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答案)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一章知识点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一章复习要点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复习考点)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会计法律制度包括(1)会计法律(2)会计行政法规(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三个层次。
(1)会计法律:《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①制定主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②法律地位:《会计法》是我国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
(是会计的基本法,是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的制定依据。
③会计法的适用范围: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个体工商户没有明确列入适用范围。
(2)会计行政法规。
①制定主体: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②代表法规:《。
条例》③《总会计师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准则》(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①制定主体:国务院财政部门②构成:A、会计规章、B、会计规范性文件A.会计规章:由财政部制定,并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的制度办法如:《。
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例外)、《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B.规范性文件:(排除上述就是)如《XXX的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财务通则》等注意点:会计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都属于国家统一制度,同时应各自作为多选把握。
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会计工作管理体制:“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统一领导: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分级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二)财政部门履行的会计行政管理职能主要有:(选择)1.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最基本的职能。
2.会计市场管理3.会计专业人才评价4.会计监督检查(三)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会计学会。
(四)单位会计工作管理★★★(1)★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第一节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 (一)定义
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 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 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地方性会计法规。它 是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判断:会计法律制度就是会计法律。 答案: × (二)会计关系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过程中以及国家 在管理会计工作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称为会计关系。
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4个)
会计法规体系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他授权机构 制定的,用来规范会计核算实务、会计基础工作、会 计主体和相关会计人员职责,以便及时调整经济活动 中各种会计关系的规范性文件的总和。它们构成了我 国会计从业人员必须遵守的职业纪律和规范。
(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 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 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会计部门规章和会 计规范性文件。 1.制定主体:国务院财政部 2.制定依据:制定依据:《会计法》
3.包括部分: (1)会计部门规章 会计部门规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的 程序,由财政部制定,并由财政部部长签署命令予以 公布的制度办法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的体系》(1项基本准则、38 项具体准则和相关应用指南) 1、总则 2、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3、会计要素的定义与确认等 4、会计计量 5、财务会计报告 6、附则 共11章
(四)地方性会计法规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与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 规不相抵触的情况下,制定的地方性会计法规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重点知识点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汇总自制讲义1.会计法是调整经济关系中各种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广义的会计法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地方性法规、会计规章等。
2.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基本构成有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3.会计法律:《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4.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家最高行政管理机关-国务院制定并发布;5.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6.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是会计核算客观性原则的要求,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的重要前提;7.会计凭证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是登记会计账簿的直接依据;8.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
9.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并注明原始凭证张数等。
10.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11.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13.一个单位是否设置会计机构:1.单位规模的大小;2.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3.经营管理的要求;14.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15.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17.会计专业职务是区别会计人员业务技能的技术等级。
会计专业职务分为教授级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18.根据规定,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一章
【例题·单选题】会计关系是( )在办理会 计事务过程中以及国家在管理会计工作过程 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A.财政部门和管理人员 B.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 C.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D.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 【答案】C
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了解)
我国会计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 规、会计部门规章和地方性会计法规。
【注意4】会计部门规章包括国家统一的“会 计核算制度”(3)、“会计监督制度” (4)、“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管理制度” (5)及“会计工作管理制度”(2)等。 【注意5】地方性会计法规是指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在同
“宪法、会计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
计准则制度”不相抵触的前提下,根据本地区 情况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四)地方性会计法规
