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优入党通知(1)
入党积极分子评选及推优办法
政法系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及推优办法
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办法
1、按照学校学生党员发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系实际,每年下半年(一般为10月)确定一批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须严把质量关,宁缺毋滥。
2、入党申请人从递交《入党申请书》到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间隔至少为两个月,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有迫切的入党要求、入党动机端正、贯彻执行党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改革开放、关心时事政治、有坚定正确的政治信仰和追求。
2)学习态度端正,具有严谨求实、刻苦勤奋的良好学习习惯。
3)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勇于同不良现象和个人作斗争。
4)关心集体、热心公益事业,能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5)能按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积极承担和完成党团组织分配的任务,经常向所在党团组织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用积极的思想和行为去影响和帮助他人,有较高的威信。
6)因学习成绩、科研竞赛、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受到校、市级及以上荣誉表彰的同学优先考虑。
7)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前30%,或者担任班长、团支书、校、系学生会部长以上(专科班副部以上)等职务并表现良好、工作获同学普遍认可,或在市级学科竞赛等比赛中获奖者(不含鼓励奖)。
3、学年内存在不及格现象者,不得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4、受政法系内部通报批评处理的(1学年内卫生、英语寝室、上课出勤、晚自习通报批评系内通报累计四次以上含四次),1年内不得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受学校各类处分的,2年内不得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公司入党推优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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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入党推优通知
篇一:15关于开展20XX年度“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
生科团[20XX]15号
关于开展20XX年度“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学生党支部、各团支部: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团十七大精神,做好推荐优秀青年
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为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源源不断地输送新鲜
血液,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和共青团中央委员会组通字[1992]18号文《关于进
一步做好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
将在各团支部开展“推优入党”工作。有关具体内容布置如下:
一、开展“推优入党”工作的时间:
为了更好地结合我院党员发展的情况和团员教育评议
活动,规范“推优入
党”程序,强化制度保障,增强团组织的政治责任和威信,明确党团组织、上
下级组织在“推优入党”工作中的各自责任和要求,每学期举行一次“推优入
党”工作,做到凡是28周岁以下的青年团员入党必须经过团组织的推荐,现将
我院本学期“推优入党”工作时间定在12月初至12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安排:
12月3日-12月13日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推优”;12月18日团支部“推
优”结果和相关材料上报学院团委组织部;12月20日-12月22日“推优”结
果汇总公示(详见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宣传栏和网站);12月25日学院团委
发“推优”结果通知。
二、各团支部“推优入党”的名额:
为了给党组织补充强大的后备力量,扩大党组织的群众基础,同时结合各
个年级的现状,各支部推优名额为本支部已递交入党申
请书且获得党校结业证
书但并未被发展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党员的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入党积极分子评选及推优办法
政法系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及推优办法
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办法
1、按照学校学生党员发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系实际,每年下半年(一般为10月)确定一批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须严把质量关,宁缺毋滥。
2、入党申请人从递交《入党申请书》到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间隔至少为两个月,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有迫切的入党要求、入党动机端正、贯彻执行党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改革开放、关心时事政治、有坚定正确的政治信仰和追求。
2)学习态度端正,具有严谨求实、刻苦勤奋的良好学习习惯。
3)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勇于同不良现象和个人作斗争。
4)关心集体、热心公益事业,能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5)能按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积极承担和完成党团组织分配的任务,经常向所在党团组织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用积极的思想和行为去影响和帮助他人,有较高的威信。
