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_农民工_称谓变化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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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称呼问题议论文

农民工称呼问题议论文

农民工称呼问题议论文一、“农民工”称谓的社会附加值跟“农民工”这一称谓直接相关的社会问题是“歧视”。

一个字面上没有歧视色彩的词语,为什么会产生歧视性问题呢?我们不妨简单探讨一下“歧视”得以产生的基础。

这既有社会制度方面的问题,即制度性安排造成的身份歧视;也有农民工自身的问题,即常态性表现造成的身份歧视,同样还有社会的“斜眼”看人而塑造的身份歧视。

“农民工”称谓社会附加值的形成是这三种动因合力作用的结果。

何为“农民工”?这是特殊历史时期出现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政策性的定义指的是“身在城市从事非农业工作的农业户口的工人”。

毋庸置疑的是,“农民工”这一称谓的由来与户籍制度有着根本的联系,是中国城乡二元结构下的产物之一。

当然,光有城乡二元结构,也未必产生“农民工”这一称谓;在城市青年上山下乡的年代,倒更有可能出现“城市农民”或“学生农民”的说法。

可见,“农民工”的出现更多地与城乡二元结构之下城乡物质和精神生活的巨大差异及附着于城乡二元结构之上的各种政治性、经济性、文化性“待遇”的差异有关。

为了缩小这种“差异”,农民们来到了城里,干着城里人通常不愿干的活,拿着城里人通常不愿拿的工资,住着城里人通常不愿住的地方,吃着城里人通常瞧不上的饭菜。

这种制度性安排的后果必然造成身份上的歧视。

这种制度性安排,使农民兄弟即便为城市建设、国家发展、民族振兴贡献了汗水和血泪,也最终没法融入城市,一个词就可以将他们“打回原形”。

对农民工而言,城市是“他们”的。

而对很多享受到城市优待的城里人而言,在骨子里还是觉得城市是“我们”的,农村才是“他们”的。

瞧,城市每次举行大的活动,管理者首先想到的就是把农民工赶回“他们”自己的地方去。

唉,我为自己是一个农民的后代而时时被刺得好痛,虽然我已是一个城市果实的品尝者了。

显然,由于工作性质和生活环境的制约,农民工自然往往跟脏乱差相联系;又由于文化水平相对较低、法律意识相对淡薄、生活的压力相对较大,农民工的日常行为自然就容易出现被认为文化素质低、影响城市治安的形象。

消除“农民工”称谓背后的不公

消除“农民工”称谓背后的不公

消除“农民工”称谓背后的不公
消除“农民工”称谓背后的不公
不得不承认,取消“农民工”称谓,使其尽快融入城市社会,这一政策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在笔者看来,取消“农民工”称谓却有轻重倒置、舍本逐末之嫌,因为该取消的不应该是一个“农民工”称谓,而应该是这一称谓背后的制度不公和观念歧视。

“农民工”是中国特有的城乡二元制结构下的产物。

在城乡二元制这样的制度安排下,城乡贫富差距日益拉大,农民为了改变自身收入水平低、生活水平低、社会保障程度低的命运,来到城市打工,成为了“农民工”。

但是,在户籍制度的限制下,农民工建设了城市,却难以融入城市,他们身处城市,却无法享受同城市人一样的福利待遇,他们推动了经济发展,但却很少能分享改革成果。

制度和政策的不公又造成了人们对农民工的观念歧视。

农民工这一群体被外界打上了很多标签。

在很多人印象里,“农民工”虽然吃苦耐劳,但往往文化程度不高,有时还会和脏乱差、缺乏法律意识相联系。

农民工让座反被嫌脏,农民工坐公交车有座而不坐,类似的新闻不断出现。

固然,农民工群体的整体素质仍有待提高,但这些附着在他们身上“刻板印象”和观念歧视,客观上阻碍了他们融入城市的进程。

因此,如果不能真正消除“农民工”称谓背后的不公,不能改变城乡二元制的经济结构,不能突破户籍制度的限制,不能提高农民工的权利和福利待遇,不能扭转人们对农民工的观念歧视,而仅仅取消和改变一个称谓,是没有意义的,也是没有必要的。

充其量,如同卖淫女改名“失足妇女”一样,只是表面文章。

(李金磊)。

一声对农民工的“工友”称谓带来的思考

一声对农民工的“工友”称谓带来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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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业培 训体 系,让 农民 T友融 人知识 型 、技 能型 、创新 型劳动 者大军rf1.用 真 本 领 在 城 市 立 足 。
“坚 持丁人 阶级领导 ,构建 新型 丁 农 联 盟 ”的有 益 探 索
目前我 国有 近 亿 农 民 _r,他 们 已经 成 为产业 T人 的主体 .足 同家现 代化建设 的重要力精。可 以这样说 ,中
任何 一个城 市的繁荣和发展部凝结 r农 民lI 友的汗 水和付 出 、住看 到他
一 声对农 民工 的 “工友’’称谓带来 的思考
文 董 永祥 一
冈 _I 作 原 因 ,我 到 了一 些 大 企 承 建 的 重 点 1 程 在 建 1 地 蒯 研 ,不 少项 口经理都把 农 民 T:亲切地 称为 “咱们 丁友 ”,我 为 这 种 称 谓之 变 点 赞 。
称 谓是 一面镜子,从某 种意 义上 说 .称 谓反映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体 现 了社会 等级结 构 ,折射 川经济 社会 发 展 的状 况 。有 人盘 点过 对 “农 民] ” 的称 谓 ,“打 T 仔 ”、“乡 巴佬 ”、进 城 务 r人 员,多达上十种,有些称渭本身 带 着 贬 义和歧 视 。而一声 “T友 ”不 光是 称谓上 的改变 ,更 多的是体 现 了 对 待农 民 1二友态 度的转变 ,是对他们 地位的尊重、作用的认 同,是在新时代
一 汀 春 水 暖 ,制 度 破 冰 。党 的 十九大 强调要加快 农业转移人 口市 民 化,国家就 新 型城 镇化 建 没、户籍 制 度改革 和农 民工 问题 出台了一系列政 策义件,努 力在制 度层面让 农 业转移 人 口在实现职 业转变 的基础上 ,获得 与城 镇户籍居民均 等一致的社会 身份 和权利 ,能公平 公正地享 受城镇公共 资源和丰¨卜会福利,实现经济立 足、辛f:会 接纳 、身份 认同和 义化交融 党 政彳丁 所 呼 ,1l会有 所 应 T会 组 坌= }!『1、f刻 父心 牵挂 着农 民 友这个重要 lnf特殊的群 体,通过 入会集 巾行 动最大 限度 把农