地方性会计法规是指由省、自治区、直 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在同宪 法、会计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 会计准则制度不相抵触的前提下,根据 本地区情况制定发布的关于会计核算、 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 计工作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注意1】《会计法》是“会计”法律制度中 层次最高的法律,它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 的依据,也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注意2】《注册会计师法》是我国“中介行 业”的第一部法律。 【注意3】除《会计法》外,会计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地方性会计法规均为调整“某些方 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正确答案』×
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 【大纲要求】熟悉 (一)总原则: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1.统一领导:“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 的会计工作。 2.分级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 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 作。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一章归纳)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总结: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由全国最高的权利机关—全国人大制定。
宪法>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会计部门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总原则:“统一领导,分级管理”(1)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补充)可以对会计资料监督检查的部门不光是财政部门,还包括:审计、税务、人民银行、第三节会计核算一、总体要求(一)会计核算依据1.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注意:并非所有经济业务事项都需要进行会计核算(比如:签合同,不能以货币表现)2.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
(二)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会计资料:主要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
1。
会计资料的内容和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
所谓伪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前提编制不真实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即无中生有)所谓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是指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的真实内容、歪曲事实真相;(即在原有的基础上加以改变)二、会计凭证1.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事项的发生和完成情况、明确经济责任,并作为记账依据的书面凭证。
也是登记账簿的依据.2.分类外来原始凭证按来源不同自制原始凭证一次凭证原始凭证按填制手续及内容不同累计凭证汇总凭证通用凭证按格式不同按填制程序专用凭证和用途不同收款凭证按反映经济的内容不同付款凭证转账凭证记账凭证复式凭证按其填列方式不同单式凭证三、会计账簿(一)设置会计账簿的要求依法设置会计账簿,是单位进行会计核算的最基本的要求。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总结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总结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1会计法律制度会计法律:《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会计行政法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1会计部门规章:《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会计规范性文件:《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2会计档案会计档案保管期限:1永久: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年度财务报告。
2保管25年: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3保管5年: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固定资产卡片账于固定资产保费清理后保管5年。
4保管3年:月度、季度财务报告。
5保管15年:所有会计凭证,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辅助账簿,会计移交清册。
3法律责任行政处罚: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
《会计法》中涉及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通报、罚款和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
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刑事责任:1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2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违反会计制度规定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①责令限期改正②罚款:对单位,处以A单位银行卡账户的资金必须有基本存款账户转账转入。
该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B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障金和信托基金专用存款帐户不得支取现金。
C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账户需要支取现金的、应在开户时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行批准。
D粮、棉、油收购资金,社会保障金,住房基金和党、团、工会经费等专用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F收入汇缴账户初向其基本存款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用存款帐户划缴款项外,只收不付,不得支取现金。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1-2章知识点总结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1-2章知识点总结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体系: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部门规章、地方性会计法规(四个层次谁制定,作用、代表性文件);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行政管理(财政部:管什么)、自律管理(三个会)、单位内部会计工作管理(单位负责人);第三节会计核算:总体要求、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会计档案管理;第四节会计监督:三位一体监督体系(广义的会计监督):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主体和对象,内部控制)、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主要财政部门)、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第五节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1、机构设置(3层次,代理记账机构、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2、会计工作岗位设置(会计岗位与非会计岗位区别、岗位设置要求);3、会计工作交接(交接的范围、交接的程序(交接前、交接时、监交人、交接后)、交接人员的责任);4、会计从业资格(全国范围有限;实行考试取得(考试资格取消、会计证吊销、终身不得取得的情况);会计证管理(机构:财政部门、继续教育:次年开始,不少于24学分、变更、调转、换证、撤销、注销);5、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与职务(任职资格:初级、中级、高级;会计专业职务:会计员、助理会计师、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第六节法律责任1、法律责任:民事、行政、刑事责任;会计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2、行政责任:行政处罚(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罚款、责令限期改正、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行政处分(国家工作人员: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3、刑事责任(主刑:管制、拘役、有期、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违法行为给予的法律责任(行政及刑事责任)(课件总结性表格)第二章结算法律制度第一节现金结算1、现金结算的概念2、现金结算的特点(直接便利、不安全、不易宏观控制和管理、费用较高)3、结算的渠道(直接支付现金、委托支付(存银行取现或邮寄)4、现金结算范围(8点:工资、劳务报酬、奖金、劳保、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差旅费、结算零星支出1000元以下、其他)5、现金使用限额:一般地区3-5天;边远地区5-15天,两种特殊情况。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总结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总结第一章:(一)会计法律制度是由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会计法律制度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部门规章、地方性会计法规。
