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7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入库机选的通知
招标代理库抽取及管理办法
定远县城乡规划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库确定及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局招投标工作效率,择优选择业务能力强、专业水平高的招标代理机构,规范代理机构服务程序,根据《滁州市2018-2019年度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采购项目交易文件》、《滁州市招标代理机构考评管理办法》、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对入库招标代理机构的相关管理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入选我局招标代理库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滁州市2018-2019年度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采购项目交易文件》中符合条件并入定远库的单位;2、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上年度考核评比中获得优秀及合格评价的单位。
第三条入选我局招投代理库的单位必须遵守国家及省市相关管理规定,同时接受招投标监管部门及我局的管理。
第四条服务内容1、招标代理全过程服务;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3、业主单位委托的其他服务工作。
第五条招标代理机构选择方式。
1、入选我局代理机构库的单位必须到我局进行备案,我局将对入库单位进行序列编号,备案内容包括资质证书、人员配备及资格证书;2、根据项目的情况每次从库中选择5家的单位参加循环抽取;3、项目抽取前30分钟通知招标代理公司专职人员到达现场见证抽取情况,不能按时到场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招标代理公司参加抽取人员必须为本公司专职人员并通过公管局考核入库的人员。
第六条入库单位管理。
1、不让他人挂靠,不以他人名义代理项目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业务;2、入库单位必须安排在我局备案的,熟悉招投标以及造价咨询等相关法规、工程量清单规范及定额业务的造价工程师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安排本公司专职人员进行造价咨询业务,严禁将招标代理业务安排给非本公司人员;3、我局将组建专门审查机构对每个项目代理完成后进行服务评价,评价分优秀、合格及不合格。
不合格的代理机构将从库中清退;4、被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暂停代理业务的单位,将不再参加抽取。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正文:
----------------------------------------------------------------------------------------------------------------------------------------------------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00三年九月十五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
为规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行为,2002年10月,我委以计价格[2002]1980号文印发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根据有关方面的意见,为有利于《办法》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删去计价格[2002]1980号文第二自然段的内容。
二、将《办法》第十条中“招标代理服务实行‘谁委托谁付费’”,修改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应由招标人支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结束——。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关于2011年度中央国家机关打印耗材协议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关于2011年度中央国家机关打印耗材协议供货有关事宜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政府采购【发文字号】国机采字[2011]16号【发布部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发布日期】2011.07.07【实施日期】2011.07.0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关于2011年度中央国家机关打印耗材协议供货有关事宜的通知(国机采字〔2011〕16号)中央国家机关各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政策精神,方便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打印耗材的采购,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2011年度打印耗材协议供货商(名单见附件1),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实施范围和要求(一)本项目为试行项目。
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直属事业单位、有关人民团体及其下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采购单位)按规定流程在协议供货商处采购打印耗材的,由供应商按照规定流程出具政府采购验收单,作为采购单位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的凭证。
(二)本期打印耗材协议供货采购的产品范围包括:1、通用耗材:含激光打印机(含多功能一体机)硒鼓、激光打印机粉盒、喷墨打印机墨盒、复印机粉仓、针式打印机色带、传真机碳带。
2、原装耗材:含激光打印机(含多功能一体机)硒鼓、激光打印机粉盒、喷墨打印机墨盒、复印机硒鼓、复印机粉仓、针式打印机色带、传真机碳带。
上文所称通用耗材指由专业耗材生产企业生产,适用于对应各原装品牌型号设备的耗材。
原装耗材指由设备原始生产企业为其设备生产配置的耗材。
(三)通用耗材的中标产品被列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印发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在其可代替原装耗材的情况下,提倡采购单位对其进行优先采购。
(四)本期协议供货执行期间,各协议供货商将按照2011年度中央国家机关打印耗材协议供货服务协议(以。
(完整版)招标代理机构入库评分细则.docx
招标代理机构入库评分细则(工程招标代理类)一、响文件的制及方案⋯⋯⋯⋯⋯⋯⋯⋯⋯⋯⋯分分(一)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分)从机构的制度完善,章制度上等方面分(二)从人及硬件施(分).公(、复印机、、交通工具及代控技施等配置比的情况)(分分)()申人在梧州市的公所配有至少台、至少台复印机、台打印机、个固定、台投影、套公桌椅等公的得分,不能足以上条件的得分(分分);()申人在梧州市的开所安装控音像系的,得分,有通信信号屏蔽的,得分(分分)。
以上必要提供公的票或相关的相片等明材料,提供虚假材料的作无效理。
.公所(考已公面、所便利条件比等情况)(分分)()申人在梧州市的公所、开、室在㎡(含㎡)以下的,不得分;申请人在梧州市的办公场所、开标、评标室在(—)㎡(含㎡)的,且办公场所与开标、评标室分开独立,彼此不影响的,得分(满分分);申请人在梧州市的办公场所、开标、评标室在(—)㎡(含㎡)的,且办公场所与开标、评标室分开独立,彼此不影响的,得分(满分分);申请人在梧州市的办公场所、开标、评标室在㎡以上的的,且办公场所与开标、评标室分开独立,彼此不影响的,得分(满分分);()配备有独立的休息场所的,得分,有独立财务室的得分(满分分);()申请人在梧州市的办公场所配备有独立的档案室的得分,有档案柜的得分(满分分);以上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权证(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提供及相片为依据,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得分,提供虚假材料的作无效处理。
