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五、对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 和考察。预备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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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党员每季度向党组织作一次思想 汇报。 支委会每季度对预备党员作一次考察, 并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 预备期满前一个月内,预备党员应向 党组织递交转正申请。 支委会审查,并填写相关材料,确定 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并确定党员大会 时间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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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转正 问题。并将讨论情况上报上级党 委。 上报党委审批。 党委审查,并召开党委会讨论, 三个月内回复。 收集和填写好相关材料,及时归 档。
以上是发展党员工作的一些基本程序。此外, 从2006年以后,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坚持标准, 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发展党员 工作方针,防止和杜绝发展党员中违反组织原 则的现象,严把“入口关”,进一步提高党员 队伍的质量,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增强党组织 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为和硕县经济社 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县委组织部先 后制定并下发了《和硕县发展党员工作失职责 任追究制度(试行)》、《和硕县发展党员预 审制度》、《和硕县发展党员讨论票决制度 (试行)》、《入党积极分子定期汇报制度》 和《和硕县党员发展对象政审表》制度、发展 党员公示制度等,这一系列制度都会在发展党 员工作中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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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 一次考察。并填入登记表中。 一般每月同积极分子谈一次 话。 培养联系人每月向党支部汇 报一次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 考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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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联系人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 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建议。 召开支委会,讨论确定发展对象。 由培养联系人向党支部汇报培养、 教育和考察情况,并广泛征求党 内外群众的意见,支委会根据以 上情况,按照党员标准,讨论是 否列为发展对象。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范文(完整版)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组织人事公文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关于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的意见》(鲁组字〔2018〕63号)、《关于进一步从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试行)》(济组发〔2018〕35号)等有关要求,现将发展党员工作中5个阶段25个步骤的相关流程和注意事项梳理如下。
一、申请入党阶段(2个步骤)1.递交入党申请书(1)申请入党条件。
一是年龄在18岁以上的中国公民;二是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三是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四是愿意执行党的决议;五是愿意按期缴纳党费。
(2)申请书有关要求。
入党申请书一般应当有以下4个方面的基本内容:为什么要入党,自己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自己的政治信念、成长经历,以及思想、工作、学习、作风方面的情况;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主要写其职业、政治情况、与本人的关系等;入党的态度和决心,主要是写自己如何积极争取加入党组织,表明自己入党的决心和今后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打算。
(3)申请入党的途径。
一是有工作、学习单位的人员,单位有党组织的,直接向工作、学习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二是没有工作、学习单位的人员,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申请。
三是流动人员,应当向工作、学习单位的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没有建立组织的,可向居住地党组织或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的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流出地已经在流入地建立流动党员党组织的,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四是在校学生,应当向学校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五是离退休人员,原则上哪个单位管理,就向管理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
生活、管理主要由原单位负责的,向原单位提出申请;生活、管理与原单位基本脱离关系的、主要活动在居住地的,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申请。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附件一: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一、入党前培养教育阶段第一步:个人申请申请人向所在单位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第二步:确定入党积极分子①党小组向党支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②支委会研究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③党支部指定培养联系人。
④党支部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名册》。
第三步:培养、教育和考察①党支部制定培养、教育和考察措施;②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党支部递交思想汇报;③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考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④培训入党积极分子。
第四步:初步确定发展对象①入党积极分子经过1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支委会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②党支部初步确定发展对象。
第五步:政治审查和公示①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②党支部写出政审报告;③支部将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张榜进行公示;④支委会综合各方面情况及意见,研究并提出能否接收入党的意见,形成党支部综合审查报告。
二、预备党员的接收阶段第六步:确定发展对象和入党介绍人①支委会(支部大会)确定正式发展对象;②将发展对象情况,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表》、党支部综合审查报告等有关材料报厅机关党委审查。
③审查同意后,下发《入党志愿书》。
