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确认GBZT160.16-2004工作场所Ni
职业卫生评价检测方法和标准全套
定点:1L/min 15min
否
0.1
0.2
钨及其不溶性化合物(按W计)
GBZ/T160.23-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钨及其化合物
微孔滤膜
定点:5L/min 15min
否
5
10
个体:1L/min 2~8h
五氧化二钒烟尘
GBZ/T160.24-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钒及其化合物
大型气泡吸收管
定点:5L/min 15min
采完立即加入0.5ml高锰酸钾溶液
串联两支
0.025
钼、氧化钼
GBZ/T160.15-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钼及其化合物
微孔滤膜
定点:5L/min 15min
否
不溶6
个体:1L/min 2~8h
可溶4
镍及其无机化合物(按Ni计)
GBZ/T160.16-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镍及其化合物
否
0.3
三氯化磷
GBZ/T160.30-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无机含磷化合物
多孔玻板吸收管
定点:0.4L/min 15min
否
1
2
五氧化二磷
GBZ/T160.30-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无机含磷化合物
多孔玻板吸收管
定点:1L/min 15min
否
1
五硫化二磷
GBZ/T160.30-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无机含磷化合物
否
0.05
个体:1L/min 2~8h
铅烟
GBZ/T160.10-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铅及其化合物
微孔滤膜
定点:5L/min 15min
工作场所空气中常见有害物质检测采样方法一览表
铬及其化合物
铬、铬酸盐、重铬酸盐和三氧化铬
同上
同上
同上
工作场所空气中铬及其化合物的测定方法(GBZ/T 160.7-2004)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钴及其化合物
钴和氧化钴
同上
同上
同上
工作场所空气中钴及其化合物的测定方法(GBZ/T 160.8-2004)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铜及其化合物
铜和氧化铜
采样后,采集氯化汞的空气样品,立即向每个吸收管加入0.5ml高锰酸钾溶液,摇匀。封闭吸收管进出气口,置清洁容器内运输和保存。样品应尽快测定。
工作场所空气中汞及其化合物的测定方法(GBZ/T 160.14-2004)
原子荧光光谱法
冷原子吸收光谱法
大型气泡吸收管
空气采样器,流量0-2L/min
在采样点,串联2个各装10.0ml吸收液的大型气泡吸收管,以1L/min流量采集15min空气样品。
五氧化二磷和三氯化磷的对氨基二甲基苯胺分光光度法
砷及其化合物
三氧化二砷、五氧化二砷(除砷化氢外)
浸漬微孔滤膜:在使用前1天,将孔径0.8μm的微孔滤膜浸泡在浸漬液中30min,取出在清洁空气中晾干,备用。
采样夹,滤料直径40mm
小型塑料采样夹,滤料直径25mm
空气采样器,流量0-5L/min
短时间采样:以3L/min流量采集15min空气样品。
在采样点,用空气样品抽洗100ml注射器3次,然后抽取100ml空气样品。
立即封闭进气口后,垂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放置,置清洁容器内运输和保存,尽快测定。
工作场所空气中无机含碳化合物的测定方法(GBZ/T 160.28-2004)
一氧化碳的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GBZ160工作场所有毒有害物质检测方法
三氯硫磷
收集器 多孔玻板吸收管
吸收液
短时间采样
备注
吸收液 A(用于五硫化二磷的采
集):将15ml 三乙醇胺、4g 氢氧化
钠、4g EDTA 和1g 乙酸锌溶于刚煮
沸过的水中,并稀释
用一只装有10.0ml 吸收液多
样品空白
至 1 L。
孔玻板吸收管,以0.5 L/min 流量采 吸收液的配
吸收液B(用于三氯硫磷的采集): 集15min 空气样品
备注 样品空白 样品空白 样品空白 样品空白 样品空白 样品空白 样品空白 样品空白 样品空白 样品空白 样品空白 样品空白 样品空白
样品空白 样品空白 样品空白 样品空白 样品空白 样品空白 样品空白 样品空白 样品空白 样品空白 样品空白 样品空白 样品空白 样品空白 样品空白
第1页
标准号
毒物类别
标准号
GBZ/T160.1-2004 GBZ/T160.2-2004 GBZ/T160.3-2004 GBZ/T160.4-2004 GBZ/T160.5-2004 GBZ/T160.6-2004 GBZ/T160.7-2004 GBZ/T160.8-2004 GBZ/T160.9-2004 GBZ/T160.10-2004 GBZ/T160.11-2004 GBZ/T160.12-2004 GBZ/T160.13-2004
用1 只装有10.0ml 吸收液的 多孔玻板吸收管,以0.5L/min 流量采集15min 空气样品
样品空白 样品空白
共17页
第3页
标准号
GBZ/T160.33-2004
毒物类别 硫化物
毒物名称
三氧化硫和硫 酸的氯 化钡比浊法
收集器 0.8μm微孔滤膜
工作场所有毒物质检测标准方法编号和目录
一、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GBZ/T160.6
一、氧化钙
二、氰氨化钙
7
铬及其化合物
Chromium and its compounds
一、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二、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三、三价铬和六价铬的分别测定
GBZ/T160.7
一、重铬酸盐
二、三氧化铬
醇类化合物
Alcohols
一、甲醇、异丙醇、丁醇、异戊醇、异辛醇、糠醇、二丙酮醇、丙烯醇、乙二醇和氯乙醇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法
一、二甲酚橙分光光度法
GBZ/T160.26
一、金属锆
二、氧化锆
27
铟类化合物
Indium and its compounds
一、火焰原子吸收测定方法
GBZ/T160.83
一、铟及其化合物
28
钇及其化合物
Yttrium and its compounds
一、电感耦合Βιβλιοθήκη 离子体发射光谱法GBZ/T160.84
一、正戊烷、正己烷和正庚烷的热解吸-气相色谱法
二、辛烷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法
三、壬烷的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法
四、正戊烷、正己烷和正庚烷的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法
GBZ/T160.38
一、正戊烷
二、正己烷
三、正庚烷
四、壬烷
五、辛烷
2
烯烃类化合物
Alkenes
一、丁二烯的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法
二、丁烯的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三、铬酸盐
8
钴及其化合物
Cobalt and its compounds
一、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GBZ/T160.8
方法确认GBZT160.25-2004工作场所Zn
工作场所空气锌及其化合物的测定方法确认报告1 目的验证本实验室执行工作场所锌及其化合物测定(GBZ/T 160.25-2004)的检测能力性。
2 方法内容2.1 范围本报告适用于依照工作场所锌及其化合物测定(GBZ/T 160.25-2004)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2.2 试剂实验用水为蒸馏水。
2.2.1 盐酸溶液2.2.2金属贮备液2.2.3 中间标准液2.3 2.2.4 消化液仪器设备2.3.1 一般实验室仪器2.3.2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2.4 样品的采集和分析2.4.1 样品的采集和制备2.4.2 分析步骤3 方法确认实验数据3.1 线性范围和灵敏度实验结果记录及数据分析3.2 检出限3.2.1 依HJ/T168-2010 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A1.1的公式计算本实验条件下方法检出限。
日期温度/℃湿度/%分析参数元素波长/nm1 2 3 4 5 6 7 8 9 10 11测定浓度/a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平均值µg/m l标准偏差检出限D.L.µg/ml标准检出限µg/ml确认结果3.3 精密度配制锌浓度为0.6µg/ml的标准溶液7份,测定其吸光度。
