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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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小学教师专业标准》

教育部《小学教师专业标准》

教育部《小学教师专业标准》(征求意见稿)为促进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建设高素质小学教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特制定《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专业标准》)。

小学教师是履行小学教育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需要经过严格的培养与培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专业标准》是国家对合格小学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是小学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规范,是引领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小学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一、基本理念(一)学生为本尊重小学生权益,以小学生为主体,充分调动和发挥小学生的主动性;遵循小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教学规律,提供适合的教育,促进小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

(二)师德为先热爱小学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关爱小学生,尊重小学生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自尊自律,做小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三)能力为重把学科知识、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相结合,突出教书育人实践能力;研究小学生,遵循小学生成长规律,提升教育教学专业化水平;坚持实践、反思、再实践、再反思,不断提高专业能力。

(四)终身学习学习先进小学教育理论,了解国内外小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经验和做法;优化知识结构,提高文化素养;具有终身学习与持续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做终身学习的典范。

二、基本内容专业理念与师德(一)职业理解与认识1.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遵守教育法律法规。

2.理解小学教育工作的意义,热爱小学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和敬业精神。

3.认同小学教师的专业性和独特性,注重自身专业发展。

4.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修养,为人师表。

5.具有团队合作精神,积极开展协作与交流。

(二)对小学生的态度与行为6.关爱小学生,重视小学生身心健康,将保护小学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幼儿园、小学、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2012.3

幼儿园、小学、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2012.3

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署师范大学:为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构建教师专业标准体系,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教育部研究制定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专业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专业标准》是国家对幼儿园、小学和中学合格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是教师实施教育教学行为的基本规范,是引领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开展教师教育的院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把贯彻落实《专业标准》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和举措,认真制订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务求取得实效。

各地、各校要采取宣讲、讨论、座谈、培训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专业标准》专题学习活动。

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专业标准》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教师专业特性的认识。

通过学习宣传,帮助广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师范生准确理解《专业标准》的基本理念,全面把握《专业标准》的内容要求,切实增强专业发展的自觉性,把《专业标准》作为开展教育教学实践、提升专业发展水平的行为准则。

各地、各校要紧密结合实际,抓紧制订贯彻落实《专业标准》的具体措施。

要根据《专业标准》调整教师培养方案,编写教育教学类课程教材,作为教师教育类课程的重要内容。

将《专业标准》作为“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等各级培训的重要内容,依据《专业标准》制定教师培训课程指南。

将《专业标准》作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考核的重要依据,进一步细化考核的内容和指标。

教育部将组织编写《专业标准》解读,组织有关专家赴部分师范院校进行宣讲,并结合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适时修改完善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

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通知

教育部文件教师[2012]1号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师范大学:为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党的规划纲要,构建教师专业标准体系,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教育部研究制定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专业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专业标准》是国家对幼儿园、小学和中学合格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是教师实施教育教学行为的基本规范,是引领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当前和今后的一个时期,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开展教师教育的院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把贯彻落实《专业标准》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和举措,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务求取得实效。

各地、各校要采取宣讲、讨论、座谈、培训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专业标准》专题学习活动。

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专业标准》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教师专业特性的认识。

通过学习宣传,帮助广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师范生准确理解《专业标准》的基本理念,全面把握《专业标准》的内容要求,切实增强专业发展的自觉性,把《专业标准》作为发展教育教学实践、提升专业发展水平的行为准则。

各地、各校要紧密结合实际,抓紧制定贯彻落实《专业标准》的具体措施。

要依据《专业标准》调整教师培养方案,编写教育教学课程教材,作为教师教育类课程的重要内容。

将《专业标准》作为“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等各级培训的重要内容,依据《专业标准》制定教师培训课程指南。

将《专业标准》作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考核的重要依据,进一步细化考核的内容和指标。

教育部将组织编写《专业标准》解读,组织有关专家赴部分师范院校进行宣讲,并结合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适时修改完善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

