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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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1.目的为了规范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掌握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并严肃责任追究,根据国务院《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XX市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实施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公司职权范围内各类事故的报告和由我公司调查和处理的事故。

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依法进行的原则。

3.内容3.1相关单位(部门)职责如下:(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工作;(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牵头负责事故调查、处理,负责事故相关资料的收集、保存,负责事故防范措施的监督、监察、验证工作;(3)安全环保部牵头负责事故报告及抢救协调工作;(4)各业务科室负责业务范围内发生事故时的勘测,并及时向上级对口业务处室进行报告,配合安全环保部完成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会同事故责任单位制定事故防范措施;(5)由安全环保部协调医院负责发生人身事故后的抢救工作;(6)由安全环保部协调安全事故的抢救工作;(7)人力资源部负责事故责任人(行政管理人员)行政处分的执行;(8)人力资源部负责事故责任人(普通职工)行政处分的执行;(9)各事故责任单位(部门)配合安全环保部完成事故的调查工作,负责制定事故防范措施。

3.2事故报告程序为:(1)事故当事人或最先发现者,除立即处理外,还应以最快捷的方法向本单位领导或值班室报告。

本单位领导或值班室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类别上报各相关职能部门,各相关职能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等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自己业务主管部门及时上报事故。

(2)对各类重大事故,公司要立即将事故概况(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伤亡、事态的发展及经济损失情况等)向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

若事态仍在继续发展,要随时报告。

(3)人身伤害事故的上报、处置程序。

1)死亡事故①发生死亡事故后,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及时采取自救、互救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主要负责人;②公司主要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司主要负责人在1小时内如实报告区(县)安监局、当地政府、工业园区等上级部门;④公司主要负责人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⑤公司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一、概述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因违反安全规定、不合理的工艺流程或其他原因导致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等不良后果。

为了及时有效地处理安全生产事故,降低损失,维护生产秩序和员工的生命安全,公司特制定了《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二、报告的内容1. 事故发生的基本信息: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类型、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和财产损失情况等。

2. 事故的原因分析: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详细分析,包括人的原因、物的原因和管理原因等,以及存在的不合理操作、设备故障或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3. 应急措施及处理情况:描述事故发生后采取的紧急措施,包括人员疏散、伤员救治、事故现场处理等。

同时,还需描述相关责任部门的处理情况和结果。

4. 事故教训及改善措施:总结事故发生的教训,分析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相应的改善和预防措施。

5. 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根据事故的责任划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究,并根据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三、报告的程序1. 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处置,并及时禀报上级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

2. 安全管理部门根据事故的情况,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原因的深入调查和分析。

3. 事故调查组完成调查后,撰写《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并上报上级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审批。

4. 上级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对报告进行审核,并根据报告的内容作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和决定。

5. 处理意见和决定经过批准后,通知相关责任部门执行,并抄送相关部门备案。

四、报告的责任划分1. 事故调查组负责撰写事故报告,明确事故责任。

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审核事故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和改善措施。

3. 上级领导负责审批事故报告,并根据报告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4. 相关责任部门负责执行处理决定,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告执行情况。

五、报告的效果与改进1. 事故报告的撰写和处理过程规范化,提高了事故处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2. 通过对事故的分析和总结,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提出预防措施,减少类似事故的发生。

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事故处理报告制度一、总则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二、事故报告1. 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

2. 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建委、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

3. 企业主管部门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

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2) 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3) 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4)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5) 事故报告单位。

4. 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企业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三、事故的调查1. 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2. 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事故调查组由有关负责人、技术人员、工会代表和相关人员组成。

3.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有关部门、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

4. 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60 日。

四、事故处理1. 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经企业主管领导同意后,由发生事故的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2. 企业应当根据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损失和对职工的赔偿等进行认真处理。

3. 企业应当对事故处理结果进行公布,接受职工监督。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范本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范本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范本一、引言本制度旨在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与处理工作,确保及时、准确、全面地开展事故报告和处理,保障企业和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岗位和部门,涵盖所有级别的安全生产事故。

二、事故报告的基本要求1.一旦发现安全生产事故,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2.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地点、时间、事故类型、伤亡情况、可能的原因等相关信息;3.事故报告应以简洁、准确、清晰的语言描述,杜绝不实的信息和夸大的描述;4.事故报告要保证不泄露企业的商业机密和敏感信息。