④党支部确定入党介绍人。
第七步:填写《入党志愿书》①党支部组织委员对发展对象进行忠诚老实教育,并向其解释填写内容与要求;②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有关部分;③入党介绍人分别填写《入党介绍人的意见》;④党支部组织委员审查《入党志愿书》的填写情况。
第八步: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①党支部自发展对象经机关党委审查同意后,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②及时填写《志愿书》中“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栏目;③党支部自支部大会通过决议后,把所有材料及《支部大会会议记录》复印件报机关党委。
第九步:党委(总支)谈话与审批①对发展对象进行考察并与其进行入党前谈话,将意见填写到《志愿书》有关栏目;②向支部下发《批准入党通知书》;第十步:预备党员宣誓①党支部与新党员谈话,及时向党员公布审批情况,将预备党员及时编入党小组,对其进行教育考察;②党组织举行入党宣誓仪式。
发展党员工作的25步流程
发展党员工作的25步流程一、申请入党1. 递交入党申请书条件: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公民;必须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 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愿意执行党的决议;必须按期交纳党费。
要求: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向居住地党组组提出入党申请;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注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2. 党组织派人谈话时间:收到入党申请书后1个月内.主体: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内容:了解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介绍入党条件和程序;加强教育引导.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3. 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范围:已递交入党申请书且党组织已派人谈话的人员.方式: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
决定: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综合运用推荐结果,防止简单以票取人。
亠4. 上级党委备案材料: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推荐和推优情况;支部委员会意见等。
要求: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条件;手续是否齐全.5. 指定培养联系人数量:1—2 名正式党员。
任务: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6. 培养教育考察方法: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集中培训等。
目的:使入党积极分子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纪律、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要求: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1 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1 次分析。
注意: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及时转交材料;接收单位党组织认真审查材料、做好接续培养,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14步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1.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支委会讨论确定,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每半年进行一次考察。
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进行调整。
2.确定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要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经过党员、群众推荐,支委会讨论,党委派人民主测评、超前考察确定发展对象。
3.对发展对象政治审查党支部通过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形成综合的政审材料。
4.发展对象培训由市区委组织部、市直各党(工)委、各高校党委、市直属企业党委组织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五至七天,培训后统一组织考试,并填写长春市委组织部印制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登记表》。
5.发展党员公示党支部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前,在发展对象所在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布举报电话(上级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
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6.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及本人履历,与会党员进行讨论,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当场计票并公布表决结果,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方可通过决议。
7.上级组织部门对有关材料进行预审审查入党材料是否齐全,程序是否规范。
审核结束后,形成《***同志入党材料审核意见》,对发展对象入党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做出评价。
8.组织员考察谈话两名组织员组成考察组,考察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是否正确,入党动机是否端正,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可进行交叉考察谈话。
9.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审议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
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及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10.举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应在支部大会通过并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接收为预备党员后适时举行,不得放在转正之后举行。
11.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考察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采取听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12.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根据预备党员的转正申请及预备期间的教育考察情况,召开支部大会讨论能否转正为正式党员。
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全)
发展党员1.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是什么?(1)接收入党申请书。
当申请入党的同志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时,要严把两个关:一是申请人的年龄必须满18岁;二是申请人是本单位的。
