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资源价值与征地补偿标准比较分析——以兰州市城关区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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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征地补偿统一年产值标准一览表

甘肃省征地补偿统一年产值标准一览表
651506

山湾、东湾、西湾、龙景、宁远、中牌、新安、新华、下四分、油籽洼10个村。
20820
458042

双湾镇除城市规划区范围之外的全部村。
17117
427918
永昌县

河西堡镇、城关镇。
21958
483079

朱王堡、水源镇。
20822
437266
行政区域
区域编号
年产值区域范围
统一年产值
(元/公顷)
39736
834459

中梁乡、玉泉镇和太京镇中除Ⅰ区以外的集体农用地,以及关子镇、藉口镇、皂郊镇、平南镇和天水镇区域内的河谷川地。
30393
607860

关子镇、藉口镇、皂郊镇、平南镇和天水镇除Ⅱ区以外的其他集体农用地,以及杨家寺乡、秦岭乡、牡丹镇、华岐乡、汪川镇区域内的河谷川地。
57015
912239

台水地(麦洞台、柴家台、格楞台)等土地开发整理,有灌溉条件的台地。
40845
653526

台旱地(平安台、河湾台、宝山台、烧土台)等尚未进行土地开发整理的及无灌溉条件台地。
16946
271136
永登县
I
城关镇、中堡镇五里墩村、柳树乡复兴村。
33226
996793

河桥镇、连城镇。
20049
481185

会师镇(东河、南咀)、河畔镇(车家川)、头寨子镇(牛家河、马家堡)、白草塬乡(西坡、窟沱、景家庄)、中川乡(梁堡、高庙、高陵、中川)。
17008
340158

新添堡乡(道口、新添堡)、丁家沟乡(郝家川、南门川)、翟家所(观音、张城堡、杜湾、翟所)、太平店镇(牛坪、太平店、大山川、青江驿)、四房吴乡(四房吴、三房吴)。

农村永久性征地赔偿多少钱一亩

农村永久性征地赔偿多少钱一亩

农村永久性征地赔偿多少钱一亩国家征用的土地一亩多少钱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确定,各地的征收标准不一,具体细节到当地国土资源局查询。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的,会依法给予合理补偿。

一、农村耕地征用补偿多少钱一亩?一、农村耕地征用补偿多少钱一亩?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二、征收土地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是什么?1、房屋补偿标准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

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

沼气池每个补偿4600元。

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300元。

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150—260元。

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165—280元。

菜窖每平方米补偿180—330元。

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190元。

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450元。

大门楼每个补偿2400元。

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1000元。

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15000元。

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3万元。

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80—150元。

电子话移机补助费每户200元。

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300元。

坟每座补偿5000元。

3、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三、征占林木补偿标准是什么?1、林木补偿标准⑴杨、柳、榆、槐树林木补偿费1—3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元;4—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36000元;14—2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0-80000元;2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32000元。

兰州永登拆迁补偿方案

兰州永登拆迁补偿方案

兰州永登拆迁补偿方案1. 引言兰州市永登区作为兰州市的西部新城区,是兰州市重点发展的区域之一。

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永登区的拆迁工作也日益增多。

为了保障拆迁户的合法权益,兰州市政府制定了兰州永登拆迁补偿方案,旨在确保拆迁户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

2. 方案概述兰州永登拆迁补偿方案主要包括补偿标准、补偿方式和补偿程序。

2.1 补偿标准兰州永登拆迁补偿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兰州市政府制定的拆迁补偿政策进行确定。

具体补偿标准如下:1.房屋补偿:根据被拆迁房屋的面积、使用年限和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并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补偿。

2.搬迁费补偿:包括搬家费、过渡期租赁费用等,根据拆迁户的实际情况进行补偿。

3.生活困难补助:对因拆迁而导致的生活困难给予适当补助,具体金额根据拆迁户的实际情况确定。

2.2 补偿方式兰州永登拆迁补偿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次性补偿和分期付款。

1.一次性补偿:在办理拆迁手续时,可以选择一次性收取全部拆迁补偿金额。

2.分期付款:可根据拆迁户的实际情况,将拆迁补偿金额按照一定的时间周期分期支付。

2.3 补偿程序兰州永登拆迁补偿的程序主要包括申请、评估、公示和发放四个环节。

1.申请:拆迁户可以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向当地的拆迁办提交申请,申请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评估: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资料,由相关部门进行房屋评估和补偿标准评估。

3.公示:评估结果将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拆迁户可以对评估结果提出异议。

4.发放:经过公示期后,根据评估结果和补偿标准,兰州市政府将拆迁补偿款发放给拆迁户。

3. 补偿方案优势兰州永登拆迁补偿方案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公平合理:兰州市政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了拆迁补偿方案,保障拆迁户的合法权益,确保补偿过程公平合理。

