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国家、自治区生物质发电政策资料
生物质能发电行业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
对于电网覆盖范围内的水力、风力、生物质、太阳能、海洋能和地热能发电6种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 电网企业必须优先全额收购其上网电量。除大中型水力发电外,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不必参与上网竞价,电网 企业需优先收购并安排调度。明确了国家电网对于包括生物质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的扶持政策,通过保障可再
生能源电力的全额收购支持相企业的生产和发展。 通知规定:生物质发电厂应布置在粮食主产区秸秆丰富的地区,且每个县或100千米半径范围内不得重复布置生
指出要大力推进生物质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在经济发达、土地资源稀缺地区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 大力研究开发和推广利用先进的垃圾焚烧技术,提高国产化水平,有效降低成本,促进垃圾焚烧技术产业化发
展。
其中第二十七条规定,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厂的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
规定现阶段采用流化床焚烧炉处理生活垃圾作为生物质发电项目申报的,其掺烧常规燃料质量应控制在入炉总 质量的20%以下。
2010年5月1日 2007年 2007年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
2008年 2011年4月1日
2008年
《关于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的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2009年12月1日
指出政府将对秸秆收集及生物质成型燃料进行的支持和补贴。
五)、生物质能源林定向培育与产业化; 六)、垃圾焚烧发电成套设备;
七)、生活垃圾清洁焚烧技术装备(助燃煤量20%以下); 八)、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
指出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生物质能产业建设。
指出要推广生物质成型燃料技术。 鼓励农村采用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大力推广沼气、生物质能、太阳能、风能等技术,从源头控制农村生活 空气污染。 根据我国最新的人口普查结果,我国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60%以上,鼓励农村大力推广生物质能技术有利于生物 质能技术的普及和生物质能行业未来健康快速的发展。
生物质发电国家政策
在补贴项目上分类管理,分非竞争配置和竞争配置两类分别切块安排补贴资金,既保障存量已建在建项目有序纳入补贴范围,也保障一定规模的补贴资金用于竞争配置,促进技术进步和成本下降,推动生物质发电从快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在央地分担上分类管理,按照各省(区、市)不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生物质资源禀赋,科学合理确定不同的央地分担比例;在竞争配置中分类管理,分农林生物质发电和沼气发电、垃圾焚烧发电两类分别切块安排补贴资金,分类开展竞争配置,更好实现公平竞争。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完善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运行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完善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运行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公布日期】2020.09.11•【文号】发改能源〔2020〕1421号•【施行日期】2020.09.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关于印发《完善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运行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能源〔2020〕14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能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为做好2020年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完善项目建设运行管理,推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研究制定了《完善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运行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2020年9月11日完善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运行的实施方案生物质能是可再生能源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在国家政策支持下,生物质发电(含农林生物质发电、垃圾焚烧发电和沼气发电,下同)行业稳步发展,为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进一步推动生物质发电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的重要指示,依据《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0〕5号)有关要求,坚持“以收定补、新老划段、有序建设、平稳发展”,进一步完善生物质发电建设运行管理,合理安排2020年中央新增生物质发电补贴资金,全面落实各项支持政策,推动产业技术进步,提升项目运行管理水平,逐步形成有效的生物质发电市场化运行机制,促进生物质发电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生物质能源政策
生物质能源政策第一部分绪论生物质能源是一种新型的可再生能源,它是从有机物质(如木材,植物残渣,垃圾,煤气等)中制取出来的能源。
它可以被应用于有组织或无组织的能源供应,其可持续性和有利的环境影响使其成为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优势资源。
此外,它也可用于燃料,热力和电力的生产。
生物质能源政策是指应对生物质能源供应,开发和使用方面的政府政策。
生物质能源政策的基本目标是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减少碳排放,改善气候环境,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对石油等传统能源的依赖,积极推动大规模投资和技术创新,以及提高能源安全。