对“农民工”称谓变化的几点思考

对“农民工”称谓变化的几点思考
民工 外 出 ; 同年 4月 , 民政 部 、 公安 部 又发 出 了《 关 于进 一 步做好 控 制 民工盲 目外 流 的通 知 》 要求 各 , 地政 府采 取有 效 措 施 , 格 控 制 当地 民工 盲 目外 严
技 术骨 干 ; 后一 种就 是劳力 型 的 , 就是 民工 阶 最 也
社 会和 民众 行为 的调 控亦 被纳 入政 府严 密 的计 划
体 系之 中。而 由 经济 发 展 引 发 的 民工 潮 , 本 质 在
上 是 与“ 划” 道 而 驰 的 , 于未 曾在 物 质 和 心 计 背 由
理 上做 好充 分 的 准备 , 上 人 口转 移 规 模 的急 剧 加 扩张, 政府 在一 定 时期 内表 现 出明显 的不适 应 性 , 将 民工 潮视 为“ 流 ” I 8 盲 ,9 9年 3月 , 务 院 办 公 国 厅 发 出 了《 于 严 格 控 制 民工 外 出 的 紧急 通 知 》 关 , 要 求各 级人 民政 府 采取 有 效 措 施 , 格 控 制 当地 严
维普资讯
唯 ・ 行政管理/06 8 20 ・- 9
对“ 农民工" 称谓变化的几点思考
唐 国 容
( 国人 民 大学 马 克 思 主 义 学 院 , 京 1 0 7 ) 中 北 0 8 2
摘 要 : “ 民 工 ” “ 流 ” “ 工 仔 ” “ 工 妹 ” 到 “ 城 务 工 人 员” 其 称 谓 的 变化 , 对 农 从 盲 到 打 、打 再 进 ,
层 , 打工仔 ” “ “ 、 打工 妹 ” 都 指 这 一类 型 , 们从 大 他 农村 来 到城市 , 文化 没技术 , 没 只靠 自己的劳动 力 挣钱 , 着 最 脏 、 累 的活 , 干 最 是生 活 在 城市 最 底层 的群 体 。随着 政 府 、 众 和 大众 媒介 对 这 类 弱 势 公

农民工概念的理性思考(一)

农民工概念的理性思考(一)

农民工概念的理性思考(一)一、农民工的概念界定农民工,通常也叫民工、外来工、外来劳务工,这个词汇最早出现于1984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通讯》中。

《现代汉语词典》中没有“农民工”这一词目,只有对“民工”的解释,即“1.在政府动员和号召下参与修筑公路、堤坝或帮助军队运输等工作的人。

2.指到城市打工的农民。

”今天我们所说的通常意义上的农民工主要是指后者。

而“民工”的概念早在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就已经存在,只是这一词汇的内涵在今天发生了质的变化。

在学术界,对农民工的概念界定迄今为止没有明确的、公认的说法。

笔者认为,农民工特指改革开放后,“户籍身份还是农民、有承包土地,但主要从事非农产业、以工资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人员。

”应该从以下四个方面界定农民工:一是职业。

农民工以非农工作为主要职业,他们的绝大部分劳动时间花在非农活动上,他们的主要收入也来自非农活动;二是身份。

尽管他们是非农从业者,但他们的户籍身份还是农民,与具有非农户籍身份的人有着明显的身份差别;三是劳动关系。

农民工属于被雇佣者,雇佣他们的,可以是个体户、私营企业主或外企老板,也可以是国有单位或集体单位,其他拥有农业户口身份、从事非农活动、但不被他人雇佣的人不属于农民工,而应是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等;四是地域。

即他们来自农村,是农村人口。

从语义学的角度看,农民工实质是工人,而不是农民。

从词汇本身的角度来说,农民工这个概念在现实生活中还或明或暗地隐含着一种身份性歧视。

回首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各界还出现了诸如“盲流”、“打工仔”、“打工妹”、“边缘人”、“边缘群体”、“双重边缘人”等带有歧视性的、不和谐的概念,这些概念也非常形象地表现出了农民进行职业和身份转化的制度性约束和身份性困境。

至于“农民工”或“民工”这个称谓是否过时,我以为要靠历史来检验。

更为关键的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并不是取消“农民工”或“民工”称谓,而是让农民工和城里人一样享有公正的待遇。

