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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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组织参与儿童先心病医疗救助的现状研究

慈善组织参与儿童先心病医疗救助的现状研究

慈善组织参与儿童先心病医疗救助的现状研究作者:李晓旭来源:《科技风》2020年第17期摘要:目的:对慈善组织参与儿童先心病医疗救助的现状进行分析,为儿童先心病医疗救助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建议。

方法:对A慈善基金会的儿童先心病医疗救助项目进行数据资料的收集和调查,从救助标准、流程、模式,筹资及支出等角度进行描述性分析。

结论:目前,慈善组织以提供医疗费用等经济资助为主,救助模式以定点医院合作模式为主,救助流程有待简化,救助形式上可增加患儿术后康复及心理辅导,政府和慈善组织应完善慈善信息共享和合作平台,加强公信力建设并打造知名度,逐步动员社会个人筹资,扩展筹资渠道。

关键词:慈善基金会;儿童先心病;医疗救助;现状1 研究背景医疗救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中重要的一环,对社会民众的健康保障起到兜底线的作用。

现如今,我国医疗救助主要分为政府实施的救助和由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的慈善救助。

儿童作为未成年群体,自我照顾的能力不足,尤其在发生重大疾病时,需要家庭和社会的关心和照料,而儿童的先心病是新生儿发病率较高的一种疾病,是所有先天性疾病中最严重的一种。

慈善组织参与儿童先心病医疗救助,有利于利用社會资源缓解政府医疗救助资金的压力,为社会和病患家庭分散疾病产生的风险,保障未成年的茁壮成长。

目前,各类慈善组织已开展对儿童先心病的医疗救助,但对先心病儿童群体的普及程度仍相对不足,社会知晓度和参与度不足,行业内部发展不均衡;另外,各组织对救助标准的厘定和救助流程有待完善,慈善组织之间未建立完善的信息共享机制,这些因素直接或间接影响了慈善组织对儿童先心病医疗救助的效果。

因此,本文选取了较早开展儿童先心病医疗救助的A慈善基金会项目,利用文献资料和该基金会的官网公开数据对该儿童医疗救助的救助标准,救助模式,救助流程,筹资及支出等问题进行了研究,并为其未来发展提出建议。

2 慈善组织参与儿童先心病医疗救助的现状自2010年以来,我国先后出台了《关于开展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意见》、《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政策法规,支持和规范了慈善组织参与儿童医疗救助。

怎么解决看病难问题

怎么解决看病难问题

——怎么解决看病难提起看病,很多人都有过去大医院就诊的经历:挂号排长队,候诊等半天,反复检查太折腾,开大处方花钱多……说到底就是一个字:“难”。

前不久,一部讲述医院故事的电视剧《医者仁心》,在央视和一些地方卫视热播。

剧中全景展示了一家大医院“凤凰涅槃”、重获患者信任的过程,也真实再现了人们熟知的各种看病难现象,引起观众强烈共鸣。

健康是人生存与发展的基础,医药卫生事业关系亿万人民健康和千家万户幸福。

近年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得到了一定缓解。

为进一步治疗这一“顽疾”,党和政府正不断深化医改,努力打造一条人人“病有所医”的健康之路。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共有7项: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助,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困难白内障患者复明,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农村(社区)改水改厕,贵州等6省消除燃煤型氟中毒危害。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共有9项:健康档案、健康教育、0—36个月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老年人健康检查、计划免疫预防接种、传染病报告和处理服务、慢性病管理、重症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

深度解读深化医改的5项重点任务◎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问诊看病难:症状缓解还需治疗俗话说:“有啥别有病。

”生了病,本来就很难受,如果看病再变成一件难事,就更加让人痛苦。

“挂号起五更,排队一条龙”、“救护车一响,一头猪白养”,这些前几年流行的顺口溜透露出人们对看病难的抱怨与无奈。

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看病难,中央作出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

2009年4月,一张医治看病难的“药方”——深化医改方案,在历经3年的讨论和修改后,正式公布实施。

方案明确要求,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国办发[2015]5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

国办发[2015]5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国办发[2015]5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下简称大病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新的制度性安排。

