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重点整理
老年人的权益保障法内容
老年人的权益保障法内容《老年人的权益保障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部以保障老年人的权利为主要目的的法律,2011年6月1日正式实施。
《老年人的权益保障法》旨在通过建立老年人权益保障制度,保障老年人的正当权益,满足老年人的精神、物质、社会和文化需求,从而为促进老年人的健康、全面、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老年人的权益保障法》共分为四节,包括第一节总则,第二节健康保障、社会保障、文化发展,第三节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保障预算,以及第四节附则。
第一节总则,以法律形式明确老年人的权利,明确在保障老年人权利方面实施“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发展,科学规划,充分发挥老人的作用”的原则,明确为老年人提供医疗保障、社会保障、文化发展等服务的宗旨,并规定老年人的行为规范等要求。
第二节健康保障、社会保障和文化发展,明确关于老年人医疗保障、养老保障和文化发展等具体规定,如建立老年人免费医疗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确保老年人有健全的健康保障和社会保障,加大老年人的文化活动投入,引进各类老年性文化服务等。
第三节规定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保障预算,明确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发展,预算的使用范围等要求;第四节附则规定责任单位应当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加强老年人权利的保护,打击侵害老年人权利的行为。
《老年人的权益保障法》以保障老年人的权利为宗旨,规定了以下主要内容:一是保障老年人的健康需求,规定了建立老年人免费医疗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以及其他保障老年人健康与质量生活的政策措施;二是保障老年人的养老需求,规定了老年人养老保障体系的建立,以及其他保障老年人养老的政策举措;三是保障老年人的文化发展需求,规定了加强老年人的文化活动,以及引进各类老年性文化服务的等政策。
《老年人的权益保障法》的制定和实施,标志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保障老年人的权利而做出的重大成果。
它对扩大老年人权利的保护、改善老年人生活环境、加强老年人社会经济地位和推动社会主义新时期优质老龄服务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2023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全文
2023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尊重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的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老年人权益的保护。
第三条国家实施老年人政策,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尊重老年人的人格尊严,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老年人的全面发展。
第二章老年人基本权益第四条老年人享有平等就业权利,不因年龄受到歧视。
第五条老年人享有充分的教育权利,研究机会应当与老年人的需求相适应。
第六条老年人享有医疗卫生服务与保健权利,国家应当提供必要的医疗卫生服务和保健服务。
第七条老年人享有文化娱乐权利,国家鼓励社会力量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的文化娱乐活动。
第八条老年人享有社会保障权利,国家应当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
第九条老年人享有社会参与权利,国家应当创造条件,促进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事务。
第十条对老年人的虐待和歧视行为是禁止的。
第三章老年人服务第十一条国家鼓励社会力量提供老年人服务。
第十二条国家支持并规范老年人养老院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第十三条国家推动老年人护理服务的发展,保障老年人的基本护理需求。
第十四条国家促进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的发展,提高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和质量。
第十五条国家倡导家庭成为老年人关爱和照料的基本单位。
第十六条国家鼓励社会力量为老年人提供志愿服务。
第十七条国家支持老年人健身休闲活动的开展,提供有针对性的体育锻炼项目。
第四章老年人权益保障机制第十八条国家建立健全老年人权益保障机制,保障老年人权益的实现。
第十九条国家设立老年人权益保护组织,为老年人维权提供支持和指导。
第二十条国家建立老年人权益保护举报制度,及时受理和处理老年人权益的举报。
第二十一条国家加强老年人权益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老年人权益保护的认识和意识。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二条在侵犯老年人权益的情况下,相关机构和个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LG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LGA16H-LGYY-LGUA8Q8-LGA162】《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内容分类:政策解读发布文号:无发布日期:2014/9/29 10:33:47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二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2年12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公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12年12月28日新华社北京12月28日电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1996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正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家庭赡养与扶养第三章社会保障第四章社会服务第五章社会优待第六章宜居环境第七章参与社会发展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美德,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第三条国家保障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权益。
老年人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有享受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的权利,有参与社会发展和共享发展成果的权利。
禁止歧视、侮辱、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
第四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是国家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
国家和社会应当采取措施,健全保障老年人权益的各项制度,逐步改善保障老年人生活、健康、安全以及参与社会发展的条件,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第五条国家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对老年人的保障水平。
国家建立和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解读
摘要:
1.《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背景和意义
2.法律的主要内容
3.法律的实施与影响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是我国为了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而制定的一部专门法律。
