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政策导论
“刑事政策”应当是什么刑事政策概念解析
“刑事政策”应当是什么刑事政策概念解析一、本文概述刑事政策,作为国家和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利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刑事政策也在不断调整和完善,以适应新的社会环境和挑战。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刑事政策”应当是什么,通过对刑事政策概念的解析,揭示其内涵与外延,为构建科学、合理的刑事政策提供理论支撑。
本文将首先阐述刑事政策的基本概念,明确其定义和性质。
在此基础上,分析刑事政策的核心要素,包括其目标、原则、手段等,以揭示刑事政策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
随后,本文将探讨刑事政策的功能与价值,分析其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如何实现刑事政策的效益最大化。
本文还将对刑事政策的制定与实施过程进行深入分析,探讨刑事政策制定中的科学依据和民主机制,以及刑事政策实施中的监督与评估机制。
通过对刑事政策制定与实施过程的深入研究,可以为完善刑事政策提供实践指导。
本文将结合当前社会背景和发展趋势,展望刑事政策的未来发展方向,提出构建符合时代要求的刑事政策的建议。
通过本文的研究,希望能够为刑事政策的理论与实践提供有益的参考,为推动刑事政策的发展和完善贡献力量。
二、刑事政策的历史演变刑事政策,作为人类社会治理犯罪的重要手段,其历史演变与人类社会文明进步、法治建设紧密相连。
从最初的野蛮报复到现代的文明治理,刑事政策经历了漫长而复杂的发展过程。
在古代社会,刑事政策往往以报复和惩罚为主导,体现了“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原始正义观。
这一时期的刑事政策往往是残酷且非人道的,缺乏对个体权利的基本尊重。
随着人类社会文明的进步,刑事政策开始逐渐转向更为理性和文明的方向。
中世纪的欧洲,教会法开始强调罪行的忏悔和救赎,而非单纯的肉体惩罚。
这一转变标志着刑事政策开始关注犯罪者的内心改造和社会再融入。
到了近代,启蒙运动的思想家们提出了“理性主义”和“人道主义”的刑事政策理念。
他们认为,犯罪并非单纯的个人行为失范,而是社会结构和环境等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犯罪学讲义 第十三章 犯罪现象对策论_刑事政策概述
第四篇犯罪现象对策论第十三章刑事政策概述第一节刑事政策的概念、目的和内容一、刑事政策的概念对于刑事政策的概念有不同的理解。
刑事政策是犯罪学的逻辑归宿。
刑事政策的概念:狭义说,刑事政策是指国家为打击和防止犯罪而运用刑事法律武器与犯罪作斗争的各种手段、方法和对策。
广义说,刑事政策是指国家为打击和防止犯罪而与犯罪作斗争的各种手段、方法和对策。
判断和确定刑事政策概念的根据和标准是社会实践的需要。
在控制和减少犯罪的意义上,应当支持广义的刑事政策的概念。
二、刑事政策的目的关于刑事政策的目的,有着刑事政策的目的是减少和尽可能缩小犯罪存在的范围与刑事政策的目的是逐渐减少和消除犯罪,以至于从社会上完全根除犯罪的对立。
这种对立根源于对“犯罪”的不同认识。
三、刑事政策的内容刑事政策的内容具体涉及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
从刑事政策的手段上看,刑事政策可分为:刑事惩罚政策和社会预防政策。
第二节刑事惩罚政策一、刑事惩罚政策的概念和内容刑事惩罚政策是指国家机关运用刑事法律与违法犯罪作斗争的一切手段、方法和措施。
它涉及的主要内容有:刑事立法的政策原则和立法实践活动,揭露犯罪事实和犯罪人,追究、惩罚犯罪和刑罚的执行。
刑事惩罚政策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刑事立法活动,二是刑事司法活动。
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二者是有机联系、不可分割的整体。
二、刑事惩罚政策的地位和作用对刑事惩罚政策历来存在着两种明显对立的观点。
一种意见认为,必须坚持惩罚政策,因为只有惩罚政策,才能起到减少犯罪的作用。
另一种意见认为,刑事惩罚政策不是一项最好的政策,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犯罪问题。
尽管作为治标措施的刑事惩罚政策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犯罪问题,但它在同违法犯罪作斗争中所处的基础地位和作用是绝不能忽视的。
首先,刑事惩罚剥夺了犯罪者继续违法犯罪、侵害国家和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的条件,使其在法律的尊严和威力面前得到应有的惩罚;其次,对于社会上的不法人员来说,刑事惩罚具有威慑和警戒作用。
刑事政策概述
犯罪的社会预防从性质上看,属于社会调整领域 的专门活动,是社会自我调整和完善的过程。
