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清华大学博士生必修环节社会实践奖学金及先进个人获得者
清华大学研究生课程学习及成绩管理办法
清华大学研究生课程学习及成绩管理办法一、研究生课程的选修1.根据培养计划选修研究生课程研究生入学后应在导师指导下,按所在学科的培养要求,制订个人的课程(环节)学习计划,并根据培养计划和课程目录,在学校注册中心规定的时限,正式办理选课手续。
研究生课程的正常选修安排在每学期开学初。
正式选课的具体时间参见注册中心的通知。
2.补选和退选研究生可以在学校注册中心规定的时限内按有关规定补选和退选研究生课程,逾期不予办理。
研究生课程的正常补、退选安排在每学期的开学初,研究生课程的期中退选安排在每学期期中,并需交纳期中退课费,退选的课程将从成绩单中移去。
办理补、退选课程的具体时间参见注册中心的通知。
3.选课、成绩与学分凡已正式办理选课手续的课程,其成绩一律记入研究生的课程学习成绩单。
研究生完成课程的各教学环节,且考核合格,方能取得相应课程的学分。
对未正式办理手续而旁听的课程,研究生不得参加考试,不计学分。
若研究生未正式在规定时限办理退选手续、无故不参加考核者,或未按教师要求完成课程的教学环节,成绩一律按实际情况记录。
4.选修校外研究生课程若研究生需要选修校外的研究生课程作为学位要求的课程,应事先征得导师同意,并得到所在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认可。
选修课程后,应按课程要求完成有关教学环节,并参加考核,成绩单须由开课校研究生主管部门盖章,经我校院(系、所)研究生主管部门审核后,交注册中心登记备案,方能取得学分。
5.正式入学前选修的研究生课程我校本科生在本科期间选修研究生课程,须征得导师或所在院(系、所)有关负责教师同意,正式办理选课手续。
若该门研究生课程需要被确认为研究生学位要求的课程,须在研究生入学后,经所在院(系、所)核实后,方可认定学分。
研究生课程学分不能与本科生的学分重复计算。
外校考入我校的研究生,在入学前经正式手续随本校研究生修过我校研究生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者,入学后,经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核实后,可认定学分。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五道口金融学院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五道口金融学院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基本要求(适用于2016年级博士研究生)一、适用学科: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经济学门类)● 数量经济学(二级学科、专业)● 金融学(二级学科、专业)二、培养目标本学科旨在培养具有坚实宽广的经济学科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并能够熟练运用现代经济学的研究方法进行创新性研究的高级经济学研究人才,毕业后能够在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卓有成效地从事经济学教学和相关领域前沿问题的研究。
三、知识结构及课程学习的基本要求1.知识结构的基本要求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本学科特点,达到坚实宽广的要求,着重学习数学、统计学和高级经济学理论。
注意对本学科前沿知识的学习和掌握,根据本学科的特点,着重掌握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和金融学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其它专业基础知识。
可跨学科选择人文、社科、管理及理工科研究生课程。
2. 课程设置及学分组成直读博士生需获得学位要求学分不少于47, 课程设置见附录一。
普通博士生需获得学位要求学分不少于28,课程设置见附录二。
3. 个人课程学习计划入学后三周内,博士生需按照课程设置的基本要求,在博士项目委员会主席的指导下制定个人课程学习计划,并报院教学办公室备案。
执行计划过程中,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动,需征得博士项目委员会主席同意后在每学期选课期间修改,并经博士项目委员会主席签字后送院教学办公室备案。
4. 资格考试资格考试是正式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前的一次学科综合性考试。
考试内容包括下面两个部分:(1)综合笔试:以考察基础知识和方法论等的掌握为目的非金融专业的学生的综合笔试由三门考试组成:高级微观经济学、高级宏观经济学和高级计量经济学。
考试内容包括博士生一年级的课程:高级微观经济学(I,II)、高级宏观经济学(Ia,Ib,IIa)和高级计量经济学(I,II)。
金融专业的学生的综合笔试由三门考试组成:高级经济学、资产定价理论和公司金融理论。
博士-航院-2015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博士生培养方案
热能工程系汽车工程系航天航空学院动力工程与工程热物理(2015年入学博士研究生适用)一.适用学科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Power Engineering and Engineering Thermophysics,一级学科,工学门类,学科代码:0807)本方案适用于热能工程系、汽车工程系、航空航天学院的以下二级学科:●工程热物理(学科代码:080701)●热能工程(学科代码:080702)●动力机械及工程(学科代码:080703)●流体机械及工程(学科代码:080704)二.培养目标培养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具有良好学术道德和职业素养,以及国际视野和竞争力,能够在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领域做出创新性成果的高层次学术型科学技术人才。
三.培养类型和学习年限根据选拔方式的不同,博士生分为普博生、直博生、提前攻博生和论文博士生。
普博生参加全校组织的统一入学考试录取;直博生从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直接推荐;提前攻博生从本校在读优秀硕士生中推荐;论文博士生从具有长期实际工作经验、研究成果突出的在职人员中选拔。
