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转入、转出、停保及复保: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规范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规范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1.11•【文号】银保监办发〔2021〕7号•【施行日期】2021.01.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保险其他规定正文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7号各保险公司、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为规范各保险公司短期健康保险业务经营管理行为,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经银保监会同意,现就规范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规范的短期健康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向个人销售的保险期间为一年及一年以下且不含有保证续保条款的健康保险。
团体保险业务除外。
二、保险公司开发设计的短期健康保险产品,应当以提升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障水平,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保障需求为目标,不断扩大健康保障与健康管理服务的覆盖面。
保险公司开发的短期健康保险产品应当在保险条款中对保险期间、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理赔条件、退保约定,以及保费交纳方式、等待期设置,保险金额、免赔额、赔付比例等产品关键信息进行清晰、明确、无歧义的表述。
三、保险公司开发的短期健康保险产品中包含续保责任的,应当在保险条款中明确表述为“不保证续保”条款。
不保证续保条款中至少应当包含以下内容:本产品保险期间为一年(或不超过一年)。
保险期间届满,投保人需要重新向保险公司申请投保本产品,并经保险人同意,交纳保险费,获得新的保险合同。
保险公司不得在短期健康保险产品条款、宣传材料中使用“自动续保”“承诺续保”“终身限额”等易与长期健康保险混淆的词句。
四、保险公司应当科学合理确定短期健康保险产品价格。
产品定价所使用的各项精算假设应当以经验数据为基础,不得随意约定或与经营实际出现较大偏差。
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不同风险因素确定差异化的产品费率,并严格按照审批或者备案的产品费率销售短期个人健康保险产品。
海淀区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转出)须知
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转出)须知第一步:本市参保单位确定参保人员为减少状态参保单位到五险征缴岗以报盘井报表方式(或网上申报)办理参保人员四险转他区或四险转本区业务,医疗办理转往外省业务。
第二步:办理转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参保单位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一式两份,此步骤无需报盘),到区海淀社保中心一层账户补填岗或上地分中心、万寿路分中心五险征缴岗办理“转外省中请中断”,将社保中心打印的一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通过新就业地参保单位或职工交到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
我中心收到新参保地经办机构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为参保人员办理转出手续,(1)险种勾选时只选养老保险。
(2)四险“减少原因”为“转外省申请中断”。
(3)在表格右下方空白处需由本人签字确认。
格式如下:本人同意将基本养老保险转往外省市。
签字:Xxx日期:xx年xx月XX日第三步:办理转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参保人或参保人新的就业单位到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邮寄至海淀社保中心。
我中心收到新参保地经办机构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为参保人员办理转出手续。
我中心的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单位名称:北京市海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81号南108房间(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南区)邮政编码:100195 联系电话:01 0一88506127特别提示:(1)转移接续(转出)业务操作不可逆、请确认后办理.(2)所有填写的表格均需加盖单位公章(3)当月办理完第一步业务后,每月20日-25日可办理第二步业务;非当月已办理完第一步业务,每月5日-25日后可办理第二步业务。
(4)如有欠费需还欠后再办理转移接续(转出)业务操作。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实施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06]95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实施中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实施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06〕95号)各保监局,各保险公司:为了促进健康保险稳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配合《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06年8号)的施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与《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不符的产品,自2007年1月1日起停止销售。
各公司应加强营销员管理和消费者教育,做好预案,防范误导,保证新老产品的平稳过渡。
二、保险责任仅包含意外事故造成的医疗费用补偿的保险产品,暂不适用《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和本通知,适用于中国保监会有关意外保险产品的监管规定。
三、保险公司经营健康保险的,应高度重视制度、系统建设及人才队伍的培养,并应于2008年1月1日前达到《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第八条所列各项条件。
四、保险公司经营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的,应逐步成立专门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形成合作医院网络,建立有效的医疗费用管理制度。
五、保险公司在向中国保监会报送产品备案或者审批时,应将有关健康保险产品的条款调整管理办法和费率管理办法与精算报告分开报送。
中国保监会将通过内部网站向各地保监局公布健康保险产品条款调整办法和费率管理办法。
六、短期个人健康保险产品的费率上下浮动范围不得超过基准费率的30%。
七、保险公司应在每年3月15日前向中国保监会提交短期健康保险产品的定价回顾报告,提交上一年度所有在售一年以上的短期健康保险产品的实际赔付情况,分析产品定价的充足性和合理性,报告相应的调整措施。