(二)犯罪社会预防的意义 首先,犯罪的社会预防是一种社会性的措施和对 策,其优势是可以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协同 作战,作好控制和预防违法犯罪的工作。 其次,犯罪的社会预防措施能够起到“防患于未 然”的作用,它能够在犯罪行为发生之前,阻止 犯罪行为的发生,从而使治理违法犯罪的工作更 加积极、主动。 再次,社会预防措施相对于刑事惩罚措施来说, 是一种“治本”的措施,它是从根本上解决社会 上存在的违法犯罪问题,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三、刑事政策的内容
刑事政策的内容具体涉及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 从刑事政策的手段上看,刑事政策可分为:刑事 惩罚政策和社会预防政策
第二节 刑事惩罚政策
一、刑事惩罚政策的概念和内容 刑事惩罚政策是指国家机关运用刑事法律与违法 犯罪作斗争的一切手段、方法和措施。 它涉及的主要内容有:刑事立法的政策原则和立 法实践活动,揭露犯罪事实和犯罪人,追究、惩 罚犯罪和刑罚的执行。 刑事惩罚政策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刑事立 法活动,二是刑事司法活动。 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二者是有机联系、不可分割 的整体。
(三)犯罪社会预防的内容
1、创造优良的宏观社会环境,以预防和减少违法 犯罪的发生。
2、创造良好的微观社会环境,预防和减少违法犯 罪发生。
二、犯罪社会预防措施的种类 1.犯罪一般社会预防措施 一般社会预防措施是指在一定的社会文化环境中 所采取的消除消极社会现象的社会性质的活动。 2.犯罪专门社会预防措施 专门社会预防措施是指直接消除各种引起违法犯 罪的原因、条件和因素,以防止犯罪产生的各种 社会措施。 3.犯罪个别社会预防措施 个别社会预防措施是指与一定的人有关的措施, 目的是使一些人不成为犯罪的人和不再成为继续 犯罪的人。
刑事政策的价值浅析
刑事政策的价值浅析【摘要】刑事政策是指国家对犯罪行为进行管理和处罚的政策。
本文从引言、正文和结论三部分来分析刑事政策的价值。
在将介绍刑事政策的定义和重要性。
在将探讨刑事政策对社会秩序的维护、对犯罪预防的作用、对法律公正的实现、对罪犯的改造和社会和谐的促进等方面的价值。
在将总结刑事政策的重要性并提出未来发展的方向。
通过对刑事政策的分析,可以深入了解其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价值,为建设法治社会提供参考。
【关键词】刑事政策、价值、引言、正文1、正文2、正文3、正文4、正文5、结论1. 引言1.1 引言刑事政策是国家对犯罪行为实施的一系列法律规定和措施的总称。
它不仅直接影响着社会治安和法治建设,也体现了一个国家对于犯罪问题的处理态度和政策选择。
刑事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打击犯罪活动,同时也是一种政府权力行使的重要体现。
研究刑事政策的价值和意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
刑事政策的设计和执行直接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和秩序稳定,它是国家治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对犯罪行为的规范和打击,刑事政策能够维护社会秩序,彰显国家法律的权威,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
刑事政策的有效实施也能够保护人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增强社会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刑事政策还能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确保法律的公正和平等对待,避免出现冤假错案和不公平对待的情况。
在全球化和信息化的背景下,刑事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也需要不断适应社会发展的变化和需求。
只有不断加强刑事政策的研究和调整,才能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需求,有效应对新型犯罪的挑战,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对刑事政策的价值进行深入分析和探讨,对于完善国家治理体系,提高社会治理能力,构建法治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2. 正文2.1 正文1刑事政策的概念和作用刑事政策是指国家对犯罪行为进行规制和控制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旨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安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浅议我国刑事政策的价值理念和价值取向
