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律援助
黑龙江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理论法学(1)
第一节基本概念一、法律及其特征我国法学界关于法律的定义是:法律是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由国家制定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体系。
与道德、政策、习俗等规范相比,法律的显著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普遍性、确定性和形式合理性。
第二,国家性。
法律规范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并由国家负责制定、颁布和实施。
第三,强制性。
法律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法律的拘束力,是法律强制性的外在表现。
第四,正当性。
无论法律的具体形式如何,它总是追求在其创制者看来属于正当、符合正义的目标,并在形式上要求公正。
第五,以权利义务的设定为核心内容,通过权利义务关系来规范和调整社会关系。
第六,阶级倾向性。
在阶级社会中,法律倾向于确认、维护、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目标和价值。
二、法律功能法律功能,又称法律作用,是指法律对人们的行为、社会生活和社会关系所产生的影响。
法律功能与法律特征和本质密切联系,是法律特征和本质的体现。
法律功能可以分为法律的规范功能和法律的社会功能两类。
根据行为主体的不同,法律的规范功能可分为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功能。
(1)法律的指引功能表现为: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为人们提供某种行为模式,指引人们可以这样行为,必须这样行为或不得这样行为,从而对行为者本人产生影响,此功能作用的对象是行为者本人的行为;(2)法律的评价功能表现为:法律对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或违法及其程度具有判断、衡量的功能,此功能作用的对象是他人的行为;(3)法律的教育功能表现为:通过法律的实施而对一般人今后的行为所发生的积极影响,这种功能作用的对象是一般人的行为;(4)法律的预测功能表现为:依靠作为社会规范的法律,人们可以预先估计到他们相互间将如何行为,此功能作用的对象是人们相互的行为;(5)法律的强制功能表现为:法律为保障自己得以充分实现,运用国家强制力制裁、惩罚违法行为,此功能作用的对象是违法者的行为。
法律的社会功能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和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事业单位招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模拟试卷136(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事业单位招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模拟试卷136(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判断题单项选择题1.不属于法律援助特点的是( )。
A.法律援助多为有偿法律服务B.法律援助的范围是特定的C.援助对象特定性D.法律援助的资金来源具有多重性正确答案:A解析:法律援助的基本社会功能和宗旨是扶贫助弱。
因此,法律援助多为一种无偿行为。
法律援助资金的主要来源包括政府财政拨款;律师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的业务收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社会捐赠。
因此法律援助的资金来源是多重的、广泛的。
知识模块:法理学2.“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良好的法律”,这段话的阐述者是( )。
A.卢梭B.庞德C.亚里士多德D.奥斯丁正确答案:C解析:这是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对法治所作的两重含义。
他是西方最早使用法治一词并给它以科学定义的学者,知识模块:法理学3.下列有关正义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正义是人类普遍认为的崇高价值,是具有公正性、合理性的事物B.正义是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观念形态C.一般来说,社会根本不存在判断是否正义的客观标准D.正义是相对的、历史的、具有阶级性的概念正确答案:C解析:从字面上讲,正义泛指具有公正性、合理性的观点、行为、事业、关系和制度等。
从实质上讲,它指一种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观念形态。
正义有不同的分类法,不管哪类正义,都是历史的、相对的、阶级的概念,但也存在人类社会普遍接受的某些正义观念。
衡量任何一种思想、活动、制度或事业是否合乎正义的最终标准是看它是否促进社会进步,是否符合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
也就是说,判断是否正义的客观标准是存在的,故本题C项说法错误,当选。
知识模块:法理学4.按照《立法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一机关或者机构不具有制定规章的权力?( )A.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B.国家体育总局C.国家粮食局D.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正确答案:C解析:根据《立法法》第80条第l款规定,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
黑龙江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复习:法律(4)
公共基础知识复习:法律(4)19、行政合同与行政指导行政合同:行政合同是指行政主体为了行使行政职能,实现特定的行政管理目标,相互之间或者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过协商一致以明确各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所达成的协议。
行政指导:行政指导是指行政主体在其职责、任务或其管辖的事务范围内,为适应现实社会与经济生活的需要,基于国家的法律原则和政策,在相对方的同意或协助下,适时灵活地采取非强制手段,以有效地实现一定行政管理目标为目的,不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20、行政程序的概念及原则行政程序是提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和实施行政活动过程中所遵循的方式、步骤、顺序以及时限的总和。
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程序法定原则;相对方参与原则;效率原则;程序公正原则。
行政程序的主要制度:资讯公开制度;公开调查制度;通知制度;说明理由制度;听证制度;时效制度;职能分离制度;辩论制度;回避制度;行政救济制度。
21、行政违法及其分类行政违法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犯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对社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尚未构成犯罪的和为,可分为以下几类:(1)根据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行政主体的违法与行政相对方的违法。
