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归属制201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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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归属规定

客户归属规定

达方客户归属认定“客户归属”是避免客户发生交叉、争议而进行区分的标准。

销售员应本着团结互助的精神,共同做好销售工作。

若发生共售、同售情况,则以客户资料为依据,按以下准则进行业绩和提成的分配。

具体情况如下:1、第一次成交原则:客户以第一次成交为准。

2、老客户认定原则:一个月内有过沟通或续单的老客户,如果如果与多个销售联系,则按”客户释放”为界定谁的客户.3、群带性原则:老客户介绍来的新客户,由老客户的接待的销售员负责接待。

4、客户释放原则:一个月无沟通或续单的,客户归属释放。

5、接待新客户时,要从始而终不能出现甩客现象。

否则给予50元的处罚。

(特殊情况需跟客户说清楚情况,并诚恳道歉。

)6、销售员休息时,老客户来访,其无法及时赶回公司。

由其他销售员接待并促成成交的,业绩、提成等五五分。

7、销售员在接待客户过程中,需问清楚有没有跟其他客户联系过之前有没有在公司定过产品。

8、销售人员在给客户优惠前都要跟经理提前打招呼申请这样避免客户重复多方询价避免客户纠纷。

9、有效的客户资料必须有全名或姓氏、真实的联系电话的登记10、公司电话轮流接听,销售员电话预约的客户,由该销售员接待。

11、公司关系介绍或带来的客户,由上级领导负责接待分配。

12、必须做好客户来访登记,每项必须填完整及真实。

13、做好售后:避免与客户发生争执及影响公司形象的事情。

否则业绩充公。

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14、任何“客户归属”中没有特别明确的地方,由销售经理进行裁决,销售员必须服从领导的决定。

团队是大局意识、协作精神和服务精神的集中体现,同事之间要相互帮助,真诚的对待所有的人。

在工作中提高自身的素质和修养,杜绝以不正当的手段来谋取个人的利益,破坏整个团队团结的。

一旦发现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以开除。

客户归属制度

客户归属制度

客户归属行为准则一:来人接待1.客户首次来现场看房,由首次接待人员为准。

2.客户二次看房的,客户主动提及原接待人员为准;若客户忘记原接待人的,以首次来人论处。

3.老客户带新客户过来的,归老客户原接待人员;若原接待人员离职了,属当值接待人员。

4.老带新准则:新客户必须由老客户亲自带过来,方可领卡;若老客户确实无法亲自前来,业务人员及老客户需在专案经理处电话报备,否则不予发卡,造成的损失由原接待人员负责。

5.业务人员的亲人、朋友等前来看房的,客户直接找目标业务员的,属目标业务员;若客户未指定业务员,归当值接待人员。

6.公司内部人员买房或其亲属朋友来看房的,适用于第5条。

7. 客户首次来看房地,当值接待人员必须询问:您好,请问您是第一次过来吗?有没有和我们其他业务员联系过?如客户说前期有和业务员联系过,需问客户是那个业务员接待的,如客户能记起业务员的姓名或者姓归原接待人员,若客户忘记原接待人员的,属当值接待人员。

8. 约电来访客户以客户主动找约电人员为准,若客户在看房至订房的过程中未提及原约电人员的或提及了但不知道姓名的,属当值接待人员;若客户在订房之前提及原业务员姓名的,属原接待人员;若客户订房之后提及原业务员姓名的,业绩归当值接待人员,提成奖金对半分。

二:来电接待1.客户首次来电的,由首次接待人员为准,以登记本为辅;超过15天未能约访至现场的归纳为公共资源。

2.客户二次来电的,客户主动提及原接待人员为准;若客户忘记原接待人的,以首次来电论处。

3.派单打到手机上的来电,以来电登记本为准。

三:有效客户认定标准1.以微信、短信、电话记录为准,超过15天未联系的,为无主客户。

2.归属冲突,以微信、短信、电话记录为判定标准。

3. 所有来人、来电、DM客户均为公司资源,专案经理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分配资源客户;实力为王,在超过30天客户未能做进来的,专案可对这些客户进行分配其他业务员联系,以约访能力及成交能力为原则,谁能约来、谁能成交业绩归谁。

售楼处客户归属确认制度

售楼处客户归属确认制度

售楼处客户归属确认制度一、建立客户归属确认制度的必要性在售楼处的销售过程中,经常会有多个销售人员同时接待客户,这样容易出现客户归属不明的情况,导致销售人员之间的争议和不和谐现象,同时也可能让客户感受到服务不到位或者不专业的问题,影响了开发商的形象和销售业绩。

因此,建立客户归属确认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二、客户归属确认制度的具体内容1.首先,售楼处应明确客户归属规则,比如规定客户的归属以谁为准,是以谁首次接待该客户为准还是以谁最后一次接待该客户为准。

