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检验实验项目
食品安全检测-常规食品检验项目及检测依据
检验项目一、粮食加工品 (1)二、乳制品 (3)三、饮料 (5)四、方便食品 (7)五、饼干 (8)六、罐头 (9)七、冷冻饮品 (10)八、薯类及膨化食品 (11)九、酒类 (12)十、水果制品 (14)十一、炒货食品及坚果食品 (16)十二、蛋制品 (17)十三、食糖 (18)十四、淀粉及淀粉制品 (18)十五、糕点 (20)十六、豆制品 (21)十七、蜂产品 (22)十八、茶叶及相关制品 (23)十九、速冻食品 (24)二十、糖果制品 (24)二十一、调味品 (25)二十二、蔬菜制品 (25)二十三、食用油 (26)二十四、食用农产品 (27)二十五、食品添加剂 (32)二十六、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33)一、煎炸过程用油 (34)二、小麦粉制品(自制) (34)三、熟肉制品 (35)四、火锅调味料(底料、蘸料)(自制) (36)五、腌腊肉制品(餐饮) (36)六、辣椒调料(餐饮) (37)一、粮食加工品(一)抽检依据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卫生部等7部门关于撤销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4号)、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的通知(食品整治办〔2008〕3号)、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二批)通知》(食品整治办〔2009〕5号)、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食品分析与检验重要实验讲解
实验一:食品中亚硝酸盐的测定一、实验目的1. 掌握盐酸萘乙二胺比色法测定亚硝酸盐的原理2. 掌握分光光度计的使用、标准曲线的绘制及计算方法3. 了解分光光度计的构造二、实验原理样品经沉淀蛋白质,除去脂肪后,在弱酸条件下,亚硝酸盐与对氨基苯磺酸重氮化,再与盐酸萘乙二胺偶合形成紫红色染料,其最大吸收波长为538 nm,可测定吸光度并与标准比较定量。
三、仪器与试剂1. 仪器(1)分光光度计(2)小型胶肉机(3)恒温水浴锅2.试剂(1)亚铁氰化钾溶液(106g/L):称取106.0g亚铁氰化钾,用水溶解,并稀释至1000 mL。
(2)乙酸锌溶液(220g/L):称取220.0 g乙酸锌,先加30mL冰醋酸溶解,用水稀释至1000 mL。
(3)饱和硼砂溶液(50g/L):称取5.0g硼酸钠,溶于100mL热水中,冷却后备用。
(4)对氨基苯磺酸溶液(4g/L):称取0.4g对氨基苯磺酸,溶于100mL20 %(V/V)盐酸中,置棕色瓶中混匀,避光保存。
(5)盐酸萘乙二胺溶液(2g/L):称取0.2g盐酸萘乙二胺,溶于100mL水中, 混匀后,置棕色瓶中,避光保存。
(6)亚硝酸钠标准溶液(200μg/mL):准确称取0.1000g于110℃~120℃干燥恒重的亚硝酸钠,加水溶解移入500mL容量瓶中,加水稀释至刻度,混匀。
(7)亚硝酸钠标准使用液(5.0 μg/mL):临用前,吸取亚硝酸钠标准溶液5.00mL,置于200mL容量瓶中,加水稀释至刻度。
四、实验步骤1. 提取称取2.50g经绞碎混匀的样品,于50mL烧杯中,加硼砂饱和溶液12.5mL饱和硼砂溶液,搅拌均匀,以70℃左右的水约300 mL 将试样洗入500mL容量瓶中,于沸水浴中加热15min,取出置冷水浴中冷却,并放置至室温。
2. 提取液净化在振荡上述提取液时加入5 mL 亚铁氰化钾溶液, 摇匀, 再加入5mL乙酸锌溶液,以沉淀蛋白质。
加水至刻度, 摇匀, 放置30min, 除去上层脂肪, 上清液用滤纸过滤, 弃去初滤液30mL,滤液备用。
食品检验项目及抽检依据
食品检验项目及抽检依据一、饼干(一)抽检依据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饼干》(GB 710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饼干质量通则》(GB/T 2098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饼干抽检项目包括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酸价(以脂肪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10个指标。
二、餐饮食品(一)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糕点、面包》(GB 7099)、《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的通知(整顿办函〔2011〕1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餐饮食品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铅(以Pb计)、铬(以Cr 计)、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安赛蜜、苋菜红、胭脂红、柠檬黄、日落黄、亮蓝20个指标。
三、茶叶及其相关制品(一)抽检依据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茉莉花茶》(GB/T 2229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茶叶及其相关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草甘膦、联苯菊酯、水胺硫磷、氧乐果、甲拌磷、克百威、吡虫啉、乙酰甲胺磷、灭多威、三氯杀螨醇、甲氧滴滴涕、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毒死蜱14个指标。
食品检验项目表
限核桃露(乳)且执行标准为GB/T31325-2014
亚油酸/总脂肪酸
GB/T31325-2014《植物蛋白饮料核桃露(乳)》附录A
GB/T31325-2014《植物蛋白
饮料核桃露(乳)》
抽检项目
限核桃露(乳)且执行标准为GB/T31325-2014
亚麻酸/总脂肪酸
GB/T31324-2014《植物蛋白饮料杏仁露》附录A
GB/T31324-2014《植物蛋白
饮料杏仁露》
抽检项目
限杏仁露且执行标准为GB/T31324-2014
亚麻酸/总脂肪酸
GB/T31325-2014《植物蛋白饮料核桃露(乳)》附录A
GB/T31325-2014《植物蛋白饮料核桃露(乳)》
抽检项目
限核桃露(乳)且执行标准为GB/T31325-2014
(花生酸+山前酸)/总脂肪酸
GB/T31325-2014《植物蛋白饮料核桃露(乳)》附录A
GB/T31325-2014《植物蛋白饮料核桃露(乳)》
抽检项目
限核桃露(乳)且执行标准为GB/T31325-2014
花生酸/总脂肪酸
GB/T31324-2014《植物蛋白饮料杏仁露》附录A
GB/T31324-2014《植物蛋白
整顿办函(2011)1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
品种名单(第五批)》
抽检项目
/
苏丹红Iv
GB/T19681-2005《食品中苏丹红染料的检测方法高效液相色谱法》
整顿办函(2011)1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
品种名单(第五批)》
抽检项目
/
类别
检验项目
食品相关检测项目标准
