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重 实: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0-04-29
ST 大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10年4月) 2010-04-24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经2010年4月23 日公司第七届第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并依据《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以下统称“证券”)交易价格已经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决策的信息;“披露”是指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监管机构指定媒体上、按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告信息,并按规定程序送达监管机构。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第三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
第四条 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第五条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第六条 公司出现下列情况,认为无法按照有关规定披露信息的,可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豁免申请:(一)公司有充分理由认为披露某一信息会损害公司的利益,且该信息对其证券价格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二)公司认为拟披露的信息可能导致其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情况。
第三章 信息披露的内容第七条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
第一节 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与上市公告书第八条 公司编制招股说明书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凡是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
600818 _ 中路股份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18 股票简称:中路股份编号:临2013-010 900915 中路B股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A股股票(600818)于2013年6月6日、7日、1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投资的拟上市公司雪龙黑牛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市申请已提请终止审查、北京神雾环境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恒信玺利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市申请正在审核中,是否满足上市条件通过审核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IPO何时重启无法确定;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南六公路818号、888号的经营场地尚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仍意寻找合适的文化旅游产业项目;3、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4、经询问公司第一大股东和公司管理层,本公司在今后的三个月内不存在控制权转让、非公开发行或其它方式股权融资、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的计划或意向。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有关公司的信息以本公司正式披露的公告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O一三年六月十四日。
128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各上市公司:为维护证券市场的秩序,打击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以下简称股价敏感重大信息),以使所有投资者均可以同时获悉同样的信息,不得有选择性地、提前向特定对象单独泄露。
特定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从事证券投资、证券分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业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等。
二、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件过程中的相关人员,应及时主动向上市公司通报有关信息,并配合上市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披露。
上市公司在获悉相关信息时,应及时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停牌并披露影响股价的重大信息。
三、对于正在筹划中的可能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事项,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手方及其关联方和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聘请的专业机构和经办人员,参与制订、论证、审批等相关环节的有关机构和人员,以及提供咨询服务、由于业务往来知悉或可能知悉该事项的相关机构和人员等(以下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在相关事项依法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