(2)根据行为的方式和状态的不同,可以分为作为行政违法和不作为行政违法。
(3)根据行为的内容和形式的不同,可以分为实质性行政违法和形式性行政违法。
22、行政责任的种类与方式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有:通报批评;赔礼道歉,承认错误;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返还权益;恢复原状;停止违法行为;履行职务;撤销违法的行政行为;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行政赔偿等。
公务员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有:通报批评;行政赔偿。
行政相对方承担行责任的具体方式有:承认错误,赔礼道歉;接受行政处罚;履行法定义务;恢复原状,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
23、行政赔偿案件处理程序及特点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收到受害人的赔偿请示书后,应首先对书中陈述的事实和理由进行审查和确认,自赔偿义务机关收到审请之日计算,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二个月)不予赔偿或赔偿请示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时,赔偿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事业单位公共法律基础知识
事业单位公共法律基础知识在现代社会,法律已经成为规范人们行为、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利的重要准则。
对于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来说,掌握公共法律基础知识更是必不可少的。
它不仅有助于提高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还能有效地防范法律风险,保障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和发展。
一、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事业单位的工作必须在宪法的框架内进行。
宪法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政权组织形式、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
了解宪法,能够让我们明白国家的权力来源和运行机制,以及公民在国家中的地位和作用。
例如,公民有言论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基本权利,事业单位在工作中应当尊重和保障公民的这些权利。
同时,事业单位也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义务。
二、行政法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监督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
在事业单位的工作中,经常会涉及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
了解行政法的相关规定,有助于事业单位依法履行职责,避免行政违法。
比如,在进行行政许可时,必须按照法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进行,不得擅自增设许可条件或者拖延办理。
在实施行政处罚时,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三、民法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事业单位在日常活动中,可能会与其他民事主体发生合同、侵权等民事法律关系。
掌握民法知识,能够保障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能避免侵害他人的权益。
例如,在签订合同方面,要明确合同的主体、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重要条款,避免因合同漏洞而引发纠纷。
在处理侵权问题时,要清楚侵权的构成要件和责任承担方式。
四、刑法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虽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犯罪的情况相对较少,但了解刑法对于预防犯罪、维护单位的形象和声誉仍然具有重要意义。
比如,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犯罪行为,不仅会给个人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也会对事业单位造成极大的损害。
黑龙江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复习:法律(7)
公共基础知识复习:法律(7)34、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条年,是指决定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必要条件,如不具备,便是无效的民事行为,不发生行为人预期的法律后果。
它可分为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1)实质要件。
《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②意思表示真实;③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2)形式要件:《民法通则》第56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主要有:①口头形式;②书面形式;③默认形式35、物权与所有权物权具有追及权和优先权,物权按不同特点可分为:①所有权与其他物权;②主物权与从物权;③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④准物权。
财产所有权所具有的四项权能: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财产所有权是惟一完全的物权。
债终止的原因或方式有:履行、抵销、提存、双方协议、混同、公民死亡或法人终止。
36、合同法相关基本知识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而是适用其他法律规定。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⑤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效力未定合同: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②无权代理人以他人名义订立的合同;③无权处分人订立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
效力未定的合同经追认权人追认后,自始有效,否则,自始无效。
37、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亦称智力成果权,是指公民法人对自己创造性的智力活动成果依法享有的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在内的民事权利。
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
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包括:(1)它是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方面内容的一种民事权利;(2)它的客体必须是有能为人感知的客观表现形式和首创性、新颖性;(3)它具有专有性、时间性和地域性。