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小学教师是教育事业中的重要角色,他们肩负着培养未来社会
栋梁的责任。

为了提高小学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教育部颁
布了《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以规范小学教师的职业行为和教
学实践,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学校教育质量的提升。

首先,小学教师应具备坚定的教育理想和热爱教育事业的情怀。

他们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培养学生的全面发展为己任,不断提高自身的教育修养和专业素养,努力成为学生的榜样和引路人。

其次,小学教师应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技能。

他们要熟
悉小学课程标准和教学大纲,掌握科学教育原理和教学方法,能够
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设计和实施教学计划,引导学生进行自主学习
和合作学习,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创新意识。

再次,小学教师应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和教育教学能力。

他们
要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关心学生的成长成才,能够有效地进行课
堂管理和学生辅导,善于与家长和社会各界沟通合作,形成良好的
教育氛围和校园文化。

最后,小学教师应具备自主学习和不断进步的意识。

他们要积极参加教育培训和专业交流,不断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水平和创新能力,不断探索和实践教育教学改革,为学校的发展和学生的成长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总之,小学教师专业标准的试行,旨在引导和规范小学教师的职业行为和教学实践,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学校教育质量的提升。

希望广大小学教师能够认真学习和落实这一标准,不断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水平,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出应有的贡献。

中小学教师专业实用标准(试行)

中小学教师专业实用标准(试行)

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为促进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建设高素质小学教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特制定《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专业标准》)。

小学教师是履行小学教育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需要经过严格的培养与培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专业标准》是国家对合格小学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是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规范,是引领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小学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一、基本理念(一)师德为先热爱小学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执教。

关爱小学生,尊重小学生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自尊自律,做小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二)学生为本尊重小学生权益,以小学生为主体,充分调动和发挥小学生的主动性;遵循小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教学规律,提供适合的教育,促进小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

(三)能力为重把学科知识、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相结合,突出教书育人实践能力;研究小学生,遵循小学生成长规律,提升教育教学专业化水平;坚持实践、反思、再实践、再反思,不断提高专业能力。

(四)终身学习学习先进小学教育理论,了解国内外小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经验和做法;优化知识结构,提高文化素养;具有终身学习与持续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做终身学习的典范。

二、基本内容三、实施建议(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专业标准》作为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基本依据。

根据小学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专业标准》引领和导向作用,深化教师教育改革,建立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小学教师培养培训质量。

制定小学教师准入标准,严把小学教师入口关;制定小学教师聘任(聘用)、考核、退出等管理制度,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形成科学有效的小学教师队伍管理和督导机制。

(二)开展小学教师教育的院校要将《专业标准》作为小学教师培养培训的主要依据。

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小学老师专业标准〔试行〕为促进小学老师专业开展,建立高素质小学老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特制定?小学老师专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专业标准?〕。

小学老师是履行小学教育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需要经过严格的培养与培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专业标准?是国家对合格小学老师专业素质的根本要求,是小学老师施行教育教学活动的根本标准,是引领小学老师专业开展的根本准那么,是小学老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根据。

一、根本理念〔一〕师德为先热爱小学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履行老师职业道德标准,依法执教。

关爱小学生,尊重小学生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自尊自律,做小学生安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二〕学生为本尊重小学生权益,以小学生为主体,充分调动和发挥小学生的主动性;遵循小学生身心开展特点和教育教学规律,提供合适的教育,促进小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安康快乐成长。

〔三〕才能为重把学科知识、教育理论与教育理论相结合,突出教书育人理论才能;研究小学生,遵循小学生成长规律,提升教育教学专业化程度;坚持理论、反思、再理论、再反思,不断进步专业才能。

〔四〕终身学习学习先进小学教育理论,理解国内外小学教育改革与开展的经历和做法;优化知识构造,进步文化素养;具有终身学习与持续开展的意识和才能,做终身学习的典范。

二、根本内容三、施行建议〔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专业标准?作为小学老师队伍建立的根本根据。