大病保险试点以来,推动了医保、医疗、医药联动改革,促进了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提高了基本医疗保障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有力缓解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为加快推进大病保险制度建设,筑牢全民基本医疗保障网底,让更多的人民群众受益,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和目标(一)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大病。

建立完善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大病保障水平和服务可及性,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切实避免人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2.坚持统筹协调、政策联动。

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和慈善救助等制度的衔接,发挥协同互补作用,输出充沛的保障动能,形成保障合力。

3.坚持政府主导、专业承办。

强化政府在制定政策、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等方面职责的同时,采取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的方式,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和 商业保险机构专业优势,提高大病保险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质量。

4.坚持稳步推进、持续实施。

大病保险保障水平要与经济社会发展、医疗消费水平和社会负担能力等相适应。

强化社会互助共济,形成政府、个人和保险机构共同分担大病风险的机制。

坚持因地制宜、规范运作,实现大病保险稳健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

2015年底前,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统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群,大病患者看病就医负担有效减轻。

到2017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大病保险制度,与医疗救助等制度紧密衔接,共同发挥托底保障功能,有效防止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的公平性得到显著提升。

二、完善大病保险筹资机制(一)科学测算筹资标准。

农村大病救助政策

农村大病救助政策

农村大病救助政策农村大病救助政策 11、大病医保报销范围:大病救助病种已增至30种,这些病种分别是:儿童先心病、儿童白血病、胃癌、食道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肺癌、肝癌、宫颈癌、急性心肌梗死、白内障、尘肺、神经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血友病、地中海贫血、唇腭裂、尿道下裂、耐多药结核病、脑卒中、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艾滋病机会感染、膀胱癌、卵巢癌、肾癌、重性精神疾病及风湿性心脏病。

2、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比例:(1)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2)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3)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75%~80%;(4)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60%;(5)省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6)儿童先心病等8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的70%,肺癌等12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力争达到70%。

无忧愁有助推,平均愁款金额6万多。

3、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40万元;(2)连续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医保2年及以上的参保人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45万元。

(3)对属于享受医疗费用减免待遇的社会医疗救助对象的参保人,不设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注意事项:尊重病情事实,请勿弄虚作假。

农村大病救助政策 2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深入贯彻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的要求,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在前期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大病保险制度建设,加快实现制度全覆盖。

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快建立和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参保范围将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参保人员统一纳入大病保险制度范围。

二、统筹层次大病保险实行市级统筹,以设区市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实行统一政策体系、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待遇水平,基金实行统收统支。

农村儿童大病医保将全国试点报销比例将达7成

农村儿童大病医保将全国试点报销比例将达7成

和 奉献 过 程 中体 现价 值 、 善 自我 . 合 治理 出生人 1 完 综 3性别 比 、 统筹 解 决 人 口 问题 中发 挥重 要 作 用 。
截 止 到 目前 ,全 国 已有 1 6 高 校 参 加 了 活 动 .注 册 志 0所 愿者 达 到 3 0 名 , 际参 与活 动 的 总人 数 已经 超过 80 0 0多 实 00人 ,
王 培 安 指 出 .人 V 问题 是 牵 动 全 局 、事 关 长 远 的重 大 战 I 略问题 .是实 践科 学 发 展观 的重 要 出 发点 和 落脚 点 。做 好 人 1 3 和 计 划生 育 工作 ,是 全 面建 设 小康 社会 、实现 现 代化 目标 的长 期 任务 ,是 推 进经 济 结构 战 略性 调 整 、把 我 国建 设成 为人 力资 源 强 国 的重 要 举 措 。 “ 一 五 ” 以来 .各 级 人 口计 生部 门认 真 十 贯 彻 落 实 中央 的 一 系列 决 策 部 署 ,顾 大 局 重 民生 ,打 基础 、 强服 务 .抓 协调 破难 题 努力 探 索 、创新 进取 .不 断取 得 新 的 成 绩 .全 国人 口和 计 划 生 育 事业 整 体 保 持 良好发 展 的 态 势 , 统 筹解 决人 口问题 取 得积 极 进展 。成 绩 的取 得 来 之不 易 ,是 在 党 中央 、 国务 院正 确领 导 下 在 各级 党 委政 府 关心 支 持下 ,在 各 界 群众 广 泛参 与 下 .人 口计 生 系统 干 部职 工 团结 奋 斗 、共 同 努力 的结 果 。 ( 家人 口计生 委 人事 司 ) 国

