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民间融资的对策
基层反映:当前民间信贷市场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基层反映:当前民间信贷市场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以投资、担保、典当和委托寄卖名义注册的公司纷纷成立,并直接从事民间投融资活动,为斯地区民营经济蓬勃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民间借贷对于解决借贷双方资金需求具有很强的灵活性,它以独特的方式活跃在县域经济中,呈现出规模庞大、融资主体多元、方式多样的特点,成为解决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资金运转瓶颈的重要“途径”。
但是,民间融资也存在着极大的金融风险,给社会的安定和谐带来一定隐患。
一、民间借贷行为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业务办理不规范造成信用风险。
投资、担保、典当、委托寄卖企业均存在融资行为,且资金来源非常广泛,既有居民个人投资,也有通过各种渠道流入的银行贷款。
由于这部分投融资业务处于监管的“盲区”,无法有效评估民间资本的信用,一旦发生信用风险,就会危及到多数投资者的利益,还可能对金融机构的信用造成一定冲击,导致发生金融风险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二是监测难度大,影响宏观调控效果。
一是借贷数据无法统计。
民间借贷资金分散,借贷行为隐秘,数据来源不一,即使作为权威机构的人民银行也只能抽样调查,难以准确掌握民间借贷规模、区域分布、流动特点等。
二是民间借贷行为不受国家货币信贷政策和产业政策制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宏观调控效果。
既给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造成障碍,又对出借入的资金安全形成了较大隐性风险。
三是法律保护缺位,容易引发民事纠纷。
民间投资担保典当企业融资活动大多数为高利贷行为,甚至实行“驴打滚”的计息方式,且资金来源多数为居民自有资金,投资担保典当企业又对借贷方资金投向缺乏必要的了解,一旦出现投资失误,导致举债人无力偿还债务或故意赖债引发的纠纷或案件,势必给社会安定带来不良影响。
四是民间借贷多为短期行为,不利于企业自身与地方经济长期稳定发展。
民间借贷立足借贷双方的个人关系,一般只用于弥补短期的资金缺口,资金供给和使用依附于短期的经济关系,对于长期的市场变化缺乏预测。
规范中国民间金融的对策思考
f 融 资行 为,实现 民间金融 的 正规化 、合 法化 已成 为 当务之 急。 - . 1
一
、
法律 先行 ,规 范 民 间金 融合 规 经 营
目前 ,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对 民 间 “ 正 规 金 融 ” 已 经 多 了 不 少 宽 容 , 在 《 0 4年 中 国 区 域 金 非 20
目前社会 上存 在 的 民间金融 活动 大致 有三种 形式 : ( ) 组织 无机构 的个人 借贷 和企 业融 资 , 1无 如 企 业相 互融 资 ; ( )有 组织 无机 构 的各 种金融 会 ,如 标 会 、摇会 等 ; ( )法律 没有 认可 2 3
的 有 组 织 有 机 构 的各 种 融 资 形 式 ,如 私 人 钱 庄 。
合 法化 。
关键 词 : 民 间金 融 ; 民 营金 融 ;金 融 管 理
中 图分 类 号 :F 3 . 9 8 0 3
文 献 标识 码 :A
文 章 编 号 : 1 0 — 7 8( 0 6 0 — 0 9 0 0 946 20 )3 00 — 6
民 间 金 融 是 与 官 方 正 式 金 融 相 对 应 的 概 念 , 指 以个 人 信 用 为 基 础 的 、 通 过 绕 开 官 方 正 式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金 融体 系而 直接 进 行 的 、未得 到 国家法 律 认可 的 、尚未 纳入 政 府监 管范 围 的金 融交 易活 动 。
80 2 0亿 元之 间 。事 实上 ,2 0多年 来 民间 资本 已从剩余 资本 发展 成为 产业 资本和 金融 资本 ,对 营 经济 的 资金 需求 起到 了巨大 的支 持 作用 ,并成 为我 国 国有 资本 、跨 国 资本 以外 的第三 支 力量 。但 是 ,我 国 民间 金融 火 规模 的资 金流 动还 处于 无序 状 态 ,隐藏 着 巨大 的金 融 风险 。因
规范我国民间融资发展的对策思考
刘 慧 ,黄 新 颖 ,丁 飞
( 中国石油大学 人文社会科学 学院 ,山东 东 营 2 7 6 ) 501
恩
文 摘编 号 :0 5 9 3 2 0 )O o 9 一 10 - 1X(0 81 — o 7 cA
摘 要: 当前 ,我 国民间融资作 为社会 资金 周转的重要
当前我 国发 展 民间融 资 的重要 意 义 是 有 利 于推 动 中小 企 业 、 民 营企 业 发 展 , 成 为正 规 金 融 的 补 充 。据 调 查 表 明 ,我 国 民 营企
一
、
一
业近8%的资金来源于 自我积累和 民间融资 ,全 国 0 中小企业 绝大部分融资来 自民间融资 。近年来 , 正规金融 机构为了降低不 良贷款所 占比,普遍严 格 了贷款授信和贷款发放 的管理 ,由 “ 盲贷”转 变 为 “ 贷 ” 。再 加 之 国家 加 强 宏 观 调 控 ,积 极 慎 推行紧缩性货币政策 ,一些有发展潜力 和较好市 场预期的 中小企业 、民营企业 ,根本无法取得正 规 金 融 机 构 的贷 款 支 持 ,所 以大 多 选 择 通 过 民 间 融资拓宽融资渠道 ,获得所需资金 。同时 ,民间 融 资 手续 简 便 ,不 受 期 限 、行 业 限制 ,不 仅 能 满 足中小企 业临时性 资金周转 的需要 ,而且降低 了 交 易 成 本 ,成 为 其 市 场 化 的选 择 ,推 动 了我 国 民 营 中小 企 业 的发 展 。 民间 金 融 对 正 规 金 融 形 成 了 非 常 有益 的 补 充 ,尤其 是 在 正 规 金 融 顾 及 不 到 的 中小企业 、个 体户及小型种养加工等项 目上 ,民 间融资提供 了大量资金 支持 ,发挥出 比较优势 , 对促进 区域经济的发展有着不可抹灭的功绩 。 二 是有 利 于优 化金 融 资 源 的配置 。在 正 规 金融体 系发挥作用缺位 的前 提下 ,民间融资为实 现金融资源在小范 围内的优化 配置提供 了条件。 民间融 资具 备的信息优 势可 以使贷款方较深入地 对投资项 目的风险程度 、未来 发展前 景和借款方 的信用状 况等进行综合 分析 ,在较短 的时间 内选 择一个风 险与收益相 匹配的项 目给予 资金支持 ; 另 一 方 面 , 民 间融 资 属 于个 人 行 为 ,在 一 定 程 度 上增强 了筹款方 的还款 责任 心和对项 目的投 资理 性 ,能最大程度地提高金融资源 的使用效率 。这 样通过对贷款方 和借款方 的市场化调剂 ,实 现了 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 ,提高 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 三是有利于分散居 民储蓄存 款 ,拓宽投资渠
当前我国民间投资存在问题及建议
当前我国民间投资的问题及对策近年来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日趋完善,各种所有制经济展现出新的活力。
随着经济战略性结构调整,国有投资将通过市场竞争在国民经济各产业重新布局,为民间投资创造新的发展。
民间投资对发展经济,扩大就业,提高投资效率等都有重要作用,将成为拉动经济增长和推进结构调整的重要力量。
我国目前的民间投资仍然存在着种种问题,面临着诸多挑战。
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必须制定积极有效的对策来解决民间投资的发展难题。