1985年颁布会计法,1993年10月31日颁布注册会计师法;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2000年6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总会计师条例》(1990年12月31日)属于会计行政法规;财政部发布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等属于会计部门规章(二)会计工作管理体制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目前我国已经基本形成阶梯式会计专业人才评价机制,包括初级、中级、高级会计人才评价机制以及会计行业领军人才培养评价体系会计监督检查:财政部组织实施全国会计信息质量的检查工作,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在会计师。
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由国务院规定。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除去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外还应有三年以上会计工作经历。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聘任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的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三)会计核算是最基本的职能。
我国会计法律制度从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以及会计年度、记账年度、记账本位币、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财产清查、会计档案管理等方面对会计核算进行统一规定会计资料主要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
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是对会计资料最基本的质量要求。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5版)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第三节 会计核算
二、会计凭证 原始凭证,是指在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或完成 时由经办人员直接取得或填制,用以表明某 项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或完成的情况,从而明 确有关经济责任的一种会计凭据。
第三节 会计核算
(一) 原始凭证的取得、填制和审核 1. 原始凭证的内容 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 位的名称或填制人的姓名,接受单位的名称, 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经办经济业务事项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一、总体要求 (一) 会计核算依据 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 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 会计核算应遵循实质重于形式。
第三节 会计核算
(二) 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 1.会计资料的生成和提供必须符合国家统一 的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 2.提供虚假的会计资料是违法行为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总会计师条例》
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三) 会计部门规章 会计部门规章是指国家主管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 即财政部以及其他相关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 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 制定的、调整会计工作中某些方面内容的国家统 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包括国家统一 的会计核算制度、会计监督制度、会计机构和会 计人员管理制度及会计工作管理制度等。
第三节 会计核算
三、会计账簿 会计账簿是指由一定格式的账页组成的,以 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系统、 连续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的簿籍。
第三节 会计核算
(一) 会计账簿登记的法律规定 会计账簿登记,必须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 依据,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 会计制度的规定。 会计账簿应当按照连续编号的页码顺序登记。 会计账簿记录发生错误或者隔页、缺号、跳行 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方法更 正,并由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在更正处盖章。 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会计账簿 的登记、更正,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 规定。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一章第五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4、交接的事项
1)会计工作交接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 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 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 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 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一章第五 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二)交接的基本程序
12..交按照接照移•主前移交管的交清①部准清册所门备册逐属工逐项派单作 项点人位移收会交。负同:责监接人交管不的人能情员监应况交认:。真按 3.专析人题负)责②③监所不交属 宜(单由★位所★★负属单责单选人位、不负判能 责断及人、时单案监独例分交监。交, 对监交而的需具要体主要管求单是位:会同监交。
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办理注册登记。 2.离岗备案。
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 的,应当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机构备案。 【注意】离岗备案时间为6个月,不是180天。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一章第五 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3、调转登记。 持证人员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
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按规定要求办 理调转登记----90日内。
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 和经济法基础;——一年内一次通过
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 财务管理和经济法。——两年为一个 周期,单科成绩滚动计算
高级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成绩 合格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一章第五 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2、报名条件
• 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初级——要求高中以上学历 中级——大专5年;本科4年;双学士
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 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 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 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从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或3年以上工作 经历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一章 习题(有答案)