这样可以避免不同销售人员对同一客户产生争议。

2.其次,售楼处应建立客户管理系统,以记录每位销售人员接待客户的时间、方式和内容等信息,方便及时整理客户资料和归属确认。

3.当多个销售人员同时接待同一客户时,应引入客户跟踪流程,每位销售人员应在系统内备注客户的信息和需求,确保客户的信息能够被全体销售人员共享。

4.售楼处应设立相关部门或岗位,负责客户归属的确认和管理工作,妥善处理客户归属争议,并及时向销售人员和客户反馈确认结果。

5.售楼处应加强对销售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避免因为销售人员个人素质问题导致客户流失。

6.售楼处还可以通过建立客户奖励机制来激励销售人员更好地服务客户,增加销售业绩。

比如设置销售佣金、提供绩效奖金或其他福利措施等。

三、客户归属确认制度的好处1.明确归属可以减少销售人员之间的争议和不和谐现象,提高销售团队的合作效率。

2.客户归属确认制度可以增加销售人员对客户的关注和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从而增加销售成功率。

3.确认客户归属方便售楼处及时了解客户的需求和反馈,帮助开发商针对不同客户提供更加精准的服务和推广方案。

4.在销售过程中建立客户归属确认制度,可以增强开发商的形象和信誉,使客户对开发商更加信任,提高口碑。

总体来说,售楼处客户归属确认制度的建立可以有效地规范销售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客户满意度,促进销售业绩的增长。

因此,房地产开发商应重视该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并不断优化完善。

客户归属的规定

客户归属的规定

客户归属的规定1、销售人员提出客户归属争议,须以详尽的书面记录为依据。

具体包括:公司的来访客户登记本和个人的接待跟进记录。

因此,销售人员日常工作中应认真填写有关内容,并做好自己的工作记录;2、若客户来现场属初次来访,负责接待的销售人员则为第一接待人。

当客户后续来访时,无论是谁接待,第一接待人仍为最先接待的销售人员,其它人员均视为义务帮忙和履行销售人员的职责;3、客户来到现场时,须主动问明是否初次来访,如客户能说出原接待人姓名或大致长相,应主动交回第一接待人。

若第一接待人休息或外出,仍需热情接待,事后需及时(当天)向现场主管和原接待人通报。

(此种情况不列为有效轮值接待客户);4、客户虽来过但不能说出销售人员姓名等,且在场原接待人员未能及时认出客户,销售人员可将其视为初次来访。

但若跟进过程或成交(交定金之日起3天内)有其他人员提出异议并能确实证明为第一接待人的,则应无条件交回第一接待人,后续跟进工作由第一接待人办理;5、若已购房业主带朋友来看房,不管原经手销售人员是否在场均视为原经手人客户,原经手人不在则由本小组最后一名销售人员义务代接,但不算接待名额,若原经手人在场须本人接待,不作为新客户接待名额,因此而错过轮序接待其他新客户的当天内可补,过期不补;6、划分客户归属以第一接待人为主的原则,表示公司对第一次接待工作的重视和认可。

但若第一接待人经常出现(三次以上)客户被他人接待或客户交定金后才知道而争抢客户,则将被视为工作能力不足之表现。

公司将于其辞退;7、如客户由多名销售人员接待最终下定,且不能定论客户归属问题时,按第一接访顺序及客户有效期执行判定。

8、若有销售人员离职或被辞退,其全部客户资料应转交营销经理,并由营销经理合理分配。

格林枫景销售部2006年12月20日。

客户归属制度

客户归属制度

客户归属制度房地产现场销售好比战场上的短兵相接,一个细微的过失往往会造成一次交锋的失败。

销售员的个人能力固然重要,但团队合作更不容忽视。

所以我要求售楼一线人员要树立一种“狼式”文化。

要求销售人员对待工作不仅要有一种“狼”的野性,还要有狼一样的团队精神。

为了有效地避免业务人员在接待过程中出现抢客、争客现象及提高团队能量,特制订此方案:1、接待顺序的确定:首先由销售经理在人员《接待表》上安排接待客户顺序,销售员依次轮流接待客户。

如遇到客户较多的时候,次序问题便会显得凌乱,这时候销售经理要担当起维持秩序的职责,公平、合理、系统地进行统筹安排。

2、客户登记制度:每位销售人员在接待完客户后,应及时将客户的联系方式登记在《来访客户登记表》上,当天上报销售经理,以便作为日后评判业绩归属的依据,为公司累计客户资料。

需要注意的是,客户确认时间应以登记时间为准,如销售人员未进行客户登记,发生与其他销售人员撞单事件,责任自负,其业绩和佣金归属由销售经理酌情处理。

3、工作日记制度销售员不但要把每天接待客户的资料上报销售经理,自己还应有一本工作日记本。

日记本的内容包括:接待来电来访记录、客户追踪记录、客户信息反馈、时间记录。

工作日记是用来记录销售人员一天工作情况的表格,也是销售经理用来衡量队员工作态度及工作效率的标准,还可以在此找出销售人员业绩不佳的原因。

在发现与其他销售员撞单时,销售经理可以根据工作日记判别客户的归属,每个销售人员在每天工作结束之前做好工作日记,销售经理将不定期进行检查。

4、总结、例会制度:每天下班前,销售经理要召集销售人员针对一天的销售情况做总结、检讨,销售人员可将在销售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反映上来,大家一起探讨解决。