一、对民间投资概念的理解目前关于民间投资概念的讨论,在我国理论界主要是通过对投资主体的划分来进行认定,即民间投资概念是对投资主体的一种分类。
由于不同行为主体代表着不同的投资意愿和投资能力,因此以投资主体为标准划分民间投资,相对于以投资的资金来源或者以投资主体的规模为划分标准,更符合我国现阶段的实际。
按资金来源划分民间投资的观点容易混淆投资资金来源和投资行为之间的关系,简单地把国家预算内资金视为政府投资,而把国内贷款、利用外资、自筹和其他资金都当作民间投资。
实际上,无论是民间投资还是政府投资都可以来源于国家预算、银行贷款或者利用外资。
按投资规模来划分民间投资的观点,把中小企业投资等同于民间投资明显不符合现实情况,并且缺乏理论根据。
按照宏观经济学投资理论的基本概念来看,民间投资是相对于政府投资而言的,即除了政府投资以外的投资都属于民间投资。
本文将民间投资定义为非政府投资,即民间投资是指政府投资之外的投资,然而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可以认为政府投资等同于国有经济投资,它包括国有独资经济投资和国有控股经济投资两个部分;同时,由于我们的研究集中于国内市场主体,可将外商投资和港澳台投资排除在外,所以,我们认为民间投资是国有独资经济和国有控股经济投资以外的国内市场主体的投资,具体包括集体经济、个体经济、其他经济以及联营经济和股份制经济中非国有控股的经济成份的投资总和。
我国民间融资的现状及对策
间借贷已经成为正规金融的有益补充 ,这种情况在经济欠发 工商户及农 户发放贷款慎之又 慎 , 普遍存在惜贷现象。 二是金
达的地区表现得更为活跃 。它通常是指居民个人向集体 及其 融机构信贷 门槛过高 : 表现在贷 款手续复杂 , 一笔贷款往往需 互相间提供的信用 , 一般采取利 息面议 , 直接成交的方式。但 要经过贷 前调查 、 担保 ( 抵押 、 押) 审批等多个环节 。 质 、 所需时
个体经济的发展中发挥不了大作用 ,其原因主要是由于门槛 太高 , 农民贷款太难 。即便是农村信 用社 , 其贷款的 9%左右 0 也集中在乡镇及优质的个体企业 ,垒大户现象 普遍存在 , 而 绝大部分农户却告贷无 门。农 户旺盛 的资金需 求既然得不到 满足 , 民间借贷市场应运而生也就成为必然。 这种严重的资金 不平衡 成为民间借贷快速膨胀的又一重要原因。 资金的充足性则难 以满足县域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此 消彼 二 、 国 民 间 融 资 的现 状 及 特 点 我 长, 这就使得民间融资加速发展 , 空前活跃。 ( 信贷政策的影响。近年来受宏观经济环境 和多种 因 三) ( 我 国民间融资的现状 一) 素影响 , 县域金融机构存贷差在增大 , 国有 商业银行甚至 一些 近几年来 , 国民间借贷行为愈演愈烈 , 种现象在 南方 我 这 出现 了贷款负增长 , 而造成 了一 方面有大量资金在银行沉 进 些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表 现得尤其突出 , 村地 区相对来 农 淀 ,另一方面急需用钱 的农 民、中小企业却得不到贷款的局 说则 更为普遍 , 无论 是个人之间的借贷 和地下钱庄 、 会、 标 抬 面。造成这种局面 的原 因 : 一是金融 机构对 中小企业 、 个体工 会等地下金融组织 的活动 , 还是互助性质的自由借贷 。 一直非 商户 、 农户贷款的积极性不高。由于一些中小企业 、 个体户 、 农 常活跃 ,是广大农 民借贷资金 的主要来源 。其 主要形式有三
我国民间融资管理对策
( 建立经济管理实验室, 三) 培养综 合能 学阶段一定要加大心理卫生教育力度。其次, 中, 营造科技创新氛围, 提高学生科技创新的 力. 经济管 理实验室是利用计算机技 多 术、 媒 开设心理咨询点。应当在院校开设心理咨询 兴趣。 体技术和网络技术, 依据相关专业知识和相关 点, 使学生在出现心理问题时能得到及时有效
69% .6左右, 占本外币贷款的599 .2左右。 6 求高、 贷款手续复杂、 资金到位时间长, 在一定 资主体。
( 民间融资 二) 形成原因 分析
程度上限制了 对银行 贷款的 需求。( 信贷资 2 ) 2 、 遵循市场 规则配 置资源, 客观上对促进 1资 、 金需 求因 素分析. 1 ( 随着经 ) 济多 元 源配置 有较大限 一是正规金融 制。 机构的资金 经济结 构调整有积 极作用. 一是促进了 中小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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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下, 现了实 出 体经济 增长和 银行信贷增长 严 重背离 的现象. 融资的存在是造成 民间 这种状 况的一个重要 原因. 本文分析了民间 融资活 跃 发展的原因, 完善政策供给、 金融 提出 优化 产
2银行制度因 、 素分析.( 融资准 1 ) 入的门
槛较高。从直接融资来看, 主板上市的门槛较
( 民间融资的积极作用 一)
利率政策的制定和调整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1 、 支持了 经济发 已 展, 经成为经 济发展的 同时, 对于处在市场化进程中的银行产品的市
段, 将培养对象引入更加广阔的知识领地。二 意识、 创新思维有所施展, 从而激发学生的创 场所。通过经济管理实验室的建立, 可以全面 是增加案例教学。通过案例分析, 可以将培养 新热情。 对象导入模拟实践过程, 使之通过对事件的综 合诊断, 提高对问题的处置能力。 ( 加强j导, 二) l 提高创新能力 充分重视学生的主体意识和个性差异, 实行因 提高经济管理人才的综合能力, 特别是信息处 ( 加大心理卫生教育力度, 四) 开设心理咨
论我国民间投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论我国民间投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摘要】我国民间投资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实践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问题。
本文从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优化营商环境和加强政策引导三个方面提出对策,以解决当前民间投资面临的困境。
通过对我国民间投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可以更好地指导政府制定相关政策,促进我国民间投资的健康发展。
在未来,我们还需要加强监管力度,提高透明度,鼓励科技创新,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以吸引更多的民间资本进入市场。
仅仅依靠政府投资是不够的,民间投资的潜力还有待挖掘,只有在政府和市场的共同推动下,我国民间投资才能更好地发展,为经济持续增长注入新的活力。
【关键词】我国民间投资、问题、对策、金融支持、营商环境、政策引导、分析、展望、研究展望、引导、支持、发展、经济,民间资本,金融支持,政策引导,投资环境,市场机制,监管措施,风险防范,创新创业,财政支持,优惠政策。
1. 引言1.1 研究背景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持续稳步增长,民间投资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得到了广泛关注。
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民间投资面临着不少问题和挑战。
一些传统行业仍然占据了较大比重,而新兴产业的发展受到限制。
金融支持力度不够,民间投资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依然突出。
营商环境亟需改善,诸如行政审批繁琐、税收负担重等问题制约了民间投资的发展。