食品相关检测项目标准食品检验通常是指食品检验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的卫生标准,对食品质量所进行的检验,包括对食品的外包装、内包装、标志、唛头和商品体外观的特性、理化指标以及其它一些卫生指标所进行的检验。
食品检验方法主要有感官检验法和理化检验法。
科标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权威资质认证国家认可检测报告!检测产品:粮食及制品:包括方便面等;食用油:花生油、大豆油、动物油等;肉及其制品:生、熟畜肉和禽肉等;消毒鲜乳:瓶装奶、软包奶以及零售的牛、美、马奶等;冷食:冰棍、雪糕、冰激凌等;饮料:碳酸饮料、汽水、果味水、酸梅汤、散装低糖饮料、矿泉饮料、麦乳精等;蒸馏酒、配制酒:如果酒、白兰地、香槟、汽酒等;发酵酒:葡萄酒、啤酒;调味品:指酱油、酱、食醋、味精、食盐及其他复合调味料等;豆制品:豆腐、豆粉、素鸡、腐竹等;糕点:饼干、面包、蛋糕等;糖果蜜饯:糖果、蜜饯、果脯、凉果和果糕等食品;酱腌菜:酱黄瓜等;另外,科标检测还专业提供乳制品、水产类、罐头类、食糖类、保健食品等食品的检测分析服务;检测项目:1.理化项目检测:水分,灰分,酸价,过氧化值,挥发性盐基氮,三甲胺氮,咖啡因,脂肪酸,丙二醛,氨基酸态氮,总酸,酸度,明矾,总碱度,L-羟脯胺酸,黄曲霉毒素B1,苯并[a]芘,丙酸钙,丙酸钠,脲酶,米酵菌酸,溶剂残留量,羰基价,甲醛,次硫酸氢钠甲醛,过氧化苯甲酰,亚硝酸盐,甲醇,乙醇,总脂,酒精度,杂醇油,二氧化硫,相对密度,pH值,比旋光度,折光率,粒度,细度,折射率,熔点,净含量,新鲜度,完整率,干粒重,干燥物,可溶性固形物,总固形物,非脂乳固体,全乳固体等等;2.重金属及微量元素:3.食品添加剂检测:4.食品农药残留测试:5.食品兽药残留测试:6.微生物检测:7.营养标签检测等。
检测标准:978-7-5066-5143-1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应用指南978-7-5066-5277-3 GB/T 27404-2008《实验室质量控制规范食品理化检测》理解与实施978-7-5066-5550-7 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食品中微生物限量标准978-7-5066-6876-7 食品卫生检验方法理化部分(一)978-7-5066-6877-4 食品卫生检验方法理化部分(二)978-7-5066-6880-4 GB 4789.系列-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合订本]978-7-5066-6914-6 食品卫生检验方法理化部分(三)978-7-5066-7832-2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实施指南AQ 6106-2008 足部防护食品和医药工业防护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BB/T 0013-2011 软塑折叠包装容器BB/T 0054-2010 真空镀铝纸CB/T 3649-2011 海船食品、饮水、淡水及人员和行李重量计算定额CB/T 4266-2014 船用食品冷库CB 955-1980 潜艇远航食品外包装CFDAB/T 0101-2014 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标准体系。
食品检测项目大全完整版
食Hale Waihona Puke 检测项目大全食品的种类繁多、组成复杂、检验目的不同、检测项目各异,为方便第三方检测检测人员,因此对食品实验室检测项目进行归纳汇总。
一、常规理化项目及营养成分测试项目
检测项目
项目内容
理化指标
干燥失重、灼烧残渣、水分、灰分、红外鉴别、旋光度、密度、净含量、比体积、膨胀率、酸价、过氧化值等
乳化剂
脂肪酸单甘油脂、蔗糖酯、山梨糖醇脂、大豆磷脂、月桂酸单甘油酯、丙二醇脂肪酸酯等
保湿剂
三聚磷酸盐、多聚磷酸盐
非食用物质
三聚氰胺、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己烯雌酚、解抗剂、苏丹红(1—4号)、甲醛次硫酸氢钠(吊白块)、碱性橙Ⅱ(王金黄、块黄)、硼酸、硼砂、硫氰酸钠、美术绿、孔雀石绿和结晶紫、碱性嫩黄、酸性橙、玫瑰红(罗丹明)B、工业用甲醛、工业用火碱、一氧化碳、硫化钠、工业硫磺、工业染料、罂粟壳、皮革水解物、溴酸钾、金玉兰酶制剂、富马酸二甲酯、动物水解蛋白、硫氰酸根等
农作物转基因筛查
大豆、玉米、马铃薯、棉花、木瓜、青椒、水稻、小麦、烟草、油菜籽等
常见转基因农作物品系检测
大豆GTS40-3-2、玉米MON810、玉米Bt11、玉米GA21、玉米T25、玉米Bt176、油菜RT73、Bt汕优63、华恢1号等
八、食品接触材料测试
类别
检测内容
食品接触材料(塑料、涂料、树脂类)
宏量营养素
碳水化合物
总碳水化合物,单糖、二糖、低聚糖、多糖
蛋白质
总蛋白必需氨基酸:赖氨酸、蛋氨酸、亮氨酸、异亮氨酸、苏氨酸、缬氨酸、色氨酸、苯丙氨酸、非必需氨基酸:谷氨酸、丙氨酸、甘氨酸、天门冬氨酸、胱氨酸、脯氨酸、丝氨酸和酪氨酸等。
食品出厂检验报告须重点查验的项目
感官、净含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酸价、过氧化值
蛋制品
感官、净含量、酸度(适用于蛋白片)、水分、脂肪、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商业无菌、破次率(适用于皮蛋)、劣蛋率(适用于皮蛋)
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
外观和感官特性、水分
食糖
感官、净含量、总糖分、还原糖分、干燥失重、粒度、不溶于水杂质
水产制品
感官、水分、盐分、水发后干重、含沙量、净含量、
淀粉及淀粉制品
感官、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干物质(适用于液体)、硫酸灰分、PH值(适用于液体)、净含量
糕点
感官、净含量、水分或干燥失重、酸价(适用于配料中添加油脂产品)、过氧化值(适用于配料中添加油脂产品)、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
豆制品
发酵性豆制品:净含量、感官、腐乳检测项目(水分、氨基酸态氮、水溶性无盐固形物、食盐)、大肠菌群
食品出厂检验报告须重点查验的项目
类别
出厂检测项目(依据审查细则和执行标准制定)
粮食加工品
加工精度,灰分,粗细度,水分,气味口味,蛋白质,粉色,麸星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色泽,气味滋味,透明度,酸价,过氧化值,加热试验(280℃),溶剂残留量,熔点
调味品
感官,净含量,氨基酸态氮,总酸(以乳酸计,适用于烹调酱油),菌落总数(适用于餐桌酱油),大肠菌群,铵盐,可溶性无盐固形物,全氮,
方便食品
感官、水分、酸价、过氧化值、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饼干
感官、净含量、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酸价(适用于配料中添加油脂产品)、过氧化值(适用于配料中添加油脂产品)
罐头
感官、净含量、水分、氯化钠
冷冻饮品
感官、净含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十类食品规定检验项目
10类食品的发证检验、定期监督检验、出厂检验分别按照下列表格中所列出的相应检验项目进行.企业的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标记的,企业应当每年检验两次.
