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法
计量法的知识点总结
计量法的知识点总结一、计量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计量法是指国家对计量活动的组织和管理所制定的法律规定。
它是用来保障计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障人民、国家、社会和国际贸易的计量利益,确保计量单位的统一和计量工作的有效开展的法律体系。
其基本原则包括准确性、可靠性、国际公认度、法定要求性、计量单位的统一性和所有计量标准的稳定性。
二、计量法的主要内容1. 计量单位的确定和使用:计量法对计量单位的确定和使用做出了具体规定,包括有关计量单位的确定原则、计量单位的名称和符号、计量单位的法定用途等内容。
2. 计量器具的使用:计量法对计量器具的申请、审核、使用、检定、修理和使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做到了对计量器具的全程管控。
3. 计量标准和计量标定:计量法对计量标准和计量标定的建立、保障和监督管理做出了具体规定,确保计量标准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 计量检定和认证:计量法规定了计量检定和认证的具体程序和要求,以保障计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5. 计量行政管理:计量法对计量行政管理的组织方式、职责划分、管理体制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以保障计量工作的有效开展和相关政府部门的计量职责的履行。
6. 计量监督和检查:计量法规定了对计量活动的监督和检查的具体内容和程序,以保障计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7. 计量惩罚和法律责任:计量法对计量违法行为的处罚和法律责任做出了具体规定,以保障计量法律的有效执行和对违法行为的有力打击。
8. 国际计量法律规定:计量法还规定了我国与国际计量活动有关的法律规定,包括国际计量条约和协定的批准、实施和遵从,以保障我国在国际计量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三、计量法的作用和意义1. 维护公平竞争:计量法规定了计量单位的统一和计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可以避免因计量不准确或误差过大导致的市场混乱和不公平竞争的问题。
2. 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计量法规定了对计量器具的检定和使用要求,并对不符合要求的计量器具进行处罚,可以保障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条文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条文解释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计量工作,保障计量准确,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依法进行计量活动,维护国家计量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中国与国际社会的计量交流与合作,制定本法。
本条明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制定目的,即通过加强计量工作,维护计量秩序,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推动中国与国际社会的计量交流与合作。
第二条计量是指通过比较确定物质的定量关系并表示的科学和技术活动。
本条对计量的定义是指通过比较确定物质的定量关系并表示的科学和技术活动。
计量是对物质进行客观评估的基础,为各个领域的科学研究、工程设计和生产服务提供了准确的数据依据。
第三条计量工作适用本法。
本条确定了本法适用范围,即适用于所有计量工作。
计量工作是指在科学研究、工程设计、生产制造、质量管理、商业交易、统计监测以及法律监管等各个领域中的计量活动。
第二章计量基础工作第四条国家实行计量单位制度。
计量单位是国家的计量单位。
本条明确了国家实行计量单位制度,即国家确定并实施计量单位制度。
计量单位是国家根据国际计量单位体系确定的、在国家法律规定范围内使用的单位。
第五条国家实行计量单位的统一,推广使用国际通用计量单位。
本条规定了国家实行计量单位的统一,并推广使用国际通用计量单位。
国家制定了一套符合国际标准的计量单位制度,并在各个领域中推广使用,以便与国际社会进行计量交流与合作。
第六条国家确定计量单位的方法和程序。
本条规定了国家确定计量单位的方法和程序。
国家根据科学研究、工程设计、生产制造、质量管理、商业交易、统计监测等领域的需要,制定计量单位,并通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确定。
第七条计量器具必须符合法定计量单位制度和计量技术要求。
本条规定了计量器具必须符合法定计量单位制度和计量技术要求。
计量器具必须能够准确测量物质的数量,并符合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制度和技术标准。
第八条计量器具应当便于维修、检定和使用。
本条规定了计量器具应当便于维修、检定和使用。
计量法-1985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1985年9月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86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李先念一九八五年九月六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目 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计量基准器具、计量标准器具和计量检定第三章 计量器具管理第四章 计量监督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六章 附 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计量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有利于生产、贸易和科学技术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维护国家、人民的利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立计量基准器具、计量标准器具,进行计量检定,制造、修理、销售、使用计量器具,必须遵守本法。
第三条 国家采用国际单位制。
国际单位制计量单位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名称、符号由国务院公布。
非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应当废除。
废除的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第四条 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对全国计量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计量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计量基准器具、计量标准器具和计量检定第五条 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负责建立各种计量基准器具,作为统一全国量值的最高依据。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
第七条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本部门的特殊需要,可以建立本部门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同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
第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22年)