普博生和论文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4年,直博生和提前攻博生(含硕士生阶段)的学习年限一般为4-5年,在职博士生的学习年限可适当延长。
四.培养方式博士生的培养工作由导师负责,并实行导师个别指导或导师负责与指导小组集体指导相结合的指导方式。
如论文工作特殊需要,由导师提名、经审批同意后,可以聘任一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副指导教师(简称副导师)。
对从事交叉学科研究的博士生,应成立由相关学科导师组成的指导小组,并聘请相关学科的博士生导师作为联合指导教师。
副导师、联合导师应在选题报告之前由系主管负责人审查批准,名单应报校学位办公室备案。
博士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包括课程学习和论文工作计划两个部分),学习有关课程,查阅文献资料,参加学术交流,确定具体课题,从事科学研究,取得创造性成果。
清华大学博士生必修环节社会实践管理办法
广州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赴实践基地实习操作办法专业实践是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它贯穿着课程教学和论文工作两个环节,充分的、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
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 2009? 1 号)的精神,切实做好我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工作,加强研究生专业实践学习环节,保证研究生专业实践学习的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实践基地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完成专业实践教学的学习基地,实践基地的选择和建设关系到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和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
为确保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教学的顺利进行,学校各专业学位培养单位是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和管理的责任单位。
各专业学位培养单位要组建由主管院长任组长的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领导小组(下可设以学位点为单位的若干实践基地工作小组,学位点负责人统筹组织),重视和确实落实好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的设立、建设与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研究生实践的组织实施、考核、总结和表彰等工作。
第二条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实践教学,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 年。
学校鼓励学术型研究生培养单位设立研究生实践基地,注重培养实践研究和创新能力,增长实际工作经验,缩短就业适应期限,提高专业素养及就业创业能力。
第三条研究生实践基地的选择和建设本着产学研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合作建设。
研究生实践基地的选择原则上要注重考量合作单位的项目课题研发与设计能力、专业生产任务情况和业绩积累情况,实践教学过程中要着重培养研究生解决有研究意义、有一定难度且主题明确的实际问题的能力,注重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综合素养。
实践基地的选定,建议与现有的本科生实践基地挂钩,并注意研究生层次与本科层次的差别。
第四条研究生实践基地可分为校外实践基地和校内实践基地。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北京生命科学研究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培养方案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北京生命科学研究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培养方案一、课程设置1.联合项目培养委员会听取三个单位的教授和学生的意见,并结合国外优秀大学的课程设置情况,全面统一安排新型研究生课程,形成有特色的、并且可以和国际一流研究生计划媲美的新型研究生课程设置。
2.新的研究生课程设置遵循培养一流生命科学研究工作者的宗旨,使学生能够尽快完成从只具有初步现代生物学知识到能够理解其专业前沿研究工作并具有初步研究型思维的转变。
所有课程的讲授彻底改变国内传统的抽象的知识灌输方式。
相反,知识的讲授有机地融于对经典或前沿的研究发现工作的介绍的讲授中,这样学生即掌握了知识,又了解了这些知识是怎么样从实验室的研究工作中产生的。
3.公共课设置,为必修课。
1)政治课:必修课,课程名称:现代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计3学分。
主要内容为科学哲学、自然辩证法。
由著名学者授课。
2)外国语(英语):为必修课。
第一外国语一般采取选修课程与水平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通过水平考试,即可获得学分。
未能通过水平考试、又不符合免修条件的博士研究生,须选修一外课程。
一般每一学期课程完成时,即举行水平考试。
考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者,予以通过。
4.研究生必修课程设置三类不同层次的课程,第一类为专业基础课、第二类为专业课(研究进展课)和第三类专题讨论课。
以上三类研究生课程采用模块设置,每个模块8学时(二周,每周4学时),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水平、兴趣和专业方向选择模块。