一、肉制品
一腌腊肉制品
二酱卤肉制品
GB16327-1996执行.
四熏煮香肠火腿制品
二、乳制品一液体乳
(三)其他乳制品
三、饮料产品
一瓶装饮用水带※的项目为饮用天然矿泉水的界限指标,检验时只按产品标签上标注的达标项目进行检验判定;带★的项目为蒸馏法生产的瓶装饮用纯净水蒸馏水测定项目.
二碳酸饮料带★的检验项目为可乐型碳酸饮料.
三茶饮料
2、茶汤、果味茶、果汁茶、其他茶饮料带★和※的项目分别为三片金属罐包装和其他包装茶饮料的微生物指标
五含乳饮料及植物蛋白饮料
四、调味品
五、方便面。
食品相关检测项目标准
食品相关检测项目标准食品检验通常是指食品检验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的卫生标准,对食品质量所进行的检验,包括对食品的外包装、内包装、标志、唛头和商品体外观的特性、理化指标以及其它一些卫生指标所进行的检验。
食品检验方法主要有感官检验法和理化检验法。
科标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权威资质认证国家认可检测报告!检测产品:粮食及制品:包括方便面等;食用油:花生油、大豆油、动物油等;肉及其制品:生、熟畜肉和禽肉等;消毒鲜乳:瓶装奶、软包奶以及零售的牛、美、马奶等;冷食:冰棍、雪糕、冰激凌等;饮料:碳酸饮料、汽水、果味水、酸梅汤、散装低糖饮料、矿泉饮料、麦乳精等;蒸馏酒、配制酒:如果酒、白兰地、香槟、汽酒等;发酵酒:葡萄酒、啤酒;调味品:指酱油、酱、食醋、味精、食盐及其他复合调味料等;豆制品:豆腐、豆粉、素鸡、腐竹等;糕点:饼干、面包、蛋糕等;糖果蜜饯:糖果、蜜饯、果脯、凉果和果糕等食品;酱腌菜:酱黄瓜等;另外,科标检测还专业提供乳制品、水产类、罐头类、食糖类、保健食品等食品的检测分析服务;检测项目:1.理化项目检测:水分,灰分,酸价,过氧化值,挥发性盐基氮,三甲胺氮,咖啡因,脂肪酸,丙二醛,氨基酸态氮,总酸,酸度,明矾,总碱度,L-羟脯胺酸,黄曲霉毒素B1,苯并[a]芘,丙酸钙,丙酸钠,脲酶,米酵菌酸,溶剂残留量,羰基价,甲醛,次硫酸氢钠甲醛,过氧化苯甲酰,亚硝酸盐,甲醇,乙醇,总脂,酒精度,杂醇油,二氧化硫,相对密度,pH值,比旋光度,折光率,粒度,细度,折射率,熔点,净含量,新鲜度,完整率,干粒重,干燥物,可溶性固形物,总固形物,非脂乳固体,全乳固体等等;2.重金属及微量元素:3.食品添加剂检测:4.食品农药残留测试:5.食品兽药残留测试:6.微生物检测:7.营养标签检测等。
检测标准:978-7-5066-5143-1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应用指南978-7-5066-5277-3 GB/T 27404-2008《实验室质量控制规范食品理化检测》理解与实施978-7-5066-5550-7 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食品中微生物限量标准978-7-5066-6876-7 食品卫生检验方法理化部分(一)978-7-5066-6877-4 食品卫生检验方法理化部分(二)978-7-5066-6880-4 GB 4789.系列-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合订本]978-7-5066-6914-6 食品卫生检验方法理化部分(三)978-7-5066-7832-2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实施指南AQ 6106-2008 足部防护食品和医药工业防护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BB/T 0013-2011 软塑折叠包装容器BB/T 0054-2010 真空镀铝纸CB/T 3649-2011 海船食品、饮水、淡水及人员和行李重量计算定额CB/T 4266-2014 船用食品冷库CB 955-1980 潜艇远航食品外包装CFDAB/T 0101-2014 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标准体系。
2024食品检验小结
2024食品检验小结一、检验目的食品检验是对食品质量进行全面评估和保证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
通过对食品的各项指标进行检测,以确保食品的安全性、营养价值和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二、检验项目感官检验:对食品的外观、气味、口感等进行检查,判断食品的新鲜度、有无变质等。
营养成分检验:对食品中的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矿物质、维生素等营养成分进行检测,以评估食品的营养价值。
添加剂检验:检测食品中是否含有允许使用的添加剂及其含量,以确保食品添加剂不会对人体造成危害。
农药残留检验:检测食品中农药残留量,以确保食品中农药残留不超标,保证食品安全。
微生物检验:对食品中的细菌、霉菌等微生物进行检测,以判断食品是否被污染。
污染物检验:检测食品中重金属、有毒物质等污染物含量,以确保食品安全性。
三、抽样方法随机抽样:从待检测的食品总体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样品。
系统抽样:按照一定的间隔或顺序从待检测的食品总体中抽取样品。
分层抽样:将待检测的食品总体按照一定的特征分成若干层次,然后从各层次中随机抽取样品。
目的性抽样:针对特定的问题或目标,从待检测的食品总体中抽取具有代表性的样品。
四、检验方法感官检验法:通过人的感觉器官(如眼、耳、鼻、口等)对食品的外观、气味、口感等进行检查,以评估食品的新鲜度、有无变质等。
化学分析法:利用化学原理和化学试剂对食品中的成分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以得出准确的检测结果。
仪器分析法:利用各种仪器设备(如色谱仪、光谱仪、质谱仪等)对食品中的成分进行检测和分析,具有准确度高、自动化程度高等优点。
微生物检验法:通过培养和观察微生物的方法,对食品中的细菌、霉菌等微生物进行检测,以判断食品是否被污染。
快速检测法:利用各种快速检测试剂和方法,对食品中的成分进行快速检测,具有操作简便、快速等特点,适用于现场检测和快速筛查。
五、检验结果根据实际检测数据,将检验结果汇总成表格或图形,并按照要求进行数据分析。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样品,需要进行详细记录和标注。
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品种和检验项目明细表
脂肪
酸度
霉菌
商业无菌
菌落总数
大肠菌群
沙门氏菌
6
饮料
饮料
瓶(桶)装饮用水
饮用天然矿泉水
界限指标
镍
锑
溴酸盐
硝酸盐(以NO3-计)
亚硝酸盐(以NO2-计)
大肠菌群
铜绿假单胞菌
饮用纯净水
电导率
耗氧量(以O2计)
亚硝酸盐(以NO2-计)
余氯(游离氯)
三氯甲烷
溴酸盐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大肠菌群
铜绿假单胞菌
其他饮用水
铬(以Cr计)
赭曲霉毒素A
谷物粉类制成品
生湿面制品