黑龙江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复习:法律(3)
公共基础知识复习:法律(3)12、行政法概念及渊源行政法上的“行政”有其特定的涵义,它是指公共行政,指国家行政机关对国家与公共事务的决策、组织、管理和控制。
行政法的渊源指行政法规范和原则表现形式,分为一般渊源和特殊渊源。
一般渊源:①宪法;②法律;③行政法规;④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⑤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
特殊渊源:①法律解释,有权解释包括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地方解释;②具他规范性文件;③国际条约、惯例。
1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1)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职权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行政职权必须依据法律行使;行政授权、行政委托必须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要求。
(2)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行为应符合立法目的;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平等适用法律规范;符合自然规律;符合社会道德,如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
(3)行政应急性原则:存在明确无识的紧急危险;非法定机关行使了紧急权力,事后应由有权机关予以确认;行政机关作出应急行为应受有权机关的监督;应急权力的行使应该适当,应将负面损害控制在最小的程度范围内。
14、行政主体的职权与职责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转化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内容:①行政立法权;②行政决策权;③行政决定权;④行政执行权;⑤行政强制执行权;⑥行政命令权;⑦行政处罚权;⑧行政司法权。
行政职责主要包括:依法履行职务,遵守权限规定,符合法定目的,遵守法定程序。
15、行政行为的效力与特征行政行为的效力:确定力、拘束力、公定力、执行力。
行政行为的特征:从属法律性、裁量性、单方意志性、效力先定性、强制性。
16、行政法律行为成立与无效的条件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①行政行为的主体合法;②行政行为应当符合行政主权的权限范围;③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当合法、适当;④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程序。
行政行为的无效条件:①行政行为具有特别重大的违法情形或具有明显的违法情形;②行政主体不明确或明显超越相应行政主体职权的行政行为;③行政主体受胁迫作出的行政行为;④行政行为的实施将导致犯罪;⑤没有可能实施的行政行为。
黑龙江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复习:法律(6)
公共基础知识复习:法律(6)29、刑罚中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指审判机关对犯罪分子判处刑罚时,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的刑罚,主要分为:(1)管制,是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的刑罚,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2)拘役,对犯罪分子就近予以监禁,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3)有期徒刑,除《刑法》第55条、第69条规定外,期限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4)无期徒刑。
(5)死刑,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附加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三种。
30、刑罚的具体运用(1)量刑,其一般原则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2)累犯,普通累犯指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后或者赦免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人,特殊累犯是指两次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分子。
(3)自首和立功,对于有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数罪并罚,管制最高不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超过二十年。
(5)缓刑,缓刑不是刑种,而是刑罚运用的一项制度,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一年。
(6)减刑,有期徒刑不能少于二分之一,无期不能少于十年。
(7)假释,必须是已执行了一定的刑期,有期徒刑的,必须执行原判刑罚二分之一以上;判处无期的,实际执行十年以上。
累犯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十年以上刑罚的不得假释。
(8)时效31、贪污贿赂罪及渎职罪贪污贿赂罪包括以下罪名:(1)贪污罪;(2)挪用公款罪;(3)受贿罪;(4)行贿罪;(5)向单位行贿罪;(6)介绍贿赂罪;(7)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8)隐瞒境外存款罪;(9)集体私分国有资产罪。
法律援助常识普及
法律援助常识普及法律援助是指通过法律服务机构或专业人士,为经济困难、法律素养较低的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和法律代理等服务的一种制度。
它的目的是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正与法治。
在法律援助的实施过程中,有一些常识性问题需要广大群众了解和掌握,以便更好地利用法律援助资源,保护自身的权益。
本文将针对法律援助常识进行普及,帮助读者了解法律援助的基本知识和相关操作流程。
一、什么是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是指国家为经济困难、法律素养较低的公民提供免费或者低收费的法律服务。
法律援助的目的是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正与法治。
法律援助可以包括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和法律代理等形式。
二、法律援助的适用条件1. 经济困难:申请人的家庭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者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百分之八十。
2. 法律援助需求:申请人在民事、刑事、行政等方面需要法律援助的。
3. 申请人的法律素养较低:申请人对法律知识了解较少,无法自行解决法律问题。
三、如何申请法律援助?1. 了解法律援助机构:在申请法律援助之前,需要了解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包括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2. 准备申请材料:根据当地法律援助机构的要求,准备好申请所需的材料,如身份证、收入证明、法律问题相关证据等。