探析“农民工”称谓及其科学内涵

探析“农民工”称谓及其科学内涵
口。 目前 , 农 民 流动就 业基本 上 属于候 鸟式 流动 , 而实现 稳定 转移 和就地 落户 的数量 微乎其 微 。
【 收 稿 日期 ] 2 0 1 3 — 0 7 — 2 3
【 作 者 简 介】 夏静 雷, 赣 南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主 要 研 究方 向为 马克 思主 义 中 国化 研 究 、 农 民工问题研究 ; 张娟 , 赣 南师范
所 有 内涵 。
( 二) 关 于“ 农 民 工” 称 谓 的 反 对 意 见
实 际上 , “ 农 民工 ” 称 谓 的两 重性 和歧 视 性 , 既反 映 了他 们 的农 民身 份 , 又表 明制 度政 策 和全 社会 对他 们 的歧视 与漠视 。 当前 , 学界 反对 “ 农 民工 ” 称谓 的理 由 , 主要 有 以下几 点 :
2 0 l 3年 l 1月 总第 3 2 7期 第 6期
当 代


. . ... . ...。. ....
年 研
.。.. .. . .... .。。.. .... .

. ... ..。.. ..— —
Cont e m or ar h Research y You t p
....
第一 , 从 国家 政策 措 施 的贯 彻 落实 和 实 际操 作 层 面上来 讲 , 很 难 在 现实 中明 确 区分 广 义农 民工 与狭 义
不 在本 地 的外来 打T 者 : “ 农 民工 ” 最早 仅是 “ 农 村外 出务 工人 员 ” 的简 称 , 也 被称 为 “ 民 ’ , 其范 围逐渐 扩 展 到在 非 户 口所 在地 的城市 工作 的农 村人 口以及 在乡镇 企业 1 二 作 的人群 。 “ 移 民” 。在 中国城 乡二元体 制 和传统 户籍 制度下 , “ 移 民 ”是指 随着户籍 变 动而实 现稳定 转 移 的迁 移 人

关于“农民工”的称谓

关于“农民工”的称谓

关于“农民工”的称谓作者:王志恺来源:《语文建设》2007年第05期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推进和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流、物流、信息流日益活跃,农村富余劳动力大量涌向经济发达、劳动力价格较高的地区,外出务工成了农民就业和增加收入的主要途径。

他们拿着最低的工资,干着最重、最苦、最脏、最累、最危险的工作,穿最廉价的衣服,用最廉价的商品,吃最廉价的食物,住最廉价的房子。

当今,人们倾向于用“农民工”这个词语来概括几近2亿的这一类人。

2006年3月印发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指出:“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

他们户籍仍在农村,主要从事非农产业,有的在农闲季节外出务工、亦工亦农,流动性强,有的长期在城市就业,已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

”可见,政府和公众已经开始承认农民工这个群体的存在和对社会发展的积极意义。

《现代汉语词典》《应用汉语词典》等辞书一直没有收录“农民工”这个词语。

有些学者可能认为“农民工”就是“民工”,没必要再收一个词造成二词同指。

我们认为,“农民工”专指外出到城市务工的农民。

在家是农民,出门是民工;农忙是农民,农闲是民工。

一个人拥有两种身份。

“农民工”这个词语自何时起使用,尚待考证。

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农民工”出现的时间是改革开放以后。

“农民工”不同于“民工”。

“民工”指在政府动员或号召下参加修筑公路、堤坝或帮助军队运输等工作的人,也指到城市打工的农民。

(《现代汉语词典》)这里需要明确什么是“打工”:“打工”多指临时的或非正式的雇佣劳动,正式的职工到单位上班一般不说“打工”。

“民工”这个词不能囊括“农民工”的所有意义,不能概括这个特殊群体的所有人。

有些农民工是在城市里自谋生计,并没有受人雇佣而从事体力劳动。

“农民工”还凸显了其农民身份。

提到“农民工”这个词语,我们就会联想到它的评价意义。

“农民工”具有隐性评价意义。

隐性评价意义是说话人对所指对象的委婉含蓄的评价,反映了人们对所指对象的非本质属性的主观认识。

如何看待农民工这一群体

如何看待农民工这一群体
(1)作为“廉价劳动力”,工资水平低, 作为“廉价劳动力” 工资水平低, 拖欠时有发生。 拖欠时有发生。 (2)作为“超时劳动力”,工作时间极 作为“超时劳动力” 超负荷从事繁重工作。 长,超负荷从事繁重工作。 (3)作为“高危劳动力”,社会保障缺失, 3)作为“高危劳动力” 社会保障缺失, 作为 各种安全事故频繁。 各种安全事故频繁。
农民工社会保障权的缺失及其原因
1、体制上的原因(城乡二元社会结构) 体制上的原因(城乡二元社会结构)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养老、 2、立法上的原因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养老、失业保险费的 征缴范围为: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商投资企业、 征缴范围为: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 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据此,用人单位只为本部门的“城镇职工” 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据此,用人单位只为本部门的“城镇职工”缴费是 不算为过的。因为这是有“ 可依的。但我们也应注意到,我国<宪法) 不算为过的。因为这是有“法”可依的。但我们也应注意到,我国<宪法) 45条明文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 条明文规定: 第45条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 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资帮助的权利。 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资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有这些 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因此,社会保障权, 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因此,社会保障权, 应是全体公民的社会保障权,而不应成为少数“市民”的专利。 应是全体公民的社会保障权,而不应成为少数“市民”的专利。前述条例 也因其违宪而当然无效。 也因其违宪而当然无效。 3、思想观念上的原因一种观点认为:政府承担城镇居民特别是下岗职工 思想观念上的原因一种观点认为: 社会保障的负担已经是异常沉重了,因而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已无力承担。 社会保障的负担已经是异常沉重了,因而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已无力承担。 另一种观点认为:农民工虽然从事工人职业,但他们仍是农民, 另一种观点认为:农民工虽然从事工人职业,但他们仍是农民,并且有土 如果他们在城市里无法生活,还可以回农村去。因此, 地,如果他们在城市里无法生活,还可以回农村去。因此,完全不必将他 们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 们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

