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行业九不准(知识分析)
2024年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总结
2024年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总结一、不准明显违背医疗伦理道德医疗工作者应坚守职业道德,秉持救死扶伤的宗旨,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权色交易、索贿受贿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医疗行业的廉洁和正直。
二、不准擅自泄露患者隐私医疗人员应保护患者个人隐私,不得私自暴露、泄露患者的病情、病史、检查结果等敏感信息,确保患者信息的安全和隐私权的保护。
三、不准漠视患者权益医疗工作者应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知情同意权,不得强迫患者进行无必要的检查和治疗,不得损害患者的权益和利益。
四、不准乱开药医疗人员应按照规定合理开具药品处方,不得滥用处方权力,不得开具虚假处方、超范围处方、超量处方,确保用药的安全和合理性。
五、不准妨碍医疗秩序医疗工作者应遵守医疗纪律,不得无故推诿、延误患者就诊,不得无理取闹滋扰医疗秩序,确保患者能够及时、有序地得到医疗服务。
六、不准无视医疗规范医疗从业人员应严格按照医疗规范进行操作,不得违反操作规程和操作规定,不得擅自使用未经批准的医疗器械和药品,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七、不准故意编造医疗记录医疗工作者应如实记录患者的病情、治疗过程和效果,不得故意夸大病情、虚假诊断、伪造治疗记录,确保医疗行为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八、不准违反医疗安全要求医疗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医疗操作安全规程,不得违反操作规定和要求,不得因为马虎大意或敷衍塞责而导致医疗事故的发生,确保医疗的安全和可靠。
九、不准不负责任的医疗行为医疗工作者应尽职尽责,不得敷衍塞责、违背治疗原则,不得对患者推诿扯皮,确保医疗过程的专业性和质量。
在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的过程中,上述九不准应成为医疗从业人员的底线要求,医疗机构应加强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医疗纪律制度和举报机制,加强对医疗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升医疗工作者的职业素养和责任意识,共同推动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
医疗卫生行业九不准
医疗卫生行业九不准一、不准拖延治疗拖延治疗是指疾病确诊后,患者或医务人员不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治疗。
无论是因为患者自身的心理障碍,还是因为医务人员的工作疏忽,都会给患者的身体健康带来极大的危害。
因此,医疗卫生行业必须严禁拖延治疗的行为,应通过强化宣传教育、加强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等方式来推动及时治疗的实现。
二、不准滥用抗生素滥用抗生素已经成为当今医疗卫生行业中的一大难题。
抗生素是一种特殊的药物,其应用必须谨慎,且严格按照科学用药原则。
然而,由于医务人员及患者的不正确认识和过度追求快速疗效,抗生素的滥用已经引发了许多严重的医学问题,如耐药菌的产生和传播。
因此,不准滥用抗生素已经成为医疗卫生行业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三、不准弄虚作假弄虚作假是指在医疗卫生行业中,为了达到某种利益目的而故意篡改数据、隐瞒真相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行为。
弄虚作假不仅违背道德伦理,也会给患者带来严重的伤害。
因此,医疗卫生行业必须严禁弄虚作假的行为,并加强对医务人员和机构的监督和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四、不准越权操作越权操作是指医务人员在执业过程中超越其权限、范围进行医疗行为的行为。
医务人员应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法律进行医疗行为,不能越权操作。
不准越权操作的要求既是对医务人员的约束,也是对患者生命安全的保护。
五、不准贪污腐败贪污腐败是医疗卫生行业中最为严重的问题之一。
医务人员的贪污腐败不仅损害了医院的声誉和社会的利益,更严重地影响了患者的权益和健康。
医疗卫生行业必须坚决杜绝贪污腐败的现象,通过建立健全的监管体制、强化法律法规的惩戒措施等方式来保护患者的权益。
六、不准恶意泄漏隐私患者的隐私是医疗卫生行业中的重要法律权益之一。
医务人员应严格保护患者的隐私,不得恶意泄漏。
一旦发生恶意泄漏隐私的行为,不仅会损害患者的权益,还会危害整个医疗卫生行业的信誉。
因此,不准恶意泄漏隐私已经成为医疗卫生行业中的一项重要规定。
七、不准患者与医生之间存在不正当关系医患关系是医疗卫生行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医疗卫生行业从业人员九不准和九项准则
医疗卫生行业从业人员九不准和九项准则近几年来,随着医疗卫生领域的不断发展和改进,医疗卫生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
为了规范从业人员的行为和提高服务质量,相关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其中以九不准和九项准则为代表,对医疗卫生行业从业人员的行为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那么,究竟什么是医疗卫生行业从业人员九不准和九项准则,又该如何执行呢?一、医疗卫生行业从业人员九不准1. 不准对病人有侮辱性的语言和行为:作为一名医疗卫生行业从业人员,对病人的态度和言行举止至关重要。
绝对不能出现对病人粗鲁、侮辱的言语和行为,尊重病人是医务人员的基本职业道德。
2. 不准对病人进行不必要的检查:医疗卫生行业从业人员应该以病人的实际需求为出发点,不得进行不必要的检查和治疗,避免对病人造成不必要的痛苦和费用浪费。
3. 不准泄露病人隐私:医疗卫生行业从业人员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保护病人隐私的规定,不得擅自泄露病人的个人信息,确保病人的隐私安全。
4. 不准滥用职权索取回扣:作为医务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对病人进行索取回扣或者其他不正当的经济要求,维护医务人员的廉洁形象。
5. 不准擅自延长就诊时间:医疗卫生行业从业人员在就诊时间安排上要严格遵循规定,不得擅自延长病人的就诊时间,确保病人的合法权益。
6. 不准传播虚假医疗信息:医疗卫生从业人员不得散布虚假的医疗信息,以免给病人和社会带来不良影响,损害医疗行业的形象和信誉。
7. 不准乱开药方:医疗卫生行业从业人员不得滥开药方,应该根据病人的实际病情进行合理的处方,避免对病人身体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8. 不准与药品企业勾结:医疗卫生从业人员不得与药品企业勾结,接受回扣、提成等利益,保持医疗行业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9. 不准对病人进行不正当的营销宣传:医疗卫生行业从业人员不得对病人进行不正当的营销宣传,应该客观、真实地向病人宣传治疗方案和医疗知识。
二、医疗卫生行业从业人员九项准则1. 诚实守信:医疗卫生行业从业人员要讲诚信,做到言行一致,不说谎言,不捏造事实,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医疗卫生九不准制度