第三章 计量器具管理
第十二条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具有与所制
造、修理的计量器具相适应的设施、人员和检定仪器设备。
第十三条 制造计量器具的企业、事业单位生产本单位未生产过的计
量器具新产品,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 样品的计量性能考核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
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 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
第二十一条 处理因计量器具准确度所引起的纠纷,以国家计量基准器
具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检定的数据为准。
第二十二条 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
对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计量标准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使 用单位应当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
第十条 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
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计量检定必须执行计量检定规程。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由国务 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没有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由国务院 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 分别制定部门计量检定规程和地方计量检定规程。
第三条 国家实行法定计量单位制度。国际单位制计量单位和国家
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国家法定计量 单位的名称、符号由国务院公布。
因特殊需要采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计 量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四条 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对全国计量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计量 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计量器具有哪些
一、计量法的基本概念及重要性1. 计量法是什么?2. 计量法的重要性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基本内容1. 法律依据及颁布日期2. 计量器具的定义及分类3. 计量器具的管理责任4. 计量器具的检定和检定标志5. 计量器具的使用和维护6. 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7. 违法行为和处罚规定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计量器具有哪些1. 什么是计量器具?2. 计量器具的分类3. 计量器具的用途和作用4. 计量器具的标准和要求5. 计量器具的常见类型6. 计量器具的应用范围7. 计量器具的技术指标和规范要求四、计量器具的标准和品质保障1. 计量器具的标准体系2. 计量器具的品质保障体系3. 计量器具的检定和检定标志4. 计量器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五、计量器具的管理和监督检查1. 计量器具的管理责任单位2. 计量器具的使用和维护3. 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制度4. 违法行为和处罚规定六、结论1. 计量器具在社会生产生活中的重要性2.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对计量器具的规定和要求3. 计量器具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的重要性文章结构分明,内容丰富且详实,严谨客观。
每个部分都能够清晰地介绍和解释相关内容,符合知识文章的高质量标准。
七、计量器具的标准与品质保障1. 计量器具的标准体系计量器具的标准体系是指计量器具应符合的标准和规范的体系。
标准体系的建立是保证计量器具准确性和可靠性的重要基础。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的标准体系由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构成。
国家标准是对计量器具基本要求的规定,是法律、法规必须遵循的标准。
行业标准是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根据特定行业的需求和特点制定的标准,用以指导和规范该行业的计量器具应用。
企业标准是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制定的适用于企业内部的技术标准和规程。
2. 计量器具的品质保障体系品质保障体系是指通过一系列的管理措施和技术手段,保证计量器具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能够稳定可靠地工作,达到准确测量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文档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计量行为,保护计量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以下简称《计量法》)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计量行为应当符合计量法的规定,遵循科学、公正、准确、可追溯和合理经济的原则。
第三条计量单位应当依法设置,每一计量单位都应当有一个符号或名称来代表它。
第二章计量单位第四条计量单位的设置应当依据国际计量单位制和我国实际情况,确保计量单位的科学性、统一性、规范性和便利性。
第三章计量器具第五条计量器具应当符合计量法的规定和国家的计量技术规范,具备计量特性,能够保证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六条制造、修理、销售、使用计量器具,须依法取得相应的计量器具制造、修理、销售、使用许可或者备案。
第四章计量检定第七条计量检定是指对计量器具进行检验、核准和检定合格等活动,以确保计量器具符合计量技术规范的要求,并可以在计量活动中使用。
第八条计量检定应当依法进行,检定结果应当真实、准确、可靠,保证计量结果的可追溯性。
第五章计量认证第九条计量认证是指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有关机构对计量能力进行的评定和认定活动。
第十条通过计量认证的计量机构才能够提供有关计量方面的证书和服务。
附件:1.计量单位国际计量单位制(简称国际单位制)2.计量技术规范3.计量器具制造、修理、销售、使用许可或者备案的申请表格法律名词及注释:1.计量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文件,用于规范计量行为和计量活动。
2.计量单位:指用于计量的标准,是计量的基本要素之一,能够量度世界上各种物质和现象,并可对其进行互相比较和变换。
3.计量器具:指用于测量物理量的工具、装置或仪器,根据计量原理和方法,将被测量的物理量转变为容易测量的形式。
【文档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基本原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计量行为的管理,促进计量技术的发展和应用,维护计量活动的公正、公平和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以下简称《计量法》)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计量主要法律法规
