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莲塘七中教师绩效考核及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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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塘七中教师绩效考核及绩效
工资分配方案
(2014年1月24日九届四次教代会修订)
为推进我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方法的通知》(赣教人字【2009】20号)和《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洪教人字【2010】11号)以及《南昌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办法》(【2010】2月)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纲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教师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我校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充分发挥民主,增强绩效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结果公信力,全面考核教职员工德、能、勤、绩。
二、基本原则
尊重规律,以人为本。
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以德为先,注重实效。
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的实际表现和贡献;激励先进,促进发展。
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客观公正,简便易行。
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享受对象
实施绩效工资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包括学校领导、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一般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四、组织领导
1、成立学校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建忠成员:李慎保、孙荣春、林运斌、罗刚、洪小玲、熊小凤、万保生、罗水洪、张冬根、胡洪华、衷建华、陈水荣、王国信
2、学校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分组:
A、教师绩效考核小组:
组长:林运斌成员:万保生、李录生、陈丽华、罗幼玲、万长虹、余国根、王国信、王友俊、熊秋红、陈辉。
B、行政、工勤人员绩效考核小组:
组长:李慎保成员:熊小凤、张冬根、胡洪华、衷建华
C、班主任绩效考核小组:
组长:孙荣春成员:罗水洪、陈水荣、熊小敏、万小红、曾剑波、黄为民
五、绩效工资的组成:基础性绩效工资(70%)、奖励性绩效工资(30%)
第二章基础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1、基础性绩效工资(即70%部分)发放办法
基础性绩效工资(即70%部分)按上级标准计算下拨到我校后,按职称系数情况扣除我校实际发放的班主任津贴后再按职称发放,义务教育学校主要岗位
*本人岗位系数,教师应得基础性绩效工资=下拨标准—教师应扣除班主任津贴
2、基础性绩效工资发放总额控制在全校教工绩效工资总额的之内。
第三章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为了鼓励教职工爱岗敬业、创优争先,学校实施全员聘任制(具体见《莲塘七中班主任及教师聘任制实施细则》)。
按上级要求奖励性绩效工资只与考勤、课时、教学质量、和教研成果相关,我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年人均总额为6912元;分为考勤费、课时津贴、教学质量奖、科研成果奖四项。
一、考勤费发放办法:
1、考勤奖按每人每年投放1200元发放。
2、考勤奖包括坐班考勤、集体活动、培训学习、加班、值班等事项。
3、考勤费的发放办法见附件二《莲塘七中考勤制度及考勤费发放细则》。
二、课时津贴分配方案
1、课时津贴按月人均380元投入发放十个月。
2、课时津贴包含少量、満量、超量、代课、跨课头、备课、作业批改等。
3、课时津贴等分配办法具体见附件三:《莲塘七中课时津贴分配方案》。
三、教学质量奖
1、教学质量奖按每学期人均800元投放。
2、教学质量奖包括月考、抽考、期中、期末、中考等。
3、教学质量奖分配方案见附件四:《莲塘七中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四、科研成果奖
1、科研成果奖按每人每年312元投放。
2、科研成果奖包括教学论文类、教学技能竞赛类、指导学生竞赛类、评先选优类、教研活动等。
3、科研成果奖办法具体见附件五:《莲塘七中科研成果奖励制度》。
五、几点说明:
1、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总额控制在全校教工绩效工资总额的之内。
2、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实际授课工作时间计算公示。
每学期发放一次。
第四章其它事项
一、根据上级政府及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文件精神强调:执行绩效工资后,原学校制定的各类奖金、补助、年节福利等不在发放;否则没收所发款项并处分学校负责人。
二、学校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教职工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和职称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根据上级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文件规定:教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影响到本年度的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训、表彰奖励,同时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扣除部分或全部绩效工资。
1、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2、私自办班、尽心有偿家教或在民办学校兼职、向民办学校推荐学生的;
3、参与商业性招生,向外地学校引荐生源以获取回扣的;
4、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的;
5、非组织原因未满学校规定的工作量的,或旷课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天数的;
6、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的,或宣讲危害学生身心健康和社会安全稳定言论的;
7、擅自调课、缺课或采取停课、罢课等方式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校或学生利益的;
8、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9、违反计划生育和综治管理等“一票否决”的规定情况的;
10、有其他严重损害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
四、说明:
1、全校绩效工资的结余款项另行发给教职工.
