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县中国轻纺城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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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诚信守约,追求卓越”的质量方针,鼓励公司所属各单位树立精品意识,争创优质工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优质工程奖,是公司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是申报评选集团股份公司、国家、部、省级优质工程奖的重要依据,获奖项目的施工质量应反映出公司最好最新的施工技术、质量水平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并达到或超过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第三条各单位应根据各自的施工特点和具体情况制订创优计划,开展创优活动。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四条凡公司独立承建或作为总承包单位承建的工程项目,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都可申报参加评选。

第五条土建工程:建筑安装投资金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枢纽工程或单项工程,一个枢纽工程可作为一个项目申报,也可按大坝工程、电站厂房工程和通航建筑物单独申报,但同一个枢纽工程每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基础处理及堤防工程投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

第六条机电、金结安装工程:一个枢纽工程的机电安装或永久性的单项金结制作、安装工程投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

第七条交通工程:投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独立大桥、特大桥、互通立交及其它大型交通工程;道路工程投资金额在2000万元以上。

第八条输变电、给排水、工业与民用建筑等工程;投资金额在500万元以上。

第九条未列出具体规模标准但科技含量较高、建安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其它工程。

第三章评选条件第十条工程开工后制定了质量计划和创优质工程计划,三个月内将其报送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的质量保证体系健全,并严格按质量体系文件、规程规范要求组织施工。

第十二条质量管理、检验、试验、测量机构健全,人员配置合理,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实行“三检制”,实施质量否决权和质量奖惩,质检记录齐全、真实。

第十三条每月能及时、真实、全面地向公司反馈工程质量信息、项目创优计划的具体实施情况。

第十四条评选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水利水电或其他行业工程质量评定和验收规程进行质量评定和竣工验收。

绍兴市区建筑优良工程评定办法

绍兴市区建筑优良工程评定办法

绍兴市区建筑优良工程评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建筑工程管理条列》和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促进建筑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根据建设部《关于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建质[2004]18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的具体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绍兴市区(包括:越城区、绍兴经济开发区、袍江工业区、镜湖新区、生态产业园区)范围内的新建工业与民用建筑的优良评定。

第三条绍兴市建筑市场管理处受理绍兴市区建筑优良工程评定的申报工作。

第四条绍兴市区建筑优良工程的评定对象为单位工程。

第五条绍兴市区的建筑工程被评定为优良工程后,方可申请参加绍兴市建筑工程兰花杯奖的评定。

第二章申报条件及评定标准第六条绍兴市区建筑优良工程的评定标准为《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

第七条申报优良工程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建筑面积在1000M2以上的单位建筑工程或相应规模的构筑物(以下简称:单位工程);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温、节能政策和新型建材应用政策;严格执行《绍兴市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3、工程施工过程中未曾发生三级以上安全事故,文明施工符合有关要求;4、施工图必须经资格审图机构审查通过;5、工程必须已办理报建、监督注册手续,并获得施工许可证;6、工程技术资料经质监站审查通过;7、工程质量已达到现行规范合格标准;8、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监理、施工企业自评工程结构、单位工程施工质量得分在85分及以上;9、工程经消防部门验收通过;10、民用建筑工程应满足《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要求;第八条住宅工程的优良评定除满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外,应当严格满足《绍兴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检查用表实施细则》的规定。

第九条下列工程不得评定为优良工程:1、桩基检测确认存在III类或IV类桩的;砼实体强度达不原施工图设计强度等级的;2、沉降、沉降差、倾斜不符合要求的;3、某层存在2条或2条以上现浇板贯穿裂缝的;4、墙体、窗角出现结构性裂缝的;5、其他现浇板裂缝、粉刷裂缝较多的;粉刷空鼓较多的;6、屋面、厨房地面、管道、外墙、地下室出现渗漏现象的;7、住宅工程的开间、层高、进深尺寸不符合规范及《绍兴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的;8、用户质量投诉较多的;第三章申报程序及申报材料第十条优良工程由建筑施工企业自愿申报。

