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十三届“理律杯”全国高校模拟法庭比赛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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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法庭实践教学的目标定位及问题反思——以民事案例模拟教学为视角

模拟法庭实践教学的目标定位及问题反思——以民事案例模拟教学为视角

第 37 卷第 1 期 2021 年 2 月德州学院学报Journal of Dezhou UniversityV ol .37,No .1 Feb .,2021模拟法庭实践教学的目标定位及问题反思——以民事案例模拟教学为视角毕京福,陈琳琳(德州学院 法学院,山东 德州 253023)摘 要:模拟法庭实践教学存在着模拟庭审形式胜于内容,模拟水平总体不高,学生实践能力提升效果不明显等问题。

为实现培养目标,改善模拟法庭实践教学效果,应当强化理论教学和提升学生日常学术思维训练能力,树立法律关系或请求权基础的分析框架和证据思维意识,适当扩大“双师”型教师的配备比例,引进法官等司法实务人员参与指导,精心选择与设计模拟案例,增强仿真模拟的对抗和变化。

关键词:模拟法庭;法律逻辑;法学理论;学术思维;法律关系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444(2021)01-0099-05收稿日期:2020-11-02作者简介:毕京福(1981-),男,山东巨野人,讲师,硕士,主要从事民商法学方面的研究。

模拟法庭作为高等院校实践教学的重要实践课程,已经在设置有法律院系的高校中广泛开展。

为了调动法科学生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提升模拟法庭教学效果,一些高校还适时开展了校内的模拟法庭比赛。

部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高校还联合开展了省级区域或跨省域的模拟法庭比赛。

就全国范围来看,自2003年开始,最早由清华大学主办的“理律杯”全国重点高校法学院模拟法庭比赛更是吸引了社会各界对模拟法庭活动的关注。

[1]有的高校甚至走出国门,参加国际性的模拟法庭比赛。

在模拟法庭竞赛活动如火如荼开展的背后,许多高校内部的常规模拟法庭实践教学活动仍然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致使有的学者将法科毕业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差,不能在毕业后很快适应司法实务岗位,全部归因为模拟法庭等实践教学活动开展的不够深入。

[2]模拟法庭实践教学活动能否承受如此之重的期待?对其应当设定怎样的教学目标,而实际上又能达到何种目标,确实是我们在开展和推进模拟法庭教学活动之前必须认真思考和研究的一个问题。

2012年第十届理律杯全国高校模拟法庭比赛赛题(改)

2012年第十届理律杯全国高校模拟法庭比赛赛题(改)

全国高等法律院校“理律杯”模拟法庭比赛模拟刑事诉讼案件材料2012年~·~·~·~·~·~·~·~·~·~·~·~·~~·~说明:1.本案所有事实情节均为虚拟,与任何现实经济组织和政府机构毫无关系;2.各个参赛队应根据下列案件材料、相关法律规定,分别从本案控方和辩护方的角度准备本案开庭审理的书面意见,并准备参加本模拟案件的审理;3.根据比赛规则和现场抽签结果,分别代表控方和辩护方出庭发表意见,并参加法庭辩论;4.本案中双方提交的证明材料均已为双方所接受,有关事实可以从中相互印证;5.双方对于本案诉讼时效、管辖权和诉讼程序的争议不影响模拟审判庭对本案的继续审理。

~·~·~·~·~·~·~·~·~·~·~·~·~~·~银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书银二检刑诉[2012]38号被告人:李大任,男,1962年6月3日出生,南方省衡秋县人,身份证号:XXXXXXX12345,汉族,大学本科文化程度,捕前系晋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晋利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3月18日被刑事拘留;经银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批准,于2012年4月6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银海市第二看守所。

被告人:潘逸璇,女,1980年7月7日出生,云贵省云峰县人,身份证号:XXXXXXX20000,汉族,大专文化程度,捕前系大成公司财务出纳,2012年3月12日被刑事拘留;经银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批准,于2012年4月6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银海市第二看守所。

辩护人(由上述两被告人共同指定):郑XX,河川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银海市王府大街8号,银古大厦B座5层555室。

山东大学法学院获第十届“理律杯”全国高校模拟法庭大赛冠军

山东大学法学院获第十届“理律杯”全国高校模拟法庭大赛冠军

山东大学法学院获第十届“理律杯”全国高校模拟法
庭大赛冠军
来源:山东大学法学院作者:佚名日期:2012年12月04日浏览:2012年11月30日—12月3日,由清华大学法学院和台湾理律文教基金会主办的第十届“理律杯”全国高校模拟法庭大赛在清华大学法学院举行,山东大学法学院代表队一路过关斩将,力克群雄,继2005年后再次捧得冠军奖杯。

西北政法大学获得亚军,中国政法大学和西南民族大学获得季军。

山东大学法学院齐延平院长亲临比赛现场指导,张晏瑲教授担任专业指导老师,院团委书记尹上担任领队。

参加本次比赛的共有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山东大学等32支代表队。

山大法学院代表队由2009级本科生刘臻、贺茜,2010级本科生柳锴、蒋冬阳、侯文瑶、华先举、李修竹,2011级本科生赵巴奥8名学生组成。

贺茜获得最佳辩手称号,刘臻获得优良辩手称号。

台湾理律文教基金会会长陈长文先生、清华大学法学院原任院长王晨光教授和清华大学法学院现任院长王振民教授共同为我校代表队颁发奖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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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十五届“理律杯”全国高校模拟法庭比赛 规则及赛题答疑

