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卷装订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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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卷装订具体操作 (1)

案卷装订具体操作 (1)

法援案卷装订具体操作注意事项1、案卷整理装订使用全市统一印制的法律援助格式化文书和表格;2、案卷材料应统一使用A4纸或粘贴在A4纸上进行装订;3、案卷装订一律使用线装方式装订;4、案卷材料装订顺序应与目录一致5、案卷材料应编号。

1、民事诉讼类案件案卷应包括以下材料并按以下顺序装订:■(1)目录■(2)法律援助申请表■(3)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4)法律援助申请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证明■(5)法律援助审批表■(6)给予援助决定书存根■(7)指派通知书■(8)民事法律援助公函■(9)受援人权利义务告知书■(10)受援人诉讼(仲裁)风险告知书■(11)授权委托书■(12)民事起诉书(上诉书、再审申请书)■(13)一审判决书或裁定书(上诉案件);已生效判决书(再审案件)■(14)证据材料■(15)阅卷笔录■(16)会见当事人的谈话笔录■(17)庭审笔录■(18)代理词■(19)法院民事判决书或裁定书、调解书■(20)法律援助案件/事项结案报告表2、民事仲裁类案件案卷应包括以下材料并按以下顺序装订:⏹(1)目录⏹(2)法律援助申请表⏹(3)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4)法律援助申请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证明⏹(5)法律援助审批表⏹(6)给予援助决定书存根⏹(7)指派通知书⏹(8)民事法律援助公函⏹(9)受援人权利义务告知书⏹(10)受援人诉讼(仲裁)风险告知书⏹(11)授权委托书⏹(12)仲裁申请书⏹(13)证据材料⏹(14)阅卷笔录⏹(15)会见当事人的谈话笔录⏹(16)仲裁庭审笔录⏹(17)代理词⏹(18)仲裁书⏹(19)法律援助案件/事项结案报告表3、民事非诉讼类案件案卷应包括以下材料并按以下顺序装订:■(1)目录■(2)法律援助申请表■(3)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4)法律援助申请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证明■(5)法律援助审批表■(6)给予援助决定书存根■(7)指派通知书■(8)民事法律援助公函■(9)受援人权利义务告知书■(10)授权委托书■(11)会见当事人的谈话笔录■(12)调解笔录■(13)调解协议■(14)办案小结■(15)法律援助案件/事项结案报告表■(16)当事人意见反馈表4、由法院指定或上级部门指派办理的刑事案件案卷应包括以下材料并按以下顺序装订:■(1)目录■(2)法院指定辩护通知书(法院指定案件)■(3)上级部门指派通知书(指派案件)■(4)刑事指定辩护公函■(5)指派通知书■(6)起诉书;一审判决书或裁定书(上诉案件)■(7)阅卷笔录■(8)会见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笔录■(9)受援人权利义务告知书■(10)受援人诉讼(仲裁)风险告知书■(11)庭审笔录■(12)辩护词■(13)法院刑事判决书或裁定书■(14)法律援助案件/事项结案报告表■(15)当事人意见反馈表5、当事人直接申请法律援助的刑事案件案卷应包括以下材料并按以下顺序装订:⏹⏹(1)目录⏹(2)法律援助申请表⏹(3)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4)法律援助申请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证明⏹(5)法律援助审批表⏹(6)给予援助决定书存根⏹(7)指派通知书⏹(8)授权委托书⏹(9)起诉书;一审判决书或裁定书(上诉案件)⏹(10)阅卷笔录⏹(11)会见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笔录⏹(12)受援人权利义务告知书⏹(13)受援人诉讼(仲裁)风险告知书⏹(14)庭审笔录⏹(15)辩护词⏹(16)法院刑事判决书或裁定书⏹(17)法律援助案件/事项结案报告表⏹(18)当事人意见反馈表。

法律服务所案件卷宗装订规范

法律服务所案件卷宗装订规范

法律服务所案件卷宗装订规范第一篇:法律服务所案件卷宗装订规范法律服务所案件卷宗装订规范法律服务业务档案应按照案卷封面、卷内目录、案卷材料、备考表、卷底的顺序排列。

案卷内档案材料应按照诉讼程序的客观进程或时间顺序排列,具体顺序为:(“*”为必备内容“+”为可入卷材料)一、民事代理卷1.* 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处)批办单;2.* 律师事务所委托代理风险告知书;3.* 收费凭证;4.* 委托书(委托代理协议、授权委托书);5.* 起诉书、上诉书或答辩书;6.+ 阅卷笔录;7.+ 会见当事人谈话笔录;8.+ 调查材料(证人证言、书证);9.+ 诉讼保全申请书、证据保全申请书、先行给付申请书和法院裁定书;10.+ 承办律师代理意见;11.+ 集体讨论记录;12.* 代理词;13.* 出庭通知书;14.* 庭审笔录;15.* 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上诉书;16.* 案件服务质量监督卡17.* 办案小结。

二、法律顾问卷1.* 聘方的申请书、聘书或续聘书;2.* 聘请法律顾问协议;3.* 聘方基本情况介绍材料;4.* 收费凭证;5.+ 办理各类法律事务(如起草规章、审查合同、参与谈判、代理解决纠纷、提供法律建议或法律意见、咨询或代书等)的记录和有关材料;6.* 协议存续、中止、终止的情况;7.* 工作小结。

三、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1.* 委托书;2.* 收费凭证;3.* 与委托人谈话笔录;4.+ 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材料;5.+ 调查材料;6.*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或草拟的法律文书、办理具体法律事务活动的记录等;7.* 工作小结。