该法的主要内容包括:老年人的权益保障、家庭赡养与扶养、社会保障、社会服务、健康保障、文化教育、法律责任等。
其中,老年人的权益保障是该法的核心内容,包括了老年人的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
家庭赡养与扶养则规定了子女对老年人的赡养义务,包括了生活照顾、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等方面。
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则是为了满足老年人的生活需求,包括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福利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实施,对于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推动我国老龄事业的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法律的实施,使老年人的权益得到了更好的保障,也提高了全社会对老年人的尊重和关爱。
然而,老年人权益保障仍然面临一些问题,比如家庭赡养不到位、社会服务不足、法律责任不清等。
这就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大法律宣传和实施力度,提
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年修正)-国家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年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家庭赡养与扶养第三章社会保障第四章社会服务第五章社会优待第六章宜居环境第七章参与社会发展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美德,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第三条国家保障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权益。
老年人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有享受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的权利,有参与社会发展和共享发展成果的权利。
禁止歧视、侮辱、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
第四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是国家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
国家和社会应当采取措施,健全保障老年人权益的各项制度,逐步改善保障老年人生活、健康、安全以及参与社会发展的条件,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第五条国家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对老年人的保障水平。
国家建立和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倡导全社会优待老年人。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老龄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老龄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并鼓励社会各方面投入,使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国务院制定国家老龄事业发展规划。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的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老龄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第七条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应当反映老年人的要求,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老年人服务。
提倡、鼓励义务为老年人服务。
第八条国家进行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增强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意识。
全社会应当广泛开展敬老、养老、助老宣传教育活动,树立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社会风尚。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普法知识题集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一)判断题1.本法所称老年人是指65周岁以上的公民。
()2.倡导全社会优待老年人。
()3.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4.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5.广播、电影、电视、报刊、网络等应当反映老年人的生活,开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宣传,为老年人服务。
()6.老年人应当遵纪守法,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7.赡养人可以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8.不管老年人是否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都不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
()9.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实施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住房保障制度或者进行危旧房屋改造时,应当优先照顾符合条件的老年人。
()10.老年人可以与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养老机构等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或者其他扶助协议。
()11.养老机构登记后即可开展服务活动,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
()12.医疗卫生机构可以开展老年人的健康服务和疾病防治工作。
()13.老年人因其合法权益受侵害提起诉讼交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可以缓交、减交或者免交;需要获得律师帮助,但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14.农村老年人也应承担兴办公益事业的筹劳义务。
()(二)单项选择题1.国家进行(),增强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意识。
A.尊老爱幼教育B.人口老龄化教育C.人口老龄化社会教育D.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2.国家支持(),建立老年人状况统计调查和发布制度。
A.老龄科学研究B.老年人健康状况研究C.老年人健康状况监护机制D.老龄需求研究3.每年()为老年节。
A.农历九月初九B.农历十月初十C.公历九月九日D.公历十月十日4.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生活上()和精神上()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A.赡养;体贴;交流B.供养;照料;慰藉C.扶养;供养;慰藉D.赡养;照料;交流5.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美德,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第三条国-家保障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权益。
老年人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有享受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的权利,有参与社会发展和共享发展成果的权利。