医疗卫生九不准制度
是指九种不准在医疗卫生领域出现的行为或现象,通常是为了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维护医德医风而制定的规定。
这些九不准包括:
1. 不准医生利用医疗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如收受回扣、索取红包等。
2. 不准医院和医生做虚假广告或进行虚假宣传,误导病人或公众。
3. 不准医生隐瞒、延误或故意误诊,给病人造成损害或危险。
4. 不准医生泄露病人隐私信息,保护病人的个人隐私权益。
5. 不准医院和医生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参与药品、医疗器械等商业活动。
6. 不准医生进行医疗骗保行为,伪造病情、虚报治疗费用等。
7. 不准医生进行虚假证明,提供虚假病情证明、体检报告等。
8. 不准医生进行过度医疗,开具不必要的检查、药品或手术。
9. 不准医生和医学机构接受患者或药企的赞助、礼物、款待等,影响医疗活动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这些九不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旨在规范医疗行为,加强医生和医院的责任意识,提升医疗质量和安全性,保护患者的权益,维护医疗卫生领域的社会公正和公信力。
医疗行业九不准
六、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
•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本单位信息系统中药品、医用耗材 用量统计功能的管理,严格处方统计权限和审批程序。严 禁医疗卫生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商业目的统计医师 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或为医 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
七、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
•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遵守药品采购、验收、保管、
严禁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商品(服务)挂钩,严禁将捐
赠资助资金用于发放职工福利,严禁接受企业捐赠资助出
国(境)旅游或者变相旅游。
五、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 广告
•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应当注意维护行业形象。 严禁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严禁参与医药产品、食品、 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泄露患者等服务对 象的个人资料和医学信息。
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
九、不准收受患者“红包”
•
医疗卫生人员应当恪守医德、严格自律。严禁索取或
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
品。
•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切实加强
对上述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对
违反规定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规定,视情节
轻重、造成的影响与后果,由所在单位或有关卫生计生行
政部门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或行政处罚;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工作严重不负责 任或失职渎职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 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结合深化医改建立科学的 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内部分配激励机制。严禁 向科 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医疗卫生 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等业 务收入挂钩。
医疗行业九不准
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结合深化医改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内部分配激励机制。
严禁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医疗卫生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二、不准开单提成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通过综合目标考核,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等医疗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的做法,严禁医疗卫生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
三、不准违规收费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
严禁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或擅自提高标准加收费用,严禁重复收费。
四、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医疗卫生机构及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有关规定,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必须以法人名义进行,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格按照捐赠协议约定开展公益非营利性业务活动。
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严禁接受附有影响公平竞争条件的捐赠资助,严禁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商品(服务)挂钩,严禁将捐赠资助资金用于发放职工福利,严禁接受企业捐赠资助出国(境)旅游或者变相旅游。
五、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应当注意维护行业形象。
严禁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严禁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泄露患者等服务对象的个人资料和医学信息。
六、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本单位信息系统中药品、医用耗材用量统计功能的管理,严格处方统计权限和审批程序。
严禁医疗卫生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商业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或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