在党支部接收入党申请书后,递交入党申请书的人称为“入党申请人”,不是“入党积极分子”。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党支部接收入党申请人的申请书后,要召开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大会进行研究,申请人符合党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意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让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登记表”。
此时,“入党申请人”改称“入党积极分子”。
(3)培养入党积极分子。
党组织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此时不叫“入党介绍人”。
培养联系人每个季度要在登记表上填写一次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情况,一般填4次,如果延长培养教育时间,要填5-6次。
党支部要定期分析研究并在登记表上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
(4)确定发展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教育培训后,经党支部全面考察和讨论同意列为发展对象。
此时“入党积极分子”改称“发展对象”。
发展对象要有两名入党介绍人,可由党支部指定或发展对象个人约请两名正式党员担任。
一般的做法,由培养联系人转为入党介绍人。
有关情况要及时填入登记表。
(5)培训发展对象。
发展对象入党前应参加上级党委组织的培训。
培训前,党支部要对其进行政治审查,审查内容见登记表,审查情况要填入登记表。
审查合格后,通知发展对象参加上级党委组织的5-7天(即40课时)培训,培训情况要填入登记表。
(6)上级派人考察。
发展对象经培训合格后,党支部要及时向上级党委写出报告,拟将其接受为预备党员。
上级党委派人到发展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主要是找领导和其他党内外同志谈话,了解发展对象的现实表现及相关情况。
考察后要进行为期7天公示。
(7)填写入党志愿书。
7天的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上级党委同意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党支部派人将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登记表、政审、培训等资料送市委组织部审阅,经同意后领取入党志愿书让发展对象填写。
发展党员的工作程序
发展党员的工作程序发展党员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工作程序如下:1.初步培养教育和考察①对提出入党申请的同志,党支部要及时谈话,了解思想情况,给予鼓励,提出要求。
②指定联系人,进行培养、帮助、教育和考察。
③根据入党申请人表现,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④每半年填写一次《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记录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
2.重点培养教育、考察和政审①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确定为发展对象,列入支部发展计划。
②安排参加上级党组织的培训,进一步进行培养教育。
③分配一定的任务,进行考验和锻炼。
④继续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⑤考察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待入党的态度、政治素质、缺点改进的情况。
⑥进行政审。
3.预审①对已具备条件的发展对象召开党小组会,讨论酝酿,并形成本小组的意见,提交支委会讨论。
②支委会进行审议,并通知其他党小组进行酝酿讨论,提出意见。
③征求党外群众意见,团员和35岁以下青年应征求所在团组织的意见。
④向上级党组织写出报告,上报预审材料。
材料的内容:党支部对发展对象的意见;党小组的意见;本人入党申请书;本人思想汇报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政审材料等。
4.履行入党手续①预审通过后,由本人填写《入党志愿书》②支委会确定介绍人和召开支部大会时间,并通知所有党员。
③支部大会程序。
主持人报告出席正式党员人数和预备党员人数;申请人宣读《入党志愿书》;介绍人的意见;党小组代表介绍情况;支委会代表介绍政审及考察情况;党员发表意见;大会表决,通过支部大会决议;申请人表态。
④将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的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
决议的主要内容:入党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支部大会对入党申请人的意见,本人缺点和不足,通过决议的情况,实到党员人数,有无不同意见,通过日期,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⑤上报审批。
5.预备党员①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②预备党员的教育。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一)培养程序1、入党申请人主动向党组织书面提出入党申请。
2、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递交入党申请书后满6个月) 党支部收到申请后,应及时派人同申请人谈话,了解思想状况,指出努力方向,鼓励不断前进,然后根据申请人的各方面的表现,择优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积极分子一经确定,党支部应做好四项工作:1)指定两名正式党员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
2)向党支部全体党员公布入党积极分子名单。
3)党总支将入党积极分子名册汇总后报党委组织部备案,领取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并填写有关内容。
4)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收存入党申请书、个人自传、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等。
3、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考察1)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的一些大型学习教育活动。
2) 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
3) 培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从政治立场、思想觉悟、学习态度、工作表现、组织观念、道德品质等方面给予肯定成绩,指出缺点,填写考察意见。
4) 选送入党积极分子到院党委组织宣传部举办的业余党校进行集中培训。
4、确定发展对象(时间: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满一年)1)由各党支部负责推荐发展对象培养人,院团委可根据重点培养对象(团委委员、院学生会干部、社团联合会干部)的表现,向党支部推荐优秀学生作为发展对象。
2)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对被推荐的发展对象,党支部应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将群众的意见整理成书面材料,作为考察的依据。
3)召开支委会。
党支部在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反映的基础上,召开支委会,研究是否作为发展对象。
4)进行政治审查。
党支部对入党发展对象的政治历史情况、直系亲属父母的情况进行政治审查(由各党支部负责发出调查函,进行政审,如政审回执未收到,可先报预审材料再等回执,但最长不得超过两个月)。
(二)吸收预备党员程序1、报党委组织部初步审查。
党总支将近期发展的入党对象的资料汇总后上报党委组织部。
经党委组织部预审,上报党委审批,对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同志张榜公示(为期七天),公示后无异议者,发给《入党志愿书》填写。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为了切实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战斗力,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就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予以规范,请严格遵照执行。
1、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人)①本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申请;②对于团支部推荐的入党对象和未提出入党申请,但政治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人员,应吸收他们参加一些党的活动,使其逐步提高认识,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2、建立申请入党人员名册(党支部(党总支))对于申请入党的同志,党支部要建立申请入党人员名册,列入培养计划,并及时掌握申请入党人员的动态信息,经常对他们进行教育。