6)因学习成绩、科研竞赛、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受到校、市级及以上荣誉表彰的同学优先考虑。
7)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前30%,或者担任班长、团支书、校、系学生会部长以上(专科班副部以上)等职务并表现良好、工作获同学普遍认可,或在市级学科竞赛等比赛中获奖者(不含鼓励奖)。
3、学年内存在不及格现象者,不得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4、受政法系内部通报批评处理的(1学年内卫生、英语寝室、上课出勤、晚自习通报批评系内通报累计四次以上含四次),1年内不得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受学校各类处分的,2年内不得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积极分子评选及推优办法
政法系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及推优办法
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办法
1、按照学校学生党员发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系实际,每年下半年(一般为10月)确定一批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须严把质量关,宁缺毋滥。
2、入党申请人从递交《入党申请书》到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间隔至少为两个月,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有迫切的入党要求、入党动机端正、贯彻执行党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改革开放、关心时事政治、有坚定正确的政治信仰和追求。
2)学习态度端正,具有严谨求实、刻苦勤奋的良好学习习惯。
3)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勇于同不良现象和个人作斗争。
4)关心集体、热心公益事业,能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5)能按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积极承担和完成党团组织分配的任务,经常向所在党团组织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用积极的思想和行为去影响和帮助他人,有较高的威信。
6)因学习成绩、科研竞赛、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受到校、市级及以上荣誉表彰的同学优先考虑。
7)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前30%,或者担任班长、团支书、校、系学生会部长以上(专科班副部以上)等职务并表现良好、工作获同学普遍认可,或在市级学科竞赛等比赛中获奖者(不含鼓励奖)。
3、学年内存在不及格现象者,不得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4、受政法系内部通报批评处理的(1学年内卫生、英语寝室、上课出勤、晚自习通报批评系内通报累计四次以上含四次),1年内不得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受学校各类处分的,2年内不得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积极分子入党推优报告(完整版)
入党积极分子入党推优报告
入党积极分子入党推优报告
我是电子工程系电子5081班一名普通学生,也是党的忠实拥护者。从小,老师的教育使我懂得了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在老师和身边的一些共产党员的熏陶下,成为一名共产党员的美好愿望在我心里悄悄萌生。所以能够成为中国共产党的一员是我在学习和生活中努力奋斗的目标。
201X年xx月我怀着激动的心情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并在xxx年08月获得了党课培训的机会。通过党课的学习,我对党有了更深的了解。我认识到了中国共产党从1921年7月建立以后,党提出了反帝反封建的革命纲领,领导中国人民赢得了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使振兴中华的百年梦想逐步成为现实。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又是中华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它深刻描述了中国共产党的阶级性,是对党的本性的集中概括。中国共产党代表着一定阶级的意志和利益,代表着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体现了中国工人阶级的特别性,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政党。中国共产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任务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在学习方面,为了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修养及业务水平,我常常利用工作间隙阅读党刊党物等报刊杂志和业务书籍,参加系部学生党支部组织的党校培训,并写了大量的学习笔记。经常性的结合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书本中寻找答案,每有不解之处,便虚心向预备
党员和党员同志请教,通过不断的工作实践及学习,在工作方面的经验和理论水平得到了提高。
对于工作,我具有一定执着和敬业精神。在学院社团联合会和班级,积极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通过实习期间,在完成每项工作的同时还坚持帮助他人,不但兢兢业业的工作,对待同事诚诚恳恳,不怕吃苦,艰苦朴素,认真干好每一件事情。多年来,我立志要加入中国共产党,时常以一名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我会一步一步地成熟起来。
推优入党文件
公司推荐优
秀团员青年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培养早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充实党的新生力量,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为使推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落实到基层,依据《党章》、《团章》和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共青团湖北省委员会《湖北省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推优工作应在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级党组织要积极支持、帮助和指导团组织开展推优工作。推优工作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团的各级组织要把推优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认真抓落实。团组织推荐的优秀团员青年,条件成熟的可以确定为发展对象,需要进一步培养、教育的可以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具体由基层党组织根据推荐对象的情况确定。