浅议我国刑事政策的价值理念和价值取向 来源:江苏法院网作者:杨立常志飞更新时间:2013-08-13 17:17:33我国正值"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期,党和国家当前和今后相当长时期的中心工作始终是"改革、发展、稳定"。
完成这一中心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就是要最大限度地把全党、全国人民的思想统一起来、最大限度地把党的利益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统一起来,就是要以最大公约数统一、汇集各方利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一、刑事政策的概念和作用。
刑事政策一语,起源于德国。
这一概念最早出现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德国法学教授费尔巴哈的著作中,费尔巴哈认为,刑事政策是国家据以与犯罪作斗争的惩罚措施的总和,是"立法国家的智慧"。
日本学者大谷实认为:"所谓刑事政策是国家机关通过预防犯罪、缓和犯罪被害人及社会一般人对于犯罪的愤慨,从而实现维护社会秩序的目的的一切措施政策,包括立法、司法及行政方面的对策"。
我国《刑事法学大辞书》认为:"刑事政策是指根据犯罪变化运用刑罚制度及有关制度,有效地同犯罪作斗争,以期实现抑制和预防犯罪之目的的策略、方针、措施和原则"。
社会形势决定刑事政策。
我国社会形势的一个基本特点是我国社会趋势的稳定性和阶段的变化性的统一,党和国家的刑事政策为了保持与社会形势发展相适应,从建国之初的"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基本刑事政策发展到现行"宽严相济"的基本刑事政策,说明党和国家制定基本刑事政策的价值理念随着社会形势的发展,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从严打优先演变为更加注重宽严相济、刚柔并用,更加强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党和国家根据基本刑事政策在社会形势发展的每一个新阶段,又制定了具体的刑事政策。
论刑事政策的定义(一)
论刑事政策的定义(一)“摘要”刑事政策学作为与刑法学、犯罪学相并列的独立学科,其研究的对象刑事政策只能是犯罪的对策;而刑事政策的内在属性一方面在于其公共性,另一方面其作为政策与刑事的交叉,必须是刑事法视角下的刑事政策。
由此决定了刑事政策只能是刑事法视角下、具有权力性的犯罪对策。
“关键词”刑事政策,学科定位,权力对于刑事政策的研究现状正如有的学者所讲的:当前,在英美法系国家,犯罪学的研究正在侵入刑事政策学的研究领地;日本的刑事政策研究虽然数量上保持着优势,但其内容杂乱无章;在法国,由于无限制的扩大刑事政策学的范围,刑事政策学正面临丧失其本身特性而在无形中消解的危险;在我国,刑事政策注释学的气味较浓,理性思考和创新精神不足。
1]我认为导致出现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就在于刑事政策的定义长期以来未能得到一个大体同一或占统治地位的共识。
“可以这样认为,至今几乎所有关于刑事政策的著述,找不到两个完全相同的刑事政策定义。
”2]从而导致其研究对象、范围、作用机制都有很大不同。
刑事政策研究的基础性概念的不明确性正在导致刑事政策学的杂乱无序,严重的影响了刑事政策研究的发展。
而要明确刑事政策的定义,必须从其作为一个独立法学学科的定位及其本身的内在属性出发来进行恰当的界定。
一、刑事政策定义的前提:刑事政策学的学科产生与定位简单的说刑事政策学就是以刑事政策为研究对象的理论体系。
而刑事法学的三大支柱就在于刑法学、犯罪学和刑事政策学。
如果能够将刑事政策学的学科范围及与其密切相关的刑事法学科作一科学的界定,就能很好的从学科研究对象的分工上划清刑事政策与其他学科研究对象的界限,从而在刑事政策的外部界定出刑事政策的合理范围,为刑事政策的定义打下良好的前提条件。
在近代资产阶级革命以前,刑事法学甚至法学都是没有其独立的学科地位的。
在这之前的法学家都首先是哲学家、政治学家、宗教学家,而所谓的刑法理论与思想只不过是这些先哲们的哲学、政治、宗教思想与理论的一部分。
犯罪学讲义第十三章犯罪现象对策论_刑事政策概述
犯罪学讲义第十三章犯罪现象对策论_刑事政策概述刑事政策是指国家或地区制定和实施的旨在预防和控制犯罪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刑事政策的核心任务是优化社会公正、安全和犯罪控制的平衡。
本文将对刑事政策的概述进行详细阐述。
刑事政策的目标包括预防犯罪、打击犯罪和保护公民权益。
预防犯罪是刑事政策的首要任务,以预防为主要手段来遏制犯罪的发生。
打击犯罪则是通过执法、司法和惩罚等手段,对已经发生的犯罪行为进行打击和制裁。
保护公民权益则是在刑事政策的框架下,注重保护受害人权益、加强司法公正和人权保障。
刑事政策的制定需要根据实际的犯罪现象和犯罪趋势进行调研和分析,以了解犯罪的动机、行为和后果。
只有充分理解犯罪现象,才能对策制定更加科学和有效的刑事政策。
刑事政策包括预防和打击犯罪两个方面。
预防犯罪的策略包括社会预防、环境设计、教育宣传和社会福利等多个方面。