根据小学教育改革开展的需要,充分发挥?专业标准?引领和导向作用,深化老师教育改革,建立老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不断进步小学老师培养培训质量。

制定小学老师准入标准,严把小学老师入口关;制定小学老师聘任〔聘用〕、考核、退出等管理制度,保障老师合法权益,形成科学有效的小学老师队伍管理和督导机制。

〔二〕开展小学老师教育的院校要将?专业标准?作为小学老师培养培训的主要根据。

《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常考法条和试题及答案

《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常考法条和试题及答案

《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常考法条一、颁布背景1、【立法宗旨】为促进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建设高素质小学教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特制定《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考点】立法依据(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地位】中/小学教师是履行小学教育教学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需要经过严格的培养与培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专业标准》是国家对合格中/小学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是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教学行为的基本规范,是引领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小学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考点】地位(选择):3基本+1依据(记忆技巧)二、基本理念(一)师德为先:热爱中/小学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执教。

关爱中/小学生,尊重中/小学生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自尊自律,做小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二)学生为本:尊重中小学生权益,以中小学生为主体,充分调动和发挥中小学生的主动性;遵循中小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教学规律,提供适合的教育,促进小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

(三)能力为重:把学科知识、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相结合,突出教书育人实践能力;研究小学生。

遵循小学生成长规律,提升教育教学专业化水平;坚持实践、反思、再实践、再反思,不断提高专业能力。

(四)终身学习:学习先进小学教育理论,了解国内外小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经验和做法;优化知识结构,提高文化素养;具有终身学习与持续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做终身学习的典范。

【考点】基本理念(填空、选择):学师终能(记忆口诀)三、基本内容(一)专业理念与师德:职业理解与认识;对于学生的态度和行为;教育教学的态度与行为;个人修养与行为。

(中小学完全一样)(二)专业知识小学:小学生发展知识;学科知识;教育教学知识;通识性知识中学:教育知识;学科知识;学科教学知识;通识性知识(三)专业能力小学:教育教学设计;组织与实施;激励与评价;沟通与合作,反思与发展。

完整版)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完整版)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完整版)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品德塑造、能力培养有机结合起来。

11.根据小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制定科学、合理的教育教学计划,注重因材施教。

12.掌握小学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能够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手段,培养小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13.注重小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促进小学生全面发展。

14.关注小学生家庭教育,积极与家长沟通合作,共同促进小学生健康成长。

三、基本要求一)思想政治素质1.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方向,认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和敬业精神。

4.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教育教学素质1.掌握小学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能够设计和实施有效的教育教学方案。

2.能够根据小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制定科学、合理的教育教学计划。

3.能够运用多种教学手段,培养小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4.注重小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促进小学生全面发展。

三)职业道德素质1.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修养,为人师表。

2.关爱小学生,尊重小学生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

3.尊重小学生独立人格,维护小学生合法权益,平等对待每一个小学生。

4.信任小学生,尊重个体差异,主动了解和满足有益于小学生身心发展的不同需求。

四)专业发展素质1.具有终身研究与持续发展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专业能力。

2.研究先进小学教育理论,了解国内外小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经验和做法。

3.优化知识结构,提高文化素养,做终身研究的典范。

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是为了建设高素质小学教师队伍而制定的基本要求。

小学教师需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因此,师德为先、学生为本、能力为重、终身研究是小学教师的基本理念。

在这些理念的指导下,小学教师需要关爱小学生、尊重小学生人格,注重小学生身心健康,并根据小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制定科学、合理的教育教学计划。

教师专业标准

教师专业标准

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为促进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建设高素质小学教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特制定《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专业标准》)。

小学教师是履行小学教育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需要经过严格的培养与培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专业标准》是国家对合格小学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是小学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规范,是引领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小学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一、基本理念(一)学生为本尊重小学生权益,以小学生为主体,充分调动和发挥小学生的主动性;遵循小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教学规律,提供适合的教育,促进小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