行 动给 予 了高 度 评价 ,希望 志 愿者 们 继续 保 持参 与社 会 志愿
服务 的热 情 ,在 倡导 性 别平 等 、综 合 治理 出生 人 口性 别 比工 作 中发 挥 重 要作 用 。 国 家 人 口计 生 委 直 属 机 关 党 委 专 职 副 书 记 张 旭 光 宣 布

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438号建议的答复

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438号建议的答复

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438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布日期】2020.09.17•【文号】医保函〔2020〕56号•【施行日期】2020.09.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438号建议的答复耿福能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对城市人群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慈善帮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国家高度重视困难群众基本医疗保障工作,不断健全“保基本、全覆盖、守底线”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确保全民医保应保尽保。

目前,我国基本医保全民覆盖的目标已基本实现。

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覆盖超过13亿人,参保率稳定在95%左右。

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达到80%、70%左右,住院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职工和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

在基本医保基础上,国家建立包括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等补充保障制度,进一步保障参保大病患者。

据统计,居民大病保险在基本医保基础上报销比例平均提高13个以上百分点。

为确保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国家不断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在分类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居民医保的同时,稳步拓展救助对象范围,逐步提高救助水平。

目前,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救助对象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救助比例普遍达到70%以上。

医疗救助年度住院救助限额普遍达到3万元-5万元。

一、关于统筹发挥各项保障制度合力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部署,医保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不断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补充保障制度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强化三重制度综合保障,梯次减轻参保群众费用负担。

一是巩固基本医保主体保障作用。

在全面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础上,持续完善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儿童重大疾病救治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儿童重大疾病救治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儿童重大疾病救治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1.13•【文号】国卫办医函〔2020〕22号•【施行日期】2020.01.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妇幼健康正文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儿童重大疾病救治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国家儿童肿瘤监测中心:为进一步做好儿童白血病、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以下简称儿童重大疾病)救治管理工作,推动政策有效落实、落地、落细,现提出以下要求:一、高度重视儿童重大疾病救治管理工作儿童健康和相关医疗卫生服务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民生问题,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救治专项工作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之一。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将儿童重大疾病救治管理作为主题教育重要内容之一,结合地方实际,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落实各项工作要求,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

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一)制订工作实施方案。

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摸清辖区内儿童重大疾病医疗资源、救治保障能力现状,协调民政、医保、药监等相关部门,围绕建立健全诊疗体系、提高救治管理水平、完善综合保障制度等,结合实际,制定完善救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减少跨省异地就医,解决群众就医实际困难,切实降低儿童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

(二)完善诊疗协作机制。

针对儿童重大疾病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及诊疗协作组的(以下简称相关医疗机构),牵头单位要会同组内成员单位,根据不同病种制订相应协作组工作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理顺工作流程,简化就诊手续、使群众“少跑腿、不跑腿”。

相关医疗机构要建立多学科诊疗工作机制,按病种明确牵头专业,做到患者诊疗全程“有人管、不间断”。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10.29•【文号】卫妇幼发〔2021〕33号•【施行日期】2021.10.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健康促进正文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卫妇幼发〔2021〕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保障实施优化生育政策,进一步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促进儿童健康,我委在总结2018-2020年健康儿童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和有效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制定了《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年)》。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2021年10月29日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年)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儿童健康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进一步提高儿童健康水平,制定本计划。

一、基本原则坚持儿童优先,共建共享。

遵循儿童优先发展理念,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保障儿童健康,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健康人力资源。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推动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保生存向促发展转变,构建整合型儿童健康服务体系,推进儿童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公平可及,促进均衡。

加强农村地区儿童健康工作,夯实基层儿童健康服务基础,缩小城乡、地区之间差距,助力乡村振兴,推动儿童健康服务均等化。

坚持守正创新,持续发展。

坚持保健与临床相结合、个体与群体相结合、中医与西医相结合,因地制宜,改革创新,走出具有中国特色的儿童健康事业可持续发展道路。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覆盖城乡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层儿童健康服务网络进一步加强,儿童医疗保健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儿童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4.21•【文号】国办发〔2015〕30号•【施行日期】2015.04.21•【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4月21日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意见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保监会为全面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编密织牢保障基本民生安全网,根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有关工作安排,现就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强化规范管理,加强统筹衔接,不断提高医疗救助管理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