铅(以Pb计)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其他粮食加工品
谷物粉类制成品
发酵面制品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糖精钠(以糖精计)
菌落总数
糖精钠(以糖精计)
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苋菜红、胭脂红、亮蓝)
菌落总数
大肠菌群
霉菌
饮料
其他饮料
其他饮料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糖精钠(以糖精计)
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合成着色剂(苋菜红、胭脂红、柠檬黄、日落黄、亮蓝)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调味品类食品原料检验项目与验收标准
调味品类食品原料检验项目与验收标准1. 概述该文档旨在为调味品类食品原料的检验项目和验收标准提供指导。
调味品类食品原料的检验和验收是确保食品安全和质量的重要环节,有效的检验项目和标准能够有效地保证食品原料的合规性和可靠性。
2. 检验项目调味品类食品原料的检验项目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2.1 外观检验检验原料的外观是否符合要求,如颜色、形状、大小等。
2.2 化学成分检验检验原料的化学成分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水分含量、氨基酸含量、挥发性物质含量等。
2.3 微生物检验检验原料中微生物的含量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总菌落数、致病菌检验等。
2.4 残留物检验检验原料中是否存在农药、重金属、生物毒素等有害物质的残留以及其含量是否符合安全标准。
2.5 组织结构检验检验原料的组织结构是否符合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颗粒状、粉末状等。
3. 验收标准调味品类食品原料的验收标准应根据相关法规和标准制定,具体标准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3.1 外观验收标准规定原料外观的颜色、形状、大小等符合要求的范围。
3.2 化学成分验收标准规定原料化学成分的含量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范围。
3.3 微生物验收标准规定原料中微生物含量符合卫生要求的范围。
3.4 残留物验收标准规定原料中有害物质残留的标准和限量。
3.5 组织结构验收标准规定原料的结构特征符合要求的范围。
以上仅为调味品类食品原料检验项目与验收标准的基本指导,具体的项目和标准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规要求进行制定。
检验和验收过程应严格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确保调味品类食品原料的质量和安全。
食品相关检测项目标准
食品相关检测项目标准食品检验通常是指食品检验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的卫生标准,对食品质量所进行的检验,包括对食品的外包装、内包装、标志、唛头和商品体外观的特性、理化指标以及其它一些卫生指标所进行的检验。
食品检验方法主要有感官检验法和理化检验法。
科标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权威资质认证国家认可检测报告!检测产品:粮食及制品:包括方便面等;食用油:花生油、大豆油、动物油等;肉及其制品:生、熟畜肉和禽肉等;消毒鲜乳:瓶装奶、软包奶以及零售的牛、美、马奶等;冷食:冰棍、雪糕、冰激凌等;饮料:碳酸饮料、汽水、果味水、酸梅汤、散装低糖饮料、矿泉饮料、麦乳精等;蒸馏酒、配制酒:如果酒、白兰地、香槟、汽酒等;发酵酒:葡萄酒、啤酒;调味品:指酱油、酱、食醋、味精、食盐及其他复合调味料等;豆制品:豆腐、豆粉、素鸡、腐竹等;糕点:饼干、面包、蛋糕等;糖果蜜饯:糖果、蜜饯、果脯、凉果和果糕等食品;酱腌菜:酱黄瓜等;另外,科标检测还专业提供乳制品、水产类、罐头类、食糖类、保健食品等食品的检测分析服务;检测项目:1.理化项目检测:水分,灰分,酸价,过氧化值,挥发性盐基氮,三甲胺氮,咖啡因,脂肪酸,丙二醛,氨基酸态氮,总酸,酸度,明矾,总碱度,L-羟脯胺酸,黄曲霉毒素B1,苯并[a]芘,丙酸钙,丙酸钠,脲酶,米酵菌酸,溶剂残留量,羰基价,甲醛,次硫酸氢钠甲醛,过氧化苯甲酰,亚硝酸盐,甲醇,乙醇,总脂,酒精度,杂醇油,二氧化硫,相对密度,pH值,比旋光度,折光率,粒度,细度,折射率,熔点,净含量,新鲜度,完整率,干粒重,干燥物,可溶性固形物,总固形物,非脂乳固体,全乳固体等等;2.重金属及微量元素:3.食品添加剂检测:4.食品农药残留测试:5.食品兽药残留测试:6.微生物检测:7.营养标签检测等。
检测标准:978-7-5066-5143-1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应用指南978-7-5066-5277-3 GB/T 27404-2008《实验室质量控制规范食品理化检测》理解与实施978-7-5066-5550-7 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食品中微生物限量标准978-7-5066-6876-7 食品卫生检验方法理化部分(一)978-7-5066-6877-4 食品卫生检验方法理化部分(二)978-7-5066-6880-4 GB 4789.系列-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合订本]978-7-5066-6914-6 食品卫生检验方法理化部分(三)978-7-5066-7832-2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实施指南AQ 6106-2008 足部防护食品和医药工业防护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BB/T 0013-2011 软塑折叠包装容器BB/T 0054-2010 真空镀铝纸CB/T 3649-2011 海船食品、饮水、淡水及人员和行李重量计算定额CB/T 4266-2014 船用食品冷库CB 955-1980 潜艇远航食品外包装CFDAB/T 0101-2014 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标准体系。
食品抽样检验产品及检验项目
3
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
合成着色剂(日落黄、柠檬黄、胭脂红、诱惑红)、亚硝酸盐、山梨酸、苯甲酸
在待售的同一批次产品中随机抽取总量不少于1公斤,按1:1分成两份,1份检验,1份留样。
食品抽样检验产品及检验项目
序
O
产品
名称
检验项目
抽样数量曲
霉素B1、脂肪酸组成。
在待售的同一批次产品中随机抽取不少于2个包装单位且总量不少于21.,按1:1分成两份,一份检验(I1.),1份留样(I1.)o