1)第一类(专业基础)课6学分,为必修课,课名:现代生物学基础,由16个模块组成,研究生选择满12个模块计6学分,开课时间为第一学年秋季和春季学期。
模块涵盖现代生物学的主要领域。
2)第二类(研究进展)课3~6学分,为必修课,由二门课组成,每门课3学分;课名:①分子细胞生物学进展;②遗传发育生物学进展。
每门课由不同老师结合其专业背景提供的约16个模块组成,研究生根据自己需要从中选择6个模块。
清华大学高等教育学博士培养方案
高等教育学博士培养方案发布日期:2010-11-06 21:14:39 浏览次数:863一、适用学科、专业:高等教育学(一级学科,教育学门类)二、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国家所需要的、具有良好政治品质、拥有坚实宽广的理论与知识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本专业的博士生应能系统掌握高等教育学的基本理论与研究方法,有独立从事本学科领域重大研究课题的能力,能胜任高等学校或科研机构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
三、主要研究方向高等教育学原理λλ大学制度的演进与创新教育与人力资源开发λλ大学生的心理健康与教育四、培养方式1、实行导师负责制,必要时可设副导师,或组成指导小组集体指导。
跨学科或交叉学科培养博士生时,应从相关学科中聘请副导师协助指导。
2、博士生应在导师指导下,学习有关课程,查阅文献资料,参加学术交流,确定具体课题,独立从事学术研究,取得创造性成果。
3、博士生培养以学术研究工作为主,同时根据培养要求及学位论文的需要,继续学习一些专业课程,在拓宽基础、加深专业、掌握前沿的基础上学会自主创造性的研究方法,培养严谨的科学作风。
4、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可以担任一年工作量的助教工作(在职博士生除外),具体内容以聘任合同方式确定。
五、知识结构及课程学习的基本要求(一)知识结构的基本要求本专业的博士生,应当对与本学科相关的研究文献有较全面的了解,对高等教育的性质、内涵及功能等有较深刻的认识,对自己所从事方向的研究历史和现状有深入的把握,并能掌握国内外关于本专业最新的理论进展动态,将这些知识运用于自己的研究之中。
熟练掌握1至2门外语。
(二)课程设置及学分构成普博生在读期间,各类课程的最低限度学分为:公共必修课程5学分,学科专业课程10学分,必修环节5学分,总学分不得少于20学分(不包括自学课程)。
课程设置见附录。
直博生需获得学位要求学分不少于38(不包括自学课程)。
课程设置见附录。
本科或硕士阶段学习非教育类专业的学生需补修高等教育学、心理学专题研究两门硕士课程,补修学分不记入总学分数。
清华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
清华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1982-1983学年度第22次校长工作会议第一次通过)(2010-2011学年度第15次校务会议修订)清华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并结合我校具体情况而制定的。
博士教育是最高层次的研究生教育,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要与高水平的学术研究相结合。
各院系应依据此规定制订学科博士生培养要求,并做好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
一、培养目标培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应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要求如下:1. 进一步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信公正,有社会责任感。
2. 掌握所在学科领域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独立从事学术研究工作的能力;在所在学科领域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3. 具有健康的体格。
二、培养类型及学习年限博士生根据不同的选拔方式,分为参加全校组织统一入学考试的普博生;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被直接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的直博生;本校在校优秀硕士生被推荐攻读博士学位的提前攻博生;有长期实际工作经验、研究成果突出的在职人员委托培养攻读学位的论文博士生。
普博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4年,直博生和提前攻博生(含硕士生阶段)的学习年限一般为4~5年。
在职博士生的学习年限可适当延长。
因研究工作需要延长学习年限,博士生可以向研究生院申请延期。
三、培养方式博士生的培养方式以科学研究工作为主,重点培养博士生独立从事学术研究工作的能力,并使博士生通过完成一定学分的课程学习,包括跨学科课程的学习,系统掌握所在学科领域的理论和方法,拓宽知识面,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博士生的培养工作由导师负责,并实行导师个别指导或导师负责与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指导方式,一般不设副导师。
如论文工作特殊需要,经审批同意后,导师可以聘任一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担任其博士生的学位论文副指导教师。
清华大学2015年第1次授予博士、硕士学位
清华大学2015年第1次授予博士、硕士学位
情况通报
经2015年1月22日清华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授予316人博士学位,其中哲学3人、经济学11人、法学11人、文学8人、历史学1人、理学49人、工学187人、医学14人、管理学13人、艺术学8人、教育2人、临床医学9人;授予1002人硕士学位,其中哲学3人、经济学2人、法学6人、文学5人、理学11人、工学113人、医学13人、管理学15人、艺术学8人、金融8人、法律6人、建筑学3人、工程400人、城市规划3人、风景园林16人、工商管理22人、高级工商管理147人、公共管理116人、会计58人、工程管理21人、艺术17人、临床医学3人、公共卫生6人。
清华大学授予博士学位名单