(二)基本原则。

托住底线。

按照救助对象医疗费用、家庭困难程度和负担能力等因素,科学合理制定救助方案,确保其获得必需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统筹衔接。

推进医疗救助制度城乡统筹发展,加强与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等制度的有效衔接,形成制度合力。

加强与慈善事业有序衔接,实现政府救助与社会力量参与的高效联动和良性互动。

公开公正。

公开救助政策、工作程序、救助对象以及实施情况,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确保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

试论儿童收养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赵川芳

试论儿童收养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赵川芳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青少年研究·2014年第5期试论儿童收养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赵川芳(民政部社会工作研究中心,北京101601)【摘要】目前,由于我国儿童收养法律政策不够完善,官办福利机构设施比较缺乏,民间收养合法性难以确认,造成了儿童权利难以有效落实,孤弃儿童的生命难以得到有效保障,使得儿童优先、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流于形式。

需通过优化法律政策与体制环境,扩大民间收养空间,加强福利机构建设力度等举措,使需收养儿童和已被收养儿童能够得到最大保护,同时推动儿童收养向制度化、专业化方向更快迈进。

【关键词】儿童收养收养政策民间收养儿童收养应该是一个充满慈爱仁心的过程,收养方与送养方通过履行法定的收养程序达到对被收养对象的爱心传递的合法化,收养当事人的权益也通过这个程序得以保护。

笔者结合当前儿童收养立法政策及体制环境,秉承儿童优先、儿童利益最大化的理念,对儿童收养制度设置方面存在的不足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希望相关机构扩大收养范围,保护被收养儿童的权益,在实践层面更好地践行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

一、儿童收养相关立法政策1991年12月,中国加入《儿童权利公约》并积极践行公约规定,从法规政策、制度体制、机构设施、文化环境等方面实施了有效措施,以确保儿童各项权利能够实现,儿童各项权益不受侵害,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能够实现。

2005年4月27日,我国加入《跨国收养方面保护儿童及合作公约》。

国内法律政策环境方面,1991年,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1998年修订,以下简称《收养法》),规范了儿童收养送养行为,以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维护收养关系当事人的权利。

自此,儿童收养有了法律依据。

1999年5月,民政部发布《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办理收养登记的管辖以及所需要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的规定》,对中国公民收养送养子女的流程、条件,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收养子女的流程、条件以及华侨、港澳台居民在境内收养所需证件及证明材料作了规定,儿童收养在操作层面有了依据。

(整理)《中国出生缺陷防治报告》问答.

(整理)《中国出生缺陷防治报告》问答.

《中国出生缺陷防治报告(2012)》问答1. 编写发布《中国出生缺陷防治报告(2012)》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妇女儿童的健康是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妇幼卫生事业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

我国是出生缺陷高发国家,出生缺陷日益成为突出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

出生缺陷不仅影响儿童的生命健康和生活质量,而且影响整个国家人口素质和人力资源的健康存量,影响经济社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卫生部门为推进出生缺陷防治工作做出了不懈努力,取得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成效。

我们编写发布《中国出生缺陷防治报告(2012)》,旨在全面反映我国出生缺陷防治工作状况,引导社会各界和国际社会更加关注妇女儿童健康,营造有利于出生缺陷防治的良好氛围和支持环境。

同时,也希望广大医药卫生工作者,特别是妇幼卫生工作者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新工作思路,抓住深化医改的重大机遇,全面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家庭幸福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2.什么是出生缺陷?出生缺陷是指婴儿出生前发生的身体结构、功能或代谢异常。

出生缺陷可由染色体畸变、基因突变等遗传因素或环境因素引起,也可由这两种因素交互作用或其他不明原因所致,通常包括先天畸形、染色体异常、遗传代谢性疾病、功能异常如盲、聋和智力障碍等。