(二)师德为先热爱小学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关爱小学生,尊重小学生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自尊自律,做小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三)能力为重把学科知识、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相结合,突出教书育人实践能力;研究小学生,遵循小学生成长规律,提升教育教学专业化水平;坚持实践、反思、再实践、再反思,不断提高专业能力。

(四)终身学习学习先进小学教育理论,了解国内外小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经验和做法;优化知识结构,提高文化素养;具有终身学习与持续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做终身学习的典范。

二、基本内容三、实施建议(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专业标准》作为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基本依据。

根据小学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专业标准》引领和导向作用,深化教师教育改革,建立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小学教师培养培训质量。

制定小学教师准入标准,严把小学教师入口关;制定小学教师聘任(聘用)、考核、退出等管理制度,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形成科学有效的小学教师队伍管理和督导机制。

(二)开展小学教师教育的院校要将《专业标准》作为小学教师培养培训的主要依据。

教育部教师专业标准(幼儿园、小学、中学全)

教育部教师专业标准(幼儿园、小学、中学全)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公布公开征求意见为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教育部研究制定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三个标准),现予以公布,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求意见。

三个标准是国家对幼儿园、小学和中学合格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是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规范,是引领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需要广大教师共同参与、共同完善和共同实施,也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和监督。

欢迎全国教师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您的建议意见,对三个标准的修改完善和启动实施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请您将建议和意见在2011年12月30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通过信函邮寄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师范教育司;也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门户网站()直接下载填写征求意见表,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意见。

来信请寄: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邮政编码:100816),教育部师范教育司高立中(收);电子邮件:peiyangchu@。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附件:1、《幼儿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2、《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3、《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4、征求意见表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为促进中学教师专业发展,建设高素质中学教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特制定《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专业标准》)。

中学教师是履行中学教育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需要经过严格的培养与培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专业标准》是国家对合格中学教师的基本专业要求,是中学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规范,是引领中学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中学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小学教师专业标准(教师〔2012〕1号)

小学教师专业标准(教师〔2012〕1号)

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201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师范大学:为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构建教师专业标准体系,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教育部研究制定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专业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专业标准》是国家对幼儿园、小学和中学合格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是教师实施教育教学行为的基本规范,是引领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开展教师教育的院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把贯彻落实《专业标准》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和举措,认真制订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务求取得实效。

各地、各校要采取宣讲、讨论、座谈、培训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专业标准》专题学习活动。

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专业标准》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教师专业特性的认识。

通过学习宣传,帮助广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师范生准确理解《专业标准》的基本理念,全面把握《专业标准》的内容要求,切实增强专业发展的自觉性,把《专业标准》作为开展教育教学实践、提升专业发展水平的行为准则。

各地、各校要紧密结合实际,抓紧制订贯彻落实《专业标准》的具体措施。

要依据《专业标准》调整教师培养方案,编写教育教学类课程教材,作为教师教育类课程的重要内容。

将《专业标准》作为"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等各级培训的重要内容,依据《专业标准》制定教师培训课程指南。

将《专业标准》作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考核的重要依据,进一步细化考核的内容和指标。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

教育部文件教师〔2012〕1号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署师范大学:为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构建教师专业标准体系,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教育部研究制定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专业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专业标准》是国家对幼儿园、小学和中学合格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是教师实施教育教学行为的基本规范,是引领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开展教师教育的院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把贯彻落实《专业标准》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和举措,认真制订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务求取得实效。

各地、各校要采取宣讲、讨论、座谈、培训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专业标准》专题学习活动。

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专业标准》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教师专业特性的认识。

通过学习宣传,帮助广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师范生准确理解《专业标准》的基本理念,全面把握《专业标准》的内容要求,切实增强专业发展的自觉性,把《专业标准》作为开展教育教学实践、提升专业发展水平的行为准则。

各地、各校要紧密结合实际,抓紧制订贯彻落实《专业标准》的具体措施。

要根据《专业标准》调整教师培养方案,编写教育教学类课程教材,作为教师教育类课程的重要内容。

将《专业标准》作为“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等各级培训的重要内容,依据《专业标准》制定教师培训课程指南。

