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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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一、工作态度1. 良好的工作态度,保持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能够主动承担工作责任,有责任心。

2. 遵守公司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维护公司的利益。

3. 与同事协作,遵守团队合作的原则,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二、工作准确性1. 准确地收集、记录和整理公司的财务数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2. 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和相关法规进行核算和报表的编制,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准确计算和处理各种经济业务,确保金额和账目的正确无误。

三、保密工作1. 严守会计保密的要求,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和客户隐私。

2. 严禁私自泄露或传播公司的财务信息。

3. 妥善保管公司的财务文件和资料,防止丢失和损坏。

四、工作纪律1. 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严格按照工作时间进行工作。

2. 认真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不擅自更改或规避审核程序。

3. 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和数量达到公司要求,不拖延工作进度。

五、继续学习1. 持续学习会计知识和专业技能,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能力。

2. 关注会计法规和政策的更新,确保自己的工作具备法律合规性。

3. 积极参加培训和学习活动,不断提升自己的职业素质。

六、客户服务1. 与客户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解答客户的问题和疑虑,提供满意的服务。

2. 尊重客户的合法权益,并遵守保密协议,保护客户的商业秘密。

3. 根据客户的需求,及时提供财务报表和相关数据。

七、文明礼貌1. 与同事和客户文明礼貌相处,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2. 不使用不恰当的言辞和行为对同事或客户进行伤害或侮辱。

3. 尊重各个部门和同事的工作,积极与他们合作,共同推进工作的完成。

八、创新意识1. 不断提出改进工作效率和质量的建议和措施。

2. 对新技术和工具持开放态度,积极学习和使用新的会计软件和系统。

3. 善于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主动寻找解决方案。

以上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通过遵守这些规范,能够提高自身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更好地完成会计工作任务,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工作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关系到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准确反映,还对企业的决策制定、资源配置和风险控制等方面产生着深远的影响。

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为会计基础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标准,对于提高会计工作质量、保障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具有重要意义。

《规范》涵盖了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等多个方面。

在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方面,《规范》明确了会计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划分,对会计人员的任职资格、职业道德和工作交接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个健全的会计机构能够有效地组织和管理会计工作,确保各项会计任务的顺利完成。

而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的会计人员,则是保证会计工作质量的关键。

会计核算作为会计工作的核心环节,《规范》对其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从会计凭证的填制和审核,到会计账簿的登记和管理,再到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报送,每一个步骤都有明确的操作规范。

例如,会计凭证必须真实、合法、准确、完整,记录的经济业务要与实际发生的业务相符。

会计账簿的设置要符合规定,登记要及时、清晰,账账、账证、账实要相符。

财务报表的编制要依据真实的会计数据,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进行,确保其能够准确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会计监督是保证会计工作合规性和准确性的重要手段。

《规范》强调了单位内部监督、社会监督和国家监督的协同作用。

单位内部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对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

社会监督主要通过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审计来实现,为企业提供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

国家监督则由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依法对企业的会计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内部会计管理制度是企业规范会计工作的重要保障。

《规范》要求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包括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财务处理程序制度、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等。

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是会计工作的基本环节,也是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

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对于提高会计工作水平,加强财务管理,维护经济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规范》对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会计机构的设置应当根据单位规模大小、业务繁简和管理要求来确定。

对于规模较大、业务较多的单位,应当单独设置会计机构;而规模较小、业务和人员较少的单位,可以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遵守职业道德,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同时,会计工作岗位的设置应当符合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例如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在会计核算方面,《规范》强调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的填制、登记和编制要求。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填制和审核。

原始凭证要具备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记账凭证则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

会计账簿的设置和登记应当符合规定,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财务报告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编制,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会计监督是会计工作的重要职能之一。

单位内部的会计监督应当明确监督的主体、内容和程序,对经济业务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同时,会计人员在履行监督职责时,应当敢于坚持原则,对违反会计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方面,《规范》要求单位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包括内部会计管理体系、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制度、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原始记录管理制度、定额管理制度、计量验收制度、财产清查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成本核算制度和财务会计分析制度等。