3、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对于已向党组织提出申请,各方面符合条件的同志,要经党支部或团组织推荐,支委会讨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公布,并报上级党委备案,上级党委同意后,通过党支部,发给《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登记表》,并确定1至2名正式党员为其培养联系人。
4、填写《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登记表》(培养联系人)对已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要为其填写《积极分子考察登写实记表》。
由培养联系人保管。
5、培养教育(党支部)①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课学习或参加党内有关活动;②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
6、定期考察①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由培养联系人每季度考察一次,填写到《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登记表》上。
②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每半年应考察一次。
入党积极分子调动工作时,调出单位党组织应将培养、教育的有关材料转给调入单位党组织。
7、确定发展对象(党支部)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支部、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提交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可列为发展对象。
8、公示(党支部)对确定的发展对象,由党支部采取印发公示、通知、张帖公告等方式,在发展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公示,时间一般为7-15天,凡有严重问题的不能发展入党。
发展党员工作主要程序
发展党员工作主要程序第一步:个人申请。
具备入党资格的同志向所在单位党支部写出书面申请,单位党组织在1个月内派员与入党申请人谈话,对其进行正面引导和教育,鼓励其积极创造入党条件。
第二步:确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在提交入党申请书后的一段时间(一般为半年以上),党支部或党小组召开党员群众推荐会(群团组织推优)并进行投票推荐,推荐名单公示5-7个工作日后,指派2名正式党员对入党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考察,召开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7名以下党员的党支部)根据推荐意见、考察情况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形成会议记录,发放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备注:报上级党委备案)第三步:培养考察。
自党支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起为培养教育期,时间1年以上。
由党支部确定2名培养联系人,入党积极分子按季写一次思想汇报,培养联系人按季进行一次考察谈话,并将表现情况写入《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集中培训。
由州直工委组织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不少于3天(24学时)的集中培训,并进行严格考核。
没有经过集中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得发展入党。
(培训一次有效期3年)第四步:确定发展对象。
党支部召开推荐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培养联系人意见并进行投票推荐,推荐名单公示5-7个工作日后,召开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7名以下党员的党支部)讨论决定发展对象,并形成会议记录。
(先报上级党委备案再列入发展对象)第五步:政治审查。
党支部审查发展对象政治立场、及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入党动机、道德品行、工作责任心、社会责任感;党的基本知识、组织纪律观念;社会关系等情况,并形成政审材料。
第六步:确定入党介绍人。
党支部确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第七步:填写入党志愿。
党支部将发展对象相关材料审阅后报送党委审查。
党委同意后,领取并填写《入党志愿书》,介绍人签署意见后,由党支部审阅并将发展党员预审内容送党委预审,由党委报州直工委预审。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二)自传
自传,是记述自己的生平和思想演变过程的文字材料。它是入党申请人向党组织书面汇报的一种 形式,是组织上全面、系统了解入党申请人的重要材料,也是党组织审批新党员的重要参考材料之一。 对没有交自传的入党申请人,党组织要在其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之后,最迟在其列为发展对象之前,通知 其写好自传并向党组织呈递。
特此报告,请予备案。
中共XX支部委员会 XXXX年x月X日
5、指定培 养联系人
★数量:1-2名正式党员。 ★任务:向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 知识;了解其政治觉悟、道德品质、 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 教育工作,引导积极分子端正入党 动机;及时向党支部汇报积极分子 情况;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列为发展 对象的意见。
6、培养教 育考察
★方法:吸收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 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及集中培训等。 ★要求:积极分子每季度向党支部做出书面思 想汇报(必须手写),培养人每季度对积极分 子进行考察,党支部每半年进行考察。上级党 委每年对积极分子队伍情况进行1次分析。 ★注意: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 地)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 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及时 转交材料;接收单位党组织应当认真审查材料 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 续计算。
参考范文及格式
★由于入党申请人的情况各不相同,党组织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需要一定时间,因此《中国 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从接受入党申请到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要求未作出具体规 定。一般情况下,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六个月以上、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才可被 推荐和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一般应由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经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 由支部大会)讨论同意,逐级报上级党委(具有审批权限的党委或工委)备案,并向上级党 委申领《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确定积极分子工作实行动态管理,确定一名领取 一份。不要一年一领,避免出现补填考察表的现象。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按照党员条件和申请人的表现,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报机关党委备案。