备注:行政诉讼代理、经济诉讼代理和仲裁代理卷顺序参照民事代理卷排列。

咨询代书卷分别按年度及时间顺序排列。

第二篇:案件卷宗装订顺序《刑事案件卷宗装订顺序》一、正卷1、卷宗目录2、审判流程信息表(属于哪个审判环节填写的,必须认真填写齐全)3、立案登记表、立案通知书4、起诉书、刑事附带民事诉状5、证据目录;6、送达起诉书副本通知书、换押票7、送达回证8、辩护人、监护人、代理人函件9、立案庭案件移交单10、审限监督卡11、出庭通知书、公告、传票12、提押票13、鉴定结论、各种证据材料14、调查笔录15、法庭审理笔录(调解笔录)16、公诉词、辩护词、代理词17、原、被告提交的书面陈述18、撤诉申请19、裁判文书、调解书副本20、宣判笔录21、送达回证22、取保候审决定书23、逮捕决定书24、抗诉书、上诉状25、上诉移送函26、二审法院退卷函27、二审法院裁判文书或者调解书28、执行通知书回执29、赃物、证物移送清单及处理手续30、司法建议书31、备考表32、证物袋二、副卷1、卷宗目录2、阅卷笔录3、合议庭笔录4、案件审理报告5、审委会笔录6、裁判文书原件及正本民商事、行政案件卷宗装订顺序一、正卷1、卷宗目录2、审判流程信息表(属于哪个审判环节填写的,必须认真填写齐全)3、立案登记表4、起诉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包括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5、受理案件通知书6、诉讼费减、缓、免申请及审批手续7、诉讼费收费票据8、送达回证9、立案庭案件移交单10、审限监督卡11、应诉通知书、答辩状及相关证据12、被告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13、送达回证14、开庭公告、传票、出庭通知书15、庭审前的各类裁定文书16、司法鉴定书17、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18、司法鉴定书19、原、被告的举证材料20、调查笔录21、法庭审理笔录(调解笔录)22、原、被告代理人代理词23、撤诉申请书24、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副本25、宣判笔录26、送达回证27、上诉状副本、上诉案件移送函28、二审法院退卷函29、二审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副本30、生效法律文书移送书31、备考表(须空白纸)32、证物袋二、副卷1、卷宗目录2、阅卷笔录3、合议庭评议笔录4、审理报告5、审委会笔录6、裁判文书原件及正本7、备考表第三篇:各类案件卷宗装订顺序各类案件安装的顺序刑事一审案件卷宗正卷装订顺序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审判流程信息管理表;4、起诉状正本及附件;5、起诉书送达回证;6、聘请、指定、委托辩护人材料;7、自行逮捕决定、逮捕证及对家属通知书;8、扣押物品清单;9、查封令、查封物品清单;10、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决定书及保证书;11、要求补送材料函及补送材料;12、撤诉书;13、调查笔录或调查取证材料;14、鉴定结论;15、审问笔录;16、被告人坦白交代、揭发问题登记表及查证材料;17、延长审限的决定、报告及批复;18、庭审前工作笔录单及开庭前通知、传票、提押票、换押票;19、开庭公告底稿;20、开庭审判笔录;21、判决书、裁定书正本;22、宣判笔录;23、判决书、裁定书送达回证;24、提押票;25、司法建议书;26、抗诉书;27、上诉案件移送书存根;28、上级人民法院退卷函;29、上级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30、执行通知书存根和回执;31、赃物、证物移送清单及处理手续材料;32、备考表;33、证物袋;34、卷底。

律师业务档案整理与排列顺序须知

律师业务档案整理与排列顺序须知

律师业务档案整理与排列顺序须知律师业务档案整理与排列顺序须知第一条律师接受委托并开始承办法律事务时,即应同时注意保存有关材料,着手立卷的准备工作。

第二条律师应在法律事务办理完毕后,即全面整理、检查办理该项法律事务的全部文书材料,要补齐遗漏的材料,去掉不必立卷归档的材料。

第三条律师业务档案应按照案卷封面、卷内目录、案卷材料、备考表、卷底的顺序排列。

案卷内档案材料应按照诉讼程序的客观进程或时间顺序排列,具体顺序为:一、刑事卷:1.律师事务所收结案审批表;2.收费凭证;3.委托协议及委托书;4.阅卷笔录;5.会见被告人、委托人、证人笔录;6.调查材料;7.承办人提出的辩护或代理意见;8.集体讨论记录;9.起诉书、上诉书;10.辩护词或代理词;11.出庭通知书;12.裁定书、判决书;13.上诉书、抗诉书;14.律师工作记录;15.办案小结。

二、民事代理卷:1.律师事务所收结案审批表;2.收费凭证;3.委托协议及授权委托书;4.起诉书、上诉书或答辩书;5.阅卷笔录;6.会见当事人谈话笔录;7.调查材料(证人证言、书证);8.诉讼保全申请书、证据保全申请书、先行给付申请书和法院裁定书;9.承办律师代理意见;10.集体讨论记录;11.代理词;12.出庭通知书;13.庭审笔录;14.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上诉书;15.律师工作记录;16.办案小结。

三、法律顾问卷:1.聘方的申请书、聘书或续聘书;2.聘请法律顾问协议;3.聘方基本情况介绍材料;4.收费凭证;5.办理各类法律事务(如起草规章、审查合同、参与谈判、代理解决纠纷、提供法律建议或法律意见、咨询或代书等)的记录和有关材料;6.协议存续、中止、终止的情况;7.工作小结。

四、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1.委托协议及委托书;2.收费凭证;3.与委托人谈话笔录;4.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材料;5.调查材料;6.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或草拟的法律文书、办理具体法律事务活动的记录等;7.工作小结。

订卷宗方法和顺序

订卷宗方法和顺序

正义达律师事务所案卷装订目录1,受案审批表
2,委托代理合同
3,受案笔录
4,授权委托书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7,起诉状
注意:传票在起诉状之前
8,答辩状
9,上诉状及一审判决书
注意:庭审注意事项在上诉状后面,一审判决书前面10,证据目录(庭审)
注意:律师函属于证据
11,庭审证据
12,对方提供证据目录(第三人)13,对方的证据
14,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材料15,律师调去的其他证据材料
16,与当事人的谈话笔录
17,庭审笔录
注意:强制执行书,执行异议,复议情况放在庭审笔录前面
18,代理词
19,判决书
20,上诉状(申诉状)21,办案小结。

律所执行案件卷宗整理顺序

律所执行案件卷宗整理顺序

律所执行案件卷宗整理顺序
律所执行案件卷宗的整理顺序通常是按照以下步骤进行的:
1. 归档前的准备工作,在开始整理案件卷宗之前,律所工作人
员需要对案件卷宗进行初步检查,确保所有相关文件齐全,没有遗漏。