第二部分政策结构生物质能源政策往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资源开发:政府将支持将有机物质(如木材,植物残余物,垃圾,煤气等)开发为可再生能源,以促进可再生能源的投资,确保能源稳定和价格合理。
(2)财政补助:政府将通过财政补贴政策,支持企业开发生物质能源,帮助他们实现技术创新,将生物质能源落实到电力行业中,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大规模投资。
(3)产品定价:政府将采取价格调控政策,支持并推动生物质能源开发,并在一定范围内支持生物质能源的消费。
(4)稳定基础:政府将采取稳定基础政策,支持生物质能源发展和使用,维持可再生能源的稳定发展,通过提供补贴和税收优惠,确保生物质能源的价格稳定。
第三部分落实举措(1)科技支持:政府应采取科技支持政策,以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支持企业研发创新生物质能源技术,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大规模应用,减少碳排放,改善气候环境等。
(2)发展支持:政府应采取发展支持政策,支持各类生物质能源产业的发展,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大规模应用,给予企业政策补贴和税收优惠,帮助企业保障能源供应,稳定价格。
此外,政府还应提供技术支持和科技转移,以帮助企业改善生物质能源的开发和使用技术,提高能源效率。
第四部分总结有效的生物质能源政策可以实施可再生能源的大规模投资,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促进可再生能源的投资,减少碳排放,改善气候环境,维护能源安全。
我国及部分省市生物质能行业相关政策汇总推动农村发展生物质能
黑龙江省
黑龙江省“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
开展新型生物质能技术研发培育,推动生物燃料与生物化工融合,加强生物质能与地热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多元综合利用。
2022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加强林草生物质能源研发与能源替代,增强森林固碳能力。
2021年
广东省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
2018年
国务院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有序发展水电,安全高效发展核电,优化风能、太阳能开发布局,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等。
2019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
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
因地制宜积极开发陆上风电与光伏发电,有序推进海上风电建设,鼓励新能源龙头企业跨省投资建设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
2015-2022年国家层面生物质能行业相关政策汇总
2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15年
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
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能,积极发展水电,安全发展核电,开发利用页岩气、煤层气。
2016年
国务院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优先保障水电和国家“十三五”能源发展相关规划内的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项目发电上网,落实可再生能源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装机比重达到39%。
根据观研报告网发布的中国生物质能行业现状深度分析与投资前景研究报告20222029年显示近些年为了促进生物质能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许多政策比如2021年国务院发布的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加快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有序推进农村清洁取暖
国家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
以下工作 :
电项 目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 着 相 关 政 策 的 不 断 调 整 与 完 随
善 ,国家 环 境 保 护 部 、发 展 改革 委 、
能源局于 20 0 8年 9月 4 日 印 发 关
现 阶 段 , 采 用 流 化 床 焚 烧 炉 处
尽 量 结 合 城 镇 集 中供 热 ,建 设 生 物 质 热 电联 产 工 程 。 四 、生 物 质 发 电项 目必 须 依 法
圾 等 作 为原 燃 料 的 生 物 质 发 电项 目,
理 生 活 垃 圾 作 为 生 物 质 发 电 项 目 申 报的 ,其掺烧 常规燃料 质量应控制 在 入 炉 总 质 量 的 2 % 以 下 。其 他新 0 建 的 生 物 质 发 电项 目原 则 上 不 得 掺 烧 常 规 燃 料 。 国家 鼓 励 对 常 规 火 电
项 目进 行 掺 烧 生 物 质 的 技 术 改 造 ,
在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中 必 须 考 虑 原 燃 料 收 集 、运 输 、贮 存 环 节 的 环 境 影 响 。 ( )加 强 环 境 风 险 防 范 工 作 , 五 在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中必 须 考 虑 风 险 事
、
生 物 质 发 电项 目主 要 为 农
林 生 物 质直 接 燃 烧 和 气 化 发 电 、 生 活垃 圾 ( 污 泥 ) 烧 发 电和 垃 圾 填 含 焚
埋 气发 电及 沼 气发 电 项 目。
输 范 围 ;林 木 生 物 质 发 电 项 目原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 明确 合 理 的 防 护
故 情 况 下 的 环 境 影 响 ,督 促 企 业 落 实 风 险 防 范 应 急 预 案 , 杜 绝 污 染 事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生物质发电项目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生物质发电项目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为进一步推动生物质发电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国家发展委办公厅决定加强和规范生物质发电项目的管理。
根据生物质发电行业的实际情况,为确保生物质发电项目的可持续性、环境友好性和经济效益,特提出以下要求:一、加强项目选址管理生物质发电项目的选址应符合环评要求,考虑到生物质资源的可持续性和供应的稳定性,应优先选择邻近农作物、林木、畜禽养殖等资源丰富的地区。