2
豆制品(腐
竹)
铅、苯甲酸、山梨酸、脱氢乙酸、丙酸、糖精钠、安赛蜜、甜蜜素、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铝的残留量、二氧化硫残留量、次硫酸氢钠甲醛、硼砂。
ISO22000-食品-产品检验项目和方法
(4) 淀粉着色试验:淀粉进料检验时,应对其进行着色试验.具体如下:用0.5%的丙二醇柠檬黄溶液和淀粉(1:1)混和搅拌,观察其着色效果。
5、包装物:
(1)包装物表面、里面是否有异物、列开及生锈等情况。
(2)用眼睛检验包装物印码、喷绘及条码同标准样板对照,确认是否有错漏或涂改的情况。
(3)检查产品标签张贴是否完好、有没有脱落和表面是否干净等。
6、理化、微生物检验:
(1)见作业指导书。
(2)溶解性检验:将产品用热水解溶,先不搅拌观察其溶液程度,如未全溶,再搅拌,看其溶解的难易程度。
为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物对检验项目和方法作如下规定:
一、检验方法:
1、色泽检验:
(1)粉状产品:将之放置在洁净的白纸上,用眼睛观察其颜色、光泽,并与标准样品进行比较。
(2)膏体、液体产品:用洁净透明的玻璃(塑料)杯盛装,然后放在洁净白纸上,用眼睛观察其颜色、光泽,并与标准样品比较。
2、气味检验:
(1)用取样罐取样后,直接用鼻子闻产品香气,香味的浓度,与标准样品对照。
(2)以1:10的比例调成溶液,盛在清泽玻璃中,用鼻子鉴定其香味的浓度,与标准样品对照,(注:取样量与样品量应该相等)。
3、口:10的比例调成溶液,用嘴品尝产品,以鉴定其口感和滋味。
4、形状、形态检验:
(1)用眼观察产品的形状和形态。
(2)用手触摸、揉搓、鉴定其粗细,必要时,使用振动筛进行检查。
食用农产品检验项目
食用农产品检验项目
一、食用农产品
本次抽检的食用农产品包括水果类、鲜蛋。
(一)抽检依据(所有细类的判定依据)
抽检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560号《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整顿办函〔2010)50号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的通知》、《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整顿办函[2011)1号)、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按照6个细类分别列出)
1水果类抽检项目包括联苯菊酯、克百威、毒死婢、氧乐果、丙溟磷、叱虫琳、月青苯嗖、叱嗖醴菌酯、多菌灵、氟虫月青、甲胺磷、对硫磷、敌敌畏、氧乐果联苯菊酯、氯叱腺、氟戊菊酯和S-氟戊菊酯、氯氟氟菊酯和高效氯氟氟菊酯、水胺硫磷、苯配甲环嗖、唬虫肽、甲
拌磷、三哇醇等23个指标。
2.鲜蛋抽检项目包括氯霉素、恩诺沙星、金刚烷胺、唉喃嚏酮代谢物、氟虫脯、甲碉霉素等6个指标。
2021-2022食品安全国抽细则检测项目36项变化
2021-2022食品安全国抽细则检测项目36项变化食品类别变化食品类别还是33个大类,没有变化;但是酒类中增加了其他发酵酒的类别,调味品里的酱类名称改为了酿造酱。
检验的项目变化一、粮食加工品检验项目1.小麦粉增加了偶氮甲酰胺;2.其他粮食加工品中将玉米粉、片、渣和米粉统称为玉米粉(片、渣);3.发酵面制品、米粉制品、其他谷物粉类制成品增加沙门氏菌及金黄色葡萄球菌;4.其他类别的产品检测项不变;二、食用油检验项目1.食用动物油脂检验项目修改了附注;2.食用油脂制品检验项目酸价和过氧化值检验项目删除了除粉末油脂之外的产品检测的附注;三、调味品检验项目1.食醋增加了零添加产品需考虑发酵本底值注;2.将酱类的表述直接改为酿造酱;3.调味料酒增加注;4.辣椒、花椒、辣椒粉、花椒粉增加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和沙门氏菌,并增加了注;5.其他香辛料调味品增加丙溴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多菌灵、沙门氏菌,并增加检验应注意的问题;6.其他固体调味料增加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阿斯巴甜,并增加了谷氨酸钠、呈味核苷酸二钠检测方法需根据判定标准选择的检验注意事项;7.半固体符合调味料蛋黄酱、沙拉酱增加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二氧化钛;8.其他半固体调味料增加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9.其他液体调味料删除总酸;四、肉制品检验项目1.调理肉制品(非速冻)增加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2.腌腊肉制品删除镉;3.发酵肉制品增加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致泻大肠埃希氏菌;4.酱卤肉制品将大肠O157修改为致泻大肠埃希氏菌;5.熟肉干制品增加氯霉素,大肠O157修改为致泻大肠埃希氏;并删除了注;6.熏烧烤肉制品增加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O157修改为致泻大肠埃希氏;并删除了注;7.熏煮香肠火腿制品增加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致泻大肠埃希氏菌;并删除注、修改检验应注意的问题;1.液体乳(发酵乳)增加山梨酸,并增加了注;2.其他乳制品(奶油)增加脂肪,删除金黄色葡萄球菌;3.其他乳制品(奶片、奶条)增加沙门氏菌;六、饮料检验项目1.饮用纯净水增加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其他饮用水增加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三氯甲烷;2.蛋白饮料删除金黄色葡萄球菌,并修改注;3.茶饮料由甜蜜素变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检验项不变;4.其他饮料删除安赛蜜、金黄色葡萄球菌,由14项变成12项;七、方便食品检验项目1.调味面制品增加了三氯蔗糖,并修改注;2.冲调类方便食品、主食类方便食品、其他类别方便食品修改注;八、饼干检验项目增加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并修改注;九、罐头检验项目1.畜禽肉罐头删除铅;2.水果类罐头增加脱氢乙酸;3.蔬菜类罐头删除糖精钠;4.食用菌罐头增加苯甲酸;十、冷冻饮品检验项目增加沙门氏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删除脂肪;增加糖精钠、甜蜜素;十二、速冻食品检验项目1.速冻面米生制品增加黄曲霉毒素B1、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并修改注;2.速冻面米熟制品增加黄曲霉毒素B1、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并修改注;3.