2017年第十五届“理律杯”全国高校模拟法庭比赛 规则及赛题答疑

2017年第十五届“理律杯”全国高校模拟法庭比赛规则及赛题答疑鉴于各赛队对本年度规则和赛题皆提出了疑问和建议,组委会讨论后将其归纳为两部分,即“规则释义”和“赛题答疑”,并分别回复如下:第一部分:规则释义一、第三条第二款中,“每一参赛队伍应包含参赛队员3—7位,可以设置领队一位。

”领队是否包括在3—7位中,且领队是否可以由学生担任?回复:可另设领队一名,如领队为学生,可作为参赛队员。

第二部分:赛题答疑一、能否说明本案中甲公司所在地,甲公司的成立与上市时间,以及案情发生过程中甲公司的股票价格情况?回复:赛题中不包含相关具体信息。

二、甲公司股本总额构成是否全部视为流通股本?甲公司公开发行在外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多少?回复:①假设甲公司的全部股本都是流通股份。

②本赛题第2段中的“股份总额”修改为“股本总额”三、第一段1、第1段中表述,乙、丙公司分别持有甲公司股份24%与15%,而在董事会中乙提名了4人,占董事总人数的36%,丙公司提名3人,占27%,缘何与其在公司中持股比例不一致?回复:赛题中不包含相关具体信息。

四、第二段1、第2段中“自2015年9月起,自然人A和A股票账户组陆续买入甲公司股票……”,关于这一事实,请问自然人A和A股票账户组采用的是要约收购还是协议收购方式?回复:A和A股票账户组系通过二级市场交易方式增持的股份。

A股票账户组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甲公司股票从5%到16%的具体过程如何?回复:可以假定本案系争期间内,除甲公司停牌日之外的绝大部分交易日,A及A股票账户组均有交易其股份的记录,赛题及其答疑中另行提供的信息除外。

怎么买可能涉及到是否有内幕信息生成以及是否构成内幕交易的行为?回复:留待各赛队自行研讨。

A持续买入甲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对甲公司股价造成影响?若存在影响,影响到何种程度?回复:赛题中不包含相关具体信息。

2、本段中“在陆续持股过程中……没有暂停购入甲公司股票”疑义:根据《证券法》第86条的规定,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法学专业比赛一览

法学专业比赛一览
3、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
比赛主办方:教育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法学组联席会
比赛时间:5月
比赛亮点:大赛为期二天,设置初赛、淘汰赛、复活赛和决赛。
1、第一轮采用循环赛制,参赛队伍可在注册时自行通过网上抽签决定竞赛对阵双方。抽签共分两轮。第一轮将确定抽签的具体顺序,第二轮按照第一轮抽签顺序进行具体对阵方的确定(未进行网上抽签的,将视为弃赛)。积分前 8 名的队伍晋级半决赛,其他队伍进入初赛复活赛。
2、第二轮中,半决赛、初赛复活赛与决赛采用淘汰赛制,重新网上抽签决定对阵双方(未进行网上抽签的,将视为弃赛)。抽签时,将根据第一轮成绩确定 A、B 两组(A 组即第一、二、三、四名,B 组即第五、六、七、八名),在A、B 两组内分别进行抽签确定对阵方。半决赛优胜方参加决赛,失利方参加亚军复活赛;初赛复活赛优胜方为季军三等奖,失利方为优秀奖。3、决赛优胜方获得冠军一等奖,决赛失利方获得亚军二等奖,亚军复活赛优胜方获得亚军二等奖,亚军复活赛失利方获得季军三等奖。
比赛时间:9月
比赛亮点:该辩论赛的宗旨为在全球范围内推动对于国际公法的学习与研究,并通过模拟国际法庭审判来加强学生运用法律进行专业辩论的能力。自1959年首次举办,至今已有逾50年的历史,是目前国际上规模最大、历史最悠久的专业性辩论赛,每年都吸引了世界上各著名法学院参加。
2、全国大学生“金企鹅杯”网络法模拟法庭大赛
比赛主办方:中国政法大学与腾讯公司
比赛时间:10月比赛
比赛亮点:互联网和相关信息数据技术的快速发展及其日益广泛的应用,为社会经济生活带来了诸多结构性变化,也为法律和社会治理提出了各类极具挑战性的新问题。作为一种教学手段和一项公益性创新实践活动,网络法模拟法庭赛事旨在培养、提高法学专业学生研习网络法理论与实践的兴趣和意识,实现法学教学理论联系实际,打破教学与实务之间的藩篱。

法学专业比赛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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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
比赛主办方:教育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法学组联席会
比赛时间:5月
比赛亮点:大赛为期二天,设置初赛、淘汰赛、复活赛和决赛。
1、第一轮采用循环赛制,参赛队伍可在注册时自行通过网上抽签决定竞赛对阵双方。抽签共分两轮。第一轮将确定抽签的具体顺序,第二轮按照第一轮抽签顺序进行具体对阵方的确定(未进行网上抽签的,将视为弃赛)。积分前 8 名的队伍晋级半决赛,其他队伍进入初赛复活赛。
英国皇家特许语言家学会中国分会还将为决赛中胜出的前5位选手提供奖学金每位3000元仅限用于参加cioldiptans高级翻译文凭考试英国承认的硕士研究生级别的学位证书考试原英联邦多个成员国的专业翻译上岗证书
法学专业比赛一览
一、模拟法庭类
1、理律杯
比赛主办方:清华大学
比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时间:9月-12月比赛
比赛亮点:在赛制上,理律杯有着许多值得称道的地方,比如分为书状阶段的比赛和言辞阶段的比赛;就同一辩题每个队都要作为控方和辩方进行辩论,有利于问题的深化;强调深入与平和的分析,而避免辩论中的人身攻击和情绪化等。但是,作为一项有独特优势的全国性的赛事,而且已经连续举办了四届,“理律杯”按理说早就应当声名远播,就像曾经辉煌的大专辩论赛一样
3、全国法律英语大赛
比赛主办方:全国法律英语大赛组委会
比赛起止时间:(1)法律英语论文大赛:初赛——即日起至2019年10月20日,决赛——2019年12月1日;(2)法律英语演讲大赛:初赛——【【西北政法大学赛区:9月23日至10月10日】,决赛——12月1日
四、国际法模拟法庭竞赛
1、普莱斯传媒法国际模拟法庭大赛
3、第九届(2019年)蔡定剑宪法学优秀论文
比赛主办方:中国政法大学