对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建立培养考察登记表,由培养人按季度填写培养情况。
每年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衡量,对积极分子和发展顺序可作出必要的调整。
(二)发展党员。
1、机关党委确定机关和各直属单位当年发展名额,分配给党支部。
2、党支部根据发展名额,在培养一年以上的入党积级分子中确定发展对象。
确定发展对象要按以下程序:征求分管省局领导意见、在全体正式党员和团组织中进行民主测评、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形成意见、机关党委会讨论审查同意。
3、采取查阅本人档案和必要的函调、派人外调等方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政治审查。
内容主要包括本人的政治历史和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4、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填写《入党志愿书》。
5、召开党支部大会讨论吸收新党员。
大会的开法是:首先由发展对象本人汇报个人自然情况、对党的认识、入党志愿和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思想、工作和政治审查情况。
然后由到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肯定成绩,提出缺点不足和今后努力方向。
之后,发展对象本人退场,由正式党员对是否同意发展对象入党进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支部大会决议。
6、支部大会通过申请人为预备党员后,由支部书记填写支部决议,签名盖章。
支部将拟发展新党员的《入党志愿书》、申请书、政审材料报机关党委。
7、机关党委指定党委委员同发展对象谈话。
谈话人一般为2人。
谈话主要考察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了解和入党动机。
由谈话人在《入党志愿书》上填写谈话情况和意见。
8、在谈话了解的基础上,召开机关党委会批准。
党委会的开法是:首先由发展对象所在党支部的支部书记介绍发展对象况、支部大会决议。
之后党委会逐一进行讨论,并对是否批准支部大会决议进行表决,形成意见。
机关党委会批准后,应立即通知新党员所在支部。
发展党员工作的具体程序
发展党员工作的具体程序
一、确定发展对象程序:
1、支委会听取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情况汇报及其意见;
2、听取团组织的“推优”意见;
3、审阅被推荐对象的有关材料(含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等);
4、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并形成书面材料;
5、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初步确定发展对象;
6、选送党校培训;
7、政审(必要时外调或函调);
8、上报预审。
二、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程序:
经上报预审同意后,召开支部大会。
1、统计人数,宣布开会;
2、宣布发展对象名单;
3、申请人汇报;
4、介绍人分别介绍情况;
5、支委会逐个介绍审查情况;
6、党员发表意见;
7、申请人表明态度;
8、举手表决,形成决议。
三、预备党员宣誓仪式程序:
1、宣布仪式开始,奏《国际歌》;
2、党组织负责人致词;
3、宣布参加宣誓的新党员名单;
4、预备党员面向党旗宣誓(誓词见党章第六条规定);
5、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代表讲话;
6、入党积极分子代表讲话;
7、上级党组织负责人讲话;
8、奏《国歌》,宣布仪式结束。
四、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程序:
1、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
2、介绍预备期考察情况;
3、支委会介绍审查情况并提出意见;
4、党员发表意见;
5、举手表决,形成决议;
6、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表态。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1自愿提出入党申请《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的主要表现。
这个时候,我们就要收集这部分申请人的资料,在党内统计的系统里录入其个人信息。
其操作步骤是:【基本信息】→【党员信息】→【入党申请人员管理】→【新增】→填好个人基本情况(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籍贯、出生日期、工作单位、个人身份、新阶层、学历、民族、一线情况)和入党申请人员情况(入党申请时间、发展类型)→【保存】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共青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制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这个时候要在系统里操作,具体步骤是:【基本信息】→【党员信息】→【入党申请人员管理】→【入党申请人员】→找出确定为积极分子的个人信息→【修改】→【入党申请人员情况】→【发展类型】→选择【入党积极分子】→【确定积极分子时间】→填写支部确定其为积极分子的具体时间→【保存】申请入党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区别:申请入党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凡符合党章第一章第一条规定,向党组织正式提出入党申请的人,均称作“申请入党人”。
经党小组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研究同意,可将具备条件的申请入党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对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应当为其指定培养联系人,并落实培养教育计划和措施,加强培养教育和考察。
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党支部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有关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可以将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1.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2.确定入党积极 分子 3.进入考察期 4.听取党内外群 众意见
5.确定发展对象 6.政治审查 7.短期培训 8.确定入党介绍人 9.填写入党志愿书 谈话 13.党委审批 14.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书 5.入党宣誓 16.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17.预备期满
17.预备期满
申请转正,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 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有志者 事竟成 原有志青年早日加入党组织
谢谢大家 稍后一起学习 如何写 入党申请书
7.短期培训
基层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 训,时间一般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 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 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邓小平理论等 文件
8.确定入党介绍人
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 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 组织指定
9.填写入党志愿书
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或毛笔 填写,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 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 不得涂改。
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准备列为发展对 象之前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 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