社会预防通过提供更好的教育机会、就业机会和社会保障系统,来降低犯罪的诱因。
环境设计通过改善生活环境,如城市规划和社区规划,来减少犯罪事件的发生。
教育宣传则通过宣传普及法律法规和道德观念,来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道德素质。
社会福利则通过提供更好的健康保障、就业机会和社会关爱等,来减少社会边缘群体的犯罪风险。
打击犯罪的策略主要包括加强执法力量、完善司法制度和提高刑罚力度等。
加强执法力量通过增加警力、提高侦破能力和打击犯罪组织,来加强对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完善司法制度则通过法律程序、保障被告人权益和提高司法效率,来提高刑事司法的公信力。
提高刑罚力度则通过加大对严重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来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刑事政策的实施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合作和支持。
政府在刑事政策制定和实施中担当主导和推动作用,而社会各界需要积极参与和配合。
只有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才能形成合力,更好地预防和控制犯罪。
总之,刑事政策是对犯罪现象的反应和对策的制定,其目标是通过预防和打击犯罪,保护公民权益。
刑法中的犯罪与刑事政策
刑法中的犯罪与刑事政策在现代社会中,刑法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法律体系。
犯罪与刑事政策是刑法领域中广受关注的话题。
本文将针对刑法中的犯罪与刑事政策展开讨论,探究其内在联系和相互影响。
一、犯罪定义及分类犯罪是指违反刑法规定,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具备主观故意或过失,并承担刑事责任的行为。
根据行为的严重程度和性质,犯罪可以分为轻罪和重罪。
轻罪一般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危害较小,刑罚较轻;而重罪则具有较高的社会危害性,刑罚也相应较重。
二、犯罪与刑事政策的关系1. 犯罪与社会风险控制刑事政策的核心目标之一是控制社会风险,保护公民的安全和利益。
犯罪行为对社会稳定和个人安全造成威胁,因此刑法将犯罪行为定义为违法行为,并通过刑罚手段对其进行惩治。
刑罚不仅可以惩罚犯罪分子,也能起到威慑作用,从而降低犯罪发生的概率。
2. 犯罪与社会正义维护犯罪行为违反了社会的公正和正义原则,刑事政策的一项任务是通过刑罚来维护社会正义。
刑法界定犯罪行为的同时,规定了相应的刑罚条款。
通过对犯罪分子的正当处罚,既满足了公众对罪行的道义谴责,也维护了社会的公正。
3. 犯罪与再犯率控制刑事政策在惩罚犯罪的同时,也关注着减少再犯率。
对于刑满释放或缓刑的犯罪分子,刑事政策采取了一系列具有教育和改造性质的措施,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并避免再次犯罪。
这包括了康复、教育、就业等方面的支持和辅导,旨在减少再犯率,实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三、刑事政策的发展与变革1. 重罪处罚的倾向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治观念的提升,刑事政策在重罪处罚方面呈现出越来越严厉的趋势。
在对那些危害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的严重犯罪行为的态度上,刑法不断加强了惩罚力度,以维护社会的安宁和秩序。
此举旨在通过对犯罪的严厉打击来遏制犯罪的蔓延。
2. 非罚性手段的应用随着人们法治观念的深入和犯罪问题的复杂性,刑事政策逐渐强调非罚性手段的应用。
非罚性手段包括预防、教育、康复等手段,通过引导人们远离犯罪,减少犯罪发生的可能性。
论刑事政治与刑事政策
论刑事政治与刑事政策——兼论‚宽严相济‛刘远【内容提要】以抑制和惩治严重分裂性社会行为为中心任务的政治,或曰举凡直接涉及刑事权力的来源、配臵、行使、效果、制衡等的政治,即刑事政治。
现代刑事政治是宪政化的。
刑事政策采取的是静态视角,而刑事政治则采动态视角,它不仅指涉刑事政策中的正面力量,也指涉刑事政策外的负面力量。
当下,‚宽严相济‛由一般统治方略向基本刑事政策转变,它是现代刑事法律基本原则的实践贯彻,它反对‚利诱、威胁、打击‛而崇尚‚诚信、合作、共赢‛。
【关键词】刑事政治刑事政策宽严相济在译介法国学者米海依尔〃戴尔玛斯—马蒂的《刑事政策的主要体系》(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一书时,卢建平教授指出,该书中文版中‚刑事政策‛一词本应译为‚刑事政治‛,因为德文kriminal politik或法文politique criminelle(刑事政治)翻译成英文criminal policy(刑事政策)是不够准确的,原因是英文中的‚政策‛一词很难包容德文或法文中‚政治‛之含义,但是鉴于我国学者已习惯于‚刑事政策‛一词,只好从其‚俗成‛了。