市建设工程XX杯奖(市优质工程)评审暂行办法(2019年修订)【模板】

市建设工程XX杯奖(市优质工程)评审暂行办法(2019年修订)【模板】

XX市建设工程XX杯奖(市优质工程)评审暂行办法(2019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XX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和XX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为推动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规范、促进XX市建设工程XX杯奖(市优质工程)(以下简称XX杯优质工程奖)评审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XX杯优质工程奖是XX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___市___区域内建设工程最高质量荣誉奖。

XX杯优质工程奖分设金奖和银奖,原则上金奖每年不超过___项,银奖每年不超过___项。

获得XX杯优质工程奖且符合相关申报条件的工程方可推荐参加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评选。

第三条 XX杯优质工程奖评选工作由XX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以下简称市建设质安协会)组织实施。

XX杯优质工程奖由建筑施工企业自愿申报,市建设质安协会组织评价,经XX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会)评审通过后公布。

第四条创建XX杯优质工程奖活动,应重在过程质量管理。

创建活动是以施工企业为主体的质量行为,相关单位应予支持和指导;市建设质安协会对全市创建XX杯优质工程进行过程指导、检查和评价。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申报XX杯优质工程奖的工程除应符合建设规模相关要求(见附件1),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一) ___市___区域内,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竣工验收通过时间未超过两年的新建工程。

(二)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工程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及行业规范的质量标准要求。

(四)获得XX市结构优质工程称号。

(五)具有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推荐意见。

(六)创建市级及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

(七)专业工程应有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专业委员会)书面评价、推荐意见。

(八)开展__小组活动,并获得市级及以上__小组活动成果优秀奖。

(九)住宅工程应符合《XX市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若干技术措施》的规定。

第六条申报XX杯优质工程奖的建筑物室外装饰装修应全部施工到位,室内装饰装修(含建筑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住宅工程、商住楼、写字楼:室内公共部分的装饰装修(含建筑设备)应全部施工到位;室内分户(层)部分的装饰装修(含建筑设备)应按图施工完成,不得甩项。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绍政发[2007]6号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绍政发[2007]6号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绍政发〔2007〕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现将《绍兴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人民政府二○○七年一月二十四日绍兴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引导企业树立科学发展观,实施“以质取胜”战略,追求卓越绩效,全面提升企业竞争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1996-2010年)》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品牌大省建设的若干意见》(浙委〔2006〕43号),结合绍兴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长质量奖是绍兴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主要授予我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施卓越绩效质量管理模式,在工业(含农产品加工业)、工程建设、服务等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并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企业。

第三条市长质量奖的评审遵循科学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好中选优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在企业自愿提出申请的基础上,每年组织评审一次,获奖企业数每年不超过3家。

第四条市政府成立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由政府有关部门、企业管理专家和质量专家组成。

评委会的主要职责是制订市长质量奖评审工作方针政策,批准市长质量奖评审标准,决定拟奖企业名单,处理评审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协调市长质量奖评审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制(修)订市长质量奖评审标准;2.受理企业申报资料并进行资格审查;3.组建行业评审组对企业进行评审,并监督考核评审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4.向评委会报告评审结果,提出提请审议的候选企业名单;5.承担获得市长质量奖企业的后续监管工作。

建设工程奖(优质工程)评审细则

建设工程奖(优质工程)评审细则

建设工程奖(优质工程)评审细则一、申报某某杯奖(优质工程)项目必须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并具独立生产和使用功能。

二、工程规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8000座以上的体育场或2000座以上的体育馆;2.800座以上的影剧院;3.100间标准客房以上的饭店;4.5000平方米以上的图书馆、教学楼、综合楼、商场;5.5公里以上高速公路,8公里以上一级公路,15公里以上二级公路;6.长度300米以上的公路桥梁,800米以上的公路隧道;7.15000平方米以上功能有机联系的公共群体建筑,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配套建设的住宅小区或组团,6000平方米以上非住宅小区内的高层商住楼或统一规划建设的村镇住宅群,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集中开发建设的,建筑面积在IOOOO平方米以上的群体住宅,建筑面积在4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建筑;8.独立装置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9.单体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或建安工作量在800万元以上的仿古建筑,建安工作量在800万元以上的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10.建安工作量在IO(M)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管道工程、垃圾处置等市政公用工程;建安工作量在2000万元以上的隧道、轨道交通、堤岸工程、净配水厂、污水处理、城市广场等工程;建安工作量在2000万元以上的电力、水利工程;11.规模无具体划分标准,但建安工作量在500万元以上的特殊工程项目;12.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建筑风格独具特色,质量特别优良的工程项目。