通过对我国民间投资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有效对策,对于促进经济发展、推动民间投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从改善金融支持、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策引导等方面入手,探讨解决我国民间投资存在问题的有效对策,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有益借鉴。
1.2 研究意义我国民间投资的研究意义非常重大。
民间投资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经济增长、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加快,民间投资在我国经济中的比重越来越大,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支撑作用。
民间投资问题的现状分析和对策建议
民间投资问题的现状分析和对策建议文章标题:民间投资问题的现状分析和对策建议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大力发展资本和其他要素市场”和“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指明了非公经济发展离不开资本要素的支持。
当前由于非公经济发展的遇到的瓶颈之一是“融资难”。
因此,研究如何扩大民间投资,对于促进非公经济的加速发展具有现实和深远的意义。
一、当前市民间投资的发展概况及主要特点由于近年来储蓄存款增长速度远远高于经济增长速度,市民间资本充盈。
据统计,2003年末市民间资本总量有289.55亿元,其中已经形成民间投资的有100亿元,占总量的34.54%;可以利用但还处于闲置状态的有96.37亿元,占总量的33.28%;较难激活部分有93.18亿元,占总量的32.18%。
1、民间投资的主要对象是固定资产购建。
市的许多民间投资尚处于创业阶段,因此主要对象是固定资产购建。
据统计,2003年末我市民间资本投入固定资产完成额52.8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3.8%,高于同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14.4个百分点。
民间投资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重由1990年的33.9%上升到2003年的52.54%。
2、民间投资的方式已从自办企业发展到参与国企改革。
市民间资本积极参与国有企业的改革,通过兼并、收购、承包、租赁和重组等方式,使有限的国有资源得到了有效配置。
如永安市民间资本参与了56家国有工商企业的改制;又如沙县天泰实业公司,先后以承债方式参与改制、兼并、收购、托管了沙县纺织厂、青州织布厂、沙县制药厂、虬江机械厂和汽车厂东门车间。
2000年度被评为福建省最佳经济效益300家企业。
3、民间投资的主要动力来自各级政府采取的优惠政策。
市各级政府为营造良好投资环境,吸引民间资本投入。
目前已建成各类工业园区51个,并采取了许多优惠政策。
特别是在用地、税费等方面给予特别优惠。
全市入园投资企业已达410家,其中500万元以上规模企业20家,实现工业总产值20亿元,实现利税4.8亿元。
促进民间融资健康发展的对策建议
( 责任编辑 : 赵琳 )校对 : L ( Z )
农 民反 假 币意识和反 假 能力。二是 实施反 假工作报 告制 度 。以基层 营业 网点 为单位 , 月向人民银行反假 币工作 每
领 导小组报告反假 币工作 开展情 况, 对反假 币工作有 突出 表现 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进 行奖励 。 农村反假 币是一项长期
( ) 立纵 向数 据 共 享机 制 。基 层 人 民银 行 在 履 行人 四 建
求。 以, 民银行 、 国有 商业银行、 所 人 各 农村信用联社、 邮政
储 汇局 及 相 关部 门应 配 齐 配足 反 假 货 币工作 人 员 , 保 反 确
假 币工作 的人 员力量到位 , 促进反假 币工作的稳 步开展 。
( ) 立反假 币长效机制 , 六 建 净化农村货 币环境 。一是 民币银行结 算账 户和反洗钱 工作职 责时 ,可请 求省会 中心 成 立反假 宣传 队。商业银行 、 农村信用社要在农村各 乡镇 支行将被检 查单位 的人 民 币银行 结算账户信 息下传至基层 通过集 市以摆摊设点 的方式, 通过悬挂横 幅 , 散发 宣传 单、 人 民银行 , 以提 高数据的使用效率 , 使基 层人 民银 行更好地 宣传材料 、 反假 币咨询 , 反假 币知识 实际操作鉴 别等 , 高 提
法律 法规的 宣传力度 , 高其法律 意识 , 提 使其知 法、 守法并 自觉维护法律。 宣传不能停 留在 简单 的活动层 面, 而是要
充分发动城 市社 区人 员参与进 来 , 宣传 给你” 我要 变“ 为“
宣 传 ” 通 过 他 们 让 居 民 自觉 自愿 地 树 立 防 假 、 假 意 识 , , 反
人 民银 行 不 予核 准 开 户 的 理 由成 立 。
中小企业民间融资现状、问题及对策分析
中小企业民间融资现状、问题及对策分析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中小企业的发展也越来越重要。
然而,中小企业的发展需要资金支持,而民间融资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一个重要渠道。
本文将从中小企业民间融资现状、问题及对策分析进行探讨。
一、中小企业民间融资现状中国的中小企业民间融资一直以来都在快速发展。
根据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的《2021年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研究报告》,2020年全国P2P网贷行业累计成交额为1.29万亿元,其中个人消费借贷成交额为7077.24亿元,涉及总借贷人数达到1.68亿人。
此外,去年全国股权众筹平台产生的筹资金额也达到了369.80亿元,同比增长12.9%。
这些数据显示了中小企业民间融资的发展潜力和空间。
二、中小企业民间融资问题然而,中小企业民间融资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民间融资市场的不规范和缺乏监管是当前中小企业同行业中的主要问题。
其次,对于许多中小企业来说,民间融资的利率通常比银行贷款高,这增加了他们的融资成本。
最后,中小企业在向民间融资机构申请贷款时面临的流程复杂,需要提供更多有关企业运行情况的信息。
三、中小企业民间融资对策针对中小企业民间融资的问题,需要采取一些对策。
第一,加强对民间融资市场的监管,建立健全的风险防范措施。
第二,探索和建立更多种类的中小企业民间融资产品。
例如,中小企业可以通过发行债券的方式获得资金。
银行贷款和债券融资相结合,可以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
第三,增加中小企业对民间融资的了解和参与度,使企业能够充分利用民间融资渠道。
此外,政府可以出台优惠措施,鼓励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提供民间融资服务。
四、结论中小企业的发展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
民间融资是中小企业融资的一个重要渠道,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因此,需要通过完善监管和政策支持等方式,提高中小企业的融资成功率,促进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