计量主要法律法规计量主要法律法规1. 计量法计量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法规体系中的一部重要法律,目的是确保计量工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计量法于1985年通过,1993年经修订,至今仍然有效。
计量法的执行机关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根据计量法,计量是指通过比较、检定、检验、校准、量值传递和计量认证等活动,以确定物质和能量等量值的过程。
计量工作的目标是保护人民的生命、健康、财产和环境,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2. 计量器具管理条例计量器具管理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法规,涉及计量器具的购置、使用、维修和报废等方面的具体管理细则。
根据计量器具管理条例,计量器具是指用于进行计量的设备、工具和系统。
计量器具管理条例规定了计量器具的型式审查和定型检验,以及计量器具的购置、使用、检定和检验等管理步骤,旨在保障计量器具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3. 计量认证管理办法计量认证管理办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认证认可体系中的一项重要法规。
根据计量认证管理办法,计量认证是指国家对实施计量活动的组织、机构、人员和计量器具等相关事项进行核准和认定的行为。
计量认证管理办法规定了计量认证的申请条件、程序和评价标准,以及认证机构的管理要求。
通过计量认证,可以增加计量活动的可信度和公信力,促进计量领域的质量改进和技术创新。
4. 《计量检定法》《计量检定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法律法规,于2019年通过。
《计量检定法》的实施目的是规范计量检定工作,确保计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根据《计量检定法》,计量检定是指对计量器具、刻度和计量生产过程等进行检验、检定和测试的活动。
计量检定的结果可以作为法定计量值,为法律规定的计量活动提供基础。
《计量检定法》规定了计量检定的组织机构、检定程序和结果评定等方面的具体要求,为计量检定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5. 计量单位条例计量单位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法规,用于规定和统一计量单位的使用。
根据计量单位条例,计量单位是指供计量使用的度量单位,用于表示物理量和测量结果。
计量主要法律法规
计量主要法律法规计量主要法律法规1:计量法律法规的概述1.1 《计量法》1.2 《国际计量法》1.3 《计量法实施细则》1.4 《计量技术规定》2:计量法律法规的体系2.1 计量单位制度2.1.1《国际单位制》2.1.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单位法》 2.2 计量标准与计量检定2.2.1《计量标准法》2.2.2《计量标准实施细则》2.3 计量器具管理2.3.1《计量器具管理条例》2.3.2《计量器具管理办法》2.4 计量认证与计量检验2.4.1《计量认证法》2.4.2《计量认证实施办法》2.5 计量监督与计量监测2.5.1《计量监督管理条例》2.5.2《计量监督无线电干扰防治办法》3:计量法规涉及的领域3.1 工业生产领域3.1.1《工业计量器具管理办法》3.1.2《工业计量器具检定规程》3.2 贸易领域3.2.1《商品计量法》3.2.2《商品计量器具使用管理办法》 3.3 医疗卫生领域3.3.1《医疗机构计量器具管理办法》 3.3.2《医疗计量技术规定》3.4 交通运输领域3.4.1《公路计量器具检定规程》3.4.2《船舶计量技术规定》4:本文档涉及附件附件1:《计量法》全文附件2:《国际计量法》全文附件3:《计量法实施细则》全文附件4:《计量技术规定》全文5: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5.1 计量单位制度- 国际单位制:国际通用的计量单位体系,由国际计量大会制定和发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单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计量单位制度。
5.2 计量标准与计量检定- 计量标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了计量标准的制定、应用和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 计量标准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针对计量标准的具体实施办法。
5.3 计量器具管理- 计量器具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了计量器具的管理、使用和检定等方面的要求。
- 计量器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具体计量器具管理的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条文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条文解释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计量管理,保障计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正当权益,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计量活动的组织、实施、监管和管理。
第三条计量具有准确度、可靠性、一致性和国际通用性,计量结果作为法律、法规、规章和计量技术规范规定的依据。
本条所述的计量结果为计量实验室根据国家、行业标准或国际标准采用计量方法得出的数值结果,并经计量标准认证或检定合格。
计量结果应当具有区间估计、最不利测量不确定度等指标,以确保结果的可靠性。
第四条国家实行计量单位统一制度,计量单位不得随意设定。
计量单位的设定和变更,由国家有关机关根据国际计量单位系统规定和计量技术、经济发展的需要经批准决定实施。
第五条国家建立和健全计量管理体制,推进计量领域与科学技术、质量检验、统计、工商、标准化等有关领域的深入协调和一体化发展。
第二章计量标准和计量器具第六条计量标准是用于计量的基准,是确保计量结果准确一致的标准。
计量标准的建立、改进和废止,由国家有关机关负责进行,并依法组织实施计量标准核查和计量标准认证。
第七条计量器具是用于定量测量的仪器、装置、器材的统称。
计量器具的生产、引进、销售、使用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和计量技术规范的规定。
第八条国家对计量器具实行许可制度,对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计量器具予以型式批准或注册。
计量器具的型式批准和注册,应当符合计量技术规范和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九条计量器具必须符合以下要求:符合计量技术规范,结构合理、功能完善;满足法定计量精度要求;全部型式具有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制造计量器具的企业必须符合质量管理要求。
第十条计量器具的使用单位和个人对计量器具的使用负责,并保证计量器具的准确度。
第十一条计量器具的定期检定是为了验证计量器具的准确性并及时发现和消除计量器具的超过法定计量误差的情况。