三、事故报告的程序1.事故发现后,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2.上级主管部门在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安全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进行现场勘查;3.根据勘查结果,上级主管部门要及时向企业其他部门做出通知,调集必要的资源进行应急处理;4.上级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和人员,共同组成事故处理小组,制定具体的处理方案和工作计划。

四、事故报告的结果处理1.根据事故处理小组的方案和计划,开展各项处置工作;2.对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等处分;3.对事故中涉及的其他相关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处理;4.根据事故教训,更新相关制度和流程,提升安全生产意识和技术能力;5.对事故受害人和相关单位进行善后处理和赔偿。

五、事故报告的反馈和总结1.对事故报告的核实情况、处理结果进行反馈,并及时通报所有相关人员;2.对事故原因进行详细分析和总结,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3.将事故报告归档,作为日后安全生产工作的参考和教训,并定期进行复查和反思。

六、附则本制度的内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进行执行。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相关条款的行为,将依法进行相应处理。

以上是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的范本,我们将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共同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1.引言随着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各行各业的生产环境和工作条件也在逐步改善。

然而,生产安全事故依然时有发生,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为了提高生产安全意识,防止事故的发生并妥善处理已发生的事故,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势在必行。

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2.1报告的目的和原则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目的是确保事故的及时报告和准确记录,为后续的处理提供依据。

报告的原则是真实、全面、及时、责任追究。

2.2报告的内容和要求报告应包括事故的基本信息(时间、地点、事故类型)、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事故的处理进展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

报告要求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故意隐瞒或虚报事故情况。

2.3报告的流程和责任报告的流程包括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通知相关部门,并由事故负责人或安全负责人填写报告。

报告的责任人应对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及时上报给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

3.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制度3.1处理的原则和目标生产安全事故处理的原则是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保护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处理的目标是尽快控制事故的扩散,最大程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并及时排查事故原因,采取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2处理的流程和措施处理的流程包括组织救援、封锁现场、开展调查、制定处置方案、实施处置和落实整改等步骤。

处理的措施包括救援人员的快速响应和紧急救援、事故现场的适当封锁和安全处理、对事故原因进行全面调查、制定有效的处置方案并进行实施、及时整改问题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3处理的督查与追责处理过程中应设置相应的督查和追责机制,确保各处理措施的落实,并对责任人进行追责。

责任人应根据自身的责任进行相应的处罚,并积极参与整改工作,排除事故隐患。

4.结尾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是至关重要的。

各企事业单位应高度重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工作,加强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范本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范本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范本第一条: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统一企业内部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处理流程,确保及时、准确地报告和处理事故,最大限度地保护员工和企业财产的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第二条:报告义务任何员工在发现或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有义务立即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

所在部门负责人收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事故报告流程。

第三条:事故报告流程1.事故发生后,责任人收到报告后立即启动事故报告流程,召集现场人员进行事故处置和救援。

2.责任人应立即将事故报告书填写完整,包括但不限于事故地点、时间、原因、损失及伤亡情况等,并及时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

3.上级主管部门收到事故报告书后,应及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调查和评估,制定事故处理方案。

4.根据事故处理方案,上级主管部门应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事故处理,确保处理工作有序进行。

5.上级主管部门应将事故处理方案和处理进度向企业高层报告,并定期向所有员工公布处理结果。

第四条:事故报告书事故报告书是记录和报告事故相关信息的文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事故基本信息:包括事故地点、时间、原因等。

2.损失及伤亡情况:记录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财产损失等。

3.处理措施:记录事故发生后所采取的处置措施和各相关部门、人员的责任分工。

4.事故调查和评估:调查人员的调查过程和结论等。

第五条:保密和公开事故报告涉及企业的声誉和利益。

相关部门和人员在处理事故时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随意外泄事故信息。

但同时也要保证对事故的公开透明,及时向员工和相关方报告处理结果,以保证公众对企业的信任。

第六条:追究责任对于因疏忽、管理不善、违反规章制度等原因导致的事故,相关人员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上级主管部门有权对责任人进行停职、降职、撤职等相应的处罚,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条:监督和改进企业高层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在发现问题时,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

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文件编码:CXZY.121-2016作业文件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第A/0版编制人:吴硕明审核人:荣鑫批准人:闫建刚2016-07-01发布2016-07-01执行长治市长信轧钢有限公司发布文件修改履历修改时间版次修改次数修改方式修改章节文件编码:CXZY.121-2016事故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加强事故管理,及时准确地报告、记录、调查、处理、统计事故,掌握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情况,认真吸取教训,杜绝重复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长治市长信轧钢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3 定义3.1 事故:指在生产过程中,造成人员伤亡、职业病、财产损失或其它经济损失的意外事件。