⑴译者所描述的上述现象值得深思。
的确,在本然意义上,刑事政治与刑事政策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笔者认为,从严格界分这两个概念入手,可以获得一种研究刑事政策基本理论的新视角和新方法,而以这种新视角和新方法来审视当下热议的‚宽严相济‛,也会获得一种新的诠释。
一、刑事政治及其现代化欲知刑事政治,须先知何为政治。
在任何社会共同体中,由于共同体成员之间及共同体成员与共同体之间均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利益矛盾,而这种利益矛盾总是表现为观点上的对立,所以一般来说,人们不可能自发地取得一致意见并据此采取集体行动。
然而,共同体为了自身的维系和发展,又不得不在没有达成共识的情况下采取集体行动。
政治就是为此而进行的各种努力。
‚如果人们在行动中能够自发地取得一致,或者更为主要的是,如果人们只要通过不受约束的讨论便能达到一致,那么他们就没有必要从事政治。
刑法论文刑事政策的价值分析
刑法论文刑事政策的价值分析刑法论文:刑事政策的价值分析引言:刑事政策是指国家在刑事领域制定的一系列法律、规定和措施,旨在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刑事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对于社会的稳定和法治建设至关重要。
本文将对刑事政策的价值进行深入分析,探讨其在法治社会中的作用和意义。
一、刑事政策的社会效益刑事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旨在打击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秩序。
首先,刑事政策的存在使得犯罪者在行为前就会考虑到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从而起到预防犯罪的作用。
其次,刑事政策的执行能够惩罚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增强人民对法律的信任感。
此外,刑事政策还能够通过对犯罪分子的惩罚和教育改造,促使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在出狱后重新融入社会。
二、刑事政策的法治保障刑事政策是法治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制定和实施需要遵循法律程序和原则。
首先,刑事政策的制定应该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权,确保公民的基本权益不受侵犯。
其次,刑事政策的执行需要依法进行,不能滥用职权或违背法律规定。
此外,刑事政策的实施还需要充分考虑社会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以确保法律的公正性和适用性。
三、刑事政策的科学性和灵活性刑事政策的制定需要基于科学的犯罪数据和犯罪学理论,以及社会的实际情况和需求。
科学性的刑事政策能够更好地预防犯罪和打击犯罪行为。
同时,刑事政策还需要具备一定的灵活性,能够根据社会的变化和需求进行调整和改进。
例如,在面对新型犯罪和社会问题时,刑事政策需要及时作出相应的调整和应对措施,以保持其有效性和适用性。
四、刑事政策的社会参与和公众意见刑事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应该充分考虑公众的意见和利益。
社会参与是刑事政策制定的重要环节,可以通过听取公众的声音、征求专家意见等方式,形成更加科学和民主的决策。
此外,刑事政策的执行也需要向公众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增强社会对刑事政策的理解和支持。
五、刑事政策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刑事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不仅仅是国内的事务,也需要与其他国家进行交流和合作。
建构刑事政策指引的构成要件理论
建构刑事政策指引的构成要件理论一、刑法体系与刑事政策的沟通(一)刑事政策的概念定位刑事政策的定义可以说是刑事政策学中的一个根本性难题。
长期以来,学者们对刑事政策的定义仍然没有能够达成一个广泛的共识。
狭义的理解就是把刑事政策界定为国家运用刑法及其所规定的刑罚和类似的措施,有效地组织反犯罪斗争的法律政策。
换句话说,刑事政策就是刑事法的制定与适用的法律政策。
广义的理解则把刑事政策理解为社会整体用来组织对犯罪的反应的各种方法总和。
本文采取狭义的刑事政策概念。
这是因为,广义的刑事政策定义过于宽泛,与一般的社会政策定义没有太多差别。
采取狭义的刑事政策概念,能够将刑事政策与刑法紧密联系在一起,并将刑事政策作为检验、批判、指导、完善刑法的另外一种视角。
(二)刑事政策与刑法体系沟通的必要性建构刑事政策引导的构成要件论,是在刑法体系与刑事政策相互沟通的背景下展开的。
刑法教义学体系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许迺曼教授曾经指出,放弃刑法体系架构,就如同使这门学科永远停留在胚胎时期一样250。