计量器具定期检定的时间间隔和检定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计量技术规范规定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5年7月修订送审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5年7月修订送审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宗旨)为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规范计量活动,促进经济、科学技术和社会的发展,维护国家、公众的利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计量单位,建立计量基准、计量标准,制造、修理、销售、进口、使用计量器具,出具计量结果等活动以及实施计量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法。
第三条(计量单位)国家实行法定计量单位制度。
国家选定国际单位制计量单位和其他计量单位为法定计量单位。
法定计量单位的名称、符号由国务院公布。
因特殊需要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由国务院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第四条(标准时间) 国家实行统一的标准时间。
国家标准时间的产生、发播和使用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制定。
第五条(监管体制)国务院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计量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计量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政府义务)国家鼓励、支持计量科学技术研究和创新,推广先进的计量科学技术和计量管理方法,加强国家计量基础设施建设。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计量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将计量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计量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对在计量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二章计量基准、计量标准管理第七条(建立计量基准、国家计量标准)国务院计量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计量基准、国家计量标准的建立,作为统一全国量值的最高依据。
第八条(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省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负责规划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建立,作为统一本地区最值和实施计量监督的依据。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规划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
第九条(建立部门计量标准)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本部门的特殊需要,可以建立本部门使用的计量标准,其各项最高等级的计量标准经同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
计量法2020全文
计量法2020全文一、引言计量是现代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用于确保产品和服务的准确度和一致性。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统一计量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制定了《计量法》。
本文将全面解析《计量法》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律的范围、计量单位、计量活动和监督管理等方面。
二、法律范围《计量法》是中国计量领域的基本法律,旨在确保计量准确性和可靠性,保护计量用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贸易便利化和技术创新。
该法律适用于在中国境内进行的计量活动,涵盖了计量单位的确定、计量器具的检定和授权、计量检测机构的认可、计量标志的使用等。
三、计量单位《计量法》对计量单位进行了明确规定,以国际通用的国际单位制为基础,保证计量的统一性。
根据法律规定,计量单位必须在法定计量单位之内选择和使用,不得使用和宣传非法定计量单位。
四、计量活动《计量法》规定了计量活动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计量活动包括计量技术服务、计量器具检定、计量标志使用等方面。
根据该法律,从事计量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和条件,并在相关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计量技术服务是指提供计量技术咨询、测试和验证等服务,以确保计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计量器具检定是指对计量器具的准确度和合法性进行检测和评定,以保证计量器具的精确度和可靠性。
计量标志使用是指根据法定计量单位和相关规定,在产品或服务上使用计量标志,以显示其质量和数量的准确度。
五、监督管理为了确保计量活动的合法性和可靠性,《计量法》设立了计量监督管理机构。
这些机构负责对计量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认可计量检测机构、制定计量行政法规等工作。
计量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组织和实施计量行政管理;审核和认可计量检测机构;制定计量行政法规和计量技术管理办法;组织和实施计量检查和监督;处理计量违法行为等。
这些机构在计量活动中起着重要的监督和管理作用,维护了计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六、计量标志《计量法》明确了计量标志的使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引言概述:计量法是中国国家立法机关通过的一部法律,旨在确保计量活动的准确性、公平性和适用性。
该法律体系的建立对于保障国家经济发展、贸易便利化、科技创新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起着重要作用。
本文将对计量法进行详细剖析,从其背景和目的、法律框架和主要内容、计量设备的管理、计量单位和标准以及计量认证等五个主要方面进行阐述。
一、背景和目的:1.中国计量制度的发展历程2.制定计量法的背景和目的3.计量法对于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性二、法律框架和主要内容:1.计量法的法律框架和组成部分2.计量法的基本原则和规范依据3.计量法对计量行为的法律规范4.计量法对计量设备的管理要求5.计量法对计量单位和标准的规定三、计量设备的管理:1.计量设备的分类和管理层级2.计量设备的安装、验收和维护3.计量设备的校准和检定要求4.计量设备的监督检查和处罚措施5.进口计量设备的认证和注册制度四、计量单位和标准:1.计量单位的种类和体系2.计量单位的法定和法规定价性3.计量单位的换算和表达方法4.计量标准的建立和修订5.计量标准的推广和应用五、计量认证:1.计量认证的定义和目的2.计量认证体系和机构3.计量认证的申请和审查流程4.计量认证的标准和要求5.计量认证的有效期和监督管理总结:计量法是中国计量行业的基本法律依据,它在保障计量活动的公正性和准确性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通过对计量法的详细阐述,我们对计量法的背景和目的、法律框架和主要内容、计量设备的管理、计量单位和标准以及计量认证等方面有了更深入和全面的了解。
