示,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后,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采取招标、拍卖或者公开协商等方式流转。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人数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村,可推选产生村民代表,讨论决定村民会儿授权的事项。
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
但是,“人数较多”、“居住分散”没有明确的定义,同时由于村民代表人数少,召集会议方便,遇有不同意见,也好做工作,现在集体林地的流转大多倾向于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表决。
另外,对集体林权流转的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监督,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中存在代签、冒签的现象,引发新的矛盾。
因此,建议集体林地在流转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时因由乡镇政府派人对表决过程进行监督,确保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且国家应出台林权流转管理办法,规范林权流转行为。
(二)林权抵押贷款问题。
经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林权抵押贷款相比改革前得到了很大的发展。
但林业融资政策环境不优,林权抵押贷款政策不活,林农小面积的小额贷款难度大,林农真正从林权抵押中得到惠及的很少。
且贷款利率偏高,无贴息,期限短,贷款办理渠道狭窄,只有一两家金融机构办理林权抵押贷款,其它商业银行没有开展此类业务。
表一某县2006—2010年林权抵押贷款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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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宗地数面积(公顷)抵押金额(万元)百亩以下宗地数百亩以下所占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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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18 2137 541.5 2 11.1
2007 13 2510 2938 0 0.0
2008 19 830 2166 5 26.3
2009 40 2956 2283 4 10.0
2010 51 1729 4083.8 6 11.8
注:该县2007年开始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2009年基本完成改革
建议加大金融扶持力度。
合理确定贷款审批权限,适当简化贷款手续,降低林权抵押贷款利率,延长贷款期限,提高贷款额度在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价值中的比例,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林权抵押贷款政策。
增加林业项目贴息贷款额度,适当放宽林业项目贴息贷款准入条件,让更多林业项目享受到林业贴息贷款扶持。
明确把森林火灾、风雪、冰冻、森林病虫害等纳入森林保险范围,把生产和管理正常的商品林、生态公益林、林权抵押贷款造林纳入保险范围,统一保险费率,实施定额投保和政府补贴,建立政策性森林保险制度。
有针对性的出台对林农的扶持政策,增加林权抵押小额贷款项目。
(三)林权管理的信息化建设。
现代社会信息化高速发展,信息网络普及广泛,已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全国林业信息化建设纲要》中指出,到2020年全面实现林业休息化。
林改后,林农对林权交易信息、林木资源市场信息、林业政策技术信息等的需求越来越大。
同时,林权管理工作涉及的农户越来越多,工作量也越来越大。
各地在进行配套改革时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如设立专门的林权档案制度和管理人员,搭建林权交易市场,建设林业信息发布网络,发放宣传资料等。
但由于专业人才的缺乏,技术设备的落后,缺乏统一的信息发布平台,无法实现信息共享。
特别是在县级以下基本没有如何信息化平台,其信息发布覆盖面小、信息滞后,影响非常有限。
建议加强林权登记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建立林权档案数据库,加快林业相关软件的统一开发。
同时加大对基层信息化硬件设施投入和建设,培养信息化管理人才。
同时鼓励和发展乡镇林业产业协会,构建协会—林管站—县林业部门的服务网络,以实现林业信息的快速便捷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