【例题·判断题】会计法律制度指的就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答案】×【解析】会计法律制度指的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是包含在里面的。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会计法》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会计法》是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B.《会计法》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C.《会计法》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D.《会计法》是国家宪法【答案】D【解析】《会计法》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但不是宪法。
【例题·单选题】在我国会计法律制度体系中,《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属于()。
A.会计法律B.会计行政法规C.会计部门规章D.会计规范性文件【答案】B【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行政法规的是()。
A.总会计师条例B.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C.会计基础工作规范D.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答案】AD【解析】会计行政法规包括《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有()。
A.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B.会计档案管理办法C.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D.会计法【答案】BC【解析】选项A属于会计行政法规;选项D属于会计法律。
【例题·多选题】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的制度,包括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A.会计监督B.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C.法律责任D.会计工作管理【答案】ABD【解析】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会计部门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例题·单选题】《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属于()。
A.会计法B.会计行政法规C.会计部门规章D.会计规范性文件【答案】C【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有()。
2016年《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重点
C、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负担时:应由保存凭证的单位开具原始凭证分割单。
(七)会计账簿:
1、分类:(1)总账;(2)明细账;(可采用活页式、卡片式、三栏式、多栏式数量金额式等)
(3)日记账;按时间先后顺序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4)备查账:备查备忘登记
(3)按规定对报表中各种会计要素进行合理确认、计量,不得随意改变;
(4)按法定的结账日(各会计期间的最后一天)结账,不得提前或延后;
(5)编制报表前,应按规定清查财产,核实债务;
(6)年报和半年报至少必须反映两个年度或相关两个期间的比较数据。
3、对外报送要求:
(1)对外报告应加盖单位负责人、会计主管、总会计师名章(签名并盖章)
(1)《企业会计制度》——除小企业和金融企业之外的我国境内企业。
(2)《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范各单位会计基础工作。
(3)《企业会计准则》38项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
(4)《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5)《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6)《小企业会计制度》。
(四)地方性会计法规:各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5)禁止账外设账。
(八)编制财务报告:
1、构成——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
注:月报、季报只需编报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2、编制要求:
(1)企业应于期末(年末、半年末、季末、月末)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2)依据企业完整、准确的帐簿资料,按国家统一制度规定的编制基础、依据、原则、方法编制;
(5)5年:固定资产卡片、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帐单;
(附答案)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一章知识点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构成一、会计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其中根据《立法法》,(会计法律)的效力最高.二、会计法律:1、会计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常委)制定,是有关(会计)的法律2、目前会计法律有(会计法)( 注册会计师法)两部,其中(会计法)是我国会计工作的根本性法律,也是制定其他会计法律法规的依据3、《会计法》颁布于(1985)年,全国人大常委于(1993)(1999)年进行修订,目前施行的是(1999 )年修订的《会计法》4、目前修订后的《会计法》突出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明确了(会计工作的地位和职能)强调了(单位负责人对会计工作、会计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5、( 会计法)是我国会计工作的根本性法律,也是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6、《注册会计师法》颁发于(1993 )年,是我国(中介行业)的第一部法律三、会计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发布,是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1、目前会计行政法规有(总会计师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两部2、(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应当设置总会计师,设置师总会计师的单位,在单位行政领导中,不得设置(与总会计师职权重叠的副职)3、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性负责,不得(虚假)( 隐瞒)四、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是由(财政部)制定,是关于(会计核算、监督、机构、人员和工作管理)的制度1、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包括(会计部门规章)(会计规范性文件)2、会计部门规章有(会计监督办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注师注册办法、注师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基本准则)。
3、会计规范性文件有(准则第1号、企业会计制度、工作基础规范、档案管理办法、继续教育规定、表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我国会计工作管理体制形成了(行政管理)(自律管理)和(单位会计工作管理)各有侧重、协调发展的会计管理体制二、行政管理1、《法》规定,(财政部)作为全国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对全国的会计工作进行统一指导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3、我国对会计工作实行(统一指导、分级管理)原则下的(政府主导)型管理体制4、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依照法律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4、财政部门履行会计行政管理职能主要有(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市场管理)(人才评价)(监督检查),其中(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是一项最基本的职能5、《会计法》规定,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均由(财政部)制定,其他部门无权制定,有关部门和地方可以参与其中并做好组织实施工作6、会计市场管理包括(准入管理)(过程监管)(退出管理)三个方面,其中会计市场准入包括(会计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设立)(代理记账机构设立)等7、我国有(1000多万名)会计从业人员,《会计法》规定,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必须通过考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否则是违法行为8、注册会计师审计在经济活动中起(鉴证)作用9、从事审计业务人员必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10、要申请成为注册会计师应(通过全国注师统考)并从事审计工作(满2 )年11、会计事务所合伙人或股东的条件是(取得注师证书后连续5年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的经历)12、能对上市公司和证券相关经营机构审计的条件是(持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劵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13、申请代理记账机构在由( 