全国高等法律院校理律杯模拟法庭比赛

全国高等法律院校理律杯模拟法庭比赛

全国高等法律院校理律杯模拟法庭比赛模拟案件材料2009年~·~·~·~·~·~·~·~·~·~·~·~·~~·~说明:1.各个参赛队应根据下列案件材料、相关法律规定,分别从控方(检察员)和辩方(被告人辩护律师)的角度准备一审开庭的书面控方公诉词和辩方辩护词;2.根据比赛规则和现场抽签结果,分别作为控方出庭支持公诉或辩方出庭进行辩护,并参加法庭辩论;3.本案中双方提交的证据和附件均已为双方所认可,并无争议。

~·~·~·~·~·~·~·~·~·~·~·~·~~·~案件材料:1、刑事起诉书春江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春江检公诉字[2009]第1133号被告人:杨扬,女,1980年6月3日出生,汉族,南方省秋宁县人,捕前系鼎新批发市场个体工商户,2009年6月29日被刑事拘留,2009年7月1日经南方省春江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年7月3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春江县看守所。

被告人:杨楠,女,1982年8月7日出生,汉族,南方省秋宁县人,捕前系鼎新批发市场个体工商户,2009年6月29日被刑事拘留,2009年7月1日经南方省春江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年7月3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春江县看守所。

辩护人:高翔,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春江县南街23号。

被告人杨扬、杨楠偷税一案,经春江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于2009年7月29日依法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现查明:被告人杨杨、杨楠于2001年2月22日于南方省秋宁县注册为个体工商户,长期从事纸张批发、零售经营活动,系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

犯罪嫌疑人自2008年2月1日起租赁春江县鼎新批发市场A09柜台,从事纸张批发、零售业务,至案发时,即2009年4月1日期间,共获得营业收入34,000,000.50元整,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之规定进行计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共计1,071,750元,实际缴纳税款700元,偷税金额共计1,071,050元。

2015年理律杯赛题补充说明、问题答疑与赛题勘误_2015.10.10

2015年理律杯赛题补充说明、问题答疑与赛题勘误_2015.10.10

2015年“理律杯”模拟法庭比赛赛题补充说明、答疑及勘误鉴于各参赛队对本年度赛题提出了不少问题和建议,而这些问题和建议又可以进行归纳,形成一些较为集中的问题,组委会讨论后决定把这些问题归纳分成两部分,即“赛题补充说明”和“赛题答疑和勘误”,并分别回复如下。

第一部分赛题补充说明就各参赛队针对赛题及程序规则提出的问题,补充说明如下:1关于本案证据效力与适用的说明。

根据本次模拟法庭比赛规则,“本案一审原告和被告所提交的现有材料均已经过质证并为双方所接受”,即本次模拟法庭赛题已假定原被告双方对所给各项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不存在疑问,各参赛队仅可对证据的关联性及其证明力自行判断,并对上述证据进行合乎情理和实践的解释。

赛题发布时所提供的各项证据即为各参赛队所能采用的全部证据范围,各队仅可在现有材料范围内甄别与使用证据。

2关于本案倾倒范围的说明。

赛题中所有倾倒行为均发生在安西运河与安江流域范围内,安西运河为安江支流,安江为长江支流。

安西运河上游为安州市(地级市),下游为安江市。

3关于本案诉讼类型的说明。

请根据赛题表述自行判断本案诉讼类型,并据你队的判断设计诉讼策略。

4关于本案诉讼请求与答辩请求的说明。

案件材料给定的起诉状中的诉讼请求与答辩状中的答辩请求仅供参考,各参赛队可根据案件事实及相关证据自行提出诉讼请求与答辩请求。

根据比赛规则,书状提交后各参赛队不得对其进行更改。

5关于本案追加共同被告及第三人的说明。

为保证模拟法庭的顺利进行,本案模拟审理中不考虑追加共同被告及第三人的问题。

6关于本案定损依据的说明。

本案定损依据仅适用《关于开展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工作的若干意见》(环发【2011】60号)中《环境污染损害数额计算推荐方法》(第I版),各参赛队应以该文件为基准计算污染损害数额。

本案中评估报告所采用的实验值法及治理成本法皆属于《环境污染损害数额计算推荐方法(第I版)》中的修复费用法,各参赛队可根据各自对案情的理解选取适当的计算方法。

理律杯模拟法庭比赛题目

理律杯模拟法庭比赛题目

理律杯模拟法庭比赛题目(2007年)﹏﹏﹏﹏﹏﹏﹏﹏﹏﹏﹏﹏﹏﹏﹏﹏﹏﹏﹏﹏﹏﹏﹏﹏﹏﹏﹏﹏﹏﹏﹏﹏﹏﹏﹏﹏﹏﹏﹏注意事项:本案中美元与人民币的比价固定为1:8。