但是,刑法的体系化,并不是指刑法封闭性地自成一体。
相反,刑法应当保持一定的开放性。
罗可辛教授曾经深刻地反思道:我们运用精致的概念精心构建了教义学,而教义学中这种体系化的精工细作可能会导致深奥的学理研究与实际收益之间产生脱节。
若只是涉及顺序、均衡和对材料的掌握,那么对于什么是“正确的”体系的讨论,也许只是很少的实益6。
刑法学不应当是一门自给自足的学科和无视生活世界而沉溺于逻辑的刑法理论,其合理性值得质疑。
为此,罗可辛教授指出,在方法论前提的构建和设置上,一个有效益的体系需满足三个要求:概念性的秩序及明确性,与现实相联系,以刑事政策上的目标设定作为指导20。
许迺曼教授将这种既保持理论自身体系性又对社会现实开放的体系,称为一种“开放的体系”、“弹性的体系”255。
在这里,罗可辛教授明确地将刑事政策与刑法体系结合起来。
这种做法,使得罗可辛教授的犯罪论体系更加注重刑法实效,更加针对解决刑法现实问题。
刑事政策浅析论文
刑事政策浅析论文刑事政策的内在属性一方面在于其公共性,另一方面其作为政策与刑事的交叉,必须是刑事法视角下的刑事政策。
下面是店铺给大家推荐的刑事政策浅析论文,希望大家喜欢!刑事政策浅析论文篇一《刑事政策的概念解读》【摘要】刑事政策概念的准确定位,对于刑事政策研究在某种程度上具有逻辑起点和指引路径的意义。
然而,中外学者对于这一概念的理解可谓纷繁驳杂、不一而足。
鉴于此,本文意在整合各种概念的基础上提出个人的一些见解。
【关键词】刑事政策概念政策研究“一门社会科学学科是否成熟的重要标志,首先要看其是否已经根据该学科的特有属性和特殊的分析工具,建立起来一套完整的、共同的、无歧义的概念框架”。
我们知道,法学首先是一门体系性很强的科学,概念的明确化以及概念间上下位关系的统合化对学科的建构和发展作用尤巨。
“法学就是使用抽象方法从特殊现象中形成一般概念,并且从各个法领域中得到最高、最终的概念和概括性的基本原则”。
而“误读刑事政策,即对刑事政策基本概念、基本含义、基本理念的错误解读,必然妨碍我们对刑事政策的科学认识以及正确运用,也阻碍我们对刑事政策学研究对象的确定和学科体系的建构”。
可见,刑事政策概念的准确定位,对于刑事政策研究在某种程度上具有逻辑起点和指引路径的意义。
基于这种理念,中外刑事法学者们依据各自对刑事政策知识体系、作用界域的认识与界定,分别推出了自己的刑事政策概念,纷繁驳杂、叹为观止,“基本状况是,有多少刑事政策研究者大概就有多少种刑事政策概念”。
应当说,每一种刑事政策概念的提出,都倾注了研究者宝贵的心力,饱浸了研究者辛勤的汗水,均有可圈可点之处;而每一个相对成熟的刑事政策概念的提出,一般而言,均是奠基于对前贤既有的诸多概念进行分析考量之上。
例如严励教授在归纳、梳理中外刑事法学者所提出的大量的刑事政策的概念的基础之上,以一般“两分法”说与特别“两分法”说为基本进路,对广义刑事政策概念与狭义刑事政策概念进行了述评考证,并结合刑事政策与相关范畴的区别,进而廓清了刑事政策的基本内涵,较为科学地提出了刑事政策的概念,即“刑事政策是指国家和社会以打击犯罪、预防犯罪、维护稳定的社会秩序为目的而制定的行为规范和行动准则”。
刑法论文刑事政策的权力分析
刑法论文刑事政策的权力分析刑法论文:刑事政策的权力分析引言:刑事政策是指国家对犯罪行为进行预防和惩治的一系列措施和政策。
在刑事政策中,权力的分配和运用是非常重要的议题。
本文将从权力的角度对刑事政策进行分析,探讨权力在刑事政策中的作用和影响。
一、权力的定义和特点权力是指个人或组织对其他个人或组织行使控制、支配和影响的能力。
在刑事政策中,权力体现为国家对犯罪行为的调查、审判和处罚等方面的控制和决策能力。
权力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权力具有合法性:权力只有在法律框架下的行使才是合法的。
在刑事政策中,权力必须遵循法律程序和原则,以确保公正和公平。
2. 权力具有专制性:权力的行使者拥有对他人的支配和控制能力。
在刑事政策中,权力行使者即为执法机构和司法机关,他们有权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审判和判决等。
3. 权力具有限制性:权力的行使应受到一定的限制和约束。
在刑事政策中,权力行使者必须遵守法律规定和程序,不能滥用职权或侵犯人权。
二、权力在刑事政策中的作用权力在刑事政策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犯罪预防:权力行使者通过制定和实施刑事政策,对潜在犯罪行为进行预防。
例如,加强社会安全管理、提高警务水平等措施,可以有效减少犯罪发生的可能性。
2. 犯罪调查:权力行使者有权对犯罪行为进行调查,获取证据和线索。
通过权力的行使,可以追踪犯罪嫌疑人、收集相关证据,为后续的审判和处罚提供依据。
3. 犯罪审判:权力行使者在犯罪审判中拥有决策和判决的权力。
他们根据法律规定和证据,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判,并作出相应的判决和处罚。
4. 犯罪惩治:权力行使者通过对犯罪嫌疑人的逮捕、起诉和判决等措施,对犯罪行为进行惩罚。
这种惩罚不仅可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还可以起到警示和震慑的作用。