并计算其相对标准偏差。
(应不大于5%)3.3.1 实验结果记录及数据分析3.4 回收率参照GBZ/T 160.25-2004中样品的处理方法。
分取基质溶液适量,添加2种浓度标准溶液进行标准加入回收实验验证方法的回收率计算。
所得回收率应在90~110%之间。
3.4.1 实验结果记录及数据分析4 方法确认结果报告。
一、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镍及其化合物检测作业指导书
一、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镍及其化合物检测作业指导书镍及其化合物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1 适应范围本作业指导书规定了工作场所空气中镍及其化合物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适用于工作场所空气中镍及其化合物的浓度检测。
2 引用标准GBZ/T 160.16-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镍及其化合物3 工作目的与要求3.1 确保操作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设备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3.2 熟知、熟练运用本指导书内容并严格执行。
4 工作原理及条件4.1 原理空气中气溶胶态的镍及其化合物用微孔滤膜采集,消解后,在232.0nm 波长下,用乙炔-空气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
4.2 仪器4.2.1 微孔滤膜,孔径0.8μm。
4.2.2 采样夹,滤料直径为40mm。
4.2.3 小型塑料采样夹,滤料直径为25mm。
4.2.4 空气采样器,流量0~3L/min和0~10L/min。
4.2.5 烧杯,50ml。
4.2.6 电热板或电砂浴。
4.2.7 具塞刻度试管,10ml。
4.2.8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配备乙炔- 空气火焰燃烧器和镍空心阴极灯。
4.3 试剂实验用水为去离子水,用酸为优级纯。
4.3.1 硝酸,ρ20=1.42g/ml。
4.3.2 高氯酸,ρ20=1.67g/ml。
4.3.3 消化液:取100ml 高氯酸,加入900ml 硝酸中。
4.3.4 硝酸溶液,0.16mol/L:10ml 硝酸加到990ml 水中。
4.3.5 标准溶液:称取0.1000g 金属镍粉(光谱纯),加入少量硝酸,加热溶解并蒸发至近干,用硝酸溶液定量转移入100ml 容量瓶中,并稀释至刻度。
此溶液为1.0mg/ml 标准贮备液。
临用前,用硝酸溶液稀释成10.0μg/ml 镍标准溶液。
或用国家认可的标准溶液配制。
5 样品的采集、运输和保存现场采样按照GBZ 159执行。
5.1 短时间采样:在采样点,将装好微孔滤膜的采样夹,以5L/min 流量采集15min 空气样品。
GBZT 160系列国家标准-检测方法详表
三、异丁醛的热解吸-气相色谱法
四、甲醛的酚试剂分光光度法
五、糠醛的苯胺分光光度法
GBZ/T 160.55—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脂肪族酮类(Aliphatic ketones)化合物
一、丙酮、丁酮和甲基异丁基甲酮的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法
二、丙酮、丁酮、甲基异丁基甲酮和双乙烯酮的热解吸-气相色谱法
三、三价铬和六价铬的分别测定
GBZ/T 160.8—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钴(Cobalt)及其化合物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GBZ/T 160.9—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铜(Copper)及其化合物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GBZ/T 160.10—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铅(Lead)及其化合物
GBZ/T 160.42—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芳香烃类(Aromatichydrocarbons)化合物
一、苯、甲苯、二甲苯、乙苯和苯乙烯的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法
二、苯、甲苯、二甲苯、乙苯和苯乙烯的热解吸-气相色谱法
三、苯、甲苯和二甲苯的无泵型采样-气相色谱法
GBZ/T 160.43—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醇类(Alcohols)化合物
一、甲醇、异丙醇、丁醇、异戊醇、异辛醇、糠醇、二丙酮醇、丙烯醇、乙二醇和氯乙醇的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法
二、甲醇的热解吸-气相色谱法
三、二氯丙醇的变色酸分光光度法
GBZ/T 160.49—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硫醇类(Mercaptans)化合物
GBZ/T160.15—2004
GBZT 160.16-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镍及其化合物
前言为贯彻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 B Z1)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 B Z2),特制定本标准㊂本标准是为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配套的监测方法,用于监测工作场所空气中镍及其化合物[包括金属镍(N i c k e l)㊁氧化镍(N i c k e l o x i d e)和硝酸镍(N i c k e l n i t r i d e)等]的浓度㊂本标准是总结㊁归纳和改进了原有的标准方法后提出㊂这次修订将同类化合物的同种监测方法和不同种监测方法归并为一个标准方法,并增加了长时间采样和个体采样方法㊂本标准从2004年12月1日起实施㊂同时代替G B/T16103 1995㊁G B/T17087 1997㊂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95年,本次是第一次修订㊂本标准由全国职业卫生标准委员会提出㊂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㊂本标准起草单位: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㊁安徽省职业病防治研究所㊂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林葆华和陈绯㊂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镍及其化合物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监测工作场所空气中镍及其化合物浓度的方法㊂本标准适用于工作场所空气中镍及其化合物浓度的测定㊂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㊂G B Z159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3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3.1原理空气中气溶胶态的镍及其化合物用微孔滤膜采集,消解后,在232.0n m波长下,用乙炔 空气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㊂3.2仪器3.2.1微孔滤膜,孔径0.8μm㊂3.2.2采样夹,滤料直径为40m m㊂3.2.3小型塑料采样夹,滤料直径为25m m㊂3.2.4空气采样器,流量0~3L/m i n和0~10L/m i n㊂3.2.5烧杯,50m l㊂3.2.6电热板或电砂浴㊂3.2.7具塞刻度试管,10m l㊂3.2.8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配备乙炔 空气火焰燃烧器和镍空心阴极灯㊂3.3试剂实验用水为去离子水,用酸为优级纯㊂3.3.1硝酸,ρ20=1.42g/m l㊂3.3.2高氯酸,ρ20=1.67g/m l㊂3.3.3消化液:高氯酸ʒ硝酸=1ʒ9㊂3.3.4硝酸溶液,1%(v/v)㊂3.3.5标准溶液:称取0.1000g金属镍粉(光谱纯),加入少量硝酸,加热溶解并蒸发至近干,用硝酸溶液定量转移入100m l容量瓶中,并稀释至刻度㊂此溶液为1.0m g/m l标准贮备液㊂临用前,用硝酸溶液稀释成10.0μg/m l镍标准溶液㊂或用国家认可的标准溶液配制㊂3.4样品的采集㊁运输和保存现场采样按照G B Z159执行㊂3.4.1短时间采样:在采样点,将装好微孔滤膜的采样夹,以5L/m i n流量采集15m i n空气样品㊂3.4.2长时间采样:在采样点,将装好微孔滤膜的小型塑料采样夹,以1L/m i