3.我国的出生缺陷发生现况和变化趋势如何?在国际上处于什么样的水平?我国是人口大国,也是出生缺陷高发国家。

要了解一个国家出生缺陷发生总体状况,一般通过监测主要出生缺陷的发生率及其动态变化趋势,并结合相关调查资料来估算出生缺陷的总体发生水平。

据估计,我国出生缺陷总发生率约为5.6%,以全国年出生数1600万计算,每年新增出生缺陷约90万例,其中出生时临床明显可见的出生缺陷约25万例。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估计,全球低收入国家的出生缺陷发生率为6.42%,中等收入国家为5.57%,高收入国家为4.72%。

我国出生缺陷发生率与世界中等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接近,但由于人口基数大,每年新增出生缺陷病例总数庞大。

《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意见》政策解读

《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意见》政策解读

《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意见》政策解读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布日期】2021.11.19•【分类】法规、规章解读正文《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意见》政策解读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持续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建设,在破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上取得突破性进展。

通过完善城乡统一的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制度,统筹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开展医保目录准入谈判等,持续降低群众就医费用负担,参保群众基本医疗保障需求得到较好满足。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医疗科学技术进步、群众就医需求释放,医疗保障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日益显现,还存在托底保障功能不足、救助不及时不充分问题,一些大病重病患者也时有反映负担较重。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医疗保障工作。

2020年以来,先后在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工作中对防范因病致贫返贫风险、筑牢民生保障底线作出安排部署,要求系统集成、完善政策、健全机制,发挥改革协同效应,切实减轻重大疾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奋力解除人民群众疾病医疗后顾之忧,持续增强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是在发展中加强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

《意见》聚焦减轻困难群众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在规范统一制度建设、优化救助托底保障方案、系统强化综合保障等方面做出统筹安排,有利于补齐保障短板,有针对性解决保障不足和过度保障问题。

《意见》积极回应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中面临的新考验,立足实际将脱贫攻坚实践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做好阶段性政策优化调整,也着眼长远推动建立防止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有助于守好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4.01.02•【文号】国卫医政发〔2024〕1号•【施行日期】2024.01.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妇幼健康正文关于推进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卫医政发〔2024〕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医保局、中医药局、疾控局、药监局: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推进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推进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坚持中西医结合,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加快儿科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助力人口高质量发展和健康中国建设。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完善功能明确、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富有效率的国家、区域、省、市、县级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儿科医疗资源配置和服务均衡性逐步提高,每千名儿童拥有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87人、床位数达到2.50张,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到2035年,基本形成城乡均衡、协同高效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好满足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二、构建高质量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一)建设高水平儿童医疗服务网络。

江西省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免费救治试点工作方案

江西省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免费救治试点工作方案

江西省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免费救治试点工作方案为深入推进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全省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根据卫生部、民政部《关于开展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的意见》(卫农卫发〔2010〕53号)和江西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发〔2009〕9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在保持医疗保障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健康发展的基础上,在全省范围内优先选择危及儿童生命健康、医疗费用高、经积极治疗预后较好的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开展救治试点工作,通过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和医疗救助等相关制度的紧密结合,探索有效的补助和支付办法,实行免费救治,进一步缓解城乡居民重大疾病的经济负担。

二、基本原则坚持自愿救治。

保证城乡居民公平享有,患儿法定监护人自愿救治,实行疾病风险告知和手术同意制度。

坚持统一方案。

试点地区统一补助模式、统一确定治疗定点医院、统一补助标准、统一补助办法等。

坚持合力保障。

对救治病种,通过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城乡医疗救助、财政补助和慈善机构救助等合理分担医疗费用,在定额费用的基础上,实行免费救治。

坚持稳步推进。

除对全省符合条件的儿童白血病全部进行免费救治外,2010年度先对南昌、景德镇、萍乡、新余和鹰潭市所有符合救治条件的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实行免费救治试点工作,取得经验后,稳步推进。

三、救治对象对持有我省常住户口,患有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原粒细胞部分分化型白血病3个病种的0—14周岁(含14周岁)儿童开展免费救治试点工作。

2010年度先对持有南昌、景德镇、萍乡、新余和鹰潭市常住户口,患有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法洛四联症、先天性主动脉缩窄、先天性肺静脉异常引流7个病种的0—14周岁(含14周岁)儿童开展免费救治试点工作,取得经验后,稳步推开。