本案中双方提交的附件和证据材料均已为双方所认可。

﹏﹏﹏﹏﹏﹏﹏﹏﹏﹏﹏﹏﹏﹏﹏﹏﹏﹏﹏﹏﹏﹏﹏﹏﹏﹏﹏﹏﹏﹏﹏﹏﹏﹏﹏﹏﹏﹏﹏案件材料(包括国际商贸仲裁委员会转交的申请人提交的仲裁材料和被申请人提交的仲裁材料,共两部分):第一部分:国际商贸仲裁委员会送达给被申请人的仲裁案件材料A2006008号银星有限公司合同争议案通知书被申请人:德曼国慕尼荷有限公司关于题述争议案,申请人中国陇西省江州市宏源产业有限公司于2006年10月15日在本会申请仲裁。

本会经审查认为立案手续完备,特向贵公司发出仲裁通知,并随函转去申请人提交《仲裁申请书》及四份附件各一式一份,请查收,并请于收到此通知后4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明材料。

国际商贸仲裁委员会(章)2006年10月18日《仲裁申请书》申请人:中国陇西省江州市宏源产业有限公司地址:中国陇西省江州市锦程路8号法人代表:张宏源被申请人:德曼国慕尼荷有限公司地址:德曼国巴伐利州尼斯镇6号法人代表:李安东国际商贸仲裁委员会:根据申请人中国陇西省江州市宏源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德曼国慕尼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申请人)于1999年6月20日签订的《合作合同》仲裁条款的约定,即“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国际商贸仲裁委员会”,特向国际商贸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

仲裁请求:1.终止双方1999年6月20日签订的《合作合同》,解散合作公司;2.裁定被申请人因违反《合作合同》规定的出资和继续建设银星大厦的义务,应向申请人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3.裁定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七年来银星商场租金损失人民币2100万元及相应利息;4.裁定被申请人向申请人交还超过申请人出资额部分的银星商业大厦辅楼的产权和经营权;5.裁定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

2017年第十五届全国高等法律院校理律杯模拟法庭比赛赛题

2017年第十五届全国高等法律院校理律杯模拟法庭比赛赛题

2017年第十五届全国高等法律院校 “理律杯”模拟法庭比赛赛题~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说明:1.本案所有事实情节均为虚拟,与任何现实经济组织和政府机构毫无关系;2.各个参赛队应根据下列案件材料、相关法律规定,分别从本案原、被告的角度准备本案开庭审理的书面意见,并准备参加本模拟案件的审理;3.根据比赛规则和现场抽签结果,分别代表原告和被告出庭发表意见,并参加法庭辩论;4.本赛题中所述事实均已为双方所认可,并无争议。

~·~·~·~·~·~·~·~·~·~·~·~·~~ · ~ · ~·1、甲公司是一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本总额超过6亿元,原前十大股东中除乙公司、丙公司(均为境内非国有法人)分别持股24%和15%之外,其他为私营企业、投资基金、资管计划、自然人等,持股均在1%以下。

在甲公司11人董事会中,乙公司提名4人(含董事长)、丙公司提名3人,其余4人为独立董事。

2、 自2015年9月起,自然人A通过其本人及其他十余个账户(以下简称“A股票账户组”)陆续买入甲公司股票,截至2016年1月初,A股票账户组合计持有甲公司9600余万股股票,占其股份总额的约16%。

在陆续增持股票的过程中,该账户组没有报告证券监管机构及相关证券交易所、通知甲公司或进行公告,也没有暂停购入甲公司股票。

3、2016年2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以A上述增持行为违反《证券法》及其他相关规定为由,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A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60万元。

理律杯模拟法庭比赛规则-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理律杯模拟法庭比赛规则-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2009年“理律杯”模拟法庭比赛规则第一条比赛组织、地点与宗旨1.1. 举办单位2009年(第七届)“理律杯”模拟法庭竞赛,由“理律杯”模拟法庭比赛组委会主办、台湾理律文教基金会和台湾理律法律事务所协办。

比赛的具体组织和安排由比赛组委会设立的秘书处负责。

1.2. 比赛地点和联系办法2009年“理律杯”模拟法庭比赛地点定于清华大学法学院,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明理楼。

1.3. 比赛宗旨我们希望“理律杯”模拟法庭竞赛能够为法学教育改革提供一个新的场地和机会,帮助未来的法律职业者,在学校课堂与课本学习之外,在一个模拟的实战场所获取法律实务的经验。

我们已经成功地组织了2003年至2008年六届“理律杯”模拟法庭竞赛。

在此基础上,我们将再次组织2009年“理律杯”模拟法庭竞赛。

组委会也希望能够借着此一活动,鼓励各个院校的同学加强沟通,相互切磋,增强自己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积累经验,并进而在各自院校内设置相关课程和组织相关的活动,进而促进法律思维和法律人综合素质的培养以及法庭辩论活动的研究与发展。

第二条比赛题目2.1. 出题2009年“理律杯”比赛以刑法相关诉讼为题。

比赛组委会秘书处负责聘请专家学者编写题目。

2.2. 题目的修正各参赛队伍对于比赛题目中的事实如有不明之处,应当于10月9日前,以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请组委会秘书处澄清或要求对题目进行修正。