3.2 事故管理:进行事故报告、调查、分析、统计、处理和预防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3.3 生产事故:在生产过程中,导致正常生产中断、部分中断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事件。

3.4 设备事故:在生产过程中,凡生产设备的损坏,导致正常生产中断、部分中断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事件。

3.5 工艺事故:在生产过程中,凡没有按照工艺标准要求、违反工艺控制参数,导致正常生产秩序受到破坏、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事件。

3.6 现场交通事故:在公司现场范围内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由于违反交通法规及机械设备故障等造成车辆损坏、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

3.7 火灾、爆炸事故:在生产过程中,失去控制的燃烧(包括由于爆炸物品、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蒸汽、粉尘以及其他化学易燃易爆物品爆炸引起的燃烧),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事件。

3.8 人身伤害事故:在生产过程中,对人身的肢体或部分器官造成暂时或永久的部分或全部功能丧失的事件,也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

3.9 轻伤指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重伤指损失工作日等于或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死亡指发生交通、火灾、生产及生产有关事故中造成的人身伤亡。

3.10重大人身险肇事故:已经构成事故发生条件,足以酿成灾害,因发现及时或侥幸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未遂事故。

职业危害事故的处置及报告制度(4篇)

职业危害事故的处置及报告制度(4篇)

职业危害事故的处置及报告制度职业危害事故是指在职业活动中,因工作原因导致人身伤亡、设备损坏或环境污染等的不幸事件。

职业危害事故对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产生严重威胁,同时也会对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形象造成巨大的损失。

为了保护职工的权益和减少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频率,各国都建立了相应的处置和报告制度。

职业危害事故的处置过程包括现场救援、伤员救治、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等环节,主要目的是迅速控制事故发展,减少损失,并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妥善处理。

具体的处置程序如下:1. 现场救援:发生职业危害事故后,首先要进行现场救援工作。

救援人员要迅速到达现场,尽快将受伤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进行急救,并且采取必要的措施,如切断电源、关闭有关设备等,以防止事故扩大。

2. 伤员救治:伤员救治是处置职业危害事故的重要环节。

救护人员要做好急救工作,包括止血、包扎伤口、人工呼吸等。

同时要尽快将伤员转移到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救治,以便及时处理伤势,减少损失。

3. 事故调查:事故调查是为了找出事故的原因和责任,以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调查人员要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收集现场证据,如照片、报告、记录等。

同时要对涉事人员进行询问,以获取更多信息。

在调查过程中,要合理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改进措施,确保事故不再发生。

4. 责任追究:对于职业危害事故中的责任人员,要依法进行追究。

无论是企业的管理者还是现场的操作人员,都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追究责任的方式可以是行政处罚、民事赔偿或刑事追究,具体根据事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职业危害事故的报告制度是为了及时获取事故信息,加强监督管理,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报告制度包括内部报告和外部报告两个层面:1. 内部报告:企业内部应建立完善的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职业危害事故进行报告。

事故报告应涵盖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物质损失等具体信息,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报告要及时提交给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上级领导,以便进行后续的调查和处理。

安全环境事故管理制度

安全环境事故管理制度

安全环境事故管理制度1 目的为规范安全事故的管理工作,及时、准确地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事故。

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特制订本制度。

2 范围该制度适用于事故事件管理。

3 术语定义3.1 事故: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害、经济损失、环境破环或企业声誉影响的事件。

3.2 未遂事件:已经发生,但未导致健康损害、人身伤害(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或企业声誉影响的事件。

3.3 急救箱事件:仅需一般性处理,不需专业医疗且不损失工作日的事件。

3.4 损失工作日:受伤害失能的工作时间。

3.5 轻伤: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

3.6重伤:损失工作日等于或高于105日的失能伤害。

3.7事故根本原因: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源,指引发事故的诸多原因中起关键作用、决定作用的最重要的原因。

3.8事故直接原因: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密切相关因素,不经过中间事件,是引发事故的直接现象。

3.9 事故间接原因:又称次要原因,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叠加因素,是导致事故直接原因的原因。

3.10事故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及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3.11事故责任人:是指在工作岗位上由于故意或过失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责任人和间接责任人。