同时会议总结还可让大家对销售状况做深入的了解,并发掘新问题,随时做必要的修正。

销售部每周一固定为例会日,由销售经理向销售全体人员传递公司的最新决议及思想5、发生撞单事件地处理:销售员录入的客户确认及工作日报表为判定业绩归属的重要依据,但如果销售人员工作登记本上的客户连续三周不做回访的话,(三周为客户有效期)客户主动进入售楼部的,视为新客户发生撞单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a、在有效期内,已被登记的客户在别的销售人员处成交(以交纳订金为准),应由销售经理查看客户登记表,以初始登记者为准。

客户归属规定

客户归属规定

****营销中心《客户归属规定》客户上门时间以《来访登记本》、《个人谈客本》以及《公共约客本》上的约访为原始依据,原则上实行“首接负责制”和“7天约客制”,即客户由第一次接待的置业顾问负责到底,业绩和佣金归最初置业顾问所有,具体情况如下:一、关于客户登记:1、来电、来访的客户,分别按要求详细登记在相关表格当中,来电客户由经理分配。

2、当天约过的客户,需作好详细记录,以此作为后期客户归属依据。

3、若有置业顾问离职,其全部客户资料应全部移交给销售经理,并由销售经理分配。

二、新客户:1、参与客户接待的同事每15分钟一次站轮换岗,客户来到营销中心时,站轮置业顾须主动辨客,询问客户是否初次来访、是否有人电话邀约或者是否在外展登记过。

(以上规定开盘前后均适用)2、客户的第一次来访,必须在2天以内首次回访,最长约客期限为7天;致电的约访期限为14天。

置业顾问应分情况把握好,若已超出客户约客期限,则该客户拿出由销售经理重新分配。

(以上规定开盘前后均适用,大家须将客户追得紧点)3、每位置业顾问同时只能接待一批客户(开盘、认筹、团购客户等大量来访情况除外),如轮到自己接待新客户,同时未成交的老客户到访,在面对“二选一”的情况下,要求置业顾问只能接待老客户,新客户由下一个正排轮者接待,此时算本应接新客户的置业顾问轮空,接待完老客户后补正排轮一次,由于客户接待时间无法把握,只补一次排轮。

(以上规定开盘前后均适用)4、如果置业顾问在接待新客户时老客户来访,由倒排轮先行接待,当天成交的,分单50%,后期维系由原置业顾问负责(若前期已经接待好,今天约好过来直接签认购书的不算,业绩和佣金归原置业顾问所有,这点需要两个置业顾问间先行沟通好,或向销售经理说清楚情况),当天未成交,客户仍由原置业顾问负责。

另说明一下,如遇派单、外展和巡展自然到访的客户,以外面的登记为主,如果没有登记过,按新客户接待;如果登记过,而外展同事不能跟客户过来,在开盘前由这边的同事帮忙接待,不纳入分单范围,开盘后适用以上规定。

客户归属制度资料讲解

客户归属制度资料讲解

客户归属制度实施细则为加强和完善销售管理,使客户归属做到有章可循,使之秩序化、公正化、制度化,创造一个透明度公正、进取、团结轻松的工作环境,制定本界定方法实施细则.每个客户都是销售现场大家的客户,帮助别人也是在帮助自己。

每个现场人员都必须积极主动、热情协助其他同事,为客户倒水、清理桌面、拿楼书(资料)、照顾客户的小孩等。

学做业务先学做人,同事之间应相互学习、互相帮助,积极讨论销售技巧、相关知识,通过共同学习、不断提高、共创销售佳绩。

1、所有客户的接待、管理归销售部,置业顾问接待客户按客户首次到售楼部的顺序依次轮流接待的方法执行,即采用单一客户循环制,所有置业顾问均应服从本界定方法的管理。

2、销售人员在接待客户的第一时间一定要问:“您好!您是第一次来吗?之前我们这边有人与您联系过吗?”从客户进门的第一时间避免客户权属争议。

如已经知道客户曾经来过,则必须通知以前接待过的甲销售人员;如果该甲销售人员不在现场或者休息,由同事帮忙代接待;之后再补客户3、置业顾问提出客户归属争议,须以详尽的书面记录为依据。

具体包括:公司的来访客户登记本和个人的接待、回访跟进记录,要求记录无修改、刮涂,否则无效,不作为依据。

因此,销售人员日常工作中应认真填写有关内容,并做好自己的工作记录4、如果轮接销售人员甲因个人私事离开或没法接待,下一个轮接销售人员乙可以进行接待,原销售人员甲予以跳过(严禁代接待);若甲销售人员是因为案场公事耽搁,可以随时补接客户5、销售人员利用电话接待客户不作为客户归属的依据,不得利用电话变通客户归属问题。

6、销售部客户资源和客户接待轮次由销售主管负责管理。

7、公司职员公司关系户介绍的客户资源归销售,并由主管按轮次分配到具体销售人员参与接待轮次。

8、已离开公司的销售人员的客户资源归销售部并电话统一追踪,未下订单的客户视作新客户参与正常的销售轮次,由销售主管统一安排,销售人员不得将已离开公司销售人员的客户资源据为己有或变通。