产品定价回顾报告应由精算责任人遵循审慎原则签字确认。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6.06.22•【文号】人社厅发〔2016〕94号•【施行日期】2016.09.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9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为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进城落户农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的办法》(人社部发〔2015〕80号)要求,规范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经办工作,我们制定了《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以下简称《规程》)。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可结合本地流动就业人员实际情况和管理服务能力,细化完善《规程》。
有关情况请及时向我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报告。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2016年6月22日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第一条为统一规范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办理流程,根据《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09〕191号)和《关于做好进城落户农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的办法》(人社部发〔2015〕80号),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流动就业时跨制度、跨统筹地区转移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业务经办。
第三条本规程所称经办机构是指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本规程所称参保(合)凭证是各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监制要求填写和打印的凭证(附件1)。
第四条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前,参保人员或其所在用人单位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以下简称“转出地”)经办机构办理中止参保手续,并按规定提供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开具参保(合)凭证。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08]42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08〕42号)各保监局、各保险公司:为规范保险公司开展的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业务,促进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推动保险业为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发挥更积极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称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业务,是指保险公司接受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团体客户的委托,为其提供方案设计、咨询建议、委托基金管理、医疗服务调查、医疗费用审核、医疗费用报销支付等经办管理服务。
保险公司依据委托管理合同,开展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业务,收取委托管理费用,不承担委托基金的亏损和盈余。
二、保险公司开展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业务,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委托管理合同,列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双方的法律关系。
三、保险公司开展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业务,应当符合《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经营健康保险的各项条件,并在开办地区设有分支机构或营销服务部和相应的医疗服务合作网络。
四、保险公司开展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业务的,应由总公司开发产品,并向中国保监会备案。
备案材料应不迟于产品销售后7日内报送中国保监会。
备案产品名称应符合以下一般格式:保险公司名称+说明性文字+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产品五、备案时,应向中国保监会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三份:(一)《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产品备案报送材料清单表》,加盖保险公司公章;(二)委托管理合同文本;(三)本公司法律责任人的声明书;(四)产品可行性报告;(五)包含所有报告材料电子文档的光盘或者磁盘;(六)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医保缴费年限转出、转入业务流程
医保缴费年限转出、转入业务流程
一、转出所需手续(只需转出年限,不提取卡内余额)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有代办人(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关系转移接续(转出)申请表(窗口领取填写,单位代办需加盖公章)
二、转出个人账户返还(转出年限同时提取卡内余额)
情况一:有社保卡,Ig到银行激活金融功能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代办人(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社保卡复印件
3、关系转移接续(转出)申请表(窗口领取填写,单位代办需加盖公章)
4、个人账户支付申请表(个人版)一份,如代办需加盖原单位公章
情况二:没有社保卡,办理盛京银行储蓄卡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如有代办人(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两份
2、本人盛京银行储蓄卡原件
3、关系转移接续(转出)申请表(窗口领取填写,单位代办需加盖公章)
4、个人账户支付申请表(个人版)一份,如代办需加盖原单位公章
注:返还余额预计3~6个月打入卡内
转入年限(单位为参保人员在沈参保后办理)
1、关系转移接续(转入)申请表一份(此表本人填写,如代办需加盖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如有代办人(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原参保地《参保凭证》原件
全月办理。
“健康卡”操作说明
平安补充医疗“健康卡”使用操作说明
一、原补充医疗的转换流程
1、贵单位补充医疗存量为:
个人账户为:元
公共账户为:元
2、转移方案按照原保单退保、养老新产品承保模式进行
3、退保资金不直接返回客户账户,用作后续客户新保单承保到账
4、我司不收取原保单的退保费用和该次新保单承保费用。
5、贵单位以后的续缴保费维持原单保单的管理费4%不变。
二、“健康卡”的开通使用
1、新保单承保后根据每位被保险人个人账户金额提供一张“健康卡”
2、持卡人网上注册/登陆一帐通/激活“健康卡”后,即可到签约药店购药
3、持卡人网上注册/开通电子帐户/jiankang 即可到特约商户网上药店购药
三、“健康卡”使用的便利性
1、健康保险支付模式由平安与商户后台对接实现消费数据传输和费用结算,员工持健康卡或用健康账户消费,无须多次报销,省心、省力!