3.12事故主管部门:是指对事故负有具体管理责任的部门包括安环部、设备部。

4 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5 管理职责5.1 安环部职责5.1.1 负责监督指导各部门/厂对事故事件的管理。

5.1.2 负责组织安全、环境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

5.2.3 负责建立、更新、上报工厂各类事故事件台账。

5.2.4 负责向上级管理部门上报事故事件相关资料。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范本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范本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范本一、概述本制度旨在规范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的处理程序,确保对事故进行及时、科学、公正的调查和处理,以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二、报告的义务1. 生产经营单位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立即进行报告,并将事故情况告知所属管理部门、职工代表和公安机关,确保及时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故扩大范围。

2. 目击者或知情人在发现安全生产事故后,有责任立即向单位负责人作书面或口头报告,确保信息的及时传达。

三、报告内容1. 事故报告应当详细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事故原因、事故影响范围等。

2. 报告中应当附有现场照片、事故监控录像、相关证据材料等必要的附件,以便对事故进行调查研究。

四、报告程序1. 事故报告应当按照“立案、指派、调查、处理”的程序展开。

2. 立案:负责安全管理的职工应当立即对事故报告进行登记,并尽快组织相关人员成立事故调查组。

3. 指派:事故调查组应当由单位高层领导亲自指派,并确保有足够的调查人员和技术专家参与,保证调查活动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4. 调查: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迅速前往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和采集证据,并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责任,编制调查报告。

5. 处理:事故调查报告应当提交给单位高层领导进行审查,并根据调查结果,追究责任,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和整改方案。

五、处理结果1. 对于事故责任方,根据事故的性质和造成的损失,决定相应的处罚措施,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对于事故原因中的管理缺陷和技术问题,应当及时调整管理制度,加强技术培训,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 处理结果应当及时告知事故当事人和相关部门,以便做好善后工作和事故隐患的整改。

六、保密与公开1. 事故调查和处理过程中,涉及到的信息应当严格保密,避免泄露给外部。

2. 在事故调查和处理结束后,应当对处理结果进行公开,并向职工代表和社会公众科普有关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大众的安全意识。

3. 对于严重事故和重大负面影响事故的调查处理结果,可依法进行公开报道。

事故处理、统计、报告制度

事故处理、统计、报告制度

事故处理、统计、报告制度一、引言作为一个企业,事故处理、统计、报告制度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因为事故的发生不仅会给企业带来生产经营的损失,还可能造成员工伤亡,严重影响企业的声誉。

因此,建立健全的事故处理、统计、报告制度对于企业的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二、事故处理制度1. 事故的定义:在制度中明确事故的定义,包括工业事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等,以便员工能够清楚地认识事故的范围。

2. 事故的报告:规定员工在发现事故时应当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并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处理,确保事故不会蔓延扩大。

3. 事故处理流程:明确事故处理的流程,包括责任人的调查、事故原因的追查、制定事故处理方案等,确保事故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

4. 事故责任制定: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影响,制定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对涉及事故的人员进行追责,以示警戒。

5. 事故处理的记录:对每起事故进行详细的记录,包括事故的时间、地点、经过、处理结果等,以备后续的统计和分析。

三、事故统计制度1. 事故统计的分类:将事故按照不同的性质进行分类统计,包括事故的类型、发生的频率、造成的损失等,以便对事故进行更全面的分析。

2. 事故统计的方法:确定事故统计的方法,包括手工记录、电子数据处理等,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 事故统计的周期:确定事故统计的周期,一般可按月、季度和年度进行统计,以便及时了解事故的发生情况。

4. 事故统计的分析:对事故统计数据进行分析,找出事故的规律性和原因性,为今后事故的预防和控制提供依据。

5. 事故统计的报告:根据事故统计的结果编制事故统计报告,向企业的相关部门和领导层提交,以便加强管理和预防。

四、事故报告制度1. 事故报告的要求:规定事故报告的内容、格式和提交要求,确保事故报告信息完整准确。

2. 事故报告的渠道:确定事故报告的渠道和流程,包括报告的对象和层级,确保事故报告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3. 事故报告的审批:规定事故报告的审批流程和权限,确保事故报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一、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
1. 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同时启动应急预案;
2. 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并填写事故报告表;
3. 事故报告表必须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损失情况以及应急措施的执行情况等;
4. 事故报告表必须如实填写,不得进行篡改或故意掩盖事故真相;
5. 事故报告表必须及时上报给上级管理部门,并抄送相关单位。