第三条团的基层组织是团的战斗力和全部工作的基础,必须高度重视并采取得力措施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合理配备基层团干部,全面提高共青团干部队伍和团员队伍素质,不断增强团组织的自转能力,更好地为推优工作提供基础条件。
第四条 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必须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必须经过团组织推荐(团组织推荐可扩展到28至30周岁)。推优工作以团支部为基本单位。
第五条推优工作要立足培养教育,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突出重点,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推优工作必须坚持自下而上的原则,集体决定的原则,党团衔接的原则和入党志愿、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推荐一个。坚决防止和杜绝降低标准,片面追求推荐数量的不良倾向。
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通
知
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关于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各支部:
为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程序,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和组织力,根据中共中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共****学院委员会关于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意见》和《中共****学院委员会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及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工作
发展党员工作是学校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对于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从全校情况来看,各党支部围绕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下了很大力气,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少数党支部重视不够、标准不高、工作不实、把关不严等问题。学校将进一步加大发展党员工作检查力度,严肃查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党员发展质量。对此,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把发展党员工作真正放在重要位置来抓,切实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严格程序,坚持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票决、全程公开、全程纪实、全程审查”制度
1.发展党员全程票决制度
群团推优、党员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支部委员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下同)研究确定党员发展对象,党员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均须票决(票样见附件1)。
2.发展党员全程公开制度
经党支部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推荐、党的支部委员会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公示格式见附件2);
经一年以上教育培养,党的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接受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公示格式见附件3);
入党积极分子评选及推优办法
政法系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及推优办法
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办法
1、按照学校学生党员发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系实际,每年下半年(一般为10月)确定一批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须严把质量关,宁缺毋滥。
2、入党申请人从递交《入党申请书》到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间隔至少为两个月,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有迫切的入党要求、入党动机端正、贯彻执行党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改革开放、关心时事政治、有坚定正确的政治信仰和追求。
2)学习态度端正,具有严谨求实、刻苦勤奋的良好学习习惯。
3)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勇于同不良现象和个人作斗争。
4)关心集体、热心公益事业,能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5)能按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积极承担和完成党团组织分配的任务,经常向所在党团组织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用积极的思想和行为去影响和帮助他人,有较高的威信。
6)因学习成绩、科研竞赛、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受到校、市级及以上荣誉表彰的同学优先考虑。
7)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前30%,或者担任班长、团支书、校、系学生会部长以上(专科班副部以上)等职务并表现良好、工作获同学普遍认可,或在市级学科竞赛等比赛中获奖者(不含鼓励奖)。
3、学年内存在不及格现象者,不得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4、受政法系内部通报批评处理的(1学年内卫生、英语寝室、上课出勤、晚自习通报批评系内通报累计四次以上含四次),1年内不得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受学校各类处分的,2年内不得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共青团员民主评议及团员推优入党活动方案(完整版)