七、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遵守药品采购、验收、保管、供应等各项制度。
医疗卫生行业九不准
医疗卫生行业九不准一、不准违反医德:医德是医务人员应当遵守的道德标准,包括“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原则。
医务人员不得以损害患者利益为代价,违反职业道德。
二、不准背离医学实践规范:医学实践规范是指医疗卫生行业内部普遍认同和遵守的操作规程。
医务人员应当遵守相关规范,如诊疗技术操作规范、手术操作规程等,确保医疗行为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三、不准违反治疗原则:医务人员在开展临床治疗时,应当根据患者的具体病情和医学常识,遵循科学、合理、安全的治疗原则,不得滥用药品、检查和手术等医疗资源。
四、不准滥开滥用抗生素:抗生素是治疗感染性疾病的重要药物,但乱用抗生素可能导致耐药性增强、不良反应等问题。
因此,医务人员在使用抗生素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滥用和滥开。
五、不准违法违规收费: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在收费过程中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收费政策和规定,不得乱收费、漫天要价或强制消费等,确保合理合法的收费行为。
六、不准参与违法违规医疗广告:医疗广告具有巨大的宣传和影响力,因此,医务人员不得参与违法违规的医疗广告,不得以虚假宣传误导患者,对医疗行为进行不良影响。
七、不准泄露病例资料: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严格保护患者的隐私权,不得未经患者或其家属同意,擅自泄露患者的病例资料和个人隐私信息。
八、不准擅自住院、开药:医务人员应当根据患者的实际病情和需要,合理安排住院和开药等治疗措施。
不得滥用权力,擅自安排住院或开药,以避免资源浪费和患者受伤。
九、不准违反职业道德行贿索贿:医务人员作为行业的从业者,应当秉持廉洁奉公的原则,不准收受患者和医疗供应商等的贿赂和回扣。
医务人员应当保持崇高的职业道德,坚守职业操守,避免违法违规行为。
总之,医疗卫生行业九不准是临床医生和医疗机构必须严格遵守的行为准则。
只有遵循这些准则,医务人员才能够真正完成对患者的救治,为建设健康中国作出积极贡献。
同时,政府和相关部门也应当加强监管,对违反九不准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维护医疗卫生行业的良好秩序。
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一、不准收受回扣。
医疗卫生行业是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不应该成为牟利的工具。
医务人员不得收取患者的回扣,确保医疗服务的公平公正。
二、不准滥用医疗药品。
医务人员在开具处方药品时,应该根据患者的病情进行合理用药,不得滥开处方或使用不必要的药品,避免浪费资源和增加患者的经济负担。
三、不准擅自停药。
医务人员在治疗患者时,不得擅自停药或调整药物剂量,应该根据患者的病情进行科学合理的治疗方案,确保患者的疾病能够稳定控制。
四、不准乱开检查。
医务人员在开具检查项目时,应该根据患者的实际需要进行合理的检查,不得滥开检查项目或给患者增加不必要的检查费用。
五、不准推诿责任。
医务人员在承担医疗责任时,应该勇于承担责任,不得推诿责任或将责任推给其他人,确保患者的权益不受侵害。
六、不准随意涨价。
医疗卫生服务价格应该按照规定进行合理定价,不得随意涨价或以各种名义收取额外费用,确保患者的财产权益不受损害。
七、不准违规医疗操作。
医务人员在进行医疗操作时,应该遵守规范、科学、安全的操作流程,不得违规操作或损害患者的身体健康。
八、不准滥用处方权。
医务人员在开具处方时,应该根据患者的实际需要进行合理开药,不得滥开处方或以药品回扣等方式牟取不正当利益。
九、不准保健品乱象。
医务人员不得在医疗过程中推销保健品,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违法违规的保健品销售行为。
以上是对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详细说明。
通过推行这九种不准,可以有效规范医疗卫生行业的发展,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促进医疗行业的协调发展。
在落实九不准的同时,还需要强化监管力度,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构建良好的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体系,提高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推动医疗卫生行业的健康发展。
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具体内容
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具体内容1.不准收受红包:医务人员不能接受病人或病人家属的任何形式的红包,包括现金、礼物、消费卡等。
红包的存在容易引发腐败问题,影响医务人员的公正与专业。
2.不准索取回扣:医务人员不得以各种名义索要医药企业、药商等提供的回扣。
回扣是一种违法行为,容易导致医务人员偏袒一些产品,影响药品选择的公正性与病人权益。
3.不准违规就医:医务人员不得帮助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违规就医。
违规就医会导致医疗资源的浪费,增加正常患者的等待时间,破坏医疗资源的公平分配。
4.不准滥开药方:医务人员不得在没有必要的情况下滥开药方。
开药过多会导致药物浪费,对患者的身体造成不必要的负担,同时也增加了药物费用。
5.不准随意开药:医务人员不得根据医药代表或患者的要求随意开药。
医务人员应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和医学需要开具合理的药物。
6.不准虚报病情:医务人员不得夸大或虚报患者的病情。
虚报病情会导致医疗费用的增加,同时也对患者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误导。
7.不准推销保健品:医务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向患者推销保健品。
保健品的推销侵犯了患者的知情权和自由选择权,同时也可能存在不合理的宣传和营销手段。
8.不准泄露病人隐私:医务人员不得泄露病人的个人隐私信息。
保护病人隐私是医疗卫生工作的基本原则,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保护患者的个人隐私权利。
9.不准抢救病人:医务人员不得因个人利益或其他原因而抢救病人。
医务人员应坚守职业道德,根据病人的病情和自身能力进行适当的救治,不能对病情严重的患者故意拖延或不予救治。
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是针对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执业规范和工作作风提出的要求,旨在促进医疗卫生领域的公正、廉洁、科学和个人隐私权的保护,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满足患者的合理需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医疗卫生行业九不准
创作编号:GB8878185555334563BT9125XW创作者:凤呜大王*医疗卫生行业九不准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结合深化医改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内部分配激励机制。