3.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给当地法律援助机构,并填写相关申请表格。
4. 审核与批准:法律援助机构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申请人的经济困难、法律援助需求和法律素养等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批准申请。
5. 签订法律援助协议:一旦申请获得批准,申请人与法律援助机构将签订法律援助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法律援助的服务内容1. 法律咨询:提供法律问题的咨询服务,包括法律知识普及、法律风险评估和法律建议等。
2. 法律援助:为申请人提供法律援助,包括起草法律文件、代理诉讼、调查取证等。
3. 法律代理:代表申请人参与诉讼活动,包括出庭、辩护、代理诉讼等。
黑龙江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复习:法律(9)
公共基础知识复习:法律(9)45、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设立合伙企业需要的条件:有2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有书面合伙协议;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有合伙企业的名称;有经营的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合伙企业进行清算前,合伙人不得请示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可以向合伙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数额。
46、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在中国境内设立合资经营企业,必须经国家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并且要保证外商投资比率不少于25%,董事会是合资经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
中外合资企业与中外合作企业的区别:(1)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属于契约式的合营企业,中外合作者按合同中约定的比例享受收益和承担风险;(2)中外合资企业都是中国法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则无此限制。
外商独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也可为其他责任形式。
47、市场管理法(1)反垄断法律制度我国经济生活中存在的垄断类型:行业垄断、经济垄断、行政垄断违反垄断法的责任主要有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三种类型。
(2)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不正当竞争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方要包括经济、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等形式。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消费者权益争议解决的途径: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产品质量法律制度四个产品质量方面的国际公约:《关于产品质量适用法律的公约》、《使成员国产品责任法互相接近的指示草案》、《关于人身伤害产品责任欧洲公约》、《关于对有缺陷产品的责任指令》。
(5)证券法律制度证券法的基本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证券市场的主体:证券投资者、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交易的服务机构、上市公司和证券交易所。
(6)票据法律制度《票据法》中所称票据,是指汇票、本票、支票。
黑龙江法律援助办法
黑龙江省法律援助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民享受平等的法律保护,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的法律援助活动均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依法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及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者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并给予减、免收费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本办法所称法律服务机构是指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和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其他社会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援助人员主要是指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及其他社会法律服务人员。
第四条省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全省法律援助工作。
各级司法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法律援助工作。
农垦、森工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的法律援助工作,接受省司法行政部门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实施法律援助,在实施法律援助过程中,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有关单位、个人应当支持、配合法律援助机构及法律援助人员做好法律援助工作。
第六条法律援助经费应当多种渠道筹集。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法律援助机构可以依法接受社会组织及个人捐赠,作为法律援助经费的必要补充。
法律援助经费由法律援助机构管理使用,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二章法律援助的范围、对象及形式第七条法律援助的范围包括:(一)刑事案件;(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法律事项;(三)除责任事故外,因公受伤请求赔偿的法律事项;(四)追索抚恤金、救济金、社会保险金的法律事项;(五)请求国家赔偿的诉讼案件;(六)需要予以公证的与人身财产密切相关的法律事实和法律关系;(七)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事项;(八)其他确需法律援助的法律事项。
黑龙江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律服务
(一)法律服务的概念
法律服务,是指基于与当事人达成的协议,运用法律及其知识、技能,依法帮助当事人解决法律问题的智力型服务活动。
(二)法律服务体系
我国目前的法律服务体系主要由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社会公证机构、审计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构成。
(1)律师事务所是我国法律服务体系的主要部分。
目前我国主要有国办、合作、和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三种类型。
(2)基层法律服务所是依法在乡镇和城市街道设立的法律服务组织。