“农民工”称谓的变化及问题探析

“农民工”称谓的变化及问题探析
2 0 1 4年 3月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 人文社会科学版)
o u ma l o f Hu b e i Un i v e r s i t v o f Ec o n o mi c s ( Hu ma n i t i e s a n d S o c i a l S c i e n c e s
真 实的社会 意义和属性 。带着 对“ 农 民工 ” 问 题 的 理 解 与 认 识, 本 文 作 必要 的探 讨 分 析 。


“ 农 民工 ” 三宇 的形 成 及 其社 会 意 义
“ 农 民工” 从字面上讲 。 主要 是指户 籍在农 村 。 进 城市务
工 和 在 当地 或 异 地 从 事 非农 产业 的 劳 动 者 。这 种 定 义 是 否 准 确, 我们姑且不去讨论 , 虽 然 也 有 学 者 提 出 了 其 他 的观 点 , 但 都 不 足 以说 明 “ 农 民工 ” 所 代 表 的 真 正 的 社 会 意 义 。 中央 党 校
人 在 城 市 学 到 了 技 术 和 本 领 ,用 所 学 之 技术 和 资金 再 回到 原
副校长李君 如在 2 0 0 6年 《 学 习时 报》 第3 4 7期上撰 文指 出 :
“ ‘ 农 民工 ’ 作 为 中 国农 村 劳 动 力 向城 市 转 移 的重 要 形 式 。 在 相 当 长 的 时 间里 , 还 要保 持下 去 。 ” “ ‘ 农 民工 ’ 之 所 以称 为 ‘ 农 民
Ma r . 2 0 1 4
第 1 1 卷 第 3期
Vo 1 . 1 1 No . 3
“ 农民工" 称谓的变化及问题探析
徐 进 华
( 中共 汉 中市 委 党 校 , 陕西 汉 中 7 2 3 0 0 0 )

2023年怎么理解“农民工”概念?

2023年怎么理解“农民工”概念?

2023年怎么理解“农民工”概念?在当今社会,“农民工”这个词汇频繁地出现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然而对于其确切的概念,或许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解。

2023 年,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革,我们对于“农民工”的理解也需要与时俱进,更加全面和深入。

“农民工”,从字面上看,是指户籍仍在农村,进入城市务工的劳动者。

他们离开家乡的土地,走进城市的工厂、工地、服务行业等各个领域,为城市的建设和发展付出辛勤的劳动。

但这只是一个简单的定义,其内涵远不止于此。

从职业角度来看,农民工从事的工作往往具有多样性和艰苦性。

他们可能是建筑工地上挥汗如雨的建筑工人,为城市的高楼大厦添砖加瓦;可能是流水线上忙碌不停的操作工,为各类产品的生产贡献力量;也可能是街头巷尾的清洁工、快递员、服务员等等,为城市的正常运转提供保障。

他们的工作或许并不起眼,但却不可或缺。

他们在各自的岗位上默默耕耘,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价值。

然而,农民工在城市中的工作环境和待遇往往并不理想。

他们常常面临着工作强度大、工作时间长、劳动保障不足等问题。

一些用人单位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忽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工资、不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等现象时有发生。

这不仅损害了农民工的个人利益,也影响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和稳定和谐。

从社会融入角度来看,农民工在城市中往往面临着诸多困难和障碍。

由于户籍制度的限制,他们在子女教育、医疗保障、住房等方面无法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待遇。

这使得他们在城市中缺乏归属感和认同感,难以真正融入城市生活。

同时,由于文化水平和生活习惯的差异,他们在与城市居民的交往中也可能会遇到一些误解和偏见,进一步加大了他们融入城市的难度。

从经济发展角度来看,农民工是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他们为城市提供了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促进了城市产业的发展和升级。

同时,他们将在城市中赚取的收入带回农村,改善了农村家庭的生活条件,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可以说,农民工在城乡之间架起了一座沟通的桥梁,促进了城乡经济的交流和融合。

现在称呼农民工叫什么

现在称呼农民工叫什么

现在称呼农民工叫什么在当今社会,对于从事建筑、制造、服务等行业的进城务工人员,过去我们习惯称呼他们为“农民工”。

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观念的变化,对于这一群体的称呼也在悄然发生着改变。

曾经,“农民工”这个称呼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他们的身份特征——来自农村,在城市从事各类工作。

但这个称呼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让人产生一种刻板印象,甚至可能带有一定的歧视色彩。