在上市公司股价敏感重大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四、上市公司预计筹划中的重大事件难以保密或相关事件已经泄露的,应及时向证券交易所主动申请停牌,直至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
停牌期间,上市公司应当至少每周发布一次事件进展情况公告。
发生涉及上市公司的市场传闻或在没有公布任何股价敏感重大信息的情况下股票交易发生异常波动时,上市公司应当向证券交易所主动申请停牌,并核实有无影响上市公司股票交易的重大事件,不得以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由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ST 重 实:关于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特别处理的公告 2011-04-06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ST重实公告编号:2011-017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特别处理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736,证券简称:ST重实)由于在2004、2005年连续两年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06年5月8日起,实行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相应变更为“*ST重实”。
公司于2007年4月30日披露了2006年度报告,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股票自2007年11月12日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实行其他特别处理,公司股票简称变为“S ST重实”(当时尚未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公司在2008年度完成了股权分置改革暨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简称变为“ST重实”,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房地产开发。
公司曾于2009年4月8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特别处理的申请,经与深圳证券交易所沟通后,由于公司的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的盈利能力尚未能体现,公司于2009年5月22日撤回了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特别处理的申请。
2010年度,公司夯实基础,加快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的发展,并实现了盈利,公司目前主营业务正常。
2011年3月2日,公司披露2010年度报告,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中天运〔2011〕审字第016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报告显示,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361,449,627.4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8,634,272.6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6,609,935.03元。
公司目前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特别处理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其他特别处理。
上交所股票严重异常波动标准
上交所股票严重异常波动标准在股票市场交易中,股价的波动是非常常见的现象。
然而,当股价波动异常剧烈时,可能会引发投资者的担忧和市场的不稳定。
为了维护市场的健康发展,上交所制定了股票严重异常波动标准。
本文将就该标准进行详细探讨。
一、股票严重异常波动标准的定义和目的上交所股票严重异常波动标准是指股票价格在一定时间内出现异常剧烈波动时,对该股票进行特殊处理的规定。
该标准的目的在于避免异常波动给市场带来的不稳定因素,并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
根据该标准,当一个股票的价格上涨或下跌超过一定幅度时,交易将会受到限制,以防止投资者的过度买卖和操纵市场。
二、股票严重异常波动标准的具体规定1. 价格波动幅度的定义:上交所规定,当一个股票的价格上涨或下跌超过日均成交价的10%时,将被视为严重异常波动。
2. 交易限制的措施:当一个股票出现严重异常波动时,上交所将采取以下限制措施:a. 暂停短线交易:一旦股票出现严重异常波动,上交所将暂停股票的短线交易,即买入或卖出股票的数量不能超过一定比例的总股本。
b. 引入交易结束机制:为了控制异常波动对市场造成的冲击,上交所还引入了交易结束机制。
当一个股票连续出现严重异常波动时,交易将会提前结束,以平息市场情绪和避免资金的进一步流失。
c. 风险警示:当一个股票价格连续三天出现严重异常波动时,上交所将向投资者发出风险警示,提醒他们注意风险,并慎重决策。
三、股票严重异常波动标准的意义和影响1. 维护市场秩序:股票严重异常波动标准的实施,有助于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和有效竞争。
通过限制过度买卖和操纵,可以减少市场的不确定性和投机行为,提高市场的有效性和公平性。
2. 防范风险:异常波动往往伴随着风险,特别是激烈的价格波动可能导致投资者的损失。
股票严重异常波动标准的引入,可以帮助投资者认识到市场的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规避风险。
3. 保护投资者利益:作为股票交易的参与者,投资者的利益应该得到保护。