客户归属制度

客户归属制度

客户归属制度1、新客户:客户进门置业顾问按轮排的顺序接待,置业顾问要问清客户是否是第一次过来,客户说是第一次过来,要问一下之前有电话了解过吗,客户说是第一次过来,而且从来没有电话了解过,客户属于当即接待的置业顾问。

2、新客户:客户进门置业顾问轮排接待,问清了是否第一次过来,是否有电话了解过,客户说之前来过但是不记得谁接待了,但是置业顾问当时就认出客户,那么客户由认出的置业顾问去接待归属于此置业顾问。

3、新客户:客户进门置业顾问轮排接待,问清了是否第一次过来,是否有电话了解过,客户说之前来过但是记不清谁接待的了,置业顾问也没人认识此客户,那么客户归属于轮排接待的置业顾问。

4、新客户:客户进门置业顾问轮排接待,问清了是否第一次过来,是否有电话了解过,客户说之前来过但是记不清谁接待的了,当时置业顾问没人认出客户,客户由轮排的置业顾问接待,如现场的置业顾问有休息的,第二天休息的置业顾问上班发现了他的客户有来过,客户来访登记表,当天休息的那位置业顾问的客户登记本上如果有近3天的追踪记录,那么此客户和当时接待的置业顾问一人一半。

5、新客户:客户进门置业顾问轮排接待,问清了是否第一次过来,是否有电话了解过,客户说来过,也说出了置业顾问的姓氏,那么由点名的那位置业顾问接待,如当时那位置业顾问休息,现场的同事打电话给此置业顾问,让此置业顾问回来接待,如果忙回不来,让此置业顾问和现场同事商量由谁帮忙义务接待。

6、新客户:客户进门置业顾问轮排接待,问清了是否第一次过来,是否有电话了解过,客户说第一次来,但是打电话了解过,要问清客户还记得当时接电话的置业顾问是谁,客户说出接电话的置业顾问的姓氏,那么此客户归属为接电话的置业顾问。

7、新客户:客户进门置业顾问轮排接待,问清了是否第一次过来,是否有电话了解过,客户说第一次来,但是打电话了解过,要问清客户还记得当时接电话的置业顾问是谁,客户说不记得了,那么客户归属于当时轮排接待的置业顾问。

客户归属制度

客户归属制度

客户归属制度随着企业日益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客户归属制度变得越来越重要。

它是指企业建立并实施的一套规范客户归属关系的制度,以确保客户资源的合理分配并提高客户满意度。

客户归属制度不仅在销售领域中起着重要作用,还广泛应用于市场营销、客户关系管理以及客户服务等方面。

一、制度背景和目的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客户资源的挖掘和管理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然而,在企业内部,由于各个部门、团队之间的协作不够紧密,客户资源的重复开发和管理会浪费企业的资源,同时也容易造成对客户的冲突和混乱。

因此,为了实现客户资源的有效管理和合理分配,建立客户归属制度成为必然选择。

客户归属制度的目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优化客户资源分配:建立客户归属制度可以确保客户资源的合理分配,避免不同部门、团队之间的资源冲突和浪费,提高企业的整体效益。

2. 提高客户满意度:通过建立客户归属制度,可以让客户得到更全面、统一的服务,提升客户满意度,从而增加客户的忠诚度和再次购买率。

3. 加强内部协作:客户归属制度可以促进企业内部各个部门、团队之间的协作与交流,使得全员为客户服务成为企业的共同目标,提高整体业绩。

二、制度内容和要求客户归属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客户归属原则:明确客户归属的原则和标准。

例如,按照地域、行业、产品类型等进行客户归属的划分,以确保客户归属关系的明确和合理性。

2. 归属流程和规范:明确客户归属的流程和规范。

包括客户的申报、审批、登记、变更等环节的具体要求,以及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3. 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建立客户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使得不同部门、团队之间可以及时了解客户的需求和服务情况,提供一致的客户体验。

4. 冲突解决机制:建立客户归属冲突解决机制,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客户归属纠纷,并促进不同部门、团队之间的协商和合作。

制度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统一执行:客户归属制度应该在全企业范围内统一执行,避免任意性和不公平性,确保制度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销售客户归属界定

销售客户归属界定

销售客户归属界定方法(一)客户资源归属原则:作为一个专业的房地产销售人员,其拥有的信息资源和客户资源就决定了自己的业绩,“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无客户资源怎能创造出销售业绩呢?销售人员只有在一个合理、有序的氛围下参加业务竞争,才能加快项目的销售,创造销售的佳绩。