清华大学医学部—北京协和医学院授予博士学位名单。
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管理条例
(经2001—2002学年度第2 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会议通过)为认真贯彻教育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教育与生产实践相结合的教育方针,使广大研究生在学期间能够更多地接触社会、了解国情,增强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走正确成长的道路,并在实践中锻炼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和综合责质。
学校把参加社会实践作为培养高层次、高质量人才的重要形式,已列入到研究生的培养计划中。
一、内容要求1.开展科技服务,协助实践单位解决科研、生产中的某些技术或管理问题。
2.开展人员培训或进行科技、管理、法律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3.结合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进行专题调研,了解国情,接触社会,向工作在国民经济建设主战场一线的同志学习。
二、任务组织1.各院(系、所)成立研究生社会实践工作小组,由指导教师和1~2名助教组成,指导教师由研究生工作组组长担任。
2.该教学小组负责参加社会实践研究生的思想教育和业务指导,并担负社会实践任务的组织、落实和考核、总结交流等工作。
3.社会实践课题项目的征集和组织,以校级社会实践基地的项目为主,不足部分可以由院(系、所)级社会实践基地的项目作补充,但需由研究生院对所报项目课题进行认定。
4.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考核社会实践指导教师的工作实绩。
三、参加范围1.博士(必修)2.硕士(任选)四、时间安排与经费来源1. 直博士生社会实践一般安排在第二学年的暑期集中进行,普博生和选修该课的硕士生可安排在第一学年的暑期集中进行,时间至少为6周。
2.凡承担社会实践单位提出的任务,应由该单位提供往返交通费和在当地的食宿费。
五、考核1.研究生社会实践属博士生必修环节,学分为1,考核方式为考查,成绩可记为“优秀”、“通过”和“不通过”。
选修该课程的硕士生的考核及成绩记载方式同博士生,学分也是1个。
2.考核程序:每位参加社会实践的研究生在实践结束时应填写社会实践总结考核表,并由社会实践接收单位对研究生的表现及完成任务情况做出评定意见,通过计算机网络、邮寄或密封后由研究生本人带回交所在院(系、所)研究生工作组。
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附录一、博士生修读科目及学分要求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博士生应获得学位要求学分不少于 18 学分。课程设置如下:
1、公共必修课程(≥4 学分)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90680032 2 学分
(考试)
博士生外语(基础部分)
90640012 2 学分
(考试)
博士生法律英语(限论文博士)
90660202 2 学分
二、培养目标
1、较好地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热 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服务。
2、系统、深入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本学科研究动态,具有较强的独立 从事法学研究、法律实务工作的能力。
3、掌握 1~2 门外国语,并能熟练运用一门外国语,具有读、说、听、写能力。
网络环境中的知识产权法
90660233
3 学分 (考试)秋
知识产权法专题研究
80661613
3 学分 (考试)秋
知识产权与中国革命
90660243
3 学分 (考试)春
公法学专题研究(限论文博士)
90660194
4 学分 (考试)秋
私法学专题研究(限论文博士)
90660214
4 学分 (考试)秋
2、公法学专题研究包括宪法与行政法学(16 学时)、刑事法学(16 学时)、法理学(16 学时)、国际法学
(16 学时)等内容。
3、私法学专题研究包括民事法学(16 学时)、商事法学(16 学时)、经济法学(16 学时)、知识产权法学(8
学时)、环境法(8 学时)等内容。
3、必修环节(5 学分)
清华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
清华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2012年12月17日制订,2013年9月11日第一次修订,2014年9月22日第二次修订)一、总则第一条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奖励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国家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为做好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根据财政部、教育部颁发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第三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第四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
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二、机构和职能第五条学校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由校主管领导任组长,由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和就业指导中心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等组成。