这包括确认案件的基本信息、相关当事人信息、诉讼材料、证
据材料等内容是否完整。

2. 文件分类,将案件卷宗中的文件按照类别进行分类,通常包
括诉讼材料、证据材料、法律文件、相关函件等。

这有助于后续整
理和查找文件时的便利性。

3. 文件整理,按照律所的规定,对文件进行整理,可以根据案
件的时间顺序或者内容顺序进行排列。

通常会在案卷封面上标注案
件名称、案号、当事人信息等基本信息,并在每份文件上标注日期、文件名称等信息。

4. 编号归档,对整理好的文件进行编号归档,可以使用律所内
部的案卷编号系统,或者根据案件的时间顺序进行编号。

这有助于
在后续的查阅和管理过程中快速定位文件。

5. 制作目录,对整理好的案卷制作目录,包括案卷中各个文件
的清单和索引,以便律所工作人员能够快速准确地找到需要的文件。

6. 存档管理,将整理好的案卷按照律所的管理规定进行存档,
可以根据案件的性质和重要性进行归档管理,确保文件的安全性和
便捷性。

以上就是律所执行案件卷宗整理的一般顺序,每个律所可能会
有所不同,但整体流程大致相似。

希望以上回答能够满足你的要求。

法律案件卷宗装订标准(3篇)

法律案件卷宗装订标准(3篇)

第1篇一、前言法律案件卷宗是记录案件办理过程、证据材料、法律文书等信息的载体,对于案件的审理、执行和监督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保证案件卷宗的规范、整洁、便于查阅,特制定本装订标准。

二、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法律服务机构办理案件所形成的卷宗装订。

三、装订要求1.卷宗规格(1)卷宗封面:采用A4纸,封面颜色为深蓝色或黑色,字体为宋体,字号为小二号,内容包括:案件名称、案件编号、当事人姓名、案由、案件类型、承办人、装订日期等。

(2)卷内文件:采用A4纸,左侧装订,每页文件左侧留出3cm装订边。

2.装订材料(1)封面:采用250克以上白色胶版纸。

(2)卷内文件:采用70克以上白色胶版纸。

(3)装订线:采用直径为2mm的专用装订线。

(4)封面胶:采用环保型专用封面胶。

3.装订方法(1)卷宗封面:将封面纸张对折,用装订机或手工装订在卷宗上,确保封面平整、牢固。

(2)卷内文件:将卷内文件按照时间顺序排列,左侧留出装订边,用装订机或手工装订。

(3)装订线:将装订线穿过卷内文件和封面,用装订机或手工固定。

(4)封面胶:在装订线固定后,将封面胶涂在封面和装订线之间,确保封面与装订线牢固粘合。

4.装订顺序(1)卷宗封面(2)案件受理登记表(3)起诉状(或自诉状)(4)答辩状(如有)(5)证据材料(6)证人证言(7)鉴定意见(8)勘验笔录(9)调查笔录(10)其他材料(11)法律文书(12)判决书(或裁定书、调解书)(13)执行通知书(如有)(14)结案报告5.装订要求(1)卷宗装订整齐,无破损、皱褶等现象。

(2)卷内文件排列有序,便于查阅。

(3)装订线固定牢固,无松动、脱落等现象。

(4)封面胶涂抹均匀,粘合牢固。

(5)卷宗厚度适中,便于携带和查阅。

四、卷宗封存1.案件办结后,应当将卷宗封存。

2.封存卷宗时,应当在卷宗封面右侧粘贴封条,封条上注明封存日期和封存人姓名。

3.封存卷宗应当存放在安全、干燥、通风的地方,防止卷宗受潮、受潮、受损。

律师案卷装订顺序

律师案卷装订顺序

整理案卷顺序
民事卷
1、封皮
2、目录
3、风险告知书
4、委托代理合同
5、授权委托书
6、当事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
7、立案文件,送达回证
8、起诉书、上诉书、答辩状
9、阅卷笔录
10、会见当事人谈话笔录
11、调查材料(证人证言)
12、诉讼保全申请书、证据保全申请书、先行给付申请书和法院裁定书
证据材料
13、代理词
14、出庭通知书
15、庭审笔录
16、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上诉书
17、办案小结
所有入卷材料统一在右上角编号,两面有字的要两面编号。

页号位置正面在右上角,背面在左上角。

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案卷装订顺序

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案卷装订顺序

律师事务所营业档案檀卷分列次序一. 刑事卷1. 律师事务所批办单;2. 收费凭证;3. 委托代理合同(委托书或指定书);4. 律师事务所公函;5. 收案笔录或风险告诉书;6. 阅卷笔录;7. 会面原告人.委托人.证人笔录;8. 证据交代记载及证据目次,查询拜访材料;9.承办人提出的辩白或代理看法; 10. 集体评论辩论记载;11.告状书.上诉书;12.辩白词或代理词13.出庭通知书;14.裁定书.判决书;15.上诉书.抗诉书;16. 案件工作记载;17. 司法办事质量监视卡;18. 办案小结.二. 平易近事代理卷1. 律师事务所批办单;2. 收费凭证;3. 委托书(委托代理协定.授权委托书);4. 律师事务所公函;5.告状书.上诉书或答辩书;6. 收案笔录或风险告诉书;7.阅卷笔录;8.会面了当事人谈话笔录;9.证据交代目次及证据目次,查询拜访材料;10.诉讼保全申请书.证据保全申请书.先行给付申请书和法院裁定书;11.承办律师代理看法;12.集体评论辩论记载;13.代理词;14.出庭通知书;15.庭审笔录;16.判决书.裁定书.调剂书.上诉书;17. 案件工作记载;18. 司法办事质量监视卡;19.办案小结.三. 司法参谋卷1. 聘方的申请书.聘书或续聘书;2. 聘任司法参谋协定;3. 聘方根本情形介绍材料;4. 收费凭证;5. 筹划各类司法事务(如草拟规章.审查合同.介入会谈.代懂得决胶葛.供给司法建议或司法看法.咨询或代书等)的记载和有关材料;6. 协定存续.中断.终止的情形;7. 司法办事质量监视卡;8.工作小结四. 其他非诉讼司法事务1. 委托书;2. 委托代理合同;3. 收费凭证;4.与委托人谈话笔录,风险告诉书;5.委托人供给的证据材料;6.证据交代目次及证据目次,查询拜访材料;7.律师出具的司法看法,或草拟的司法文书.筹划具体司法事务运动的记载等;8. 司法办事质量监视卡;9.工作小结.。