n流量采集2~8h空气样1品㊂3.4.3 个体采样:将装好微孔滤膜的小型塑料采样夹佩戴在采样对象的前胸上部,进气口尽量接近呼吸带,以1L /m i n 流量采集2~8h 空气样品㊂3.4.4 样品空白:将装好微孔滤膜的采样夹带至采样点,除不连接空气采样器采集空气样品外,其余操作同样品㊂采样后,将滤膜的接尘面朝里对折2次,放入清洁的容器内运输和保存㊂在室温下,样品可长期保存㊂3.5 分析步骤3.5.1 样品处理:将采过样的滤膜放入烧杯中,加入5m l 消化液,置于电热板上缓缓加热消解,保持温度在200ħ左右㊂至溶液基本挥干时为止㊂若消解不完全,可再加少量消化液继续消解至完全㊂用硝酸溶液溶解残液,并定量转移入具塞刻度试管中,加至10.0m l ,摇匀,供测定㊂若样品液中待测物的浓度超过测定范围,可用硝酸溶液稀释后测定,计算时乘以稀释倍数㊂3.5.2 标准曲线的绘制:取6只具塞刻度试管,分别加入0.0㊁1.0㊁2.0㊁3.0㊁4.0㊁5.0m l 镍标准溶液,各加硝酸溶液至10.0m l ,配成0.0㊁1.0㊁2.0㊁3.0㊁4.0㊁5.0μg /m l 镍标准系列㊂将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调节至最佳操作条件,在232.0n m 波长下,用乙炔 空气火焰分别测定标准系列,每个浓度重复测定3次,以吸光度均值对镍浓度(μg /m l )绘制标准曲线㊂3.5.3 样品测定:用测定标准系列的操作条件测定样品和样品空白溶液,测得样品吸光度值后,由标准曲线得镍浓度(μg /m l )㊂3.6 计算3.6.1 按式(1)将采样体积换算成标准采样体积:V o =Vˑ293273+t ˑP 101.3(1)………………………………………………式中:V o 标准采样体积,L ;V 采样体积,L ;t 采样点的温度,ħ;P 采样点的大气压,k P a㊂3.6.2 按式(2)计算空气中镍的浓度:C =10c V o (2)…………………………………………………………式中:C 空气中镍的浓度,m g /m 3;10 样品溶液的体积,m l;c 测得样品溶液中镍的浓度(减去样品空白),μg /m l ;V o 标准采样体积,L ㊂3.6.3 时间加权平均接触浓度按G B Z159规定计算㊂3.7 说明3.7.1 本法的检出限为0.1μg /m l ;最低检出浓度为0.013m g /m 3(以采集75L 空气样品计)㊂测定范围为0.1~5.0μg /m l ;平均相对标准偏差为2.6%㊂3.7.2 本法的平均采样效率>99%㊂3.7.3 样品中含有100μg /m l 铝㊁钙㊁镉㊁镍㊁铬㊁铁㊁锰㊁铅㊁锡不干扰测定㊂样品溶液中如有白色沉淀,可离心或放置过夜后取上清液测定㊂3.7.4 本法可采用微波消解法㊂2G B Z /T 160.16 2004。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及检测标准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及检测标准GBZ 159—2004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T160.1—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锑及其化合物GBZ/T160.2—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钡及其化合物GBZ/T160.3—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铍及其化合物GBZ/T160.4—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铋及其化合物GBZ/T160.5—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镉及其化合物GBZ/T160.6—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钙及其化合物GBZ/T160.7—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铬及其化合物GBZ/T160.8—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钴及其化合物GBZ/T160.9—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铜及其化合物GBZ/T160.10—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铅及其化合物GBZ/T160.11—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锂及其化合物GBZ/T160.12—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镁及其化合物GBZ/T160.13—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锰及其化合物GBZ/T160.14—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汞及其化合物GBZ/T160.15—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钼及其化合物GBZ/T160.16—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镍及其化合物GBZ/T160.17—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钾及其化合物GBZ/T160.18—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钠及其化合物GBZ/T160.19—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锶及其化合物GBZ/T160.20—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钽及其化合物GBZ/T160.21—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铊及其化合物GBZ/T160.22—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锡及其化合物GBZ/T160.23—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钨及其化合物GBZ/T160.24—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钒及其化合物GBZ/T160.25—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锌及其化合物GBZ/T160.26—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锆及其化合物GBZ/T160.27—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硼及其化合物GBZ/T160.28—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无机含碳化合物GBZ/T160.29—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无机含氮化合物GBZ/T160.30—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无机含磷化合物GBZ/T160.31—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砷及其化合物GBZ/T160.32—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氧化物GBZ/T160.33—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硫化物GBZ/T160.34—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硒及其化合物GBZ/T160.35—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碲及其化合物GBZ/T160.36—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氟化物GBZ/T160.37—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氯化物GBZ/T160.38—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烷烃类化合物GBZ/T160.39—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烯烃类化合物GBZ/T160.40—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混合烃类化合物GBZ/T160.41—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脂环烃类化合物GBZ/T160.42—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芳香烃类化合