三、申报工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工程项目已列入各县市、各部门创优计划,并已报市建协、市政行业协会备案。

2.严格执行了《建设工程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国家施工技术标准、规范,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的优良标准。

未发生一般事故及以上工程建设事故;3.工程应获得某某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称号;4.工程(包括装饰)已在上年度九月底以前竣工,并在申报前已通过竣工验收备案和投入使用,用户反映良好;5.已获得县(市)或地级市专业局的优质工程奖,并具有全市同类工程先进水平;6.民用建筑工程(含住宅)应装修完成,且投入使用。

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新形势,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促进企业深入开展工程创优活动,推动企业和施工现场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创建工程质量品牌,确保工程质量水平的持续改进与提高,扩大企业质量信誉、影响力和强化市场竞争力,规范优质工程评审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优质工程设中国中铁杯(省部优)。

各子、分公司对符合优质工程申报条件的项目按照自愿原则组织申报。

第三条中国中铁杯由股份公司安质监督部承办。

安质监督部对中国中铁杯工程申报、合规审查、现场检查、会议评审负总责。

对重点项目及拟推荐申报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等)的工程项目、申报过程的关键环节进行审核监管。

第二章评选工程范围第四条中国中铁杯评选工程为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新(扩)建工程。

第五条中国中铁杯评选工程分为:1.住宅工程;2.公共建筑工程;3.交通水利工程;4.市政园林工程;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具有推广价值和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其他工程项目。

以上1-5类工程的评选范围和规模应符合本办法附件一的规定。

第六条申报中国中铁杯的工程项目,必须是获得集团公司级优质工程的项目。

经股份公司渠道推荐申报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等)的项目必须获得中国中铁杯优质工程奖。

第七条中国中铁杯评选活动每年一次,项目申报截止日期:申报简表报送截止时间为3月15日前,含下年度拟申报鲁班奖工程项目的申报简表。

详见附件二。

申报表(含全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4月30日。

详见附件三。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八条申报中国中铁杯的施工单位必须依照《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和《质量管理体系要求》通过了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开工前必须制定创优规划,创优目标明确,施工中精心组织、科学管理,严格过程控制,实现一次成优。

工程资料要求准确、齐全、真实、有效,建设手续齐备并已按有关规定入档或备案。

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分解课件 (一)

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分解课件 (一)

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分解课件 (一)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是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它能够对优秀工程的评价、表彰和推荐产生积极影响。

为了更好地实施这项工作,组委会也制定了评审办法分解课件,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

一、评审流程概述首先,要了解前期工作的准备工作,如申报书的收集、主管单位的推荐等等。

然后,在开始评审之前,评审人员需要进行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将不符合条件的材料筛选出来,达到初步的标准要求。

针对初审合格的申报材料,评审组将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对申报单位进行验收。

最后,评审组将综合评审结果进行汇总,得出最终的评定结果。

二、评审等级划分根据组委会的规定,优质工程奖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以及三等奖四个等级。

这四个等级的奖项,评定的标准各不相同,具体评审标准如下。

特等奖:施工技术、技术创新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和国际先进水平等等。

一等奖:施工技术、技术创新应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等等。

二等奖:施工技术、技术创新应达到当地先进水平等等。

三等奖:施工技术、技术创新应达到行业标准等等。

三、评审指标明确在指标的定义上,评审指标主要分为四大类,即施工技术能力、技术创新能力、质量保障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