附则一:
莲塘七中教师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
分配试行方案
——班主任工作津贴发放方案
(2014年1月24日九届四次教代会修订)
一、班主任聘任条件
班主任由学校聘任领导小组负责聘任。
班主任聘任实行末位淘汰制,一学年中第一次倒数第一,发黄牌警告。
第二次倒数第一,发红牌警告,并对该班主任实行转岗或待岗处理。
班主任需具备以下条件:
1、作风正派、心理健康,为人师表。
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
善于与学生、学生家长及任课教师沟通。
2、热爱学校、有强烈的责任心,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教育引导和组织管理能力。
二、班主任津贴发放
1. 班主任津贴分基本津贴和浮动津贴及班会课补贴。
2. 周基本津贴=a元+A班实际人数×b元(或B班实际人数×c元)。
3.周浮动津贴为a元,班会课补贴按每节10元发放。
4.每周每班从浮动津贴中留下5元为班级财产管理费,待学期末总务处评估结算后多退少补,具体按《莲塘七中班级财产管理制度》实施。
5.班主任津贴每五周发放一次。
6.浮动津贴采用百分制倒扣分分等级计发,由政教处组织计算。
每五周考评一次,每小项扣完为止。
各处室在第6、11、16、21周星期一,必须把相关资料交政教处。
7.浮动津贴根据当月考评结果各年级分三个等级。
第一等级1—4名,浮动津贴X元;第二等级5—8名,浮动津贴Y元;第三等级9—10名,浮动津贴Z元。
每等级月评估总分低于70分取消浮动津贴。
三、评估内容及要求
1.日常管理(30分)
A、每周一早上升旗仪式班主任必须领队,缺一次扣月评估分3分。
(团总支记载)
B、(班级墙报)一个月出一期,内容可根据学校布置出或班上自定内容。
(定为每月末星期五下午卫生大检查时检查)检查人根据完成情况给分,并记入班级评估总分。
少一期扣月评估分5分,不合格扣月评估分3分。
(政教处记载)
C、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如读书活动、团队活动、文体活动、学生看电影、各种竞赛等),各班必须积极参加,不参加的班级扣除该班班主任当月全部浮动津贴。
(相关处室记载)
D、班主任每周进行家访(或电访、信记)一次,以检查班主任手册调查学生为准,少一次扣班月评估分2分。
家校网络每月发送短信给家长短信5-7次、8-10次、11次以上,分别加班级月评估分1、2、3分,5次以下不加分。
(政教处记载、家校网记载)
E、各处室规定上交的各种材料(如学生花名、班主任手册、学生总成绩表等)在规定的时间内没上交者,每次扣班月评估分5分,所缺材料必须在一定时间内补上,未补上加倍惩罚。
(相关处室记载)
F、班会课应开展一些对学生有一定教育性和启发性的活动,每学期主题班会课不得少于一次(由政教处统一布置一次),未完成扣当月评估分10分。
若承担学校主题班会当月加10分。
(政教处记载)
G、班主任会每月开一次,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迟到、缺席。
迟到扣日评估分5分/次。
缺席扣月评估分5分/次。
(政教处记载)
H、转入及插班学生一律经政教处编排,班主任不能擅自接纳,一经发现,扣除班主任当月全部津贴。
(政教处记载)
I.根据《手机管理规定》,未经许可,学生带手机进入校园,一经发现,一律收缴,并扣除班级日评估分每人次10分。
(政教处记载)
J.《星级学生评定方案》中,上学期评选5类,下学期评选6类。
采取班主任推荐。
(政教处记载)
2.班风班纪(30分)
A、学生不得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铁器、杀伤性刀具等带入校内。
学生不准玩火、玩鞭炮。
发现一次扣班月评估分3分/人次。
(综治办记载)
B、学生在校内不准酗酒、赌博和变相赌博、吸烟、传阅色情、迷信、凶杀书刊,一旦发现扣除班月评估分3分/人次。
(综治办记载)
C、学生在校内外打架斗殴,结帮拉派闹事者,班主任自行处理好的,扣班月评估分3分/人次;若交学校处理的,每人次扣该班主任当月评估分10分/人次;家长闹到学校,影响学校声誉的,扣该班班主任当月评估分15分/人次。
重大事故追究法律责任,并扣除当月全部浮动津贴。
(综治办记载)
D、学生迟到(早读、上课、晚自习)、早退(指上午第四节或下午第三节)每人次扣日评估分1分;无故缺课(学生在正常上课时,中途逃出教室或逃到校外去玩),按每人次日评估分5分。
如果A系列每天累计超过3人次、B系列超过5人次或A系列每五周累计超过30人次、B系列超过70人次,再加扣班级月评估分15分。
(考勤人员记载)