将《专业标准》作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考核的重要依据,进一步细化考核的内容和指标。

教育部将组织编写《专业标准》解读,组织有关专家赴部分师范院校进行宣讲,并结合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适时修改完善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

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2012.2

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2012.2

教育部文件教师〔2012〕1号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署师范大学:为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构建教师专业标准体系,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教育部研究制定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专业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专业标准》是国家对幼儿园、小学和中学合格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是教师实施教育教学行为的基本规范,是引领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开展教师教育的院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把贯彻落实《专业标准》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和举措,认真制订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务求取得实效。

各地、各校要采取宣讲、讨论、座谈、培训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专业标准》专题学习活动。

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专业标准》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教师专业特性的认识。

通过学习宣传,帮助广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师范生准确理解《专业标准》的基本理念,全面把握《专业标准》的内容要求,切实增强专业发展的自觉性,把《专业标准》作为开展教育教学实践、提升专业发展水平的行为准则。

各地、各校要紧密结合实际,抓紧制订贯彻落实《专业标准》的具体措施。

要根据《专业标准》调整教师培养方案,编写教育教学类课程教材,作为教师教育类课程的重要内容。

将《专业标准》作为“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等各级培训的重要内容,依据《专业标准》制定教师培训课程指南。

将《专业标准》作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考核的重要依据,进一步细化考核的内容和指标。

教育部将组织编写《专业标准》解读,组织有关专家赴部分师范院校进行宣讲,并结合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适时修改完善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

最新《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最新《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最新《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一、总则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推进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小学教师专业素质,促进小学教育质量提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小学各学科教师,包括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品德与生活、体育与健康、美术、音乐、信息技术等学科。

二、基本要求3. 具有扎实的学科知识和教育理论,能够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4. 具有较强的班级管理和教育科研能力,能够有效地组织教学活动,开展教育科研工作。

6. 不断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要求。

三、专业知识与能力1. 具有扎实的学科知识,能够深入理解学科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

3. 具有较强的课程与教学能力,能够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和学科特点,设计合理的教学方案,开展有效的教学活动。

四、专业发展与培训1. 教师应定期参加专业培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

3. 教师应关注教育改革和发展动态,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提高自身素质。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试行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反馈。

最新《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五、专业素养1. 文化素养:教师应具备广博的文化知识,了解中国传统文化和世界文化,能够将文化元素融入教育教学,培养学生的文化素养。

2. 信息素养:教师应具备信息获取、处理和应用能力,能够有效地利用信息技术辅助教学,培养学生的信息素养。

3. 法律法规素养:教师应了解国家法律法规,特别是教育法律法规,能够依法执教,维护学生权益。

4. 国际视野:教师应具备国际视野,了解国际教育发展趋势,能够借鉴国际先进教育理念和方法,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六、职业操守1. 爱岗敬业:教师应热爱教育事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尽职尽责,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 尊重学生:教师应尊重学生人格,关心学长,不歧视、不体罚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

七、评估与认证1. 评估体系:建立科学、公正、透明的教师评估体系,对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进行评估。

最新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最新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为促进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建设高素质小学教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特制定《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专业标准》)。

小学教师是履行小学教育教学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需要经过严格的培养与培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专业标准》是国家对合格小学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是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教学行为的基本规范,是引领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小学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一、基本理念(一)师德为先热爱小学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执教。

关爱小学生,尊重小学生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自尊自律,做小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二)学生为本尊重小学生权益,以小学生为主体,充分调动和发挥小学生的主动性;遵循小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教学规律,提供适合的教育,促进小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

(三)能力为重把学科知识、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有机结合,突出教书育人实践能力;研究小学生,遵循小学生成长规律,提升教育教学专业化水平;坚持实践、反思、再实践、再反思,不断提高专业能力。