速冻调理肉制品增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并增加注;4.速冻调制水产制品删除N-二甲基亚硝胺,增加苯甲酸、山梨酸、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副溶血性弧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并增加注;5.速冻水果制品增加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并增加注;十三、薯类和膨化食品检验项目1.膨化食品、干制薯类检验项目较21版干增加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并修改注;2.冷冻薯类删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而薯泥(酱)类却增加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十四、茶叶及其制品检验项目1. 茶叶删除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甲胺磷、茚虫威、唑虫酰胺4中农残,增加毒虫畏、氯酞酸甲酯、灭螨醌、甲氧滴滴涕、特乐酚等5中农残,并修改注;2.代用茶删除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增加克百威、炔螨特、毒死蜱,并修改注和检验应注意的问题;十五、酒类检验项目1.黄酒增加氨基酸态氮;2.啤酒删除警示语标注,增加原麦汁浓度要求;3.以发酵酒为酒基的配制酒去掉糖精钠;十六、蔬菜及其制品检验项目1.酱腌菜删除三氯蔗糖、纽甜,增加亚硝酸盐;2.蔬菜干制品删除糖精钠;3.其他蔬菜制品增加糖精钠;十七、水果制品检验项目1.水果干制品增加克百威、炔螨特、毒死蜱、吡虫啉;十八、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增加苯甲酸、山梨酸、脱氢乙酸;十九、蛋制品检验项目1.干蛋类和冰蛋类删除铅;2.其他类别项目与去年一致;二十、食糖检验项目1.绵白糖、赤砂糖、红糖增加干燥失重;2.其他类别不变;二十一、水产制品检验项目1.藻类干制品增加沙门、修改注;2.预制动物性水产干制品删除N二甲基亚硝胺;3.盐渍鱼增加苯甲酸、山梨酸;4.熟制动物性水产制品删除N-二甲基亚硝胺钠,增加沙门氏菌;5.生食动物性水产制品增加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删除金黄色葡萄球菌,修改注;6.其他水产制品增加铅、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沙门氏菌,修改注;二十二、淀粉及淀粉制品检验项目粉丝粉条和其他淀粉制品删除脱氢乙酸及其钠;二十三、糕点检验项目1.糕点删除富马酸二甲酯;2.粽子删除苯甲酸,增加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修改注;二十四六、豆制品检验项目1.发酵性豆制品增加黄曲霉毒素B1、沙门氏菌,删除丙酸及其钠盐、钙盐、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要求;2.非发酵性豆制品(豆干、豆腐、豆皮等)增加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修改注;3.非发酵性豆制品(腐竹、油皮及其再制品)增加蛋白质、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修改注;4.其他豆制品增加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修改注;二十五、蜂产品检验项目蜂产品制品删除大肠菌群,其他类别项不变;二十六、特除膳食食品检验项目1.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辅食营养补充品、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品检增加金黄色葡萄球菌;2.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增加企业标准/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中规定的质量指标;二十七、婴幼儿配方食品检验项目1.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检验项目分开;2.较大婴儿配方食品增加乳糖占碳水化合物总量、碳水化合物、α-亚麻酸、亚油酸与α-亚麻酸比值、终产品脂肪中月桂酸和肉豆蔻酸(十四烷酸)总量占总脂肪酸的比值、芥酸与总脂肪酸比值、二十二碳六烯酸(22:6 n-3)与二十碳四烯酸(20:4 n-6)的比、长链不饱和脂肪酸中二十碳五烯酸(20:5 n-3)的量与二十二碳六烯酸的量的比、金黄色葡萄球菌;3.幼儿配方食品增加乳糖占碳水化合物总量、碳水化合物、α-亚麻酸、亚油酸与α-亚麻酸比值、金黄色葡萄球菌;二十八、餐饮食品检验项目1.生食动物性水产品(自制)删除线虫幼虫、绦虫裂头蚴,增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2.增加糕点(自制)类别,检验项目为:酸价、过氧化值、山梨酸、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二十九、食用农产品检验项目1.猪肉增加呋喃它酮代谢物含量、删除利巴韦林;2.羊肉删除铅、金霉素,增加氯霉素、呋喃西林代谢物;其他畜肉增加五氯酚酸钠;三十、农产品畜副产品检验项目1.猪肝增加呋喃妥因代谢物;2.鸡肝删除总砷、金刚烷胺、金刚乙胺;其他禽副产品删除金刚烷胺;三十一、农产品禽肉检验项目1.鸡肉增加金霉素,删除金刚烷胺;2.鸭肉删除呋喃它酮代谢物、金刚烷胺,增加磺胺类(总量);其他禽肉删除沙拉沙星;三十二、农产品蔬菜检验项目1.豆芽增加总汞;2.鲜食用菌删除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灭蝇胺,增加总砷、百菌清;3.韭菜由22项增为23项,增加乐果、六六六、异菌脲,删除灭线磷、肟菌酯;结球甘蓝删除涕灭威,增加克百威、灭线磷;菜薹增加镉,删除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由11项变为10项;菠菜删除敌敌畏、甲基异柳磷、甲氰菊酯、灭幼脲、噻虫嗪、霜霉威和霜霉威盐酸盐、水胺硫磷、涕灭威,增加六六六,农残由20项减到13项;芹菜增加苯醚甲环唑、腈菌唑、乐果、乙酰甲胺磷,删除甲萘威、烯酰吗啉,农残由21项增到23项;普通白菜删除虫螨腈、甲氰菊酯、噻虫嗪、辛硫磷、溴氰菊酯,农残由21项减到16项;油麦增加毒死蜱、甲胺磷、腈菌唑、克百威,删除甲基异柳磷、克百威、氯唑磷,农残从13项增到14项;大白菜删除吡唑醚菌酯、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噻虫嗪、涕灭威,增加乐果、乙酰甲胺磷;从16项变为14项;茄子删除氟虫腈、氯唑磷,增加噻虫胺,从12项减到11项;辣椒增加铅、倍硫磷、敌敌畏、联苯菊酯、噻虫嗪,删除百菌清、多菌灵、甲基异柳磷、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从20项增到21项;番茄增加镉、腐霉利、甲拌磷、乙酰甲胺磷,删除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辛硫磷;从11项增到13项;甜椒增铅、镉、甲胺磷、噻虫胺,删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甲基异柳磷,项目从7项变为9项;黄瓜删多菌灵、氟虫腈,增倍硫磷、甲拌磷,13项不变;豇豆从19项增到20项,增加三唑磷;菜豆删除氟虫腈、涕灭威、溴氰菊酯,增加噻虫胺;山药4项不变;胡萝卜删除敌敌畏、毒死蜱、联苯菊酯、氧乐果,增加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从9项减到6项;姜由甲胺磷换成氯唑磷11项不变;莲藕项目减少从14项到6项,删除总汞、吡虫啉、吡蚜酮、丙环唑、敌百虫、啶虫脒、多菌灵、嘧菌酯;三十三、农产品水产品检验项目1.