严禁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医疗卫生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二、不准开单提成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通过综合目标考核,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等医疗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的做法,严禁医疗卫生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
三、不准违规收费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
严禁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或擅自提高标准加收费用,严禁重复收费。
四、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医疗卫生机构及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有关规定,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必须以法人名义进行,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格按照捐赠协议约定开展公益非营利性业务活动。
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严禁接受附有影响公平竞争条件的捐赠资助,严禁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商品(服务)挂钩,严禁将捐赠资助资金用于发放职工福利,严禁接受企业捐赠资助出国(境)旅游或者变相旅游。
五、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应当注意维护行业形象。
严禁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严禁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泄露患者等服务对象的个人资料和医学信息。
六、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本单位信息系统中药品、医用耗材用量统计功能的管理,严格处方统计权限和审批程序。
严禁医疗卫生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商业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或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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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行业九不准
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结合深化医改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内部分配激励机制。
严禁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医疗卫生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二、不准开单提成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通过综合目标考核,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等医疗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的做法,严禁医疗卫生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
三、不准违规收费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
严禁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或擅自提高标准加收费用,严禁重复收费。
四、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医疗卫生机构及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有关规定,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必须以法人名义进行,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格按照捐赠协议约定开展公益非营利性业务活动。
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严禁接受附有影响公平竞争条件的捐赠资助,严禁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商品(服务)挂钩,严禁将捐赠资助资金用于发放职工福利,严禁接受企业捐赠资助出国(境)旅游或者变相旅游。
五、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应当注意维护行业形象。
严禁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严禁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泄露患者等服务对象的个人资料和医学信息。
六、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本单位信息系统中药品、医用耗材用量统计功能的管理,严格处方统计权限和审批程序。
严禁医疗卫生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商业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或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
七、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遵守药品采购、验收、保管、供应等各项制度。
严禁医疗卫生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
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
八、不准收受回扣
医疗卫生人员应当遵纪守法、廉洁从业。
严禁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
九、不准收受患者“红包”
医疗卫生人员应当恪守医德、严格自律。
严禁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切实加强对上述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对违反规定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规定,视情节轻重、造成的影响与后果,由所在单位或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或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或失职渎职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