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学研合作中的知识产权分享机制研究
《产学研合作协议知识产权相关条款制定指引(试行)》解读
《产学研合作协议知识产权相关条款制定指引(试行)》解读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产学研合作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
为了更好地促进产学研合作的顺利进行,制定一份详细的协议是非常必要的。
而在协议中,知识产权相关条款显得尤为重要。
因此,本文将针对《产学研合作协议知识产权相关条款制定指引(试行)》进行解读,为大家详细介绍其中的内容和意义。
首先,这份指引规定了产学研合作中各方在知识产权方面应该遵守的原则。
其中最基本的一点是各方应该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权利。
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在产学研合作中,双方都会产生大量的知识产权,对于知识产权归属的争议,容易引发重大的法律纠纷,因此双方应该在前期的协商中就明确各自的权利范围和限制。
其次,这份指引还规定了产学研合作中各方在知识产权转移方面应该注意的事项。
在某些情况下,为了更好地推进项目进展,双方可能需要转移彼此的知识产权。
这时候,各方应该根据合同规定,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知识产权转移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此外,这份指引还规定了产学研合作中各方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应该遵循的原则。
知识产权是企业和个人最珍视的财富之一,因此保护各方的知识产权就显得尤为重要。
这份指引要求各方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防止知识产权被侵犯或泄露。
此外,在知识产权纠纷的解决方面,各方应该尽量通过协商解决,以减少不必要的合法纠纷。
最后,这份指引还规定了产学研合作中各方应该注意的其他事项。
例如,应该明确各自的保密义务和限制性条款,以及如何处理合作项目结束后的知识产权归属问题等。
这些方面的规定可以帮助双方在合作项目中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争议,确保合作项目的顺利进行。
总的来说,《产学研合作协议知识产权相关条款制定指引(试行)》对于促进产学研合作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各方应该认真遵守指引中的相关规定,保障双方的权益和利益。
同时,这份指引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例如在知识产权的处理和转移方面规定过于笼统,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明确。
高校如何通过知识产权促进产学研合作
高校如何通过知识产权促进产学研合作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高校作为知识创新和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拥有丰富的智力资源和科研成果。
如何将这些资源有效地转化为生产力,促进产学研合作,是高校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知识产权在这一过程中发挥着关键作用,它不仅是高校科研创新的重要成果形式,也是促进产学研合作的桥梁和纽带。
一、知识产权对高校产学研合作的重要性知识产权是高校科研创新成果的法律保护形式,包括专利、著作权、商标等。
对于高校来说,知识产权具有多方面的重要意义。
首先,知识产权能够保护高校的科研创新成果。
高校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科研活动,取得的成果如果没有得到有效的保护,很容易被他人抄袭或模仿,从而损害高校的利益。
通过申请专利、著作权等方式,可以为高校的科研成果提供法律保护,确保其独特性和创新性。
其次,知识产权是高校与企业合作的重要筹码。
企业在选择合作伙伴时,往往会关注高校的科研实力和知识产权储备。
拥有高质量的知识产权,能够增加高校在产学研合作中的吸引力和竞争力,为高校赢得更多的合作机会和资源。
此外,知识产权还可以为高校带来经济收益。
通过许可、转让等方式,将知识产权商业化,可以为高校创造可观的经济效益,进一步支持高校的科研创新和发展。
二、高校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尽管知识产权对高校产学研合作具有重要意义,但目前高校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制约了其作用的发挥。
1、知识产权意识淡薄部分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对知识产权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
在科研过程中,没有及时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导致一些有价值的科研成果流失。
2、知识产权管理体制不完善一些高校没有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制度,知识产权的申请、维护、运营等工作缺乏有效的组织和协调。
这导致知识产权管理混乱,影响了知识产权的转化和应用。
3、缺乏专业的知识产权人才知识产权管理涉及法律、技术、经济等多个领域,需要专业的人才来进行。
但目前很多高校缺乏既懂技术又懂知识产权的复合型人才,无法为知识产权管理提供有力的支持。
产学研合作创新主体存在的知识产权问题
及合 作创 新 中的知 识产权 ,以使 知识 产权 在被 保
护好 的基 础 上发挥 其应有 的 效果 ,实 现更 大 的价
值 。因此 。 为达 到上 述 目的 , 于相 关 知识产 权 问 对 题 的提 出和解 决意 义重大 。
一
、
产 学 研 合 作 创 新 的概 念
合作 研 发 , 断 进行 知 识 传递 、 不 知识 消 化 、 知识 转
功, 之后 为世 界各 国纷纷 效仿 。
就 字面 意义 而言 ,产 ” 的是 产 业或 产业 界 , “ 指 “ ” 的是 高等学 校 .研 ” 的则 是研 究机 构 。_ 学 指 “ 指 2 ]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理 论 探 讨
当代社科视野 2 1 年第 1 01 期
目前对 于创新 的 内涵 .不 同的人有 不同 的解 释和看 法 , 如分 别从 经 济 、 技术 、 理 的角度 来 解 管
随着 知 识经济 的到来 ,企业 竞争 环境 变得 更 加 复杂 和多 变 ,这 就对企 业 的知 识创 新提 出更 高