(四)终身学习学习先进小学教育理论,了解国内外小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经验和做法;优化知识结构,提高文化素养;具有终身学习与持续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做终身学习的典范。

二、基本内容三、实施建议(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专业标准》作为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基本依据。

根据小学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专业标准》引领和导向作用,深化教师教育改革,建立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小学教师培养培训质量。

制定小学教师准入标准,严把小学教师入口关;制定小学教师聘任(聘用)、考核、退出等管理制度,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形成科学有效的小学教师队伍管理和督导机制。

(二)开展小学教师教育的院校要将《专业标准》作为小学教师培养培训的主要依据。

31.教育部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31.教育部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201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师范大学:为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构建教师专业标准体系,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教育部研究制定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专业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专业标准》是国家对幼儿园、小学和中学合格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是教师实施教育教学行为的基本规范,是引领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开展教师教育的院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把贯彻落实《专业标准》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和举措,认真制订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务求取得实效。

各地、各校要采取宣讲、讨论、座谈、培训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专业标准》专题学习活动。

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专业标准》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教师专业特性的认识。

通过学习宣传,帮助广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师范生准确理解《专业标准》的基本理念,全面把握《专业标准》的内容要求,切实增强专业发展的自觉性,把《专业标准》作为开展教育教学实践、提升专业发展水平的行为准则。

各地、各校要紧密结合实际,抓紧制订贯彻落实《专业标准》的具体措施。

要依据《专业标准》调整教师培养方案,编写教育教学类课程教材,作为教师教育类课程的重要内容。

将《专业标准》作为“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等各级培训的重要内容,依据《专业标准》制定教师培训课程指南。

将《专业标准》作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考核的重要依据,进一步细化考核的内容和指标。

教育部将组织编写《专业标准》解读,组织有关专家赴部分师范院校进行宣讲,并结合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适时修改完善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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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秀敏自我提升学习材料之一
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为促进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建设高素质小学教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特制定《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专业标准》)。

小学教师是履行小学教育教学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需要经过严格的培养与培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专业标准》是国家对合格小学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是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教学行为的基本规范,是引领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小学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一、基本理念
(一)师德为先
热爱小学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执教。

关爱小学生,尊重小学生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自尊自律,做小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二)学生为本
尊重小学生权益,以小学生为主体,充分调动和发挥小学生的主动性;遵循小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教学规律,提供适合的教育,促进小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

(三)能力为重
把学科知识、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有机结合,突出教书育人实践能力;研究小学生,遵循小学生成长规律,提升教育教学专业化水平;坚持实践、反思、再实践、再反思,不断提高专业能力。

(四)终身学习
学习先进小学教育理论,了解国内外小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经验和做法;优化知识结构,提高文化素养;具有终身学习与持续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做终身学习的典范。

二、基本内容
三、实施建议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专业标准》作为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基本依据。

根据小学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专业标准》引领和导向作用,深化教师教育改革,建立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小学教师培养培训质量。

制定小学教师准
入标准,严把小学教师入口关;制定小学教师聘任(聘用)、考核、退出等管理制度,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形成科学有效的小学教师队伍管理和督导机制。

(二)开展小学教师教育的院校要将《专业标准》作为小学教师培养培训的主要依据。

重视小学教师职业特点,加强小学教育学科和专业建设。

完善小学教师培养培训方案,科学设置教师教育课程,改革教育教学方式;重视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重视社会实践和教育实习;加强从事小学教师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建立科学的质量评价制度。

(三)小学要将《专业标准》作为教师管理的重要依据。

制定小学教师专业发展规划,注重教师职业理想与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教师育人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开展校本研修,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完善教师岗位职责和考核评价制度,健全小学教师绩效管理机制。

(四)小学教师要将《专业标准》作为自身专业发展的基本依据。

制定自我专业发展规划,爱岗敬业,增强专业发展自觉性;大胆开展教育教学实践,不断创新;积极进行自我评价,主动参加教师培训和自主研修,逐步提升专业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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