一般来说,决定客户资源的归属应遵循以下原则:1、第一接触点的原则(包括来电、来访客户):原则上哪一个销售人员首先接触客户,该客户应被其所有,即以第一次接待为准。

若该客户第二次、第三次上门时,第一接触销售人员不在,其他销售人员有义务协作、帮助成交,不计入销售业绩,但计入综合考评的范围内。

因为谁都可能碰到这样的情况,需要团队通力合作,互相帮助。

2、裙带性原则①若第一接触是销售人员A的客户介绍的(包括电话介绍和亲自带领上门)新客户甲,刚新客户资源甲应归该销售人员A。

同样甲带来的客户资源乙应归销售人员A,以后依此类推。

但此原则仅适用于新上门客户指明找销售人员A或老客户介绍在先,不包括不期而遇的。

②若上门客户是某销售人员的亲戚或朋友,则期资源权优先归属访销售人员。

若该销售人员未能第一接触而事先又无记录,则不能拥有此客户资源。

1、分单制原则如有两个或多个销售现场的情况出现,上午在市区的销售人员接待的客户,下午到工地处销售现场又是别的销售人员接待的,那么就严格按照“分单制”原则执行。

2、建立首问责任制销售现场建立了执行到位的“首问责任制”,即进场的客户都会询问“是否是第一次来”、“是否去过其他的接待地点”,那么很多销售过程中存在的争议自然而然地就化解了。

及时沟通,不要造成信息堵塞也很重要。

(二)具体界定方法1、客户首次至售楼处接待完毕后,销售人员必须在《客户来访登记表》上作好登记,并视作客户归属的唯一依据,《客户来访登记表》由销售人员填写,每日填写好当日所有档案表上交销售经理处,月末将《客户来访登记表》上交公司存档,销售人员各自建立个人客户资料库。

2、以《客户来访登记表》为准,客户管理办法采用销售部集中管理和个人管理相结合的办法。

客户归属确认制度

客户归属确认制度

客户确认制度1.客户确认制度遵循“第一优先”及“公平”原则。

凡在来电来访登记表上登记备案的有效客户,以时间顺序、以第一有效确认为主。

2.销售代表按顺序接听客户电话咨询或接待客户来访。

首先确认客户(包括亲属)是否电话联系过或到过现场,如果联系过则由原销售代表接待或接听电话;如客户是第一次来电或来访则按照顺序接电或接访。

接听、接访完毕后必须做好来电来访登记,以保证自己的客户资源。

3.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儿女、兄弟姐妹,视为同一组客户,归属第一登记的销售代表。

4.归属于销售代表的客户,销售代表要对其进行定期的追踪和服务。

5.客户确认必须有姓氏、性别及有效联系方式,否则被视为无效客户资源。

6.电访与到访的客户具有同等效力。

7.客户代替朋友看房的,以购房人登记的姓名资料为最终确认。

8.老客户带新客户来看房:新客户归属于原销售代表,客户明确提出不找原销售代表的除外(严禁销售代表诱导客户)。

老客户介绍新客户独自到访的:新客户明确提及原销售代表时则该客户归属于原销售代表,若新客户没有明确提及原销售代表则该客户视为新到访客户,按接访顺序接待。

9.已确认的客户,如客户再访时明确表示不愿由原销售代表接待的,现场由销售主管审核后,由正常接待顺序的销售代表接待。

10.客户第二次联系未找或忘记原销售代表,接待人员应在客户离开后认真填写待确认客户登记表。

超过3日(含)无人认领,则该客户资源归属作登记的销售代表;3日内有销售代表确认经,核实后该客户归属于原销售代表。

11.如有特殊情况,客户与多名销售代表接触,若销售代表发现自己的客户在其他销售代表处签约后,应立即向销售主管或经理反映。

原销售代表在接电、接访并做有效登记后7(含)日内联系过客户,则该客户归属原销售代表,若7(含)日未联系过客户,则该客户归属现(签约)销售代表。

〖每七天为一追访周期,争议客户确认以原始追访记录及客户说辞为依据〗12.销售代表不得涂改客户原始登记记录,所有销售代表均有监督的义务,对弄虚作假者按恶意抢单论处。

销售顾问客户归属

销售顾问客户归属

客户归属规定一、客户分配原则上以第一次接待为准,即客户由第一次接待的销售顾问负责到底,提成归最初接待销售人员所有。

二、销售顾问必须按照接待顺序依次接待,不得选择、拒接、争抢客户。

三、客户来到现场时,须主动问明是否初次来访:客户归属当天有效A、如客户能说出原接待人姓名或大致长相、特征,应主动交回第一接待人。

B、如客户说自己是新客户,在场其他销售人员又未辨认出是自己的客户的,应先按新客户接待。

C、若客户说不出原接待人姓名或大致长相、特征,应先按照老客户接待,事后及时向其它销售人员说明情况,若未找到第一接待人的按新客户处理。

D、当第一接待人接待的客户再次光临时,第一接待人不在现场或接待其他客户时,并且不能确定是否是其他接待人接待时,由最后接待人接待;当第一接待人发现其准客户时,如果正在接待其他客户时,可由其判定是否调换客户;如果未接待其他客户时,当其准客户已经确定成交,则业绩归属其接待导购;若没有确定成交,则其准客户继续归属于第一接待人。

E、已签订订单且未交付全款的客户,归签单人员接待;如果签单人员正在接待其他客户,则由签单人员判定是否与轮值人员交换客户。

F、轮值人员如因个人原因错过接待轮次不予以补接(如私事外出等)。

四、销售人员打电话邀请来的客户,应向经理提供客户的姓名、电话等有效信息,原则以相邀上门为主,如客户说明电话邀约,视为电话邀约有效接待客户,此客户为邀约过客户的销售人员。