共青团员民主评议及团员推优入党活动方案
共青团员民主评议及团员推优入党活动方案
共青团员民主评议及团员推优入党活动方案为了进一步增强共青团员主题意识教育,更好地发挥团员的先进作用,强化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意识、组织意识、思想意识、模范意识和纪律意识,努力构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长效机制,为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实施奠定更加坚实的思想和组织基础,经学院党委批准,学院团委决定在201X级学生中开展共青团员民主评议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议时间:
201X年4月23日-4月24日。
二、评议地点:
教学楼指定教室
三、评议形式:
以团支部为单位集中评议,要求本班级团员必须参加不可缺席。四、评议内容:
能否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能否自觉参加团组织生活,能否立足本职,努力工作,刻苦学习;能否以雷锋为榜样,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抵制不良思想的侵蚀,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能否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敢于同各种不良行为作斗争;能否自觉履行团员义务,执行团的决议,遵守团的纪律,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社会生活中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等方面。五、评议程序:
1.201X级全体团员按照评议内容以书面形式对自己入学来各方面表现进行总结,并填写共青团员民主评议考核登记表中应由个人填写的部分;
2.各班团支部书记负责组织召开本班全体团员参加的团支部会议,班委会成员组成本班级民主评议活动评议小组,团支部书记为小组长;
推优入党说明及流程
推优入党说明及流程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团纪律,敢于向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3、积极参加团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并能够在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有较高的群众威信,在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
4、本人已经主动递交入党申请书(在任何时候,只要同学有入党意向,均可以提交入党申请书)。
5、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成绩优良,近一学期无挂科记录。
6、近一学期无补考和重修记录,无违纪行为,未在外住宿。
7、作风正派,团结同学,群众反映好。
8、按时缴纳团费以及参加团组织的活动,认真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二、需要准备的资料
1、有意向的同学须先在团支书处报名,经团支书审查同意后才可参与推优活动。(团支书审查的内容应包含:该同学近一学期是否挂科,是否有违规违纪行为,是否在外住宿,是否已经提交入党申请书)
2、参与推优入党的同学需自己准备一份3分钟左右的自荐书,自荐书内容包括:
(1)对政治立场和入党意愿的表态,是否提交入党申请书。
(2)对于平时学习、生活和工作是否起到带头作用做出明确的表态(第二课堂的参与情况,是否担任学生干部等)
(3)学习是否起到表率作用(自荐书中必须写明是否挂科,并附带期末考试成绩,说明平时到勤率)
(4)明确说明上一学期是否有违纪行为,是否在外住宿。
三、推优入党会议召开时应该注意
1、本班所有团员必须参加,会议之前由纪律委员进行点到,并向团支部汇报此次会议应到人数、实到人数、未到人数,是否可以开始此次推优入党会议。在团支部同意开展此次会议后会议才可进行。
推优入党推荐表范表
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
系部 XXXXXXX
班级 XXXXXXXXXXXXXX
姓名 XXXX
共青团XXXXXX委员会
XXXX 年 XX 月 XX 日
推优入党流程
根据各支部的具体情况,报上级组织批准召开多次推优大会,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一、前期准备工作
(1)确定&uot;推优&uot;对象。团支部委员根据入党申请书、党校学习情况、思想汇报情况和日常表现,确定&uot;推优&uot;对象的名单。并在上党课前提前三天公示,让支部成员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2)确定大会主持人。&uot;推优&uot;大会主持人一般由团支书担任,若团支书作为&uot;推优&uot;对象之一,则由上一级团干担任主持人。
(3)确定监票员(必须是正式党员)、计票员和会议记录员各一名。分别负责监票、计票和会议记录工作。
(4)向院系分团委组织部提交&uot;推优&uot;申请。申请书的内容应包括&uot;推优&uot;对象名单、推优大会的时间和地点,并且要在支部推优大会召开前,提前一周交至校团委组织部。
(5)准备选票。&uot;推优&uot;选票由团支
推优入党细则
推优入党细则
院团委根据推优入党相关要求,严格在各院级组织(院团委办公室、红十字会、学生社团联合会、院学生会、星报社、青年志愿者协会、国旗护卫队)提选优秀有上进心的同学,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向党组织靠拢。接受党校学习,提高政治觉悟。
根据要求各组织推选的同学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有正确的入党动机,积极向党组织靠拢,递交入党申请书。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尊敬师长,遇事从全局考虑。
2、道德品质优良,热心为同学服务,能积极参加校内活动。遵守校纪校规,没有受过任何违纪处分(含通报批评)
3、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学习目的明确,成绩优异,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位于班级前十五名,入学以来考试无不及格现象。
4、被推荐者必须是共青团员,主动递交入党申请书,工作踏实,为人偶偶是,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
5、表现突出,能起一定的先进模范带头作用(获得院级表彰暨以上的同学优先推荐)。
6、所有推荐的同学都必须将入党申请书及系上党校相应资料交于院团委(由各组织收齐一并交),方便存,调查。
每月开展一次组织生活。
附:推优入党名额表
推荐为入党积极分组织总名额推荐上系党校名额
子名额红十字会4人3人1人
院团委办公室6人4人2人
学生社团联合会15人11人4人星报社4人3人1人
院学生会6人4人2人
青年志愿者协会6人4人2人
国旗护卫队3人2人1人
礼仪队3人2人1人
公寓自我管理委
4人3人1人员会
入党推优表 标准版
.