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助于规范单位的会计工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2.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2.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的会计基础工作,应当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第三条各单位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的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

第四条单位领导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第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要加强对会计基础工作的管理和指导,通过政策引导、经验交流、监督检查等措施,促进基层单位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不断提高会计工作水平。

国务院各业务主管部门根据职责权限管理本部门的会计基础工作。

第二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第一节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第六条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应当在有关机构中配人员。

事业行政单位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应当符合国家统一事业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

设置会计机构,应当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应当在专职会计人员中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

第七条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二)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三)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四)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五)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六)身体状况能够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

第八条没有设置会计机构和配备会计人员的单位,应当根据《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或者持有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其他代理记账机构进行代理记账。

第九条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总会计师。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讲义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讲义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一、简要介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课程框架(共十一讲内容)第一讲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概述第二讲一般规范第三讲原始凭证规范第四讲记账凭证规范第五讲会计账簿规范第六讲财务报告规范第七讲会计电算化规范第八讲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管理规范第九讲会计工作交接规范第十讲会计档案管理规范第十一讲内部会计管理制度规范二、学习方法:主要采用案例分析法、实物演示法第一讲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概述【案例】开具支票不规范自身利益受损失2002年10月至12月期间,上海某住宅智能化有限公司与上海某金属建材有限公司共签订了五份组合式玻璃对开门加工合同。

合同签订后,金属建材有限公司按照约定将加工好的玻璃对开门交给了住宅智能化有限公司,加工款总计人民币166 979元。

住宅智能化有限公司收到定作的玻璃门后,也陆续向金属建材有限公司付了加工款。

2003年4月,金属建材有限公司向住宅智能化有限公司催要剩余的加工款人民币120000元。

收到催款通知单后,住宅智能化有限公司顿感疑惑,公司已经开了一张金额为120000元的支票,支票已交给了金属建材有限公司的业务员王某,支票上的金额也已经从公司的帐户上划出去了,公司不存在不付款的情况。

对此,住宅智能化有限公司将上述情况告诉了金属建材有限公司。

金属建材有限公司得知这个情况后,马上联系自己公司的业务员王某,但王某失踪了。

金属建材有限公司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在2003年4月24日以王某涉嫌职务侵占罪立案侦查。

王某失踪后,一直没能被缉拿归案。

金额为120000元的支票抬头是因王某的要求而没有在出票时开具,因此由于被告的过错未按约定开具支票抬头,致使原告未能收到价款。

从以上案例可以看出,由于企业没有遵循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给企业带来的后果。

金字塔的高度取决于基础是否坚实,同样在会计工作中,像如何给会计凭证编码,如何写摘要,如何进行业务交接等,这些都会影响到整个会计工作的质量与效率。

会计基础工作在经济管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是企业管理的中心环节,是一切经济管理活动的基础一、何谓会计基础工作主要是对为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服务的基础性工作的统称。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国家规范性文件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国家规范性文件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的会计基础工作,应当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第三条各单位应当依据有关法规、法规和本规范的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

第四条单位领导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第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要加强对会计基础工作的管理和指导,通过政策引导、经验交流、监督检查等措施,促进基层单位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不断提高会计工作水平。

国务院各业务主管部门根据职责权限管理本部门的会计基础工作。

第二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第一节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第六条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应当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

事业行政单位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应当符合国家统一事业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

设置会计机构,应当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应当在专职会计人员中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

第七条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二)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三)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四)有较强的组织能力;(五)身体状况能够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

第八条没有设置会计机构或者配备会计人员的单位,应当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或者持有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代理记账机构进行代理记账。