2、一账通提供余额查询、消费明细查询;
3、涉及药店广,一期开放全国51个城市药店,门店数涉及5100家。
员工除可持卡在全国范围内享受最便捷的购药支付服务外,同时还可
享受药店会员优惠待遇,并参加药店的各种优惠活动。
4、后续平安还将逐步开放健康保健类商圈( SOS、二次诊疗、预约门诊、意外垫付、健康按摩、推拿针灸、牙齿护理)、健康运动类商圈等。
5、除传统的线下刷卡消费外,平安还开发了PC互联运营服务平台,建设平安网上健康商城,为客户提供线上健康消费,享受更多折扣和优惠。
附件:
一期开放药房全部为在当地知名度最高、门店数最多的药房。
北京朝阳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转入(完整版)
一、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转入参保单位递交材料,申请转入。
所需材料:养老保险转入:1、参保单位填写《新办法外省市养老保险转入交办单》一式两份,单位盖公章;2、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原件一份,单位加盖公章3、外省市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5、与新参保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在职介、人才、街道参保的本市城镇人员由档案存放处开具《存档证明》一份。
医疗保险转入:1、参保单位填写《基本医疗保险转入交办单》一式两份,单位加盖公章2、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原件一份,单位加盖公章3、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4、与新参保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在职介、人才、街道参保的本市城镇人员由档案存放处开具《存档证明》一份。
办理时间及地点:每月5日-25日,节假日除外;朝阳社保中心业务大厅二层18、19号窗口。
外省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入交办单编号:外省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入业务须知1、经办时间:每月5日-25日,遇节假日提前;2、单位确定跨省转入人员需在朝阳区正常缴费一个月后,参保单位方可递交材料,申请转入。
同时跨省转入人员还需一并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3、《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现参保单位必须加盖公章及本人签字,单位和个人联系方式必须填写,如有问题方便与您及时联系;4、外省市开据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5、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加盖现参保单位公章;6、与新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每页均加盖现单位公章,无参保单位由档案存放处开据存档证明;7、特殊情况需要单位另行提供相关材料及情况说明;8、请单位将上报的外省市相关材料留存复印件;同时按要求提供材料,方便您更快的办理业务。
保险转保业务需要注意的地方
保险转保业务需要注意的地方
保险转保业务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了解保险条款和细则:在转保之前,一定要仔细阅读当前的保险条款和细