中福实业: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澄清公告2010-03-03(精)
证券代码:000592 证券简称:中福实业公告编号:2010-012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澄清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本公司股票中福实业(证券代码:000592)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2010年2月22日、2月23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属于异常波动。
二、核查情况本公司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3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第四条所列问题进行了关注和核实。
本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发现部分网站股吧等媒介存在“公司业绩不断下滑”、“公司将从一家以林业为主的公司转型为以典当、担保等金融业为主营的公司”、“大股东将注入资产”等传言,经公司内部核查以及向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特此澄清并说明如下:(1)公司经2007-2008年度重大资产重组成为一家林业上市公司后,经营正常,业绩稳定;(2)经商务部批准成立福建中福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有可能成为一个利润增长点,但公司将继续以林业为主业,实施“林板一体化”发展战略;(3)公司、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筹划资产重组,但公司有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发展林业主业的计划(融资计划及进展情况将及时公告);(4)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平山先生(董事长)与钟立明先生(总经理)通过所控股的山田林业开发(福建)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54.8%的股权(2011年4月14日之后方可实现流通),刘平山先生目前所持公司可流通股份为通过司法确权取得的55,770股(系公司历史遗留的社团法人股);刘平山先生之妻周笑华女士原通过司法确权取得公司股份27,885股(系公司历史遗留的社团法人股),周笑华女士于2010年2月23日以每股8.04元的成交价格卖出本公司股票17,885股,刘平山董事长得知该情况立即与周笑华女士商量并决定,将卖出上述17,885股的全部所得于近期捐献给本公司以消除市场对公司高管利用内幕消息买卖股份的疑虑(见公司2010年2月25日《提示性公告》),目前周笑华女士尚持本公司股份10,000股;本公司副总经理洪跃华先生之妻刘玉英女士所持公司可流通股份为通过司法确权取得的1,859股(系公司历史遗留的社团法人股);除上述人员外,公司董监高及直系亲属均未持有本公司可流通股份;(5)公司及有关人员没有泄露未公开信息,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况。
st股重整流程
st股重整流程
重整流程是指一种特殊的证券交易流程,它涉及将某只股票经历重整后调整到市场上可交易的价格状态。
在中国,它又称为ST股重整,主要用于处理ST股票价格异常或其他因素引发的价格异常波动。
ST股重整流程包括ST股重整宣告、审核、对冲、调整等步骤。
第一步,启动重整宣告。
当上市公司发现股票发行价格下跌至指定阈值,或有其他重大变化损害股东利益及影响证券交易的情况时,将启动重整宣告,并公布在交易所网站或通报中。
第二步,进行审核。
审核主要针对上市公司提交的重整宣告内容,包括对公司经营情况、重整内容及交易日期等审查。
审核结果将公布在相关新闻报道和交易所通报中。
第三步,进行对冲。
ST股重整中的对冲是针对调整后的价格异常进行的操作,即在指定限定日期内,由交易所投资者通过临时账户进行指定的股票买卖,以稳定股票价格,避免出现恶性的价格波动。
第四步,进行调整。
ST股重整宣告除了在审核及对冲过程中稳定股票价格外,还必须将股票价格调整至正常交易范围。
因此,调整步骤将在审核、对冲之后启动,以确保股票价格恢复到正常交易状态。
其实,ST股重整流程并不仅仅涉及上述四个步骤,而是一个复
杂的流程,还包括其他重要步骤,如投资者通知、客户申报、股东善待信息披露、股东善待公告等,交易所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总而言之,ST股重整流程是一个复杂的系统,要求交易所通过细致的审查与审批,结合对冲等措施,确保上市公司的股价能够在稳定的前提下恢复正常交易。
异常波动计算公式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计算公式一
一、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达到±20%
(一)计算范围:当日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所有非ST、非*ST、非S的A股、B股。
(二)异常波动标准:
|B累计|≥20%,B累计=B t或B t+ B t-1或B t + B t-1 + B t-2
注:
B
为三个交易日以内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
累计
为T日股票涨跌幅偏离值,等于T日股票涨跌幅减对应指数T日B
t
涨跌幅;
涨跌幅=(当日收盘价-前收盘价)/前收盘价×100%;
对应指数:A股对应上证A股指数、B股对应上证B股指数。
(三)如交易日无涨跌幅限制,则不计算该日涨跌幅偏离异常波动。
(四)如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累计涨跌幅偏离值自次一交易日起重新起算:
1、交易日全天停牌;
2、交易日放开涨跌幅限制;
3、同一上市公司的A股或者B股股票交易发生异常波动。
1。
【VIP专享】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考试答案
A. 7 B. 3 C. 5 D. 1
8.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披露 前出现业绩泄漏,或者因业绩传闻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 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本报告期的( )。