5.确定发展对象
经支委会讨论同意,送上级党委分管书 记和组织部门进行审查,同意确定为发 展对象,并报市委组织部组织科审定, 下发《入党志愿书》
6.政治审查
对发展对象自传中反映出的情况及对党 的认识,社会关系等审查,形成综合性 的政审材料和结论意见
1.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 现,组织谈话、教育鼓励。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写自传、报上级党委备案,指定两名正 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3.进入考察期
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 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 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工作程序 ㈠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1、经常性的发展工作:教育、培养、考察 2、递交申请书 3、建立申请入党人档案 4、分到党小组、选派联系人 5、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党小组、团组织推荐 征求(听取)党内外意见 党支部讨论 6、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考察表》 ㈡ 培养教育与确定发展: 7、选派培养联系人(两名党员) 8、经常性的培养、教育、考察 9、安排“双证”党课学习 10、定期考察、汇报、动态管理 11、确定发展对象、制定发展计划: ①提出可否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②党内民主讨论、评议 ③团组织推荐(28岁以下青年) ④听取党外群众意见 ⑤支委会讨论 ⑥党支部大会讨论通过 ⑦上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12、政治审查 13、与发展对象谈话 ㈢ 预备党员的接收: 14、确定入党介绍人 15、发展计划的实施: ①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对拟发展对象意见 ②与拟发展对象谈话、进一步了解情况 ③召开支委会、听取入党介绍人汇报,确定年度 发展计划的实施 ④整理确定发展对象材料, 形成综合政审报告并 上报组织员预审 ⑤公示 涉及组织、个人
介绍人
支委会(组委) 党员 发展对象 支部大会 列席的入党积极分子 支委会(组委) 组织员 党委、组织员 党小组、介绍人 党支部 党支部、介绍人 预备党员 党小组、介绍人 党支部 书记、组委 主持人(组委) 预备党员 党小组(介绍人)
④支委会向大会报告对其考察情况,提出是否转 支委会(组委) 正意见 ⑤党员讨论、发表意见 ⑥表决 26、填写支部大会决议,上报材料 2党入党志愿书 支部、组委、介绍人 》,并进一步审查,确认其入党条件
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
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和《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的要求,结合我院发展党员工作实际,现将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明确如下:一、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教育和考察(一)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1.对于申请入党的同学,党支部要列入培养计划,经常对他们进行教育,并建立登记卡片,妥善保存好申请者的入党申请书。
2.团支部推荐已递交入党申请书满半年的优秀团员进入党校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参加党校学习的学员要认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推荐表》。
3.凡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的同学,经考试成绩合格者,需经支委会综合研究考察,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4.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必须及时填写《武汉大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查,并将考查情况填入上述登记表中。
(二)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1.培养联系人要经常对其进行个别帮助和指导。
2.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的有关活动。
3.给入党积极分子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
4.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
二、发展对象的确定和政治审查(一)发展对象的确定1.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之后,在听取党小组、下班党员、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
2.党支部将发展对象列入年度发展计划,由院党委统一审查后,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二)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1.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2.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材料。
3.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三、对发展对象进行预审(一)院党委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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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1 目的
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更好地体现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石油工程技术研究院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
3职责
3.1 党支部对本程序的运行负主要责任。
3.2党委组织部负责对党支部的发展党员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4工作程序
4.1 个人申请。
凡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同志,必须以书面形式由个人向所在党支部提出申请。
4.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党支部要早发现,早教育,早培养。
经过考察,认为符合条件的,经支委会研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4.3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
4.3.1 指定培养联系人。
党支部要指定l至2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4.3.2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理论的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使他们了解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掌握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4.3.3党支部要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定期培训等方法,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
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
有重点,分层次培养。
4.4确定发展对象。
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认为其入党动机端正,基本符合党员条件,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委会,形成统一意见,确定发展对象。
4.5对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考察