然 而 。仅 从字 面意 思理 解和 看待产 学研 的意义 是
片 面的 , 际 上 , 的 意思 随着 时间 的推移 不断 地 实 它
的要 求 。单纯 依靠 公 司 自身 的知识 积 累 已经不 能 适应 知识 经 济发展 的需要 ,而与 竞争 者 的合 作 则 是 产生 新 知识 的一 种有 效方 案 。…为实 现合 作 创 新效 益 最大 化 以及 效果最 优 化 .各组 织必须 在 知
识交 流 和共 享的 同时 .保 护好 各 自的知识 产权 以
在变 化着 。 伟 忠和 刘兰认 为 , 顾 应该从 狭义 和广 义
论东湖高新区产学研协同创新中的知识产权问题
作用的整体的 、 集体 的或 合 作 的 效
应. 它有 助 于 整 个 系 统 的稳 定 和 有
序 开 放式 创新 由美 国学者 He n r y C h e s b r o u 在 2 0 0 3年 由哈 佛 商 学
院 出版 社 出 版 的 《 开 放 式创 新 》 一 书 中提 出 该 理论 强调 外部创 意 和 外 部 市 场 化渠 道 的重 要性 . 强 调 技
放 的 市 场力 量 加 快创 新 速 度 . 提 高 创 新 效率 . 最终 形 成 自身 的竞 争 优
势 和核 心竞 争力 从 以上视 角 来 看 . 协 同创 新 是
学. 即“ 协 同合作之学 ” . 由德 国 物
理 学家 H.哈肯 于 1 9 7 0年 创立 的
创 新 活 动 的 关键 因素 . 甚 至会 直 接 影 响 了产 学研 合作 的成 败 本 文拟 探 讨 东 湖 高 新 区产 学 研 合 作 协 同 创 新 中 的知 识 产 权 问 题 .为 打 造
键 的 因素 作 为 一种新 的产学 研合 作理念 . 产 学研 协 同创 新 是 通过 多 个 主 体 的协 同作用 和资 源 共 享 . 产 生 整 体 大 于 部 分 的协 同效 应 . 实 现 创 新 价值 的最 大化 它不 仅要 求创
新 主体 的协 同合作 , 也 要 求创 新 目
的变 化 . 也 引 发 了对 产 学研 协 同合 作 关 系的分 析 和争论 产 学研 合作
在 一 定 程度 上 意 味 着学 术 商 业化 . 大 学 研 究 过 去 一 直 被 认 为是 公 共
标、 组织、 制 度 和 环 境 等 的 协 调 与 整 合 产 学研 协 同创 新是 产学 研合 作 的一 种 高 级 形 式 . 不 是 单 纯 的企
产学研合作中对知识产权的约定
产学研合作中对知识产权的约定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产学研合作已成为推动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产学研合作是指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之间的合作,旨在整合各方的资源和优势,共同开展研究开发、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等活动。
在产学研合作中,知识产权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它关系到合作各方的利益分配、创新成果的保护和利用等方面。
因此,在产学研合作中,对知识产权进行明确的约定是非常必要的。
一、知识产权的定义和范围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法定权利,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在产学研合作中,涉及的知识产权范围通常包括合作过程中产生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方法、新设计等,以及合作各方原有的知识产权。
二、知识产权的归属知识产权的归属是产学研合作中最核心的问题之一。
一般来说,知识产权的归属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归合作方共同所有当合作成果是由合作各方共同投入、共同研发完成的,知识产权可以归合作方共同所有。
在这种情况下,合作各方应按照约定的比例分享知识产权的权益,并共同承担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责任。
2、归一方所有如果合作成果主要是由某一方独立研发完成的,或者某一方在合作前已经拥有相关的知识产权,那么知识产权可以归该方所有。
但是,其他合作方可能会获得一定的使用许可或者其他形式的利益补偿。
3、约定归第三方所有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合作各方可能会约定将知识产权归第三方所有,例如为了实现更大的商业价值或者满足特定的政策要求。
三、知识产权的使用许可即使知识产权归某一方所有,其他合作方通常也需要获得一定的使用许可,以便能够在合作范围内使用相关的知识产权。
使用许可的形式可以包括独占许可、排他许可和普通许可等。
使用许可的范围、期限、地域等应在合作协议中明确约定,以避免产生纠纷。
1、独占许可独占许可是指许可方在约定的期限和地域内,将知识产权许可给被许可方独家使用,许可方自己也不得使用该知识产权。
独占许可通常适用于被许可方需要对知识产权进行大规模商业化开发的情况。
产学研合作协议知识产权相关条款制定指引涵盖
在制定产学研合作协议中的知识产权相关条款时,以下是一些建议和涵盖的内容:
1. 知识产权的归属:明确合作项目中所涉及的知识产权的归属,包括发明、专利、版权、商标等。
确定归属的原则可以是合作双方共同所有、研究机构所有或合作企业所有等。
2. 知识产权的申请和保护:约定知识产权的申请和保护责任,规定由谁负责向相关机构提交申请、支付费用、进行维权等事宜。
3. 技术交流与保密:明确双方对于共享的技术资料、机密信息和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约定保密期限和违约责任,确保合作中的机密信息得到保护。
4. 合作成果的利用和共享:确定合作成果的利用和共享方式,包括是否可以商业化、授权给第三方、共同开发等。
同时,可以约定合作成果的收益分享机制,如利润分配、知识产权解决后的收益分配等。
5. 专利权和商标权的行使:约定关于专利权和商标权的行使方式,包括是否可以授权第三方使用,以及限制或禁止其他
合作伙伴进行类似研究或开发等。
6. 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约定双方在合作期间采取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如商标标识、技术保密措施、专利保护等,以确保知识产权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7. 知识产权的转让和许可:如涉及知识产权转让或许可使用,约定相关条件、限制和权益等,确保双方在知识产权转让和许可过程中的利益得到充分保护。
8. 争议解决机制:约定在知识产权相关事项上的争议解决机制,可以选择仲裁、调解或诉讼方式,并明确适用的法律管辖。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知识产权相关条款,具体的内容和细节应根据合作项目的具体情况和双方的需求进行确定。