所在地的县级以上财政部门)批准,并领取(代理记账许可)证书14、代理记账机构申请条件是(有3名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专职人员)(主管代理记账的负责人人应当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15、会计出版市场、培训市场、境外洋资格管理属于(会计市场)管理职能16、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主要用于(初级)(中级)(高级)会计人才评价17、(财政部)负责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地方财政部门和中央个单位)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18、( 财政部)组织实施对全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对违法行为处罚,(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对违法行为处罚19、(财政部)组织实施对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和对违法行为处罚,(省、自治区、直辖市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和对违法行为处罚三、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主要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会计学会)四、单位会计工作管理1、《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性负责2、单位负责人指(法人)(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3、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条件是(具备会计师以上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满3年的经历)4、担任总会计师的条件(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后主管一个单位或一个单位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满3年)第三节:会计核算一、总体要求:1、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这是最基本的要求,是会计资料质量的保证2、《会计法》规定( 会计凭证、账簿、报告、其他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3、伪造会计凭证、账簿资料是指(以虚假的编造)4、变造会计凭证、账簿资料是指(以涂改、挖补手段)5、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是指(编造虚假的会计资料或直接篡改财务报告的数据)6、(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和编制虚假财务报告)行为是一种严重的会计违法行为,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二、会计凭证1、(填制、审核会计凭证)是会计核算工作的首要环节2、原始凭证通常由(经办人)取得或填制3、对不真实、不合法原始凭证应(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4、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予以退回)5、记账凭证应根据(经过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三、会计账簿1、会计账簿是(会计凭证)和(财务报告)的中间环节2、会计账簿登记应以(经过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为依据3、各单位应保证账簿与(账证)(账账)(账实)(账表)相符四、财务会计报告1、财务会计报告应根据(经过审核的会计账簿)编制2、财务会计报告应由(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3、向不同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会计报告,其编制依据(应当一致)4、《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应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五、会计档案1、《会计法》规定,单位对(会计凭证)(账簿)(财务报告)(其他会计资料)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2、(财政部)(国家档案总局)联合制定了《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六、其他1、会计年度自(公立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2、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3、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应(选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编制报告应折算为人民币)4、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应(前后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要变更应将(原因)(情况)(影响)在会计报告中说明第四节:会计监督一、狭义的会计监督是对特定主体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性进行审查二、目前,我国实行的是(政府监督)(社会监督)(单位内部监督)“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三、单位内部会计监督:1、单位内部监督的主体是( 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人员),对象是(单位的经济活动)2、《会计法》规定,(单位)人负责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组织实施,对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建立及有效实施承担最终责任3、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是(会计人员的职责权限)( 重大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程序)(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明确(1)经济业务事项、会计事项的(经办人)(审批人)(保管人员)(记账人员)人员的职责应当明确(2)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会计事项的(经办人)(审批人)(保管人)人员要实行职务分离4、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在内部会计监督的职责(1)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按职权予以纠正)(2)《会计法》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的,按制度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向单位负责人报告,查明原因,作出处理)四、政府监督:1、政府监督的主体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象是(单位会计行为、会计资料)2、除财政部门外,( 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劵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可以对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3、对单位或个人违反《会计法》的行为,(财政)部门可作出罚款、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4、财政部门会计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否依法设账)检查、(会计资料是否完整、真实)检查、(核算结果是否准确)检查、(对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的)检查、(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检查5、《注册会计师法》规定:(国务院财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进行监督检查五、社会监督:1、社会监督的主体是(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对象是( 委托单位的经济活动)2、单位、个人检举会计违法行为,属于(社会监督)范畴4、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有(出具审计报告)(出具验资报告)(合并、分立、清算审计业务)(其他审计业务)5、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仅对其出具的(审计报告)负责,注册会计师审计不能替代或减轻(单位负第五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一、会计机构设置:1、单位具备条件的应设置会计机构,或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2、单位不具备条件的应当( 委托代理记账机构)3、是否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取决于(规模大小)( 业务)(管理需求)因素4、会计机构负责人是一个单位具体负责会计工作的(中层领导)人员5、回避制度是指对可能影响公正执法或执业人员实行(职务回避)和(业务回避)的一种制度6、《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7、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不得担任(会计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的直系不得担任(出纳)8、直系亲属包括(夫妻)(直系血亲)(三代内旁亲)(近姻亲)关系二、代理记账1、目前代理记账机构主要包括(代理记账公司)(会计师事务所)(有代理记账资格的其他社会咨询服务机构)三类2、代理记账机构可以办理的业务有(审原始凭证、填记账凭证、登记账簿、编制报告)(对外提供报告)(向4、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会计业务并不改变单位(负责)人对会计资料( 