二、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制度:
1. 对于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必须启动事故应急预案,并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事故处理;
2. 对于轻微事故,必须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事故处理,并制定整改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化;
3. 事故处理过程中,必须做好相关记录,并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追责;
4. 事故处理完成后,必须进行事故复查,并制定相关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5. 对于重大事故,必须上报给上级管理部门,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三、操作规程:
1. 执行人员必须穿着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严禁擅自脱掉或者不正确使用;
2. 执行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作业,不得随意改变作业步骤或者使用不合规范的工具设备;
3. 操作过程中,必须保持集中注意力,严禁分心或者做与作业无关的事情;
4. 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上报,并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5. 操作完成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归位工具设备,并做好相关的记录和交接。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推进,安全生产问题日益凸显。

在工作环境中,事故的发生可能给员工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议事和处理工作至关重要。

本文旨在介绍一种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以便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报告制度1.事故报告的义务2.事故报告的程序任何人员在发现安全生产事故后,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报告,并递交书面报告。

上级主管将及时启动事故调查程序,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事故。

调查结果将汇总成报告,并上报给管理层。

3.事故报告的保密性对于提交的事故报告,相关人员和部门应严格保守秘密,以保护报告人的隐私和工作权益。

三、调查制度1.调查小组的成立一旦接到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管理层应立即成立调查小组,由专业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调查小组负责安全事故的调查、数据收集和分析,以及找出事故原因和提出解决方案。

2.调查程序调查小组应制定一份调查计划,并逐步实施。

调查程序中应包括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分析事故发生原因、访谈目击者和相关员工等环节。

调查小组还应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和数据,并在调查结束后形成一份详细的报告。

四、处理制度1.事故责任的认定根据调查小组的调查结果,确定事故责任的权利和义务。

对于事故导致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追究相关责任方的责任。

2.整改措施的采取在确定事故责任后,需要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整改措施应由管理层制定,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3.监管和评估及时监管整改措施的实施和效果,并定期进行评估。

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纠正。

五、总结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是保障员工安全的重要环节。

通过建立完善的报告和处理制度,可以及时发现、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事故,以减少潜在风险。

只有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工作,才能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一、引言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工作或日常生活中,由于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的意外事件,导致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等不良后果。

为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我们公司制定了《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二、报告程序1.发生事故后,当事人应立即将事故情况向上级报告,并填写《事故报告表》。

2.上级收到报告后,应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全面调查研究。

3.调查组应以公正、客观、科学的态度,全面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造成的损失。

4.调查组的成员应当具备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并有独立性,确保调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5.调查组应及时向上级汇报调查结果,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三、处理原则1.安全事故的处理应以人为本,保障人员的安全和生命安全。

2.对于责任明确的人员,应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后果,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处罚和惩戒。

3.对于无责任和轻微责任的人员,应及时给予教育和警示,以提高其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4.对于存在管理上的漏洞和不足的部门或单位,应采取补救措施,加强安全管理,防止再次发生同类事故。

四、处理程序1.依据调查结果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事故处理方案,并进行公示。

2.对于属于刑事责任的事故,应移交给司法机关处理。

3.对于属于行政责任的事故,应由上级主管部门根据情况给予警告、罚款、停产整顿等行政处罚。

4.对于属于民事赔偿责任的事故,应根据损失的大小和事故责任人的经济能力,进行合理的赔偿。

5.对于属于行政和职业责任的事故,应及时纠正过程中的不合理和不公正的处理。

五、处罚措施1.警告:对于责任较轻、后果较小的人员,可以采取口头或书面警告的方式进行处理。

2.罚款:对于责任较重、后果较大的人员,可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罚款。

3.停产整顿:对于存在严重管理缺陷的部门或单位,可以暂停其生产经营,并要求进行整顿并接受监督。

4.开除或辞退:对于严重违反安全规定、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员,可以给予开除或辞退等行政处罚。

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范本

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范本

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范本一、背景和目的生产事故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件或事故,对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造成威胁,并可能对生产设备、环境和财产造成损失。

为了及时、有效地处理生产事故,并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制定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是必要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生产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人身伤害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故、物体打击事故、机械设备故障事故等。

三、报告程序1. 事故发生后,相关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部门。

2. 安全部门应立即组织调查小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并制定相关应对措施。

3. 调查小组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完成调查报告,详细记录事故的原因、责任分析和改进措施。