推优对象审核表
被推荐人_________________
所在团支部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填表说明
1、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
一项光荣1任务。各级团组织要把“推优”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将它作为基层团支部全面活跃的有效载体。
2、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
织推荐。
3、“推优入党”的具体程序:
(1)团支部委员会对已申请入党的团员青年进行讨论评议,提出初步推荐名单。
(2)团支部召开团员会议,对团支部提出的推荐名单进行民主评议,并以票决方式确定推荐对象。
(3)团支部委员会在汇总团员会议民主评议情况后,上级团组织可以采取公示等方式,接受青年及其他群众对推荐对象的监督评议,并在此基
础上确定推荐名单,报上级团组织审定。
(4)上级团组织召开团委会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向推荐对象的所在党组织推荐。党组织应及时将讨论研究结果反馈给团组织,并进一步落实
推荐对象的培养、教育。
4、推优对象有效期限为两年。两年中,若该团员未进入党校学习或未被党组织
确定为发展对象,需要重新确认。“推优”期间若被推荐人受到团内纪律处分或有其他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取消其“推优”资格。
5、本表一式三份,一份报党委组织部门,一份存入被推荐对象所在党支部,一
份报上级团组织。
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组织部制表(此表可复制)
关于在团员青年中开展推优入党的通知
泰石化团〔2011〕7号
关于在团员青年中开展向党组织“推优”工作的
通知
各团支部:
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同时也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一个重要途径,为进一步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经公司团委研究决定,定于9月中下旬在各团支部开展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本次推优时间为:2011年9月14日-2011年9月27日。
二、评选对象
向党组织正式提交入党申请书一年以上,并积极参加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的共青团员。
三、评选要求
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积极分子,要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对申请入党的团员进行考察,对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优秀团员,
—1 —
及时向党组织推荐,确保把最优秀的团员推荐到党组织中。
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纲领,承认党的章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积极参加团的活动,自觉履行团员义务,模范遵守团的纪律;
3、思想上进,已递交入党申请书,入党动机端正。积极参加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熟悉党的基本理论知识;
4、诚实守信,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意识,有较好的群众基础,能较好地带动团员青年完成工作、学习任务;
5、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乐于奉献。
凡属于下列情况者,可以优先推荐:
1、获国家、省级、市级表彰的先进个人;
2、在各级(国家级、省级、市级、公司级)比赛中取得等级奖;
3、获公司级以上十佳职工、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及优秀青年等荣誉称号;各类先进集体的主要骨干及其发挥主要作用的团员;
4、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团员。
推优入党说明及流程
推优入党说明及流程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团纪律,敢于向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3、积极参加团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并能够在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有较高的群众威信,在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
4、本人已经主动递交入党申请书(在任何时候,只要同学有入党意向,均可以提交入党申请书)。
5、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成绩优良,近一学期无挂科记录。
6、近一学期无补考和重修记录,无违纪行为,未在外住宿。
7、作风正派,团结同学,群众反映好。
8、按时缴纳团费以及参加团组织的活动,认真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二、需要准备的资料
1、有意向的同学须先在团支书处报名,经团支书审查同意后才可参与推优活动。(团支书审查的内容应包含:该同学近一学期是否挂科,是否有违规违纪行为,是否在外住宿,是否已经提交入党申请书)
2、参与推优入党的同学需自己准备一份3分钟左右的自荐书,自荐书内容包括:
(1)对政治立场和入党意愿的表态,是否提交入党申请书。
(2)对于平时学习、生活和工作是否起到带头作用做出明确的表态(第二课堂的参与情况,是否担任学生干部等)
(3)学习是否起到表率作用(自荐书中必须写明是否挂科,并附带期末考试成绩,说明平时到勤率)
(4)明确说明上一学期是否有违纪行为,是否在外住宿。
三、推优入党会议召开时应该注意
1、本班所有团员必须参加,会议之前由纪律委员进行点到,并向团支部汇报此次会议应到人数、实到人数、未到人数,是否可以开始此次推优入党会议。在团支部同意开展此次会议后会议才可进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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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学年第二学期“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