2.3. 题目修正的回复组委会如确认必须澄清或修正题目时,应于10月15日前,将修正内容正式通知各队领队。

修正后的内容为正式比赛的依据。

第三条参赛资格与队伍组成3.1. 参赛队伍与参赛队员资格除经组委会核准外,本次比赛限我国大陆地区相关法律院校、系、所组队参加比赛,每一学校/院/系以一队为限。

参赛队伍得由符合前述资格的本科生组成。

除经组委会核准外,参赛学生限于法学专业本科学生。

3.2. 队伍组成与挑选每一参赛队伍应包含成员三至七位,其中可以包括由教师担任的领队一名。

2017年第十五届理律杯全国高校模拟法庭比赛赛题修订版

2017年第十五届理律杯全国高校模拟法庭比赛赛题修订版

2017年第十五届“理律杯”全国高校模拟法庭比赛赛题修订版~· ~· ~· ~·~· ~·~· ~·~· ~·~· ~·~~· ~· ~· ~·说明:1.本案所有事实情节均为虚拟,与任何现实经济组织和政府机构毫无关系;2.各个参赛队应根据下列案件材料、相关法律规定,分别从本案原、被告的角度准备本案开庭审理的书面意见,并准备参加本模拟案件的审理;3.根据比赛规则和现场抽签结果,分别代表原告和被告出庭发表意见,并参加法庭辩论;4.本赛题中所述事实均已为双方所认可,并无争议。

~·~·~·~·~·~·~·~·~·~·~·~·~~· ~· ~·1、甲公司是一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本总额超过6亿元,原前十大股东中除乙公司、丙公司(均为境内非国有法人)分别持股24%和15%之外,其他为私营企业、投资基金、资管计划、自然人等,持股均在1%以下。

在甲公司11人董事会中,乙公司提名4人(含董事长)、丙公司提名3人,其余4人为独立董事。

2、自2015年9月起,自然人A通过其本人及其他十余个账户(以下简称“A股票账户组”)陆续买入甲公司股票,截至2016年1月初,A股票账户组合计持有甲公司9600余万股股票,占其股份总额股本总额的约16%。

在陆续增持股票的过程中,该账户组没有报告证券监管机构及相关证券交易所、通知甲公司或进行公告,也没有暂停购入甲公司股票。

3、2016年2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以A上述增持行为违反《证券法》及其他相关规定为由,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A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60万元。

理律杯模拟法庭比赛题目附件(二)

理律杯模拟法庭比赛题目附件(二)
10.在本条中,船舶吨位应为按照《1969年国际船舶吨位丈量公约》附件Ⅰ中的吨位丈量规则计算的总吨位。
11.保险人或提供财务保证的其他人有权按照本条的规定建立基金,其条件和效力与船舶所有人建立的基金相同。 即使根据第2款规定船舶所有人无权限制其赔偿责任,仍可设立此种基金,但在这种情况下,基金的设立不应损害任何索赔人对所有人的索赔权。
9(a).本条第1款所指"计算单位",系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规定的特别提款权。第1款中所述金额,应折算成国内货币;折算应以在第3款所述基金的设立之日该国货币相对于特别提款权的价值为据。如缔约国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会员,则其国内货币相对于特别提款权的价值,应按照在上述日期中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营业和交易中使用的现行定值方法计算。如缔约国不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会员,则其国内货币相对于特别提款权的价值,应以该国确定的方式计算。
(d)经船舶所有人同意或根据主管公共当局指示进行救助作业的任何人;
(e)采取预防措施的任何人;
(f)第(c)、(d)和(e)项中所述人员的所有雇员或代理人;
除非该损害系由故意造成或明知可能造成此种损害而轻率地作为或不作为所致。
5.本公约的任何条款不得有损于船舶所有人向第三者要求赔偿的权利。
9(b).但是,如果缔约国不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会员,且其法律不允许适用第9(a)款的规定,则该国可以在批准、接受、核准或加入本公约时,或在其后的任何时间宣布:第9(a)款所述计算单位等于15个金法郎。本款所述的金法郎相当于六十五点五毫克千分之九百纯度的黄金。应按有关国家的法律将金法郎折算为国内货币。
6."污染损害"系指:
(a)油类从船上溢出或排放引起的污染在该船之外造成的灭失或损害,不论此种溢出或排放发生于何处;但是,对环境损害(不包括此种损害的利润损失)的赔偿,应限于已实际采取或将要采取的合理恢复措施的费用;

模拟法庭比赛赛题(修正版)

模拟法庭比赛赛题(修正版)

2016年第十四届全国高等法律院校“理律杯”模拟法庭比赛赛题(修正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说明:1.本案所有事实情节均为虚拟,与任何现实政府机构和个人均毫无关系;2.各个参赛队应根据下列案件材料、相关法律规定,分别以本案原告和被告、第三人的代理人角度撰写本案一审开庭审理的书面意见,并参加本模拟一审案件的开庭审理;书面意见中的诉讼请求可以与现有材料中起诉状和答辩状有所不同;3.根据比赛规则和现场抽签结果,参赛代表队分别代表一审原告和一审被告出庭发表意见,并参加模拟一审法庭辩论;4.本案一审原告和被告、第三人所提交的现有材料均已经过质证并为双方所接受,有关事实可从中获取;5.双方对于本案当事人资格、管辖权等程序问题的争议不影响模拟审判庭对本案的继续审理;6.由于本案中未提及行政执法文书,庭审中不需要被告对此先行确认,故口头辩论阶段依然由原告首先陈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案件背景: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宏观调控的作用,破除以药养医机制,遏制药品采购领域中的腐败行为,抵制商业贿赂,有效降低药品虚高价格,解决人民群众看病贵的问题,切实推动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国务院办公厅于2015年2月9日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简称“7号文”),坚持以省(区、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方向,实行一个平台、上下联动、公开透明、分类采购,采取招生产企业、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全程监控等措施,加强药品采购全过程综合监管,切实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