第九条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总会计师。

总会计师由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担任。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课件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课件
注意事项
财务人员应认真、细致地执行规范,切勿抄袭抄袭或随意修改,以免产生不必要的后果。
会计规范的种类
国家会计准则
所有企业必须遵守的会计准则, 如“收入”、“负债”等概念的定义。
行业会计准则
针对特定行业颁布的会计准则, 如医院、农业等行业的会计准 则。
企业会计准则
由国务院审批发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分别适用于不同的企业 类型。
3
报表编制注意事项
财务人员应切实履行编制职责,确保各种报表的准确性。
总结与展望
1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重要性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是会计工作的基石和基础,对于企业的财务管理、财务决策等方面都 具有重要的意义。
2 今后会计工作中的发展趋势
会计工作将不断涌现出新的技术和新的方法,如大数据、人工智能等,这些新的技术将 会给会计师们带来更多的挑战和机会。
常见的会计账簿及管理 方式
主要包括总账、明细账、资产 负债表等,应进行备份和存储。
账簿管理注意事项
财务人员应定期核对账簿,确 保账簿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会计报表编制规范
1
报表编制的目的和意义
会计报表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工具,编制规范能够使财务数据更加清晰、明确。
2
常见的会计报表及编制方式
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应合法合规、清晰明确。
会计凭证管理规范
凭证管理的定义和意 义
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基础, 凭证管理能够保证会计账 目真实、准确。
凭证种类及管理方式
主要包括收款凭证、付款 凭证、转账凭证等,应标 准化、规范化管理。
凭证管理注意事项
凭证上的内容应准确无误, 严禁随意涂改或删除。
会计账簿管理规范
账簿管理的定义和意义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会计工作的基本准则
1 准确性
确保会计记录和报表准确 无误。
2 可靠性
依据可靠的数据和信息进 行会计核算。
3 一致性
遵循统一的会计政策和规 范一致性。
会计核算的基本程序
1
数据收集
收集和整理涉及会计核算的数据和信息。
2
分类和登记
根据会计政策将数据分类并登记到相应的账户。
3
核对和调整
核对账户余额,并进行必要的调整。
财务报表的编制制财务报表的内容和格式。
审核
对财务报表进行审查,并确保其准确性和合规性。
常见会计错误及避免方法
误差登记
确保避免对账户进行错误的 登记和计算。
记录保密
保护财务记录的机密性,避 免信息泄露。
及时更新
经常更新会计记录,避免数 据过期和遗漏。
学习该规范的必要性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是一份重要的教育资料,旨在帮助会计人员提升技能 和规范工作流程。本文将介绍该规范的概述、内容以及学习它的必要性。
规范概述及内容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是一套详细的准则,旨在统一会计人员的工作流程和 规范。它包含了会计工作的基本准则、会计核算的基本程序以及财务报表的 编制和审核程序。
学习和遵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对会计人员来说是必要的,它能够提升工 作效率、减少错误并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2019年修订)

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2019年修订)

财政部令第98号:《会计基础工作规范》(2019年修订)会计基础工作规范(1996年6月17日财会字〔1996〕19号公布,根据2019年3月14日《财政部关于修改<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2部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的会计基础工作,应当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第三条各单位应当依据有关法规、法规和本规范的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

第四条单位领导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第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要加强对会计基础工作的管理和指导,通过政策引导、经验交流、监督检查等措施,促进基层单位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不断提高会计工作水平。

国务院各业务主管部门根据职责权限管理本部门的会计基础工作。

第二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第一节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第六条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应当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

事业行政单位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应当符合国家统一事业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

设置会计机构,应当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应当在专职会计人员中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

第七条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二)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三)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四)有较强的组织能力;(五)身体状况能够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

第八条没有设置会计机构或者配备会计人员的单位,应当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或者持有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代理记账机构进行代理记账。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讲解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讲解

五、会计工作交接规范
(三)移交程序 1.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会计账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库存现 金、有价证券必须与会计账簿记录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 人员必须限期查清; 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 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明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 人员负责 3.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 4.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 5.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还必须将全部财务 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 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五、会计工作交接规范
(四)移交工作的监督 1.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 2.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 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 3.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交接,由单 位领导人负责监交 4.某些问题需要,可由上级主管部门派人监交 5.是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 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6.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 得自行另立新账,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三、会计岗位设置规范
(一)按需设岗
(二)符合内部牵制的要求 1.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 2.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 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3.有计划地进行轮换