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制定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监督本校评审工作;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指定学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统一保存本校的国家奖学金评审资料。
第六条各院系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院系主任(院长)任主任委员,主管研究生教育的副主任(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任副主任委员,学位分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委员代表、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工作组组长和学生代表任委员,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第七条院系评审委员会成员在履行评审工作职责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平等原则,即在评审过程中,积极听取其他委员的意见,在平等、协商的气氛中提出评审意见;2.回避原则,即发生与评审对象存在亲属关系、直接经济利益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评审工作公平公正的情形时,应主动向评审委员会申请回避;3.公正原则,即不得利用评审委员的特殊身份和影响力,单独或与有关人员共同为评审对象提供获奖便利;4.保密原则,即不得擅自披露评审结果及其他评审委员的意见等相关保密信息。
百名清华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来榕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全文)
百名清华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来榕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为落实福州市政府与清华大学全面合作协议,加强福州与清华大学在科技、人才等方面的交流合作,今年7月初至8月上旬,福州市开展了“百名清华博士(硕士)研究生来榕社会实践”活动。
在市委、市政府和清华大学的重视和指导下,福州市直各相关部门紧密配合,精心组织,社会实践活动实现了“有声势、有成效,有亮点”,达到了预期目标,取得了良好效果。
福州清华开启合作新篇章此次共有包括博士研究生76人、硕士研究生27人在内的103名清华学子到福州进行为期6周的社会实践,专业包括了土木工程、电子工程、核能、医疗卫生、经济治理、环境保护等福州市进展紧缺急需专业。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活动也是清华大学开展研究生社会实践以来,在同一时间向同一城市派出研究生数量最多的一次,充分体现了校方对这一活动的高度重视和支持。
来榕实习的清华学子们分为社会实践、短期挂职、博士实践服务团三支队伍分头开展相关活动。
第一支队伍共66名博士研究生分赴福州市48家单位开展社会实践。
这48家单位,既有XX政机关、也有企事业单位;既有中科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等省部级科研机构,也有福耀集团、雪人股份、福昕软件等知名企业和博士后工作站。
第二支队伍共23名博士、硕士研究生深入福州市7个县(市)区和3个市直单位短期挂职。
挂职岗位有的是与学生所学专业、研究方向紧密相关的岗位;有的是市重点部门的重要岗位;有的是面向基层的一线岗位。
安排学生到这些重要岗位短期挂职,有利于学生深入工作实际,开展岗位锻炼,掌握第一手资料。
第三支队伍是由14名博士(硕士)研究生组成的“博士生实践服务团”。
他们带着城市规划、产业经济、新媒体进展、环境治理4个专题学术报告和榕台产业融合研究、福州新区产业进展研究2个研究课题,在榕开展科技服务。
市、校高度重视多部门真诚服务福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与清华大学的全面合作。
20XX年8月,福建省委常委、福州市委书记杨岳,市委副书记、市长杨益民带领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赴与清华大学签订全面合作协议。
校地共建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管理办法
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清华大学研究生院与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之间在研究生社会实践方面的交流与合作,通过研究生社会实践工作,努力在人才培养和服务地方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等方面取得更好的成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的基本宗旨是使广大研究生在参加社会实践的过程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
第三条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是清华大学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须遵从清华大学关于研究生培养的有关规定。
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也是研究生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提供科技、文化服务的一种形式,是清华大学与地方进行产学研合作的重要途径之一。
第四条清华大学将研究生社会实践作为博士生培养的必修环节,纳入培养计划并记学分。
社会实践的时间为六周,一般安排在直博生二年级和普博生一年级结束后的暑假。
第五条清华大学研究生院与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在相互支持、互利共赢的原则指导下,经友好协商建立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
社会实践基地是促进人才培养、科技项目开发和地方经济发展,推进校地(校企)合作的重要桥梁和纽带。