物GBZ/T160.43—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多苯类化合物GBZ/T160.44—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多环芳香烃类化合物GBZ/T160.45—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卤代烷烃类化合物GBZ/T160.46—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卤代不饱和烃类化合物GBZ/T160.47—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卤代芳香烃类化合物GBZ/T160.48—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醇类化合物GBZ/T160.49—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硫醇类化合物GBZ/T160.50—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烷氧基乙醇类化合物GBZ/T160.51—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酚类化合物GBZ/T160.52—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脂肪族醚类化合物GBZ/T160.53—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苯基醚类化合物GBZ/T160.54—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脂肪族醛类化合物GBZ/T160.55—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脂肪族酮类化合物GBZ/T160.56—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脂环酮和芳香族酮类化合物GBZ/T160.57—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醌类化合物GBZ/T160.58—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环氧化合物GBZ/T160.59—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羧酸类化合物GBZ/T160.60—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酸酐类化合物GBZ/T160.61—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酰基卤类化合物GBZ/T160.62—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酰胺类化合物GBZ/T160.63—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饱和脂肪族酯类化合物GBZ/T160.64—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不饱和脂肪族酯类化合物GBZ/T160.65—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卤代脂肪族酯类化合物GBZ/T160.66—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芳香族酯类化合物GBZ/T160.67—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异氰酸酯类化合物GBZ/T160.68—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腈类化合物GBZ/T160.69—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脂肪族胺类化合物GBZ/T160.70—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乙醇胺类化合物GBZ/T160.71—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肼类化合物GBZ/T160.72—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芳香族胺类化合物GBZ/T160.73—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硝基烷烃类化合物GBZ/T160.74—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芳香族硝基化合物GBZ/T160.75—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杂环化合物GBZ/T160.76—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有机磷农药GBZ/T160.77—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有机氯农药GBZ/T160.78—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有机氮农药GBZ/T160.79—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药物类化合物GBZ/T160.80—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炸药类化合物GBZ/T160.81—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生物类化合物。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无机含碳化合物(GBZT160.28-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无机含碳化合物(GBZT160.28-200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T 160.28-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无机含碳化合物Methods for determination of inorganic carboncompoundsin the air of workplace2004年5月21日发布2004年12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GBZ/T 160.28-2004前言为贯彻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为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配套的监测方法,用于监测工作场所空气中无机含碳化合物[包括一氧化碳(Carbon monoxide)和二氧化碳(Carbon dioxide)等]的浓度。
本标准是总结、归纳和改进了原有的标准方法后提出。
这次修订将同类化合物的同种监测方法和不同种监测方法归并为一个标准方法,并增加了长时间采样和个体采样方法。
本标准从2004年12月1日起实施。
同时代替WS/T 173-1999。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99年,本次是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由全国职业卫生标准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本溪钢铁公司劳动卫生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曲正和。
GBZ/T 160.28-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无机含碳化合物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监测工作场所空气中无机含碳化合物浓度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工作场所空气中无机含碳化合物浓度的测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仅供参考)《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GBZ-T-160)160-项标准修改-编制说明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GBZ/T 160)160项标准修改编制说明一、任务来源与项目编号、参与协作单位、简要起草过程、主要起草人及其所承担的工作(一)任务来源与项目编号本次工作由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制(修)订重点专项《应对职业病防治法修改,梳理、清理数十项职业卫生标准》(项目编号:20120201)启动,后续工作在职业卫生标委会管理经费、职业卫生所工作经费、职业卫生所风险评估和职业卫生标准制定等项目经费的支持下完成。