E、学生在校内外有偷盗现象,不遵守交通规则,到河塘中洗澡的,一旦发现扣除该班主任当月班风、班纪考评分。
因管理失职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扣除该班主任当月全部津贴,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政教处记载)
F、学生自行车一律按学校规定的办法及地点摆放,在校内骑自行车及乱停放自行车、未上锁,一经发现,扣除日评估分5-10分/人次;严禁学生骑电动车进校,如发现一次,扣除该班日评估分每人次10分。
五周之内满3人次扣月评估份1分,以此类推。
(综治办记载)
G、学生在校内必须佩戴胸牌,发现未佩戴者扣日评估分1分/人次,另外,每天累计A系列超过5人次B系列超过10人次,扣班级月评估分5分。
(综治办记载并每周公布)
3.卫生工作(15分)(总务处记载)
A、凡考勤、值日人员、检白色污染的勤杂人员,校领导发现乱涂、乱写、乱画、乱扔、乱抛、乱倒垃圾、爬围墙、水塔等现象(含举报的),查实学生所在班级后,扣该班主任当月评估分5分/人次
B、劳动(卫生包干区)未按总务处布置的时间、任务、要求去完成的,未完成扣月评估分5分,还必须补劳,若未补劳动的,扣班主任当月评估分10分/次。
C、班级卫生日评估分为20分/日。
根据检查结果予扣分,直至扣完为止。
a、凡在教室内外发现任何杂物、纸花、烟头、粉笔头及地面有口香糖、吐痰等痕迹,扣2分/日。
b、教室内外的墙壁有球印、脚印、污物及灰网,扣5分/日。
c、教室桌凳不整齐不整洁,桌面不干净,扣2分/日。
d、教室的地面不干净,走廊外窗框、玻璃不干净,扣2分/日
e、教室的垃圾桶内垃圾没有及时倒到指定地点,扣2分/日;教室桌凳有损坏现象,扣5分/日;教室内卫生工具摆放不整齐,扣1分/日;黑板不干净,黑板槽没有清扫干净,扣1分/日。
f、教室名人画牌不干净,不完整,扣2分/日。
D.值周班级,由总务处安排,责任到班,每天10元由学校补助,不干净未达标扣除当天补助,并扣除班级日评估分5-10分。
(总务处记载)E.禁止学生带快餐盒及零食进入教学区,一经发现扣除班级日评估分5分每人次。
(总务处记载)
4.收费、财产工作(10分)(总务处记载)
A、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者,扣除班主任当月全部津贴及年终奖励金。
B、发现(举报)损坏校产(即校内建筑设施)教学、体育设施、花草树林现象,查实学生所在班级后,扣该月评估分3分/人次,并照价赔偿。
C、节假日、下晚自习、学生放学回家未关教室电扇、电灯、门窗等每次扣日评估分5分。
损坏教室门窗、桌、凳等和寝室床、门、窗照价赔偿,且扣月评估分2分/次。
D、对损害公物、打架造成后果的,当事人必须进行经济赔偿及扣班主任月评估分5分/次。
E、不准在寝室、教室使用“热得快”等非照明用电设备。
一经发现扣该班班月评估分3分/人次。
5.两操与住宿工作(15分)(政教处记载)
A、在校住宿的班级,班主任必须与学生同起同落,晚自习后,学生列队进寝室,并按要求配合寝室管理员进入寝室,清点学生,交接后签名方可离开寝室。
缺一次扣月评估分5分。
B、如遇学生在寝室闹事,不听从寝室管理人员劝导,接电话后,必须会同寝室管理员做好劝导工作,失职扣除日评估分20分/次。
C、寝室要保持整洁,棉被要叠好,毛巾、鞋子放成一条线,若寝室管理人员和值班领导发现,不合格的扣日评估分3分。
D、教育学生做到节约用水、用电,关好水龙头。
发现扣日评估分5分/人次。
E、周末大扫除必须拖地,缺一次扣班日评估分5分。
但不得用水冲地,如发现漏湿下层同学的被子,扣班日评估分10分/次。
F、熄灯后,学生在寝室内外打闹不睡觉的,每发现一次扣日评估分5分。
若发现学生晚上逃出去上网的,扣班月评估分3分/人次。
G、每次广播体操班主任必须到岗,若缺岗(因病、事请假,公差除外)一次扣月评估分3分。
学生不参加做操的,每人次扣日评估分1分(以学生人数为准)。
附则二:
莲塘七中教师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
分配方案
-------莲塘第七中学考勤制度
(2011年1月25日九届一次教代会通过)
根据《南昌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办法》、《莲塘七中教师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绩效工资包括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含考勤费发放,特制订本制度。
一、坐班考勤制度
1、①老师坐班时间
上午: 9:00—11:00