上海律师刑事一审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上海律师刑事一审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上海律师刑事一审案件卷宗装订顺序上海律师刑事一审案件卷宗的装订顺序一般按照以下的章节进行划分:一、诉讼文书诉讼文书是刑事案件中最重要的证据之一,包括起诉书、判决书、裁定书、通知书、传票、证据清单等。

1. 起诉书:起诉书是公诉机关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书面文件,内容包括被告人的基本情况、犯罪事实、证据和罪名等。

2. 判决书:判决书是法院对被告人进行定罪量刑的书面文件,内容包括定罪事实、证据、罪名、量刑等。

3. 裁定书:裁定书是法院对一些程序性问题作出决定的书面文件,内容包括对被告人的羁押、取保候审、撤诉等。

4. 通知书:通知书是法院对当事人进行传唤、开庭、延期等通知的书面文件。

5. 传票:传票是法院对当事人进行传唤的书面文件。

6. 证据清单:证据清单是公诉机关在起诉书中列举的证据的详细清单。

二、证据材料证据材料是刑事案件中的重要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鉴定意见等。

1. 书证:书证是指书面证据,包括各种书面文件、账簿、合同、协议等。

2. 物证:物证是指物品作为证据,包括凶器、毒品、赃款赃物等。

3. 视听资料:视听资料是指录像、录音等电子记录的证据。

4. 鉴定意见:鉴定意见是指法医、技术鉴定等专家对某些证据进行鉴定的结论。

三、辩护意见辩护意见是被告人或辩护人在庭审中提出的辩护观点和证据。

1. 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被告人在庭审中对指控进行的供述和辩解。

2. 辩护人意见:辩护人在庭审中提出的辩护观点和证据。

四、其他材料其他材料包括各种证明材料、调查取证材料、法律文献等。

1. 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与案件相关的各种证明文件,包括户口证明、身份证明、学历证明等。

2. 调查取证材料:调查取证材料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对案件进行的调查取证的材料。

3. 法律文献:法律文献是指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条文、司法解释、案例等。

以上是上海律师刑事一审案件卷宗的装订顺序,每个章节的内容都是必须的,不能遗漏。

各类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各类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各类案件卷宗装订顺序刑事案件卷宗装订顺序一、正卷1、卷宗目录2、审判流程信息表(属于哪个审判环节填写的,必须认真填写齐全)3、立案登记表、立案xx4、起诉书、刑事附带民事诉状5、证据目录;6、送达起诉书副本xx、换押票7、送达回证8、辩护人、监护人、代理人函件9、立案庭案件移交单10、审限监督卡11、出庭xx、公告、传票12、提押票13、鉴定结论、各种证据材料14、调查笔录15、法庭审理笔录(调解笔录)16、公诉词、辩护词、代理词17、原、被告提交的书面xx18、撤诉申请19、裁判文书、调解书副本20、宣判笔录21、送达回证22、取保候审决定书23、逮捕决定书24、抗诉书、上诉状25、上诉移送函26、二审法院退卷函27、二审法院裁判文书或者调解书28、执行xx回执29、赃物、证物移送清单及处理手续30、司法建议书31、备考表32、证物袋二、副卷1、卷宗目录2、阅卷笔录3、合议庭笔录4、案件审理报告5、审委会笔录6、裁判文书原件及正本注:1、诉讼材料的排列顺序,应按照诉讼程序的进程和时间的自然流程顺序,兼顾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进行排序,如果有些材料没有被列入上述排序中,则应根据该材料的性质决定它在卷宗中的相应位置。

2、卷宗内材料应全部为A4稿纸,不符合规定的应粘贴,裁剪或者折叠。

3、卷宗内的证据材料的书写必须是碳素墨水或黑蓝墨水,是圆珠笔书写的单另复印一份,一并随入卷内。

4、卷宗封面应填写正确、工整,不得有任何改动,案由应与裁判文书确定的案由一致,审判人员应与裁判文书所列审判人员一致,处理结果一栏的填写要明确、具体。

5、装订线要加封条,并加盖骑缝章。

6、证物袋内附该案的两份裁判文书或调解书。

民商事、行政案件卷宗装订顺序一、正卷1、卷宗目录2、审判流程信息表(属于哪个审判环节填写的,必须认真填写齐全)3、立案登记表4、起诉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包括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5、受理案件xx6、诉讼费减、缓、免申请及审批手续7、诉讼费收费票据8、送达回证9、立案庭案件移交单10、审限监督卡11、应诉XX、答辩状及相关证据12、被告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13、送达回证14、开庭公告、传票、出庭xx15、庭审前的各类裁定文书16、xx书17、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18、xx书19、原、被告的举证材料20、调查笔录21、法庭审理笔录(调解笔录)22、原、被告代理人代理词23、撤诉xx24、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副本25、宣判笔录26、送达回证27、上诉状副本、上诉案件移送函28、二审法院退卷函29、二审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副本30、生效xx移送书31、备考表(须空白纸)32、证物袋二、副卷1、卷宗目录2、阅卷笔录3、合议庭评议笔录4、审理报告5、审委会笔录6、裁判文书原件及正本7、备考表注:1、诉讼材料的排列顺序,应按照诉讼程序的进程和时间的自然流程顺序,兼顾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进行排序,如果有些材料没有被列入上述排序中,则应根据该材料的性质决定它在卷宗中的相应的位置。

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案卷装订顺序之欧阳家百创编

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案卷装订顺序之欧阳家百创编

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案卷排列顺序欧阳家百(2021.03.07)一、刑事卷1. 律师事务所批办单;2. 收费凭证;3. 委托代理合同(委托书或指定书);4. 律师事务所公函;5. 收案笔录或风险告知书;6. 阅卷笔录;7. 会见被告人、委托人、证人笔录;8. 证据交接记录及证据目录,调查材料;9.承办人提出的辩护或代理意见;10. 集体讨论记录;11.起诉书、上诉书;12.辩护词或代理词13.出庭通知书;14.裁定书、判决书;15.上诉书、抗诉书;16. 案件工作记录;17. 法律服务质量监督卡;18. 办案小结。