项目选址应远离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生态敏感区,以减少对水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影响。
选址时还需充分考虑生物质发电项目与周边居民的关系,避免污染物对周边居民的不良影响。
二、严格环评和用地审批生物质发电项目在立项前,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环评过程中要特别关注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负荷能力,确保项目能够符合环保要求。
用地审批部门在批准用地时,要对项目的生物质资源供应和环境影响情况进行综合考虑。
任何未取得环评批复或用地审批的项目,一律不得立项建设。
三、加强生物质资源管理四、强化污染物排放控制生物质发电项目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排放标准,对各类污染物(如氮氧化物、硫化物、颗粒物等)的排放要求进行控制,确保项目运行期间的污染物排放符合环保要求。
项目应配备先进的污染治理设施,并定期进行排放监测,结果要向有关部门报告。
对于未达标排放或超标排放的项目,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确保达到排放标准。
五、强化项目监管和责任追究国家发展委将加强对生物质发电项目的监管,对项目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对于严重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环境污染严重、严重影响周边居民健康的项目,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各级发展委和环保部门要加强协作机制,共同推进生物质发电项目的管理和监管工作。
六、加强宣传教育和科研支持国家发展委将加强对生物质发电项目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生物质发电项目的认知度。
现有生物质发电相关政策
现有生物质发电相关政策根据《可再生能源法》的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与生物质发电相关的政策,目前已经颁布的政策有:(1) 《可再生能源产业指导目录》,对国家鼓励的可再生能源产业、技术和装备及其技术指标进行了简要说明,为进一步制定和实施相关产业政策和财税鼓励政策奠定了基础;(2) 《可再生能源发电管理办法》,可再生能源发电的行政管理体制、项目管理和发电上网等作了进一步明确的规范;(3) 《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及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对法律规定的上网电价和费用分摊制度,作了相对比较具体的规定;(4)财政部已将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列入预算,并已制定了《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政贴息和税收优惠政策也正在按照可再生能源产业指导目录要求进行制定。
(5)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发布了《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再次重申了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和优先上网的政策,并对相关事宜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6)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发布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调配暂行办法》,并与国家电监会公布了《2006 年度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和配额交易方案的通知》落实了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的电价补贴。
(7)2007 年9 月19 日,公布了第一批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方案,对2006 年1 月至12 月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给予250 元/MW 的电价补贴。
此后,又公布了2007 年 1 月至9 月,以及2007 年10 月至2008 年6 月等两批可再生能源发电电价补贴方案。
此外,为了应对生物质发电原料价格上涨造成的亏损,又从2007年10 月开始对以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的发电企业在原有的电价补贴基础上增加了100 元/MW 的电价临时补贴。
8.1.3.1 《可再生能源法》相关规定(1)立法第二条明确指出“本法所称可再生能源,是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
在《可再生能源法》的附则中对“生物质能”做了明确界定:“是指利用自然界的植物、粪便以及城乡有机废物转化成的能源”。
生物质发电政策
生物质发电政策1.上网电价2010年7月18日,国家发改委颁布《关于完善农林生物质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明确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统一执行标杆上网电价0.75元/千瓦时,自2010年7月1日实施。
实际情况:0.75元/千瓦时,部分高于0.75元/千瓦时。
2.电量并网2006年1月5日,国家发改委颁布《可再生能源发电有关管理规定》电网企业应当根据规划要求,积极开展电网设计和研究论证工作,根据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设进度和需要,进行电网建设与改造,确保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上网。
2007年7月17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规定:“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上网电量,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应当协助、配合。
”,自颁布2007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09年12月26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电网企业应当与按照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建设,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报送备案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签订并网协议,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符合并网技术标准的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