这些指标能够全面、细致地反映出参评单位在工程建设方面的水平和成果,评审组通过这些指标进行事实性的考核和评判。

四、奖金区分获得优质工程奖的单位,将会获得相应的奖金,不同等级的奖项获奖单位,奖金数额也不相同。

特等奖获奖单位,将获得15万元人民币的奖金,一等奖获奖单位将获得10万元奖金,二等奖获奖单位将获得5万元奖金,而三等奖获奖单位则将获得3万元的奖金。

总体来说,优质工程奖的评审办法分解课件,确保了评审工作的公正、公开,令评审结果更加可靠、准确。

评审经过这样完整的流程,能够对工程建设行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使优质工程更加常见,同时也有助于更好地推广和应用新的建筑技术和工程建设管理经验。

绍兴市建筑工程兰花杯(优质工程奖)评价标准

绍兴市建筑工程兰花杯(优质工程奖)评价标准

绍兴市建筑工程兰花杯(优质工程奖)评价标准
绍兴市建筑工程兰花杯(优质工程奖)评价标准是通过对建筑工
程项目的综合评估,从质量、安全、进度、环保等多个方面对工程项目进行评价,确定是否符合优质工程的要求。

评价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工程质量:评估工程施工质量是否符合相关国家和地方的标准要求,包括材料选用、施工工艺、施工质量检查等方面。

2. 工程安全:评估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是否严格,包括对施工作业人员、设备、环境的安全保障措施,以及工程设计中的安全因素考虑等。

3. 工程进度:评估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是否按照计划进行,是否存在拖延、停工等不正常情况。

4. 工程环保:评估工程项目的环保措施是否到位,包括对废水、废气、噪音等污染物的处理措施和管理情况。

5. 工程创新:评估工程项目在技术、设计、施工等方面是否具有创新性,是否采用了新技术、新材料等。

6. 工程文明施工:评估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中是否遵守文明施工规范,是否存在施工噪音、污染、扬尘等问题。

7. 工程质量验收:评估工程项目的质量验收结果,包括是否通过相关质量验收,是否存在整改等问题。

通过以上维度的评估和综合评分,最终确定是否获得绍兴市建筑工程兰花杯(优质工程奖)。

绍兴市建筑工程兰花杯(优质工程奖)评价标准

绍兴市建筑工程兰花杯(优质工程奖)评价标准

绍兴市建筑工程兰花杯(优质工程奖)评价标准在绍兴市建筑工程行业中,兰花杯奖项代表着对优质工程的认可和推崇。

绍兴市作为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文化名城,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建筑工程的质量和标准。

评价标准对于兰花杯奖项的评选至关重要。

评价标准是评价工程质量的依据,它的科学性、全面性和合理性对于评选出优质工程至关重要。

评价标准需要对工程进行全面的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和进度管理等方面。

评价标准需要对工程的技术指标和设计要求进行详细的核查,以确保工程达到了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评价标准还需要对工程的环保和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评价,以保证工程不仅满足了技术要求,同时也对环境和社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绍兴市建筑工程兰花杯奖项的评价标准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评审专家团队由具有丰富经验和高水平的专家组成,他们会根据实际情况和行业标准进行评估,确保评选出的优质工程是真正符合规范和标准的。

评价标准还要求参评的工程需要具备一定的实际应用和示范性,这意味着获奖的工程不仅需要具备高质量,同时还需要对当地建筑工程产生一定的引领和示范作用,为整个行业树立榜样。

绍兴市建筑工程兰花杯奖项的评价标准也体现了市场化和国际化的趋势。

在评价标准中,会考虑工程所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以及工程的整体创新性和先进性。

这一点对于促进建筑工程行业的技术进步和创新非常重要,同时也有助于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

从个人的角度来看,我认为绍兴市建筑工程兰花杯奖项的评价标准不仅仅是一项奖项评选的工具,更是市场化建设和质量导向的具体体现。

它能有效推动工程质量的提升,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同时也为建筑工程行业树立了良好的行业形象。

希望通过评价标准的不断完善和提高,能够评选出更多更优质的建筑工程,为绍兴市的建设和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绍兴市建筑工程兰花杯奖项的评价标准对于推动建筑工程行业的健康发展、提高工程质量和树立行业形象非常重要。