二、民事代理卷1. 律师事务所批办单;2. 收费凭证;3. 委托书(委托代理协议、授权委托书);4. 律师事务所公函;5.起诉书、上诉书或答辩书;6. 收案笔录或风险告知书;7.阅卷笔录;8.会见了当事人谈话笔录;9.证据交接目录及证据目录,调查材料;10.诉讼保全申请书、证据保全申请书、先行给付申请书和法院裁定书;11.承办律师代理意见;12.集体讨论记录;13.代理词;14.出庭通知书;15.庭审笔录;16.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上诉书;17. 案件工作记录;18. 法律服务质量监督卡;19.办案小结。

三、法律顾问卷1. 聘方的申请书、聘书或续聘书;2. 聘请法律顾问协议; 3. 聘方基本情况介绍材料; 4. 收费凭证; 5. 办理各类法律事务(如起草规章、审查合同、参与谈判、代理解决纠纷、提供法律建议或法律意见、咨询或代书等)的记录和有关材料;6. 协议存续、中止、终止的情况;7. 法律服务质量监督卡;8.工作小结四、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1. 委托书;2. 委托代理合同;3. 收费凭证;4.与委托人谈话笔录,风险告知书;5.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材料;6.证据交接目录及证据目录,调查材料;7.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或草拟的法律文书、办理具体法律事务活动的记录等;8. 法律服务质量监督卡;9.工作小结。

上海律师刑事辩护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上海律师刑事辩护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上海律师刑事辩护案件卷宗装订顺序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刑事案件的数量不断增加,刑事辩护也变得越来越普遍。

而对于律师来说,卷宗的整理和装订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特别是在上海,律师在办理刑事辩护案件时,需要非常注意卷宗的装订顺序,以确保证据的清晰、完整和有说服力。

下面将介绍上海律师刑事辩护案件卷宗装订顺序的一些基本规则和要点。

一、案卷目录在装订卷宗前,律师必须要准备一份案卷目录。

这个目录应该清晰地列出所有的材料和证据,按照时间和事件的顺序进行排列。

在目录中,律师应该注明每个文件的名称、页数、日期、来源和文件编号等详细信息,以方便法院和对方律师查看。

二、装订顺序1、刑事判决书和起诉书刑事辩护的核心就是要规避刑事罪名,因此在装订卷宗时,刑事判决书和起诉书应该放在最前面。

这样律师可以方便自己熟悉案情,同时利用这两个文件进行定位和核对。

2、证人证言和被害人陈述在认真研究判决书和起诉书之后,律师应该重点关注证人证言和被害人陈述。

证人证言可以显示证人对案件的观点和错误认识,因此有助于推翻对方的证据,增强自己的辩护力量。

被害人陈述同样非常重要,因为通过被害人的描述和转述可以了解到事实的真相和侵犯的程度。

3、证据材料证据材料是刑事辩护中最重要的一环,因为它们直接决定着一个案件的结局。

在装订卷宗时,证据材料必须要以正确的顺序进行排列。

例如,现场勘验、笔录和鉴定书等物证证据应该按照时间顺序和事件逻辑来排列。

而照片、录像和录音等证据材料则应该标明时间和地点等关键信息。

4、辩护意见和法律依据最后,律师应该按照辩护意见和法律依据的顺序列出相应的文件和证据。

这些文件的内容必须清晰明了,以充分反映律师的观点和主张。

在列出这些文件时,律师还应该注明文件名称、页数和来源等详细信息,以方便法院和对方律师查看。

总之,上海律师在装订刑事辩护案件卷宗时,必须要遵循一定的规则和要点。

按照正确的装订顺序排列文件,可以有效地增强律师的辩护力量,提高辩护成功率。

律师案卷装订方法

律师案卷装订方法

律师案卷装订方法我折腾了好久律师案卷装订这事,总算找到点门道。

说实话律师案卷装订,我一开始也是瞎摸索。

最初的时候,我就是随便把文件堆在一起,然后拿个订书机订了一下,这肯定是不行的。

那感觉就像是胡乱把衣服塞进衣柜,根本不整齐,也不方便查看。

后来我才意识到这是个很细致的活儿。

首先呢,要把案卷里的材料整理好顺序。

一般来说呢,像起诉状、答辩状这些重要的法律文书肯定要放在最前面。

我就试过有一次,把证据材料放得乱七八糟的,结果在开庭前找个材料找了半天,急得一头汗,就跟在一堆沙子里找特定的几颗小石子一样难,从那以后我就知道顺序的重要性了。

整理好顺序呢,还得对齐边缘。

这就好比是站队一样,大家都得站整齐。

如果参差不齐的,那装订出来可丑了。

我会用手或者尺子轻轻压一下,让边缘都整整齐齐的。

然后就是打孔了。

打孔的间距很重要。

我曾经试着随便打孔,结果孔的间距不合适,装订的时候就歪歪扭扭的。

你可以买那种专门打孔的工具,一般间距均匀一点比较好,就像盖房子的时候柱子要间距合适一样。

接下来是装订。

可以用那种专门的律师案卷装订圈或者线来装订。

我第一次用装订圈的时候,还不太会操作那个小机关,费了好大劲儿才装上。

装上的时候要检查一下紧不紧,如果太松,文件容易散落,如果太紧,又可能弄坏纸张。

就像给人系腰带一样,松了裤子掉,紧了勒得难受。

还有啊,别忘了给每本案卷贴上标签。

我一开始总是忘记这个步骤,后来发现查找案件的时候特别不方便。

标签上要写清楚案件名称、日期啥的,这样一眼就能知道是什么案件。

装订律师案卷呀,每一步都需要细心,多做几次就慢慢熟练了。

民事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民事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民事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民事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1、封皮;
2、卷内目录;
3、律师业务受理审批表;
4、风险告知书;
5、委托代理合同(或协议);
6、授权委托书;
7、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7、收费凭证(本所出具发票的复印件);(可以不要)
8、对方当事人基本信息(有的话)
9、民事诉状、民事上诉状或答辩状、反诉状等其他应附卷的文书;
10、阅卷笔录;
11、律师会见当事人谈话笔录;
12、证据清单(包括但不限于证据名称、证据来源、证据内容、证明对象、赔偿清单等。