建议在制定合作协议的过程中,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的帮助,确保条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并保护双方的权益。
产学研合作-实践经验分享
产学研合作-实践经验分享产学研合作 - 实践经验分享背景产学研合作是指企业、学术机构和研究机构之间的合作关系,旨在促进产学研三方的互惠共赢。
本文将分享一些实践经验,希望能够为产学研合作的参与者提供一些建议和指导。
实践经验1. 明确合作目标和利益分配:在开始合作前,双方应明确合作的目标和对各方的利益分配。
合作目标的明确可以提供一个共同的目标,帮助双方更好地协同工作。
利益分配的明确可以避免后期纠纷,确保各方合理分享成果。
明确合作目标和利益分配:在开始合作前,双方应明确合作的目标和对各方的利益分配。
合作目标的明确可以提供一个共同的目标,帮助双方更好地协同工作。
利益分配的明确可以避免后期纠纷,确保各方合理分享成果。
2. 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良好的沟通是产学研合作成功的关键。
双方应建立起定期沟通的机制,可以选择定期开会、电话会议或在线沟通等方式。
沟通应及时、清晰、坦诚,以便及时解决问题和分享进展。
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良好的沟通是产学研合作成功的关键。
双方应建立起定期沟通的机制,可以选择定期开会、电话会议或在线沟通等方式。
沟通应及时、清晰、坦诚,以便及时解决问题和分享进展。
3. 建立合作框架和协议:为了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双方应建立起明确的合作框架和协议。
合作框架可以包括合作的范围、时间、资源等方面的规定,协议可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解决争议的机制。
建立合作框架和协议:为了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双方应建立起明确的合作框架和协议。
合作框架可以包括合作的范围、时间、资源等方面的规定,协议可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解决争议的机制。
4. 注重知识产权保护:产学研合作往往涉及到知识产权的共享和创造。
双方应明确知识产权的归属和保护措施,确保合作成果的合法性和可持续性。
注重知识产权保护:产学研合作往往涉及到知识产权的共享和创造。
双方应明确知识产权的归属和保护措施,确保合作成果的合法性和可持续性。
5. 培养合作氛围和文化:合作的成功离不开良好的人际关系和合作氛围。
产学研用合作的研究方法与路径
产学研用合作的研究方法与路径产学研用合作的研究方法与路径产学研用合作是指产业界、学术界和研究机构之间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开展研究项目、技术开发和创新活动。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研究方法和路径,可以用于促进产学研用合作:1.研究项目合作:产业界、学术界和研究机构可以联合申请资助和开展具体的研究项目。
这种合作模式可以促进共享资源、互相学习和共同解决问题。
2.技术转移和转化:学术界的研究成果可以通过技术转移和转化的方式与产业界合作。
这包括将学术研究成果转化为实际产品或技术,并与产业界合作进行市场开发和商业化。
3.人才培养和交流:产业界可以与学术界合作,提供实习、培训和导师制度,帮助培养学生或研究人员的实践技能和创新能力。
同时,学术界也可以与产业界交流人才,促进互相的知识共享和技术应用。
4.共享设施和资源:产业界和学术界可以共享设施和实验室资源,合作开展研究实验和测试。
这有助于加速研究进程、提高研究效率和降低研发成本。
5.知识产权管理和共享:在产学研用合作中,合作伙伴需要考虑知识产权的管理和共享问题。
通过明确知识产权的归属和利益分享机制,可以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并激励各方共同投入研发和创新活动。
6.跨学科合作:跨学科合作是促进产学研用合作的关键。
不同学科领域的专家和研究人员可以共同合作,结合各自的专业知识,解决复杂的问题和挑战。
7.沟通和合作文化建设:良好的沟通和合作文化是产学研用合作的基础。
各方应建立透明、开放的沟通渠道,加强信息交流和共享。
同时,建立积极的合作文化,尊重彼此的专业和贡献,推动合作伙伴之间的互信和合作精神。
综上所述,产学研用合作的研究方法和路径包括研究项目合作、技术转移和转化、人才培养和交流、共享设施和资源、知识产权管理和共享、跨学科合作,以及沟通和合作文化建设等。
这些方法和路径有助于促进各方之间的合作和创新,实现知识转化和产业发展。
产学研合作的机制和思路
产学研合作的机制和思路产学研合作是指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之间建立起的一种紧密的合作关系,通过共同的研发和创新,促进产业发展和科技进步。
产学研合作的机制和思路,对于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机制1.联合研发机制:产学研合作的核心是联合研发,即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共同参与某项研究项目。
在该机制中,企业提供项目需求和资金支持,高校和科研机构提供专业的科研能力和技术支持。
通过联合研发,可以充分利用各方的优势,实现技术共享和资源整合。
2.共享资源机制:产学研合作需要各方共享资源,包括人才、设备、实验室等。
高校和科研机构拥有丰富的科研资源,企业则具有市场需求和资金支持,通过资源的共享,可以实现优势互补,提高研发效率和创新能力。
3.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产学研合作涉及到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的产生,因此需要建立起知识产权保护的机制。
双方可以通过签署保密协议、知识产权合作协议等方式,明确各自的权益和责任,确保研究成果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二、思路1.明确合作目标:产学研合作需要明确合作目标,确定共同的研究方向和重点。
双方可以根据自身的优势和需求进行协商,制定合作计划和工作方案。
在确定合作目标时,要考虑到市场需求和科技前沿,以实现产学研的有机结合。
2.建立合作平台:产学研合作需要建立合作平台,为双方提供便捷的交流和合作环境。
可以通过建立联合实验室、技术研发中心等方式,为合作提供必要的硬件设施和软件支持。
同时,还可以通过举办学术研讨会、技术交流会等活动,促进双方的交流和合作。
3.优化合作机制:产学研合作需要不断优化合作机制,提高双方的合作效率和成果转化率。
可以建立科研项目评估和管理制度,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和成果转化机制,为合作提供制度保障。