第六条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在对科技、文化服务需求较多、相对稳定,且便于集中开展社会实践组织工作的地区(市、县)或单位,与当地主管部门共同建立“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
“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作为校级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由清华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以下简称研究生部)负责联系和协调。
第二章基地的建立、运行与撤销第七条基地原则上建立在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条件较好的县(县级市、县级以上的区)或国有大中型企事业单位。
第八条建立基地,由清华大学研究生院与有关政府、企业(以下简称“主管部门”)签订《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共建协议》(以下简称《基地共建协议》)。
根据清华大学与地方签订的《校市(校地)全面合作协议》设立的基地,应当由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和地方主管部门根据《校市(校地)全面合作协议》和本《管理办法》的精神,签订《基地共建协议》。
教育部关于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教育部关于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法规类别】奖惩高等教育【发文字号】教技[2016]1号【发布部门】教育部【发布日期】2016.02.01【实施日期】2016.02.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教育部关于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教技[2016]1号)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高等学校科技创新,根据《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我部组织开展了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评审工作。
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奖励委员会审核和教育部批准,决定授予“FJRW 理论”等47项成果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一等奖,授予“哈德雷环流变宽机理及其气候效应研究”等70项成果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二等奖;授予“大型互联电网阻尼特性在线分析与控制技术及应用”等20项成果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一等奖,授予“气固环流技术的开发与应用”等25项成果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二等奖;授予“一种连续螺旋折流板双壳程组合异形管管束换热器”1项成果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专利类)二等奖;授予“基因工程小鼠等相关疾病模型研发与应用”1项成果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授予“中国脑卒中高发成因和精准预防的研究与转化”等43项成果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授予“下颌下腺移植治疗重症干眼关键技术体系的创建及应用”等79项成果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授予“国家税务大数据计算与服务关键技术及其应用”等2项成果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推广类)一等奖;授予“综合康复在汶川大地震伤员功能障碍中的应用研究”等5项成果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推广类)二等奖;授予“躲不开的食品添加剂--院士、教授告诉你食品添加剂背后的那些事”1项成果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类)一等奖;授予“高速列车技术科普”等3项成果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类)二等奖;授予许晨阳等8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青年科学奖。
清华大学主要奖学金类型
清华大学主要奖学金类型奖学金清华大学为在校本科生设立了数量丰富的奖学金,旨在通过奖学金评定表彰优秀学子、树立人物典型,激励在校学生全面发展、积极进取、成长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2018年,学校共有各类奖学金项目75项,约有三分之一的本科生获得奖学金,奖励金额从500元到20000元不等。
此外,各个院系还根据本专业特色设立了多项奖学金,覆盖学业优秀、科技创新、公益实践等十多个方面,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在众多奖学金项目中,影响较大且意义深远的有特等奖学金、国家奖学金、蒋南翔奖学金和一二·九奖学金。
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高考成绩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排名前十或参加国际和国家奥林匹克竞赛成绩突出、各方面表现优秀的本科新生,鼓励他们在大学阶段继续努力,勇攀新高。
特等奖学金设立于1989年,是学校授予在校学生的最高荣誉。
特等奖学金用以表彰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秀;或者在某一方面具有突出表现或成绩,在学生中发挥良好的引领示范作用的学生。
每年评选不超过10名本科生。
国家奖学金设立于2002年,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冠以“国家”名称的奖学金,这一奖项也是国家在高校本专科阶段设立的最高荣誉。