如客户未说明,按正常顺序接待。

五、多名销售顾问同一组买家具客户联系,但不知情,称为撞单。

原则上按第一接待为准,提成归最初接待销售员所有。

六、回访规定:新客户7天一个回访周期,未按要求回访的视为自动放弃该客户,该客户按新客户处理。

回访应有日期、内容等详细记录。

七、客户介绍客户上门,由当值人员接待,业绩归当值人员所有。

八、与本公司有业务来往的客户、本公司领导带上门的客户及业务伙伴带上门的客户,由销售经理负责接待,如销售经理不在则由轮值人员接待。

轮排及客户归属制度

轮排及客户归属制度

轮排制度一、案场轮排制度1、日常接待客户必须按照事先安排好的秩序轮流接待,不得无故打乱秩序。

到现场来访的客户由每日案场接待人员严格按序执行接待,并在<<客户接待顺序表>>上作记录。

2、至某人接待时,须事先做好接待准备,提前至大门右侧站立等待,不得无故离开,控台不允许缺人,经经理批准外出办公事者,可补排;未经允许者,视自动放弃,不再补排;3、当日主动放弃轮排两次者,处以 50 元现金处罚;当日主动放弃轮排三次者,处以停牌3 日的处罚(因正在接待客户放弃轮排或其他经主管经理认可的原因而放弃轮排者不视为主动放弃轮排);4、主动放弃轮休上班者,须提前告知案场经理,方可参加轮排接待,按上班考勤,事后可再调休,未按时上下班或未告知者,视为休假;5、上班期间,因故外出请事假者,轮排自动轮空;6、路过简单咨询的客户、只索取资料者或市调者,不视为一次接待;7、客户来访,而当事置业顾问不在者,其他置业顾问有义务接待(原则同组人员负责),按轮排秩序执行。

二、客户归属制度为了建立竞争、团结、和谐、有序的销售团队,促进置业顾问的回访跟踪和客户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养成认真、细致、热忱的接客服务意识,切实提高快速沟通快速成交的能力,本着公正、公平、透明、动态的原则制定本制度:1、客户归属的第一接待原则一、来访、来电邀约客户当客户来售楼部时,当班人员应主动询问“是否第一次来”“是否有其他销售人员联系过” ,具体情况如下:(1)客户属第一次来访,也没有与其他人员联系过,则由当日当班人员接待,成交后业绩与佣金归当日当班接待人员;(2)客户属第一次来访,但属之前的来电客户,且有其他销售人员与其联系过,若客户指明了与其联系人员则该客户应由来电邀约人员接待,成交后业绩与佣金归邀约人员;(3)客户属第一次来访,同时矣属来电邀约客户,但客户记不清与其联络人员,同时通讯记录也已被删除,在客户看完花名册后仍无法记忆与其联络人员的情况下,则由当日当班接待人员接待,成交后业绩归当日接待人员;2、客户归属的时效性原则开盘前客户的时效界定:7 日内必须对客户进行回访,如未按期回访的,则视为销售员认定此客户为无效客户,该客户认定为新客户(回访依据以客户回访记录为准)。

销售人员客户归属和提成分配规定

销售人员客户归属和提成分配规定

客户以及提成分配方法为规范课程顾问的销售行为,促进安定团结、群策群力搞好销售工作,特制定本守则,以共同遵守。

客户归属划分1、客户上门时间以《来客登记表》及《客户跟进登记》为原始依据,原则上实行首接负责制,即客户由第一次接待的课程顾问负责到底,客户资源和成交提成均归最初接洽销售人员所有。

2、来电咨询的客户,详细登记在《来电登记表》。

电话接听原则以相邀上门为主,不得指定其上门后找某课程顾问。

来过电话的客户第一次上门时,当成新客户按《轮接表》顺序接待。

3、多名课程顾问与同一客户联系,但互不知情,称为撞单。

实行销售人员首接负责制,在成交前发现的,除客户指定课程顾问的情况外,由最先接待客户的销售人员继续接待,该笔成交提成和客户资源均归首先接待的销售人员。

4、客户介绍客户上门,新客户在来访登记表上的“了解中心渠道方式”一栏中填选“通过中心客户介绍”,则应请客户写下介绍者(中心客户)的姓名或联系方式,在此情况下,该新客户资源归给原销售人员。

原则上由原销售人员接待,如该销售人员不在,或无暇接待,则由当班销售人员接待,该笔成交提成分配如下:促成成交者得2/3,原销售人员得1/3。

5、有客户上门时,按《轮接表》的顺序应负责接待的课程顾问若不在咨询处,按顺序由当班的另一名课程顾问接待,如果是由于非工作的原因,且超过5分钟不归位的,则属于错过轮次,视为自动放弃该接待轮次,不在后续给予补次;如果是由于工作原因,或者在5分钟内能够迅速归位的,则在其他课程顾问完成该轮接待后,给予补次。