那么,现在我们该如何称呼他们呢?一种常见的称呼是“外来务工人员”。

这个称呼相对更加中性,突出了他们从外地来到工作所在城市的这一特点。

强调的是他们的流动和为城市发展所做出的贡献。

还有“新市民”这一称呼。

当他们在城市长期工作、生活,逐渐融入城市的节奏和氛围,为城市的建设和发展付出努力的同时,也享受着城市带来的便利和资源。

称他们为“新市民”,意味着对他们在城市中地位的一种认可,表达了城市对他们的接纳和包容。

“城市建设者”也是一个恰当的称呼。

他们参与了高楼大厦的崛起、基础设施的完善、城市服务的保障。

从建筑工人到清洁工,从快递员到服务员,他们在各自的岗位上默默付出,用自己的双手和汗水塑造着城市的模样。

叫他们“城市建设者”,是对他们工作价值的高度肯定和尊重。

“产业工人”这一称呼也逐渐被使用。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许多原本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员进入到工厂、车间,成为了工业生产线上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将他们称为“产业工人”,能够体现出他们在现代产业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此外,还有一些更具个性化和具体职业相关的称呼,比如“建筑工人”“装修师傅”“保洁员”“快递小哥”“外卖骑手”等等。

这些称呼更加精准地反映了他们所从事的具体工作,也让人们在称呼他们时更加亲切和自然。

称呼的变化,不仅仅是一个词语的改变,更反映了社会对这一群体认知和态度的转变。

过去,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等因素的影响,农民工在城市中可能面临着诸多不公平待遇,如工资拖欠、社会保障缺失、子女教育困难等。

而现在,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对于他们的权益保障越来越受到重视。

如何让“农民工称谓退出历史舞台_农民工规范称谓

如何让“农民工称谓退出历史舞台_农民工规范称谓

如何让“农民工称谓退出历史舞台_农民工规范称谓很多词语,都有其诞生的时代背景,也就是所谓的“语境”。

而随着时代的变迁和观念的更替,有些词语就显得不合时宜了。

现在看来,“农民工”这个随着改革开放而诞生的词汇渐渐地也变得不合时宜了,甚至带有了歧视的色彩。

一提到这个词汇,不知有多少人首先想到的是脏、素质低下这样的形容词呢?又有多少人想到的是弱势群体、需要保护这样的想法呢?前者是恶意的想法,后者是善意的想法,但总的出发点,都是以我们“城里人”的视角来看待这个群体的。

农民工群体,始终是边缘化的“他们”,是被城里人歧视的“他们”,或是需要城里人帮助的“他们”,但却一直不是权利意识的拥有者的“我们”。

农民们,或者农民工们,他们的所思所想是什么,我们不知道。

他们在意的是所谓“歧视性”的称谓,还是别的,我们也不知道。

近两年所发生的“民工荒”仅仅是因为收入的问题吗?难道没有其他的因素吗?比如“留守儿童问题”。

我们的歧视和善待,又有多少是出于我们的想当然,我们是否倾听过他们的声音,关注过他们的生活?我们要改变观念,那么前提就是我们需要知道,知道这个群体合理合法的诉求,并重视和维护它。

否则,即使没有了这个称谓,根深蒂固的观念也难以改变。

前不久一个新闻,充分说明了观念的根深蒂固:河北石家庄一位农民工小伙给一对母子让座时,那名女子竟嫌弃小伙坐过的座位太脏,还冲着孩子发火不让孩子坐。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农民工因为知道自己衣服脏而不坐座位是很普遍的,有很多农民工因为担心其他乘客嫌脏而骑电动车上下班。

看,这不仅仅是单方面的歧视,甚至还发展成为了一种自觉性的自卑。

所以,当我们解读这则新闻的时候,取消“农民工”称谓固然是新闻的亮点,但更值得我们关注的是看如何促进外来务工人员与本地居民真正融合。

这才是解决问题、移除观念的根本之道。

如何通过法律和政策充分保障本来就属于他们的权利,保护他们的利益,让他们能够像城市居民一样自主地维护自身的权利,这样才能让他们不必被动地承受“城里人”歧视或者是善待。

有关农民工称谓歧视的议论文

有关农民工称谓歧视的议论文

按照中文语言习惯,职业称谓一般都非常直接,在农村工作的人称“农民”,在工厂工作的人称“工人”,经商的人称“商人”或“老板”,公司的经理、董事长和不同职位人员的称呼也直接以职位或头衔称呼。

如果按照这个称谓逻辑,农民离开农村,从事非农产业,也应该按其所从事的职业来称呼。

事实上,有些农民离开农村,从事其他工作后,也确实是按其后来从事的职业来称呼的。

这样,那些自主离开农村,进入工矿企事业务工的农民,也应被称之为“工人”。

但是,非常遗憾的是,人们发明了一个新的概念,把他们称为“农民工”。

为什么会形成“农民工”这个概念呢?可以说,这与传统户籍制度有着重要联系。

在传统户籍制度背景下,“农民”的概念包含着双重含义,它既指一种职业,也指一种身份。

这一点,与其他国家有很大差异,在其他国家里,“农民”更多的只是一种职业称谓。

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允许农民进入城市经商或打工,但他们的户籍性质没有改变,他们的身份仍然是“农民”;他们不再从事农业生产活动了,职业状况是工了,正好称之为“农民工”。

如果不考虑“农民工”这一概念所带有的社会偏见与社会歧视含义,它是一个非常简明清晰的事实陈述性概念:“农民”指身份,“工”指职业。

正是由于具备了这种简明清晰的特性,“农民工”这一概念在20世纪80年代初出现后一直沿用至今,同时难以受到质疑和挑战。

在长期形成的这种话语环境中,相当多的城里人就把农民工与没有修养、没有素质、低人一等、不文明、不卫生等负面印象联系在一起,从而形成了对农民工一种根深蒂固的偏见,以至于只要这个具有社会身份标识的称谓一出现,这种印象就会产生。