淡水鱼增加甲硝唑,删除氯氰菊酯、溴氰菊酯;2.淡水虾、淡水蟹、海水鱼、海水虾、海水蟹、贝类及其他水产品检验项目均不变;三十四、农产品水果检验项目1.18个种类不变;2.苹果删除三唑醇;3.梨增加苯醚甲环唑、甲基硫菌灵、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从8项增到11项;4.桃农残项目增加吡虫啉;5.柑、橘删除杀虫脒,增加2,4-滴和2,4-滴钠盐、狄氏剂、毒死蜱、杀扑磷;6.柚删除氟虫腈,增加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唑磷、多菌灵;7.柠檬增加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草甘膦;8.橙删除杀虫脒,增加2,4-滴和2,4-滴钠盐、苯醚甲环唑、狄氏剂;9.葡萄增加氯吡脲;草莓删除联苯肼酯;香蕉增加氟环唑、联苯菊酯、烯唑醇、百菌清;芒果增加吡唑醚菌酯、噻虫胺;荔枝增加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西瓜删除甲胺磷,增加乙酰甲胺磷、苯醚甲环唑;甜瓜删除甲基异柳磷;18种类的农残项目有不同程度增加和减少。
常见食品检验项目检验检测作业指导书
检验检测现场作业指导书文件编号:编写:审核:批准:目录食品中水分含量的测定(直接干燥法) (1)食品中水分含量的测定(真空干燥法) (3)总灰分的测定 (5)总酸的测定 (7)pH值的测定 (9)挥发酸的测定 (11)脂肪的测定(索氏抽提法) (13)还原糖的测定(直接滴定法) (16)总糖的测定 (19)蛋白质的测定(凯氏定氮法) (22)挥发性盐基氮的测定 (24)氨基酸态氮的测定(酸度计法) (26)氯化钠测定(佛尔哈德法) (28)氯化钠测定(电位滴定法) (30)碘含量测定(氧化还原滴定法) (32)二氧化硫及亚硫酸盐测定 (35)亚硝酸盐的测定(分光光度法) (37)食品中亚硝酸盐与硝酸盐的测定 (40)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 (53)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 (57)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法测定食品中多元素含量 (61)食品中铅的测定 (67)食品中镉的测定 (75)食品中总汞的测定 (79)食品中甲基汞的测定 (82)食品中总砷的测定 (85)食品中无机砷的测定 (89)气相色谱法测定食品中有机磷类农药残留量 (94)气相色谱法测定食品中有机氯类、拟除虫菊酯类农药残留量 (97)液相色谱法测定食品中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量 (100)食品中抗氧化剂的的测定 (103)液相色谱法测定食品中苯并(a)芘 (110)气相色谱-质谱法测定食品中N—亚硝胺类 (114)黄曲霉毒素B1测定 (118)动物性食品中青霉素类兽药残留测定 (133)动物性食品中四环素类兽药残留测定 (137)动物性食品中磺胺类药物残量的测定 (140)动物性食品中β-受体激动剂残留的测定 (144)动物性食品中硝基呋喃类药物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148)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152)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 (157)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161)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169)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副溶血性弧菌检验 (173)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 (178)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 (183)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商业无菌检验 (186)附录1 标准滴定溶液的配制及标定 (190)附录2 常用洗涤液的配制 (195)附录3 常用指示剂的配制与变色范围 (196)附录4常用酸、碱的浓度表 (197)附录5 不同标准溶液浓度的温度补正值 (198)食品中水分含量的测定(直接干燥法)一、实验目的1.掌握直接干燥法测定水分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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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检验实验项目;香油的:色泽,气味滋味,透明度,酸价,过氧化值,
芝麻酱的:感官,净含量,水分,酸价,脂肪,细度,微生物
他们都是需要什么耗材和试剂我们不懂
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用植物油是以菜籽、大豆、花生、葵花籽、棉籽、亚麻籽、油茶籽、玉米胚、红花籽、米糠、芝麻、棕榈果实、橄榄果实(仁)、椰子果实以及其他小品种植物油料(如:核桃、杏仁、葡萄籽等)制取的原油(毛油),经过加工制成的食用植物油(含食用调和油)。
其申证单元为1个,即食用植物油。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及申证单元,即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
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2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1. 制取原油
⑴压榨法制油工艺流程:
①以花生仁为例:清理→剥壳→破碎→轧胚→蒸炒→压榨→花生原油。