一、单项选择题
1.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持续督导期间为股票上市( )。
A. 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B. 两个完整会计年度 C. 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D. 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
2.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应设立由( ) 负责管理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
A. 财务总监 B. 董事 C. 董事会秘书 D. 副总经理
3.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 动公告应( )。
A. 在交易日刊登,且停牌1小时 B. 在次一交易日刊登,无需停牌 C. 在次一交易日刊登,且停牌1小时 D. 在交易日刊登,无需停牌
4.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后申请其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本总额应不少于人民币( )。
A. 1000万元 B. 5000万元 Cຫໍສະໝຸດ 3000万元 D. 2000万元
6.培养学生观察、思考、对比及分析综合的能力。过程与方法1.通过观察蚯蚓教的学实难验点,线培形养动观物察和能环力节和动实物验的能主力要;特2征.通。过教对学观方察法到与的教现学象手分段析观与察讨法论、,实对验线法形、动分物组和讨环论节法动教特学征准的备概多括媒,体继课续件培、养活分蚯析蚓、、归硬纳纸、板综、合平的面思玻维璃能、力镊。子情、感烧态杯度、价水值教观1和.通过学理解的蛔1虫.过观适1、察于程3观阅 六蛔寄.内列察读 、虫生出蚯材 让标容生3根常蚓料 学本教活.了 据见身: 生,师的2、解 问的体巩鸟 总看活形作 用蛔 题线的固类 结雌动态业 手虫 自形练与 本雄学、三: 摸对 学动状习人 节蛔生结4、、收 一人 后物和同类 课虫活构请一蚯集 摸体 回并颜步关 重的动、学、蚓鸟 蚯的 答归色学系 点形教生生让在类 蚓危 问纳。习从 并状学理列学平的害 题线蚯四线人 归、意特出四生面体以形蚓、形类 纳大图点常、五观玻存 表及动的鸟请动文 本小引以见引、察璃现 ,预物身类 3学物明 节有言及的、导巩蚯上状 是防的体之生和历 课什根蚯环怎学固蚓和, 干感主是所列环史 学么据蚓节二样生练引牛鸟 燥染要否以举节揭 到不上适动、区回习导皮类 还的特分分蚯动晓 的同节于物让分答。学纸减 是方征节布蚓物起 一,课穴并学蚯课生上少 湿法。?广的教, 些体所居归在生蚓前回运的 润;4泛益学鸟色生纳.靠物完的问答动原 的4蛔,处目类 习和活环.近在成前题蚯的因 ?了虫以。标就 生体的节身其实端并蚓快及 触解寄上知同 物表内特动体结验和总利的慢我 摸蚯生适识人 学有容点物前构并后结用生一国 蚯蚓在于与类 的什,的端中思端线问活样的 蚓人飞技有 基么引进主的的考?形题环吗十 体生行能着 本特出要几变以动,境?大 节活的1密 方征本“特节化下物.让并为珍 近习会形理切 法。课生征有以问的小学引什稀 腹性态解的 。2课物。什游题主.结生出么鸟 面和起结蛔关观题体么戏:要利明蚯?类 处适哪构虫系察:的特的特用确蚓等 ,于些特适。蛔章形殊形征板,这资 是穴疾点于可虫我态结式。书生种料 光居病是寄的们结构,五小物典, 滑生?重生鸟内学构,学、结的型以 还活5要生类部习与.其习巩鸟结的爱 是如原活生结了功颜消固类构线鸟 粗形何因的存构腔能色化练适特形护 糙态预之结的,肠相是系习于点动鸟 ?、防一构现你动适否统。飞都物为结蛔。和状认物应与的行是。主构虫课生却为和”其结的与题、病本理不蛔扁的他构特环以生?8特乐虫形观部特8征境小理三页点观的动位点梳相组等、这;,哪物教相,理适为方引些2鸟,育同师.知应单面导鸟掌类结了;?生识的位学你握日构解2互.。办特生认线益特了通动手征观识形减点它过,抄;察吗动少是们理生报5蛔?物,与的解.参一了虫它和有寄主蛔与份解结们环些生要虫其。蚯构都节已生特对中爱蚓。会动经活征人培鸟与飞物灭相。类养护人吗的绝适这造兴鸟类?主或应节成趣的为要濒的课情关什特临?就危感系么征灭来害教;?;绝学,育,习使。我比学们它生可们理以更解做高养些等成什的良么两好。类卫动生物习。惯根的据重学要生意回义答;的3.情通况过,了给解出蚯课蚓课与题人。类回的答关:系线,形进动行物生和命环科节学动价环值节观动的物教一育、。根教据学蛔重虫点病1.引蛔出虫蛔适虫于这寄种生典生型活的线结形构动和物生。理二特、点设;置2.问蚯题蚓让的学生生活思习考性预和习适。于穴居生活的形态、结构、生理等方面的特征;3.线形动物和环节动物的主要特征。
上市公司st的标准
上市公司ST标准
上市公司ST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连续亏损
上市公司连续两年出现亏损,将会被特别处理,并在股票简称前冠以“ST”,以警示投资者该公司的经营状况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如果连续三年亏损,则会被暂停上市。
二、财务状况不良
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出现严重问题,如资产质量差、资产负债率过高、流动比率过低等,也可能被实施ST处理。
这主要目的是提醒投资者该公司的偿债能力和资产质量存在较大问题。
三、违规行为
上市公司存在违规行为,如信息披露不实、财务报表造假、内幕交易等,可能会被实施ST处理。
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市场的公平性。
四、资本不足
上市公司资本不足,无法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也可能导致被实施ST处理。
这包括资金链断裂、大额债务到期无法偿还等情况。
五、治理结构问题
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存在严重问题,如董事会失职、内部控制失效等,也可能导致被实施ST处理。
这主要是为了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和确保公司的正常运作。
六、股票交易异常
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情况,如股价异常波动、股东人数异常减少等,也可能成为实施ST的原因。
这些异常情况可能反映出公司存在不正常的经营或财务问题。
st股票异动标准
st股票异动标准
"ST股票"是指中国A股市场上被特别处理的股票,通常是因为公司存在财务问题或其他风险,导致交易受到一定限制。