不可否认,一些农民工身上也确实存在许多城里人看不惯的生活习惯和各种问题,但是,也应当注意到,他们的真实形象并不完全如此,特别是当前这一群体的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退一步说,即使有些"农民工"是这个样子,那也是社会环境赋予他们的,很大程度上并不是他们自身的过错。

其实,他们有着很多优点和值得称道的地方,例如:朴实、正直、善良、勤劳、节俭、勇敢等等。

对于“农民工”的身份转型问题的一点看法

对于“农民工”的身份转型问题的一点看法

对于农民工身份转换问题的一点看法背景中国的向来地多人少,几千年来人口问题一直都是关系到社会稳定繁荣的首要问题和核心议题;新中国建国初期对人口形式的错误研判更是把人地紧张格局推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而现代经济因素又持续的被人为抑制,生产发展缓慢,物资贫乏,人口也就不允许自由流动;后来,有人想开了,十来亿人的温饱问题似乎更显紧迫实在,于是经济发展逐渐替代意识形态之争获得了越来越高的社会认同。

汲取外邦成功发展经验,以改革开放的名义,在过去的三十多年你我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民众的物质文化生活也极大的得到了改善。

然而,发展的非均衡性问题永远存在,面对改革成本担承与利益成果分配的不对等,如何勇敢面对农民工这个普通又特殊群体在冲突在这后现代转型的矛盾凸显期和机遇期的尴尬处境,如何畅通利益申诉机制及时排除潜在不安定因素,在当下中国便显得尤为紧迫,后文我将结合自身阅历简要的谈些看法。

正文对于“农民工”一词,本文标题的借用不代表对其文化内涵的认同,而官方在严肃场合对其的回避多少也包涵着相同的隐忧。

为了不把问题搅得过于复杂,下面就事论事。

一.何谓农民工说文解字一番,农民工也就是生在农村长在农村,原本该侍弄土地事实上却进入城镇做工或经商,暂时或长期性脱离土地却依然保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这样一群人;再直白一点,也就流动人口亦及流民,英语里面的对应词汇似乎更合某些人的心理预期----季节性工人,其潜台词就是这些人出来了是要回去的。

而本文关注点恰与之相反,如果这些人逐渐适应并习惯了城市的便捷舒适不打算回去呢?二.艰难的转型在城市生活可以享受到很多相当长时期看来在乡村所不可能享受到的便捷与舒适,这里不想作进一步的福利对比,会有越来越对的农民工尤其是视野更开阔、文化水准更高的二代民工进入到城镇尤其是大都市的农民工迷恋于其繁华不愿离开已成定局。

然而,这个要求并不容易满足,本文将仅从户籍制度方面谈谈这一转型的束缚。

民法典农民工叫法

民法典农民工叫法

从民法典看农民工的称呼:如何避免歧义与
负面影响
随着社会发展,农民工已经成为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重要力量,但其在称呼方面却一直存在着争议,有的人称之为“打工仔”,有的人则称之为“民工”,还有的人则更直呼其名。

那么,根据民法典,农民工到底该如何被正确认识与称呼呢?
首先,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农民工的权益和保护措施,其中包括农民工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安全保障等方面。

因此,我们应该以“农民工”这一名称来称呼其,这既符合法律条款,也有利于加强农民工的自我认同和社会地位的提升。

其次,我们应该尽可能避免使用“打工仔”这一称呼,毕竟这个词在语境中有侮辱性和贬义,不仅不尊重农民工的劳动价值,而且会对其心理产生负面影响,甚至引发歧义和不良情绪。

最后,如果我们在与农民工的交往中,可以直接称呼其姓名,这样既不会有称呼上的纠纷,也可以增进人与人之间的互动和沟通。

总之,民法典为农民工的权益保护和社会地位提升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持和保障,我们作为普通公民,应该尊重其人格尊严,从称呼上做起,一直走向对农民工的全面尊重和认可。

“农民工”的称谓欠妥

“农民工”的称谓欠妥

“农民工”的称谓欠妥“农民工”的称谓欠妥“农民工”的称谓,由约定俗成到专有名词,已在中国媒体流行开来,更跃然登上官方公文中,俨然成为法定的书面语言。

笔者认为,对“农民工”的称谓,既不科学,也不规范。

大有歧视农民之嫌。

所谓“农民工”,顾名思义是农民进城务工人员。

那么引申到农民进城上大学,是不是也要冠以“农民大学生”?农民当上了公务员,也要称之“农民公务员”呢?以此类推,不知还有多少职业都需加“农民”的前缀。

显然这个逻辑不能成立。

农民工称谓的首次出现,应该说源于有关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集体“讨薪”事件的新闻报道。

因此引起政府高度重视,促使各级有关部门积极替农民工维权,不乏是件好事。

但新闻效应过后,“农民工”这顶帽子,便被永久地戴在了农民兄弟头上,再也摘不掉了。

很多影视作品、相声小品及文学作品中,都少不了“农民工”的题材,就连“春晚”也要上“农民工”的节目。

“农民工”称谓着实地“火”了、“时髦”了。

殊不知,许多新生代的农民务工者,很反感“农民工”这个称谓。

为什么同样的打工者、同样的“工人阶级”,非要把农民进城与城里人做个区分呢?众所周知,历史上农民进城务工人员从未断过。

各行各业都有临时工、季节工,且以建筑业居多,但统属于基本的产业工人,未曾有过另类的“农民工”这一说,充其量在企业裁员时,先解雇临时工、季节工而已。

就身份和名声而言,在官方和媒体的报道中只有统一的“工人阶级”称谓。

如今,企业的用工方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无论国企、私企、民营、“三资”、股份制等,何种经济性质的企业,工人一律都实行合同聘用制,就是说,早已统一了务工者的身份。