真实)(完整性)性承担责任三、会计从业资格:1、凡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法》规定,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从事会计工作必须取会计从业资格证3、从事(稽核、出纳、会计主管、核算、总账、财务报告编制、会计机构内会计资料档案保管)工作的会计人员必须取会计从业资格证4、《法》规定,(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5、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科目为(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初级会计电算化)6、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由(财政部)统一制定并公布7、会计从业资格(不实行)全国统一考试8、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应当符合(守法)(有道德)(有技能)条件9、可免考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的条件是(教委认可的、中专或中专以上、会计类学历、毕业2年内)10、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科)合格的人,可向考试所在地县以上财政部门申请从业资格证书,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持有证书的人不得(涂改)(转让)会计从业资格证书11、《法》规定,有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12、因违法行为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自被吊销资格证书起(5 )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1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注册登记)制度,持证人在(上岗)( 离岗)( 调转)(变更)要进行登记备案14、上岗注册登记应自从事会计工作日起(90)日内办理注册登记15、离岗人员应在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半年)的应办理备案16、调转的应在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起(90 )日内办理调转登记,并在办理调出手续日起(90)日内办理调入手续17、《法》规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为取得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具体包括(持“证”从事会计工作人员)(持“证"但不在会计岗位工作)18、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三个特点:(针对性)(适应性)( 灵活性)19、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有(会计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技能训练、职业道德)20、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有(接受培训)(自学)两种,以(培训)为主,以(自学)为重要补充21、会计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每年接受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 24)小时四、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1、会计专业职务分为(会计员)(助理会计师)(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其中(高级会计师)是高级职务,(会计师)是中级职务,(会计员)(助理会计师)是初级职务2、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其中初级、中级资格取得实行(全国统考),高级资格实行(考试和评审相结合)制度3、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是(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是(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是( 高级会计实务)4、高级会计师资格合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五、会计工作岗位设置:1、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2、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登记)工作3、会计工作岗位一般有(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出纳、稽核、资金核算、往来结算、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经营成果核算、财产核算、总账、财务报告编制、会计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不属于会计岗位的有(档案管理部门的人员管理会计档案)(收费员、收银员、库房记帐员)(单位内部审计、社会审计、政府审计工作)六、会计人员工作交接:1、会计工作交接是指会计人员因(调动)(离职)(因病)不能工作时,与接管人办理交接手续2、移交人因病不能交接时,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委托他人代办交接,但(委托人)应当对移交的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承担法律责任3、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应(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情况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写出书面材料)4、移交库存现金、有价证券须与账簿记录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须(限期查清)5、移交会计凭证、账簿、报表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须查明原因,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负责6、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7、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人和(会计主管)人负责监交8、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9、移交清册应填制(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10、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以保证会计记录前后衔接,内容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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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构成一、会计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其中根据《立法法》,(会计法律)的效力最高。
二、会计法律:1、会计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常委)制定,是有关(会计)的法律2、目前会计法律有(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两部,其中(会计法)是我国会计工作的根本性法律,也是制定其他会计法律法规的依据3、《会计法》颁布于(1985)年,全国人大常委于(1993)(1999)年进行修订,目前施行的是(1999 )年修订的《会计法》4、目前修订后的《会计法》突出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明确了(会计工作的地位和职能)强调了(单位负责人对会计工作、会计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5、(会计法)是我国会计工作的根本性法律,也是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6、《注册会计师法》颁发于(1993 )年,是我国(中介行业)的第一部法律三、会计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发布,是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1、目前会计行政法规有(总会计师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两部2、(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应当设置总会计师,设置师总会计师的单位,在单位行政领导中,不得设置(与总会计师职权重叠的副职)3、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性负责,不得(虚假)(隐瞒)四、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是由(财政部)制定,是关于(会计核算、监督、机构、人员和工作管理)的制度1、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包括(会计部门规章)(会计规范性文件)2、会计部门规章有(会计监督办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注师注册办法、注师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基本准则)。