项目承担单位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项目负责人为张敏研究员,技术内容由徐伯洪研究员总体负责。
(二)参与协作单位1. 以下单位委派专家参与了标准的多次审稿序号单位1.广东省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2.湖北省十堰市职业病防治院3.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监督所5.河南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6.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序号单位7.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8.浙江省医学科学院职业卫生所9.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0.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1.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 更换毛细管柱后的指标验证单位序号单位1.浙江省医学科学院2.广东省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3.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湖北省十堰市职业病防治院5.山东省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院6.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7.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8.天津滨世海通环境检测评价服务有限公司9.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0.辽宁力康职业卫生与安全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11.天津渤海化工集团劳动卫生研究所和海洋石油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简要起草过程1. 工作背景2002年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以来,以标准号计,卫生部公布164项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考虑到职业接触限值标准为多种因素限值共用一个标准号的实际情况,以单项因素计,共发布国家职业卫生标准686项,其中,85类化合物的职业卫生检测标准方法(GBZ/T 160.1~l60.85),共包括209个检测方法用以检测85类化合物303种毒物。
GBZ-T 160.6-2004 工作场所空气中钙及其化合物的测定方法
C 52GBZ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T 160.6-2004 ————————————————————————工作场所空气中钙及其化合物的测定方法Methods for determination of calcium and its compoundsin the air of workplace2004年5月21日发布 2004年12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GBZ/T 160.6-2004前言为贯彻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为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配套的监测方法,用于监测工作场所空气中钙及其化合物[包括氧化钙(Calcium oxide)和氰氨化钙(Calcium cyanamide)等]的浓度。
本标准从2004年12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全国职业卫生标准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武皋绪和赵承礼。
GBZ/T 160.6-2004工作场所空气中钙及其化合物的测定方法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监测工作场所空气中钙及其化合物浓度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工作场所空气中钙及其化合物浓度的测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Z 159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3 原理空气中钙及其化合物用微孔滤膜采集,消解后,在422.7nm 波长下,用乙炔-空气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
4 仪器4.1 微孔滤膜,孔径0.8μm。
GBZT 160.16-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镍及其化合物
前言为贯彻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 B Z1)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 B Z2),特制定本标准㊂本标准是为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配套的监测方法,用于监测工作场所空气中镍及其化合物[包括金属镍(N i c k e l)㊁氧化镍(N i c k e l o x i d e)和硝酸镍(N i c k e l n i t r i d e)等]的浓度㊂本标准是总结㊁归纳和改进了原有的标准方法后提出㊂这次修订将同类化合物的同种监测方法和不同种监测方法归并为一个标准方法,并增加了长时间采样和个体采样方法㊂本标准从2004年12月1日起实施㊂同时代替G B/T16103 1995㊁G B/T17087 1997㊂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95年,本次是第一次修订㊂本标准由全国职业卫生标准委员会提出㊂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㊂本标准起草单位: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㊁安徽省职业病防治研究所㊂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林葆华和陈绯㊂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镍及其化合物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监测工作场所空气中镍及其化合物浓度的方法㊂本标准适用于工作场所空气中镍及其化合物浓度的测定㊂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㊂G B Z159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3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3.1原理空气中气溶胶态的镍及其化合物用微孔滤膜采集,消解后,在232.0n m波长下,用乙炔 空气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㊂3.2仪器3.2.1微孔滤膜,孔径0.8μm㊂3.2.2采样夹,滤料直径为40m m㊂3.2.3小型塑料采样夹,滤料直径为25m m㊂3.2.4空气采样器,流量0~3L/m i n和0~10L/m i n㊂3.2.5烧杯,50m l㊂3.2.6电热板或电砂浴㊂3.2.7具塞刻度试管,10m l㊂3.2.8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配备乙炔 空气火焰燃烧器和镍空心阴极灯㊂3.3试剂实验用水为去离子水,用酸为优级纯㊂3.3.1硝酸,ρ20=1.42g/m l㊂3.3.2高氯酸,ρ20=1.67g/m l㊂3.3.3消化液:高氯酸ʒ硝酸=1ʒ9㊂3.3.4硝酸溶液,1%(v/v)㊂3.3.5标准溶液:称取0.1000g金属镍粉(光谱纯),加入少量硝酸,加热溶解并蒸发至近干,用硝酸溶液定量转移入100m l容量瓶中,并稀释至刻度㊂此溶液为1.0m g/m l标准贮备液㊂临用前,用硝酸溶液稀释成10.0μg/m l镍标准溶液㊂或用国家认可的标准溶液配制㊂3.4样品的采集㊁运输和保存现场采样按照G B Z159执行㊂3.4.1短时间采样:在采样点,将装好微孔滤膜的采样夹,以5L/m i n流量采集15m i n空气样品㊂3.4.2长时间采样:在采样点,将装好微孔滤膜的小型塑料采样夹,以1L/m i n流量采集2~8h空气样1品㊂3.4.3 