13、举证通知书(法院的)
14、答辩状(对方当事人)
15、律师收集或向法庭出示的相关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所列材料:物证、书证、证人证言、勘验笔录、视听资料、鉴定结论等。

注:按案件诉讼程序及时间顺序,或证据目录所示顺序排列)
16、(法院相关文书)诉讼法律文书、出庭通知书;(包括但不限于所列文书: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回避申请书、回避复议申请书、财产保全申请书、证据保全申请书、先予执行申请书、先予执行担保书、出庭通知书、延期审理申请书、回避申请书、重新勘验申请书、撤诉申请书等。

注:按案件诉讼程序及时间顺序排列)
17、庭审笔录; 18、代理词;
19、可以在代理词上附上法律依据; 20、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21、办案小结;
22、法律服务质量监督卡。

律师归档案卷材料整理顺序

律师归档案卷材料整理顺序

律师归档案卷材料整理顺序第一篇:律师归档案卷材料整理顺序归档案卷材料整理顺序侦查阶段刑事卷1、律师业务受理审批表;2、风险告知书;3、委托协议;4、授权委托书;5、收费凭证(本所出具发票的复印件);6、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服务咨询笔录;7、取保候审申请书8、申诉、控告书;9、办案小结10、河南省法律服务质量监督卡。

审查起诉阶段刑事卷1、律师业务受理审批表;2、风险告知书;3、委托协议;4、授权委托书;5、收费凭证(本所出具发票的复印件);6、移送起诉意见书;7、阅卷笔录或复制的卷宗材料、律师调查收集的证据;8、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笔录;9、诉讼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所列文书:调查取证申请书、提请收集、调取证据申请书、取保候审申请书、回避申请书、回避复议申请书、重新勘验申请书等。

注:按案件诉讼程序及时间顺序排列)10、承办律师提出的辩护意见;11、集体讨论记录;12、辩护意见书;13、起诉书或不起诉决定书;14、办案小结;15、河南省法律服务质量监督卡。

审判阶段刑事卷1、律师业务受理审批表;2、风险告知书;3、委托协议;4、授权委托书;5、收费凭证(本所出具发票的复印件);6、起诉书、刑事自诉状、刑事附带民事诉状、刑事上诉状或刑事申诉状;7、阅卷笔录或复制的卷宗材料;8、律师会见被告人、委托人笔录;9、证据目录(包括但不限于证据名称、证据来源、证据内容、证明对象等。

)10、辩护律师收集或向法庭出示的相关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勘验笔录、视听材料、鉴定结论等。

注:按案件诉讼程序及时间顺序排列)11、诉讼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所列文书:调查取证申请书、提请收集、调取证据申请书、通知证人出庭申请书、取保候审申请书、出庭通知书、延期审理申请书、回避申请书、回避复议申请书、重新勘验申请书、撤诉申请书等。

注:按案件诉讼程序及时间顺序排列)12、承办人提出的辩护或代理意见;13、集体讨论记录;14、出庭通知书;15、庭审笔录;16、辩护词或代理词;17、裁定书、判决书;18、办案小结;19、河南省法律服务质量监督卡。

法律服务所案件卷宗装订规范

法律服务所案件卷宗装订规范

法律服务所案件卷宗装订规范法律服务业务档案应按照案卷封面、卷内目录、案卷材料、备考表、卷底的顺序排列。

案卷内档案材料应按照诉讼程序的客观进程或时间顺序排列,具体顺序为:( “*”为必备内容“+”为可入卷材料)一、民事代理卷1.* 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处)批办单;2. * 律师事务所委托代理风险告知书;3.* 收费凭证;4.* 委托书(委托代理协议、授权委托书);5.* 起诉书、上诉书或答辩书;6.+ 阅卷笔录;7.+ 会见当事人谈话笔录;8.+ 调查材料(证人证言、书证);9.+ 诉讼保全申请书、证据保全申请书、先行给付申请书和法院裁定书;10.+ 承办律师代理意见;11.+ 集体讨论记录;12.* 代理词;13.* 出庭通知书;14.* 庭审笔录;15. * 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上诉书;16. * 案件服务质量监督卡17.* 办案小结。

二、法律顾问卷1.* 聘方的申请书、聘书或续聘书;2.* 聘请法律顾问协议;3.* 聘方基本情况介绍材料;4.* 收费凭证;5.+ 办理各类法律事务(如起草规章、审查合同、参与谈判、代理解决纠纷、提供法律建议或法律意见、咨询或代书等)的记录和有关材料;6.* 协议存续、中止、终止的情况;7.* 工作小结。

三、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1.* 委托书;2.* 收费凭证;3.* 与委托人谈话笔录;4.+ 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材料;5.+ 调查材料;6.*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或草拟的法律文书、办理具体法律事务活动的记录等;7.* 工作小结。

备注:行政诉讼代理、经济诉讼代理和仲裁代理卷顺序参照民事代理卷排列。

咨询代书卷分别按年度及时间顺序排列。

法律服务所案卷档案材料排列顺序

法律服务所案卷档案材料排列顺序

法律服务所案卷档案材料排列顺序法律服务所案卷档案材料排列顺序法律服务业务档案按照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卷宗材料、备考表、卷底的顺序排列。

案卷内档案材料应按照诉讼程序的各项进程或时间顺序排列,具体顺序为:一、民事代理卷1.法律服务所批办单;2.收费凭证;3.委托书(委托代理协议、授权委托书);4.起诉书、上诉书或答辩书;5.阅卷笔录;6.会见当事人谈话笔录;7.调查材料(证人证言、书证);8.诉讼保全申请书、证据保全申请书、先行给付申请书和法院裁定书;9.承办代理意见;10.集体讨论记录;11.代理词;12.出庭通知书;13.庭审笔录;14.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上诉书;15.办案小结。

16.法律服务监督卡。

二、法律顾问卷1.聘方的申请书、聘书或续聘书;2.聘请法律顾问协议;3.聘方基本情况介绍材料;4.收费凭证;5.办理各类法律事务(如起草规章、审查合同、参与谈判、代理解决纠纷、提供法律建议或法律意见、咨询或代书等)的记录和有关材料;6.协议存续、中止、终止的情况;7.工作小结。

