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制度38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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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制度

1 目的:

1.1规范考勤原则、打卡、请假、休假、加班、差旅等相关手续。

1.2建立基础管理,打造基本的工作秩序。

1.3为薪资计算提供基础依据。

2 职责

2.1人事行政部:负责本制度的制订、修订、执行、监管、解释权。

2.2各部门:根据本制度负责本部门的考勤管理与相关手续办理。

3 考勤范围

3.1公司全体在职员工。

4 考勤方式

4.1指纹考勤机打卡。

4.2专人负责统计考勤。

4.3微信考勤。

5 作息规定

5.1每周6天工作制的部门及人员

人事行政部、财务部、采购部、品牌运营中心、电商部所有人员、销售中心总部人员,生产中心办公室人员、PMC部成品库办公室人员、原料库仓管员、品质管理部所有人员、生产部科长(含)以上管理人员。

5.1.1当月工作日基数=当月自然日数-当月星期日的日数。法定节假日计入当月工作日基数。

5.1.2作息时间:

办公楼人员:

夏、冬季统一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30

生产中心相关人员:

详见《生产中心作息时间表》

5.2每周非6天制的生产中心科长级以下员工(根据部门工作需要作出安排)

5.2.1因生产任务、季节变化或其他原因,作息时间有所变动时,生产中心须于调整前提交一份《生产中心作息时间表》(详见附表)到人事行政部备案。

5.3员工月休假时间规定

部门岗位月休天数或单休备注

人事行政部

办公室

每周日休1天(值班

可调休)

厂区每周日安排1

人值班

保洁员、食堂工作人员月休假2天

休假不能影响工

作,须找人替班保安员

请假不能影响工

作,须找人替班

采购部、财务部、

品牌运营中心、

电商部

全体每周日休1天

销售中心

办公室办公人员每周日休1天

销售人员全体每周日休1天

店长、店员、

导购员

全体月休假2天休假不能影响工作

生产中心

办公室全体每周日休1天

PMC部仓库办公室人员、仓管员每周日休1天

品质管理部全体每周日休1天

车间

科长月休假4天

休假不能影响工

作,须指定代理人科长以下人员

6 国家法定节假日规定

6.1生产部计件或日薪制员工享有不带薪休假。

6.2除生产部计件或日薪制员工外的其他员工享有带薪休假

6.3具体假期及安排以人事行政部通知为准。

6.4法定节假日如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时,生产中心在年度内根据淡旺季情况安排调休,在生产旺季不得调休;人事行政部因值班可在两个月内进行调休;财务部遇月末盘点的,可在次月内调休;其他人员在当月调休,过期清零。

7 考勤规定

7.1专人负责考勤

7.1.1需专人负责考勤的岗位:一线销售人员、一线稽查人员、店长、店员、导购员、生产中心一线

员工、食堂工作人员、后门门卫等。

7.1.1.1一线销售人员、稽查人员、店长、店员、导购员考勤管理参见《销售中心微信考勤制度》 7.1.1.2生产中心一线员工:采取当班清点的办法记录上下班时间,作为计算工资的依据,每日考勤表上需记录全班整体上下班具体时间。

7.2需指纹打卡的人员

7.2.1范围:除7.1以外的所有人员(含高层领导、人事行政部、财务部、采购部、销售中心、品牌运营中心、电商部、生产中心(含仓库管理人员、仓管员)办公室人员,人事行政前门保安、勤杂工、保洁员)。

7.2.2打卡规定:

7.2.2.1每日打卡4次,分别为:上午上班前、上午下班后、下午上班前、下午下班后;

7.2.2.2电商部晚班客服打卡时间分别为:上班前、17:30-18:00、20:45-21:15、下班后

7.2.2.3下班时间未到前严禁在打卡机前等待下班。违者经监督人员指出后拒不改正者视情况罚款50元/次;

7.2.2.4遇停电或打卡机故障集体不能正常打卡时,应在前门门卫室签到,如未签到,将视为未打卡;

7.2.2.5漏打卡:上班或下班未打卡,须于次月3日前持《考勤补签表》经部门负责人签批后,交人事行政部存档,每月每人给予两次补签机会(工作原因除外)。

7.2.2.6当日未正常出勤的员工,如因迟到等原因故意不打卡,当日作旷工处理。

7.3监督考勤

7.3.1各部门考勤统计人员:如发现考勤统计人员未起到监督作用,或故意包庇、隐瞒事实等情况,则对考勤统计人员处以与违纪人员同等罚款。

8 考勤统计

8.1指纹考勤机打卡的人员:由人事行政部考勤管理人员统计、部门负责人审核。

8.2生产中心非指纹打卡人员:由生产中心考勤管理人员将当月出勤明细及汇总表报生产总监签批、交人事行政部复核后作为工资核算依据。

8.3销售中心非指纹打卡人员:由考勤管理人员统计汇总、销售总监签批,交人事行政部复核后作为工资核算依据。

8.4各部门考勤管理人员依据《考勤管理制度》,认真统计汇总,在每月初3个工作日内将上月考勤汇总表报送人事行政部(遇节假日相应延后),以便核算薪资,每延迟一个工作日,当月绩效考核减2分,(由人事行政部考勤管理人员以书面形式报部门负责人审核、上报总经理签批后执行)。

8.5为避免重复与遗漏,各部门调动人员的考勤由调入部门负责将前一部门的考勤对接过去。

8.6考勤统计表要求数据真实、准确,考勤管理人员包庇、纵容、弄虚作假者乐捐200元/次,在当月工资中体现。

8.7员工考勤出现弄虚作假者,一旦发现,视为重大违规,对责任人给予即时解聘处理,且公司不予任何经济补偿。

8.8 总经理不定期检查所有考勤事项。

9 考勤异常

9.1异常考勤处理措施

类别行为

惩罚措施

行政处罚经济处罚其他处罚

考勤

上下班缺卡/未签到(超2次)通报批评扣罚20元/次

退

单次1—30分钟/ 按 1元/分钟扣罚

1个月累计超过3次通报批评追加罚款50元

30分钟以上,1小时(含)以内通报批评扣半天日工资

1小时以上通报批评扣一天日工资

旷工1天通报批评

扣3倍日工资(计

件员工按平均日薪

计算)

连续旷工3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3天或季度内累

计旷工5天或年度内累计旷工10天的

先以个人档案

中联系方式发

出返厂通知,

后拒不返厂的

予以解除劳动

关系

清算

不予任何

补偿请假时间底限:生病请假当日早8:00前请假;事假提前1天;产假/婚假提前1周。否则以旷工计。

9.2迟到/早退

9.2.1在规定的出勤时间内超过1分钟至30分钟上班的记迟到;在规定的出勤时间内提早1分钟至30分钟下班者,按早退处理。

9.2.2当月迟到/早退累计达15次或年内累计达60次,公司有权随时单方面予以解聘当事人,且不做任何经济补偿。

9.3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旷工:

9.3.1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未到工作岗位者。

9.3.2虽提出请假申请,但未经领导批准且擅自不到岗或离岗者。

9.3.3逾期未销假上班且又未续办请假手续者。

9.3.4公司正式会议或培训课程,未办理请假或无故不到者。

9.3.5.其他经人事行政部认定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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