则,了解保险范围、保险期限、理赔流程等具体内容,以便在转保后能够更好地了解新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和特点。
2.确保保险连贯性:在转保期间,要确保保险的连贯性,避免出现保险空档
期。
如果决定转保,应该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以便保险公司能够做好相应的准备和安排。
3.慎重选择新保险产品:在选择新保险产品时,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和
预算进行选择。
同时,应该了解新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理赔流程、免责条款等内容,以便在需要时能够得到真正的保障。
4.确认保险费用和保障期限:在转保之前,应该确认新保险产品的保险费用
和保障期限,以便在转保后能够更好地安排财务计划。
5.及时通知受影响的各方:如果转保后保险保障范围和保障期限发生了变化,
应该及时通知受影响的各方,以便他们能够做出相应的调整和安排。
6.注意保险公司的信誉和服务:在选择保险公司时,应该注意其信誉和服务
质量。
可以通过向亲友了解、查看媒体报道等方式来了解保险公司的信誉和服务情况。
总之,保险转保业务需要注意多个方面的问题,包括了解保险条款和细则、确保保险连贯性、慎重选择新保险产品、确认保险费用和保障期限、及时通知受影响的各方以及注意保险公司的信誉和服务等。
只有在全面了解和考虑这些因素的基础上,才能顺利完成保险转保业务,并确保自己的保险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全民健康保险保险对象停、复保申报表
1 0 0 0 4 6 7 4※辦理停、復保手續請參閱背面說明。
如有疑問,請洽健保局免付費電話0800-030-598,或至健保局網站查詢(網址:.tw)。
填表說明:一、本表供保險對象辦理停、復保時填用,由投保單位填寫1份送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分區業務組,並影印1份留存備查。
二、保險對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辦理停保,停保期間不得使用健保IC 卡就醫,其相關注意事項如下:(一)保險對象預定出國6個月以上(請勾選代碼F ):(6個月係按月計算,即出國日加6個月)1.出國停保者如為被保險人,其眷屬隨同出國者,請於「本人停保眷屬異動別」的「停保」欄打「✓」;其眷屬如改按其他身分投保,請於「本人停保眷屬異動別」的「轉出」欄打「✓」。
2.出國6個月以上,已辦理停保的民眾,於入境返國時,不論停留期間長短,都要在返國後檢附戶籍相關證明文件及入出境證明或護照全份影本辦理復保,並繳納保險費,嗣後再出國時,應於復保屆滿3個月,始得再次選擇是否停保;如果出國未滿6個月即返國,停保將被註銷,而且要補繳保險費。
3.返國未辦復保者,不論是否再出國,一律追溯自辦理停保後之第一次返國日(限當次出境已達6個月以上)或追溯至停保日(指當次出境未達6個月即返國者)復保並追繳保費。
(二)保險對象失蹤未滿6個月(請勾選代碼D ):1.如失蹤者為被保險人,其眷屬應改按其他身分投保,請於「本人停保後眷屬異動別」的「轉出」欄打「ˇ」。
2.保險對象辦理失蹤停保,需檢附警察機關報案三聯單。
3.保險對象失蹤後,於6個月內尋獲者,應檢附警察機關撤銷查尋人口紀錄之證明文件辦理註銷停保,並追溯自停保月份起補繳保險費。
三、停、復保規定如有變更,以本局公告為準。
四、本表請以掛號郵寄(請將掛號執據貼於存底聯保存)或派人專送。
單位地址:單位名稱: 電 話: 投保單位代號: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 業務組啟黏貼裝訂請勿超過此裁切線。
续保、转保的流程及话术
保费留存、转保的话术—留存话术
开场白:
**先生/女士,您好!我是人保健康客服专员***,您*年*月* 日曾在*行购买的* *产品即将年满1年,今天专程通知您,向 您介绍下该产品的升级服务,同时为您介绍办理支取的相关手 续,你现在方便吗?
先确定接听人是否为投保人本人。 如客户不方便接听,预约时间后再次联系。 留存话术以“福利双全”产品为例。
对销售团队
提高业绩,增加收入。 树立口碑,积累忠诚客户。 提升销售和服务技能。 拓宽市场,助力职涯发展。
保费留存、转保的意义
维护开发一个老客户往往比重新开发一个新客户要省劲得 多,也容易促成。
目录
一 保费留存、转保的意义 二 保费留存、转保的流程 三 保费留存、转保的话术
保费留存、转保的流程——原则
练习1: 练习2:
八百标兵奔北坡 北坡炮兵并排跑 炮兵怕把标兵碰 标兵怕碰炮兵炮
老龙恼怒闹老农 老农恼怒闹老龙 龙怒农恼龙更怒 龙恼农怒龙怕农
保费留存、转保的话术
咬字要清晰,音量要恰当、音色要甜美、语调要柔和、 感情要亲切、心态要平和。
语音、语调、语速要与客户匹配。 专业,自信,热情,有亲和力,有感染力。
保费留存、转保的流程——分析总结
分析总结
留存、转保无论成功与否,我们都要通过工作日志、会议 研讨、经验分享、同业比较等方式,及时进行总结,逐步优化 流程,完善细节,取长补短,不断提高转保、留存的成功率。
目录
一 保费留存、转保的意义 二 保费留存、转保的流程 三 保费留存、转保的话术
保费留存、转保的话术—留存话术
客户以30岁投保10万元“福利双全”产品为例。 留存手续按照各机构具体规定办理。 按各机构留存升级服务向客户宣导。
中国及各省市健康保险行业相关政策汇总增加商业健康保险供给
中国及各省市健康保险行业相关政策汇总
增加商业健康保险供给
健康保险,简称健保,主要包括医疗保险、疾病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护理保险以及医疗意外保险等。
是指在被保险人身体出现疾病时,由保险人向其支付保险金的人身保险。
健康保险的支付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用、收入损失、丧葬费及遗属生活费等。
此种保险多与伤害保险合办,也有与人寿保险合办的。
为防止道德危险,办理健康保险时,保险人通常都规定一段试保期间,对被保险人在此期间后发生疾病造成的损失,保险人方负赔偿责任。
国家层面健康保险行业政策
显示,近年来,为了促进健康保险行业的发展,中国陆续发布了许多政策,如2022年发布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更好覆盖基本医保不予支付的费用,探索推进医保信息平台按规定与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信息共享。
2014-2022年国家层面健康保险行业政策汇总
地方层面健康保险行业政策
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各省市积极推动健康保险行业发展,如河南省发布的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鼓励医疗互助和商业健康保险发展。
支持开展职工医疗互助,规范互联网平台互助,加强风险管控,引导医疗互助健康发展。
健保通理赔服务卡用户手册
健保通理赔服务卡用户手册
有些人始终不能接受保险,是因为担心保险公司的理赔服务是否能让人满意。
无论是理赔的时间长短,还是理赔需要的各种手续,都是比较关心的问题。
泰康‘健保通’ 彻底打消的这种担忧,让保险理赔‘超速’!还没有出医院门,理赔款报销完了,就是这么快!
相对于曾经的患者就诊先自费垫付、然后再找保险公司报销的保险,此种新模式更为先进。
把商业保险融合到患者看病的过程当中进行实时结算,将使医药费的结算更加健康。
健保通到底是什么?
图一
只要卡上标有“亿保健康”字样就可以到云南白药大药房使用
健保通(原医卡通)为健康保险即时结算服务卡,其使用范围为药品、医疗器械、养生保健用品等与健康相关的商品消费,治疗、体检、疗养等与健康相关的服务消费。
凡持卡用户均可在云南白药大药房各药店进行消费,享受专业的服务!
‘健保通’ 是一项服务。
一个引领市场理赔服务的创新之举、一项打破传统理赔模式的新构想、一份追求实效更快更便捷的贴心关爱、一个彻底解决理赔难、增加用户体检满意度的服务,同时也是一个助力泰康走上‘服务最好公司’ 的台阶!
‘健保通’ 是借助IT技术与互联网优势,与医院进行系统
对接,实现对的一站式、全过程的医疗费用报销服务。
‘健保通’ 也是与医院的一次亲密合作,在、医院与泰康保险公司之间搭起的一座任桥梁。
真正实现‘免申请、零等待’
的高效理赔服务,打造健康保障与医疗服务为一体的专业。
云南白药大药房已经开通刷健保通的服务啦!
持卡的用户,赶快到就近的云南白药大药房使用吧。
我们将为你提供专业的服务!