蒋南翔奖学金设立于1989年,用以纪念1988年去世的蒋南翔校长,代表了清华校友对蒋南翔校长的怀念和对在校同学的期望,激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一二·九奖学金是由清华大学上个世纪三十年代校友、日籍华裔企业家、文学家张宗植学长于1987年捐资设立,表达了对清华和青年的热爱,鼓励青年师生为祖国的科技事业刻苦学习、奋发上进。
特等奖学金获得者黄成2010级经管学院本科生,2013年特等奖学金获得者黄成一直有一个教育梦想,她从高一起就用各种奖学金连续六年资助江西修水县一名贫困生,走进清华,心中的教育梦想支持她本科期间进行了一次次教育实践。
毕业后,她放弃直接读金融硕士的机会,加入研究生支教团到青海支教一年。
现在她已完成学业,在校团委以一名教师的身份继续为教育事业添砖加瓦。
清华大学数学科学系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8、教学助理 博士生(包括普博生、直博生、提前攻博生)就读期间至少完成一学期的助教工作(15 小时/每周)。
六、学位论文工作及要求
1、博士学位论文是博士生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的集中反映,应在导师指导下由博士生 独立完成。
2、博士学位论文应是系统完整的学术论文,应在科学上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学 术成果,应能反映出博士生已经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了
3、资格考试
博士生入学两年内必须通过至少三门资格考试课程,其中基础数学专业的博士生至少通 过两门基础数学类课程(另一门可任选),应用数学专业(应用数学、计算数学、概率论与 数理统计、运筹学和控制论)的博士生至少通过一门基础数学类课程(另两门可任选)。两 年内未通过三门资格考试课程者将被取消博士生资格。
2
课程考核与资格考试相互独立。 (3)提前攻博生 (A)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必要条件是,已修的课程和已完成的培养环节成绩优良。 (B)课程要求:与直博生要求相同。 (C)资格考试:
考试科目:分析、代数、几何,高等概率论、计算数学、运筹学、偏微分方程、 高等统计共 8 门。
考试安排:每年安排两次,分别在 4-5 月份和 9-10 月份。具体时间由系研究生 主管部门提前通知。
(1)普博生 考试科目:分析、代数、几何、高等概率论、计算数学、运筹学、偏微分方程、 高等统计共 8 门。 考试安排:每年安排两次,分别在 4-5 月份和 9-10 月份。具体时间由系研究生 主管部门提前通知。 时间限制:2 年内必须通过所有 3 门考试。自入学起 1 年内通过全部 3 门考试者 可以 3 年毕业;自入学起 2 年内通过全部 3 门考试者须至少 4 年毕业。 与课程的关系:对应的博士生基础课程与资格考试的内容和要求密切相关,但 课程考核与资格考试相互独立。
阿里木江·卡德尔
能系统容量优化[J].可再生能源, 2013,31(11): 43-47. 8) 索南加乐,邓旭阳,阿里木江 卡德尔,李瑞生.基于综合阻抗的母线保护新原理[J].电力系统保护与控制,
电工电子学,1997 年起,不同的学期,全校非电气类专业共 8 个民族和汉族班本科生;
电力工程,2009 年,秋季学期开课,电气工程学院民族本科生、科技学院汉族本科生; 电力系统自动化、2010 年起,每逢春季学期开课,电气学院民族本科生、科技学院汉族本科生;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2010 年起,每逢秋季学期开课,电气学院民族本科生、科技学院汉族本科生。
2014.1~2017.1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地区基金项目:“光伏发电接入配电网故障机理与保护对策 研究“(编号:51367017);
2015.1~2018.1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地区基金项目:”LVRT 综合控制策略作用下的风电系统故障特征和保
护策略研究”(编号:51467019)
论文、专著与专利
个人简介
1990 年毕业于新疆工学院电气工程系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留校任教;1990 年~2000 年底在新疆工学院 电气工程学院任教,讲师;2001 年至今新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任教、讲师、副教授。2003.9~2005.1 西安交通大 学电气工程学院进修;2006.9~2009.7 西安交通大学电气学院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攻读工学硕士学位; 2013.9~2014.7 在清华大学电机系以“新疆少数民族科技人才特殊培养计划”名义做访问学者;2014.9 至今新疆 大学院电气工程学院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攻读在职博士。主要讲授《电路原理》、《数字电子技术》、《电机学》、 《电工电子学》、《数据库原理》、《电力工程》、《电力系统自动化》、《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原理》、、《电气 CAD》等课 程。主持纵向科研项目 3 项,其中国家级项目 1 项,省部级项目 2 项;参与纵向国家级项目 4 项;国际会议和国 内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 10 余篇,其中 EI 收录 4 篇,CPCI-S 收录 1 篇,论文被引用 59 次,教研论文 1 篇; 结合 科研项目合作培养硕士研究生 3 名,与清华大学合作指导博士研究生 1 名,本人被特聘为 “2016 年清华大学博 士生必修环节社会实践校外指导老师”。曾获中国智能电网学术研讨会优秀论文奖,新疆大学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 八十周年征文活动一等奖,新疆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以及多次被评为优秀班主任一二等奖和民族团结先进 个人。2010 年以来所指导的硕士研究生中有 1 人获国家奖学金,所指导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有 8 人被评为优秀 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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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系