4. 调查报告应提交给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并进行备案。

四、报告内容1. 事故基本情况: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事故类型等。

2. 影响分析:对事故可能对人员安全、环境和财产带来的影响进行分析,包括直接和间接的影响。

3. 原因分析:对事故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从人、机、料、法、环等方面找出根本原因。

4. 责任分析:对事故发生中责任的界定和评估,包括相关人员的责任和管理责任。

5. 改进措施:针对事故中暴露出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改进和防范措施,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六、报告审核和处理1. 上级主管部门应对调查报告进行审核,核实其准确性和完整性。

2. 审核通过后,应根据报告中的改进措施,制定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并责成相关部门负责实施。

3. 相关部门应配合完成各项改进措施,并按照要求设立落实进度和目标。

4. 对于事故中涉及的责任人员,应根据调查报告的结果,进行相应的惩戒或奖励。

七、报告保密1. 所有相关人员有责任保护事故报告的机密性,不得将报告内容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

2. 事故报告仅在必要的情况下,向相关部门和人员提供,并严格控制使用权限。

3. 对于故意泄露事故报告内容的人员,应依法追究其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mA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mA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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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1.3 重大事故
——10—29人死亡; ——50—99人重伤; ——5000万元—1亿元直接经济损失。 直接经济损失:指因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善后处理 支出的费用和损坏财产的价值。包括人员伤亡支出 的费用;善后处理费用;财产损失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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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1.4 特别重大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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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2.1 事故报告的原则
1)时限性原则——及时、立即 2)全面性原则——准确、完整、补报 3)禁止性原则——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 4)逐级上报原则——情况紧急或必要时也可越级 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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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2.2 事故报告的主体 1)事故现场有关人员; 2)事故单位负责人; 3)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4)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 5)安监总局、有关部委、省级政府向国 务院报告
可按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进行分类论述,也可按物 的原因、人的原因和管理的原因进行分类论述;事 故的基本原因。
按主、次要直接和领导等责任人分别叙述:姓名、 所从事的工作及任职情况、主要应负的责任、处理 建议。
从管理、法规执行、技术、教育等方面分析应采取 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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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内容项目
详细内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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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2.3 事故报告的程序
1)现场有关人员——单位负责人; 2)单位负责人——县级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 3)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逐级上报;
——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 ——并通知公安、劳动、工会、人民检察院; 4)特大、重大事故——省部级——国务院; 5)较大事故——省级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 6)一般事故——市级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

交通运输安全知识:事故统计报告与处理制度

交通运输安全知识:事故统计报告与处理制度

事故统计报告与处理制度一、发生事故要做到及时、逐级上报、并立即保护好现场,组织抢险、核实等工作。

二、单位安全总负责人、主管负责人、各科室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内报告总负责人,总负责人负责逐级报告,并做好现场各项工作的处理。

三、事故处理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逐级进行责任认定,并按责任大小给予经济、行政处罚,触犯法律的追究法律责任。

四、发生重大及重大以上事故,按《黑龙江省道路运输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逐级上报道路运输管理部门。

五、事故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1事故原因没有调查清楚不放过;2事故责任者没进行严肃处理不放过;3事故单位的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4没有制定防止同类事故发生的措施不放过)。

车辆保险员工作职责⒈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车辆保险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⒉所开展的一切工作向安全科科长负责。

⒊负责全司车辆保险费用的征、缴工作和保单的核对、建档及管理工作,保证每台车辆及时、足额参保。

⒋负责起草车辆保险的计划、报告、总结等文字工作及车辆保险文书档案的管理、入档工作。

⒌发生车损、人伤事故,在接被保险人报案后24小时内向保险人报案,并做好事故登记和理赔资料的收集工作,在结案后及时上交保险人索赔。

⒍负责配合保险人对车损事故赔款的核对和相关协调工作,保证赔款及时到帐。

⒎负责配合财务部门,做好与保险人对车损事故赔款的倒帐工作,保证索赔资金及时到位。

严禁私自授权他人直接到保险人处领取赔款。

⒏负责车辆过户、下户的保险关系转移、接收以及缴纳部分的退还工作和应缴部分的清缴工作。

⒐负责车辆保险业务的各种统计、报表工作。

⒑所开展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

⒒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车辆油料安全考核办法一、严格执行交通法规1、遵守交通规则2、证件齐全3、严禁酒后驾车4、不准开故障车行驶5、所有违规罚款不准报销二、按时保养、检查1、按时保养2、经常检查,保证车况良好与清洁3、不准随意更换零部件4、故障车更换零部件,经专人检验确认向领导汇报批准后方可更换,否则后果自负。