.在梧州市从事政府集中采购代理业务从业人员综合情况(分)()从业人员中,常驻梧州市人员情况(人以上分;—人分;人以下分);(分)提供与公司的合同、交年任意三个月梧州市社保明及工放清等明材料。
()在梧州的从人能否承担目采工作(工作履、近两年的政府采目情况等。
着重考物服目)(分)()从人素的高低。
(分)①申人在梧州市从人中具有自治区政府采督管理的培的,每人分 , 此分分 ;②申人在梧州市从人中具有招格的(同具以下③、④条要求的不予重复分),每人分,此分分;③申人在梧州市从人中具有中称以上的,每人分 , 此分分;④申人在梧州市从人中具有高称以上的,每人分 , 此分分;提供年任意三个月在梧州市交社保明及相的格复印件,提供虚假材料的作无效理。
关于建立招标代理机构名录库和实行
关于建立招标代理机构名录库和实行随机抽取办法发包代理业务的规定(试行)为规范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机构执业行为,维护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行业健康发展,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门《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闽发改政策[2007]761号)、《中共福建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关于做好当前预防腐败几项重点工作的意见》(闽委反腐[2007]1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招投标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泉政办[2007]232号),制定本规定。
一、成立泉州市政府投资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预选承包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泉州市建设局局长任组长,各位副局长、纪检组长、协助分管业务的(副)调研员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建设局分管副局长兼任主任,协助分管业务的(副)调研员为副主任,办公室依托在建筑业科,办公室成员由建筑业科、招标办、监察室、法制科、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设工程造价站、工程招标协会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管领导组成,负责预选招标代理机构的初审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二、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集中评审,择优选择一批招标代理机构,设立全市统一的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招标代理机构名录库,各县(市、区)不得另行设立。
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审查和确定预选招标代理机构名单。
四、申请进入泉州市招标代理机构名录库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依法设立的法人企业。
2、具有国家规定的招标代理资质证书。
3、已在泉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登记建筑业企业基本信息。
4、非本市工商注册企业应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分支机构并已进行工商和税务登记;分支机构的行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法人单位的在职人员,并常年在泉州分支机构工作;其它人员须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至少初级职称以上)且人数不得少于4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有1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办公场所(自有房需提供房产证,非自有需提供房产交易所出示的一年以上的租赁合同) 和办公设施;申请前的二个年度内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承揽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项目招标代理业务合同额总计达到3亿元以上。
招标代理机构备选库选取文件
公共资源交易招标代理机构备选库选取文件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目录第一部分公共资源交易招标代理机构备选库公告 (3)第二部分申请人须知 (4)第三部分申请文件格式 (11)申请文件封面格式 (11)公共资源交易招标代理机构备选库入库申请表 (12)承诺书 (13)招标代理机构在分支机构基本情况表 (15)在区范围内办公场所证明及办公设备 (17)招标代理机构固定专职人员情况表 (18)2011年度以来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标代理项目情况表 (20)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廉政资格审查表 (22)法定代表人证明 (23)法人授权委托书 (24)选取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25)申请人认为需要的其它资料 (26)第一部分公共资源交易招标代理机构备选库公告为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招标代理行为,维护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共资源交易招标代理机构备选库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拟会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组建公共资源交易招标代理机构备选库。
现接受报名,请各招标代理机构根据相关信息,年月日起携带相关材料到办公室报名。
年月日时前提交入库申请文件,过期不予受理。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会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准予进入公共资源交易招标代理机构备选库。
自年月日起,凡属公共资源交易的项目均需从招标代理机构备选库选择招标代理机构。
报名地点:报名电话: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年月日第二部分申请人须知一、说明1.定义1.1“招标代理机构”是指依法登记设立并取得相应招标采购代理资格,从事招标采购代理活动的中介机构。
1.2“潜在申请人”是指获得选取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
1.3“申请人”是指获得选取文件并申报申请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
2.准入条件2.1依法设立的法人企业;2.2具有有效的经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招标采购代理资格(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或政府采购代理资格或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2.3注册地在区范围内,或者在区范围内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应取得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并按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备案)的代理机构;2.4在区范围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
招标代理机构入场交易管理办法
招标代理机构入场交易管理办法一、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交易活动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的行为,促进南岸区各项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二、代理机构进行交易活动时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高效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三、代理机构在交易活动组织过程中,应自觉遵守交易中心场内管理规定,服从管理,规范操作,按时、保质完成代理任务。