可偏偏只给农民进城务工人员,量身定制了一个“农民工”的特殊身份,实在有失公允。

试问,一个农民在城市里工作了几年、十几年,甚至更长时间,只因没有城市户口,便不能成为市民,就只配“农民工”的称谓吗?逻辑上肯定说不通。

其实企业拖欠工人工资,不仅只是农民进城务工人员,也有城里务工人员,只是前者居多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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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民工”称谓变化的几点思考唐国容(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872)摘 要:对“农民工”从“盲流”到“打工仔”、“打工妹”再到“进城务工人员”,其称谓的变化,反映了我国社会的城市化进程。

应大力促进其向城市市民的转化,清除制度性歧视,提高技能,积极引导正确的群体社会认同。

关键词:盲流;农民工;进城务工人员;市民化中图分类号:C91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605(2006)08/09-0064-03作者简介:唐国容(1982-),女,重庆人,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共党史、当代中国问题研究。

一、从“盲流”到“进城务工人员”的演变“盲流”,顾名思义指“盲目流动的人口”,是一种对流动人口带有明显贬斥色彩的说法,大约产生于20世纪50年代中期,广泛使用却在改革开放以后。

随着农民流动越来越多,新闻媒介的推波助澜,社会对人口流动的无理恐慌,“盲流”一词不胫而走。

其实,改革开放以来,数百上千万中西部地区青壮农民向珠江、长江两个三角洲的大流动,与20世纪50、60年代的流动,从性质到方式又有很大的不同,不仅“流者”有着强烈的内在流动动力,而且该地区一直保持着巨大的吸纳能力。

随后渐渐由“打工”代替了“盲流”,虽然没有根本改变对民工的歧视性称谓,但不能不说是一种进步。

“打工”用语比较广泛,除了国家工作人员和私人老板之外都可以称之为“打工”,在这一称谓中可以分为三种类型:一种是知识型的,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白领阶层,这种类型通常是具有较高学历的知识分子,主要是在大型企业和公司从事管理工作;一种是技术型的,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技工,他们具有一技之长,大都是所在企业的技术骨干;最后一种就是劳力型的,也就是民工阶层,“打工仔”、“打工妹”大都指这一类型,他们从农村来到城市,没文化没技术,只靠自己的劳动力挣钱,干着最脏、最累的活,是生活在城市最底层的群体。

随着政府、公众和大众媒介对这类弱势群体的关注,他们渐渐从打工族中分离出来形成一个新的阶层,就是“农民工”阶层。

“农民工”不是一个学术概念,而是人们对进城做工的农民的日常称谓,这一阶层有明显的过渡性,它反映了我国乡村社会成员在社会流动过程的特点。

面对如此巨大的流动阶层以及对我国经济建设的作用,政府为了加强管理和积极引导,在政策法规中纠正各种歧视性称谓,统一称呼为“进城务工人员”。

不管是“盲流”还是“进城务工人员”,都是我国社会转型中对这种过渡阶层的暂时性称谓,会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现代化的实现而消失,但通过对这种称谓演变的原因分析,我们可以从另外一个侧面观察我国的现代化进程。

二、称谓变化的原因分析(一)政府职能的转变建国以后,我国实行严格的计划经济体系,对社会和民众行为的调控亦被纳入政府严密的计划体系之中。

而由经济发展引发的民工潮,在本质上是与“计划”背道而驰的,由于未曾在物质和心理上做好充分的准备,加上人口转移规模的急剧扩张,政府在一定时期内表现出明显的不适应性,将民工潮视为“盲流”,1989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了《关于严格控制民工外出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当地46・行政管理/2006・829民工外出;同年4月,民政部、公安部又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控制民工盲目外流的通知》,要求各地政府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当地民工盲目外流。

随着党和政府对农民工现象和农民工问题的认识逐步深化,对其调控日益自信。

1992年,国家开始放宽农民进城务工的限制,对农民工的管理政策也由“控制盲目流动”调整为“鼓励、引导和实行宏观调控下的有序流动”。

2000年7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委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联合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发展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改革城乡分割体制,取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不合理限制。

最近几年国家的一号文件全是关于农民问题,要求各地取消对企业使用农民工的行政审批,强调对农民工和城镇居民一视同仁,要切实把对进城农民的职业培训、子女教育、劳动保障等其他服务,纳入正常的财政预算,努力增加农民收入。

以前的“盲流”大军就变成了我国现代化建设的生力军。

(二)大众传媒的积极引导这几年从“盲流”到“农民工”的称谓得以在全国范围内流行,同样是与新闻媒体的推波助澜分不开的。

若没有包括很具权威的报纸、电台、电视台的反复使用,“盲流”、“打工仔”、“农民工”就不会普及到今天这个程度。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加上社会大众、网络和新闻媒体的良性互动讨论,它们被规范、科学、健康的称谓所替代也成为必然。

1996年4月《工人日报》报道,杭州中华总厂的部分工人给当地的一家晚报去信,直言不讳地提出国家主人不能被称为“打工仔”、“打工妹”,当即引起了浙江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