8. 法律服务监督卡。

三、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1.法律服务所批办单;2.委托书;3.收费凭证;4.与委托人谈话笔录;5.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材料;6.调查材料;7.法律服务工作者出具的法律意见,或草拟的法律文书、办理具体法律事务活动的记录,调解、和解协议书等;8.工作小结。

9.法律服务监督卡。

行政诉讼代理、经济诉讼代理和仲裁代理卷顺序参照民事代理卷排列。

咨询代书卷分别按年度及时间顺序排列。

终止委托的业务,承办人仍应按上述各类业务排列顺序归档,承办人应将委托人要求终止委托的书面文字材料或承办人对终止委托原因的记录收入卷中,排在全部文书材料之后。

四、立卷编目和装订法律服务业务档案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逐页编号,两面有字的要两面编页号。

页号位置正面在上角,背面在左上角(无字页不编号)。

立卷人用钢笔或毛笔逐页填写案卷封面;填写卷内目录,内容要整齐,字迹要工整。

律师归档案卷材料顺序

律师归档案卷材料顺序

律师归档案卷材料顺序预览说明:预览图片所展示的格式为文档的源格式展示,下载源文件没有水印,内容可编辑和复制归档案卷材料整理顺序侦查阶段刑事卷1、律师业务受理审批表;2、风险告知书;3、委托协议;4、授权委托书;5、收费凭证(本所出具发票的复印件);6、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服务咨询笔录;7、取保候审申请书8、申诉、控告书;9、办案小结10、河南省法律服务质量监督卡。

审查起诉阶段刑事卷1、律师业务受理审批表;2、风险告知书;3、委托协议;4、授权委托书;5、收费凭证(本所出具发票的复印件);6、移送起诉意见书;7、阅卷笔录或复制的卷宗材料、律师调查收集的证据;8、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笔录;9、诉讼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所列文书:调查取证申请书、提请收集、调取证据申请书、取保候审申请书、回避申请书、回避复议申请书、重新勘验申请书等。

注:按案件诉讼程序及时间顺序排列)10、承办律师提出的辩护意见;11、集体讨论记录;12、辩护意见书;13、起诉书或不起诉决定书;14、办案小结;15、河南省法律服务质量监督卡。

审判阶段刑事卷1、律师业务受理审批表;2、风险告知书;3、委托协议;4、授权委托书;5、收费凭证(本所出具发票的复印件);6、起诉书、刑事自诉状、刑事附带民事诉状、刑事上诉状或刑事申诉状;7、阅卷笔录或复制的卷宗材料;8、律师会见被告人、委托人笔录;9、证据目录(包括但不限于证据名称、证据来源、证据内容、证明对象等。

)10、辩护律师收集或向法庭出示的相关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勘验笔录、视听材料、鉴定结论等。

注:按案件诉讼程序及时间顺序排列)11、诉讼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所列文书:调查取证申请书、提请收集、调取证据申请书、通知证人出庭申请书、取保候审申请书、出庭通知书、延期审理申请书、回避申请书、回避复议申请书、重新勘验申请书、撤诉申请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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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案卷装订顺序
案卷装订
一、封皮
封皮一般分类设置:诉讼、非诉讼、仲裁、法律顾问。

1.诉讼:诉讼类型(民事、刑事);年度;所内卷号;案由;案号;承办律师;收案日期;结案日期;审级;审理结果;归档日期;档案号数;统计类别;保存年限;卷内共计页数;档案类号等等
2.非诉讼:
3.法律顾问:顾问类型;卷宗编号;年度;业务编号;聘请单位名称;受聘律师;法人代表;联系人;合同期限;单位性质;基本情况(单位人数、下设法人单位、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归档日期;统计类别;保存年限;卷内统计页数等;
4.仲裁:年度;卷号;事由;当事人;承办律师;接受日期;办结日期;办结方式;统计类别;卷宗页数等
二、案卷目录:
1.基本内容填录:案件名称;业务类型;归档时间;客户、案件编号;委托方;主办律师;承办律师;页数;基本说明等
2.序号:不须多言,自然数依次排列;
3.内容:是主要目录部分,按照卷宗整理后的顺序依次将主要内容提炼后填写;
4.页码:卷宗整理后编辑的页码;
5.备注:对文件内容的备注说明;
三、下面详细讲解案卷整理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1.文件的内容提炼:
一般以文件标题为目录内容,便于查找。

对于标题内容过于简单不容易识别的,可适当提取重点提示性内容。

2.标记页码:
正规标记法应使用打码器依次标记,没有条件的手写也无所谓,所内档案以实用为要。

应注意的是,律所内的卷宗文件以复印件为多,但也有部分正本文件,复印件多为单页面,正本文件尤其是判决书类型文件多为双页面,因此标记页码时注意双面页码勿遗漏。

3.案卷整理顺序(诉讼案件)
一般以案件发展的顺序为顺序,以程序性文件居前、证据性文件居后。

总之,以便于案件线索梳理、案情发展了解为原则。

1)封皮;
2)目录;
3)法律服务合同(或称委托代理协议);
4)授权委托书;
5)法院传票等法院通知类文书;
6)律师、委托人的证明文件、手续等;
7)起诉书;
8)开庭的准备文件,如答辩状、辩护词、代理意见等以及律师的开庭准备等手稿;
9)证据材料;如为二审案件,则前述均为二审文件,此后为一审的文件;
10)民事判决书;
11)办案小结;
4.其他
1)重复的文件去掉,如有原件正本,则留存正本;
2)现司法中涉及的文件都以A4要求为主,因此卷宗一般文件均为A4,但也有少部分不规则大小文件,如律师手稿、快递单、单据等,对于此类文件应将其粘贴在A4白纸上,在白纸相应位置打印页码后装订;
3)文件原装订用的书订等都去掉,方便案卷整体装订,避免损坏装订机器并保证卷宗的美观性。

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
(司法部1991年9月11日颁布
司律通字(1991)153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律师业务档案,是律师进行业务活动的真实记录,反映律师维护国家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体现律师的基本职能和社会作用。