计量法对于维护国家计量制度的稳定和发展,促进国内外贸易的公平顺利进行以及提升国家科技创新水平都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我们应当加强对计量法的学习和理解,提高计量工作的专业能力和质量水平,为推动中国计量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7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7修正)发布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发文字号:主席令第86号发布日期: 2017.12.27实施日期: 2017.12.2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法律法规类别:计量综合规定【本法变迁史】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1985090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20090827]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09修正)[20090827]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含药品管理法、计量法、渔业法、海关法、烟草专卖法、公司法)[20131228]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3修正)[20131228]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含烟草专卖法、保险法、民用航空法、畜牧法)[20150424]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5修正)[20150424]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决定[20171227]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7修正)[20171227]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1985年9月6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17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计量基准器具、计量标准器具和计量检定第三章计量器具管理第四章计量监督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计量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有利于生产、贸易和科学技术的发展,适应社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一、总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是为了规范计量活动,保障计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质量提高,保障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制定的法律。
二、计量的基本原则。
计量活动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准确、可靠、一致、统一的原则。
三、计量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国际单位制。
国务院计量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计量单位,是我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四、计量标准。
国务院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制定计量标准。
计量标准应当符合国际通用的计量标准,保证计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五、计量管理。
国务院计量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计量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量管理工作。
六、计量认证。
国务院计量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计量认证工作。
计量认证机构应当依法开展计量认证活动,保证计量认证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七、计量检定。
国务院计量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计量检定工作。
计量检定机构应当依法开展计量检定活动,保证计量检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八、计量监督。
国务院计量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计量监督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量监督工作。
九、计量器具。
计量器具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计量技术要求,保证计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十、计量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计量活动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计量标准,保证计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十一、计量违法行为和处罚。
违反本法规定的,依法给予处罚。
对于严重违法行为,国务院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吊销计量认证证书,暂停计量检定资格,责令停产停业,并可以予以罚款。
十二、附则。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对于违反本法规定的计量认证机构、计量检定机构、计量监督机构,国务院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责令改正,可以予以警告、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相关资质。
本法所称计量认证机构、计量检定机构、计量监督机构,是指经国务院计量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颁布,为我国的计量活动提供了明确的规范和指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主席令第二十八号)(2014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主席令第二十八号)(2014年修正本)内容分类:法规规章发布文号:无发布日期:2015/8/5 11:01:56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计量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有利于生产、贸易和科学技术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维护国家、人民的利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立计量基准器具、计量标准器具,进行计量检定,制造、修理、销售、使用计量器具,必须遵守本法。
第三条国家采用国际单位制。
国际单位制计量单位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名称、符号由国务院公布。
非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应当废除。