6、客户第二次上门,如第一次接待的课程顾问在场,而没有认出该客户,该客户也没有指认该课程顾问,则当成新客户接待,按《轮接表》顺序接待;如第一次接待的课程顾问在另外的当班接待人接待了5分钟内认出该客户,或是该客户认出该课程顾问时,除了客户无意主动换回首次接待人外,当班接待人应把客户交还首次接待人员继续接待,如果该接待人促成成交的,则该客户资源和该笔提成均归该首次接待人。

房地产销售案场客户归属规定

房地产销售案场客户归属规定

房地产销售案场客户归属规定客户归属规定一、客户上门时间以《来客登记表》及《客户跟进登记》为原始依据,原则上实行首接业绩制,即客户由第一次接待的置业顾问负责到底,业绩和佣金归最初接洽销售员所有。

二、客户来到现场时,案场秘书须主动问明是否初次来访、是否有人电话邀约或者是否收到宣传单页,以判断客户归属。

三、如客户来到现场,能说出销售员姓名或大致长相,应该销售员接待;若该销售员休息或因公外出,且知道该客户可能要来并告知同事和秘书,则由最后一位轮序人员热情接待,事后需及时(当天)向现场经理和原接待人通报(此种情况不列为有效轮值接待客户)。

四、客户的第一次来访后,第一次回访须在3天内回访,第二、三次回访须在10天以内,第四次及以上须在15天以内回访,若已超出客户有效期限,则视之为新客户。

五、来电咨询的客户,详细登记在“来电登记表”,由秘书分配。

以邀约来访率进行考核。

六、多名置业顾问与同一组买房客户联系,但不知情,称为撞单。

首先查证回访记录,符合客户认证标准的,实行分单:业绩和佣金归所有接洽销售员所有。

七、客户介绍客户上门。

1.客户经推荐后,点名要找原销售员,由原销售人员接待;如该销售人员不在,则由当值人员接待,如此客户成交业绩归当值人员所有,佣金两人均分。

2.如客户经秘书询问后没有表明客户介绍,也没有提出找原销售员的,由轮值人员接待,业绩和佣金归属该轮值人员。

八、与本公司有业务来往的客户、本公司领导带上门的客户及业务伙伴带上门的客户购房,如果对方未指定置业顾问接待,则由当轮人员接待,属于该置业顾问业绩。

九、客户第二次上门,如第一次接待的置业顾问认出该客户,或是该客户指认该置业顾问的,应主动交还第一次接待人员继续接待;如第一次接待的置业顾问正常轮休或者因工外出,且已告知秘书或经理今天该客户要来的,当轮人员应该义务接待;如果未和该客户约好时间,且由当轮当场促成签约的,实行分单,如果成交业绩归原销售员所有,佣金首接销售员占70%,错过接待轮次不予补接;如第一次接待的置业顾问在场,而没有认出该客户,该客户也没有指认该置业顾问,当成新客户接待。

客户界定制度销售客户归属界定方法

客户界定制度销售客户归属界定方法

客户界定制度销售客户归属界定方法销售人员只有在一个合理、有序的氛围下参加业务竞争,才能加快项目的销售,创造销售的佳绩.一般来说,决定客户资源的归属应遵循以下原则:第一条、抢单或为抢单有意欺骗同事、客户的,经查实,销售经理将视情节轻重取消接待权利三至十五天,并处以2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的上报公司总部交人力资源部处理。

第二条、若当值置业顾问未经请示而不站排则被跳过,由下一置业顾问接待,跳过后不得补接(除置业顾问被委派办理公事外)。

较长时间离岗须向销售主管或销售经理请示。

除事先向销售主管或销售经理请假,无故不得故意轮空,否则将予以相应的经济处罚(10-50元),同时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不同日期的停盘处理。

第三条、已被接待的未成交客户未离开现场前,当值置业顾问未经销售经理、销售主管许可,不得接待新客户。

第四条、置业顾问接待客户期间,如有未成交老客户到访,当事置业顾问可指定他人代接老客户,义务置业顾问若被轮过则优先补接。

第五条、置业顾问在接待客户时须先问清楚客户是否首次来、是否打过电话咨询(询问时要大声,让其他同事听到),如发现该客户为同事的未成交老客户,须第一时间通知该同事并交由该同事接待。

如该同事休息,应电话通知,由其指定置业顾问接待;第六条、如客户记不起上次接待置业顾问的名字,则由轮序置业顾问继续接待,并做客户登记(以方便确认),如未距上次客户来访未超过15天则当天成交分半;如未成交则属正常接待,不得补接,客户资源归原置业顾问;如距上次来访已过15天,无论当天成交与否该客户均归属轮序置业顾问。

第七条、客户进门未表明身份,在接待当中置业顾问发现客户不是购房,都算接待名额(包括参观的发展商及同行、租房及跟楼盘相关的业务),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接待。

本公司人员市调或考察不计接待名次。

第八条、客户进售楼处在未进入模型区域主动表明身份是记者、同行(非购房目的)可不计接待名次(客户表明身份时要让其他同事听到),由C岗置业顾问义务接待;其他情况一律计接待名次。

客户归属判定制度

客户归属判定制度

客户归属判定制度总体原则:如发生客户冲突,原则上置业顾问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按此本制度原则进行客户判定。