三、会计岗位设置规范
(三)会计工作岗位的设置方案模板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出纳 财产物资核算 •工资核算 成本费用核算 •财务成果核算 资金核算 •往来核算 总账报表 •稽核 档案管理 •以上岗位设置不是硬性规定,各单位可根据经 营管理的要求,自行设置会计工作岗位。

(二)总会计师
1.总会计师的任职条件 • 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 • 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 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一、引言。

会计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是保证企业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重要保障。

本文将从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角度出发,对会计工作中的一些基本规范进行详细的阐述,以期能够为广大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提供一些参考和指导。

二、凭证的规范性。

凭证是会计工作中最基本的记录工具,其规范性直接关系到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因此,在进行凭证填制时,必须做到以下几点:1. 凭证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填制,包括凭证字、凭证号、日期、摘要、借贷方金额等内容。

2. 凭证上的金额必须填写清楚,不得有涂改、漏填、错填等情况。

3. 凭证的摘要必须准确、清晰,能够清楚地反映该笔业务的性质和内容。

三、账簿的规范性。

账簿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重要载体,其规范性对于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至关重要。

在进行账簿记录时,应当严格遵守以下规范:1. 每一笔业务必须按照时间顺序进行记录,不得有遗漏或错漏的情况。

2. 账簿上的金额必须与凭证上的金额相符,不得有差错或错账的情况。

3. 账簿记录必须清晰、工整,不得有涂改、涂抹、错位等情况。

四、财务报表的规范性。

财务报表是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和表现,其规范性对于外部利益相关者的决策具有重要影响。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应当严格遵守以下规范:1. 财务报表必须按照国家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编制,不得有违反规定的情况。

2. 财务报表上的数据必须真实、准确,不得有造假、夸大、隐瞒等情况。

3. 财务报表的格式和内容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有遗漏或错误的情况。

五、税务申报的规范性。

税务申报是企业履行纳税义务的重要环节,其规范性对于确保纳税的公平、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在进行税务申报时,应当严格遵守以下规范:1. 税务申报表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填报,不得有遗漏或错误的情况。

2. 税务申报的数据必须真实、准确,不得有虚假、夸大、隐瞒等情况。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1.3.2 填制会计凭证
1.原始凭证 (1)定义,原始凭证是证明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明确经济责任 并用作记账原始依据的凭证
(2)原始凭证填制基本要求 ①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 ②特殊情况的原始凭证应当符合下列附加条件
(3)原始凭证错误更正
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 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原始凭证记载的 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 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 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1.2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基本规范
1.2.1 会计机构的设置
《规范》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 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 条件的,应当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 第 八条规定,“ 没有设置会计机构和配备会计人员的单 位,应当根据《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委托会计师事 务所或者持有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其他代理记账机构进 行代理记账。”
1.2.5 会计工作交接
1.会计工作交接的基本情形 (1)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单位撤销、 单位合并、分立等情况必须办理会计工作交接。 (2)会计人员在临时 离职或其他原因暂时不能工作时,也应办理会计工作交接。
2.办理会计工作交接的基本程序
(1)交接前的准备工作;(2)移交点收 ;(3)专人负责监交 ;(4)交接后的有关事宜
1.5 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基本规范
1.5.1 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应遵循的原则
1.5.2 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
1.内部会计管理体系 ①单位领导人对会计工作的领导职责;②总会计师和主管会计工作的领导人 对会计工作的领导职责:③会计机构及其负责人的职责、权限。 2.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3.账务处理程序制度 4.内部牵制制度 5.稽核制度 6.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7.定额管理制度 8.计量验收制度 9.财产清查制度 10.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11.成本核算制度 12.财务会计分析制度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会字[1996]19号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会字[1996]19号
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第十一条 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 会计工作岗位上般可分为: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出纳,财产物资核算, 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资金核算,往来结算,总帐报表,稽核,档案管 理等。开展会计电算化和管理会计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相应工作岗位,也可以与其他 工作岗位相结合。 第十二条 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 管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三条 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轮换。 第十四条 会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 会计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会计业务的培训。 各单位应当合理安排会计人员的 培训,保证会计人员每年有一定时间用于学习和参加培训。 第十五条 各单位领导人应当支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对忠于职守,坚 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给予精神的和物质的奖励。 第十六条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 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 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为: 夫妻关系、 直系血亲关系、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 第二节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 第十七条 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中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的工 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十八条 会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所从 事工作的要求。 第十九条 会计人员应当熟悉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并结合会计 工作进行广泛宣传。 第二十条 会计人员应当按照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 行会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第二十一条 会计人员办理会计事务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 第二十二条 会计人员应当熟悉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和业务管理情况,运用掌握的会计信 息和会计方法,为改善单位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第二十三条 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单位领导人同意外, 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会计信息。 第二十四条 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和各单位应当定期检查会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的 情况,并作为会计人员晋升、晋级、聘任专业职务、表彰奖励的重要考核依据。 会计人员违反职业道德的,由所在单位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由会计证发证机关吊销 其会计证。 第三节 会计工作交接 第二十五条 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 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Leabharlann 本文由chouchou0508贡献