ST是"S"(特别)和"T"(处理)的缩写。
ST股票的异动通常指股票价格或交易量出现异常波动或变化。
在股票市场中,异动可以有多种原因,包括市场消息、公司公告、宏观经济因素等。
以下是一些可能导致ST股票异动的情况:
1.财务状况:公司财务报表的变化,如盈利增长或亏损扩大,可
能引起投资者对ST股票的关注。
2.公司公告:公司发布的公告,特别是与财务状况、业务发展或
潜在风险相关的公告,可能引起股价的波动。
3.市场传闻:有时,市场上的传言或猜测可能导致ST股票价格
的快速变动。
4.宏观经济因素:宏观经济因素,如政策变化、行业趋势等,可
能对ST股票的价格产生影响。
5.投资者情绪:投资者情绪的波动,如恐慌性抛售或买入,也可
能导致ST股票异动。
标准的ST股票异动可能因情况而异,投资者在关注ST股票时,应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公司公告和其他相关信息。
此外,由于ST股票本身存在一定的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时需要特别谨慎,并充分了解相关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业务情况。
股票公告范文
股票公告范文股票公告1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解释金轮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已连续三个交易日(6月12日、13日、14日)涨停。
收盘价偏离值已超过2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
二。
重要问题的关注和验证说明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和现场询问,核实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事项1、无需对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进行更正或补充;(二)未发现公开媒体最近报道的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未公开的重大信息;(三)公司近期经营状况和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4、公司于6月8日发布《关于控股股东调整减持方案的公告》,公告披露,公司控股股东江苏XX投资有限公司拟于6月14日至1月14日采取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金轮股份,XXX(6个月内),不超过8773327股,即不超过金轮股份总股本的5%。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减持方案调整公告后15个交易日内进行。
在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如果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将在减持方案调整公告后三个交易日内进行。
在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应披露但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五)本次换股期间,无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买卖本公司股份。
(三)关于不存在应当披露的未披露信息的说明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但未披露的事项,也不存在与该事项有关的计划、谈判、意向、协议等,董事会未收到公司应披露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无需更正或补充。
证券市场年度十大典型案例盘点
2009年证券市场十大典型案例盘点2010年03月15日回忆过去一年证券市场投资者权益爱护工作,我们发觉,2009年无疑是取得积极进展的一年。
在这一年里, (27.22,0.00,0.00%)虚假陈述被立案调查,董正青内幕交易案最终审结,一些上市公司高管们的短线交易被曝光,一批股市“黑嘴”的鼓噪被叫停,迷雾重重的巨额贪污案主角杨彦明被执行死刑……维权,也成了证券市场的主旋律。
其中既承载着投资者的愿望,也体现了监管者的努力。
在一年一度的3·15来临之际,读者热线特将2009年证券市场上的十大案例汇合于此,并请专业律师逐一点评,希望读者从中获得启发。
案例一惊天大案:五粮液之虚假陈述案2009年9月9日中午,五粮液(000858)突然公布公告称,其因涉嫌违反证券法规受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因此,那个被认为是“稀缺资源”而受到市场追捧的公司股价当日下午应声狂跌,在开盘21分钟内即被封至跌停,引发市场一片恐慌,并连累深圳成指从12097点下探至11828点。
至收盘时,五粮液股价跌幅高达6.22%,成交金额高达50亿元,不仅五倍于10日均量,也为五粮液上市11年来之天量。
据可能,仅当天下午短短2小时,五粮液市值便迅速“蒸发”掉57亿元,中小投资人损失甚巨。
其后数日内,五粮液股价依旧呈现跌势,抛盘明显,9月9日的开盘价为24.10元,至9月30日的收盘价则为20.91元。
同时,涉及五粮液公司立案调查的种种推测亦充盈市场。
9月23日,中国证监会对调查中的五粮液案之初步调查结论向媒体作了通报。
经初步调查,发觉该公司涉嫌存在三方面违法违规行为,即未按照规定披露重大证券投资行为及较大投资损失、未如实披露重大证券投资损失、披露的主营业务收入数据存在差错等。
目前,五粮液存在虚假陈述行为从定性上已无悬疑,现在要关注的只是中国证监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时刻与处罚对象范围了。
点评:虚假陈述是指单位或个人对证券发行、交易及其相关活动事实、性质、前景、法律等事项作出不实、严峻误导或包含有重大遗漏的任何形式的陈述,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作出投资决定。
ST 威达: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风险提示及复牌公告 2010-05-20