②以橄榄油为例(冷榨):
低温冷压榨→
离心分离
离心倾析→离心分离
⑵浸出法制油工艺流程:
以大豆为例:清理→破碎→软化→轧胚→浸出→蒸发→汽提→大豆原油
⑶水代法制油工艺流程:
以芝麻为例:芝麻→筛选→漂洗→炒子→扬烟→吹净→磨酱→对浆搅油→振荡分油→芝麻油
2. 油脂精炼
化学精炼工艺流程:
原油→过滤→脱胶(水化)→脱酸(碱炼)→脱色→脱臭→成品油
物理精炼工艺流程:
原油→过滤→脱胶(酸化)→脱色→脱酸(水蒸气蒸馏)→脱臭→成品油
3. 油脂的深加工工艺(包括油脂的氢化,酯交换,分提等)
⑴棕榈(仁)油分提工艺流程
①干法分提工艺:
棕榈(仁)油→加热→冷却结晶→过滤→软脂、硬脂
②溶剂法分提工艺:
棕榈(仁)油→溶剂稀释→冷却结晶→分离→蒸发溶剂→软脂、硬脂
③表面活性剂法分提工艺:
棕榈(仁)油→棕仁软脂稀释棕仁油→冷冻→润湿硬脂晶体→离心分离→洗涤→干燥→软脂、硬脂
(二)关键控制环节。
油脂精炼:脱酸,脱臭。
水代法制芝麻油:炒子温度、对浆搅油。
橄榄油:选取原料、低温冷压榨。
棕榈(仁)油:分提工艺。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酸值(酸价)超标;
2. 过氧化值超标;
3. 溶剂残留量超标;
4. 加热试验项目不合格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企业应建在无有害气体、烟尘、灰尘、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地区。
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厂房设计合理,能满足生产流程的要求。
企业的不同性质的场所能满足各自的生产要求。
厂房具有足够空间,以利于设备、物料的贮存与运输、卫生清理和人员通行。
厂区道路应采用便于清洗的混凝土,沥青及其他硬质材料铺设,防止积水和尘
土飞扬。
厂房与设施必须严格防止鼠、蝇及其他害虫的侵入和隐匿。
生产区域(原料库、成品库、加工车间等)应与生活区分开。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 压榨法制油生产的企业应具备
(1)筛选设备;(2)破碎设备(需要破碎时);(3)软化设备(需要软化时);(4)轧胚设备(需要轧胚时);(5)蒸炒设备(需要蒸炒时);(6)压榨设备;(7)剥壳设备(需要剥壳时);(8)离心分离设备(需要离心分离时);(9)其他必要的辅助设备。
2. 采用浸出法制油生产的企业应具备
(1)筛选设备;(2)破碎设备;(3)软化设备;(4)轧胚设备;(5)浸出器;
(6)蒸发器;(7)汽提塔;(8)蒸脱机;(9)其他必要的辅助设备。
3. 采用水代法制油生产的企业应具备
(1)水洗设备;(2)烘炒设备;(3)碾磨设备;(4)搅拌振荡设备;(5)过滤设备;
4.油脂精炼设备
(1)过滤设备;(2)脱胶设备(炼油锅,离心机);(3)碱炼设备(炼油锅,离心机);(4)脱色设备(脱色塔);(5)脱臭设备(脱臭器);(6)脱蜡设备(需要进行脱蜡时);(7)包装设备;(8)其他必要的辅助设备。
5. 油脂分提工艺设备
(1)冷却结晶罐;(2)分离设施(过滤、吸滤或离心设备);(3)冷媒系统。
6. 食用植物油分装企业应具备
(1)储油罐;(2)自动或半自动定量灌装设备;(3)其他必要的辅助设备。
所列生产设备应根据生产工艺设计的需要进行配置。
四、产品相关标准
GB2716-2005《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T17756-1999《色拉油通用技术条件》;GB/T17757-1999《高级烹调油通用技术条件》;GB1535-2003《大豆油》;GB1534-2003《花生油》;GB1536-2004《菜籽油》;GB1537-2003《棉籽油》;GB10464-2003《葵花籽油》;GB11765-2003《油茶籽油》;GB19111-2003《玉米油》;GB19112-2003《米糠油》;GB/T8235-1987《亚麻籽油》;SB/T10292-1998《食用调和油》;GB/T8233-1987《芝麻油》;GB/T 15680-1995《食用棕榈油》;GB/T 18009-1999《棕榈仁油》;NY/T 230-2006《椰子油》;LY/T1534-1999《橄榄油、油橄榄果渣油及其检验》;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严禁采用混有非食用植物油料和油脂的原料生产食用植物油。
企业生产食用植物油的原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
六、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一)罗维朋比色计(橄榄油除外);(二)电炉(可调温式);(三)分析天平(0.1mg);(四)温度计(分度值0.1℃,标准中规定了熔点项目时,有此要求);(五)气相色谱仪(溶剂残留量项目委托检验的,此设备可不作要求)。
七、检验项目
食用植物油产品的发证检验、监督检验、出厂检验分别按照下列表格中所列出的相应检验项目进行。
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标记的,企业应当每年检验2次。
注:1. 表中的检验项目应根据相应的产品标准而定,产品标准中有该项目要求的进行该项检验。
2.标签除符合GB7718-2004的规定及要求外还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中的标签要求。
八、抽样方法
根据企业所申请取证产品品种,在成品库中随机抽取样品进行发证检验。
芝麻油单独抽样,其他食用植物油抽取1种产品进行发证检验。
有半精炼、全精炼的品种,优先抽取精炼程度高的产品。
对生产半精炼食用植物油,又分装精炼油的企业,应各抽取1种产品,进行发证检验。
抽样基数:同一批次的食用植物油产品不得少于50桶(瓶),且总量不少于80kg。
抽样数量:抽取2个包装桶(瓶)且总量不少于3kg。
1份检验,1份备查。
样品及抽样单内容经确认无误后,由抽样人员与被抽查单位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当场封存样品,并加贴封条,封条上应有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盖章及抽样日期。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规定的,判为符合发证条件;检验项目中有1项或者一项以上不符合规定的,判为不符合发证条件。
以其他植物油料制取的小品种食用植物油如:红花籽油、核桃油、杏仁油、葡萄籽油等,其发证检验项目按照《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2716-2005)和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
九、其他要求
(一)本类产品允许分装。
(二)食用调和油行业标准(SB/T10292-1998)对食用调和油进行了严格的定义,并将其按产品质量要求分为3个等级,即调和油、调和高级烹调油、调和色拉油。
检验结果按照食用调和油行业标准中相应等级指标要求进行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