四、业务进场过程必须按招投标业务系统流程操作,进场受理业务工作人员不得违反交易中心管理办法和各项规章制度,评标过程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未经登记申请或未按要求配挂工作证不得进入评标区。
五、各代理机构应加强与交易中心各科室的联系,妥善处理项目入场交易登记、信息发布、专家抽取、开评标活动与保证金收退诸方面的事宜。
(一)各代理机构在项目入场登记时,应持主管部门及监管办核准的信息发布文件,事先到交易中心确认并按规定递交资料并将挂网资料电子版递交一份(刻盘),待资料审核通过后予以发布。
(二)为保证信息发布的及时有效性,交易中心接受项目入场登记的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上午11点00分以前,下午16点30分以前。
需在市级以上政府采购专业网或其他媒体发布的信息,以交易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三)项目开标前三小时抽取专家,抽取时监督单位、业主、代理机构必须到场监督抽取情况;为保证专家有充足时间到达评标地点必须在抽取专家时留有两个小时。
(四)开标活动结束后,代理公司将专家抽取名单、专家签到表、评标报告交一份留交易中心存档。
事后将中标公示表纸制及电子递交后进行信息发布,中标公示后三日内将保证金退还名单、中标通知书(两份)递交到交易中心。
第六章 招标代理单位备选库管理办法
第六章招标代理单位备选库管理办法一、总则(一)为规范和加强对招标代理单位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对招标(含政府采购,以下同)代理行为守信奖励和失信惩戒的激励机制,促进各招标代理单位提高招标代理服务质量,规范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对招标代理单位的选用行为,有力保障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二)**公司商务企管部负责对招标代理单位备选库进行管理,负责按规定程序选用招标代理单位;**公司纪检相关部门负责对招标代理单位备选库管理活动和选用行为实施监督,查处招标代理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本办法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违背时,遵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另有要求时,按其要求执行。
二、备选库的建立(一)招标代理单位备选库应面向社会采取公开征集、择优选取的方式建立。
征集或增补招标代理单位的公告应在网络或报刊等公众媒体上发布。
(二)初次征集招标代理单位的工作由**公司自行组织。
增补招标代理单位的工作可由**公司自行组织,也可委托已进入备选库内的一家招标代理单位代理组织。
(三)入选备选库的招标代理单位原则上应具备招标代理甲级资质或政府采购代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同时具备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的单位可优先入选。
(四)征集和增补招标代理单位的工作由**公司商务企管部牵头组织,**公司各相关部门参加,**公司相关部门全过程进行监督。
(五)征集和增补招标代理单位时,**公司商务企管部负责拟订竞选方案报**公司分管领导、总经理后实施。
竞选方案包括比选公告、比选文件、比选办法、工作人员名单、评审人员名单和监督人员名单,以及其它相关内容。
(六)征集和增补招标代理单位应发放比选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召开比选会。
比选工作应严格依据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方法进行资格审查、评审、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的高低进行排序。
征集和增补招标代理单位的比选结果报**公司审批后确定最终入选名单。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央单位批量集中采购试点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央单位批量集中采购试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文号】财办库[2011]87号•【施行日期】2011.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财务制度正文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央单位批量集中采购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11〕87号)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深化集中采购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通知精神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单位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9〕101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批量集中采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中央单位采购的台式计算机和打印机,原则上全部纳入今年批量集中采购试点范围,各主管部门要组织好批量采购计划汇总报送工作,集中采购机构要做好批量集中采购的招标等工作。
二、中央单位批量采购的办公用台式计算机、打印机配置标准原则上应当执行《2011年中央单位批量集中采购台式计算机和打印机基本配置参考》(财库〔2011〕18号)的规定。
各主管部门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定本部门统一的台式计算机和打印机配置标准。
因特殊需要,中央单位台式计算机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在50万以上,打印机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在30万以上的,可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确定本次采购项目的特殊配置标准。
相关经费标准要执行财政部《中央行政单位办公设备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试行)》(财行〔2011〕78号)的有关规定。
三、中央单位应当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及计划管理系统”()按月报送批量采购计划,批量采购计划具体包括基本配置、数量、服务期限、付款方式、配送地点、送货时间、联系人与联系电话等信息。
各主管部门应当于每月5日前将下月的批量采购计划审核汇总后报送至财政部。
财政部于每月10日前将各主管部门上报的批量采购计划汇总后送集中采购机构。
集中采购机构根据批量采购计划按月组织批量集中采购,于30个工作日内完成采购组织活动,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采购结果。
招标代理机构准入制度范本
招标代理机构准入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规范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为,保证招标代理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条件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咨询、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
3. 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条件。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代理机构准入程序1. 申请:招标代理机构向采购单位提交准入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审核:采购单位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包括但不限于资质证书、业绩、信誉等。