4.5.1 确定入党介绍人。
党支部指定或个人约请2名正式党员做其入党
介绍人。
如双方自愿,培养联系人即成为入党介绍人。
4.5.2政治审查。
党支部要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4.5.3集中培训。
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
时间一般为5至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
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
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进行培训的,党支部应安排他们学习指定的文件,并搞好辅导。
没有经过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4.5.4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
支委。
会要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4.6公示
4.7接收预备党员
4.7.1 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
在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上,申请人应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支委会要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审议、公示的情况。
与会党员要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的讨论,并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
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
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
4.7.2材料审查。
党委审批前,要指派专人(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4.7.3指派专人谈话。
审批申请人入党前,要指派专人同申请人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
谈话人应将谈话的情况和自己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4.7.4审批
4.7.4.1 党支部将预备党员的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材料,报上级党委审批。
4.7.4.2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表决决定。
党委主要审议申
请人是否具备入党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
申请人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的,可批准其为预备党员。
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党支部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对未被批准入党的,也要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
党委会审批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应逐个审议和表决。
4.7.4.3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3个月内审批。
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6个月。
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予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7.4.4临时党支部、临时党委无权接收、审批预备党员。
4.8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
4.8.1 党支部应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
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对他们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4.8.2党组织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党支部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同本人谈话。
4.8.3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
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组织进行。
上级党组织应派人参加由党支部举行的宣誓仪式。
4.9预备党员转正
4.9.1 本人申请。
预备党员本人主动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申请,应在预备期满前交给党组织。
4.9.2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按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
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委批准。
4.9.3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
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
4.9.4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在三个月内讨论审批,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党支部。
党支部书记要与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4.10材料归档。
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预备党员考核表》、自传、政审材料等,交该党员档案所在部门存档。
5相关/依据文件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
6相关记录
党支部活动记录(电子)
支委会记录
入党申请书
思想汇报
《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入党志愿书》
《预备党员考核表》
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
记录管理程序
1 目的
规范基层党建记录的使用和管理,为贯彻基层党建工作标准提供依据。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石油工程技术研究院基层党建工作所有记录的管理。
3职责
3.1 党委组织部是本程序的主控部门,负责记录的检查和指导。
3.2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记录的标识、收集、查阅、归档、保管和处理。
4工作程序
4.1 记录指的是各种原始记录、统计报表、分析报告、信息传递卡(单、通知)、工作计划、总结等,包括在我院党支部基础工作管理系统上的电子记录。
4.2纸质记录的标识应具有唯一性,便于检索和归档。
4.3记录的填写
4.3.1 纸质记录的填写应正确完整,字迹清晰,内容齐全,用蓝黑钢笔、碳素笔、黑色签字笔填写(档案管理有规定的,按档案管理规定执行),工作记录
不得随意进行涂改。
电子记录要内容真实。
录入及时。
4.3.2记录填写人员应对记录中每一个数据和文字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4.3.3凡有审核、批准、存档等要求时,须经有关人员或单位签署意见后,该记录方能生效。
4.3.4记录审核人员要认真审核,对记录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4.4记录形成部门或单位,负责收集各自职责范围内的记录。
4.5记录的保存、归档
4.5.1 记录形成部门或单位,负责本部门或单位记录的保存、归档。
4.5.2采用电子媒介形式的记录,必须复制一份进行保存。
4.5.3记录的保存应满足适宜的环境条件,以防止工作记录的损坏、变质和丢失。
4.5.4记录的保存期限按有关规定执行。
4.6记录的查阅,按有关规定执行。
4.7记录的处理。
凡超过保存期限的记录须经保存单位负责人鉴定确认后,经审批,由各单位按销毁文件的规定进行销毁处理。
5相关/依据文件
《党建工作十二项制度》
《石油工程技术研究院、分我院基层站队“三基”工作标准》
6相关记录
详见记录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