实际情况:全部上网。
3.电费支付2012年3月14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明确电费结算主体、步骤、时间。
其中“省级电网企业、地方独立电网企业应根据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和实际收购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电量,按月与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结算电费”。
实际情况:次月结标杆电价,隔月结补贴电价。
4.增值税2008年12月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规定从2008年7月1日起,对销售以垃圾为燃料生产的电力或者热力实行增值税100%即征即退政策。
同时文件将垃圾的范围扩大到城市生活垃圾、农作物秸秆、树皮废渣、污泥、医疗垃圾等。
目前我国生物质发电相关的财政及税收政策
目前我国生物质发电相关的财政及税收政策一、生物质发电相关扶持政策(1)接网费补贴。
根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人调配暂行办法》,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接网费用是指专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而发生的输变电投资和运行维护费,接网费用标准按线路长度制定,50km以内为1分/(kW·h),50~100km为2分/(kW·h),100km 及以上为3分/(kW·h)。
(2)电网公司全额接受生物质发电企业上网电量。
根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人调配暂行办法》,电网企业应当与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报送备案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签订并网协议,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并为可再生能源发电提供上网服务。
(3)税收优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生物质发电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
根据条例,企业从事条款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人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人,减按90%计人企业当年收人总额。
二、农林生物质发电上网电价标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农林生物质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确定了全国统一的农林生物质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标准。
(1)对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实行标杆上网电价政策。
未采用招标确定投资人的新建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统一执行标杆上网电价0.75元/(kW·h)(含税)。
通过招标确定投资人的,上网电价按中标确定的价格执行,但不得高于全国农林生物质发电标杆上网电价。
(2)对已核准的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招标项目除外),上网电价低于上述标准的,上调至0.75元/(kW·h);高于上述标准的国家核准的生物质发电项目仍执行原电价标准。
中国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现状及发展政策与未来趋势
中国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现状及发展政策与未来趋势
随着能源需求的增加和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生物质能源作为一种可再生、清洁的能源形式,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和重视。
中国拥有丰富的生物质资源,如农作物秸秆、林木废弃物、生活垃圾等。
因此,生物质能源在中国的开发利用潜力巨大。
目前,中国的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生物质能源生产能力逐年提高。
2019年,中国生物质能源的总装机容量达到了18.5GW,其中生物质发电容量为16.5GW,生物质热能容量为2GW。
二、政府对生物质能源的支持力度逐渐增强。
政府加大对生物质能源的投资力度,制定相关政策,加强对该领域的规划和管理。
三、生物质能源的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
生物质能源秸秆、废弃物、木屑等资源的价格不断上涨,市场竞争力也逐步增强。
未来,中国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的趋势和政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府将加大对生物质能源的支持力度。
政府将继续加强对生物质能源的扶持政策,加大投入力度,加快生物质能源发展步伐。
二、生物质能源的市场化程度将不断提高。
随着生物质能源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成熟,生物质能源的市场化程度将不断提高,生物质能源将成为未来主要的替代能源。
三、生物质能源将向多元化方向发展。
未来,生物质能源的开发
利用将向多元化方向发展,不仅包括生物质发电、生物质热能,还包括生物质液体燃料等。
总之,中国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的前景非常广阔,政府将继续加大对该领域的投入和支持,同时生物质能源的市场化程度和多元化方向也将不断提高。
生物质能源利用政策背景介绍
生物质能源利用政策背景介绍生物质能源利用政策背景介绍1. 生物质能源利用政策的重要性生物质能源作为一种可再生能源,具有对环境友好、可持续利用的特点,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重视。
为了促进生物质能源的发展利用,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关政策和法规。
这些政策旨在推动生物质能源产业的发展,促进能源结构转型升级,同时也是为了应对全球能源安全和气候变化等环境问题。
2. 生物质能源利用政策的国际背景在国际上,如欧盟、美国、巴西等国家都已经制定了生物质能源利用政策。
这些政策主要包括优惠的补贴政策、配额和目标设定、税收减免等方面,以鼓励企业和个人投资生物质能源项目,同时降低生物质能源的成本,增加其在能源市场的竞争力。
3. 生物质能源利用政策的国内背景在我国,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新能源法》的颁布和实施,生物质能源产业得到了快速发展。