赶快行动起来吧!。
社保转移要注意什么问题、怎样提高保险理赔效率
社保转移要注意什么问题社保转移要注意分清转出、封存与终止的区别,转出前先办理招退工,及时办理社保转出手续,办理最后一位职工转出的注意事项。
李先生是本市一家咨询公司职工,平时负责处理一些行政事务。
今年7月28日,公司与另一职工顾小姐劳动合同到期,双方未续签合同且公司支付了顾小姐7月份的全月工资。
由于公司规模较小,没有设立人事部门,李先生被指派为顾小姐办理有关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的手续。
由于先前从未处理过相关事宜,对具体的操作流程一无所知,李先生前往区社保中心咨询。
社保中心工作人员接待了李先生,并告知他办理社保关系转移的四个注意事项。
注意一分清转出、封存与终止的区别李先生负责办理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的手续在社保业务上称之为“转出”。
转出是最常见的社保变更手续。
简而言之,转出是指职工因各种原因离开用人单位后,由用人单位及时向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经办机构申报,为其办理在本单位停止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手续。
实际操作中,用人单位经常会把转出与封存、终止等概念混淆,而三者在内涵、操作结果上都有很大的区别:封存是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暂时中止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手续,如职工被司法机关拘留、逮捕后的审查期间或失踪期间,用人单位可按相关规定为其申报封存。
而终止则是指因职工死亡或者出国定居,用人单位为其办理个人养老保险帐户终止的手续。
注意二转出前先办理招退工由于社保关系的变更均以劳动关系的变动为依据,因此退工备案登记手续必须在社保关系转移前办理。
也就是说,李先生办理顾小姐的社保转出前,应先至公司所在地的区(县)职业介绍中心办理她的退工备案登记手续。
注意三及时办理社保转出手续《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另外,《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按每一名劳动者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23厦门社保转出流程
2023厦门社保转出流程2023厦门社保转出流程收入社会保险费的计算社会保险必须根据各种风险事故的发生概率,并按照给付标准事先估计的给付支出总额,求出被保险人所负担的一定比率,作为厘定保险费率的标准。
而且,与商业保险不同,社会保险费率的计算,除风险因素外,还需要考虑更多的社会经济因素,求得公平合理的费率。
社会保险费的征集方式1.比例保险费制这种方式是以被保险人的工资收入为准,规定一定的百分率,从而计收保险费。
采用比例制,原来社会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补偿被保险人遭遇风险事故期间所丧失的收入,以维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须参照其平时赖以为生的收入,一方面作为衡量给付的标准,另一方面又作为保费计算的根据。
以工作为基准的比例保险费制最大的缺陷是社会保险的负担直接与工资相联系,不管是雇主雇员双方负担社会保险费还是其中一方负担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的负担都表现为劳动力成本的增加,其结果会导致资本排挤劳动,从而引起失业增加。
2. 均等保险费制即不论被保险人或其雇主收入的多少,一律计收同额的保险费。
这一制度的优点是计算简便,易于普遍实施;而且采用此种方法征收保险费的国家,在其给付时,一般也采用均等制,具有收支一律平等的意义。
但其缺陷是,低收入者与高收入者缴纳相同的保费,在负担能力方面明显不公平。
分担概述社会保险费的分担主体是国家、企业和个人。
这三个主体的不同组合就产生了许多费用的分担方式,即使同一国家,在不同的社会保险项目中可能使用不同的保险费用分担方式,其中以雇主雇员双方供款、政府负最后责任最为普遍。
方法在雇主雇员共摊保险费用的方法中,又可细分几种情况:1.费率等比分担制2.费率差别分担制3.费率等比累进制社保的保费随收即付制社保相关漫画随收即付制度是指当期所收保险费用于当期的给付,使保险财务收支保持大体平衡的一种财务制度。
除养老保险项目外,一般社会保障项目都是采用的这种财务制度。
养老保险采用这一制度有利有弊。
疾病保险的可续性和退保规定
疾病保险的可续性和退保规定疾病保险是一种重要的保险形式,为个人提供了在患上全球范围内涵盖的重大疾病时进行经济保障的选择。
然而,对于这种类型的保险,可续性和退保规定是了解和考虑的两个重要方面。
保险合同的可续性是指保险公司同意继续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险保障的时间期限。
可续性对于被保险人来说非常重要,因为它决定了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限以及在此期限内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承担的责任。