禁-止歧-视、侮-辱、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
第四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是国家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
国-家和社会应当采取措施,健全保障老年人权益的各项制度,逐步改善保障老年人生活、健康、安全以及参与社会发展的条件,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第五条国-家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对老年人的保障水平。
国-家建立和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倡导全社会优待老年人。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老龄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老龄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并鼓励社会各方面投入,使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国-务-院制定国-家老龄事业发展规划。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的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老龄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第七条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应当反映老年人的要求,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老年人服务。
提倡、鼓励义务为老年人服务。
第八条国-家进行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增强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意识。
全社会应当广泛开展敬老、养老、助老宣传教育活动,树立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社会风尚。
青少年组织、学校和幼儿园应当对青少年和儿童进行敬老、养老、助老的道德教育和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制教育。
2012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二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2年12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公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12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1996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正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家庭赡养与扶养第三章社会保障第四章社会服务第五章社会优待第六章宜居环境第七章参与社会发展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美德,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第三条国家保障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权益。
老年人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有享受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的权利,有参与社会发展和共享发展成果的权利。
禁止歧视、侮辱、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
第四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是国家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
国家和社会应当采取措施,健全保障老年人权益的各项制度,逐步改善保障老年人生活、健康、安全以及参与社会发展的条件,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第五条国家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对老年人的保障水平。
国家建立和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倡导全社会优待老年人。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老龄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老龄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并鼓励社会各方面投入,使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一、引言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老年人的权益保障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确保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我国制定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保障法”),旨在维护老年人的人权、尊严和利益,为老年人营造一个安全、健康、快乐的社会环境。
二、法律背景保障法于2000年10月30日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0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它是我国第一部专门保障老年人权益的法律,为老年人的权益保护树立了有力的法律依据。
三、保障法的主要内容保障法共分为五章,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章规定了保障法的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以及关键术语的定义。
其中,强调了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是一项国家政策,强调了国家、社会和家庭都有责任保障老年人享有平等、尊严、自主的权益。
第二章:基本权益第二章明确了老年人的基本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人身尊严权、知情权、隐私权、婚姻和家庭权、居住权、财产权等。
该章节规定了保护老年人基本权益的具体措施和保障的要求。
第三章:社会保障第三章主要涉及老年人的社会保障问题,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社会救助、福利待遇等。
该章节要求依法建立养老保险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提高养老金水平,并加强社会救助体系,防止老年人陷入贫困和孤寡的境地。
第四章:照料与服务第四章规定了老年人的照料与服务问题,包括长期照料、社区服务、医疗保健等。
该章节要求加强护理服务,提供必要的医疗保健服务,为老年人创造良好的照料环境,并提供适当的社区服务,保障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第五章:监督与维权第五章规定了老年人权益保障的监督与维权问题,包括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个人维权等。
该章节要求相关部门加强对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的监督,提高监督效能,对违反保障法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并鼓励公民、法律人和其他组织进行维权行动,促进老年人权益的有效维护。
四、保障法的意义与影响《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出台对我国老年人权益的保护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解析《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方面的保障。