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如鼓励利用农作物秸秆、林木积渣、畜禽粪便等生物质资源生产能源;加大对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的财政支持力度;建立生物质能源发电和生物质燃料乙醇等产品的价格优惠政策等。
这些政策的出台,为生物质能源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4. 个人观点和理解生物质能源利用政策的出台是对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一大利好。
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不仅有助于减少对化石能源的依赖,推动清洁能源替代传统煤炭,还可以促进农村地区农民增收,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总结和回顾生物质能源利用政策在国际上和国内都得到了充分的重视和支持。
未来,随着能源领域技术的不断创新和政策的进一步完善,生物质能源产业将迎来更好的发展机遇。
希望在全球范围内逐步实现可再生能源替代传统能源的目标,共同为构建美丽家园作出贡献。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更加全面、深刻和灵活地理解生物质能源利用政策的背景和重要性。
同时也能够更好地认识到生物质能源的发展潜力以及对环境、经济、社会等方面的积极影响。
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生物质能源作为一种可再生能源,具有对环境友好、可持续利用的特点,在全球范围内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和重视。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生物质发电项目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生物质发电项目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12.09•【文号】发改办能源[2014]3003号•【施行日期】2014.12.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生物质发电项目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14]300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有限公司,华能、大唐、国电、华电、中电投集团公司,中节能集团公司,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有关企业:为加强和规范生物质发电项目管理,促进生物质发电可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鼓励发展生物质热电联产,提高生物质资源利用效率。
具备技术经济可行性条件的新建生物质发电项目,应实行热电联产;鼓励已建成运行的生物质发电项目根据热力市场和技术经济可行性条件,实行热电联产改造。
二、加强规划指导,合理布局项目。
国家或省级规划是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的依据。
新建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应纳入规划,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应符合国家或省级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
三、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严禁掺烧化石能源。
已投产和新建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严禁掺烧煤炭等化石能源。
加强对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运行的监督,依据职责分工,能源、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掺烧煤炭等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收回骗取的国家可再生能源基金补贴,并依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取消补贴、追究项目法人法律责任等处罚。
四、规范项目管理。
农林生物质发电非供热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由地方政府核准。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2014年12月9日。
内蒙古生物质热电联产政策
内蒙古生物质热电联产政策
内蒙古自治区是中国最大的农牧业区域之一,拥有丰富的农业废弃物和养殖废弃物资源。
为了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和减少环境污染,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了生物质热电联产政策。
生物质热电联产是指利用农业废弃物和养殖废弃物等生物质资源,通过生物质发电设备发电,同时利用发电过程中产生的余热供暖或其他用途。
这一政策的目的是鼓励农牧民将废弃物转化为能源,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
根据这一政策,内蒙古自治区将给予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一系列优惠政策。
首先,对于从事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的企业,将享受土地使用费减免、税收减免和融资支持等优惠政策,降低项目投资成本。
其次,政府鼓励农牧民参与生物质废弃物收集和运输,并提供合理的价格补贴和技术支持。
此外,政府还将加大生物质发电设备的研发和推广力度,提高设备的效率和可靠性。
生物质热电联产政策的实施对内蒙古自治区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首先,大量的农业废弃物和养殖废弃物得到有效利用,减少了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
同时,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的建设推动了相关产业链的发展,带动了就业增长和农村经济的提升。
此外,生物质热电联产还能够提供可靠和廉价的能源供应,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条件。
总体而言,内蒙古生物质热电联产政策的实施是一项有益的举措,能够促进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和经济发展。
政府的优惠政策和技术支持将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和农牧民参与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为内蒙古自治区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十二五到十四五生物质利用政策