3、会计规范性文件有(准则第1号、企业会计制度、工作基础规范、档案管理办法、继续教育规定、表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我国会计工作管理体制形成了(行政管理)(自律管理)和(单位会计工作管理)各有侧重、协调发展的会计管理体制二、行政管理1、《法》规定,(财政部)作为全国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对全国的会计工作进行统一指导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3、我国对会计工作实行(统一指导、分级管理)原则下的(政府主导)型管理体制4、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依照法律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4、财政部门履行会计行政管理职能主要有(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市场管理)(人才评价)(监督检查),其中(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是一项最基本的职能5、《会计法》规定,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均由(财政部)制定,其他部门无权制定,有关部门和地方可以参与其中并做好组织实施工作6、会计市场管理包括(准入管理)(过程监管)(退出管理)三个方面,其中会计市场准入包括(会计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设立)(代理记账机构设立)等7、我国有(1000多万名)会计从业人员,《会计法》规定,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必须通过考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否则是违法行为8、注册会计师审计在经济活动中起(鉴证)作用9、从事审计业务人员必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10、要申请成为注册会计师应(通过全国注师统考)并从事审计工作(满2 )年11、会计事务所合伙人或股东的条件是(取得注师证书后连续5年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的经历)12、能对上市公司和证券相关经营机构审计的条件是(持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劵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13、申请代理记账机构在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财政部门)批准,并领取(代理记账许可)证书14、代理记账机构申请条件是(有3名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专职人员)(主管代理记账的负责人人应当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15、会计出版市场、培训市场、境外洋资格管理属于(会计市场)管理职能16、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主要用于(初级)(中级)(高级)会计人才评价17、(财政部)负责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地方财政部门和中央个单位)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18、(财政部)组织实施对全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对违法行为处罚,(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对违法行为处罚19、(财政部)组织实施对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和对违法行为处罚,(省、自治区、直辖市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和对违法行为处罚三、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主要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会计学会)四、单位会计工作管理1、《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性负责2、单位负责人指(法人)(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3、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条件是(具备会计师以上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满3年的经历)4、担任总会计师的条件(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后主管一个单位或一个单位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满3第三节:会计核算一、总体要求:1、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这是最基本的要求,是会计资料质量的保证2、《会计法》规定(会计凭证、账簿、报告、其他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3、伪造会计凭证、账簿资料是指(以虚假的编造)4、变造会计凭证、账簿资料是指(以涂改、挖补手段)5、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是指(编造虚假的会计资料或直接篡改财务报告的数据)6、(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和编制虚假财务报告)行为是一种严重的会计违法行为,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二、会计凭证1、(填制、审核会计凭证)是会计核算工作的首要环节2、原始凭证通常由(经办人)取得或填制3、对不真实、不合法原始凭证应(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4、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予以退回)5、记账凭证应根据(经过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三、会计账簿1、会计账簿是(会计凭证)和(财务报告)的中间环节2、会计账簿登记应以(经过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为依据3、各单位应保证账簿与(账证)(账账)(账实)(账表)相符四、财务会计报告1、财务会计报告应根据(经过审核的会计账簿)编制2、财务会计报告应由(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3、向不同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会计报告,其编制依据(应当一致)4、《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应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五、会计档案1、《会计法》规定,单位对(会计凭证)(账簿)(财务报告)(其他会计资料)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2、(财政部)(国家档案总局)联合制定了《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六、其他1、会计年度自(公立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2、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3、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应(选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编制报告应折算为人民币)4、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应(前后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要变更应将(原因)(情况)(影响)在会计报告中说明第四节:会计监督一、狭义的会计监督是对特定主体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性进行审查二、目前,我国实行的是(政府监督)(社会监督)(单位内部监督)“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三、单位内部会计监督:1、单位内部监督的主体是(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人员),对象是(单位的经济活动)2、《会计法》规定,(单位)人负责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组织实施,对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建立及有效实施承担最终责任3、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是(会计人员的职责权限)(重大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程序)(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明确(1)经济业务事项、会计事项的(经办人)(审批人)(保管人员)(记账人员)人员的职责应当明确(2)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会计事项的(经办人)(审批人)(保管人)人员要实行职务分离4、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在内部会计监督的职责(1)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按职权予以纠正)(2)《会计法》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的,按制度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向单位负责人报告,查明原因,作出处理)四、政府监督:1、政府监督的主体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象是(单位会计行为、会计资料)2、除财政部门外,(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