3. 评审:采购单位组织专家对通过审核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综合评审。
4. 公示:采购单位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5. 准入:公示无异议的,采购单位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准入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四、招标代理机构行为规范1. 招标代理机构应按照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要求,公正、公平、公开地开展招标代理工作。
2. 招标代理机构应确保招标文件的质量,保证招标过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 招标代理机构应接受采购单位的监督和管理,及时报告招标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4. 招标代理机构应妥善保管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确保信息安全。
5. 招标代理机构应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五、准入协议的解除和终止1. 招标代理机构出现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情形,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和终止准入协议。
2. 招标代理机构自愿放弃准入资格的,可以向采购单位提出申请,经同意后解除和终止准入协议。
3. 准入协议解除和终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应按照约定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退还资质证书、报告情况等。
六、法律责任1. 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制度的,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和终止准入协议,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招标代理公司入库公告(3篇)
第1篇一、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单位决定对招标代理公司进行入库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招标代理公司入库,入库招标对象为具有招标代理资质、符合招标条件、信誉良好的招标代理公司。
二、招标条件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 具有招标代理资质,具备招标代理业务的经营范围。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社会信誉,无不良记录。
4. 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5. 具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专业人员和技术设备。
6.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三、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人根据投标文件评审结果,择优确定入库招标代理公司。
四、招标文件获取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
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可在招标人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
五、投标文件递交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1.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招标保证金1. 招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元。
2. 招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八、其他事项1.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招标条件的投标文件予以拒绝。
2.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3. 招标人有权对招标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4. 招标人有权对招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5. 招标人保留对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九、联系方式1. 招标人:[招标人名称]2. 联系人:[联系人姓名]3.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4.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5. 地址:[地址]特此公告。
招标代理库管理制度模板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标代理库的管理,确保招标代理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提高招标代理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招标代理库的管理,包括招标代理机构的选取、使用、监督和评估等环节。
二、招标代理库的建立与维护第三条公司应设立招标代理库,招标代理库应包括以下内容:1. 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资质、业绩、信誉等基本信息;2. 招标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电话、邮箱等;3. 招标代理机构的业务范围、专业特长等;4. 招标代理机构的评标专家库情况;5. 招标代理机构的服务费用及收费标准。
第四条招标代理库的建立和维护由招标管理部门负责,招标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招标代理库进行审查、更新和补充。
三、招标代理机构的选取第五条招标代理机构的选取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具体程序如下:1. 招标管理部门根据招标项目特点,在招标代理库中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三家以上招标代理机构;2. 筛选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业绩、信誉等因素;3. 招标管理部门将筛选结果报请公司领导审批。
四、招标代理机构的使用第六条招标管理部门应根据招标项目需求,从招标代理库中选取合适的招标代理机构。
第七条招标代理机构在执行招标代理任务时,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招标文件规定及公司相关规定。
五、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与评估第八条招标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确保招标代理工作的规范、高效。
第九条招标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1. 招标代理机构的业务能力;2. 招标代理机构的服务质量;3. 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效率;4. 招标代理机构的合规性。
第十条根据评估结果,招标管理部门有权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调整或淘汰。
六、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招标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招标代理机构准入制度模板
招标代理机构准入制度模板一、总则(1)为了规范招标代理市场,提高招标代理服务质量,保障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准入制度。
(2)本准入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机构。