股票代码:000603 公司简称:﹡ST威达 公告编号:2010-021*ST威达(00060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风险提示及复牌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股票连续多个交易日达到涨幅限制,股票交易存在异常波动,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10 年5月17日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就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重大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实。
公司股票将于2010年5月20日上午10:30复牌。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1、经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对照自查,公司认真执行了上述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近期未有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2 号——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的规定,公司向控股股东甘肃盛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有关事项进行了书面问讯,公司控股股东于2010年5月19日进行了书面回复,表示除公司前期已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外,不存在对相关资产进行整合、重组,进而对公司进行进一步重组的计划或意向以及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3、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3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等指引的规定,针对相关问题与公司控股股东和管理层进行了核实,除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其他重大信息。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第十号 科创板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严重异常波动公告
第十号科创板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严重异常波动公告适用情形:科创板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时监控细则》)规定的异常波动或者严重异常波动情形的,适用本公告格式指引。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公告编号:XXXX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严重异常波动公告重要内容提示:股票交易异常波动/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形上市公司核查发现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说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形及发生时间等。
触及《实时监控细则》规定的异常波动标准的,应当表述为“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XX%”等。
二、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说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形及发生时间等。
触及《实时监控细则》规定的严重异常波动标准的,应当表述为“公司股票交易连续10个交易日内3次出现收盘价格涨/跌的异常波动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连续1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XX%”“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XX%”等。
如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出现严重异常波动的多种情形,应当列明出现的所有情形。
三、上市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上市公司应当核实并向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查证是否存在如下重大事项,并予以披露。
1.上市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例如,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是否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是否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是否正常、近期是否签订或正在磋商重大合同、是否在为产业转型升级投资新项目等。
2.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正在筹划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确有筹划前述重大事项的,应当披露筹划进展情况,如是否已接触或确定交易对方、是否已正式委托相关中介服务机构、是否已选定交易标的、是否已初步达成交易框架或制定相关方案、近期是否拟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预案等。
上交所股价异常波动公告规则
上交所股价异常波动公告规则1. 引言上交所作为中国证券市场的重要交易所之一,对于股价异常波动的监管和公告具有重要意义。
股价异常波动可能会对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利益产生负面影响,因此需要建立相应的公告规则来及时、准确地向市场披露相关信息,以保护市场的稳定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 股价异常波动的定义股价异常波动是指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在短期内出现剧烈波动,并且波动幅度超过一定比例的情况。