对于疾病保险,可续性的考虑通常涉及两个方面:自动续保和额外续费。
自动续保是指保险合同在到期日之后自动继续有效,而不需要被保险人重新申请或接受检查。
这对于患有疾病的个人来说尤为重要,因为他们可能在保险期限结束时无法获得其他保险。
自动续保确保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间能够继续享受保险的保障,不必担心保险合同到期后重新购买保险或面临再次审查的困扰。
另一方面,额外续费是指被保险人需要支付的额外费用,以便将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这种费用可能是定期支付的,也可能是一次性支付的。
额外续费的目的是为保险公司提供经济激励,以便在保险合同的续保方面承担风险。
被保险人需要考虑是否愿意支付额外费用以保持保险合同的有效性,并权衡这些费用是否合理。
除了可续性,退保规定也是值得考虑的重要因素。
退保规定指的是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结束合同并获得退还部分或全部保费的条件和要求。
疾病保险的退保规定通常涉及两个方面:退保期和退保金额。
退保期是指被保险人在退保合同中可以结束保险合同并获得退还保费的时间段。
通常情况下,退保期在保险合同生效后的一段时间内是存在的。
被保险人需要在此期限内决定是否继续保险合同或取消保险合同,并根据退保规定享受退还部分或全部保费的权益。
退保金额是指被保险人可以获得的退还保费的数额。
在退保期内,保险公司可能会根据合同规定退还部分或全部保费。
被保险人需要了解保险合同中关于退保金额的具体规定,以便在决定退保时能够合理预期退还金额。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每个疾病保险合同的可续性和退保规定都可能会有所不同。
离职后社会保险的转移和续保
离职后社会保险的转移和续保离职后,社会保险的转移和续保是每个离职者需要关注的重要问题。
正确处理这个问题,不仅可以维护离职者的权益,还可以为未来的就业提供保障。
下面将从转移和续保两个方面,详细说明离职者需要注意的事项。
首先,关于社会保险的转移。
离职后,社会保险是可以转移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在转移前需要先注销原单位的社会保险账户。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1.办理离职手续:离职者需要按照公司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包括办理离职手续、缴纳尾款、领取离职证明等。
2.注销社会保险账户:离职者在离职后的三个月内,需要将社会保险账户注销掉。
具体的办理步骤是到原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填写注销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明、离职证明等。
3.选择新的社会保险缴纳地:在注销原社会保险账户后,离职者需要选择新的社会保险缴纳地。
一般来说,可以选择就业地点或户籍所在地。
在选择新的缴纳地后,需要前往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交申请材料,如身份证明、户口本、离职证明等。
总的来说,离职者办理社会保险账户转移需要进行三个步骤,即办理离职手续、注销原社会保险账户、选择新的社会保险缴纳地。
离职者在办理这些手续时需要注意提供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确保顺利完成转移手续。
其次,关于社会保险的续保。
离职后,离职者也可选择继续缴纳社会保险,以保障其个人权益和未来的就业。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1.了解相关政策:离职者在选择续保前,首先需要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包括续保条件、续保费用、续保期限等。
可以通过咨询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查询官方网站等方式获取相关信息。
2.选择续保方式:离职者可以选择个人自愿继续缴纳社会保险,也可以选择参加适用的社会保险制度。
具体选择方式需要结合自身情况和需要进行判断。
3.办理续保手续:离职者在选择续保方式后,需要前往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具体的办理步骤是填写续保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明、离职证明、续保费用等。
网上转出业务流程
网上转出业务流程
1.登陆网上办事大厅
2.选择个人办事-—保险转出(如属于跨市转出业务的选择“保险跨市转出";属于三市三区内转移的选择“保险市内转出")
3.养老转出:在确认账户信息无误后,选择“养老缴费凭证保存”,显示“保存成功”后,选择“养老缴费凭证打印"打印凭证,业务办理完结.