民间资本投融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民间资本投融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民间资本就是社会资产中国有资产之外的,包含民营企业的流动资产和家庭的金融资产的社会资产。
也就是掌握在民营企业以及股份制企业中属于私人股份和其他形式的各种私人所有的资本的统称。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以市场经济为取向的改革,创造了大量社会财富、集聚了大量的民间资本,如何发挥民间资本的作用,实现民间金融正规化、合法化,以此促进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将是我们面对的重要课题。
一、研究的背景随着我国的经济实力不断发展壮大,广大人民逐渐走上了富裕的道路,手里也拥有着日益增长的大量金融性资产,这些民间资金急切的需要寻找到能够保值增值的投资领域来进行投资。
从我区情况来看,一方面我区是我市的老工业基地,区内企业和人口众多,企业以民营企业居多,它们的发展壮大、产业转型和技术升级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而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一直没有根本性的转变,从而阻碍其健康发展。
另一方面我区群众以产业工人居多。
经过多年的积累,群众手里大都存有一定的资本。
同时随着我区城镇化改革和大社区建设的逐步推进,原有的以种地为生的农村人口,逐步转变为以打工或从事个体服务业为主的城镇人口。
特别是部分村居以华鲁恒升为依托,充分发挥龙头产业的带动作用,使得村集体经济得到了飞跃式发展,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改革,为他们带来了巨大的财富,为使财富的保值增值,这部分民间资本迫切的需要找到一个合理投资渠道。
二、存在的问题(一)民间投资方面1、投资渠道匮乏。
山东金融改革以后,各地民间融资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建立。
截止2015年底,我区有小额贷款公司3家、民间资本管理公司一家和借贷登记中心一家,且小贷公司和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是依托大企业建立的,注册资本由大企业持股,公司资本金在不能充分的利用和周转的情况下,根据监管条例是不允许私募或融资的,这就减少了民间资本投资的一个渠道。
同时,小贷公司的建立的出发点是服务“三农”和支持小微企业,所以必须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其70%的资金应发给贷款余额不超过50万元的小额借款人,其余30%资金的单户贷款余额不的超过资本金的5%,这条规定有利于防范风险,但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民间融资机构的发展壮大和融资的可能性,致使金融体系建设与经济发展形势不相适应,从而使民间资金除了存进银行外,缺乏合适的增值渠道。
关于提高融资质量的对策及建议
关于提高融资质量的对策及建议近年来,XX经济整体运行平稳,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加快,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到融资难、贷款难、资金紧张等问题,如何满足日益增长的资金需求成为重要的研究课题。
全区金融系统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要求,从“破解融资难、保障资金供给”入手,针对辖区资金需求的特点,发挥协调、引导和服务作用,搭建融资服务平台。
各金融机构积极配合经济发展,共同构建“政府协调引导、机构合作支持、企业主动参与”的融资服务新模式,拓宽了融资渠道,为XX经济持续、平稳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一、基本对策一是着力增加金融资源的供给能力,大力引进银行业金融机构,试点引进外资银行、民营银行,提供充足的信贷资源。
在巩固传统融资渠道的同时,鼓励通过发展新型金融工具,积极拓展新兴融资渠道,大力招引区外创投投资机构入驻,吸引民间资本组建创业投资公司,形成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并重的融资格局。
二是完善考核措施、加强考核力度,不断盘活存量优化增量,促进金融更好地为实体经济服务。
加大对金融机构考核力度,督促金融机构加大对地方经济的支持力度,引导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进一步优化信贷投放结构,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是完善风险保障机制,提高金融发展质量,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做好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风险监测和排查,重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加强金融生态建设。
同时,政府相关部门加大信贷风险的保障措施,为金融健康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四是抢抓国家大力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和“新三板”全国扩容的新机遇,加快推进中小企业在新三板挂牌。
加强上市后备培育工作,为中小企业打通新的挂牌融资渠道,推进一批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产品技术含量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成长性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场外市场挂牌交易。
五是加大对企业上市和挂牌工作的宣传力度,在全区努力营造浓厚的企业上市氛围。
及时消除企业的疑虑。
对一些具备条件的企业要梳理好,并做好上门宣传发动,引导他们走上市之路。
我国民间投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1)
我国民间投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1)一、宏观政策法规不健全,政策执行偏差大,民间投资者没能享受到应有的国民待遇从目前国家对国有、民营、外资三大经济体系已出台的政策法规和相关的优惠条件以及实际执行情况来看,虽然民营经济在明文规定上已没有制度限制,至少享有“准国民待遇”,但在实际执行和相关政策的具体落实中,政策体制环境的落差还是很大的。
其一,审批环节多,导致民间投资项目进入门槛高。
与国有经济、外资经济相比,政府有关部门对民间投资的资格认定及注册资本方式、用地指标的落实、经营范围的划分、投资项目的许可、贸易渠道的开放、产权转移与企业兼并等诸多环节实行更多的“前置”审批,导致民间投资手续繁杂、关卡多、效率低、费时长,使民间投资在与外商、国有企业的竞争资格、竞争条件与竞争机会方面往往处于不利地位,严重挫伤了民间投资的信心与积极性;其二,税负不公平,“三乱现象”严重,大大削弱了民间投入的收益。
据中国私营企业研究课题的研究显示,民间投资的民营企业除了和国有企业一样缴纳33%的所得税外,还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而《企业技术开发费税前拆除办法》则将民间投资企业排除在外,加上所得税减免政策对外资企业实行的是“从获利年度起”、对民间投资企业实行的则是从开办期起,这种双重征税的税收政策对民间投资的扩张存在十分不利的影响。
此外,不合理的收费问题极为严重,收费项目“杂”且“多”,大部分民间投资企业都要上缴50多种税费,其中相当一部分属于不合理收费;而且收费不规范,随意性很大,表现为收费不统一、程序不规范。