具体的波动幅度和时间周期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和监管需要进行设定和调整。
3. 股价异常波动公告的目的股价异常波动公告的目的是及时向市场披露股价异常波动的原因、情况和可能产生的影响,以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提升市场透明度和稳定性。
4. 股价异常波动公告的时机和内容要求股价异常波动公告应当在发生异常波动后的一定时间内发布,以便市场能够及时了解相关情况。
公告的内容应包括以下要求:4.1 异常波动情况的描述公告应准确描述股价异常波动的情况,包括波动的时间、幅度和持续时间等。
同时,应指出该异常波动是否符合相关监管规定中对异常波动的定义。
4.2 异常波动原因的解释公告应对股价异常波动的原因进行解释,包括市场因素、公司内部因素或其他可能的影响因素。
解释应当客观、准确,并尽可能提供有关数据和分析。
4.3 影响及风险的评估公告应对股价异常波动可能产生的影响和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股东权益等方面的影响进行分析和预测。
评估应当基于充分的信息和数据,并尽可能客观、准确。
4.4 相关措施和应对策略公告应对股价异常波动采取的相关措施和应对策略进行说明,包括公司内部管理措施、市场监管措施或其他可能的应对措施。
说明应当具体、可行,并尽可能提供相关的时间表和进展情况。
4.5 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根据具体情况,公告还可以披露其他与股价异常波动相关的信息,以便市场能够全面了解相关情况。
5. 股价异常波动公告的发布渠道和要求股价异常波动公告应当通过上交所指定的信息披露渠道进行发布,以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公平披露。
长信科技: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300088 证券简称:长信科技公告编号:2013-036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6月13日、6月14日、6月1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二)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三)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四)经查询,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1、2013年6月7日,公司公告了《长信科技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2、2013年6月14日,公司公告了《公司触摸屏产品通过微软认证的公告》三、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1、本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请务必仔细阅读《预案》中特别提示中的本次交易的风险因素,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投资价值理念,避免盲目炒作。
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宜正在进行审计、评估等工作,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第二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并经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核准后方能实施。
沪深股票2010年报时间表(各市按日期排序)
四川圂达 铜陵有色 *ST 豫能 诚志股份 中银绒业 釐马股份 于南白药 闽闽东 广弘控股 鄂武商A 华东医药 福星股份 中国重汽 杭汽轮B 国际实业 南天信息 *ST 釐果 宏源证券 深 赛 格 深基地B 泸 天 化 古云贡酒 宁通信B 广济药业 风华高科 四川九洲 华北高速 北斱国际 山 航B 广州友谊 东斱电子 深赤湾A 浙江震元 鲁 泰A 亐 粮 液 峨眉山A 鞍钢股份 建峰化巟 仁和药业 中福实业 滨海能源 湖南投资 烟台冰轮 桑德环境
2011-03-22 2011-03-22 2011-03-22 2011-03-22 2011-03-22 2011-03-22 2011-03-22 2011-03-22 2011-03-22 2011-03-22 2011-03-22 2011-03-22 2011-03-22 2011-03-23 2011-03-23 2011-03-23 2011-03-23 2011-03-23 2011-03-23 2011-03-24 2011-03-24 2011-03-24 2011-03-25 2011-03-25 2011-03-25 2011-03-25 2011-03-25 2011-03-25 2011-03-25 2011-03-25 2011-03-25 2011-03-25 2011-03-25 2011-03-25 2011-03-25 2011-03-26 2011-03-26 2011-03-26 2011-03-26 2011-03-26 2011-03-26 2011-03-26 2011-03-26 2011-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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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认定和处理流程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认定和处理流程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认定和处理流程是指当上市公司
股票出现异常波动时,证券交易所或监管部门应采取的一系列措施,以确保市场稳定和投资者利益保护。
具体流程如下:
一、异常波动的认定
1.证券交易所监控:证券交易所通过监控系统对市场进行实时监测,如发现某只股票价格短时间内出现大幅波动,就会进行异常波动警示。
2.监管部门调查:监管部门可通过自身调查或接到举报等方式获得异常波动信息,如发现异常情况,就会对股票涉嫌违规交易行为进行调查。