客户一经判定归属,非跟办顾问不得主动联系客户。

判客流程:1、出现客户冲突,顾问第一时间反馈至连长,连长了解情况进行协调;2、协调无果,需行政进行明源信息核查,需由相关的团队负责人签字确认后,行政板块进行查询,根据查询结果进行判客;3、仍争议的,最后反馈至项目第一负责人处判客,最终判定结果不得有异议且处罚非客户归属方100元。

➢客户接待时冲突:1、顾问接待了其他销售人员的客户后,应及时将客户带看情况如实反映给原销售人员(12小时以内),以便销售人员继续与该客户联系,不得主动再与该客户联系。

2、老带新客户:新客户第一次来售楼处,不论是否由老客户亲自陪同,只要主动要求原销售顾问接待,则业绩归属原销售人员;如新客户第一次来售楼处时未指定销售人员的,视同新客户,由当班销售人员接待;3、客户名称和联系方式均不同的,如经调查发现实际是夫妻、父母、子女等直系关系且为同一购房需求的视为同一客户,以系统中有效期内接待的先后顺序进行归属界定,非上述关系的视为不同客户(兄弟姐妹视为不同客户)。

4、问岗结束后,A位正常接待过程中,其他顾问发现接待客户为自己的老客户时:①先自查:未录拓客、来访问卷,或录入拓客、来访问卷但保护期已超期,则A位视为正常接待,其他顾问不再进行打扰;②已录拓客、来访问卷且在保护期内(开盘前保护期7天),原顾问认出老客户的,可上前与客户打招呼给与暗示,客户明确表示认识原顾问的,A位自动退出,客户交由原顾问进行接待,A 位补轮排一次;严禁在客户面前争吵抢客,一经发现客户充公,第一次对非接待顾问进行500元扣罚第二次直接辞退;➢成交后冲突:1、所有到访的客户,均须录入明源系统作为唯一判定依据,明源显示时间为判客基准;2、客户保护期如下:①外拓客户:以外拓问卷录入时间为准,保护期48小时;(开盘期间)②渠道客户:凤凰通推介以明源系统渠道推介时间为准,保护期48小时;其他渠道(电商资源、分销商资源等)不进行保护;③来访客户:以来访问卷录入时间为准,保护期48;(开盘前)④来电客户:无保护期,如客户有指定销售人员,则指定销售人员接待,如客户无指定销售人员接待,则由轮排人员正常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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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归属制
1.有效客户登记以置业顾问留下意向客户的姓名和相对应的电话号码为准。

2.客户归属的认定:(两者缺一不可)
a、置业顾问接待的来访登记表(需客户填写)
b、置业顾问个人客户登记本
3.客户的归属以7天为判定期。

4.接待所有到访客户,见面第一句全部统一说辞:
1)您好,是否第一次到访?
2)是否有置业顾问预约?
3)是否有人给您发过短信?
5.非认购客户本人亲自到场看房,按如下原则判定:
a、看房者系认购客户直系亲属时,其归属应为第一位接待的置业顾问;
b、置业顾问首次接待的看房者系认购客户的朋友时,如置业顾问留下了认购客户的
姓名和电话号码,且在跟客保护期内,则客户的归属为该置业顾问与接待认购客户的置业顾问共同所有,业绩对分;如置业顾问未留下认购客户的姓名和电话号码,则该客户的归属为首次接待该认购客户的置业顾问所有;
c、认购客户本人未到现场,前后分别委托多个朋友到销售中心咨询,最后委托其中
一个朋友定房,业绩归接待该朋友的置业顾问所有。

6.老业主(适用于老客户)或者老业主带新客户到访,没有找或者记不清原置业顾问时,
按新客户对待;找原置业顾问或者报出原置业顾问名字时,如果原置业顾问在销售现场,则通知原置业顾问接待,如果原置业顾问不在销售现场(例如休假),接待人需电话沟通让原置业顾问指定专人接待,如没有专人接待,按正常轮值顺序接待,成交后两人业绩对分。

7.正常接待客户过程中,如果发现该客户处于自己的跟客保护期内,短信或者电话通知
正在接待的置业顾问,该置业顾问委婉退出,严禁当面认领客户;接待完客户后核对跟客资料,如果该客户并不在自己的保护期内,则业绩退还给原置业顾问。

8.诚意金客户在未退诚意金期间都为原置业顾问所有,在退诚意金后按新客户对待。

9.接听热线可以报自己的姓名和联系方式,约访客户到场如果没报置业顾问姓名则按新
客户对待。

10.电话访问和其他追踪记录一律不作为判定客户的标准。

11.注意事项
a、每位置业顾问应保存好各自的相应记录,以便日后查看。

b、所提供的登记资料证据不得有做假之嫌,违者据实际情况处于重罚。

c、置业顾问发生业绩争执时,不得在接待台争论,可先相互协调;若不能协调时方
可找销售经理解决。

d、不得当着客户的面确定客户归属。

e、到访客户,置业顾问未询问三句话者罚款200元。

如此单成交则充公!
(罚款从工资中扣除)
f、不能主动认领客户,违者罚款500元。

如此单成交则充公!(罚款从工
资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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