意外事故处理流程

意外事故处理流程

意外事故处理流程一、目的:为防患于未然,切实有效地控制意外事故的危害,对所有产生的问题进行快速且有效的反应和及时正确地给予应急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意外事故带来的损失。

二、适用范围:所有XX门店。

三、处理基本原则:3.1区域经理及部门主管负责组织员工进行意外事故处理的培训。

3.2工程部及维修组人员负责水、电设施设备抢修,积极参与救护或抢险。

3.3采取“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缓不可急、可顺不可逆”的四项处理原则,尽力劝开、耐心调解,把问题引向缓解,不要让矛盾激化。

可散不可聚:发生客诉时,应第一时间将顾客招呼至人较少的地方处理,不可在聚有很多人的地方处理可解不可结:发生客诉时,秉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则处理,切不可将事态扩大化可缓不可急:碰到事情不要操之过急,而要慢慢地设法应付,可以得到圆满的解决可顺不可逆:在不违反公司规定的情况下尽量满足顾客的需求,切记不可与顾客发生矛盾3.4保持镇静、谨慎、礼貌的接待顾客。

3.5争取时间了解顾客想了解什么,询问他/她的单位、姓名和联系方式。

3.6掌握第一手资料:•尽可能多地了解情况,不要轻信顾客的描述,不要急于说“不”,不要对反面题材反应过度。

估计情况的严重性,确定是独立事件还是连锁反应事件。

•确定对公司和品牌声誉的潜在影响。

•你可能接到来自其他店面的电话,声称他/她也是艾咪塔公司系统的。

你需要记下他/她的联系方式并向上级领导进行核实。

不要直接在电话中透露你所在店面的信息--一向你的上级汇报任何不寻常的来电。

3.7通知危机管理小组•立即和你的区域经理/分公司经理汇报,并与危机管理小组取得联系。

•通知必要的管理部门,如警察(110)、救护(120)、消防(119)、卫生和安全部门。

•告诉所有员工不要发表看法或进行任何猜测。

确保店长或领班是唯一接听电话的人。

•指定各事务负责人及职责,例如:一个人照看顾客,一个人继续管理店面,职位较高的人陪同顾客去医院(需要的时候)。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1 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依法依章实施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属下子公司、分公司的全体员工,对因有过失、过错、失职、渎职行为而发生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或伤亡),或造成企业经济损失,或造成被新闻媒体曝光、披露及影响面较大的安全生产事故负有责任的,依照本制度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定义3.1 本制度所指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指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有责任的安全事故(含交通、工业、消防事故,其中交通事故分为次要责任、同等责任、主要责任、全部责任);或性质比较严重、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3.2 本制度中的交通事故“受伤人数”以公安交警部门(或相关专业部门)的认定为准,包括受轻微伤、轻伤、重伤乘客或职工及非乘客的人数。

3.3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即职工在本岗位劳动,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企业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企业领导指派到企业外从事本企业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即轻伤、重伤、死亡)和急性中毒。

3.4 工伤残疾等级由市或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评定为准。

3.5 过失:指因疏忽而犯的错误;应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造成的危害。

3.6 过错:指过失、错误。

3.7 失职:指没有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3.8 诫勉:指告诫勉励。

3.9 免职:指解雇或解除职务。

3.10 渎职:指玩忽职守,不尽职责,在执行任务时犯严重过失。

3.11 规定上报时限:指《公司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所规定的时限。

4 事故分级4.1 I级事故(轻微事故):指交通事故经济损失少于1000元或发生1-2人轻微擦伤(无需送医院治疗),当即可用快速协商处理结案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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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3.9.1职责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总经理)为本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配合政府部门进行重大及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二、行政人事部负责组织制定、修订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事故/事件的调查分析工作;负责收集事故相关资料,并根据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分析认定已发生事故/事件的性质和责任,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有关事故/事件的信息。

三、事故部门参与事故/事件调查分析工作。

四、生产部参与事故现场的警界工作。

3.9.2事故分类和分级
一、事故分类
(一)火灾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火灾,并造成人员伤亡或物资财产损失的事故。

(二)爆炸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爆炸,并造成人员伤亡或物资财产损失的事故。

(三)设备事故:由于设计、制造、安装、施工、使用、检维修、管理等原因造成机械、动力、电讯、仪器(表)、容器、运输设备、管道等设备及建(构)筑物等损坏、造成损失或影响生产的事故。