其三,管理部门多,导致政出多门。
目前,我国对民间投资企业的管理,特别是对个私企业的管理涉及到工商、税务、物价、公安、城建、卫生、技术监督、环保等行政和经济监督机构,如加上其他行业性主管部门多达20多个部门,但缺少一个具有综合管理职能的组织机构。
特别是在项目投资方面,没有一个投资主管部门,也没有明确的管理办法。
当前民间投资项目常常因找不到主管部门而在履行程序上受阻。
关于规范民间金融的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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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 唤 作 “ 票 号 ” 山 西 平 遥 “ 源 泰 ” “日升 隆 ” 被 新 的 晋 、 两 家 小 额 贷 款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 0 6年 1 20 0月 1 日 , 2 内 蒙 古 融 丰 小 额 贷 款 有 限公 司 在 鄂 尔 多 斯 市 成 立 。 另 外 , 报 道 中 国 央 行 正 在 酝 酿 制 定 放 贷 人 条 据 例 。 中 国 不 缺 大 银 行 , 缺 社 区 性 和 合 作 、 助 性 质 但 互 的 金 融 机 构 , 别 是 农 村 和 中 西 部 地 区 缺 乏 基 本 的 特
务 , 率 、 额 、 款 时 间 和 偿 还 方 式 由借 放 款 双 方 利 金 借
自行 约 定 , 利 率 不 得 超 过 规 定 的 年 息 上 限 6厘 以 但 上 。在 这 一 领 域 , 值 得 纪 念 的 是 , 0 6年 1 最 2 0 0月 , 满
头 白发 、 着 盂 加 拉 传 统 服 装 的 尤 努 斯 , 小 额 贷 款 身 将
对 策和建议 。
关 键 词 : 间 金 融 ; 规 化 ; 融 市 场 化 民 正 金
中图分类 号 : F83 . 25
文献标 识码 : A
文 章 编 号 : O — 69 ( 0 ) 一 O 4 一 O l O7 21 2 09 O3 O4 2
民 间 金 融 是 金 融 生 态 自 我 调 节 的 产 物 , 中 国 与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发 展 的 特 定 阶 段 相 关 联 , 产 生 其 和 发 展 存 在 客 观 必 然 性 和 积 极 意 义 , 其 危 害 也 不 但 能小视 。 间金融 多处 于法律规 范之外 的灰色 地带 , 民
浅析民间投资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本文探讨了民间投资的概念,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总结,并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
具体来说,本文阐述了民间投资面临的挑战,包括政策障碍、信息不对称、资金不足和风险高等,同时提出了应对问题的策略,如改善政策环境、提高信息透明度、通过激励机制吸引投资和降低投资风险等。
本文的目的是为政策制定者和企业提供参考,以促进民间投资的发展,进一步推动经济的增长和社会的进步。
引言近年来,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民间投资已经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之一。
尤其是在城市化和产业升级进程中,民间投资的作用更加突出。
然而,在民间投资发展的过程中,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政策障碍、信息不对称、资金不足和风险高等问题成为制约民间投资的重要因素。
本文将分析这些问题并提出一些解决问题的对策。
民间投资的概念民间投资是指个人或企业向非上市公司、私人企业、合作社等非官方经济组织投入的资金或其他资源。
实际上,民间投资可以包括诸如创业投资、天使投资、私募股权、私募债券、基金投资等形式,其投入对象也可以是各种规模的企业,包括中小企业和初创企业等。
一方面,民间投资可以促进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带动经济增长和就业机会的产生。
另一方面,民间投资也可以提供创新的思路和方法,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因此,通过增加民间投资的力度,可以推动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的升级,促进就业和社会进步。
民间投资的问题然而,民间投资的发展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
下面将分别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
政策障碍政策障碍是民间投资发展的重要问题之一。
由于当前的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完善,民间投资的市场环境不够稳定,一些投资者会面临较高的政策风险。
例如,在某些区域和行业,政府对民间投资实施了严格的管制措施,对民营企业的融资也存在着困难和限制。
此外,一些政策不完善的领域,比如知识产权保护,也会妨碍民间投资的发展。
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是民间投资面临的另一大问题。
由于民间投资的投资对象往往是非上市公司、私人企业等,这些企业的信息透明度往往不高,投资者难以了解其真实情况和经营状况。
对我国民间融资发展的对策建议
、
民 问融 资 的 概 念 界 定 及其 形 式
民 间融 资 是 在 正 式 金 融 体 制之 外所 发 生 的 金 融 交
一
在 表 二 、 三 中 我们 看 到 , 些 弱 比较 劣 势 的农 产 品 ( 活 猪 、 表 一 如 肉鸡 、 制 粉 工 业 品 等 )部 分强 比较 劣 势 的农 产 品 ( 生 毛 皮 、 革等 ) 有 较 强 的 发 , 如 生 具 展 潜 力 。 农 业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中 干 万 不能 忽 视 它 们 的发 展 。 析起 来 , 们 在 分 它 的 落 后 主要 是 由于 管 理 和 技 术 等 因 素造 成 的 。 因 此 。 应加 大 科 研 、 术 推 技 广 、 础 设 施 建 设 等 方 面 的 投 入 , 面 改 善这 些 潜 力 产 品 的 生产 环 境 , 最 基 全 为 终 实现 其 市场 竞 争 力铺 平 道 路 。
易 关 系 的 总 和 ,共 分 为 三 类 ,第 一 类 是 合 理 且 合 法 的 “ 正 规 金 融 ” 这 类 非 正 规 民 间金 融在 政 府 规 定 的范 非 。
围内从事金 融活动 , : 如 借贷 行为合法 , 借贷利 率不超
过 同期 银 行 贷 款 利 率 的 4倍 是 受 法 律 保 护 的 。 第 二 类 是 合 理 不 合 法 的 “ 色 金 融 ”包 括 民 间 集 资 、 融 合 会 灰 。 金
中之 重 。
民 间 融 资 长 期 以 来 一 直处 于半 地 下 的状 态 ,被 人 们视 作 “ 正 规 金 融 ” 非 。而 日前 , 行 已正 式将 陕 西 、 央 四
对民间融资规范发展问题的探讨
、 、
一