同时,还可以加强双方人员的培训和交流,提高合作团队的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
4.加强政策支持:产学研合作需要政策的支持和引导。
政府可以加大对产学研合作的扶持力度,提供资金支持和税收优惠等政策措施。
知识产权的产学研合作
知识产权的产学研合作知识产权的产学研合作在当今社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随着科技的发展,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应用成为了各大学院和研究机构的重要任务,产学研合作因此应运而生。
本文将探讨知识产权的产学研合作对于推动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并介绍一些成功的案例。
一、知识产权的定义和重要性知识产权是一种通过创造和创新,以产生法律保护的知识、技术和创意的权益。
它通常包括专利、商标、版权和商业秘密等。
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应用对于促进技术创新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产学研合作中,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鼓励科技创新:知识产权的保护能够激励创新者进行更多的科技研究和开发工作。
创新者可以通过申请专利来保护自己的创新成果,从而获得合法的权益和回报,这将进一步激发他们的创新热情,推动科技创新。
- 促进产学研合作:知识产权的产学研合作也有助于加强产学研之间的合作交流。
企业和研究机构可以通过合作共享专利技术和相关的研究成果,实现互利共赢。
同时,产学研合作也可以促进知识的传承和转化,更好地将科研成果应用到实际生产中。
- 带动经济发展:知识产权的产学研合作还能为经济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符合法律规定的专利、商标和版权能够吸引更多的国内外投资,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为经济增长提供动力。
二、成功的产学研合作案例下面,我们将介绍一些成功的产学研合作案例,以便更好地理解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和产学研合作的优势。
- 某国内大学与外资企业合作:某国内大学与一家外资企业合作开展了一项创新药物研发项目。
双方通过合作共享各自的专利技术和研究成果,共同攻克了多个技术难关,并最终成功研发出新药。
通过专利保护,他们获得了国内外专利的授权,并在市场上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 某研究院与创业公司合作:某研究院与一家创业公司展开了合作,共同研发了一项新型太阳能发电技术。
研究院利用其专业的研究实力和设备条件,创业公司提供了投资和市场推广的支持。
通过合作,双方成功将新技术应用于生产实践,取得了行业内的重大突破,并获得了多项专利。
我国知识产权战略与产学研合作关系
1 产 学研 合 作 是 我 国 现 阶段 的重 大 举 措
产学研合作是指 学术界和产业界为共 同实现科技成果转化 而形 成的合作交流关 系 它是 由产业界为主体 . 以学术界的研究与开发为 起点 , 再经过产业 界成功的市场实践 . 而在高科技层次上 实现的创 从 新活动。… 它的核心是企业利用高校和科研机构的智力成果为该企业 谋取更多的利润 . 大学和科研院所利用企业的资金改善科研条件 . 为 进行新的科研活动并创造更多的智力成果 提供物质基础 产学研合作能够充分发挥优化配置科技成果资源 . 使我 国科技与 经济有力结合 . 是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开发主体的必经之路和高校科技 成果转化的有效途径 我 国经济社会 的发展方 向是走 自主创新 道路 建立创新型国家, 而促使科技进步的原动力就是产学研 合作. 以企业为 主体的科技创新 产学研合作也是促进企业技术进步 、 提高企业 自主 创新能力的必由之路
21 0 1年
第3 5期
S IN E&T C N OG F R T O CE C E H OL YI O MA I N N
O高校讲 ̄ 2 0
科技信 息
我国知识产权战略与产学研合作关系
张
(. 京化 工大 学文法 学 院 1北
【 摘
中国
北京
茹 张晓 丰 2 1 0 2 ;。 京化 工大 学材料 学院 0 0 9 2北
l
甚远 从 18 9 5年至今 ,我国每年拥有省部级 以上 的专 利成果 3万多 项. 但其中实际转化率不足 2 %: 0 目前我 国高校 每年取得科技成果在 70 项左右 . 真正实 现成果转 化与产业化 的还不 到 11 . 由此 可 00 但 /0 . 以看出 . 从科研成果到转化的中间环节问题值得深思 在技术转让 以及开发中 . 科研人员优先关注 的是 自身的研究方法 和过程是 否符合科学上的规律 . 的差异造成诸 多科研成果仅在获 观念 得殊荣之后而无果而终 结合当前 . 国的主要 大学都分 别建 立了适 美 合各 自情况 的 “ 综合 中介窗 口机构” ——法律契 约事务 服务机 构和技 术转让服务机构来解决科技成果转化 中的问题 综合 中介窗 口机构是 为企业提供 帮助 .使其快速找到相应 的合 作开展研究 的大学科研 人 员. 同时帮助大学 了解企业 的需求并且起到审视和修 正科研 人员研 究 活动的方向及技术 的应用延伸 .使技术在迈 向应 用过程中趋于成熟 在双方合作研究过程 中有法律契约事务服务机构来提供 帮助和支撑 大学科研人员 通过 中介机构开展 与企业 的合作研究而做 出的发明即 有效保障创新成果 的市场化还可以建立 自身的权益化 3 产学研制度未形成体系导致各方对知识产权归属不明确 _ 2 目前 . 国的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条 例有些并不是很完善 . 我 在技术 转让后 . 企业对相 关技术的后续 改进成果 方面 . 产学研各方之 间会对 相关权属产生争议 . 由于合 同双方在原先的技术基础上通过研究而形 成新的技术成果 . 前后存在不可分割的联 系 . 因此 . 合作双方会对新的 技术成果的权利 归属发生争议 z 据我国《 同法》 [ 依 合 的有关规定 , 研发 方虽拥有后续改进技术 的所有权 , 但并不 能对技术拥有转让权 。 当前我国的成果转化的相关法律一般 主要借 助《 同法 》 合 以及 《 专 利法》 对产学研 的过程 中遵循的法律体 系不够 完善 , . 没有形成体 系。 而美国是产学研合作创新立法最完善 的国家 。《 拜杜法 》 规定 , 政 联邦 府资助取得 的研究成果归承担单位所有 . 承担单位有 权对企业 进行 技 术转移 . 研发 成果 的产业化必须符 合美 国企业优先选择。 史蒂文森一 《 威德勒 技术创新法 》 的核心是 促进技术创新 , 支持 技术转 移 , 加强 大 学、 科研机构与产业界之间 的技术转让 和人员 的交流 。 国家合作研究 《 法》 通过制度 的建 立和完善的法治环境 . 在明确产学研合作 在国家创 新体系 中地位的基础上 . 确保产学研合作 主要政策措施 的落实 . . 3 产学研 合作促进知识产权产业化仍有很大发展空间 - 3 作为培养人才 以及进 行基础和应用 型研究 的高等学校和科研 院 所. 在知识 产权战略的实施过程中应该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知识产权保护与产学研合作