下午:秋(冬)季13:45—15:40
春(夏)季 2:30—4:30
②行政(后勤)人员坐班时间
上午: 8:30—11:30
下午:秋(冬)季13:45—16:30
春(夏)季 2:30—5:30
③值班人员按《南昌县莲塘七中值日值班制度》时间执行。
考勤办法:
①全体教工(包括行政管理人员)到考勤点报到(上第一、四、五、七节课的除外)。
②以考勤人员点到与行政领导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做到检查结果、抽查结果每周公布一次,每五周小结一次,并记入个人档案。
处理办法:
①学校按每五周(即每人每周20元)发给在岗、在编教职工考勤费;加班、值班费按《南昌县莲塘七中值日值班制度》执行。
②坐班迟到、早退每次扣款5元,扣德育分5分。
每周公布一次,每五周总结一次。
③在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及上课、备课、作业、听课等常规教学工作的前提下,坚持坐班制度,出满勤者每学期奖德育分20分。
④孕妇、小孩三周岁以下、父母、配偶、小孩患病住院需要护理,本人患病需要吃药的教师。
可由本人申请(带上附件,如证明书),经学校研究同意,可不参加座班,但应认真上好课,完成教学任务。
不符合上述条件人员,若申请不坐班者,每周应向学校交纳非坐班费40元。
不参加坐班者应参加政治学习、教研活动、年级组会、备课组会,教师例会等。
不坐班者不享受考勤费,不参加评先、评优,学校收回工作用房(集资套房除外)。
不坐班的教师的课程按所任教的课节数分解在五天内,杜绝违反教育教学规律的集中授课。
二、上课考勤制度:
1、上课教师必须提前1分钟(预备铃响)进教室,组织学生进课堂。
同时做好上、下课的点名工作,将学生的出席情况记在教案或课堂随笔中。
教师迟到、早退每人每次扣5元,扣德育分三分。
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2、缺课(缺岗)均视为旷课(旷工)行为。
上课迟到10分钟或提前10分钟下课均以旷课处理。
旷课扣款30元/节。
旷工(缺岗)一天扣款90元。
旷课一节或旷工一日扣德育分20分
3、上、下课之前师生要相互问好。
课堂上,对违纪学生应以思想教育为主,教师不得将此类学生赶出教室或进行体罚,否则每人每次扣款5元,扣德育分5分。
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者,学校将给当事人记过处分,对造成重大影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或刑事责任,学校并将对责任人实行待聘或解聘。
4、对上课不认真组织课堂教学或不严格管理课堂纪律的科任教师,如室外
(体育)课、实验课、电脑课等,学生到其它班教室吵闹、观望;到食堂、商店买零食、饮料或在寝室、操场打闹、赌博等;再如室内课教师对学生吵闹(发言、讨论除外)不闻不问等情况一经考勤人员或校行政管理人员查出,每次扣款10元、扣德育分10分。
学生出现事故的,对事故的责任人追究法律责任或刑事责任,如果出现经济赔偿,该堂上课老师要承担一定比例
5、短时间内公假、函授、成人高考等、学校不安排代课,由当事人自行调课(调好后需告知教导处),由教导处安排代课,代课费从当事人当月的绩效工资中扣除。
6、坚决杜绝私自调课(调动监考等),违者扣私自代课者考勤费每次10元,并扣除双方德育分各10分,该堂课按旷课处理应上课教师。
特殊情况需调课(调动监考等)需经学校批准。
7、为杜绝教室偶尔无人上课现象,检查人员发现无人上课的情况下,通知教导处安排代课,由学校发给代课费;缺课者,按旷课论处。
检查人员须向学校负责。
失职扣除每人每节次10元。
三、各种假期办理、处理
1、法定假
各种法定假(如婚丧、上环、结扎、第一次人流、产假等)均按上级文件执行,并应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假期内,未上课者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2、工伤、公假
(1)、公假凭通知记公假,否则按事假论处。
(2)、工伤教工享受考勤费。
3、病假
病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请病假者必须开具县级医院以上的疾病证明书作为参考)。
病假扣除所缺课时津贴、超课时津贴、考勤费。
病、伤假年累计超过六个月新学期开学后仍不能上班者和病休的停发全部的绩效工资并按南教[91]字第34号文件执行。
A、病假(1—2天),由当事人提供医院病历,当事人不享受课时津贴、、超课时津贴,并承担代课费(由学校安排代课)。