(3)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以保护公共财产,保护公民身份上、财产上的权利和合法利益。
公证处是国家公证机关,行使国家证明权(包括司法证明权),代表国家统一行使公证证明职能。
(4)审计事务所是经省级以上审计机关批准成立,依法独立承担审计查证、咨询服务,实行有偿服务、自收自支、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
(5)会计师事务所是依法设立并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的机构。
黑龙江省事业单位招聘公共基础知识学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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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罪是指以暴力干涉他人结婚自由或离婚自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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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
首先,要求行为人实施暴力行为,即实施捆绑、殴打、禁闭、抢掠等对人行使有形力的行为。
仅有干涉行为而没有实施暴力的,不构成本罪;仅以暴力相威胁进行干涉的,也不构成本罪;暴力极为轻微的(如打一耳光),不能视为本罪的暴力行为。
其次,暴力行为只是干涉他人婚姻_由的手段,换言之,必须有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
干涉婚姻自由主要表现为强制他人与某人结婚或者离婚,禁止他人与某人结婚或者离婚,这里的“某人”包括行为人与第三人。
暴力行为不是干涉婚姻自由的手段,或者干涉婚姻自由而没有使用暴力的,均不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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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人与被害人是否具有某种特定关系,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考试资讯由哈尔滨事业单位招聘提供<<<4.主观方面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以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不能自由结婚或离婚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犯罪的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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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权的平等性是指每个选民在每次选举中只能在一个地方享有一个投票权,不承认也不允许任何选民因民族、种族、职业、财产状况、家庭出身、居住期限的不同而在选举中享/heilongjiang/ 有特权,更不允许非法限制或者歧视任何选民对选举权的行使。
法律援助基础知识
法律援助基础知识法律援助是指为经济困难的自然人和组织提供法律服务,帮助他们解决法律问题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在现代社会中,法律援助起到了促进司法公正和维护社会公平的重要作用。
本文将介绍法律援助的基本概念、范围和申请条件,以及法律援助制度在不同国家的运作情况。
一、法律援助的概念和目的法律援助是通过法律专业人士向需要帮助的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或其他法律服务的一种方式。
其目的是帮助弱势群体获得平等的法律保护和公正的司法解决途径,减轻他们经济负担,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二、法律援助的范围法律援助的范围涉及各个法律领域,包括刑事案件、民事纠纷、行政争议等。
根据不同国家法律援助制度的具体规定,法律援助可以提供法律咨询、法律代理、诉讼费用减免等多种形式的帮助。
三、法律援助的申请条件通常,需要申请法律援助的人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经济困难、无法支付律师费用、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等。
具体的申请条件会因国家和地区而有所不同。
四、法律援助的运作情况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援助制度存在差异。
以下是几个国家法律援助制度的典型案例:1. 英国的法律援助制度英国是最早推行法律援助的国家之一,其法律援助制度包括公共法律援助和法律援助费用减免两部分。
公共法律援助由政府提供,符合条件的人可以免费得到法律服务。
费用减免适用于那些虽然不符合公共法律援助的条件,但是也无法负担律师费用的人。
2. 美国的法律援助制度美国的法律援助制度更加多元化,包括非营利组织提供的免费法律服务、政府资助的法律援助机构,以及改革性的服务模式如法律志愿者项目等。
这些服务主要通过律师、法学院学生和志愿者团队提供。
3. 中国的法律援助制度中国的法律援助制度分为财政补贴和律师代理两种形式。
通过设立法律援助基金、设立法律援助机构等方式,中国政府提供财政支持,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同时,律师也可以代理法律援助案件,为需要帮助的人提供法律服务。
五、法律援助的挑战和前景尽管法律援助制度在很多国家和地区得到了建立和完善,但仍面临一些挑战。
法律援助基本常识
法律援助基本常识一、法律援助的含义法律援助是指在国家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的组织、指导和协调下,由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等法律服务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予减、免收费,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以保障实现其合法权益、完善国家司法公正机制、健全人权及社会保障机制的一项法律制度。
二、如何申请法律援助(一)、法律援助案件按下列原则管辖:(1)、已立案的刑事、民事、行政等诉讼案件,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所在地同级法律援助中心受理;(2)、不需经法院解决的非诉讼法律事务,由申请人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受理;(3)、两个或两个以上法律援助中心对同一案件均有管辖权的,由最先接受申请的援助中心管辖。
(二)、法律援助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事项属于规定的法律援助范围;(2)、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确需获得法律援助;(3)、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4)、住所地在本市或持有本市暂住证。
(三)、法律援助的申请程序(1)、咨询并领取申请表,递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2)、法律援助中心对申请人的案件进行审查并在20天内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3)、签订法律援助合同—指派承办法律援助事项的法律服务机构。