废除的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第四条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对全国计量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计量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计量基准器具、计量标准器具和计量检定第五条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负责建立各种计量基准器具,作为统一全国量值的最高依据。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
第七条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本部门的特殊需要,可以建立本部门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同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
第八条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
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对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计量标准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当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当进行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一、引言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旨在规范计量活动,确保计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障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计量法的背景计量是衡量、判定和表达事物数量关系的活动,是科学技术和经济管理的基础。
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保护国家和消费者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92年颁布了计量法,对计量活动进行了系统的规范和管理。
三、主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计量单位的确定计量单位是计量的基本单位,是衡量事物数量关系的基本工具。
计量法规定了国家强制实施的计量单位,确保计量结果的统一和互通。
2. 计量标准的建立和维护计量标准是计量活动的基础,是保障计量结果准确可靠的重要依据。
计量法规定了建立和维护计量标准的制度和程序,确保计量标准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3. 计量器具的检定和使用计量器具是进行计量活动的工具,是保障计量结果准确可靠的关键要素。
计量法规定了计量器具的检定和使用的要求,确保计量器具的精确度和可靠性。
4. 计量结果的公平公正计量结果的公平公正是保证计量活动公信力的基础。
计量法规定了计量结果的审核和监督制度,确保计量结果的客观准确和可信度。
四、计量法的意义和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颁布和实施,对于国家和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1. 维护国家利益计量法规范了计量活动的基本规则和要求,保护国家利益,防止假冒伪劣产品的流通,促进正常的经济交易。
2. 保护消费者权益计量法保障了计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防止因计量不准确而导致的经济损失。
3. 促进技术进步和创新计量法推动了计量科学和技术的发展,提高了计量活动的科学性和可靠性,促进了技术进步和创新。
4. 支持国际交流与合作计量法确立了国家强制实施的计量单位和标准,与国际通行的计量单位和标准保持一致,有利于国际交流与合作,增进国际合作的互信。
五、总结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是国家对计量活动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基本法律,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发布单位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计量行政管理,保障计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维护公平交易秩序,促进科学技术发展和生产力提高,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计量活动及其管理、监督和检验。
计量活动是指用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进行度量、检验、监测、仪器、仪表、器具和其他计量器具检定等活动。
第三条进行计量活动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依照国家或者国际法定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进行。
计量单位是指通过国家法定程序制定的国家计量单位或者其他法定计量单位。
计量方法是指用于取得计量结果的标准操作程序、方法或者技术。
第四条国家实行计量技术、计量器具的统一管理制度。
第五条国家鼓励和支持技术进步和科学研究,加强计量技术创新和应用,提高计量活动的科学化、精确化和现代化水平。
第六条国务院设立国家计量管理机构,负责统一管理国家计量事业和推进计量工作。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计量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第七条计量事业应当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原则,建立和完善计量技术服务体系。
第八条计量单位的制定和修改,应当依据科学研究成果和技术进步的需要,听取各方面专家和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经国家邮政管理部门批准后公布。
第九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各种组织、企业和科研机构开展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和技术规范要求的检定、监测等计量活动。
第十条国家实行计量活动的计量检定制度。
计量器具应当进行检定,检定结果应当符合法定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的要求。
计量器具检定的具体规定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十一条进行计量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计量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国家计量单位和计量器具第十二条国家实行国际通用的计量单位制度。
国务院制定和公布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第十三条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包括基本计量单位和衍生计量单位。
基本计量单位是国际通用计量单位的基本单位。
衍生计量单位是国际通用计量单位的衍生单位。
第十四条国家规定的衡量衍生计量单位应当建立在基本计量单位基础上。
中国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计量基础知识
1.8 计量器具的管理
• 计量法规定,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企事业单位,必须具备与所制造、修理 的计量器具相适应的设施、人员和检定仪器设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 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者《修理计量器具许可 证》。