知识产权保护与产学研合作的紧密关系是当代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重要的经济资源,在当前全球化背景下,其保护和合作具有更为广泛和深远的意义。
本文将从知识产权保护的必要性出发,探讨知识产权保护对产学研合作的影响,以及如何在实践中促进产学研合作与知识产权保护的有机结合。
首先,知识产权保护对于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在创新过程中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力资源,如果不能得到适当的保护,势必会削弱其创新动力。
对于科技型企业而言,知识产权的保护是其核心竞争力的基石。
知识产权保护能够激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保护其研发成果,从而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生存能力。
其次,知识产权保护对于推动产学研合作具有积极的引导作用。
产学研合作是一种重要的创新方式,通过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之间的合作,实现技术和知识的互补共享。
而知识产权保护为产学研合作提供了一个稳定和可靠的平台。
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前提下,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能够更加安心地参与合作,共享创新成果。
同时,知识产权保护也为产学研合作吸引了更多的投资和资源,推动了科技成果的市场化转化和应用。
然而,要实现的有机结合并不容易。
首先,知识产权的保护需要完善的法律法规和执行机制。
各国应加强知识产权法律的制定和修订,加大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提高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为产学研合作提供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
其次,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应加强知识产权的管理和运作能力。
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加强知识产权的宣传和培训,提高教师和科研人员的知识产权意识和保护意识。
同时,企业也应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遵守合同约定,减少侵权行为,从而增强产学研合作的长期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
至于如何促进的有机结合,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首先,加强政府的引导和支持。
政府应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市场主体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同时,政府还要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监管力度,打击侵权盗版行为,为产学研合作提供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
产学研合作的模式与机制研究共3篇
产学研合作的模式与机制研究共3篇产学研合作的模式与机制研究1产学研合作的模式与机制研究产学研合作是指企业、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之间的合作关系。
产学研合作的目的是通过不同的合作模式和机制,促进知识转移和技术创新,并在企业和学术机构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探讨产学研合作的模式和机制,以期为相关研究提供参考。
一、产学研合作的模式1. 合资企业模式合资企业模式是指企业和高等院校或研究机构共同出资设立研发中心或实验室等。
合资企业既可以是新成立的企业,也可以是现有企业的扩展。
这种模式的优点是企业和高等院校或研究机构可以共享资源和技术,降低研发成本。
同时,合资企业也可以为双方提供更持久和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
2. 研发委托模式研发委托模式是指企业向高等院校或研究机构委托研发项目的合作方式。
这种模式的优点是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要选择专业的高等院校或研究机构,对研发成果、研究进程等都有很大的掌控权。
但是,这种合作方式的缺点是研发期限可能比较短,因此研发成果的转化需要更快的步伐。
3. 人才引进模式人才引进模式是指企业通过与高等院校或研究机构的合作,引进具有高水平的人才。
这种模式的优势是企业可以通过与高等院校或研究机构的合作,快速引进高端人才,缩短技术研发和创新的周期。
同时,这种模式也使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能够保持与产业的联系,提高人才流动性。
二、产学研合作的机制1. 研发费用分担机制研发费用分担机制是指企业和高等院校或研究机构在研发过程中,按照各自的决策权和合同约定,共享研发费用。
这种机制有利于促进双方间的互信和合作。
同时,研发费用分担机制也可以为项目的延续提供动力。
2. 知识产权归属机制知识产权归属机制是指企业和高等院校或研究机构在合作研发中确定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等相关权益分配机制。
知识产权的归属和分配需要在合同中进行规定,并在各自的利益面前进行相应的协商和讨论。
3. 知识转移机制知识转移机制是指高等院校或研究机构将科研成果进行转移并推广落地的过程。
产学研中知识产权问题
2、点对线产学研孵化器模式及其机制
——— 大学科技园的产学研模式及机制 ——— 国家工程中心产学研模式及机制 ——— 省(市)校(所)研究园模式及机制 ——— 联合研发机构产学研模式及机制 ——— 其他产学研孵化器模式及其机制
3、点对面技术转化平台模式及其机制
——— 合作委员会的产学研模式及机制 ——— 产学研合作办公室的模式及机制 ——— 技术转移中心产学研模式及机制 ——— 其他点对面型产学研模式及机制
案例1:“产学官研”发明创造 之专利申请权究竟归谁所有?