绍兴市建筑工程兰花杯(优质工程奖)评价标准

绍兴市建筑工程兰花杯(优质工程奖)评价标准

绍兴市建筑工程兰花杯(优质工程奖)评价标准
绍兴市建筑工程兰花杯(优质工程奖)评价标准主要根据以下方
面进行评价:
1. 技术创新:评估建筑工程项目在设计与施工过程中是否采用了先进的技术和材料,是否具有创新性的设计思路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 施工质量:评估建筑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是否按照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包括建筑结构的稳定性、施工工艺的合理性、装饰装修的规范性等方面。

3. 安全管理:评估建筑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是否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包括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事故的发生率以及应急处理能力等方面。

4. 资源利用:评估建筑工程项目在设计与施工过程中是否合理利用资源,包括节约能源、减少材料浪费、保护环境等方面。

5. 工期管理:评估建筑工程项目是否能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按时完成,包括施工进度的控制、施工安排的合理性、工期延误的处理等方面。

6. 用户满意度:评估建筑工程项目的使用者对项目的满意程度,包括使用功能的满足程度、使用品质的满足程度、维修保养的便利性等方面。

绍兴市建筑工程兰花杯(优质工程奖)评价标准一般由专业评审团根据以上各项指标进行综合评估,最终确定是否符合优质工程奖的评选标准。

绍兴市建筑工程兰花杯(优质工程奖)评价标准(一)

绍兴市建筑工程兰花杯(优质工程奖)评价标准(一)

绍兴市建筑工程兰花杯(优质工程奖)评价标准(一)绍兴市建筑工程兰花杯评价标准简介绍兴市建筑工程兰花杯是绍兴市政府颁发的一项重要荣誉,旨在表彰在建筑领域中表现出色的优质工程。

评价标准的制定对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评价标准一、项目实施管理评价标准主要从项目实施管理的角度来考量工程质量的各个方面,包括: -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合理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 工程施工过程中是否做好现场巡查和考核,并及时制定纠正措施; - 施工单位是否按照规划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 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有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

二、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质量是评价标准的重中之重,标准将针对工程质量的各个方面进行评价,包括: - 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 - 施工工艺是否科学合理; - 施工材料是否符合标准,材料质量是否可靠;- 施工工序是否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操作。

三、工程技术创新评价标准还将重点考察工程技术创新,这是推动建筑行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具体考核内容包括: - 施工单位是否引进和应用新的施工技术; - 工程实施过程中是否有技术难题并有效解决; - 是否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提高建筑工程质量。

四、完成工期工期是评价标准的一个重要方面,要求工程按时完成,具体考量:- 施工单位是否严格按照工期安排进行施工; - 是否存在工期拖延的情况,并有无合理解释。

五、整体造价在评价标准中还会考虑整体造价的合理性,以保证项目的经济效益。

具体评价内容包括: - 工程整体造价是否在合理范围内,并符合设计预算; - 施工单位是否提供合理的成本控制方案。

总结绍兴市建筑工程兰花杯评价标准全面考察了工程的实施管理、质量控制、技术创新、工期完成以及整体造价等各个方面。

希望通过这一评价体系的建立能够进一步促进绍兴市建筑行业的发展和提升工程质量,为市民提供更高品质的建筑作品。

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模板】

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模板】

XX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增强质量安全意识、提高管理水平,规范XX 市优质工程评选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XX市优质工程(以下简称市优工程)是XX市建设工程质量荣誉奖,评选工作在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下由XX市建筑业协会(以下简称市建协)组织实施,评选结果报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第三条市优工程由市建协会员企业自愿申报,经各县市建筑业协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荐后进行评选。

第四条市优工程评选坚持“优中选优”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一般每年评选一次,按申报项目数量的70%进行评选。

同一建筑施工企业每年申报项目市内不超过6个、市外数量不限。

第二章评选工程范围第五条市优工程评选范围为市内工程和我市建筑施工企业在市外承建的工程,鼓励我市建筑施工企业承建的境外工程申报。

第六条市优工程分类和规模。

(一)住宅工程。

包括住宅小区、公租房、公寓、宿舍、单体住宅、群体住宅和以住宅为主的综合楼等工程。

1、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体住宅、公寓工程、住宅为主的工程;2、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一次建成的,附属配套设施齐全的住宅小区。