B、病假30天以上,在家调养的,不享受考勤费、课时津贴、超课时津贴等,同时当事人必须每月向学校报告一次病情(县级以上医院的检查报告,并无条件接受学校的探望)。
C、病假30天以上,在家调养的,不承担代课费,但不享受考勤费、课时津贴、超课时津贴等,同时当事人必须每月向学校报告一次病情(县级以上医院的检查报告,并无条件接受学校的探望)。
病、伤假年累计超过六个月新学期开学后仍不能上班者,停发全部的绩效工资。
D、患病住院(见住院证)和四大特殊病号(见县以上证明),当事人不承担代课费,但不享受考勤费、课时津贴、超课时津贴及各项津贴。
4、事假
A、教职工凡请假须在事前写好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1—2天内由分管校长审批,三天以上(含三天)由校长办公会审批,领导批准后将申请单交教导处方可离校。
电话请假无效。
如需续假,应提前一天以上办理续假手续,否则以旷职、旷课论处。
B、全学期事假累计在10天以内(学校允许的事假除外),按天数停发当事人考勤费、课时津贴,并扣除当事人每天80元绩效工资作为代课费,取消本学期评优、评先资格。
事假10天以上、31天以下,按天数天数停发当事人考勤费、课时津贴、超课时津贴并扣除当事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作为代课费。
事假一月以上,扣除当月全部工资。
C、参加坐班的教职工一月内(每五周)允许请事假1天,但必须自行调好课(调好后告之教导处),该项事假不能迭加,不能转移至另一个月(下一个五周)。
5、长假
A、根据本人申请,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请假人向学校上交所有工资,学校作为勤工俭学人员保留在学校编制。
(政策原因除外)
B、学校承担该同志各项正常晋级晋薪办理,本人享受各种保险(政策原因除外)。
6、旷课、旷工
A、擅自离校的教职工,按旷工处理,超过15天作自动离职处理,停发所有工资,并上报有关部门。
B、旷课、旷工者按第二款第二条处理。
四、其他
1、学校召开的各种会议(如党员会、校务会、教研会、教研组长会、年级会、年级组长会、班主任会、例会等)或举行大型的活动等,请假按每次扣除5元,缺席按每次扣除10元,迟到、早退按每次扣除3元的处理办法执行(公出除外)。
各种会议考勤记载每月末及时上交给考勤办。
2、教工在校内吵架、打架、斗殴视其情节轻重及后果,扣除当事人的考勤费及工作津贴。
3、在每天上班时间,严禁从事非教学性娱乐活动(如打麻将、扑克等),违者每次将扣德育分20分,并扣除当月考勤费,是中层干部的加扣当月职务津贴。
4、德育分每人每学期为100分,每月由政教处统计公布每人得分,德育分作为评优、评先的依据之一。
附则三:
莲塘七中教师绩效考核及绩效
工资分配方案
——莲塘七中课时、工作量津贴分配方案
(2014年1月24日九届四次教代会修订)
依据《南昌县义务教育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办法》、《南昌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发放补充说明》、《莲塘七中教师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现制订课时津贴分配方案如下:
计入工作量(不计入超量)。
2.代课按每节20元发给补贴。
学校统一安排的自习课按10元计算,班会按1.2X计算,不另计工作量。
3.X的取值=全学期在编人员课时津贴投入的总量减除超量津贴、自习课津贴、其它津贴后再除以全学期总课时。
4.未兼课的班子成员只享受职务津贴,不享受课时津贴。
5.初三下学期:体育及参加中考的史、地、生其中一科达标量者按1.2X计算,低于标量活超量均按上述条例计算。
6.学校食堂经营收入作为发放课时、工作量津贴的补充。
7.非课改班教师备课津贴按每节0.3X元发放;课改班教师备课津贴按每节
0.6X元发放。
二、岗位津贴、职务津贴
1岗位津贴
A、团总支副书记、年级组长每周补贴15元。
B、教研组长、各处室干事、校刊副总编每周补贴10元、备课组长每五周补贴10元。
2职务津贴:
A、校长、书记领取第四名课时津贴。
B、副校长(副书记)津贴系数为0.8。
C、中层正职津贴系数为0.6,中层副职系数为0.4。
D、督学参照本校同级别工作当量。
E、班子成员兼课按常量单价另行计算。
3.兼职岗位补贴
兼职报账员、人事干事、电脑文秘、广播员、体育器材保管员、化学实验员健康费均按原方案执行;兼职考勤人员补贴与人事干事等同。
三、其它津贴
由学校安排的试卷命题:,每科30至50元不等,具体由教导处制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