(四)生产事故:由于指挥错误,或者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造成停、减产,以及跑料、串料的事故。

(五)交通事故:车辆在行驶航运中,由于违反交通、航运规则,或因机械设备故障造成车辆、船舶损坏、物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事故。

(六)人身事故:工作时间在生产岗位劳动过程中,除上述五类事故外,发生的与工作有关的人身伤亡或急性中毒事故。

(七)职业病危害事故:指导致职业病发生的事故。

二、事故分级
本单位事故分两级:重伤以上事故和轻伤事故。

5.3处理程序
一、事故的报告程序
(一)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部门主管、行政人事部和总经理。

或由部门主管报告行政人事部和总经理。

对有人身伤亡的交通、火灾、爆炸事故和中毒事故,应立即拔打110、120、119电话报警和请求救援。

(二)部门主管、行政人事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向安全第一责任人(总经理)汇报。

安全第一责任人(总经理)根据事故情况及时(1小时内)向当地街道安监办等相关政府机构报告。

对于重伤以上的事故,应立即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处置。

(三)事故所在部门主管参与事故调查,并填写《事故报告处理表》报行政人事部,经总经理审批后,由事故所在单位主管对事故有关人员进行处理,并对事故防范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

(四)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以下下列内容:
a. 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b.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c. 事故的简要经过;
d. 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e. 已经采取的防范措施;
f. 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二、事故调查
(一)人身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故,行政人事部负责配合、协助相关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二)设备事故由事故部门负责调查、处理。

当发生设备损坏导致停产事故,以行政人事部为主调查,相关部门配合,按设备事故处理。

当发生涉及人员伤亡
的事故时,行政人事部及相关部门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调查。

(三)发生的生产事故由事故发生的部门负责调查、处理。

(四)交通事故由地方公安交通部门调查、处理,行政人事部协助调查、处理。

发生事故单位在事故处理结案后必须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五)委托工程外方发生的事故,由外方负责组织调查、处理,行政人事部配合调查工作。

(六)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国家、省级、市级、区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

(七)死亡事故,报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当地街道安监办及其它相关政府部门,行政人事部协助安监等政府部门事故调查。

(八)重伤事故,报当地街道安监办,行政人事部协助街道安监办事故调查。

(九)轻伤事故,由本公司行政人事部组织事故调查。

(十)公司事故调查组的成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a. 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
b. 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c. 具有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品德。

(十一)公司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a. 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b. 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c. 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d. 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e. 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f.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三、事故处理
(一)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由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二)轻伤、重伤事故:行政人事部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协助进行工伤认定、处理、结案工作。

a.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b. 工伤认定申请表(当地劳动部门领取);
c.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d. 医疗诊断证明书(包括门诊病历、急诊病历、住院病历的复印件);
(三)生产事故、设备损害事故:生产事故、设备损坏导致停产,行政人事部按照《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事故处理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四、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原因分为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一)直接原因:人的不安全行为和机构、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

(二)间接原因:
a. 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如工业构件、建筑物、机构设备、仪器仪表、工艺过程、操作方法、维修检验等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存在问题;
b. 教育培训不够或未经培训、缺乏或不懂得安全操作技术知识;
c. 劳动组织不合理;
d. 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
e. 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
f. 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

五、事故责任追究
事故责任分直接责任、主要责任和领导责任。

(一)直接责任者:指其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关系的人员。

(二)主要责任者:指对事故的发生起主要作用的人员。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由肇事者或有关人员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a. 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冒险作业造成事故的;
b. 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造成伤亡事故的;
c. 违反劳动纪律、擅自开动机械设备或擅自更改、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装置和设备,造成事故的。

(三)领导责任者:指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有关领导应负领导责任:
a. 由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不健全,职工无章可循,造成伤亡事故的;
b. 未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或职工末经考试合格上岗操作造成伤亡事故的;
c. 机械设备超过检修期限或超负荷运行,或因设备有缺陷又不采取措施,造成伤亡事故的;
d. 作业环境不安全,又未采取措施,造成伤亡事故的;
e.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尘毒治理和安全设施不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人生产和使用,造成伤亡事故的。

六、整改措施的落实
根据事故分析的原因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

七、教育培训
事故责任者及相关人员由安全主任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5.4事故统计、分析
行政人事部负责收集汇总本公司发生的各类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每年对所发生的事故进行一次统计分析,并书面上报安全第一责任人(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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