(3)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固定的办公场所等条件,方可从事招标代理业务。
二、资格条件(4)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法人登记证书。
(5)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人员,包括招标师、工程师、经济师等专业人员。
(6)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固定的办公场所,办公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
(7)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招标代理业务能力,包括组织招标、投标、开标、评标等业务。
三、准入程序(8)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准入申请。
(9)省级人民政府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10)招标代理机构在取得备案证书后,方可从事招标代理业务。
四、监督管理(11)各级人民政府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审查、检查。
(12)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接受各级人民政府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如实提供相关资料,配合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
(13)招标代理机构在从事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法律责任(14)违反本准入制度的,由各级人民政府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5)招标代理机构在取得备案证书后,不再符合准入条件的,由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吊销其备案证书。
入库单位选聘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版本).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服务机构库入库单位选聘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比选人:xxxxxxxxxxxxxx二0一四年八月目录第一章比选公告 (2)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 (5)第三章评审办法 (10)第四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15)第一章比选公告xxxxxxxxxxxxxxxxxxx中介服务机构库入库单位选聘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评分法)为规范xxxxxxxxxxx(以下简称“xxxxxxxxxxxx”)聘请策划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洁建设,xxxxxxxxxxxxxxxxxxx等中介服务机构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策划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库入库单位选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比选,兹邀请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一)项目业主:xxxxxxxxxxxxxxx。
(二)项目名称:xxxxxxxxxxxxx中介服务机构库入库单位选聘招标代理机构比选。
(三)比选范围:xxxxxxxxxxxxxxxxxxxxxx中介服务机构库入库单位选聘招标代理服务。
(四)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一)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资质要求: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的招标代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三)业绩要求:近3年内已完成不少于2个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1亿以上的建设工程的造价咨询(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决)算等)及招标代理服务工作。
(四)财务要求:近三年无亏损(2011年、2012年、2013年)。
(五)其他要求: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造价资质已入四川省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
2.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关于建立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机构名录库并实行随机抽取办法发包业务的规定
关于建立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机构名录库并实行随机抽取办法发包业务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机构执业行为,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福建省委《福建省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闽委 [2008]22号)和《漳州市国有单位选择中介机构比选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设立漳州市国有投资项目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机构名录库(以下简称名录库)。
二、漳州市行政区域内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且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政府投资工程)选择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机构时,必须进入市或县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比选,并按本规定要求从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中选人。
三、依托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建立名录库,公开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名单。
市建设局负责名录库的建立和管理;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网站的开发、升级和日常维护。
四、漳州市建设局每季度的第三个月集中受理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机构入库申请,并于次月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审核确定,入库归档。
五、申请加入名录库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依法设立的法人企业。
2、具有国家规定的工程招标代理或造价咨询机构资质证书。
3、非本市工商注册企业应在漳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分支机构并已进行工商、税务登记,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证明书。
六、申请加入名录库应提供以下材料:1、《加入漳州市国有投资项目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名录库申请表》(《加入漳州市国有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名录库申请表》);2、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3、非本市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机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在漳州年检合格的驻漳州登记证明书。