(二)公共建筑工程。

包括教育科研、商业服务、医疗福利、文化娱乐、旅游服务、体育、邮电、客运、办公、会展、厂房及纪念性等工程。

1、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公共建筑工程;2、固定座位 5000座以上的体育场;500座以上的体育馆;500座以上的游泳馆;500座以上的影剧院(或多功能厅);3、高度80米以上的构筑物;4、上述1-3项未在列的,建安工程量在600万元以上的其他公共建筑工程。

(三)市政园林工程。

包括城市道路、市政、桥梁、公共交通、水处理、园林等工程。

1、桥面面积4000平方米以上的城市互通立交桥;长度1000米以上的市政道路,跨度80米以上的城市公路桥;2、日供水量2万吨及以上一次建成的水厂;日供气量5万立方米及以上一次建成的煤气或液化石油气厂;日处理污水能力1.5万吨及以上一次建成的污水处理厂;3、用地面积10000平方米且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园林工程;4、上述1-3项未在列的,建安工程量在600万元以上的其他市政工程。

绍兴市柯桥区建筑业强企综合考评办法

绍兴市柯桥区建筑业强企综合考评办法

绍兴市柯桥区建筑业强企综合考评办法第一条为积极践行区委、区政府“五大发展”理念,进一步激励建筑业企业创新创业、保强争先,促进全区建筑业持续平稳较快发展,特制定绍兴市柯桥区建筑业强企综合考评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绍兴市柯桥区范围内登记注册且依法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业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绍兴市柯桥区建筑业强企(以下简称“强企”)包括绍兴市柯桥区建筑业领军企业、绍兴市柯桥区建筑业十强企业和绍兴市柯桥区建筑业优秀企业。

第四条“强企”考评内容包括建筑业企业在经营管理、质量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科技创新、市场行为等方面的实绩。

企业在区内外从事的建筑活动均纳入考评内容。

第五条绍兴市柯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强企”考评的具体工作。

第六条“强企”考评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第七条“强企”考评依据为企业统计快年报、企业纳税证明、获奖证书、授(发)证部门证明、有关部门通报文件和公告等。

第八条参评“绍兴市柯桥区建筑业领军企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建筑业产值达到60亿元以上(无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产值达到40亿元以上);(二)区内实缴税费2000万元以上;(三)创建国家级优质工程1项以上或省级优质工程2项以上(省级优质工程不包括获专业奖和获参建奖的工程)。

第九条参评“绍兴市柯桥区建筑业十强企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建筑业产值达到25亿元以上;(二)区内实缴税费1000万元以上;(三)创建绍兴市“兰花杯”1项以上,或者“中国轻纺城杯”和除绍兴市外的其他地市级优质工程2项以上,或者省级以上优质工程1项以上(省级优质工程不包括获专业奖和获参建奖的工程)。

第十条参评“绍兴市柯桥区建筑业优秀企业”必须符合建筑业产值10亿元以上或区内实缴税费300万元以上的条件。

第十一条对企业在考评期内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强企”参评资格。

(一)区内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二)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且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的:1、欠薪总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2、发生10人以上的群体讨薪信访事件的;3、集体越级赴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讨薪信访的;4、发生极端讨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三)本年度在区内被处以停接业务或被处以行政处罚2次以上的;(四)未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大活动期间安保、环保、维稳等工作的;(五)在考评中有虚报、瞒报或其他不正当行为的。

绍兴市兰花杯优质工程奖评审细则

绍兴市兰花杯优质工程奖评审细则

绍兴市兰花杯优质工程奖评审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兴业”的方针~鼓励施工企业争创优质工程、树立品牌意识~不断提高绍兴建设工程整体质量~争创国内先进水平~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绍兴市兰花杯优质工程奖是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获奖工程应达到绍兴市内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是用户满意、社会赞赏并经得起时间考验的工程。

第三条绍兴市兰花杯优质工程奖每年评审一次,由绍兴市建筑业管理局和绍兴市建筑业协会组成绍兴市兰花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