劵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可以对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3、对单位或个人违反《会计法》的行为,(财政)部门可作出罚款、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4、财政部门会计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否依法设账)检查、(会计资料是否完整、真实)检查、(核算结果是否准确)检查、(对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的)检查、(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检查5、《注册会计师法》规定:(国务院财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进行监督检查五、社会监督:1、社会监督的主体是(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对象是(委托单位的经济活动)2、单位、个人检举会计违法行为,属于(社会监督)范畴4、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有(出具审计报告)(出具验资报告)(合并、分立、清算审计业务)(其他审计业务)5、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仅对其出具的(审计报告)负责,注册会计师审计不能替代或减轻(单位负第五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一、会计机构设置:1、单位具备条件的应设置会计机构,或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2、单位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代理记账机构)3、是否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取决于(规模大小)(业务)(管理需求)因素4、会计机构负责人是一个单位具体负责会计工作的(中层领导)人员5、回避制度是指对可能影响公正执法或执业人员实行(职务回避)和(业务回避)的一种制度6、《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7、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不得担任(会计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的直系不得担任(出纳)8、直系亲属包括(夫妻)(直系血亲)(三代内旁亲)(近姻亲)关系二、代理记账1、目前代理记账机构主要包括(代理记账公司)(会计师事务所)(有代理记账资格的其他社会咨询服务机构)三类2、代理记账机构可以办理的业务有(审原始凭证、填记账凭证、登记账簿、编制报告)(对外提供报告)4、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会计业务并不改变单位(负责)人对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性)性承担责任三、会计从业资格:1、凡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法》规定,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从事会计工作必须取会计从业资格证3、从事(稽核、出纳、会计主管、核算、总账、财务报告编制、会计机构内会计资料档案保管)工作的会计人员必须取会计从业资格证4、《法》规定,(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5、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科目为(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初级会计电算化)6、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由(财政部)统一制定并公布7、会计从业资格(不实行)全国统一考试8、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应当符合(守法)(有道德)(有技能)条件9、可免考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的条件是(教委认可的、中专或中专以上、会计类学历、毕业2年内)10、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科)合格的人,可向考试所在地县以上财政部门申请从业资格证书,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持有证书的人不得(涂改)(转让)会计从业资格证书11、《法》规定,有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12、因违法行为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自被吊销资格证书起(5 )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1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注册登记)制度,持证人在(上岗)(离岗)(调转)(变更)要进行登记备案14、上岗注册登记应自从事会计工作日起(90)日内办理注册登记15、离岗人员应在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半年)的应办理备案16、调转的应在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起(90)日内办理调转登记,并在办理调出手续日起(90)日内办理调入手续17、《法》规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为取得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具体包括(持“证”从事会计工作人员)(持“证”但不在会计岗位工作)18、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三个特点:(针对性)(适应性)(灵活性)19、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有(会计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技能训练、职业道德)20、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有(接受培训)(自学)两种,以(培训)为主,以(自学)为重要补充21、会计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每年接受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4)小时四、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1、会计专业职务分为(会计员)(助理会计师)(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其中(高级会计师)是高级职务,(会计师)是中级职务,(会计员)(助理会计师)是初级职务2、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其中初级、中级资格取得实行(全国统考),高级资格实行(考试和评审相结合)制度3、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是(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是(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是(高级会计实务)4、高级会计师资格合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五、会计工作岗位设置:1、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2、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登记)工作3、会计工作岗位一般有(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出纳、稽核、资金核算、往来结算、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经营成果核算、财产核算、总账、财务报告编制、会计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不属于会计岗位的有(档案管理部门的人员管理会计档案)(收费员、收银员、库房记帐员)(单位内部审计、社会审计、政府审计工作)六、会计人员工作交接:1、会计工作交接是指会计人员因(调动)(离职)(因病)不能工作时,与接管人办理交接手续2、移交人因病不能交接时,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委托他人代办交接,但(委托人)应当对移交的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承担法律责任3、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应(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情况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写出书面材料)4、移交库存现金、有价证券须与账簿记录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须(限期查清)5、移交会计凭证、账簿、报表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须查明原因,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负责6、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7、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人和(会计主管)人负责监交8、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9、移交清册应填制(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10、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以保证会计记录前后衔接,内容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