为加强对律师业务档案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律师承办业务形成的文件材料,必须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要求立卷归档。

立卷归档工作由承办律师或助理律师负责。

第三条律师业务档案分诉讼、非诉讼和涉外三类。

诉讼类包括刑事(含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民事代理、经济诉讼代理、行政诉讼代理四种;非诉讼类包括法律顾问、仲裁代理、咨询代书、其他非诉讼业务四种;涉外类根据具体情况按前二类确定。

第四条律师业务档案按年度和一案一卷、一卷一号原则立卷。

两个以上律师共同承办同一案件或同一法律事务一般应合并立卷,但不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处)律师合办的法律事务除外。

律师承办跨年度的业务,应在办结年立卷。

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应做到一单位一卷。

第五条律师承办业务中使用的各种证明材料、往来公文、谈话笔录、调查记录等,都必须用钢笔或毛笔书写、签发,要求字体整齐、清晰。

第二章案卷材料的收集、整理和排列顺序
第六条律师接受委托并开始承办法律事务时,即应同时注意收集保存有关材料,着手立卷的准备工作。

第七条律师应在法律事务办理完毕后,即全面整理、检查办理该项法律事
务的全部文书材料,要补齐遗漏的材料,去掉不必立卷归档的材料。

第八条律师立卷归档过程中,内容相同的文字材料一般只存一份,但有领导同志批示的材料除外。

第九条下列文书材料,不必立卷归档:
一、委托律师办理法律事务前有关询问如何办理委托手续的信件、电文、电话记录、谈话记录以及复函等;
二、没有参考价值的信封;
三、其他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处)委托代查的有关证明材料的草稿;
四、未经签发的文电草稿,历次修改草稿(定稿除外)。

第十条对已提交给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有关部门的证据材料,承办律师应将其副本或复印件入卷归档。

第十一条对不能附卷归档的实物证据,承办律师可将其照片及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特征、保管处所、质量检查证明等记载或留存附卷后,分别保管。

第十二条律师业务档案应按照案卷封面、卷内目录、案卷材料、备考表、卷底的顺序排列。

案卷内档案材料应按照诉讼程序的客观进程或时间顺序排列。

具体顺序为:
一、刑事卷
1.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处)批办单;
2.收费凭证;
3.委托书或指定书;
4.阅卷笔录;
5.会见被告人、委托人、证人笔录;
6.调查材料;
7.承办人提出的辩护或代理意见;
8.集体讨论记录;
9.起诉书、上诉书;
10.辩护词或代理词、
11.出庭通知书;
12.裁定书、判决书;
13.上诉书、抗诉书;
14.办案小结。

二、民事代理卷
1.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处)批办单;
2.收费凭证;
3.委托书(委托代理协议、授权委托书);
4.起诉书、上诉书或答辩书;
5.阅卷笔录;
6.会见当事人谈话笔录;
7.调查材料(证人证言、书证);
8.诉讼保全申请书、证据保全申请书、先行给付申请书和法院裁定书;9.承办律师代理意见;
10.集体讨论记录;
11.代理词;
12.出庭通知书;
13.庭审笔录;
14.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上诉书;
15.办案小结。

三、法律顾问卷
1.聘方的申请书、聘书或续聘书;
2.聘请法律顾问协议;
3.聘方基本情况介绍材料;
4.收费凭证;
5.办理各类法律事务(如起草规章、审查合同、参与谈判、代理解决纠纷、提供法律建议或法律意见、咨询或代书等)的记录和有关材料;
6.协议存续、中止、终止的情况;
7.工作小结。

四、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1.委托书;
2.收费凭证;
3.与委托人谈话笔录;
4.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材料;
5.调查材料;
6.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或草拟的法律文书、办理具体法律事务活动的记录等;
7.工作小结。

第十三条行政诉讼代理、经济诉讼代理和仲裁代理卷顺序参照民事代理卷排列。

咨询代书卷分别按年度及时间顺序排列。

涉外类卷分别参照国内同类卷顺序排列。

第十四条终止委托的业务,承办律师仍应按上述各类业务排列顺序归档,承办律师应将委托人要求终止委托的书面文字材料或承办律师对终止委托原因的记录收入卷中,排在全部文书材料之后。

第三章立卷编目和装订
第十五条律师业务档案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逐页编号,两面有字的要两面编页号。

页号位置正面在右上角,背面在左上角(无字页不编号)。

第十六条立卷人有钢笔或毛笔逐页填写案卷封面;填写卷内目录,内容要整齐,字迹要工整。

第十七条有关卷内文书材料的说明材料,应逐荐填写在备考表内。

第十八条承办案件日期以委托书签订日期或人民法院指定日期为准;结案日期以收到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之日为准;法律顾问业务的收结日期,以聘请法律顾问合同的签订与终止日期为准;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以委托事项办结之日为结案日。

第十九条律师业务文书材料装订前要进一步整理。

对破损的材料要修补或复制,复制件放在原件后面。

对字迹难以辨认的材料应当附上抄件。

主要外文材料要翻译成中文附后。

卷面为16开,窄于或小于卷面的材料,要用纸张加衬底;大于卷面的材料,要按卷面大小折叠整齐。

需附卷的信封要打开平放,邮票不要揭掉。

文书材料上的金属物要全部剔除干净。

第二十条案卷装订一律使用棉线绳,三孔钉牢。

在线绳活结处需贴上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处)封签,并在骑缝线上加盖立卷人的姓名章。

第四章归档
第二十一条律师业务文书材料应在结案或事务办结后三个月内整理立卷。

装订成册后由承办人根据司法部、国家档案局制定的《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提出保管期限,经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处)主任审阅盖章后,移交档案管理人员,并办理移交手续。

第二十二条档案管理人员接收档案时应进行严格审查,凡不符合立卷规定要求的,一律退回立卷人重新整理,全部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

第二十三条涉外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的律师业务案卷均应列为密卷,确定密级,在归档时应地档案封面右上角加盖密卷章。

第二十四条随卷归档的录音带、录相带等声像档案,应在每盘磁带上注明当事人的姓名、内容、档案编号、录制人、录制时间等,逐盘登记造册归档。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可根据本地区情况,制订补充办法或细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过去颁布的有关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中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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