• 1.计量检定人员: 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 计量检定证件。
特点:具有量值准确性;用于计量目的。
标准物质是量值统一的重要手段,是统一全国量值的法定依据。
计量基础知识
1.5 计量检定
1、计量检定是指为评定计量器具的计量性能,确定其是否合 格所进行的全部工作,包括检验和加封盖印。
2、按环节不同分为出厂检定、进口检定、周期检定、修后检 定、仲裁检定。
3、按性质可分为强制检定和非强制检定。 强制检定:是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所属或者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计量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 量值的准确可靠,有利于生产、贸易和科学技术的发展,适应社会 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维护国家、人民的利益,制定本法。
它 是国家政府计量行政管理部门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能力的一种评价活动,也是一 种资格认可,目的是保证这些检验机构为社会出具的公证数据准确可靠。这一活 动称之为计量认证。
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可 按证书上所限定的检验项目,在其产品检验报告 上使用计量认证标志,标志由CMA三个英文字 母形成的图形和检验机构计量认证书编号两部分 组成。CMA分别由英文China Metrology Accreditation三个词的第一个大写字母组成, 意为"中国计量认证"。
1.6 计量检定机构
计量法
2、计量器具的销售和使用管理
进口的计量器具,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 政府计量行政计量行政主管部门检定合 格后,方可销售。未经国务院计量行政 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销售和进口国务院 规定废除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 和国务院禁止使用的其他计量器具
三、计量监督
计量监督是指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 权机构、人员为贯彻实施计量法律、法 规,对制造、修理、销售、使用计量器 具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的监察和督促。
计量调解和仲裁计量检定是指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为调解和仲 裁计量纠纷,用国家计量基准或社会公 用计量标准进行检定和测试活动的总称。
四、违反计量பைடு நூலகம்的法律责任
(一)违法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法律 责任。违反计量法规定,使用非法定的 计量单位的,责令其改正;属出版物的, 责令其停止销售,并可处1000元以下的 罚款。
计 量 法
经济法
计量法的定义
计量法是调整计量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计量是实现单位统一、量值准确为目的测量, 是用法定标准的已知量来测定同一类事务未知 量的活动。 计量关系是在建立计量器具、进行计量检定、 制造、修理、销售、使用计量器具过程中所发 生的社会关系。
从计量管理过程来看,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1、计量管理关系: 主要是指国家在建立计量单位、计量标准、进行 计量检定、计量器具管理过程之中发生的经济关 系。 2、计量监督关系 主要是指国家在确立计量监督管理体制、进行计 量认证和解决计量纠纷、制裁计量违法行为过程 中发生的社会关系。
被授权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被授权单位执行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 必须经授权单位考核合格 1、被授权单位的相应计量标准,必须接受计 量基准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检查 3、被授权单位成为计量纠纷当事人一方时, 在双方协商不能自行解决的情况下,由县级以 上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仲 裁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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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析
检定 有法制计量部门或法定授权组织按照检定规程,通过实验,提供 证明来确定测量器具的示值误差满足规定要求的活动· 校准 指校对机器、仪器等使准确。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测量仪器 或测量系统所指示的量值,或实物量具或参考物质所代表的量值, 与对应的由标准所复现的量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
第四章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 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 务。 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 第五章 第二十六条 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 继续使用的,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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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第二章 第十条 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 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计量检定必须执行计量检定规程。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由国务院计量 行政部门制定。没有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分别制定部门计量检定规 程和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并向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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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第二章 第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 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 使用。 第二章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 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 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 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实行 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对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计量标准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 当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 行政部门应当进行监督检查。