(四)、申请法律援助应带的材料(1)、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或暂住证;(2)、街道、劳动部门和有关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济状况证明;(3)、申请援助事项的基本情况以及有关的案情材料;(4)、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立案通知书;(5)、法律援助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为未成年人或无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并提交代理权资格证明。
三、提供法律援助的形式(1)、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2)、民事、行政诉讼代理;(3)、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4)、公证证明。
四、法律援助的范围(一)、法律援助中心受理下列请求(1)、刑事案件的代理和辩护;(2)、请求给付赡养费、抚育费的事项;(3)、除责任事故外,因公受伤害请求赔偿的法律事项;(4)、盲、聋、哑和其他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追索侵权赔偿的法律事项;(5)、请求国家赔偿的诉讼案件;(6)、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法律事项;(7)、需要予以公证的与公民个人人身、财产密切相关的法律事实与法律关系;(8)、其他确需法律援助的法律事项。
事业单位的法律援助与公益法律服务
事业单位的法律援助与公益法律服务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治的发展,事业单位在推动社会进步和保障公民权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作为公共领域的组织机构,事业单位不仅承担着行政管理职责,还承担着提供法律援助和公益法律服务的义务。
本文将探讨事业单位的法律援助与公益法律服务,并分析其重要性及实施措施。
一、事业单位的法律援助事业单位作为公共领域的组织机构,具有丰富的资源和权力,能够有效地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法律援助是指为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对经济困难或其他特殊困难人员提供的免费法律咨询、代理和其他法律帮助。
事业单位通过成立法律援助中心或与律师事务所合作,为需要法律援助的群体提供服务。
这些服务包括法律咨询、法律代理和法律培训等。
法律援助的对象主要包括经济困难人员、残疾人、未成年人及其他弱势群体。
通过提供法律援助,事业单位能够帮助这些人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二、事业单位的公益法律服务事业单位不仅承担着法律援助的责任,还应积极开展公益法律服务。
公益法律服务是指事业单位以公益为目的,为社会公众提供的免费或低价的法律咨询和服务。
公益法律服务的内容包括法律咨询、法律培训、法律宣传和法律援助等。
事业单位通过成立公益法律服务中心或与社会组织合作,为广大公众提供法律知识普及和法律援助等服务。
公益法律服务可以帮助公众增强法律意识,提升法律素养,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事业单位法律援助与公益法律服务的重要性事业单位的法律援助与公益法律服务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法治进程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首先,事业单位作为公共组织,具有丰富的资源和专业知识,能够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援助和公益法律服务。
这有助于弱势群体获取法律帮助,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其次,事业单位的法律援助与公益法律服务可以有效促进法治进程。
通过公正、公平、透明的法律援助和公益法律服务,可以提升社会对法治的信任和依赖,推动社会的法制化进程。
再次,事业单位的法律援助与公益法律服务有利于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2022-2023学年黑龙江省黑河市国家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预测试题(含答案)
2022-2023学年黑龙江省黑河市国家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预测试题(含答案) 学校:________ 班级:________ 姓名:________ 考号:________一、单选题(10题)1.近日,最高法、中国残联发布意见,规定民事、行政案件中()在经济困难的情况下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或者向当地残疾人联合会申请法律救助启迪公考面试更好。
A.残疾当事人B.残疾被告人C.残疾被害人D.残疾自诉人2.能够直接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条件或情况是( )。
A.法律权利B.法律义务C.法律后果D.法律事实3.渤海湾、墨西哥湾、波斯湾三个地区的共同点是()。
A.分布在低纬度地区B.属于太平洋水域C.位于东半球D.石油资源丰富4.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日前印发《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办法规定,第一次随机抽选,由司法行政机关会同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从辖区内年满( )周岁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拟任命人民陪审员数五倍以上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
A.16B.18C.24D.285.对于热水瓶爆裂造成的烫伤,下列紧急处理正确的一项是()。
A.立即脱去被开水浸湿的衣裤或鞋袜B.立即用纱布包裹冰块凉敷烫伤处C.立即用约20℃左右的凉水冲洗D.擦干烫伤皮肤用紫药水或红汞涂搽6.近日民航局、国家发改委联合对外公布《民航领域鼓励( )项目清单》。
清单共28个项目,预计总投资规模达1100亿元。
A.政府投资B.民间投资C.海外投资D.国有资本投资7.第29题超市柜台内货物的价格标签反映的是货币职能中的()。
8.酸奶容易消化吸收的原因是()。
A.酸奶中的脂肪含量高于原奶B.酸奶口感好,刺激胃肠形成酸性环境C.酸奶中含有丰富的细菌,能够加快肠道蠕动D.发酵过程中使原奶中的糖、蛋白质20%左右被分解成小的分子9.中国社科文献出版社及廉思课题组2013年6月8日在北京发布青年蓝皮书《中国青年发展报告(2013)),提出了“拐点一代”的论断。
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常识积累:法律援助
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常识积累:法律援助什么是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获得必要的法律咨询、代理、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法律援助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
法律援助如何收费?法律援助服务目前是完全免费的。
获得法律援助后,受援人不需要付给法律援助中心或者法律援助人员任何费用。