三、权力在刑事政策中的影响权力在刑事政策中的行使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权力滥用:权力行使者如果滥用职权,将会对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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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政策导论著名实证派犯罪学家菲利(1856-1929)在描述意大利19世纪末的情形时,曾谈到:当贝卡利亚等人的古典犯罪学理论发展到顶峰时,这个国家却存在着从未有过的数量极大的犯罪行为的不光彩状况。
面对这种"强烈而又令人惊异的对比",菲利等人一方面对古典学派在反对无知、倡导人道的斗争中所曾经取得的辉煌成绩表示"最诚挚的敬意",另一方面又有感于传统的犯罪学理论阻止不住当代犯罪浪潮的波动,于是开动自己的头脑,去感觉和吸收生活中的震动及其心脏的跳动--闪光的和丑恶的,并由此得出必须满足特定社会需要的结论。
在这种情况下,"[01]实证派犯罪学便与其他学科一样,自然而然地产生了。
" 实证派犯罪学与古典学派主张的报应刑论、道义责任论不同,认为只从道义上、伦理上对犯罪者进行责难是远远不够的,一个人犯不犯某一罪行,具有多种不同的原因,而不仅仅是畏惧刑罚,因而预防犯罪就不能仅仅依靠刑罚的效力,而应着眼于消除产生犯罪的社会学、人类学和地理学的各种因素。
在这种理论指导下,立足于教育刑,倡导刑罚个别化,主张刑罚与保安处分一元化等新型的刑事政策思想产生了。
无独有偶,另一位与菲利同时期的被称为现代刑事政策创始人的李斯特(1851-1919)也在德国注意到了相似的情形:一方面以自由意志为理论支柱的古典学派在德国相当发达,1870年问世的德意志刑法典也深受其影响,但另一方面德意志帝国的犯罪却以极快的速度和危险的方式在增加,人们不由得对过去被认为是"正确的法律"产生了怀疑,发出了要求改革德国刑事立法的呼声。
这其中,李斯特是最为引人注目的一位。
他的著名的"马堡计划"包含了一系列深刻的刑事政策思想,如他认为符合目的的和有效的刑法应克服三个重要障碍:从行为刑法转为行为人刑法;从法官的量刑转为不确定判决;确定刑法的特殊预防目的。
[02]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古典学派所主张的绝对罪刑法定原则受到动摇,相对不定期刑、扩大解释、缓刑、假释等制度相继确立,累犯、惯犯、青少年犯等特殊犯罪人分别在刑罚个别化原则下受到特殊的处遇,保安处分以及其他各种"刑外刑"措施得到广泛运用。
作为一名著名的刑事政策学家,李斯特的许多名言至今仍流传于世,如"应受惩罚的不是行为而是行为人","最好的社会政策是最好的刑事政策","保护法制要无所顾忌;打击犯罪要严厉无情",等等。
经过"二次世界大战"等人类历史上的重大灾难,人们对新派刑事政策思想如何不被希特勒之流恶为利用多了几分警惕。
更为重要的是,随着人权运动的普遍高涨和人权思想的深入人心,当今社会已经步入一个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认真对待权利"的时代,那种"只要符合公众利益就可以不择手段"的无节制的刑事政策思潮已经一去不复返。
然而,新派为"满足特定社会需要"而产生的光辉思想已经被深深地嵌入历史,映照人类,并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甚至还在影响着人类社会的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启迪了甚至还在继续启迪着优秀的思想者们的思维。
有了这段历史的参照,再对比一下我国现在的情况:一方面,我们从改革开放以后,加快了刑事法制的步伐,在立法、司法等方面均走在各个部门法的前列,在一部《民法典》千呼万唤尚不得出台的情况下,刑法典、刑事诉讼法典已经历经79年的制定和96、97年的全面修订,这其中还伴随着大量的单行刑事立法和补充刑事立法,刑事司法也尤为壮观,一次又一次的全国性、季节性、专题性的"严打"斗争不时把国内外舆论引向该领域。
但另一方面,这种近乎膨胀、近乎本能反应的立法和司法却并没有取得较为理想的效果,刑事犯罪率不仅居高不下,反而仍在继续攀升;青少年犯罪、重新犯罪不断增加,持续得不到有效遏制;传统犯罪未见减缓,而新型犯罪却层出不穷……面对这种严峻局面,学术界既迎来了挑战,也迎来了机遇。
我国刑法学界多年来衷情于规范刑法学、注释刑法学的研究(我不是说不需要这方面的研究,恰恰相反,这方面的研究质量也同样需要提高),或者受思维与传统惯性的影响,"一心只读刑法书,两耳不闻窗外事",对犯罪现象的突飞猛进多少有点"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味道;而整个大刑事法学界又被人为的专业所分割,犯罪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刑事执行法学等部门相互隔绝,这种"先天不足"注定研究难以深入。
在这种情况下,刑事政策学作为一门超越于前述各部门刑事学科的综合学科,自有其生存背景,自有其发展空间。
[03]中国现在一方面要融入国际社会,参与国际对话,吸收人类社会的一切优秀成果,并为国际人权事业和其他一切进步事业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另一方面我们又确实面临我们自己的国情和历史语境,比方说,我们有的学者以西方社会的保安处分在整体上处于衰落趋势为由反对我国构建保安处分制度,这里且不论西方社会的保安处分制度是否真的处于衰落趋势,[04]光就保安处分制度诞生的历史背景看,当时正是西方国家犯罪率猛涨的时期,而传统刑法又收效甚微,为了"防卫社会",保安处分遂应运而生。