4.医疗转出:在确认账户信息无误后,选择“医疗缴费凭证保存",显示“保存成功”后,选择“医疗缴费凭证打印”打印凭证,业务办理完结.
注:参保人员在办理网上转出业务前,请确认以下信息:1、属于单位缴费的已经停保.2、个人账户不存在欠费.3、养老个人账户首次为2006年7月以后。
4、领取失业金的参保人员失业金已经领取完毕.
特别:在自助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问可电话2、6进行业务咨询,或本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如非本人可携带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至社保服务大厅业务窗口直接办理。
中银保险健康险服务操作指引
中银保险健康险服务操作指引第一条为了促进健康保险的发展,规范健康保险的经营行为,保护健康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升人民群众健康保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健康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因健康原因或者医疗行为的发生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主要包括医疗保险、疾病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护理保险以及医疗意外保险等。
本办法所称医疗保险,是指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为被保险人的医疗、康复等提供保障的保险。
本办法所称疾病保险,是指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时,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障的保险。
本办法所称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或者意外伤害导致工作能力丧失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在一定时期内收入减少或者中断提供保障的保险。
本办法所称护理保险,是指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为被保险人日常生活能力障碍引发护理需要提供保障的保险。
本办法所称医疗意外保险,是指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发生不能归责于医疗机构、医护人员责任的医疗损害,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障的保险。
第三条健康保险是国家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健康保险的保障属性,鼓励保险公司遵循审慎、稳健原则,不断丰富健康保险产品,改进健康保险服务,扩大健康保险覆盖面,并通过有效管理和市场竞争降低健康保险价格和经营成本,提升保障水平。
第四条健康保险按照保险期限分为长期健康保险和短期健康保险。
长期健康保险,是指保险期间超过一年或者保险期间虽不超过一年但含有保证续保条款的健康保险。
长期护理保险保险期间不得低于5年。
短期健康保险,是指保险期间为一年以及一年以下且不含有保证续保条款的健康保险。
保证续保条款,是指在前一保险期间届满前,投保人提出续保申请,保险公司必须按照原条款和约定费率继续承保的合同约定。
第五条医疗保险按照保险金的给付性质分为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和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
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是指根据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康复费用支出,按照约定的标准确定保险金数额的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流程
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流程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流程:1、概述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是指一个人从一家医疗保险机构转移到另一家机构并继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过程。
该流程涉及到双方医疗保险机构的协作以及个人的申请和资料准备。
2、申请阶段2.1 提出申请申请人需要向原保险机构提出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申请,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并提交所需的申请材料。
2.2 原保险机构审核原保险机构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与新保险机构取得联系,确认转移接续事宜。
2.3 申请结果通知原保险机构将审核结果通知申请人,并提供相关转移接续的手续和指导。
3、转移接续阶段3.1 转移接续申请申请人按照原保险机构提供的流程和要求,向新保险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提交必要的材料,包括个人联系明、医疗保险卡等。
3.2 基本信息确认新保险机构接收到申请后,将核对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并将其记录到新的医疗保险档案中。
3.3 转移接续协调新保险机构将与原保险机构协调,获取申请人的医疗保险相关信息,包括历史就诊记录、费用报销情况等。
3.4 权益转移新保险机构将申请人在原保险机构的医疗保险权益转移到新机构,并为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服务和待遇。
4、结束阶段4.1 转移接续确认新保险机构与申请人核对转移接续的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2 事务办理新保险机构将完成转移接续相关的事务办理,包括申请人的医疗保险卡更新、费用报销等。
4.3 结果通知新保险机构将转移接续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并提供相关的服务指导,解答申请人可能存在的问题。
附件:1、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格;2、联系明文件清单;3、原保险机构审核确认函;4、新保险机构转移接续服务指南。
法律名词及注释:1、医疗保险:国家为保障人民基本医疗需要,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用于支付被保险人的医疗费用。
2、保险机构: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并取得经营保险业务资格的公司、机构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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