哪些事项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民事法律援助范围: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5.因劳动用工纠纷,主张权利的;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7.因交通事故受到人身损害,主张权利的;8.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主张权利的;9.因医患纠纷,请求赔偿的;10.因食用有毒有害食品造成人身损害,请求赔偿的;11.军人军属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主张权利的;12.未成年人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主张权利的;13.因使用伪劣农药、化肥、种子及其它农资产品造成严重经济损失,请求赔偿的;14.当事人不服司法机关生效的判决、裁定,依法申请再审的;1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其他事项。
刑事法律援助范围: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申请法律援助:(1)经济困难的;(2)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智力残疾或障碍的;(3)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4)人民检察院抗诉的;(5)案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2.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3.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法律援助基础知识
法律援助真正为困难群体撑起了一把保护伞
特征:
1、法律援助是国家行为或政府行为,是一种国家政府的 责任。
2、法律援助是一种制度化、法律化的行为,是国家社会 保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3、受援对象为经济困难者、残疾人、妇女儿童、老年人、 农民工等,或者是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通知给予法律 援助的犯罪嫌疑人。
4、法律援助机构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受援人免收服务 费用,如律师代理费、公证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5、法律援助形式,既包括诉讼法律服务,也包括非诉讼 法律服务。
武汉市法律援助咨询电话
蔡甸区法律援助咨询电话:
2、法律援助是一种制度化、法律化的行为, 是国家社会保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起步虽然很晚,但发展很快。 1994年提出构想。 1996年3月明确提出“法律援助”概念,写入法律,同年12月司法部设立法律 援助中心。 2003年9月1日,国务院通过了《法律援助条例》,以法律的形式予以明确, 规定了法律援助的作用、申请法律援助条件和范围等一系列的内容,对法 律援助工作用法律的形式进行规范,说明国家非常重视法律援助工作,也体 现了党和政府对民众的关心。
过 户
独立抚养
两儿 两女
不履行赡养义 务
大儿子
其他子女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和维护其他劳动保障权益的。
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包括应付而未付的工资、最低工资 待遇以及加班工资等。按照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案 件必须经过劳动仲裁才能向法院起诉。必须注意的是 现有法律就劳动仲裁设置了一年的仲裁时效,既申请 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犯之日起 一年内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否则就丧失了 法律保护的权利。
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分两种情况: 一是因用人单位没有参加社会保险,劳动者向用人单 位追索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二是用人单位已经按规定为劳动者缴纳了保险,但社 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兑现其社会保险待遇或者停止 其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黑龙江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婚姻法之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
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
(一)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责任和对受害人的救助措施
《婚姻法》第44条规定,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
《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刑法对重婚罪及其处罚作了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刑法》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刑法》还规定了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二)离婚时的过错赔偿制度
《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离婚时的过错赔偿涉及对多种损害的赔偿。
因一方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导致离婚的,主要涉及对精神损害的赔偿。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会涉及人身伤害,还可能发生财产损害,受害人都可以请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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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援助的概念
法律援助,是指在国家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的指导和协调下,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予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法律制度。
(二)法律援助的范围
(1)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①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②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③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⑤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⑥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2)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①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②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③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3)公讼人出庭公诉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困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