今天,我们所处的形势是与已经处于后现代社会的现代西方社会相比呢,还是与西方社会那种正处于工业化、城市化的时期相比?我想恐怕应当是后者。
因此,如何在全球化、法治化的背景下追求有中国特色的刑事政策,既避免简单移植的风险,又防止把疮疤当特色的误区,真正是落到当代中国刑事法学者肩上的一个不轻的职责。
每一个身处其中的学人都有义务问自己:什么是你的贡献?本书的选题及其写作,可以视为作者在这方面的一个尝试。
二全书分上、中、下三篇。
上篇名为"基础篇",包括三章:第一章"刑事政策的概念与范围",第二章"刑事政策的结构",第三章"社会转型与刑事政策"。
这部分意在对刑事政策的若干基础理论问题做一铺垫。
其中,关于刑事政策的模式、价值、功能以及刑事政策的权力分析,本可各自独立成章,但本书只在"社会转型与刑事政策"一章中略有涉及,其原因除了自己在这方面的知识储备不足外,还与我不太喜欢过于形而上的研究风格有关。
在该部分的写作中,有两个问题需要在这里向读者交代一下:一是关于刑事政策的范围。
我在本书中采广义刑事政策观,将一些与社会治安和刑事犯罪只具有间接关系的社会政策也包括在刑事政策范围之内。
但两年前博士论文答辩时曾有专家对此提出商榷意见,我这两年来也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甚至在本书修订过程中曾产生将此类社会政策与刑事政策予以分离的念头,但最后还是保留了原来的观点,主要是有感于现今学界对犯罪原因与对策的关注视野过于狭窄,而欲提倡"最好的社会政策是最好的刑事政策"之理念。
此外,我也对学术直觉保持了一份珍爱,既然当时是这么想的,就让它保持原貌吧。
但坦率地说,这里的犹豫至今存于我心:究竟是将此类社会政策包含于刑事政策范围之内合适呢,还是主张二者相对独立、但刑事政策的研究应关注此类社会政策合适?很希望听听读者朋友们的意见。
二是关于社会转型中的刑事政策之应然与实然。
我的写作初衷是要从应然的角度来指出社会转型期的刑事政策应该如何如何,但在写作中受严景耀先生的《中国的犯罪问题与社会变迁的关系》一书的启发,转而从实然的角度来描述一些转型期出现的刑事政策,或者刑事政策在转型期的运作表现。
回首历史,或者看一些国外的著作,我们就不难发现,这种描述也是一门科学,而且有时候我们就靠它来了解那个时代或者那个国家。
当然,最理想的是既有描述又有分析,将实然与应然结合起来,并探究为什么实然的刑事政策与应然的刑事政策会出现不一致的现象。
在这方面,应当说我在本书中是做得不够的,随着思路的展开,我甚至觉得专门围绕"社会转型与刑事政策"这一主题就可以写一本专著。
中篇名为"过程篇",也包括三章,即:第四章"刑事政策的制定",第五章"刑事政策的执行"和第六章"刑事政策的评估"。
该部分主要是想借用政策科学的一些研究成果,来丰富刑事政策的研究。
虽然刑事政策学的诞生要早于政策科学,而政策科学自身的体系也还需要完善,但这并不妨碍刑事政策学从政策科学那里吸取营养。
刑事政策学的未来发展,我认为一个重要方向就是要接受政策科学的一般原理和方法的指导。
但时下的局面是,刑事政策学与政策科学基本互不搭界,刑事政策作为公共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却在各种公共政策科学的著作中找不到影子,因此,有必要推动二者的融合和沟通。
下篇名为"各论篇",也分三章分别对"劳动教养"、"死刑政策"、"严打政策"作了考察。
以"代结语"出现的"恢复性司法"其实也属该篇内容,只不过由于它是一篇记者访谈,才采取此种方式处理。
需要指出的是,还有许多具体的刑事政策,如富有中国特色的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对少数民族犯罪分子"两少(少捕、少杀)、从宽"的政策,以及赦免、减刑、假释、缓刑等具有普遍意义的刑事政策,均值得深入探讨,本书却未能一一展开,实为遗憾,但愿将来能有机会弥补。
书的最后有四个附录:一是邓小平决策1983年"严打"的一次谈话;二是从日本学者大谷实的著作中摘录的一段关于日本何以成为西方社会最安全的国家的论述;三是关于美国犯罪率连续10年下降的原因分析;四是我国建国以来的刑事犯罪统计一览表。
这四个小资料分别有些价值,故附于后供读者参考。
自1999年确定"刑事政策"为博士论文的选题方向,此后再逛书店,就除了去过去常去的法律书架外,还要不时到政治学、公共政策学、组织行为学、社会学、心理学、经济学等书架看看。
几年下来,各种刑事政策的中外文献积攒了不少,但真正潜下心来认真读过的却不多。
直至写时,方才现学现用,这种"用书"虽不能说一点好处没有(至少借此机会多看了点书),但其中的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一是不能融会贯通地把握全书各个章节的内容,二是容易造成资料有余却评论不足的局面。
因此,书稿收笔之时,亦是不安袭上心头之日。
此时此刻,面对真理的大海,我惟有低下自己高傲的头颅,将本书定名为《刑事政策初步》。
既为"初步",就意味着不深入、不成熟,就意味着一切有益于本书进一步完善的意见都是受欢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