《计量法》培训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
质量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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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计量基准器具、计量标准器具和计量检定 第三章:计量器具管理 第四章:计量监督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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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总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立计量基准器具、计量标准器具,进行 计量检定,制造、修理、销售、使用计量器具,必须遵守本法。 总则 第三条 国家采用国际单位制。 国际单位制计量单位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为国家法定计量 单位。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名称、符号由国务院公布。 非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应当废除。废除的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总则 第四条 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对全国计量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计量工作实 施监督管理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对制造、修理的计量器具 进行检定,保证产品计量性能合格,并对合格产品出具产品合格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当对制造、修理的计量器具的质 量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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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第三章 第十六条
进口的计量器具,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检定合格 后,方可销售。
第十一条 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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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第三章 第十二条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具备与所制造、修理 的计量器具相适应的设施、人员和检定仪器设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者《修理 计量器具许可证》。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企业未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者 《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办理营业执照。 第三章 第十五条
第三方检测 又称公正检验,指两个相互联系的主体之外的某个客体,我们
把它叫作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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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析
国际单位制(international system of units) 是国际计量大会(CGPM)采纳和推荐的一种一贯单位制。在国际 单位制中,将单位分成三类:基本单位、导出单位和辅助单位。7个 严格定义的基本单位是:长度(米)、质量(千克)、时间(秒)、 电流(安培)、热力学温度(开尔文)、物质的量(摩尔)和发光强 度(坎德拉)。 长度:(千米)Km,(米)m,(厘米)cm,(毫米)mm 质量:(千克)Kg,(克)g,(毫克)mg 电量:(安培)A, (毫安)mA(伏特)V, (千瓦)KW ,(瓦)w 时间:(小时)h,(分)min,(秒)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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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第二章 第五条 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负责建立各种计量基准器具,作为统一全国量值的最高依据。
第二章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
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
第二章 第七条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 本部门的特殊需要,可以建立本部门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 具经同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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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析
计量基准器具 简称计量基准,是指用以复现和保存计量单位量值,经国家技术监 督局批准,作为统一全国量值最高依据的计量器具。 计量器具 是指能用以直接或间接测出被测对象量值的装置、仪器仪表、量具 和用于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
强制检定 由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所属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 构,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 准,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四个方面并列入 国家强检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定点周期的一种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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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值转递路线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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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培训到此结束!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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