针 对 f前 民 间 融 资 的 法 律 特 征 ,尽 = } = 快 出台 民间 金融法》 放 债 人管 理条 、《 例 》等 .对 民间融 资双方的权 利、义务 、 交易程序 、 务管理 、 税 违约责任及其它 事 体 ,参 与 人 员 经 过 协 议 , 各 出 资 5万 元 项 以法 律的形 式进行 确定 ,通过法 律手 或 1 万 元 形 成 滚 动 基 金 ,出 资 人 按 约 定 0 段使 民问融 资逐 步走向契约化 、规范化 。 期 限 轮 流 使 用 ,且 不 需 要 支 付 利息 。这 3 、监 管制约 融 资 形 式 , 主 要 适 用 于 经 营 性 质 、生 银 监部门 应真正 担负起 金融监 管的 产 规 模 基 本 相 同 的 中 小 企 业 及 个 体 工 商 职 责 , 出 台监 管 指 引 , 规 范 民 间融 贤 的 户 ,在 集 中采 购原 材料 、储备商 品等特 行 为,并 与有 关部 门配 合 ,对于违 法违 定情 况下使 用 。 规 的融 资行为 要严管 严查 ,切实保 护合 3 自发性 金 融与 产业 协作 组 织应 运 而 法 的 融 资 行 为 ,维护 债权 人 的合 法 权 生 益 ,防止不法 分子 利用 民间融资之名行 兼 具 “ 资 ”+ “ 赁 ”两 大 特 色 的 集 租 金融诈 骗之 实 ,切 实维护 金融业 的安全 汾 阳田电村 天马汽 车运输 公司模 式是这 稳 定运行 。 方面 的典 型代表 。2 0 0 5年 9月 ,由村集 体 牵 头 ,田 屯 村 5 村 干 部 分 别 拿 出 2 名 万 元集 资人暇 成立 了兼互助融 资 、汽 车金 三 、实 现 民间 融资规 范 发展 的方 向 选 择 融 、运输管理 、代理保 险等 为一 体 的村 1 设 立社 区私人银行 民合 作 组 织 一 “ 阳市 田屯 村 天 马 汽 汾 在 县 域 内 允 许 民 营 企 业 或 个 人 设 立 车运输 公司” 。目前 ,该公 司共有 资本金 社 区银行 。其功能 是为县域 内企业 和居 2 0多万元 。该公 司主要 运作模 式是 通 4 民提 供金融 服务 ,既 发放 贷款 又吸收存 过与 汽车经 销商 签定长期 合作协议 , 以 款。 低于 经销商零 售价格 1% 的优惠价 提取 0 2 改革 地方 性 商业 银行 或农 村信 用社 新车 ,由公司统一 办理养 路 费、车辆 保 险等 费用 ,然后 以车价 5 %的 价格租赁 股金 吸纳机制 0 扩 火商业 银行 或农村信 用社 吸纳社 给 本 村 购 车 户 , 剩 余 5 % 的 费 用 由 天 马 0 会 资 金 投 资 殴 比例 ,将 民 间 资 本 引 进 银 公 司 以 “ 款 ” 形 式 垫 支 ,并 按 1 % 的 贷 o 5 月息 向用车 户收取 利息和 定额 月度车辆 行 业金融机 构 。 3 成立 区域 性金融 互助组织 管理 费 。 在 城市社 区或 农村 乡镇 ,设 立金融 4 以典 当形式 出现 的 “ 银行化 ”业务 类 互 助组织 。其功能 是帮助 当地居 民融通 典 当是指 当户 将动产 、财产权 利作 为 当物质押 或者将 其房 产作为 当物抵押 资 金 ,既 发放 贷款 叉吸收 存款 。 4 设立小额 信贷机 构或基 金 给 典 当 行 ,交 付 一 定 比例 费 用 ,取 得 当 设 立个 人或法 人投资 的小额 信贷机 金 ,并在约 定期 限内支付 当金 利息 、偿 构 或基金 。其功 能是利 用 自有 资金服务 还 当 金 、 赎 回 当 物 的 行 为 。 这 些 典 当 业 中 小 企 业 和 个 人 的 融 资 需 求 , 并 获 取 收 大 部 分 由实 力 雄 厚 的 民营 企 业 或 企 业 家 益,只发放贷款不吸收存款。 圃 做 后 盾 ,典 当 资 金 9 % 以 上 投 向生 产 与 0 经营 领域 ,成 为部 分 中小企业 短期应 急 【 考文献】 参 性 快 速 融 资 的 “ 二 银 行 ” 第 。 1 黄益 平 :“ 间金 融 规 模接 近 9 0 、 民 00 亿人 民币 急需政 推动” 《 ,网易财经》
浅析我国民间投资的问题及对策
视, 民营企业在投资过程 中, 得不到平等的 融资机会 , 由于 民营企 政 府调控透 明化 , 中介 服务社会化 , 投融资渠道商业化 , 建立以市 业缺乏有效的信用担保 ,很难通过正规 的金融 渠道 融通资金 , 同 场为导 向的新型 的投 融资体制 。 时, 由于各大银行 强化了贷款 的风 险约束机制 , 使其获 取民营 中 2 成立民营银行专 门为 民间投资服务 。从世界范围来看 , 、 自 小企业信 息的成本较 高 , 审批程序复杂 , 耗时较长 , 不敢轻易批准 对其贷款 。 在直接融 资方面 , 民营 中小企业 更是被拒之 门外 。 民营 经济基本 上处 于 自生 自灭的状态 。由于银行支持力度不够 , 资本 市场难以进入 , 民间投 资面临资金困难 。当企 业 自我积累无法满 2 0世纪 7 O年代 以来 , 无论 是发 展 中国家还是发 达国家 , 民营银 行 的比重都在持续上升 。2 0 年 民营 银行 占全球银行 资产 的比 01
3 政府审批程序繁杂 , 务不到位 。民『 投资要受到政府一 、 服 日 J 层层 的行政审批 、 手续繁杂 、 准入 条件过 高 、 效率低下 、 耗时耗力 , 这令 民问投资者望而却步。另外 , 政府对民间投资在技术 、 信息 、 法律等方面的服务存在严 重的缺陷 , 民间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能 得到充分保障 ,严 重制 约了民问资本 的积累和 民间投资 的增 长。 民间投资的信 息渠道不 畅, 投资政策透明度 不高 , 市场信息不灵 , 投资者无 法正确选择投资项 目。 4 民『 投资规模小 , 、 日 J 重复建设严重 。总 的来 讲 , 国民间投 我
一
、
政 府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 加快社会保障制 度的改革 , 尽快 严格的限制。据有关资料统计 , 国有经济投 资领 域约 8 O个 , 允许 外商进行投资 的领域约 6 个 ,而 允许 国内民间资本投 资的领域 建立 完善 的社会保 障体 系 , 0 让个人储蓄部分 转化为投资 , 降低居 却只有 3 0多个 。 另外 , 电力 、 水利没施 、 铁路 、 港口 、 卫生 、 医疗 , 城 民预防性储蓄动机 , 增强投 资信心 。政府要制定有 利于民问投 资 市及农村基础设施 建设等领域 ,本 应是 民间投 资大有作 为的领 的法律法规 。取消不利于民问投资的限制性条文 , 制定有 利于民 域 , 由于受体 制的限制 , 但 民间资本却无法进入。 对于具有一定发 问投资的法律 、 法规 , 消除政策性限制 , 民间投资提供平等 的投 为 展空间的银行 、 证券 、 电信等第三产业 , 民间 资本 的持有 者虽具有 资机会。 为民间投 资提供法律和服务保障 , 通过依法管理 , 引导 民 做好 各项服务工作 , 包括 产业政策 引导 , 投资方 向选定 , 强烈的投资愿望 , 由于政府垄断 尚未 完全打破 , 但 在相 当一段 时 问投资 , 间内 , 民问资本还是很难顺利进入 。 东部经 济发达 省份 , 大量的民 法律政策咨询。 间资本只能拥挤在允 许投 资的少数行业 内, 成过度竞 争 、 复 造 重 l放宽民间投 资的准入领 域 , 、 改革投融资体制。政 府要放宽 建设 , 资源不能通过投 资在 不同产业之 问进 行调整 , 使 无法实 现 民间投 资的准入领域 , 给民问投资者 以“ 国民待遇” 。凡是允许外
中国民间融资渠道的规范化
中国民间融资渠道的规范化我国经济高速发展,民间融资规模增长速度空前,而融资渠道的多样化和半公开化却带来了诸多问题,对我国的宏观经济也造成了一定影响,因此,引导民间融资渠道的规范化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本文论证了民间融资渠道规范化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对策与建议。
标签:民间借贷融资渠道规范化中小企业一、引言1. 研究背景与目的。
我国目前的民间融资规模巨大,以中小企业为主要融资主体,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近年来,我国中小企业面临融资难问题,大量的中小企业融资都依赖于民间融资渠道。
这主要是由于我国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于发放贷款具有严格的审查要求,而中小企业规模小、抗风险能力较弱,急需资金的中小企业难以通过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因而转向民间融资渠道。
民间资本出于趋利性,为获取资本增值,大量民间资本流入民间金融市场,导致我国民间融资规模空前。