各团支部: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也是新时期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根据丽水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将2011学年第二学期“推优入党”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优”条件
1、凡我院年满18周岁在籍团员青年,热爱中国共产党,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有正确的入党动机。积极向党组织靠拢,递交入党申请书,并通过党校学习,成绩合格者;
2、道德品质优良,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校团委、院分团委、团支部组织的活动,遵守校纪校规,上一学年内无旷课,没有受过任何违纪处分(含通报批评),原则上不得有整改寝室;
3、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学习目的明确,在上学年无不及格科目,前两个学期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排名不得低于班级的前50%;
4、密切联系群众,与同学相处融洽,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团支部民主推荐时,支持率不得低于参与推荐团员人数的60%;
5.无任何宗教信仰;
6、在同等条件下,凡属下列情况者,可优先推荐:
(1)获国家、省级表彰的先进个人;
(2)在校期间获得“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团员;
(3)在分团委、学生会等各级各类学生组织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工作成绩突出的团员;
(4)参加“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等科技创新活动,为学校和学院的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团员;
(5)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团员;
(6)在学风建设、内务卫生等方面起到应有的模范带头作用;所在寝室多次获得“优秀寝室”的团员。
二、“推优”工作的原则
1、“推优”工作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各团支部成立推优小组并公示,填写《工学院团支部推优小组成员名单》和《推优小学组成员名单公示情况登记表》。小组成员原则上由党员(含预备党员)、团支书、组织委员、班长和普通同学代表组成(推优小组总人数应为奇数,人数为7—9人),由团支书任推优小组组长,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
2、严格按照“优秀一个推一个,没有优秀的宁可不推”的原则,严把质量关,不能单一的追求数量;
3、要求参加会议的团员数应不低于本支部团员总数的80%,否则不得推优或推优结果无效;
4、若推优小组中成员本次成为被推荐对象,则本次推优小组讨论时应予以回避。
三、“推优”程序
1.本人申请:按自愿原则,满足条件的团员向所在团支部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入党动机、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表现、取得的成绩、优缺点及今后努力方向);
2.团支部审核;
3.召开团员大会(班主任、班长、必须参加,出席人数必须达到本班团员人数的80%),填写会议记录单;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申请入党的团员本人应向全体团员汇报自己各方面的情况,其他团员对其进行民主评议,并进行无记名投票,选出初步推荐对象(要有1-2名差额);
4.评议小组召开座谈会对初步推荐对象作进一步的考察,在征求班主任、联系相应班级的辅导员的意见后,讨论并等额确定推荐名单,填写《丽水学院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表》,报分团委审定;
5.分团委委员召开会议讨论:对同意作为推荐对象的,签署意见向学生党支部推荐,同时张榜公布推荐对象;对讨论不同意作为推荐对象的,将进一步培养、考察。
四、“推优”名额
1.推荐人数: 见附件一;
2.由学校部门及学院学生科、分团委、学生会、社团等组织推荐的团员经分团委审核,审核通过的推优对象不占班级指标。
五、“推优”的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成立推优小组:3月30日——3月31日;
2.召开团员大会,民主推选:4月1——4月6日;
3.召开推优小组会议,确定名单:4月7日—4月8日;
4.班级公示:4月9日——4月11日;
5.班级公示无异议后,将纸质材料于4月11日下午4:30上交分团委组织部黄江琴处,电子稿发至****************,联系电话:672080。组织部收齐后以交至分团委处。纸质稿交附件1、2、3、4、5、6,电子稿交附件5.
六、“推优”注意事项
1.各团支部要做好“推优”工作记录,并严把“推优”对象审核关。如“推优”对象被分团委审核不符合条件,不再追加名额;
2.推荐后的跟踪考察。对已推荐的同学,要进一步跟踪考察,了解推荐后的表现,如发现问题,则及时和党组织取得联系,撤回推荐;
3.各团支部要及时了解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定期向党组织汇报申请入党团员的培养考察情况,互通信息,使团组织的推荐计划与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发展计划相衔接,使党团组织在推荐制度和推荐程序上相吻合;
4.如发现推荐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按《学生手册》进行处理(P148第三十条)。
工学院分团委
2012年3月28日
附件1:工学院各团支部“推优入党”名额分配表
附件2:工学院团支部推优小组成员名单
注:推优小组成员原则上由党员(含预备党员)、团支书、组织委员、班长、和普通同学代表组成(推优小组总人数应为7—9人),由团支书任推优小组组长。
附件3:
工学院班”推优入党”工作会议记录
附件4:
附件5:工学院团支部“推优入党”人员情况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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