2005年1月14日《人民日报》报道,在北京市国贸桥东的北京电视中心施工工地门口,悬挂了很久的门牌“民工之家”换成了“员工之家”。

这一字的变化赢得了外地来京工人热烈的掌声。

一字之改,体现出可贵的平等意识,从排斥到接纳,从歧视到同情,再到平等,在一点一滴的细节变化中,我们欣喜地感受着社会进步的脉搏。

三、进城务工人员向城市市民转化的未来走向及思考称谓的变化固然重要,它反映了一个社会的包容性和伦理关怀,但是更为重要的是要实现进城务工人员向城市市民的转化,这才是最终的现实落脚点。

鉴于中国目前的发展阶段,解决长期进城务工人员变为城市居民问题,在“十一五”规划和2020年远景目标规划中已经显得很迫切。

因此,对行之多年的城乡二元政策进行清理,放宽农民进城就业和定居条件,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的就业制度,积极引导进城务工人员适应城市生活。

当然,进城务工人员要真正转变为市民,真正融入到城市社会中去,还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

在这一过程中,政府政策是促进这一转变得以实现的关键。

(一)继续清理和消除对进城务工人员的制度性歧视当前,要促进进城务工人员向城市居民的彻底转化,就必须对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影响城乡流动的一系列不合理的歧视性制度进行改革。

(1)改革我国户籍制度,纠正“城市保护主义”的错误做法和对农民工的各种就业限制。

以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为标志的二元户籍制度,是农民工受到不公平待遇的根本原因。

要逐步实行统一居民身份的一元户籍制度,政府劳动管理部门和户籍管理部门应统筹城乡劳动力的就业问题,从制度政策上保障城乡居民地位的平等。

(2)改革劳动就业制度,建立和完善职业分类制度。

我国现存的建立在户籍制度基础上的二元劳动力市场,进城务工人员在就业、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基本权益得不到维护。

因此,必须从平等竞争的市场规则出发,打破二元劳动力市场的身份隔绝,创造一种公平的劳动力市场的竞争机制。

(3)改革社会保障制度,将进城务工人员纳入社会保障的范围,建立和健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社会保障机制。

打破行业、地区、所有制方面的种种限制,逐步建立起统一完善的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这对于进城务工人员来说是最具有制度性的权益保障措施。

(二)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的培训,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技能进城务工人员要融入城市市民行列,必须具备公民意识和在城市经营、工作生活的能力。

而将在进城务工人员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80.01%,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19.99%,受过专业培训的占27.1%。

[1]与此同时,城市用人单位的就业门槛在不断抬高,90%以上的岗位要求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80%的岗位要求达到56・行政管理/2006・829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的制约因素及对策建议邬晓云(南京市建邺区计生局,江苏南京 210004)摘 要:当前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的制约因素主要有:以行政推动、“人治”管理为主的传统运作模式;计生干部落后的思想观念;缺乏有效监督机制等。

因此必须大力提高依法管理计划生育工作的水平,加强学习,更新观念,建立健全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的各项制度,建立和完善有效的监督机制。

关键词: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制约因素;对策中图分类号:D92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605(2006)08/09-0066-03 2002年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依法行政,对长期主要依赖行政支持的计划生育工作具有特殊的意义,标志着计划生育工作模式的根本性的转变。

然而现实情况却并不乐观。

不按照法律法规办事,随意侵犯公民权益的事件仍时有发生,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现状仍然不尽如人意。

分析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制约因素:初级工以上的水平。

因此,政府要高度重视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这对全面提高他们的素质、增强在劳动力市场上的竞争力是非常重要的,这也是从根本上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市民化”的一个重要突破口。

同时,政府应将农民工的培训纳入各级公共财政的支持范围,逐步建立起由政府主持、劳动部门主办、社会有关方面参与的培训体系,创造各种培训机会,使他们逐步从思想、文化、观念等方面融入工业文明和城市文明。

(三)积极引导正确的群体社会认同这种社会认同在我国现阶段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进城务工人员对城市市民的自我性认同,二是城市居民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接纳性认同。

只有两种认同的互相互动和融合,最终才能形成共同的群体社会认同。

进城务工人员应转变观念,勇于接受城市文明的洗礼,努力融入城市居民群体,做合格市民。

[2]首先要克服思想障碍和过客心态,由于土地和户籍限制,大多数进城务工人员对自己的未来定位不明确,加上城市中偏见与歧视的客观存在,使他们缺乏主人翁意识和家园意识,这种陈旧的思维方式和生活观念严重制约了他们融入现代化城市的进程。

其次,要不断地学习,提高自己的竞争力,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整体素质。

进城务工人员的整体素质是融入城市的重要条件,决定着由农民向市民转化的成功率。

再次,学习法律法规,遵纪守法,依法办事,遵守城市的行为规范、道德标准,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城市居民应摒弃偏见,敞开胸怀,接纳进城务工人员。

[3]中国的现代化建设和经济的发展,进城务工人员所做出的贡献和牺牲是巨大的,但同时对他们的歧视和偏见却是城市居民的主流意识。

这种反差不符合工业化、现代化和城市化发展的要求,也不利于农民融入城市。

因此,城市居民也要更新观念,代之以更加开放、包容、民主、竞争的城市精神欢迎和接纳农民融入城市,寻求共同的群体认同感。

历史和现实的经验告诉我们,只有农民真正融入现代化城市,形成一种积极的社会认同,社会的发展才能走上一条稳定、健康、可持续的道路。

□责任编辑:黄 杰66・行政管理/2006・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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