十二五到十四五生物质利用政策十二五到十四五生物质利用政策导言生物质资源是一种可再生、可持续利用的资源,对于促进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和能源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政府在“十二五”规划期间提出了生物质利用政策,并在“十三五”规划和“十四五”规划中进一步完善和调整了相关政策措施。
本文将就十二五到十四五生物质利用政策进行全面评估,并探讨其对于生物质资源开发利用的深度和广度影响。
一、生物质资源的重要性生物质资源是指由动植物、微生物和废弃物等形成的可再生有机物质。
生物质资源广泛分布,包括森林资源、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厨余垃圾等。
生物质资源的开发利用对于减缓能源短缺、改善环境质量、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在这里,我们深入分析了生物质资源的广度和深度,从生物质资源的种类、分布、开发利用方式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通过对生物质资源的分析,我们可以更全面地认识生物质资源的重要性,为制定生物质利用政策提供深入的理论基础。
二、十二五到十四五生物质利用政策概述十二五至十四五期间,我国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生物质利用政策,旨在推动生物质资源的高效利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善环境质量。
这些政策主要涉及生物质能源、生物质化工、生物基材料等多个领域,具有较高的政策密度和政策广度。
在这一部分,我们将全面回顾十二五至十四五期间的生物质利用政策,梳理政策的主要内容和关键举措。
我们将分析政策在生物质资源开发利用的深度和广度上的影响,评估政策对于不同领域的影响程度。
三、生物质利用政策的推动力量生物质利用政策的出台离不开多方力量的推动,包括政府、企业、科研机构等。
政府在出台政策的也需要考虑市场需求、技术支持等方面的问题,为生物质资源的高效利用提供有力支持。
企业和科研机构则需要积极响应政策,加大研发投入,推动生物质利用技术的创新和突破。
在这一部分,我们将从政府、企业和科研机构三个角度,分析生物质利用政策的推动力量。
我们将评估政策在推动生物质资源开发利用方面的作用,深入挖掘推动力量的广度和深度,为生物质利用政策的落实提供深入思考。
生物质颗粒燃料国家政策
生物质颗粒燃料国家政策
国家对生物质颗粒燃料的政策主要体现在鼓励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促进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建设。
具体政策如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规定,国家鼓励清洁、高效地开发利用生物质燃料,鼓励发展能源作物。
利用生物质资源生产的燃气和热力,符合城市燃气管网、热力管网的入网技术标准的,经营燃气管网、热力管网的企业应当接收其入网。
国家鼓励生产和利用生物液体燃料。
石油销售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的规定,将符合国家标准的生物液体燃料纳入其燃料销售体系。
2.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将加快生物产业创新发展步伐,重点推进高寿命、低电耗生物质燃料成型设备、生物质供热锅炉、分布式生物质热电联产等关键技术和设备研发。
3. 在大气排放标准方面,生物质燃料基本与燃气锅炉看齐。
但请注意,各省市通常要求生物质燃料为成型燃料,或是压块状,或是颗粒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建议查阅关于生物质颗粒燃料的国家政策公告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1。
国家对生物质能源开发的优惠政策 (1)
国家对生物质能源开发的优惠政策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加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是应对日益严重的能源和环境问题的必由之路,也是人类社会持续发展的必有之路。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指出要“加快开发生物质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化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以生物能源、生物质产品和生物原料为主要内容的生物质产业,是拓展农业功能,促进资源利用的朝阳产业。
”“启动农作物秸秆固化成型燃料试点项目”、“加快开发生物质能”已成为经理发展商机的新增长点,强劲有力的政府支持给生物质能行业带来广阔的市场发展机遇。
国家发改委生物质成型燃料发展规划提出,在2010年前,结合解决农村基本能源需要和改变农村用能方式,开展生物质颗粒燃料应用示范点建设,达到年消耗颗粒燃料500万吨,代替300万吨煤,政府将在“十一,五”期间,投入大量的财力和人力,在全国范围内重点推广生物质能源利用技术。
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税务局相续颁发关于进一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的意见、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及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等系列政策。
一、国家政策1、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经贸资源[1998]716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意见的通知[国发(1996)36号]。
3、2001年,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政策(财税[2001]78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海关总署、林业局公告2003第27号。
5、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目录》的通知,国经贸资[1996]809号。
6、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第7号令。
7、附件:《资源综合利用目录》1996年修订。
8、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72号。
国家出台的生物质行业支持政策
国家出台的生物质行业支持政策
一、引言
以生物质为原料的能源利用,是人类可持续发展能源战略的重要组成
部分,也是推动能源结构调整、实现可再生能源化的有效途径。
近年来,
我国在把握生物质能源发展机遇和应对挑战的基础上,加快发展生物质能源,不断提升发展质量,成效显著。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生物质能源发展的
支持,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使得其发展逐步加快、质量不断提高。