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2019年修订)

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2019年修订)

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2019年修订)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2019年修订)一、前言为进一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根据现有会计法规、会计准则以及实际操作经验,财政部组织编制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该规范适用于所有企事业单位、政府机构及其下属单位的会计工作。

二、基本原则1.真实性原则。

所有会计处理必须基于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凭证。

2.准确性原则。

会计处理必须遵守会计准则,对涉及到的账务进行正确、准确的处理。

3.审核制度原则。

所有单证、账册都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审核。

4.稽核原则。

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制,加大对财务管理和会计工作的监督力度。

5.保密原则。

维护会计资料的保密性,严禁私自泄露、借用、挪用、伪造会计资料。

三、会计档案管理1.凭证管理。

每张凭证必须有发票及相关的证明文件,凭证必须编号,凭证由会计负责人签字确认。

2.账簿管理。

企事业单位应按照规定建立各项账簿,及时、准确地录入会计信息。

对账务的关键环节要进行审核。

3.报表管理。

企事业单位应按照财务报表编制与汇报制度进行编制、审核、汇报财务报表,并定期报告财务状况。

四、会计核算管理1.成本核算。

企事业单位要按照成本核算制度结合实际情况编制成本核算表及成本控制报告。

2.准备工作。

企事业单位在编制报表前要进行准备工作,如核对科目余额、调整期末调汇、制定税费准备计提方案等。

3.报表编制。

企事业单位应按照会计准则和规定的报表格式编制财务报表,并对报表进行审核、签字确认。

五、会计监察管理1.内部审计。

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对重要科目、关键岗位进行常规审计。

对审计结果应进行备案、总结及反馈意见。

2.外部审计。

企事业单位应按规定组织外部审计,接受外部审计机构对企业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六、其他要求1.日常管理。

企事业单位应制定相应的会计制度,建立健全会计账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标准。

2.财务绩效评价。

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绩效评价制度,对于各项业务进行定期评估,并对评估结果进行统计、分析与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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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讲解一、概述会计基础工作是会计工作的基本环节,也是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

我国历来十分重视会计基础工作,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

1984年4月,财政部发布了《会计人员工作规则》,对建立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使用会计科目、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管理会计档案、办理会计交接等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1993年以来会计制度的重大改革,会计基础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为适应会计基础工作的新要求,财政部对《会计人员工作规则》进行了重新修订,于1997年6月17日发布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后简称《规范》)。

《规范》发布实施后,《会计人员工作规则》同时废止。

(一)《规范》的结构《规范》共六章一百零一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第三章会计核算,第四章会计监督,第五章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第六章附则。

