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人社字〔2010〕9号关于开展参保职工健康体检工作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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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人社字…2010‟9号签发人:任建社西安市阎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参保职工健康体检工作的请示
区政府:
我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工作自启动实施以来,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在区级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参保单位、职工的积极协助和配合下,医疗保险在基金征缴、扩面、参保职工就医管理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为了更好地发挥职工医疗保障的作用,按照“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医疗保险服务宗旨及“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管理原则,建议开展2010年阎良区参保职工健康体检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审定。
一、体检人员范围:
截至2010年1月31日前参加我区职工医疗保险的区级党政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干部职工约14500多人。其中党政机关、事业单位7417人(其中中层领导干部300人),企业单位7083人。
二、体检时间:
鉴于职工医疗保险2010年市上将启动改区县统筹为市级统筹,因此体检工作宜提早进行,建议从2010年4月开始,2010年6月30日结束。
三、承办体检的医疗机构:
为了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能够全面了解
和掌握参保职工身体健康状况,便于今后更好地为广大参保职工服好务,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干部职工和企业参保职工健康查体由区人民医院和区中医医院两家定点医疗机构承担;区级机关单位中层领导干部(各部局及镇街领导班子成员)健康查体在临潼新疆军区疗养院进行。
三、体检项目
体检项目包括下列10项:1、综合心电;2、彩超(肝、胆、胰、脾、肾、妇科、前列腺等);3、胸透;4、血压、视力;5、肝功八项;6、乙肝两对半;7、血流变;8、肾功三项;9、尿常规;10、血常规;11、颈椎拍片;12、女性增加红外线(乳腺)、普通妇科检查。
四、体检标准及经费来源
体检标准为参保职工280元/人,体检费用总计约为397.6万元;中层领导干部500/人,体检费用总计约为15万元,体检总费用约为412.6万元,建议从我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结余中支付。
特此申请,请审批。
二〇一〇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