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公诉意见书

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公诉意见书

全国⼤学⽣模拟法庭公诉意见书⽬录第⼀部分基本事实 (1)被告基本情况 (2)本案基本事实 (3)第⼆部分公诉请求 (4)第三部分公诉意见 (1)键⼊章标题(第2 级) (2)键⼊章标题(第3 级) (3)第四部分社会危害性 (4)社会根源 (5)思想根源........................................................................................................... 第五部分结论.. (1)键⼊章标题(第2 级) (2)键⼊章标题(第3 级) (3)第六部分部分证据⽬录 (4)键⼊章标题(第2 级) (5)键⼊章标题(第3 级) ..............................................................................................东江县⼈民检察院公诉意见书被告⼈:张阳案由:过失致⼈死亡罪起诉书号东江检刑宿[2015]52号审判长、审判员: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百⼋⼗四条、第⼀百九⼗三条、第⼀百九⼗⼋条和第⼆百零三条及《中华⼈民共和国⼈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五条规定,我们受本院检察长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的⾝份出席今天的法庭,就本院提起公诉的被告⼈张阳过失杀⼈⼀案出庭⽀持公诉,并依法对本案刑事诉讼活动就进法律监督。

笔录、⼫检报告等诉讼活动,已经清楚的证明了本院指控被告⼈张阳过失杀⼈。

为进⼀步揭露犯罪的社会危害,弘扬法治和公平正义,依据当庭出⽰并经质证的证据及法律规定,发表如下公诉意见:第⼀部分基本事实⼀、被告⼈基本情况。

被告⼈:张阳,男,1998年2⽉11⽇出⽣,⾝份证号码(略),汉族,⾼中⽂化程度,户籍地东江县⼩何镇⽯河⼩区1号楼101室。

因涉嫌故意杀⼈罪于2015年3⽉13⽇被东江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1⽇被东江县⼈民检察院以过失致⼈死亡罪批准逮捕。

全国高等法律院校理律杯模拟法庭竞赛模拟行政诉讼案件

全国高等法律院校理律杯模拟法庭竞赛模拟行政诉讼案件

全国高等法律院校“理律杯”模拟法庭竞赛模拟行政诉讼案件材料2013年~·~·~·~·~·~·~·~·~·~·~·~·~~·~说明:1.本案所有事实情节均为虚拟,与任何现实经济组织和政府机构毫无关系;2.各个参赛队应根据下列案件材料、相关法律规定,分别从本案原告方和被告方的角度准备本案开庭审理的书面意见,并准备参加本模拟案件的审理;3.根据比赛规则和现场抽签结果,分别代表原告方和被告方出庭发表意见,并参加法庭辩论;4.本案中双方提交的证明材料均已为双方所接受,有关事实可以从中相互印证;5.双方对于本案诉讼时效、管辖权和诉讼程序的争议不影响模拟审判庭对本案的继续审理。

~·~·~·~·~·~·~·~·~·~·~·~·~~·~1. 绿馨(中国公司)、蓝景(美国公司)、白山(韩国公司)均为绿色环保油漆生产商。

它们生产的油漆以安全、绿色、速干、色彩鲜艳为特色,产品在全球范围均有销售,被国内和数个国际有关机构评为“绿色产品”。

在业内虽然也有其他厂商的产品有类似功能,但由于此三家厂商在大陆占有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40%,它们坚持使用高品质原材料,采用优秀的生产工艺,成为业内有口皆碑的企业。

它们所设定的企业标准,虽无法定约束力,但逐渐被业内公认为行业质量标准。

2. 该环保油漆的主要原材料是WAB,它不仅在诸多油漆原材料成本中所占的价格比例高,通常占到75%,而且它是油漆质量和环保标准的最为重要的因素。

WAB的生产商有很多家,WAB的市场集中度非常低、市场结构分散。

绿馨、蓝景、白山为了保证产品质量,每年根据WAB的质量,甄选WAB提供商。

出于企业内部管理的需要,凡在名单以外的WAB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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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第十三届理律杯全国高校模拟法庭比赛规则第一条比赛组织、地点与宗旨1.1. 举办单位2015年第十三届理律杯模拟法庭比赛,由理律杯模拟法庭比赛组委会主办、台湾理律文教基金会和台湾理律法律事务所协办。

比赛的具体组织和安排由比赛组委会设立的秘书处负责。

1.2. 比赛地点和联系办法2015年“理律杯”模拟法庭比赛地点定于清华大学法学院,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明理楼。

1.3. 比赛宗旨我们希望理律杯模拟法庭比赛能够为法学教育改革提供一个新的场地和机会,帮助未来的法律职业者,在学校课堂与课本学习之外,在一个模拟的实战场所获取法律实务的经验。

我们已经成功地组织了2003年至2013年十二届理律杯模拟法庭比赛。

在此基础上,我们将再次组织2015年第十三届理律杯模拟法庭比赛。

组委会也希望能够借着此活动,鼓励各个院校的同学加强沟通,相互切磋,增强自己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积累经验,并进而在各自院校内设置相关课程和组织相关的活动,促进法律思维和法律人综合素质的培养以及法庭辩论活动的研究与发展。