评委会下设工作小组~负责申报材料初审和工程质量复查及技术资料核查~工作小组设在绍兴市建筑业管理局工程处。

第四条绍兴市兰花杯优质工程奖由绍兴市建筑业管理局和绍兴市建筑业协会联合表彰颁奖。

获奖工程可推荐申报浙江省钱江杯优质工程奖。

第二章申报工程资格和条件第五条申报绍兴市兰花杯优质工程奖的项目~必须是绍兴市域范围内纳入报建管理~并具有独立生产和使用功能的建设工程。

第六条工程规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6000座以上的体育场或2000座以上的体育馆,2、800座以上的影剧院,13、100间以上的宾馆、饭店,4、绍兴市区,含绍兴经济开发区、袍江工业区、镜湖新区,建筑面积在6000平方米以上,2008年1月1日后开工的工程调整为800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楼、图书馆、教学楼、商住楼、商场、工业厂房等~各县,市,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2008年1月1日后绍兴县、上虞市、诸暨市开工的工程调整为6000平方米以上,的上述同类工程,5、20000平方米以上功能有机联系的公共群体建筑~30000平方米以上配套建设的住宅小区~ 10000平方米以上统一规划建设的村镇住宅群,6、2000平方米以上的仿古建筑群~建安工程量在1000万元以上的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7、5公里以上的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 10公里以上的二级公路,8、200米以上的公路桥梁~500米以上的公路隧道,9、5公里以上的五级航道~ 5000吨级以上的沿海码头~ 300吨级码头5个以上的内河码头,10、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且电压等级在110千伏以上的输变电项目,11、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质量特别优良的建安工程量在1000万元以上的特殊工程项目。

行业及优质工程评选基本条件

行业及优质工程评选基本条件

行业及优质工程评选基本条件汇编1.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条件1.1参与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的项目应为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和完整使用功能的新建、扩建和大型技改工程。

1.2国家优质工程奖获奖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建设程序合法合规,诚信守诺;(二)创优目标明确,创优计划合理,质量管理体系健全;(三)设计水平先进,获得省(部)级优秀设计奖或中施企协组织评定的工程建设项目优秀设计成果;(四)获得工程所在地或所属行业省(部)级最高质量奖;(五)科技创新达到同时期国内先进水平,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科技示范工程;(六)践行绿色建造理念,节能环保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达到同时期国内先进水平;(七)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一年以上四年以内。

其中,住宅项目竣工后投入使用满三年,入住率在90%以上;(八)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达到同时期国内先进水平。

1.3具备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条件且符合下列要求的工程,可参评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

(一)关系国计民生,在行业内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二)设计理念领先,达到国家级优秀设计水平;(三)科技进步显著,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四)节能、环保综合指标达到同时期国内领先水平;(五)质量管理模式先进,具有行业引领作用,可复制、可推广;(六)经济效益显著,达到同时期国内领先水平;(七)推动产业升级、行业或区域经济发展贡献突出,对促进社会发展和综合国力提升影响巨大。

1.4参与中施企协组织的全过程质量控制的工程项目,按照“同等优先”原则评选。

1.5未能参与省部级(含)以上优秀设计奖评选的工程项目,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组织专家进行设计水平评审,对优秀设计项目以适当形式予以表彰,并可作为国家优质工程奖的评选依据。

1.6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范围长输油气管道长度100公里以上,管径273毫米以上,设有首末站及中间加压泵站。

2.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条件2.1申报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法定建设程序、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有关省地、节能、环保的规定,工程设计先进合理,并已获得本地区或本行业最高质量奖;(二)工程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并经过一年以上使用没有发现质量缺陷和质量隐患;(三)工业交通水利工程、市政园林工程除符合本条(一)、(二)项条件外,其技术指标、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应达到本专业工程国内领先水平;(四)住宅工程除符合本条(一)、(二)项条件外,入住率应达到40%以上;(五)申报单位应没有不符合诚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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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中国轻纺城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
(修订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促进建筑业企业增强质量创优和品牌经营意识,提高本县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轻纺城杯”优质工程奖由绍兴县建筑业协会组织评定。