4、省级名录库单位已在市建设行政部门备案的经申请可直接进入本市名录库。
七、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入库申请前的一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列入名录库:1、法人单位主要人员或漳州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有经济或刑事犯罪的;2、有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或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承揽业务等违法行为;3、受到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记录不良行为的;4、在漳州市行政区域内中选后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放弃中选的;5、在企业信息登记和申报预选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中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6、在承接业务过程中,对行政监督部门的整改意见整改不及时或拒不整改的;7、捏造事实或以虚假材料进行恶意投诉等扰乱建筑市场行为的;8、索取、收受合同约定外的酬金或其他财物,或者利用执业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9、被评为严重失信或失信的中介机构的;10、行政监督部门认为不应列入名录库的其他情形的。
教育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入库
教育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入库比选文件比选人:凤台县教育局日期: 2018 年 02 月目录第一章招标代理机构入库比选公告 (3)第二章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 (5)第三章比选方法 (7)第四章比选申请人须知 (10)一、总则 (10)二、比选文件 (10)三、比选申请文件的编制 (11)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2)五、中选与签订合同 (12)第五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13)一.比选申请函 (15)二. 法人代表授权书 (16)三.拟投入本项目专职人员一览表 (18)四. 类似项目经验 (19)五. 比选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20)第六章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19)第一章招标代理机构入库比选公告为标准凤台县教育项目招标代理活动,提高招标工作质量,凤台县教育局通过比选,建立“凤台县教育项目招标代理信誉库”。
凡近三年内代理凤台县教育项目出现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控制价误差较大、开标仪式现场组织混乱、代理业务及协调能力差、不支付控制价审核费等的代理单位或负责人均视为信誉不良单位,都不予入库。
一、入库方法及工作范围〔一〕、入库方法:1、建设单位进行资格预审:〔1〕、对报名的代理机构先进行不良信誉筛选,有前款所列有不良信誉的单位直接淘汰〔2〕、代理机构在淮南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注册且至本项目公揭发布之时起二年以上时间,并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2、满足上述条件再由入库评审组评定打分,并进行实地考察,符合条件的择优选择十家入库,不足十家时,全部入库,具体比选方法另行公布。
〔二〕、入库周期:二年;假设期间出现不良信誉立即清理出库,当库内家数少于3家时即行递补。
〔三〕、项目代理机构比选方法:库内单位参加摇号,选中一家代理机构承担相应的教育工程施工招投标工作。
为确保入库单位整体利益,已中选的单位不再参与下次项目招标摇号。
假设中选单位弃权或库内单位不参与摇号的,则立即清理出库。
〔四〕、中选单位的服务要求:1、承担新建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及清单、控制价编制等工作;改建及维修项目需编制维修方案提交工程概算造价。
【2011】12招标代理工作标准
洪招发[2011]12号泗洪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工作标准和考评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行为,提高招标代理工作水平,根据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苏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苏建招[2006]373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我县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均应按照本工作标准履行招标代理职能。
具体工作标准见附件一。
第三条考评实行“一标一考”,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招投标各流程监管人员具体负责对所监督流程的各类考评信息进行记录、评价、记分,以及汇总和上报。
第四条考评实行扣分制,具体记分办法见附件一。
第五条招标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的,在前扣分标准基础上增加扣分:(一) 招标文件、招标公告需要修改、调整3次以上(含3次)方能备案的,扣4分;(二)因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或补充说明等文件意思表述不严谨、前后条款互相矛盾致投标人理解混乱,引发争议、投诉的,扣4分,导致招标失败的,扣5分。
第六条招标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将暂停该招标代理机构3-6个月在本县承担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资格。
招标代理机构不良行为情节特别恶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可暂停其12个月直至永久取消其在本县承担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资格。
(一)一年内不良行为的记分累计达20分以上(含20分)的;(二)在6个月内出现2次以上(含2次)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七条本办法自2011年8月1日起执行。
附件一:《招标代理工作标准及记分办法》附件二:《招标代理机构考评记分表》附件三:《招标代理机构考评记分统计表》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三日附件一招标代理工作标准及记分办法附注:本考评细则未列明的招标代理机构其它不良行为,招投标监管人员认为应当扣分的,可参照上述项目扣分。
招标代理机构考评记分表工作流程:办理时间:监管人员签名:年月日招标代理机构考评记分统计表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进场交易管理考核办法
招标代理机构进场交易管理考核办法
一、交易中心根据《招标代理机构的进场交易行为准则》,对招标代理机构进场交易行为实施培训、考核、管理和通报。
二、由现场见证人员根据《招标代理机构进场交易行为考核标准》对招标代理机构进场行为实施考核。
三、考核结果处理:
1、考核累计扣分达10分的,在四楼大厅及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进行通报,自通报之日起暂停备案一个月;
2、考核累计扣分达20分的,在四楼大厅及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进行通报,自通报之日起暂停备案二个月;
3、考核累计扣分达30分的,在四楼大厅及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进行通报,自通报之日起暂停备案三个月;
4、一次性扣分超过40分的或者年度累计扣分达40分,中心将违规行为上报相关行政监督、监察部门,建议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相关代理资格;