个体采样:将装好微孔滤膜的小型塑料采样夹佩戴在采样对象的前胸上部,进气口尽量接近呼吸带,以1L /m i n 流量采集2~8h 空气样品㊂3.4.4 样品空白:将装好微孔滤膜的采样夹带至采样点,除不连接空气采样器采集空气样品外,其余操作同样品㊂采样后,将滤膜的接尘面朝里对折2次,放入清洁的容器内运输和保存㊂在室温下,样品可长期保存㊂3.5 分析步骤3.5.1 样品处理:将采过样的滤膜放入烧杯中,加入5m l 消化液,置于电热板上缓缓加热消解,保持温度在200ħ左右㊂至溶液基本挥干时为止㊂若消解不完全,可再加少量消化液继续消解至完全㊂用硝酸溶液溶解残液,并定量转移入具塞刻度试管中,加至10.0m l ,摇匀,供测定㊂若样品液中待测物的浓度超过测定范围,可用硝酸溶液稀释后测定,计算时乘以稀释倍数㊂3.5.2 标准曲线的绘制:取6只具塞刻度试管,分别加入0.0㊁1.0㊁2.0㊁3.0㊁4.0㊁5.0m l 镍标准溶液,各加硝酸溶液至10.0m l ,配成0.0㊁1.0㊁2.0㊁3.0㊁4.0㊁5.0μg /m l 镍标准系列㊂将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调节至最佳操作条件,在232.0n m 波长下,用乙炔 空气火焰分别测定标准系列,每个浓度重复测定3次,以吸光度均值对镍浓度(μg /m l )绘制标准曲线㊂3.5.3 样品测定:用测定标准系列的操作条件测定样品和样品空白溶液,测得样品吸光度值后,由标准曲线得镍浓度(μg /m l )㊂3.6 计算3.6.1 按式(1)将采样体积换算成标准采样体积:V o =Vˑ293273+t ˑP 101.3(1)………………………………………………式中:V o 标准采样体积,L ;V 采样体积,L ;t 采样点的温度,ħ;P 采样点的大气压,k P a㊂3.6.2 按式(2)计算空气中镍的浓度:C =10c V o (2)…………………………………………………………式中:C 空气中镍的浓度,m g /m 3;10 样品溶液的体积,m l;c 测得样品溶液中镍的浓度(减去样品空白),μg /m l ;V o 标准采样体积,L ㊂3.6.3 时间加权平均接触浓度按G B Z159规定计算㊂3.7 说明3.7.1 本法的检出限为0.1μg /m l ;最低检出浓度为0.013m g /m 3(以采集75L 空气样品计)㊂测定范围为0.1~5.0μg /m l ;平均相对标准偏差为2.6%㊂3.7.2 本法的平均采样效率>99%㊂3.7.3 样品中含有100μg /m l 铝㊁钙㊁镉㊁镍㊁铬㊁铁㊁锰㊁铅㊁锡不干扰测定㊂样品溶液中如有白色沉淀,可离心或放置过夜后取上清液测定㊂3.7.4 本法可采用微波消解法㊂2G B Z /T 160.16 2004。
职业卫生检测
3
序 号
检测 对象
项 目 /参 数 序号 名称
领域 代码
检 测 标 准( 方 法 )名 称 及 编 号(含年号)
设备
耗材
工作场所空气中 镍及其化合物 的测定方法 GBZ/T 160.16-2004 1.7 镍及其化合 物 0239.0 6
(空气中气溶胶态的镍及其化合物 用微孔滤膜采集,消解后,在 232.0nm 波长下, 用乙炔-空气火焰 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 )
设备
耗材
1.17
磷酸
0239.0 7
(空气中可溶性气溶胶态钾及其化 合物(氢氧化钾和氯化钾等)用微 孔滤膜采集, 经洗脱后, 在 766.5nm 波长下,用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测 定。 )
微孔滤膜,孔径 0.8μ m、采样夹, 滤料直径为 40mm、烧杯,50ml、具 空气采样器,流量 0~10L/min、 塞比色管,25ml、原子吸收分光光 度计,具有空气-乙炔火焰和钾空 心阴极灯
中,与氯胺 T 反应生成氯化氰, 温水浴、分光光度计 再与异菸酸钠反应并水解生成 戊烯二醛酸,再与巴比妥酸缩合 成紫色化合物, 在 600nm 波长下 测量吸光度,进行测定)
9
序 号
检测 对象
项 目 /参 数 序号 名称
领域 代码
检 测 标 准( 方 法 )名 称 及 编 号(含年号) 工作场所空气中 无机含磷化合 物的测定方法 GBZ/T 160.30-2004(3) (空气中的磷
设备
耗材 微孔滤膜,孔径 0.8μ m 采样夹,
工作场所空气中 铅及其化合物 的测定方法 GBZ/T 160.10-2004 铅及其化合 物 0239.0 6 (第一法)
(空气中铅尘、铅烟和硫化铅用微 孔滤膜采集,消解后,在 283.3nm 波长下,用乙炔-空气火焰原子吸 收光谱法测定铅含量。 )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无机含碳化合物(GBZT160.28-20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T 160.28-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无机含碳化合物Methods for determination of inorganic carbon compoundsin the air of workplace2004年5月21日发布2004年12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GBZ/T 160.28-2004前言为贯彻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为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配套的监测方法,用于监测工作场所空气中无机含碳化合物[包括一氧化碳(Carbon monoxide)和二氧化碳(Carbon dioxide)等]的浓度。
本标准是总结、归纳和改进了原有的标准方法后提出。
这次修订将同类化合物的同种监测方法和不同种监测方法归并为一个标准方法,并增加了长时间采样和个体采样方法。
本标准从2004年12月1日起实施。
同时代替WS/T 173-1999。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99年,本次是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由全国职业卫生标准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本溪钢铁公司劳动卫生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曲正和。
GBZ/T 160.28-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无机含碳化合物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监测工作场所空气中无机含碳化合物浓度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工作场所空气中无机含碳化合物浓度的测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镍元素加标回收率的测定
镍元素加标回收率的测定张岩【摘要】目前,加标回收率的测定是实验室常用的确定准确度的方法之一,是实验室内经常用以自控的一种质量控制技术,也是检验过程中主要的质控方法.加标回收率可以反映出检验方法是否适用,检验仪器是否正常,以及检验人员的操作水平是否存在问题,确保分析结果的准确性与可靠性.本文以镍元素为例,以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连续三天对其进行加标回收率的测定.【期刊名称】《天津化工》【年(卷),期】2017(031)005【总页数】2页(P44-45)【关键词】质量控制;加标回收率;镍元素;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作者】张岩【作者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天津300457【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O657.31空白加标回收:在没有被测物质的空白样品基质中加入定量的标准物质,按样品的处理步骤分析,得到的结果与理论值的比值即为空白加标回收率。
样品加标回收:相同的样品取两份,其中一份加入定量的待测成分标准物质;两份同时按相同的分析步骤分析,加标的一份所得的结果减去未加标一份所得的结果,其差值同加入标准物质的理论值之比即为样品加标回收率。
本次试验作为开展新项目增项程序的其中一项,选用镍元素进行空白滤膜加标回收率测定,用微量进样器将镍元素国家标准物质注入空白滤膜上,处理后与未加标空白滤膜按相同步骤进行处理与分析。
每种浓度加标样品选取平行样进行测定,选取当日平均值,连续三天进行测定。
同时计算所测数据的相对标准偏差(RSD)。
2.1 加入过多或过少标准物质,均不能保证加标样品和样品中所含待测物浓度在相同的精密度范围内。
2.2 当样品中待测物含量较高时,加入标准物质过高,使加标后测定值接近方法的检出上限,这样测得加标样中待测物的误差较大;加标回收率的测定中加标量不能过大,一般为待测物含量的0.5~2.0倍,且加标后的总含量不应超过方法的测定上限;加标物的浓度宜较高,加标物的体积应很小,一般以不超过原始试样体积的1%为好。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检测采样方法一览表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检测采样方法一览表类别有害物质名称收集器名称采样要求检测标准镉及其化合物镉和氧化镉微孔滤膜0.8μm 采样夹滤料直径40mm 小型塑料采样夹25mm空气采样器0-3L/min和0-10L/min短时间采样5L/min流量采集15min空气样品。