四、工作目标(一)儿童白血病经测算,2010年度对约450例白血病患儿进行免费救治;以后每年对新增约270例患儿进行免费救治。

张茅:十二五末个人承担看病费用比例减至30%以下

张茅:十二五末个人承担看病费用比例减至30%以下

医疗 保 障 制 度 建 设 意 义 重 大
( ) 一 医疗保 障制度是 医改最重要 内容之一。 医疗保 障制度是 医疗卫生体制的核心 内容之一 , 其制度选择和发展状况直接决定一个 国家和社会的医疗卫生体制状况和卫 生事业发展状况, 直接关乎公众相关经济风 险能否被有效 防范和化解 , 健康权利能否 得到有效保护。 ( - 从世界各 国的经验看 , Z) 医疗保障制度有不 同组织方式, 目 但 标和方 向有很多 共 同点。一个 多世纪 以来 , 世界各 国在 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方面形成 了不 同模 式。 中 其 比较典型的:一是 国民卫生服务模 式,基本做 法是 以税 收 ( 财政直接投入 ) 为基础 , 限定服务 内容 , 医疗卫生服务作为公共品向全 民提供 。 把 这一做法的典型代表国家是 英 国及北欧诸 国; 二是社会保 险模 式, 基本做法是政府立法强制参保 , 个人和雇主共 同交费, 非雇 员由政府补贴缴费, 建立保险, 由保 险经办机构为参保者支付 医疗费用。 这一做法的典型代表 国家是德 国;三是社会救助加商业保 险模 式, 主要做 法是鼓励有 能力者购买商业保 险, 低收入阶层及老年等特殊群体 由政府提供公共服务。 这一做法 的典 型代表 国家是美 国。 总体上看 , 世界上绝大多数 国家 的医疗保 障制度都不是单一 模式,而是 以一种基本模式为主体 、其他为补充 的混合模式。
体评价。
他在此 间接 受采访 时称 , 医改工作启动到 去年底 , 从 各级财政投入增长 了3 % 其 0, 中,中央财政投入增长 4 % 0 。统计监测数据表 明:医改使基本 医疗保 障制度覆盖率提 高,极大减少 了 “ 因病致贫返贫”现象。截至今年 9 ,已有 83 亿农 民参加新型农 月 . 2 村合作 医疗制度 ,覆盖率达 9. 5 %以上,提前完成 目 9 标;入均筹资标准达 1 4 ,住 5元 院病人政簸 内报销 比例 已经达到 6% 0 。近 2 %的 “ 4 新农合”县开展 了提高农村儿童 白 血病、先天性心脏病 医疗保 障水平试 点;l 省 区的 1 5 名先天性心脏病患儿获得救 2 32 治, 补偿总费用 20 . 万元;1 0 白血病患儿得到补偿 医药费 1 4 26 1 3 5名 1 万元。 他强调 , 随着各项改革不断深化 , 利益格局开始进行调整 , 改革的难度和复杂性 逐步显现, 政策推进过程 中出现 了一些 困难和挑战。 当前部分地 区和部分 医改项 目 进 展滞后 , 地方政府特别是县级 医改配套资金压力较大 , 部分资金拨付较慢 , 影响 了医 改进展 ;一些地方对深化医改的复杂性估计不足 ,政策执行力不 强。

建昌县新农合惠农政策落实情况

建昌县新农合惠农政策落实情况

建昌县新农合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一、建立新农合的制度。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3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3号)、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卫农卫发[2005]319号)等文件精神,中共建昌县县委下发了《建昌县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建委办发[2006]5号),在我县辖区内建立并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给予医疗补助。

二、新农合制度的补助标准。

根据辽宁省卫生厅、辽宁省民政厅、辽宁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辽卫字〔2011〕4号)和葫芦岛市卫生局、葫芦岛市民政局、葫芦岛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转发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葫卫字〔2011〕号),建昌县政府及时调整新农合门诊、住院补助标准,合理使用基金,保证新农合基金的使用率在85%以上,累计结余率在25%以下。