2014310107
明广辉
7
水利系
2013310099
徐小蓉
8
水利系
2013310128
吕立群
9
环境学院
2013310145
高悦
10
环境学院
2014310136
梁春生
11
环境学院
2013310182
许赛
12
环境学院
2014310175
胡方云
13
环境学院
2014310147
梁承月
14
机械系
2014310239
2014310510
曾亮
41
计算机系
2012310639
金力
42
计算机系
2014310559
吴侃
43
计算机系
2014310574
崔文凯
44
自动化系
2014390006
张建勋
45
自动化系
2013310659
鲁睿
46
自动化系
2013310695
魏磊
47
自动化系
2013310658
胡文政
48
自动化系
2013310647
2012310902
罗伟亮
19
材料学院
2014310950
上官浩龙
20
材料学院
2013310951
王宁珍
21
地学中心
2013311368
聂耀昱
22
高研院
2013311407
黄荣生
23
经管学院
2013311473
郑登津
24
金融学院
2013311527
李苍舒
25
法学院
2014311585
高刘阳
26
人文学院
核研院
2013311757
赵富龙
39
医学院
2013311880
王易世
40
软件学院
2013311928
郭雨晨
先进个人
序号
院系
学号
姓名
1
建筑学院
2013310045
姚亚男
2
建筑学院
2013310031
王亚洁
3
土木系
2013310070
胡可臻
4
土木系
2013310052
郭孟武
5
土木系
2012310068
周侃
水利系
2013310085
陈韧韧
5
水利系
2013310132
江汉臣
6
环境学院
2014310172
郭含文
7
环境学院
2011310132
李响
8
环境学院
2013310182
许赛
9
环境学院
2013310152
张冰
10
机械系
2012310251
刘宇哲
11
机械系
2013310270
吴谦
12
机械系
2013310219
张卜元
32
电子系
2014310478
陈新
33
电子系
2014390005
卢世坤
34
电子系
2013310516
邓瑞琛
35
电子系
2013310548
许翔宇
36
电子系
2013310507
党训旺
37
电子系
2013310511
吕宣涛
38
电子系
2013310513
凌伟程
39
电子系
2013310485
郭强
40
电子系
10
电子系
2013310553
刘心宇
11
电子系
2012310531
张瑞
12
计算机系
2013310565
王晨光
13
计算机系
2014390003
王旭峰
14
微纳电子系
2012310715
谢拓
15
航院
2014310797
张枭雄
16
工物系
2013310866
杨春振
17
化工系
2013310878
韩佳睿
18
化工系
2014311659
冯立
27
核研院
2013311771
李 荣
28
医学院
2013311852
廖方舟
29
医学院
2014311895
范应威
30
软件学院
2013311920
赵勃旭
三等奖学金
序号
院系
学号
姓名
1
建筑学院
2014310037
周显坤
2
土木系
2013310069
申大为
3
水利系
2013310130
林杰
4
汽车系
2014310375
方川
9
汽车系
2013310400
张俊
10
工业工程系
2012310424
黄一潇
11
电机系
2013310462
楼国锋
12
工物系
2013310819
杨洪恺
13
自动化系
2014310651
靳骏奇
14
自动化系
2013310673
赵佳馨
15
航院
2013310807
胡展
16
航院
2014310753
核研院
2013311778
邓哲
100
核研院
2013311777
黎楠
101
医学院
2012212793
陈硕
102
软件学院
2013311929
党凡
2012211318
李晓沛
75
材料学院
2013310957
张益博
76
材料学院
2013310948
孙汝军
77
数学系
2013311009
赵笑阳
78
数学系
2013311012
谢菲
79
交叉信息院
2013311398
金逸飞
80
经管学院
2013311464
赵小华
81
经管学院
2013311485
周金毅
82
经管学院
王成禹
17
材料学院
2013310942
赵祯
18
交叉信息院
2013311386
房智轩
19
经管学院
2014311467
何玉梅
20
经管学院
2013311452
李纪琛
21
公管学院
2012211784
舒全峰
22
社科学院
2013311658
丛赫
23
核研院
2013311774
于素萍
二等奖学金
序 号
院 系
学 号
姓 名
金鹏
30
工物系
2013310862
罗娜
31
化工系
2012310887
黄承焕
32
化工系
2013310736
张晨曦
33
材料学院
2013310915
杨孟昊
34
材料学院
2013310926
袁梓豪
35
材料学院
2013310943
赵禹程
36
经管学院
2013311480
陈聪
37
经管学院
2013311454
门小骅
38
谢佩
49
微纳电子系
2013310712
孙川川
50
航院
2014310727
师帅
51
航院
2013310801
印明威
52
航院
2013310812
张尚煜
53
航院
2013310779
汤一村
54
航院
2013310802
胡景晨
55
航院
2013310751
王涛
56
航院
2014310790
张帆
57
航院
2013310769
李雅哲
13
精仪系
2012310294
张韶辉
14
热能系
2013310345
肖正航
15
热能系
2013210414
齐朝博
16
热能系
2013310366
张鹏
17
电机系
2013310435
戴远航
18
电机系
2013310475
张宇
19
电子系
2013310542
陈醒濠
20
电子系
2013310502
王智博
21
计算机系
高恩来
58
航院
2013310722
胡泽汐
59
工物系
2013310823
胡庆东
60
化工系
2012310910
张琦
61
化工系
2013310896
王月
62
化工系
2013310900
崔兴凯
63
化工系
2013310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