二、生物质能源发展政策
1、实施政府引导型财政支持
我国政府实施了一系列政府引导型财政支持,重点支持包括:加大对
生物质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积极探索“政策+贷款”模式;支
持生物质能源装备研发制造等政策;协助建立生物质能源开发示范区;实
施生物质能源产业投资项目补助政策等。
2、推广生物质能源使用
为推动生物质能源的推广使用,我国实施了政策性价格扶持政策、制
定补贴耗材使用标准、完善生物质能源推广认定制度等政策。
3、完善生物质能源市场交易机制。
农林生物质发电补贴政策
农林生物质发电补贴政策
农林生物质发电是指利用农林废弃物、农作物秸秆、林木剩余物等生物质资源,通过燃烧、气化、发酵等方式转化为电能的一种发电方式。
为了鼓励和支持农林生物质发电产业的发展,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相应的补贴政策。
以下是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农林生物质发电补贴政策:
1. 中国:中国政府在2015年发布了《关于推进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了一系列的补贴政策,包括对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给予电价补贴、对生物质发电项目给予税收优惠、对生物质发电项目给予财政支持等。
2. 美国:美国政府通过《可再生能源税收抵免法案》等法律法规,对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给予税收优惠和电价补贴等支持。
3. 欧洲:欧洲各国政府通过制定相应的政策,鼓励和支持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的发展。
例如,德国政府通过《可再生能源法》等法律法规,对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给予电价补贴和税收优惠等支持。
4. 日本:日本政府通过制定《可再生能源利用促进法》等法律法规,
对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给予电价补贴和税收优惠等支持。
总之,各国政府都在积极支持农林生物质发电产业的发展,通过制定相应的补贴政策,鼓励和支持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的建设和发展,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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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电建筑应用行业企业资 格登记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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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 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气发电)、太阳能发电、地热能发电和海洋能发电等。 我国越来越重视清洁能源的开发和利用。而沼气是一种非常廉价且容易获取 的新能源。其燃烧生成物的污染非常小。近几年生活垃圾沼气发电项目也受 到国家和政府的重视。据统计我国每年城乡共产生约 3.65 亿吨生活垃圾。而 这些生活垃圾有着含水量高、易降解且产生量大的特点。由于特殊的工程处 理特点和物理化学特征,导致传统的处理方式如堆肥、焚烧和掩埋等会造成 恶臭、高浓度渗透液等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而随着城市化的发展以及国家 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生活垃圾沼气发电也成为最新的技术手段。通过厌氧发 酵和过滤处理等技术实现沼气发电,从而实现城乡生活垃圾的资源和能源高 效利用模式,是可再生能源利用的有效途径。
当前国家、自治区政策资料收集清单
序号 政策、法规名称 文件编号 内容摘要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对外发布的行动计划, 明确了能源技术创新 的 15 个重点任务,重点任务包括: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高效太阳能利用 技术、乏燃料后处理与高放废物安全处理处置技术、高效燃气轮机技术、先 进储能技术、现代电网关键技术、能源互联网技术、节能与能效提升技术, 以及生物质、海洋、地热能利用技术等方面的创新。 汇总一:各省的补贴额度。由于各省的补贴基本都是有特别要求的,为了 简明,汇总时只写的补贴额度,获得补贴的具体条件需查政策原文。 2 各省光伏政策大汇总 检索方式 中国新能源网 (http://newenergy.gi /zcfg/201607/ t20160729_343972.htm l) 《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 划(2016-203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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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energy.gi /zcfg/201508/t 汇总二:很多省份对符合一定标准的企业、屋顶鼓励或要求必须安装分布 20150803_301329.html 式光伏电站。同样,为了简明,只写了具体的标准,具体是如何强制要求还 是非强制要求,需查政策原文。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申请《光电建筑应用行业企业资格》 http://newenergy.giec. (以下称:企业资格)登记证书的企业,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光电建筑应 /zcfg/201405/t20 用企业,专业从事建筑用太阳能光伏产品制造、系统集成及系统安装的企业。 140508_232066.html 办法明确,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量的补助标准,根据可再生能源上网 电价、脱硫燃煤机组标杆电价等因素确定。专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接入电 网系统而发生的工程投资和运行维护费用,按上网电量给予适当补助,补助 标准为:50 公里以内每千瓦时 1 分钱,50-100 公里每千瓦时 2 分钱,100 公 里及以上每千瓦时 3 分钱。国家投资或者补贴建设的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 力系统的销售电价,执行同一地区分类销售电价,其合理的运行和管理费用 超出销售电价的部分,通过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给予适当补助,补助标准暂 定为每千瓦每年 0.4 万元。办法所称可再生能源发电是指风力发电、生物质能 发电(包括农林废弃物直接燃烧和气化发电、垃圾焚烧和垃圾填埋气发电、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