《规范》的第一章总则,阐明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制定的依据、必要性、适用范围和管理。

《规范》的主体内容是关于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等四个方面的规范,《规范》分四章分别进行阐述。

《规范》的第六章也就是最后一章是“附则”。

其内容包括:一是对“本规范所称的统一会计制度”和“本规范所称的会计主管人员”作出专门解释;二是指明关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的规定,除特别指出外,适应于手工记账;三是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国务院各业务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范的原则,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财政部备案;四是本规范的解释、修改权归财政部;五是本规范自公布之日即1996年6月17日起实施。

(二)《规范》的意义制定和实施《规范》是做好会计工作的内在要求《规范》第一条规定:“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这既是《规范》的立法宗旨,也是制定和实施《规范》的必要性。

这个必要性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

会计基础工作是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中基础性工作的总称,范围覆盖:会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包括建立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和职责分工,确立并执行会计人员的从业条件和职业道德标准,会计工作交接的程序;会计核算中各环节的工作,包括会计凭证的格式设计、取得、填制、审核、传递和保管,会计账簿的设置、登记、核对和结账,会计报表的设置、编制、审核和报送,会计电算化的软硬件要求、数据安全维护,会计档案的归案、保管、移交和销毁;会计监督的各项工作,包括监督职责划分和监督程序,监督的实施;内部会计管理工作,包括内部会计管理的制度设计与执行。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是会计基础工作应遵循的工作标准,包括关于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基本规范、会计核算的基本规范、会计监督的基本规范和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基本规范。

有了《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就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按标准办事。

《规范》是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制度保证。

第二,为了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

规范的会计基础工作是建立良好的会计工作秩序的前提。

目前,一些单位会计工作存在的种种问题,如账目混乱,数据失真,财产不实,做假会计凭证、假会计账簿、假会计报表等,无不与会计基础工作混乱有关。

扭转这种局面必须加强内部管理,从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入手。

第三,为了提高会计工作的水平。

会计工作是经济管理的一部分,通过收集、处理、利用和提供会计信息,为企业的经营管理服务。

建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为收集、处理、利用和提供会计信息制定工作标准,可以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及时,从而提高会计工作的水平,使会计工作在经营管理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规范》是《会计法》的重要配套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是我国会计工作的根本大法,是我国会计工作的母法,是进行会计工作的基本依据。

它在我国会计法规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基本依据。

《规范》明确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规范》根据《会计法》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对会计基础工作的各个具体环节提出工作标准和工作程序,是对《会计法》中关于会计基础工作方面内容的具体化和细致化。

(三)《规范》的适用范围和管理《规范》的适用范围《规范》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的会计基础工作,应当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这是对《规范》适用范围的规定,与《会计法》基本一致,《会计法》的适用范围单独提到“公司”,实际上公司是企业的一种,可以认为在这一点上两者的规定没有什么不同。

《规范》与《会计法》不同的是,《会计法》没有提到“个体工商户”。

《规范》对个体工商户的适用问题,要区别对待:根据《税收征管法》和1997年4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国务院批转的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强化查账征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规定,凡有固定经营场所的个体私营经济业户,都必须按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凭合法有效的凭证,如实记载经济业务事项,正确核算盈亏。

经营规模小、确无建账能力的业户,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暂不建账和不设置账簿。

也就是说,根据税法等规定应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应当适用本《规范》,按照《规范》要求开展会计工作;按规定可以不建立账簿的个体工商户,不适用本《规范》。

会计基础工作的管理会计基础工作的状况有关国家宏观经济信息的准确性,对国家税收也有重大的影响,因而影响到国家的宏观经济管理和调控。

所以,会计基础工作的管理既是各单位的一项内部管理行为,也是一项政府管理行为。

《规范》第四条和第五条对会计基础工作的领导责任和管理部门作出了明确规定,其要求是:第一,单位领导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也就是说一个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不健全或出现混乱,应当首先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第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务院各业务主管部门对管辖的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负管理和指导的责任。