例如,国家提供基本医疗保险,确保老年人能够获得必要的医疗服务,减轻医疗负 担。
精神慰藉权
精神慰藉权是指老年人有获得精神慰 藉的权利。
例如,家庭提供亲情关爱,社区组织 文化活动,让老年人感受到社会的温 暖和关爱。
发展趋势预测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社会化养老服务需 求将持续增长,未来将更加注重个性化、专 业化服务。
挑战应对策略
加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 水平;加强行业监管和自律,规范市场秩序 ;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提高社会认知度和 参与度。
06
法律责任与监督机制
违反《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法律责任形式及处罚措施
VS
扶养责任
扶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 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 人的特殊需要,保障老年人的生活水平不 低于扶养人家庭的生活水平。
家庭赡养与扶养的具体措施
提供经济支持
赡养人应当在经济上供养老年人 ,保证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
生活照料
赡养人应当在生活上照料老年人, 提供必要的生活设施和服务,照顾 老年人的特殊需求。
民事责任
侵犯老年人权益的,应当承担停 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恢复原状、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等民事责任。
行政责任
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的, 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机制的建立与完善建议
建立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监督机制
尊重原则
尊重人格
老年人应受到尊重和关爱,包括尊重他们的意愿、人格和隐私。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是我国于2012年12月28日颁布施行的一部法律,旨在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提高老年人的社会地位和生活质量。
该法共分为五章、四十二条,包括老年人权益的保障、老年人服务的保障、老年人社会救助、老年人组织和监督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
首先,该法规定了老年人的基本权益,包括人身权、财产权、工作权、休息休养权、教育和文化权、社会保障权等。
通过明确老年人的权益范围和保障机制,有助于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社会地位。
其次,该法还明确了老年人服务的保障,包括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医疗保健服务、社会福利保障、精神慰藉等。
为了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需求,该法要求建立老年人服务体系,推动社会力量参与老年人服务,并通过加强对养老院等机构的管理,确保老年人能够得到合适的服务保障。
第三,该法还规定了老年人社会救助的范围和方式,确保那些生活无着、生活困难的老年人能够得到必要的帮助和救助。
同时,该法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老年人社会救助事业,提供相关资助、赞助等。
第四,该法强调了老年人组织的重要性,鼓励老年人依法设立自己的组织,参与社会管理、民主监督、公共事务等。
同时,
该法还规定了相关监督责任,保障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的有效实施。
最后,该法设立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侵犯老年人权益的行为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以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该法为我国老年人权益的保护提供了明确的法律基础和保障措施,对于推动老年人事业的发展,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具有重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5年修正)-全国人大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5年修正)本法变迁史:1.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1996年8月29日发布、1996年10月1日实施)2.本法规已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2012年12月28日发布、2013年7月1日实施)修改3.本法规已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2015年4月24日发布、2015年4月24日实施)修改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家庭赡养与扶养第三章社会保障第四章社会服务第五章社会优待第六章宜居环境第七章参与社会发展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美德,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第三条国家保障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权益。
老年人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有享受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的权利,有参与社会发展和共享发展成果的权利。
禁止歧视、侮辱、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
第四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是国家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
国家和社会应当采取措施,健全保障老年人权益的各项制度,逐步改善保障老年人生活、健康、安全以及参与社会发展的条件,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第五条国家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对老年人的保障水平。
国家建立和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倡导全社会优待老年人。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老龄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老龄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并鼓励社会各方面投入,使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国务院制定国家老龄事业发展规划。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的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老龄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第七条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重点整理
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考试重点整理本科老年护理专业提供第一章绪论第二章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权益第三章老年人权益的家庭保障——老年人的家庭赡养与扶养第四章老年人权益的社会保障第五章法律责任一、名词解释1.遗嘱继承:是指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来指定继承人及其继承的遗产的种类、数额的继承方式。