第二条比赛题目2.1. 出题比赛组委会秘书处负责聘请专家学者编写题目。

2.2. 题目的修正各参赛队伍对于比赛题目中的事实如有不明之处,应当于10月7日17:00前,以电子邮件方式请组委会秘书处澄清或要求对题目进行修正。

2.3. 题目修正的回复组委会如确认必须澄清或修正题目,应于10月12日17:00前,将修正内容正式通知各队领队。

修正后的内容为正式比赛的依据。

第三条参赛资格与队伍组成3.1. 参赛队伍与参赛队员资格除经组委会核准外,本次比赛限我国大陆地区相关法律院校、系、所组队参加比赛,每一学校/院/系以一队为限。

参赛队伍得由符合前述资格的本科生组成。

除经组委会核准外,参赛学生限于法学专业本科学生。

3.2. 队伍组成与挑选每一参赛队伍应包含参赛队员三位至七位,可以设置领队一位。

领队对外代表该队并负责与组委会联络相关赛务。

每支参赛队参加口头比赛时,作为原告方或被告方的人数不得超过两人。

参赛队伍一经组委会确定,其队员不得更换。

3.3. 代表队的确认参赛队伍报名表上应请该校(院)主要领导签名,并加盖该校(院)公章以确认参赛队伍获得该校的代表权。

3.4. 指导与咨询本比赛所有相关赛务,包括案件分析、课题研究、书状撰写以及言词辩论,皆应由参赛队员单独或合作完成。

参赛队员可以接受指导老师以及其它人员的指导。

指导老师的指导可以包括为参赛队员讲解有关的法律基本知识,提供有关的资料和训练辩论技巧。

但案件的分析、法律意见的形成、法律书状的撰写和出庭比赛必须由参赛队员独立完成。

除各队的指导老师外,参赛队伍也可以向其他专家和学者进行咨询,但咨询内容以法律基本知识为限。

参赛队伍也可运用图书馆、网络或其它渠道进行相关资源的搜寻与运用,但不得抄袭或剽窃。

如有违反学术规范的抄袭行为,有关参赛队的资格将被取消。

第四条报名与队伍编号4.1. 报名方式各队应于报名期限内,将报名表填妥送达组委会,除经组委会核准外,逾期不予受理。

组委会应催告报名表尚未填妥的参赛队伍补齐相关资料。

参赛队伍于催告期限内未补齐资料的,视为报名无效。

4.2. 队伍编号参赛队伍完成报名后,组委会应组织赛务会议以适当方式确定赛队编号,以决定该队书状制作及言词辩论时的身份,并通过适当方式告知各赛队。

第五条评审5.1. 评审席的组成书状评审五位,对全部书状分别独立打分。

每场口头评审三位,担任模拟法庭法官。

评审资格以法律院校教授、法官、检察官、律师或其它从事法律相关工作的专业人士为原则。

每场口头评审应推选一人担任审判长。

5.2. 评审的回避各队的指导老师不得担任评审。

评审如任教于该场比赛两队所属校/院/系的,原则上应当回避。

任何参赛队不得为本队或其他队的胜负以任何形式向担任评审的人士施加影响。

如有发现有上述行为者,有关参赛队在该场赛事中的成绩为0 分。

5.3. 评审讲评评审于比赛结束后讲评时,得对两队的整体表现进行评述,而不宜针对相关的法律争议进行说明与解答。

但冠军赛除外。

第六条书状6.1. 书状的提交期限、份数与交换诉状与答辩状应于11月7日17:00前同时提交,迟交者或未提交者依罚则相关规定处理。

各队应提交原告方与被告方纸版书状各十三份,邮寄至组委会,以备书状评审及言词辩论所需。

同时,各队应向组委会电子邮箱提交电子版本书状。

纸版以各队寄出时间为准,电子版以组委会电子邮箱收到时间为准。

组委会以电子邮件方式代为交换各场比赛双方之书状。

6.2. 书状格式书状(包括封面与内文)长宽标准为A4 规格,全文应以计算机打字撰写,双面打印,装订则应以订书钉装订,不得使用封胶、穿孔活页或其它方式。

字形应使用宋体,字体大小为五号。

行距以一倍宽(single space)为标准。

封面需注明“队伍编号”与原告方、被告方。

内文(不含附件)不得少于十页,不得超过三十页。

6.3. 原告方书状的内容原告方的书状,应至少记载下列事项:a)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及理由;b)以比赛题目及其附件所提供的资料为限,运用证据证明所主张的事实,并进行深入的法律分析,论证己方主张的法律根据;c)对他方主张的事实、证据及法律根据提出反驳意见;并提出理由和根据。

d)所有引用的学术观点和根据应当以脚注方式注明出处。

6.4. 被告方书状的内容被告方的答辩状,应至少记载下列事项:a)答辩的事实及理由;b)以比赛题目及其附件所提供的资料为限,运用证据证明所主张的事实,并进行深入的法律分析,论证己方主张的法律根据;c)对他方主张的事实、证据及法律根据提出反驳意见;并提出理由和根据。