3.上市公司主动报告:上市公司发现自己股票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时,应及时向证券交易所和监管部门报告情况,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调查。
二、异常波动的处理
1.停牌:如果股票异常波动对市场稳定造成较大影响,证券交易所可在紧急情况下宣布停牌,以防止进一步波动。
2.调查:证券交易所或监管部门会对异常波动情况展开全面调查,包括调查股票价格涨跌幅、交易量、交易方向等情况,以查明原因。
3.处罚:如果调查发现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是由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或其他违规行为引起的,证券交易所或监管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罚和惩罚。
4.警示:证券交易所会对异常波动的股票进行警示,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同时要求上市公司及时公告相关信息。
5.加强监管:证券交易所或监管部门会加强对股票交易的监管,加大执法力度,维护投资者利益和市场稳定。
上交所股价异常波动公告规则
序在上交所股价异常波动公告规则这一主题下,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来进行深入探讨。
我们将从上交所的定义和规定开始,然后逐步展开谈论股价异常波动的原因和影响,最后结合个人观点来进行总结回顾。
让我们一起来深入了解这一重要的规定。
1. 上交所股价异常波动公告规则的定义在了解股价异常波动公告规则之前,我们首先要了解上交所对股价异常波动的定义和规定。
根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股价异常波动是指股票价格在短时间内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况,可能会对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利益造成影响。
上交所对股价异常波动有一系列详细的规定,并要求相关公司在出现股价异常波动时及时发布公告,对市场和投资者进行及时提示和说明。
2. 股价异常波动的原因和影响股价异常波动可能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市场供求关系、宏观经济波动、公司内部信息等。
这些因素可能导致股价在短时间内出现异常波动,从而引起投资者的关注和市场秩序的扰乱。
股价异常波动对市场和投资者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包括投资风险的增加、投资者利益的受损等。
上交所对股价异常波动的规定也是为了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投资者利益。
3. 个人观点和总结回顾在我看来,上交所股价异常波动公告规则是非常重要的。
它不仅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利益,也有利于增强市场透明度和监管力度。
对于上市公司来说,遵守股价异常波动公告规则可以加强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提升投资者信心。
我认为上交所股价异常波动公告规则对于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总结回顾一下,通过本文的深入探讨,我们了解了上交所股价异常波动公告规则的定义、原因和影响,同时也共享了个人观点和理解。
希望本文能够帮助你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这一重要的规定。
在今后的投资和交易中,也希望你能够遵守相关规定,并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4. 上交所股价异常波动公告规则的执行机制上交所股价异常波动公告规则的执行机制是非常严格和规范的。
一旦发现股价出现异常波动,相关公司必须立即进行内部核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交所提交股价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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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 ST重实 公告编号:2010-033
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本公司证券简称ST重实,证券代码000736,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0年4月26日、4月27日、4月28日)日收盘价达到跌幅限制价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该情形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中住地产开发公司和实际控制人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目前本公司各项经营情况、管理工作正常,前期披露的重大信息无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内外经营环境未预计有重大变化;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2、本公司曾于2010年4月26日发布《关于股权分置改革追送股份实施公告》,本次股东获得追送对价股份上市交易日为2010年4月29日。
2010年4月29日即追送对价股份上市流通首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具体情况
见公司于2010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股权分置改革追送股份上市流通提示公告》。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公司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本公司曾于2010年4月26日披露业绩预告公告,预计公司2010年半年度业绩约为50万元。
3、本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