四、考核结果每月在四楼大厅和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并记入信誉档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法规类别】商贸物资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发改办投资[2011]366号【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1.02.22【实施日期】2011.02.2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1]36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根据《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36号令,以下简称“36号令”)的有关规定,现将2011年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一)鉴于36号令正在修改,资格认定标准需要进一步完善,因此,此次资格认定只开展2011年资格证书到期的换证工作。
待修改后的资格认定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后,再开展资格申请和资格升级工作。
(二)2011年资格证书到期的招标代理机构,需要延续资格的,应按本通知要求提出资格延续申请。
不提出资格延续申请的,视同自愿放弃资格。
(三)请有关机构根据36号令的有关规定和本通知相关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并保证所有材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二、资格延续申报材料的编写要求资格证书到期需要延续的招标代理机构,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一)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延续申请材料封面(附件1)。
(二)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延续申请书。
包括企业三年来的发展情况,企业名称、股东构成、业务种类、机构设置、企业人员等方面的变更情况等。
(三)资格延续承诺函(附件2)。
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做出承诺,并明确是否接受低于原级别的资格。
(四)企业机构设置情况表(附件3)。
(五)企业全部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4)。
(六)招标从业(专业)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5)。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周治工办〔2011〕3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入库机选的
通知
各县市区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招投标活动秩序,防范商业贿赂,促进良性竞争,提高各招标代理机构执业水平、服务质量,确保我市招投标工作稳步、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实行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入库机选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在周口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使用国有资金、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招标人需在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下,采用“自行选择、随机抽取”的方式从周口市招标代理机构名录库中确定招标代理机构。
二、操作步骤
(一)招标人到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的“招标代理机构抽取咨询窗口”领取《周口市招标代理机构随即抽取登记表》(附表一),完整填写招标项目情况。
(二)招标人根据工程特点和需要从周口市招标代理机构名录库中选择七家(含七家)以上具备相应资质的备选招标代理机构并同时确定随机抽取时间,由招投标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并签章。
(三)招标人在规定时间持《周口市招标代理机构随即抽取登记表》到周口市招投标交易中心(行政服务中心七楼)“摇号抽取部”现场办理招标代理机构随机抽取工作。
随机抽取工作按以下摇号规则进行。
1、摇号器具采用具有国家经营许可生产厂家生产的摇号器具;
2、在市有形建筑市场招投标办公室及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派员监督下,由招标人以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3、摇号操作程序。
分两个轮次摇号:
第一轮次:确定备选招标代理机构对应编号。
操作程序:
(1)由监督人员、招标人代表、操作人员及招标代理
机构代表对摇号机及号码球进行检查,确保摇号器具的完整,使用正常。
(2)操作人员将与备选招标代理机构相同数量的号码
球投入摇号球仓,进行测试后宣读检查结果。
(3)备选招标代理机构代表按照操作人员指定顺序依
次摇号,号码球经滚动后出球所标明的编号即为该招标代理机构的对应编号。
每个备选招标代理机构对应一个号码球。
第二轮次: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摇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操作程序:
(1)操作人员将号码球投入摇号球仓,进行测试后宣
读检查结果。
(2)由招标人代表启动摇号机进行摇号,号码球经滚动后出球所标明的编号对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即为中选招标代理
机构。
4、摇号结束后,由招标人代表、监督人员及操作人员对摇号现场记录进行签名确认,填写《周口市招标代理机构随机抽取情况备案表》(附表二),并当场向中选招标代理机构发放《中选通知书》(附表三)。
三、有关要求
(一)随机抽取活动全程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及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活动各方参与人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招标人在满足招标工程需要的最低资格等级设定上,要根据实际需要仔细斟酌,确保招标活动质量。
(三)招标人在《中选通知书》发出的5个工作日内按照建设部、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示范文本与中选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中选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应持《招标代理单位随机抽取登记表》、《中选通知书》、合同文本及项目招标申请相关材料到相应招投标监督部门办理招标申请手续。
(四)代理机构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更改。
招标人擅自改变招标代理机构的,视同该项目未进行招标。
中选招标代理机构非不可抗力因素放弃中选的,将清出周口市招标代理机构名录库,不得再进入周口市招投标代理市场,招标人按程序重新抽取招标代理机构。
(五)若中选招标代理机构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非招标代理机构原因导致的重新招标,由该代理机构继续承担该项代理业务,期间所发生的须增加费用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自行协商;若因招标代理机构原因导致的招标失败,招标
人报主管部门核准核实后,取消其中选代理资格,清出周口市招标代理机构名录库,不得再进入周口市招标代理市场。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周口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
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七月一日
主题词:招标代理入库机选通知
送:周口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周口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7月1印发
附表一.doc(共印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