2011年实施的补助标准如下:(一)、住院补助部分未经转诊(急诊除外)到县域外医疗机构就诊,各段报销比例比省、市各段报销比例下调10%,封顶线不超过10000元。

急诊疾病与急诊留观病人按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助标准补偿。

符合条件的儿童先心病、白血病,按照《关于开展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辽卫函字[2010]578号)和《关于开展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的通知》(辽红办字[2011]20号)规定,给予救助。

贯彻落实提高肾衰透析患者和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患者补偿比例工作。

在规定范围内按70%比例给予补助。

住院分娩及剖宫产按定额标准补助。

艾滋病、结核病患者凭有关证明,可在指定县内医院就诊,补助标准为70 %。

精神病患者在县精神病院住院,补助标准为70%,每日补助不超过60元。

儿童福利

儿童福利

儿童社会福利
B. 制度缺失:中国儿童福利制度建设任务繁重 • 学前教育的缺口。 • 在残疾儿童康复和三类残疾儿童之外的残疾儿童 就学方面,目前的制度有重要的缺口。 • 在儿童安全方面,缺少整套的制度安排。 • 儿童保护的制度缺口。 • 提供儿童福利服务的机构发展不足。
儿童社会福利
C. 体制缺陷:中国儿童福利制度建设需要系统设计 • 行政管理机构方面,我国缺少国家一级的主管儿 童福利事务的机构。 • 立法方面,我国还缺乏一部统一的《儿童福利法》
儿童社会福利
儿童社会福利
(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对购买设施、 器材和服务的 现金补助
免费手术治疗
日常康复服务
儿童社会福利
儿童社会福利
(四)儿童福利组织机构体系 • 从我国儿童福利政策执行的行政体制看,目前尚没有在中央和地方政 府层面建立专职负责规划和指导儿童工作的职能部门。但是从全国人 大,到政府机关,再到社会团体,设臵了一系列面向儿童的工作机构 和组织,这些机构和组织的工作职能互相联系配合,形成一个整体。 如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设有妇女儿童室,专门负责有关妇女和儿 童的立法工作,在最高权力机构中保证了儿童的一席之地;在政府层 面,国务院设有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由相关部委、群众团体负责人 担任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委员,定期研究有关儿童的工作;国务院 下属各部委也设有相应的儿童工作部门,如民政部社会福利与社会事 务司负责制订孤残流浪等处境困难儿童的社会福利救助方针、政策、 规章并指导实施;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儿童的学前与义务教育工作; 司法部负责预防未成年人的犯罪及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理、教育工作; 卫生部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司负责婴幼儿的计划免疫和卫生保健工作。 以上职能部门的参与保证了政府对儿童工作全方面的领导,有利于儿 童福利政策的统筹规划和顺利实施。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9347号建议的答复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9347号建议的答复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9347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10.13•【文号】•【施行日期】2021.10.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9347号建议的答复代表你们好: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健康教育职能以及完善管理机制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国家医保局,现答复如下: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卫生健康事业获得了长足发展,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高,但伴随城镇化、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我国居民生产生活方式和疾病谱不断变化,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等慢病导致的疾病负担日益加重,新冠、肝炎、结核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形势严峻,而居民的健康知识知晓率仍然偏低,不健康生活方式较为普遍,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工作迫切需要全面加强。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民健康,提出了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

2019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发布《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健康中国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国办发〔2019〕32号),全面启动实施健康中国行动。

根据行动部署,在定位上,我国将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在策略上,从注重治已病向注重治未病转变。

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推动落实健康中国行动相关工作,积极应对人民健康突出问题,努力让健康知识、行为和技能成为全民普遍具备的素质和能力,确保到2030年,我国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因重大慢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明显降低,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得到较大提高,居民主要健康指标水平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

健康中国行动开展两年来,我委先后建立国家健康科普专家库,印发《国家健康科普专家管理办法》,推动实施健康知识进万家活动,广泛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科普活动,研究制定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XXX传播机制的规范性文件,研究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等,健康促进工作得以快速推进。