————五种“本位说”与“三个馒头论”
A 政府部门
纵向委托开发合同
B 大型国企
横向委托开发合同
C 高校研究所
内部科研承包合同
D 课题组
★ 一年半后该重大科研项目胜利完成,形成了一系列 重要研究成果,各方一致认为应当申请国内外专利权。
★ 但是对于谁有权来申请专利?观点不一,争论激烈。 ★ 对于谁有权来申请专利?主要有四种观点:
4、点对体组建企业型合作模式及机制
——— 产学研合作及其与社会分工的协调 ——— 点对体产学研合作架构的市场对接 ——— 点对体产学研合作中流动人才管理 ——— 点对体产学研合作中品牌资源处分
5、产学研合作模式及其运作机制讨论
——— 产学研合作中各方的最优化定位 ——— 产学研合作模式中的适当性考量 ——— 当前我国产学研合作的瓶颈环节 ——— 其他产学研模式及机制问题讨论
激励创造
(源头)
依法保护
(手段)
科学管理
(基础)
有效运用
(目的)
一、产学研合作中的五个典型案例 二、产学研的相关模式及运作机制 三、产学研中的知识产权归属问题 四、产学研中的知识产权风险问题 五、产学研中的知识产权奖酬问题
产学研合作模式和机制的研究
产学研合作模式和机制的研究产学研合作是指企事业单位与高校科研机构之间的合作关系,其中产指企业和事业单位,学指高校,研指科研机构。
产学研合作模式和机制的研究对于促进科技创新、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具有重要意义。
在这篇文章中,将从模式和机制两个方面来探讨产学研合作。
首先,产学研合作模式的研究非常重要。
产学研合作的模式可以分为直接合作和间接合作两类。
直接合作模式是指企业与高校或科研机构直接建立合作关系,通过共同研发、技术转让等方式实现合作。
间接合作模式是指通过第三方机构,比如科技中介组织或孵化器等,为企业和高校或科研机构之间架起桥梁,促进合作的进行。
不同的合作模式适用于不同的情况,选取合适的模式对于产学研合作的效果至关重要。
因此,研究产学研合作模式,寻找最佳合作模式,是推动产学研合作的关键。
其次,产学研合作机制的研究也非常重要。
产学研合作机制是指在实际合作过程中,为了协调各方利益、提高合作效率而建立的各种制度和规则。
研究产学研合作机制,需要考虑到合作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和挑战,比如知识产权的保护、利益分配等。
合理的合作机制可以帮助各方有效地分工合作、协同创新,提高合作效果。
因此,研究产学研合作机制,探索适应实际需求的机制,对于促进产学研合作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在产学研合作模式的研究方面,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研究。
首先,可以研究直接合作模式和间接合作模式各自的优缺点,分析什么情况下应选择哪种模式。
其次,可以比较不同行业和不同科技领域的产学研合作模式,总结出最佳实践经验。
第三,可以研究跨地区或跨国的产学研合作模式,寻找合作的新途径。
在产学研合作机制的研究方面,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研究。
首先,可以研究知识产权保护在产学研合作中的应用,探索如何保护科研成果和知识产权。
其次,可以研究利益分配机制,寻找合理的利益分配方式,激励各方参与合作并分享成果。
第三,可以研究合作过程中的项目管理机制,提出项目管理的具体方法和策略,确保合作项目按时、按质量完成。
产学研合作-合作机制探讨
产学研合作-合作机制探讨引言产学研合作是指企业、高等教育机构和科研机构之间的合作关系。
通过产学研合作,企业可以获得来自学术界和科研机构的专业知识和创新能力,而学术界和科研机构则能够将其研究成果应用到实际生产中,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发展。
本文将探讨产学研合作的合作机制。
1. 目标明确在进行产学研合作前,各方需要明确合作的目标。
企业希望通过合作解决什么问题?学术界和科研机构希望通过合作达到什么研究成果?明确目标有助于合作双方更好地协调工作,提高合作效果。
2. 分工合理为了确保合作顺利进行,各方需要根据各自的优势和专业领域进行分工合理。
企业可以提供实际生产中的问题和需求,学术界和科研机构可以提供专业知识和研究能力。
通过合理的分工,各方可以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提升合作效率。
3. 沟通协调在产学研合作中,沟通十分重要。
合作双方需要保持密切的沟通,及时交流合作进展和问题,共同解决合作中的困难。
沟通协调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合作成果的取得。
4. 知识产权保护在产学研合作中,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重要问题。
合作双方需要明确知识产权的归属和保护措施,以免因知识产权纠纷影响合作关系。
建立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有利于激励创新和保护双方的利益。
5. 长期合作产学研合作不仅仅是一次性的合作,更多的是长期的合作关系。
通过长期合作,双方可以建立起良好的合作信任关系,并从中获得更多的合作机会和利益。
因此,合作双方应积极推动长期合作,共同实现持续创新和发展。
结论产学研合作是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重要方式之一。
通过明确目标、分工合理、沟通协调、知识产权保护和长期合作等合作机制,双方可以取得更好的合作效果和实现共赢。
产学研合作有助于促进学术界和企业的深度融合,推动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
因此,合作双方应积极探索合作机制,不断提高合作水平,共同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