第三条“中国轻纺城杯”优质工程奖每年评审一次。

参评项目如当年未能通过评审,下年度不得再次申报。

申报绍兴市“兰花杯”优质工程奖的,必须在绍兴县“中国轻纺城杯”优质工程奖中推荐产生。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条件
第四条申报评选绍兴县“中国轻纺城杯”优质工程奖的项目,必须是在绍兴县域范围内、具有独立生产和使用功能的建设工程,且各项建设审批手续齐全。

主要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民用等建设项目的单位工程和整体工程。

第五条参评项目工程规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6000座以上的体育场或2000座以上的体育馆。

(二)800座以上的影剧院。

(三)100间客房以上的宾馆、饭店。

(四)5000m2以上的综合楼、图书馆、教学楼、商场、工业厂房、住宅等。

(五)2000m2以上的仿古单体建筑。

(六)工程合同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

(七)建安合同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特殊工程项目。

(八)其他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特殊工程。

第六条申报“中国轻纺城杯”优质工程奖的项目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列入绍兴县建设工程年度创优计划。

(二)勘察、设计、施工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并符合省、市、县建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和要求。

(三)工程质量合格,且被评定为县优质主体结构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除外)。

(四)工程的科技含量较高,能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

积极开展QC小组活动,并取得成果。

(五)工地被评为县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凡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工程,不得申报。

(六)已按规定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第七条申报单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工程的总承包或主承建单位,参建单位符合相关要求的也可参与。

(二)原则上是绍兴县建筑业协会会员单位。

第八条主承建单位和参建单位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房屋建筑工程主承建单位:
1、承建建筑面积最多、且达到申报工程总建筑面积30%以上的企业。

2、当有两个以上企业符合上述条件,且企业承建面积之差小于10%时,可联合申报,均为主承建单位。

(二)市政公用工程主承建单位:
1、承建工作量最多、且达到总工作量30%以上。

2、当有两个以上企业符合上述条件,且企业承建工作量之差小于10%时,可联合申报,均为主承建单位。

(三)参建单位:
1、参建的土建(含装饰)建筑面积或工作量占该工程总建筑面积或工作量的20%以上,其中参建的安装工程造价应在200万元以上。

2、参建的市政公用工程工作量应达到总工作量的10%以上。

3、市政公用工程有主承建单位的,参建单位不得超过两家。

第三章申报材料和申报、评审程序第九条申报材料包括:
(一)绍兴县“中国轻纺城杯”优质工程奖申报表。

(二)工程施工合同。

(三)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单位工程综合评定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有参建单位的,应提供参建部分的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和有关工作量证明。

(四)县优质主体结构工程证明和县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证书。

(五)工程建设、施工情况,QC小组活动成果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等介绍材料。

(六)工程主要平面、立面图,工程外观和主要室内效果彩色照片一套。

第十条申报、复查、评审程序:
(一)参评企业向绍兴县建筑业协会报送“中国轻纺城杯”优质工程奖申报材料。

(二)绍兴县建筑业协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三)根据初审情况,确定“中国轻纺城杯”优质工程奖复查项目;组成检查组,分别对申报工程进行复查,内容包括:
1、听取施工单位的创优情况汇报。

2、听取建设单位(用户)对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

3、复查工程实体质量。

4、核查工程技术资料。

5、分析工程的优缺点,并对复查工程进行综合评价。

(四)绍兴县建筑业协会邀请专家组成评审组,召开评
审会议,根据复查综合评价材料进行最终评议,并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初定获奖工程。

(五)将初定的获奖工程进行公示,根据公示结果确定“中国轻纺城杯”优质工程奖获奖工程。

第四章评审纪律
第十一条申报材料应当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申报单位不得宴请检查、评审人员;不得向检查、评审人员送礼、行贿。

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直至取消参评资格。

第十二条检查组和评审组成员应当坚持原则,严守纪律,秉公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取消评审资格等处分。

第五章奖励和其他
第十三条对获奖单位授予“中国轻纺城杯”优质工程奖,并予以通报表彰。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绍兴县建筑业协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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