2.遗赠抚养协议:是指遗赠人与抚养人达成的关于由抚养人承担遗赠人的养老责任,待遗赠人死后将其财产送给抚养人的协议。
3.遗产:是继承的标的,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依照继承法规范转移给他人的财产。
4.继承权:是指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被继承人生前立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5.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死后,没有遗嘱和遗赠的情况下,直接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将被继承人的遗产转移给继承人的财产继承方式。
6.居家养老模式:是指老年人住在自己的家里,依靠所在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获取医护、家政、餐饮、娱乐以及精神慰藉等各种服务,并相应承担一定服务费用的养老方式。
7.赡养人:是指依法为老年人提供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人,包括老年人的子女和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8.赡养:是指赡养人为被赡养的老年人在物质上和经济上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并在生活上和精神上关心、帮助和照料老年人,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9.赡养协议:是赡养人之间自愿协商订立的以如何对被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为主要内容的协议。
10.监护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保护人。
11.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能力、暂时丧失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
12.养老保险:又称老年保险或年金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在劳动者达到法定年龄后,由国家和社会提供物质帮助,以保证劳动者老年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13.社会救济:是指社会成员陷入生存危机或不能维持最低限度的生活水平时,由国家和社会按照法定的标准向其提供满足最低生活需要的物质援助的社会保障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一九九六年十月一日施行第二条:本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第十九条:老年人有权依法处分个人财产,子女或者其它亲属不得干涉。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二O一二年七月六日第二十一条:老年人对个人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子女或其它亲属不得干涉。
第五十五条:鼓励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其它法律服务机构为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免费服务。
第七十五条:不履行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职责的部门或组织,其上级主管部门应当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七十一条: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干涉。
最高法司法解释:财产包括房产不动产及资金票据等。
扬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法律专线:12348。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资料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资料《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资料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社会的快速发展,老年人口比例逐年增加,老年人群体的特殊权益保障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了更好地保护和促进老年人的权益,我国于20XX年通过了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本宣传资料旨在向社会大众传达老年人的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目的、核心内容和重要意义,呼吁大家共同努力,为老年人创造一个更加尊重、关爱和健康的社会环境。
二、法律法规的目的1. 为老年人创造尊严、幸福和优质的晚年生活。
2. 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防止老年人遭受不正当待遇。
3. 建立公平公正的老年人权益保护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核心内容1. 优化老年人福利制度(1)建立健全老年人福利保障体系,覆盖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
(2)提供老年人健康医疗保障,保障老年人的医疗权益。
(3)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
2. 防止老年人经济虐待和欺诈(1)明确老年人财产权益保护的范围和义务。
(2)加强老年人经济虐待和欺诈的打击力度,保护老年人的财产安全。
3. 维护老年人的健康权益(1)加强老年人身体健康的保障,提供必要的医疗、健康等服务。
(2)推动老年人全面参与健康活动,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4. 强化老年人的社会参与(1)提供老年人学习和培训的机会,促进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2)鼓励老年人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提升老年人的社会地位和自我价值。
五、重要意义《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出台填补了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空白,为老年人的权益保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这一法律的实施对于维护老年人的尊严、保护老年人的身体和财产安全、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1.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老年人是社会的宝贵财富,保障老年人的权益是社会的一项重要责任。
通过建立老年人权益保障机制,可以为老年人创造一个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充实、幸福的晚年时光,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2. 促进家庭和谐家庭是老年人晚年的主要居住场所,也是老年人权益保障的重要环节。
老年人保障法20条的理解
老年人保障法20条的理解(最新版)目录1.老年人保障法的背景和意义2.老年人保障法的主要内容3.老年人保障法的具体条款解读4.老年人保障法对老年人权益的保护作用5.老年人保障法的实施和监督6.总结正文一、老年人保障法的背景和意义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严重,老年人的权益保障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
为了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老年人保障法》。
这部法律的出台,旨在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促进老年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