产学研合作中知识产权归属制度研究
Vo 1 . 3 O No . 1
周 口师范学院学报
J o u r n a l o f Z h o u k o u No r ma l Un i v e r s i t y
2 0 1 3 年 1 月
J a n .2 0 1 3
产学研合作中知识产权归属制度研究
朱 淼
( 开封 大学 财政经济 学院 , 河南 开封 4 7 5 0 0 4 )
摘 要: 产 学研 合 作 的实质 是构 建知 识产 品 流动 网络 的公 共政 策 , 提 高该 网络 流动 性 的 关键 在 于激励 创 造 者 的创 新热
情 。 当代知 识产 权归属 法律 制度 受平衡 论 的影响 , 注 重个人 利益 与社 会 利益 的平衡 。但 当代 知识 产权 法律 制 度 的设 计 仍 围
一
、
美 国联 邦政府 的政府 和大学合作计 划 , 现 已成 为应用
广泛 的科 技 创新模 式 。1 9 8 0年 美 国通 过《 拜 杜法 案 》
产 学研合 作的 实质
产学研合作 源 自 1 9 0 6年美 国俄亥 俄州 的辛辛 那
施耐德教授 开创的合作教 育 ( Un iv e r s i t y a n d S ma l l B u s i n e s s P a t e n t P r o c e d u r e Ac t , 简 提大学工程学院赫尔曼 ・
产学研结合 ( I n d u s t r y — A c a d e my C o o p e r a t i o n ) , 又称 针 对产学研 合作 的实质 , 确立恰 当的知识 产权归属 法 “ 大学 、 工业和政府结合” , 指产业 部 门与学术机构 为 了 律制度 。 实现创新的公共 目标而建立的多样合作关 系 。起源于
产学研结合创新中的知识产权归属制度研究
中 国科 技 论 坛
一5 3一
产学研结合创新中的知识产权 归属制度研究
李 恒
( 中科 技 大 学 管理 学院 , 北 武 汉 华 湖 407 ) 3 04
摘 要 : 识产 权 归属 问题是 产 学研 结合创 新 成败 的 关键 。本 文试从 国家主 管部 门和 产 学研 结合创 新 知 组 织体之 间的知 识产 权 归属 、产 学研 各创 新 主体之 间的知 识产 权 归属 以及 产 学研 各 创新 主体 与 内部 科 技人 员之 间的知 识产 权 归属 三 个方 面探 讨 产 学研 结合 创新 中的知识产 权 归属制度 。
新组 织体 内部合作 伙伴 之 间的知识 产权 归 属 ( 主要
由《 同法 》 合 调整 ) 以及 产学研 结 合创新 过 程 中企业 , 或高 等学校 等创新 主体 内部科 技人 员 与院 系 ( 企业
基金项 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 目“ 产学研结合创新体 系的法制 建设” 项 目编号 :8 F 0 7 , ( 0 B X 4 ) 国家 自然科学基金项 目“ 促进我国 自主创新的知识产权 管理研 究 ”( 目批 准 号 :0 3 o 3 。 项 7 6 3 o ) 收稿 日期 :20 — 2 5 0 9 1—1 作 者 简介 :李 恒 (9 9 )男 , 北 宜 城 人 , 中科 技 大 学 管 理 学 院 博 士 研 究 生 ; 究方 向 : 识 产 权 与 科技 法 。 1创新 ; 识产 权 ;所有权 知
中图分类 号 : 3 6 文献标 识码 : G0 A
Le a e h n s o h g lM c a im n t e Own r h p o n elc u l o e t n e s i fI tl t a e Pr p ry i
产学研合作中的知识产权问题研究
效 益 , 企 业投 资 的 目的 是 获 取 大 学 的 人 才 资 本 、研 发 成 果 , 为 企 业 增 强 创 新 活 力, 提 高企业 的竞 争力。尽 管参 与产 学研 合作 的各 方主体在 资源优势 方面 ,具有 很 强 的互补性 , 但 因各 方 合 作 目标 不 同 , 在 追求各 自最 大利 益的时候 ,存 在着 明 显 的 矛盾 冲 突 。 矛盾 冲 突主 要 源 于 对 研 发 成 果 的 知 识 产 权 归 属 不 明 与 分 享 不 公 。 目前 产 学 研 结 合 的研 究 已成 国 内外 软 科 学研 究的热点 ,因知识在 产学研合 作 中是 关键 要 素 , 对合 作 中 的 知 识 产 权 问 题 的 研 究也 越 来 越 多 ,但 一 般 只 强 调 产 学 研 合 作 中解 决 知 识 产 权 问 题 的 意 义、 所提 决 策也 大 都 过 于 宏观 笼 统 , 缺 乏 可操 作性 ; 实践 中, 因研 发成果权属 不清 引 发 的 原 始 权 属 、职 务 成 果 与 后 续 改 进 等知识产权 争议屡 见不鲜 ,制约 着产学 研 的 发 展 。 产 学研 合 作 的 典 范新 奥 集 团
大类 、 四方面。
争议 类型为切入点 , 阐述其 争议 原 因, 并 在现行 法律框 架下,讨论产 学研合 作 中 的 知 识 产 权 归属 于 国 家 、 单位( 组织) 和 个人三种 情况 ,试 图构建适合我 国 国情 的 产 学 研 合 作 的 知 识 产 权权 属制 度 。 二 、产 学研合作 中的知识产权 权属 争 议 ( 一) 原 始 权 属 争 议 原 始权 属 争 议 ,指 的 是 在 技 术 开 发 或 转 让 环 节 ,针 对 该 技 术 的 产 权 最 终 归 属 所发 生的争议 ,主要 包括技 术所有权 权属 争议 ,使 用权 的权属争议和 转让权 的权属 争议 。这 些争议 发 生的原 因有 以 下 几种 : ( 1 ) 合 同约定 不明。在 产学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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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 而难 免 因多个 共 有 人 就 转 让 费未 能 达 成一 致 而 影 响转 让 .甚 至 存 在个 别共 有人 为 自 身利 益 而 故 意 阻 碍 转 让 的 情 形 .
.