长时间采样1L/min流量采集2-8h空气样品。
个体采样1L/min流量采集2-8h空气样品采样后接尘面朝里对折2次入清洁的塑料袋或纸袋输和保存。
样品在室温下可工作场所空气中镉及其化合物的测定方法(GBZ/T160.5-2004) 火焰原子吸收光铬及其化合物铬、铬酸盐、重铬酸盐和三氧化铬同上同上同上工作场所空气中铬及其化合物的测定方法(GBZ/T160.7-2004)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钴及其化合物同上同上同上工作场所空气中铬及其化合物的测定方法(GBZ/T160.8-2004)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铜及其化合物铜和氧化同上同、同上工作场所空气中铜及其化合物的测定方法(GBZ/T160.9-2004)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铅及其化合物铅、氧化同上同上同上工作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的测定方法(GBZ/T160.10-2004)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类别有害物质名称收集器名称采样要求样品保存方法检测标准镁及其化合物同上同上同上工作场所空气中镁及其化合物的测定方法(GBZ/T160.12-2004)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锰及其化合物锰和二氧化锰微孔滤膜0.8μm 采样夹直径40mm 小型塑料采样夹25mm 空气采样器0-3L/min和0-10L/min短时间采样5L/min流量采集15min空气样品。
长时间采样1L/min流量采集2-8h空气样品。
个体采样1L/min流量采集2-8h空气样品采样后接尘面朝里对折2次入清洁塑料袋或纸袋内输和保存。
样品在室温下可长期保工作场所空气中锰及其化合物的测定方法(GBZ/T160.13-2004)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镍及其化合镍、氧化镍和硝酸0.8μm滤料直径40mm 小直径25mm 空气采0-3L/min和0-10L/mi5L/min流量采集15min空气样品。
GBZ160.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卫通[2004]7号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保护劳动者健康,现发布《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等86项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其编号和名称如下:GBZ 159-2004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T160.1-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锑及其化合物GBZ/T160.2-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钡及其化合物GBZ/T160.3-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铍及其化合物GBZ/T160.4-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铋及其化合物GBZ/T160.5-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镉及其化合物GBZ/T160.6-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钙及其化合物GBZ/T160.7-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铬及其化合物GBZ/T160.8-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钴及其化合物GBZ/T160.9-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铜及其化合物GBZ/T160.10-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铅及其化合物GBZ/T160.11-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锂及其化合物GBZ/T160.12-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镁及其化合物GBZ/T160.13-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锰及其化合物GBZ/T160.14-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汞及其化合物GBZ/T160.15-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钼及其化合物GBZ/T160.16-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镍及其化合物GBZ/T160.17-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钾及其化合物GBZ/T160.18-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钠及其化合物GBZ/T160.19-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锶及其化合物GBZ/T160.20-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钽及其化合物GBZ/T160.21-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铊及其化合物GBZ/T160.22-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锡及其化合物GBZ/T160.23-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钨及其化合物GBZ/T160.24-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钒及其化合物GBZ/T160.25-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锌及其化合物GBZ/T160.26-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锆及其化合物GBZ/T160.27-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硼及其化合物GBZ/T160.28-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无机含碳化合物GBZ/T160.29-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无机含氮化合物GBZ/T160.30-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无机含磷化合物GBZ/T160.31-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砷及其化合物GBZ/T160.32-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氧化物GBZ/T160.33-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硫化物GBZ/T160.34-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硒及其化合物GBZ/T160.35-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碲及其化合物GBZ/T160.36-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氟化物GBZ/T160.37-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氯化物GBZ/T160.38-2007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烷烃类化合物GBZ/T160.39-2007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烯烃类化合物GBZ/T160.40-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混合烃类化合物GBZ/T160.41-