二、老年人保障法的主要内容《老年人保障法》共 20 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老年人的家庭赡养与扶养2.老年人的社会保障3.老年人的养老服务4.老年人的健康保障5.老年人的文化教育权益6.老年人的参与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权利7.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三、老年人保障法的具体条款解读以下是对《老年人保障法》部分条款的解读:1.第十条:老年人有从子女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那里获得赡养扶养的权利。
解读:该条款明确了老年人在家庭中的赡养扶养权利,强调子女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应尽赡养义务。
2.第十四条:国家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社会保障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解读:该条款表明国家对老年人社会保障的重视,要求建立完善的老年人社会保障制度,以确保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3.第十七条:老年人有依法享有基本医疗服务的权利。
解读:该条款强调老年人有权享受基本医疗服务,为老年人的健康保障提供法律依据。
四、老年人保障法对老年人权益的保护作用《老年人保障法》为老年人权益保护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它要求家庭、社会、政府等方面共同承担起保障老年人权益的责任。
这部法律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全社会对老年人权益保护的意识,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老年人保障法的实施和监督为了确保《老年人保障法》的有效实施,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资料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资料老年人是社会的宝贵资源,他们为国家和社会做出了巨大贡献。
为了保障老年人的权益,我国推出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这是一项重要的法律法规,旨在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让他们晚年幸福安康。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包含了多项重要内容。
首先,它规定了老年人享有的基本权益。
这包括人格尊严、生命权、健康权、个人财产权等。
法律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犯老年人的权益,不得歧视、虐待或忽视老年人。
这为老年人提供了法律保障,使他们能够在社会中受到公平对待。
其次,该法规定了社会保障的责任和义务。
社会保障是老年人权益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国家和社会应当加强对老年人的保障,提供基本养老、医疗保障等服务。
同时,鼓励社会各界开展志愿者服务等活动,关爱老年人,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
此外,该法还规定了对侵害老年人权益行为的处理措施。
一旦发现侵害老年人权益的行为,相关部门有权介入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这给予了老年人更多的保障,使他们能够安心生活,不再担心受到欺负或伤害。
为了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我们可以采取多种方式。
首先,可以通过社区、机关、学校等场所张贴宣传海报,向公众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重要内容和保障老年人权益的意义。
其次,可以组织座谈会、讲座等活动,邀请专家学者、律师等开展解读活动,让更多的人了解并关心老年人权益保障问题。
此外,可以通过媒体渠道,如电视、广播、报纸等,广泛宣传相关信息,提高公众的认知度和关注度。
总之,保障老年人的权益是社会的责任,也是一项重要的法律任务。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出台,为老年人提供了法律保障,倡导社会各界共同关爱老年人,共同创造一个温馨、和谐的社会环境。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积极参与到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中,为老年人的幸福晚年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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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考试重点整理
本科老年护理专业提供第一章绪论
第二章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权益
第三章老年人权益的家庭保障——老年人的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四章老年人权益的社会保障
第五章法律责任
一、名词解释
1.遗嘱继承:是指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来指定继承人及其继承的遗产的种类、数额的继承方式。
2.遗赠抚养协议:是指遗赠人与抚养人达成的关于由抚养人承担遗赠人的养老责任,待遗赠人死后将其财产送给抚养人的协议。
3.遗产:是继承的标的,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依照继承法规范转移给他人的财产。
4.继承权:是指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被继承人生前立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5.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死后,没有遗嘱和遗赠的情况下,直接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将被继承人的遗产转移给继承人的财产继承方式。
6.居家养老模式:是指老年人住在自己的家里,依靠所在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获取医护、家政、餐饮、娱乐以及精神慰藉等各种服务,并相应承担一定服务费用的养老方式。
7.赡养人:是指依法为老年人提供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人,包括老年人的子女和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8.赡养:是指赡养人为被赡养的老年人在物质上和经济上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并在生活上和精神上关心、帮助和照料老年人,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9.赡养协议:是赡养人之间自愿协商订立的以如何对被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为主要内容的协议。
10.监护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保护人。
11.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能力、暂时丧失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
12.养老保险:又称老年保险或年金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在劳动者达到法定年龄后,由国家和社会提供物质帮助,以保证劳动者老年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13.社会救济:是指社会成员陷入生存危机或不能维持最低限度的生活水平时,由国家和社会按照法定的标准向其提供满足最低生活需要的物质援助的社会保障制度。
14.社会福利:是社会保障中的最高纲领,指国家依法为所有公民普遍提供旨在保证一定生活水品和尽可能提高生活质量的资金和服务的社会保障制度。
15.养老基地:一般是由有条件的农村群众自治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协商划拨一部分未承包土地、山林、水面、滩涂等,由专人或者老年人经营管理,其收益除了支付劳动报酬外,其余收益都用于老年人养老。
二、简答题
1.婚姻自由的内容,老年人婚姻自由权的内容。