但我国目前的民间融资活动一直处于半公开化的状态,游离于国家监管之外,存在着较大的风险隐患。
诸多民间融资活动仍处于灰色地带,法律上对合法融资与非法集资的界定十分模糊,导致民间融资存在制度性风险;放款人的利益往往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很容易引发社会问题;民间融资不受国家监控的情况下,容易导致高利贷现象的产生,加剧企业经营风险。
只有将民间融资引向规范化、合法化,才有有效地改善民间借贷市场,促进经济发展和金融市场的完善。
因此,规范化我国民间融资渠道是促进我国金融进一步发展的当务之急。
2.文献综述。
国内学者研究的主要方面如下:(1)民间借贷或民间金融的界定:我国不同学者对于民间借贷或民间金融给出了不同的界定。
陈蓉(2006)以国内外学者的研究为基础,提出民间借贷的内涵具有三点,包括产权的民间性,参与主体的民间性以及融资活动的非监管性。
庞永(2009)认为民间金融的概念十分宽泛,必须区别开民间金融与非正式金融、民间金融与官办金融民营金融以及民间金融与民营金融。
我国中小企业利用民间金融市场融资的问题及对策
根 据 世 界 银 行 、 亚 洲 开 发 银 行 等 小 企 业 自我 融 资 是 中 国 民营 企 业 的 主 要 出 来 如 管 理 水 平 落 后 经营 管 理 人 员 估 计 .亚 洲 国 家 非 正 规 借 贷 占整 个 经 济 融 资 方式 。 借 贷 总 规 模 的 比重 在 三分 之 一 至 二 分 之
二 、我 国中小企业利用 民间金 融市场融资存在 的问题
( )面 临 着 巨大 的金 融信 用 一
道 。 而 民 间 金 融 市 场 的 产 生 和 发 展 与 不 到满 足 ,只 好去 寻 求 民间金 融 以满 足 风 险 中 小 型 企 业 的 融 资 渠 道 不 畅 有 着 内 在 中小企业 “ 、少 、快 ”的资金需求 ;另 急 民 间 金 融 常 常 是 灰 色 金 融 地 下 的必 然联系 。 方面 由于 经济 增长 民 间资金 增 多 , 金 融 的 代 名 词 .大 量 资金 长 期 在 体 外 循
金 .9 % 以 上 的 初 始 资 金 都 是 由 主 要 的 0
业 主 、 创业 团 队 成 员 及 其 家庭 提 供 或 不确 定 因素 .信 用难 以确 立 。
我 国 民 间 金 融 形 式 包 括 民 间 借 贷 以 民 间借 贷 的 方 式 自筹 。 国际 金 融 公 司 形 式 与 民间 金 融 形 式 两 大 类 。 民间 借 贷 形 式 包 括 私 人 间借 贷 、企 业 问 借 贷 、企 地开展 了一 项民营经济 的调 查 结果表
一
但 投资 渠道 少 .大 量 的 民间 闲置资 金难 以 环 ,游 离 于 常规 的金 融 监 督 范 畴 .加 上
我 国中小型企 业利用 民间 金 融市场融资的现状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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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民间融资的对策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民间融资的力量日益崛起,民间融资乱象丛生,如何规范民间融资成为关键问题。
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规范民间融资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什么是民间融资民间融资是指出资人与受资人之间,在国家法定金融机构之外,以取得高额利息与取得资金使用权并支付约定利息为目的而采用民间借贷、民间票据融资、民间有价证券融资和社会集资等形式暂时改变资金所有权的金融行为。
本文以山西省的民间融资市场为个案,重点分析民间融资的交易形式、供求关系经济与社会效应,以此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由于民间融资往往具备区域金融的特征,因此,研究单个省份的民间融资特征对于把握民间融资的社区性和交易范围的局部性都具备现实意义。
民间融资是相对于国家依法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融资而言的,泛指非金融机构的自然人、企业及其他经济主体(财政除外)之间以货币资金为标的的价值转移及本息支付。
民间融资是游离于国家正规金融机构之外的、以资金筹借为主的融资活动。
据此定义,正常的企业间商业信用不在民间融资范畴之内。
但如果商业信用时间超出合同约定时间并收取利息或其他报酬,同样会被纳入民间融资范畴。
民间金融包括所有未经注册、在央行控制之外的各种金融形式。
“民间金融”的内涵一般包含在“非正式金融”(informal finance)中,非正式金融既包含民间金融形式也包含一些正规金融机构的非正式产品和形式。
在中国由于民间金融的规模很大,所以有必要突出民间金融部分,而非笼统称之为非正式金融。
民间融资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影响国家宏观调控。
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就是通过对金融机构的利率和信贷货币供应量调控实现对宏观经济的调控。
一般来讲,民间融资利率远高于正规金融机构融资利率,广东民间融资年利率为40%-60%,武汉、南京等地最高达120%,有些地方甚至高达180%。
这种虚高利率破坏正常的利率市场秩序,扭曲资金价格,削弱国家宏观调控效果,扰乱了国民经济秩序。
其次,民间融资因其自发性和信息滞后性,及一些行业高利润的诱惑,极易导致民间资金流入国家宏观调控限制的行业或企业,助长了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不利于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如近两年来部分借贷资金大量涌向房地产、矿产资源等高利润行业进行炒作。
二是滋生投机行为,影响实业经济。
据悉,安徽民间融资利息回报年利润率高达60%,有些地方高达100%,而中小企业平均利润率还不到10%。
如此虚高的利润率使部分企业家宁肯卖掉多年辛苦发展起来的企业,而将资金进行民间借贷以赚取高额收益,或者进行纯粹的“金融传销”,今年以来,温州市约1100亿元的民间融资有45% 被用来“以钱炒钱”,严重脱离实体经济,削弱了实业经济的发展。
三是存在社会隐患,扰乱社会秩序。
因相关政策法规缺位,民间金融活动游离于法规监管之外,各方参与者的权利义务难以得到法律保障;民间金融又因自身组织结构松散、操作模式不规范,加上缺乏抵押担保,一旦投资失败,贷款方损失巨大,导致暴力事件频发;而高出正规金融利率数倍的借贷利率促使资金投向高风险行业,甚至引发一些高息放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等行为,如2008年,湘西吉首发生非法集资大案,涉及金额达168余亿元、集资群众达6.2万余人。
规范民间融资行为存在的难点问题(一)规范民间融资行为的法律法规缺乏统一性和衔接性。
我国法律对民间融资行为的规定分散于各个部门法,且不乏存在冲突之处。
一些符合《民法通则》、《合同法》的民间融资行为,按照《贷款通则》、《关于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的规定就有可能被认定为非法金融业务活动而被取缔。
相关法律法规的笼统,使得人们不能很好地掌握相关规定,易陷入“一放就乱、一打就死”的怪圈。
(二)在界定合法与非法民间融资行为中仍然存在诸多困惑。
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把向亲友或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排除在非法集资类案件外。
2014年3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虽然扩大了“社会公众”、“不特定人”的概念,但在“特定对象”的界定上依然存在模糊不清,给司法操作带了一定的难度,使得正当的民间融资活动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