通过政策引导、经验交流、监督检查等措施,促进基层单位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不断提高会计工作水平。

(四)《规范》的重点和难点《规范》的重点是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和编制会计报表。

《规范》从实际出发,对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和编制会计报表这三个会计最基础的工作,同时又是目前比较薄弱的、容易发生混乱的环节,作出了详细而又具体的规定,以帮助会计人员掌握正确的方法,保证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规范》的难点是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

内部会计管理制度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保障,会计基础工作混乱无不与内部会计管理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力有关,强化内部会计管理制度也是当前会计工作的一项迫切任务。

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建设是一项难度较大的工作,一方面这项工作还在起步之中,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循,需要在实践中探索,另一方面内部会计管理制度设计需要设计者有较高的会计理论功底,又需要熟悉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了解管理的各个环节。

因此,《规范》只对此作出了较为原则的规定,需要各单位根据这些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自行制定相关制度。

在条件成熟时,国家才有可能对这方面的内容进行统一规范。

二、对本规范的理解《规范》的主体内容是关于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等四个方面的规范,下面分别进行讲解。

(一)关于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基本规范会计机构是各单位办理会计事务的职能部门,会计人员是从事会计工作的职员。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是会计工作的承担者,在会计工作中占主导地位,决定着会计基础工作的状态。

设置会计机构,配备素质和数量与之适应的会计人员,是开展会计工作的起点,是最基本的会计基础工作。

《规范》第二章对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第二章的结构分为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会计工作交接等三节,确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规范。

会计机构设置规范(1)会计机构设置的原则要求-按需设置原则《会计法》第三十六条和《规范》第六条都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一般来说,一个单位是否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取决于以下各因素:一是单位规模的大小,大中型企业和具有一定规模的行政事业单位,一般要单独设置会计机构;二是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经济业务多、财务收支量大的单位需要单独设置会计机构;三是经营管理的要求,经营管理要求高的单位需要单独设置会计机构。

-合规性原则事业行政单位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应当符合国家统一事业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

事业行政单位需要国家的财政拨款,人员编制和财务开支都必须有所控制。

(2)没有条件设置会计机构的替代办法—配备专职会计人员有些单位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或者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没有必要,如财务收支数额小、会计业务较简单的企业、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等,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些单位不需要进行财务核算。

针对这种情况,《规范》提出了替代的办法,即不设专门的会计机构,而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

有关机构指与会计工作较接近的部门,如计划、统计、经营管理部门、或内部综合管理部门。

只配备专职会计人员的单位,也应当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和严格的财务手续。

(3)没有条件设置会计机构和专职人员的替代办法—代理记账《规范》对既不设会计机构,又不设专职会计人员的单位,允许代理记账。

所谓代理记账,是指由社会中介机构即会计咨询、服务机构代替独立核算单位办理记账、算账、报账业务。

实行代理记账的单位,应当遵守财政部于1994年6月23日发布的《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一是委托有资格的代理机构,包括会计师事务所或者持有代理记账许可证的其他代理记账机构;二是代理的范围可以是会计工作的整个过程;三是代理记账的程序必须合规,第一步是委托单位与代理机构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步是代理机构根据合同进行委托单位的会计处理工作,第三步是代理机构为委托单位编制和报送会计报表,会计报表应当由委托单位和代理机构共同审阅签章。

2.会计工作负责人配备规范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有两个层次,一是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主管人员;二是总会计师。

(1)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主管人员的配备《规范》第六条规定:“设置会计机构,应当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应当在专职会计人员中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这包含着两层意思,一是设有财务部、财务处、财务科等专门会计机构的,应当配备财务部经理、财务处长、财务科长,这就是会计机构负责人;二是会计主管人员,是指不设置会计机构、只在其他机构中设置专职会计人员的单位行使会计机构负责人职权的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主管人员是一个单位内具体负责会计工作的中层领导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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