答:婚姻自由是指男女双方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决定处理婚姻的权利,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
自由。
老年人婚姻自由权的内容包括:
1)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
2)儿女及亲属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老年人结婚、离婚和再婚后的生活;
3)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2.财产所有权的内容。
答:财产所有权是指公民个人依法对其拥有的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占有是指对财产的实际持有或控制;使用是对财产的运用,目的是发挥其使用价值;收益是指通过对财产的占有、使用、转让等方式而取得的经济利益;处分是财产所有人对财产在事实上和法律上的最终处置。
3.遗嘱的形式和内容。
答:遗嘱的形式有5种,分别为公正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
4.遗嘱继承与遗赠的异同;遗赠抚养协议与遗赠的区别。
答:遗嘱继承与遗赠的相同点:1)都是公民用遗嘱处分其遗产的行为2)都可以附有义务3)都是遗产所有权的转移方式4)都是在遗嘱人死后才开始的。
遗嘱继承与遗赠的不同点:1)主体地位不同。
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即均属自然人;受遗赠人则可以是国家、集体组织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
2)主体所承担的义务不同。
遗嘱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同时应当负责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受遗赠人享有接受遗赠的权利,一般不承担清偿遗赠人债务的义务,但受遗人须在遗赠人的债务税款清偿后,才能接受遗赠的财产。
3)取得遗产的方式不同。
遗嘱继承人可以直接参与遗产的继承而取得财产;受遗赠人则不能直接参与遗产分配,而是从遗嘱执行人或法定继承人那里取得遗产。
4)做出接受表示的要求不同。
遗嘱继承人须在遗产处理前做出放弃继承的表示,不表示放弃的,视为接受;而受遗赠人须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做出接受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接受的视为放弃接受遗赠。
5.遗赠抚养协议与遗赠的区别:1)遗赠是单方的法律行为,遗赠抚养协议则是双方法律行为;遗赠的意思表示采用遗嘱形式,遗赠抚养协议则采用合同形式。
2)遗赠属于死后生效行为,遗赠抚养协议则是死后生效行为与生前生效行为的结合。
3)遗赠的受遗赠人可以是有行为能力人,也可以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遗赠抚养协议中的抚养人必须是有行为能力的人。
4)遗赠是无偿的行为,遗赠抚养协议属于有偿的行为。
6.遗产的范围。
答: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的所有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中的财产权利。
7.法定继承人与法定继承的顺序。
答:法定继承人:1)配偶2)子女3)父母4)兄弟姐们5)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
母。
8.老年人的继承权。
答:1)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
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老年人可以继承父母、配偶和子女的遗产;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其他亲属的财产,包括兄弟姐妹,孙子女、外孙子女。
2)在遗嘱继承的情况下,老年人作为遗嘱继承人有权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9.老年教育的功能。
答:1)教育功能2)养老功能3)社会功能4)保健功能
10.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框架。
答: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
11.赡养人的范围
答:1)子女。
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继子女。
2)(外)孙子女
3)赡养人配偶
12.赡养人赡养义务的内容及具体体现。
答:内容:1)经济上的供养。
保障被赡养老年人的生活水平不低于所在家庭正常生活标准。
2)生活上的照料。
照顾、料理老年人的日常生活。
3)精神上的慰藉。
指赡养人从精神上关心、安慰老年人,使老年人的心理要求得到满足,保证老年人的身心健康。
4)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尽量满足老年人的不同需要。
具体义务:1)医疗与照料2)妥善安排居住场所3)田地耕种4)精神赡养5)不得拒绝或不履行。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老年人赡养费的权利;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13.扶养、扶养及赡养的区别。
答:扶养是指特定亲属之间一方须对他方承担生活供养责任的法律关系。
有广义和狭义的解释,广义包含通常所讲的“抚养”和“赡养”。
抚养是长辈对晚辈的供养;赡养是晚辈对长辈的供养。
三者在用语上的区别表明了权利人与义务人之间不同的身份关系。
14.扶养人的范围。
答:配偶、直系血亲、兄弟姐妹等
15.社会保险的特征。
答:1)强制性2)保障性3)互济性4)福利性5)社会性
16.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三种形式。
答: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17.社会救济的特点和条件。
答:特点:1)权利义务单向性2)对象限制性3)目标低层次性4)手段多样性条件:1)无劳动能力2)无生活来源3)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却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
18.社会福利的特点。
答:1)调节性2)功利性3)普遍性4)高层次性。
19.老年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途径。
答:1)要求有关部门解决2)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代理的三种形式。
答: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
21.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和遗弃罪。
答: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指以暴力手段干涉他人恋爱、结婚、离婚自由的行为。
遗弃罪,指负有赡养、扶养义务的人,对年老、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拒绝赡养、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21.老龄事业包括哪三方面。
答:1)为老年人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如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和办法,对困难老年人给予社会救济和救助2)为老年人兴办的各种福利设施,如福利院、敬老院、老年公寓,老年医疗康复中心,老年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场所等3)为老年人提供的多种多样的服务和优待措施,如社区内开展的对老年人的生活照料等。
22.当前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面临的五种新情况。
答:1)老年人照料需求增加;
2)家庭养老功能明显弱化;
3)社会养老服务发展滞后;
4)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须完善加强;
5)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工作不平衡。
23.老年人获得物质帮助和享受社会优待的权利
答:1)物质帮助优待
2)行政事务优待
3)司法优待
4)就医优待
5)服务优待
6)不承担筹资筹义务
7)宜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