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脂环烃类化合物GBZ/T160.42-2007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芳香烃类化合物GBZ/T160.43-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多苯类化合物GBZ/T160.44-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多环芳香烃类化合物GBZ/T160.45-2007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卤代烷烃类化合物GBZ/T160.46-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卤代不饱和烃类化合物GBZ/T160.47-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卤代芳香烃类化合物GBZ/T160.48-2007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醇类化合物GBZ/T160.49-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硫醇类化合物GBZ/T160.50-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烷氧基乙醇类化合物GBZ/T160.51-2007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酚类化合物GBZ/T160.52-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脂肪族醚类化合物GBZ/T160.53-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苯基醚类化合物GBZ/T160.54-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脂肪族醛类化合物GBZ/T160.55-2007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脂肪族酮类化合物GBZ/T160.56-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脂环酮和芳香族酮类化合物 GBZ/T160.57-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醌类化合物GBZ/T160.58-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环氧化合物GBZ/T160.59-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羧酸类化合物GBZ/T160.60-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酸酐类化合物GBZ/T160.61-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酰基卤类化合物GBZ/T160.62-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酰胺类化合物GBZ/T160.63-2007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饱和脂肪族酯类化合物 GBZ/T160.64-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不饱和脂肪族酯类化合物 GBZ/T160.65-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卤代脂肪族酯类化合物 GBZ/T160.66-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芳香族酯类化合物GBZ/T160.67-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异氰酸酯类化合物GBZ/T160.68-2007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腈类化合物GBZ/T160.69-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脂肪族胺类化合物GBZ/T160.70-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乙醇胺类化合物GBZ/T160.71-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肼类化合物GBZ/T160.72-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芳香族胺类化合物GBZ/T160.73-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硝基烷烃类化合物GBZ/T160.74-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芳香族硝基化合物GBZ/T160.75-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杂环化合物GBZ/T160.76-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有机磷农药GBZ/T160.77-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有机氯农药GBZ/T160.78-2007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有机氮农药GBZ/T160.79-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药物类化合物GBZ/T160.80-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炸药类化合物GBZ/T160.81-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生物类化合物GBZ/T160.82-200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醇醚类化合物GBZ/T160.83-2007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测定铟类化合物GBZ/T160.84-2007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测定钇及其化合物GBZ/T160.85-2007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测定碘及其化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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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场所空气镍及其化合物的测定
方法确认报告
1 目的
验证本实验室执行工作场所镍及其化合物测定(GBZ/T 160.16-2004)的检测能力性。
2 方法内容
2.1 范围
本报告适用于依照工作场所镍及其化合物测定(GBZ/T 160.16-2004)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2.2 试剂
实验用水为蒸馏水。
2.2.1 硝酸溶液1%(v/v)
2.2.2金属贮备液
2.2.3 中间标准液
2.3 2.2.4 消化液
仪器设备
2.3.1 一般实验室仪器
2.3.2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2.4 样品的采集和分析
2.4.1 样品的采集和制备
2.4.2 分析步骤
3 方法确认实验数据
3.1 线性范围和灵敏度
实验结果记录及数据分析
3.2 检出限
3.2.1 依HJ/T168-2010 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A1.1的公式计算本实验条件下方法检出限。
日期温度/℃湿度/%
分析参数元素波长/nm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测定浓度
µg/ml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平均值µg/ml
标准偏差
检出D.Lµg/ml.
标准检出µg/ml
确认结果
3.3 精密度
配制镍浓度为3µg/ml的标准溶液7份,测定其吸光度。
并计算其相对标准偏差。
(应不大于5%)
3.3.1 实验结果记录及数据分析
3.4 回收率
参照GBZ/T 160.16-2004中样品的处理方法。
分取基质溶液适量,添加2种浓度标准溶液进行标准加入回收实验验证方法的回收率计算。
所得回收率应在90~110%之间。
3.4.1 实验结果记录及数据分析
4 方法确认结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