此外,《鄂尔多斯市规范民间借贷暂行办法》和《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基本都是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对有关法律条文的梳理和整合,对如何区分民间融资行为的合法性上也没有突破。
(三)民间融资强制登记备案约束力较弱且依据不足。
由于民间融资大多处于不公开状态,如果不使其浮出水面,就难以找到实施监管的对象,也就无从谈起规范、引导和监测、监督。
鄂尔多斯市民间借贷服务中心与温州市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相比,不仅要对场内交易进行登记备案,场外达成的交易也应到该中心进行登记备案,但实际情况是场内交易冷清,场外交易也无一笔登记备案。
《鄂尔多斯市规范民间借贷暂行办法》第10条规定,民间借贷达成交易后,借贷双方应提供合同文本及摘要,到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备案。
(四)民间融资与正规金融之间的风险相互交织,难以监管。
民间融资与正规金融的风险传导路径主要表现在,民间借贷主体(借方)既有民间借贷又有银行的贷款,一旦资金链断裂就无法归还民间借贷和贷款,部分企业或个人无法偿还银行贷款采取从民间拆借资金的方式进行借旧还新,从个别小额贷款公司了解到,其现在的大部分业务都是作为过桥资金贷给个人或企业用于还贷,部分个人和企业迫于个人和民间借贷中介机构追债、讨债压力,用银行贷款偿还民间借贷资金。
当前对民间融资的外部监管较为薄弱,没有明确专门的机构对民间融资活动实施统一监管,相关部门都有一定的监管责任,但是未能形成有效的监管合力,而且各个部门之间缺乏及时有效的信息沟通和共享,对防范和化解民间融资风险存在一定的滞后性。
规范和治理民间融资的对策建议民间融资尤如一把双刃剑,其利弊均非常明显。
完全抑制民间融资活动不理性,也不符合实际,民间融资越来越成为正规金融的有益补充。
譬如,益阳市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只能满足总需求1/3左右,其余很大一部分通过民间融资进行补充。
加强民间融资治理,建议采取疏堵结合、扶持与打击并重的方式进行治理。
一是探索民间融资活动合法化、规范化新途径。
今年1月,中央人民银行公开表示,将致力于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引导民间资本规范从事资金借贷活动。
建议国家或某些地方先行先试,探索建立健全与民间融资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民间贷款组织的产权结构、市场定位、机构组织、设立程序、指导监督、破产清算、以及民间借贷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交易方式、契约要件、期限利率、税务征收、违约责任和权益保障等,实现民间融资阳光化、合法化和规范化。
一是界定民间融资行为,对于那些从事洗钱、炒卖外汇、高利贷等非法活动的民间金融行为应坚决予以打击;对于个人之间的民间借贷行为,不予干涉;对于企业和个人之间的借贷行为以及民间金融组织的借贷行为,监管部门应加强监管。
二是规范民间融资组织。
引导和支持发展新型的操作规范、信用良好的民间融资组织,对涉及民间融资的组织机构实行资质审核,核查内容包括财务管理、信用状况、企业经营状况等方面,对于符合条件的由政府发放许可证准予融资,同时要引导它们完善管理制度和运营规则。
三是完善监管体系。
明确人民银行、银监部门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加强民间融资活动监管。
四是扩大贷款担保物的范围。
由于中小企业和农民缺乏可供担保的物品,建议增加有效担保物的种类,如可将设备、农产品、使用权证、存货、应收账款以及生产和经营权利等纳入合格担保物的范围,增加民间融资担保物适用的灵活性。
二是深化金融改革,建立多层次信贷市场。
一是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
当前民间融资中的高利率,一方面是由投机造成的,另一方面是金融管制和利率管制造成的。
建议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步伐,取消存款利率上限管制,由市场资金供求决定利率,强化利率竞争,只有这样,民间融资利率才能与整体市场利率水平相接近,才能有效遏制民间融资中高利贷现象。
二是加快地方金融机构发展。
引导和支持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以入股方式参与商业银行的增资扩股,参与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的改制工作,发起或参与设立社区银行、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贴近中小企业需求的金融机构。
三是拓宽民间资本投资渠道。
努力化解民间资本投资渠道不畅的矛盾。
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政策性住房建设、医疗卫生和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和商贸流通等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
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流向现代服务业和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
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
同时,加强对投资者的风险教育,使之树立风险和责任意识,避免盲目和无效投资。
四是加强民间融资监管。
通过监管利率水平、资金投向、融资规模、风险状况等,引导社会资金的理性投资,避免出现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背道而驰的现象。
一是建立民间融资监测通报制度。
各民间金融组织应定期披露和上报有关资金借贷的基本情况,包括借贷总额、结构及运行使用的动态变化情况,资产负债比例及构成情况,不良资产总额及结构等,以便监管部门进行监测管理。
二是建立民间融资风险预警机制。
设计一套合理、可行的风险预警指标,对接近或进入预警区域的民间金融组织,监管部门立即发出预警信号,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化解。
三是建立民间金融风险处置机制。
对有问题的民间金融组织,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通过收购或兼并、依法关闭或撤销、依法破产清算等三种方式进行风险处置,强制其退出市场。
对于一般的民间融资纠纷按照相关法律处置。
同时,注意处理好多方利益关系,维护存款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减少或消除不稳定因素。
五是打击非法融资犯罪活动。
要严厉整治非法融资违法犯罪活动,决不手软,维护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突出打击重点,紧盯房地产、能源、理财、民间会社等传统行业,密切关注股权投资、资本运作、融资性中介等新兴行业,重点打击三类犯罪:即集资诈骗、重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以及利用传销和互联网进行的非法集资犯罪;由非法集资延伸出的高利贷、贷款诈骗等犯罪;因非法集资诱发的非法拘禁、绑架、故意伤害等暴力、涉黑犯罪。
通过高压打击,为民间融资健康发展创造安定有序的优良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