d)所有引用的学术观点和根据应当以脚注方式注明出处。

6.5. 书状的修改书状于提交后不得修改。

除非系内文整页漏印,以致影响整份书状的完整性,且经主办单位核准后方得补齐。

但应依相关罚则扣减其书状成绩。

6.6.书状纲要提交书状的同时,各队应当提交原告和被告书状纲要各十三份,以方便评委了解书状之基本观点。

纲要内容为书状的主要论点和论据,范围不得超出书状内容,超过部分视为无效。

该纲要长宽标准为A4规格,全文应以计算机打字撰写,字形应使用宋体,字体大小为小四号。

行距以一点五倍宽为标准。

抬头需注明“队伍编号”与原告方、被告方。

页数不得超过一页。

第七条言词辩论7.1. 原则比赛双方应于辩题所确定的事实基础上进行法律辩论,模拟审判程序。

7.2. 言词辩论程序辩论程序首先由原告方陈述其理由,其次由被告方陈述其答辩理由。

评审可于双方陈述时介入提出问题。

于陈述阶段完成后,即进入双方答辩阶段,最后“总结陈述”阶段,此程序仍由原告方先行陈述,继之由被告方进行答辩,两方于总结陈述时,不得提出新论点,违反规定者,审判长决定对于该部分应不予采纳。

进入复赛阶段后,评审可对程序进行合理调整。

言辞辩论程序各部分的时间分配如下所示:原告方陈述:由原告方代表进行陈述,20分钟;被告方陈述:由被告方代表进行陈述,20分钟;原告方提问和被告方答辩:原告方提问(不超过5分钟),被告方就问题进行答辩(15分钟);被告方提问和原告方答辩:被告方提问(不超过5分钟),原告方就问题进行答辩(15 分钟);原告方总结陈述:原告方针对对方陈述和答辩进行反驳和总结性陈述,5分钟;被告方总结陈述:被告方针对对方陈述和答辩进行反驳和总结性陈述,5分钟。

注:提问答辩阶段采取一问一答方式进行,评审可在辩论阶段随时提出问题或者打断、阻止选手辩论,但应注意一视同仁,公平对待。

另外,评审提问时间不计算在比赛时间之内,但选手回答问题时间计算在比赛时间之内。

7.3. 队员间的沟通言词辩论进行中,场上队员间的讨论或沟通皆须以纸笔方式传递讯息。

但正在发言的队员不得与任何队员进行任何形式的沟通与讯息传递,若经发现,评审得加以制止,并扣分。

7.4. 身份保密规定任何队员不得将己所代表之校名或系所名透露给评审,即使评审无意间加以询问,队员亦应婉转予以拒绝,违反者予以扣分。

7.5. 时间限制与逾时处理言词辩论的各部分应于限定时间内完成。

若时间限制已至而评审正在发言,待评审发言结束后立刻终止该程序,进入下一阶段;若系参赛队员正在发言,审判庭应强制其停止发言,并进入下一阶段。

各部分程序的时间限制,若得评审允许,可以延长,但以一次不超过三分钟为限,同时应当注意一视同仁、公平对待。

延时不得超过两次。

7.6. 录音与录像主办单位得就比赛事务进行录音和录像,且无向参赛者提供该影音数据的义务。

7.7. 展示品的使用言词辩论时,双方不得使用书状中所附证据以外的任何展示品,包括图画、文字、声音各种形式的展示品,一切的陈述及答辩限于口头说明方式为之。

7.8. 观赛人员之限制在进行循环赛时,除主办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双方未上场参赛队员外,任何人皆不得在场观赛,但部分特定来宾不在此限。

在进行复赛时,除主办单位工作人员、比赛双方未上场辩手以及未获参与复赛资格的队伍外,任何人皆不得在场观赛,但部分特定来宾不在此限。

在进行冠军赛时,任何人均可在场观赛。

第八条赛程8.1. 初赛初赛采取小组赛方式进行,每个小组5支队伍,进行循环赛。

小组内,每支队伍皆与其它四支队伍进行言词辩论,其中两场担任原告方,两场担任被告方。

组委会根据赛队编号安排对阵情况,以公布的赛程为准。

每场比赛的结果由三名评委投票决定(共三票),得票数多者获胜,胜方计1分,负方计0分,小组内各队按照四场比赛总积分排名。

总积分相同的,按照相互之间的胜负关系排名;无法按胜负关系确定排名的,按照四场比赛赛队得票总数排名;得票总数相同的,按照四场比赛评委实际打分总和(即上场队员言词辩论评分之和)排名;评委实际打分总和相同的,按照书状成绩决定排名。

书状成绩相同的,抽签决定排名。

各小组第一名进入复赛。

8.2. 复赛(含半决赛)复赛采取淘汰赛制,进行两轮。

每轮均以抽签方式决定复赛场次及持方,优胜者进入下一轮比赛。

比赛的结果由三名评委投票决定(共三票),得票数多者获胜。

8.3.冠军赛复赛中获胜的两队进行冠军赛,以抽签方式决定持方。

第九条计分方式9.1. 书状评分“最佳书状奖”由专门的评审匿名负责书状的评分。

书状评审针对书状的内容进行评审,评审所给予分数为各队该份书状的原始分数。

书状成绩以五位评审原始分数的平均分为准。

若书状有违规情形,则应依相关的罚则自原始总分中扣除一定的分数。

扣除后的分数为该份书状的实际分数。

9.2. 言词辩论评分言词辩论的计分方式,依言词辩论评分单上所记载的项目以及相关说明给予分数,各队所获得的总和得分即为该场言词辩论的分数。

第十条罚则10.1. 书状逾期自提交书状期限届满之日起,每迟交一日加扣五分,逾期提交书状三天以上者,丧失参赛资格。

参赛队伍所交的书状不足主办单位要求数量者,书状分数扣五分,主办单位得代为复印补足,并由该赛队负担复印及装订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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