技术转让 中的知识产权分享
技 术 转 让 是 产 学 研 合 作 的重 要 形 式 。 它 是 合 作 方 对 专 利 权 、 共 有 专利 权存 在 如此 多 的风 险 . 文认 为 应尽 量 避免 专利 权 的 本 专利 申请权 的转 让或 实 施 许可 , 合 作 方通 过 签订 技 术 转 让合 同 , 共 有 , 在 合 作创 新 中通 过 合 同约 定 专 利 申请 权 、 专利 权 由参 与 各 即 遵循 自愿平 等 、诚 实信 用 和互 利有 偿 的原 则 , 风险 共担 , 利益共 享 。 共 同研 究 的 一 方 当事 人所 享有 . 由 该 方 当事 人 给 予 其 他 共 同 研 并 由于产 学 研各 方 在技 术 转让 过程 中 .一般 通 过 合 同对 专利 权 、 究 方 合 理 的 经 济 补偿 ; 在 产 学 研 合 作 中 产生 多个 专 利 .则 可 以 如
产 学研 合 作 中的 知识产 权 纠 纷是 一个 客观 存 在 的 问题 . 接 影 得 申请 专 利 当事 人 一 方 转让 其 共 有 的专 利 申请权 的 其 他 各方 直
响着 产 学研 合 作 的 深度 .广 度 和效 率 。怎 样 才 能保 持 产 学 研合 作 可 以优 先 受 让 其 共 有 的专 利 申请 权 。 稳 定 的 ,长 期 的 互利 的 合 作 关 系 ,建 立 公 平 、合 理 有 效 的知 在 一般 的合 同格 式 格 式 文本 中 ,通 常 约 定 将委 托 开 发 或 合作 识 产 权分 享 机 制 是 其 中的 关 键 因素 之 一 。 本 文提 出 的产 学 研 合作 开 发 中 产生 的专 利 等 知识 产 权 由 合作 各 方 共 有 。 但 由于 共 有 专利 中 的知 识 产 权 分 享机 制 , 旨在通 过产 学研 合作 各 方 在 充 分 协 商 , 权 的 约 定使 某 一 共 有人 的不 当 行 为可 能 会 对其 他 共 有 人产 生 影 响 目标 一致 的基础 上 .对 合 作 过程 中产 生 的知 识 产 权 归 属及 相 关 利 甚 至造 成损 失 . 而在 专 利实 施许 可 、专利 转让 、专利 维持 、专利 从 益 分 配 进 行公 平 、 合理 、有 效 的制 度 安 排 。 保护 等方 面均 存在 诸多 不确定 的风 险 . 如 对于 共有 专利权 的转 让 , 按 照产 学 研 合 作 的方 式 的 不 同 ,我们 将 产 学 研 合 作分 为技 术 我 国采 取协 商一 致 的原 则 . 未经 其他 共 有 人 的 同意不 得 转让 . 即 然
经 i 与 法 斋
产学硼合作 【 的知 l 】
一 宋勤 健
[ 摘 有效的知识产权 分享机制是是产学研 合作 成败的关键 。 【 关键词】产学研 知识产权 分享机制
权分享相i t 究 li iH U
上海 工程 技 术大学
要】本文通知对 产学研合作三 种不同形 式的 分析,分别提 出了建立相应的知 识产权 分享机制 ,论述 了公平、合理、
以免产 生 新 的知 识 产 权 纠 纷 。没 有 约 定 或者 约 定 不 明确 的 , 当事 止 、无 法 克 服 的 困难 和 风 险 。风 险应 该 由 合作 各 方 共 同承 担 ,总 人 可 以协 议 补充 .不 能 达 成补 充 协 议 的 ,一 方 后 续 改进 的技 术 成 额 支付 的方 式手 续 简 单 .无 法体 现 风 险 共担 的 原则 。 在 合作 创 新
_I
转 让 型 、合 作 开发 型 和 共 建 实体 型 。 本 文根 据 这 三 种 合作 方 式 的 而 . 共 有 人 对专 利 技 术 的技 术 、市场 价 值 的 判断 可 能存 在 分歧 , 各 特 征 .分 别提 出建 立 相 应 的 知 识 产 权 分 享 机 制
一
口儿
之 发 生转 移 ;而 专 利许 可 后 的 知识 产 权 主体 未发 生 任 何 变化 . 专 的专 利 由学 研 方 拥 有 ,将后 期 产 生 的偏 重 于 开 发研 究 的 专 利 由企 利 权 整体 仍 然 归 属专 利 权 人 .并没 有 变 为 专 利权 的共 有 。 技 术转 业 方 拥 有 。 让 后如 对专 利 技术 的 后续 改 进 .应在 合 同 中对 权 利 归属 予 以 明确 , 由 于 在合 作 创 新 过 程 中 ,可 能 会 出现 一些 无法 预 见 、无法 防
产
专利申请权等知识产权的归属进行了约定 ,如果是专利权的转让 , 约 定 平 分或 按 一 定 比例 分 配 单 独 拥有 专 利 权 。 也 可按 知 识 产权 产 则 意 味 着专 利权 人 针 对 该 知识 产 权 的 整体 转 让 .知 识 产 权 主体 随 生 阶段 进 行 分 配 ,如 将合 作 创 新 前期 产 生 的偏 重于 基 础应 用研 究
果 ,应 当 由完 成 该项 后 续 改 进 的人 享有 .其 他 各 方 无 权分 享 。 中 .知识 产 权 收益 分 配 宜采 用 入 门费 加 提 成 的方 式 。 技术 转 让 中的知 识 产 权 利 益 分配 问题 主 要 是 技 术 转让 费 的标 三 、共建实体 中的知识产权分享 准及 支 付 方式 。技 术 转让 费通 常 根 据学 研 在 技 术开 发过 程 中 的成 共 建 实 体 是 产 学研 合 作 最 高 级 、 最 紧 密的 形 式 。 在共 建 产 学 本 《 括 资 金 投 入 ,设 备 损 耗 和 人 力 资 本 等 ) 包 .以 及 该 技 术 的应 研 联 合 体 模式 中 ,企 业 一般 以资 金 设备 、厂 房 等八 股 .科 研 方 用前 景 等确 定 。 由于 专 利技 术 受 其技 术 水 平 ,技 术 成熟 度 、研 究 不 仅参 与研 究 开 发 工 作 .而 且 还 以技 术 、仪 器 设 备 和 资 金 入 股 。 投入 市 场前 景 等 多 因素 的影 响 .在签 订 合 同 时 .很难 对 技 术 转 由于 共 建 实体 产 权 比较 明晰 ,产 学 研 合作 中新 产 生 的知 识 产权 归 让 后 带 来 的效 益 进行 准 确 的 测 算 . 因此 对 于 技 术 比较 成 熟 的 攻 关 属 也 比 较 明确 ,一 般 由 此 实体 拥 有 。 共 建实 体 中知识 产 权 的 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