先心病救助合作项目

先心病救助合作项目

2010年6月7日,卫生部、民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 开展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的意见》。
卫生部从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出发,先后组建了儿童先天性心 脏病、儿童白血病临床专家组,根据试点方案的要求,制定了《儿 童先天性心脏病4个病种临床路径》和《儿童血液系统2个病种临床 路径》。
“大病救助”病种
近期卫生部、民政部下发文件,将“大病救助”病种增加至20种。
• 儿童白血病 • 儿童先心病 • 乳腺癌 • 宫颈癌 • 终末期肾病 • 重症精神病 • 耐多药肺结核 • 艾滋病机会性感染 • 肺癌 • 食道癌
• 胃癌 • 结肠癌 • 直肠癌 • 慢性粒细胞白血病 • 急性心肌梗死 • 脑梗死 • 血友病 • ‫ ן‬型糖尿病 • 甲亢 • 唇腭裂
黑龙江省“两病救助”落实情况
虽然在卫生部和民政部的指导下,黑 龙江省的“两病救助”已在全省开展,但 是在2012年考核实际落实情况的卫生部电 话会议中,黑龙江省却以“零”例远远落 后于其他省份。
落实“两病救助”的主要因素
➢各级部门的重视 ➢费用 ➢医院的配合
“两病救助”费用
➢ 根据卫生部、黑龙江省卫生厅文件要求: “两病救助”患儿需新农村合作医疗承担费 用70%,民政承担20%,由患者承担10%。
“爱心工程”合作项目介绍
刘宏宇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儿童的健康素质直接 关系到中华民族的繁荣昌盛。
---陈竺部长在提高农村儿童白血病和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医疗服务能力现场会上的讲话
黑龙江省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概况
➢ 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的发病率为7‰-8‰ ➢ 每年黑龙江省大约有4000-6000名先天性心脏病儿童出生 ➢ 我省目前每年只有近千例能够接受外科手术治疗

医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两篇

医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两篇

医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两篇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两篇篇一: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尊敬的xxx首先,***和支持,并对你们身临我县基层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

我县医***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得益于上级部门的关心支持与社会各界的配合,通过卫生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卫生事业得到进一步发展,民生工程逐步拓展,基础设施和卫生医疗条件得到相应改善。

现就医改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及下步的打算汇报如下基本情况(一)基本县情略(二)卫生计生基本情况1、医疗机构覆盖情况全县拥有医疗机构180个,其中县级医疗机构5个(分别为县人民医院、县藏医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县计生指导站);乡(镇)中心卫生院5个,乡一般卫生院20个;建有村卫生站148个;全县共设床位120张;全县建有1个二级乙等综合医院,1个一级乙等乡中心卫生院,村卫生站覆盖率与规模化建设逐年上升。

全县每千人拥有床位数张,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网络正在显现效能。

2、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全县卫生系统职工总数为216人,其中在编专业人员为188人,临聘藏医21人,行政7人(行政公勤人员1人),26个乡镇卫生院共有专业技术人员99人(实际在乡镇一线的在编人员仅79人,临聘藏医12人);县卫生局现有职工20人(从卫生院借调事业人员8人,从执法大队借调5人),县人民医院现有职工43人(含临聘西医1人)、县藏医院现有职工19人(含临聘藏医4人)、县疾控中心现有职工13人,县妇幼保健院现有人员11人,卫生执法大队现有人员8人(其中5人兼卫生局工作)计生指导站10人。

3、医疗设备装备情况全县医疗设备有CT机1台、B超机40台、彩超1台、心电图机28台、微波治疗仪6台、制氧机18台、多功能麻醉机1台、多参数监护仪3台等,乡镇卫生院基本拥有常规医疗设备。

4、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网络建立情况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网络体系基本建立,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乡卫生院为框架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县人民医院、县藏医院、乡(镇)卫生院为框架的医疗救治体系基本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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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
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法规类别】医疗保健
【发文字号】卫办农卫发[2010]173号
【发布部门】卫生部(已撤销)
【发布日期】2010.11.08
【实施日期】2010.11.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卫办农卫发﹝2010﹞1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
为落实国务院2010年度医改任务工作要求,切实提高患重大疾病农村儿童的医疗保障水平,卫生部、民政部于今年6月印发了《关于开展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先后在湖南、四川召开会议,部署工作。

各省(区、市)根据《意见》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相关试点,工作取得良好进展。

为推动各地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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