2.透明公开:拆迁补偿方案的执行过程中,相关信息公开透明,评估结果公示可供各方参考和监督。

3.个性化:根据拆迁户的实际情况,兰州市政府可以灵活调整补偿金额和补偿方式,满足拆迁户的个性化需求。

甘肃省青苗补偿标准

甘肃省青苗补偿标准

甘肃省青苗补偿标准
甘肃省青苗补偿标准是指根据甘肃省相关政策规定,对因耕地占用而受到影响
的农民进行补偿的标准。

根据《甘肃省耕地占补平衡办法》,对于因征地而受到损失的农民,政府将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补偿,以保障受影响农民的合法权益。

首先,根据甘肃省相关政策规定,青苗补偿标准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青
苗补偿费用的计算标准,二是青苗补偿费用的支付标准。

青苗补偿费用的计算标准是指根据受影响农民的实际损失情况,按照一定的计算方法确定补偿金额。

而青苗补偿费用的支付标准则是指政府对受影响农民进行补偿时的支付方式和时间等具体规定。

其次,甘肃省青苗补偿标准的具体执行情况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具体操作。

在执行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受影响农民的实际情况,确保补偿标准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同时,政府部门需要加强对青苗补偿标准的宣传和解释工作,让受影响农民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利益,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最后,为了确保甘肃省青苗补偿标准的有效执行,需要建立健全相关的监督和
评估机制。

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青苗补偿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执行中的问题和困难。

同时,还应当建立健全相关的评估机制,对青苗补偿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和制度。

综上所述,甘肃省青苗补偿标准是保障受影响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安排。

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青苗补偿标准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建立健全的监督和评估机制,确保青苗补偿标准的有效执行,为受影响农民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和支持。

土地补偿款质量指标

土地补偿款质量指标

土地补偿款质量指标一、土地补偿款的标准(一)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二)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三)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四)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五)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二、征地补偿款的有关规定关于征地补偿款我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有如下规定:(一)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二)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三)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四)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五)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六)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七)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八)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三、土地开发补偿费包括哪些(一)土地开发补偿费是指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对甲方进行该宗地开发建设所发生的前期费用、拆迁费用、工程费用、管理费用及资金利息等土地一级开发费用的补偿。

(二)土地开发补偿费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毛地价。

2、宗地(含代征地)范围内开发项目按规定应配套的人防工程建设、绿化工程费用。

3、宗地内因乙方建设而需向有关部门交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费用。

4、在组织出让宗地项目开发建设中涉及到应由乙方交纳的有关税费。

甘肃征地补偿区片综合地价一览表及甘肃征地补偿统一年产值标准一览表

甘肃征地补偿区片综合地价一览表及甘肃征地补偿统一年产值标准一览表
综合地价 (元/公顷)
兰州市 红古区
A
东至虎头崖、西至青海省飞地、北至北山根、南至湟水河范围内的海石湾镇上海石村、下海石村 河虎头崖村。
910504.55
兰州市 榆中县
A
和平开发区城市规划范围内。
874084.37
金昌市 金川区
A
金川区宁远堡镇马家岸子村、西坡村。
731203.66
B
金川区宁远堡镇白家咀村。
954000
D
东至社棠镇刘家堡村,南至铁路,西至牛头河,北至北山山脚及各山沟沟口。涉及社棠镇的刘家窑、 白家庄、步沟、社棠、柏林、槐荫、向阳、绵诸、李家渠共9个村。
936000
E
东至东山山脚,南至甘泉镇峡门村,西至西山山脚,北至马跑泉镇吴家崖村。涉及甘泉镇的大柳 树、崖湾、白石、吴家河、屈家坪、甘江、玉兰、甘泉、廖家庄、高家庄、西枝、峡门共2个村。
1008000
B
桥南片:东至渭河及花南山山脚,南至南山山脚及各山沟沟口和马跑泉镇吴家崖村,西至颖川河, 北至渭河。涉及马跑泉镇的团庄、胡王、慕滩、大沟、潘集寨、石咀、什字坪、吴家崖共8个村。 下曲片:东至天水高新工业园,南至渭河,西至肉联厂、万达公司等单位国有土地,北至铁路。 涉及社棠镇的下曲村。
972000
区域 名称
区片 编号
区片范围
综合地价 (元/公顷)
张掖市 甘州区
E
青松村、新墩村、南闸村、城二闸村、长安乡八一村、前进村、河满村、梁家墩镇四闸村、太和 村、六闸村、上秦镇八里堡村、安里闸村、李家湾村、付家寨村、王家墩村部分。
465362.33
武威市 凉州区
A
金羊镇(蔡家庄、宋家园、新鲜、皇台、三盘磨、平苑、郭家寨村),和平镇(南园、枣园、牌 楼村)。

兰州市土地利用变化及生态服务价值

兰州市土地利用变化及生态服务价值

La d e Ch ge nd Ec y t m r ie Va ue i Lan h n Us an s a os se Se v c l n z ou
Z H0U T n .S e- a g HIP i i j
( ol eo G orp ya dE vrn e t c ne,N r w s N r a U iesy L nh u7 0 7 C ia) C l g f egah n n i m n Si c e o e ot et om l nvri , az o 3 0 0, hn h t
c a g f a du eld t ev rain o ee oy tm evc au f m . 9 iiny a n1 9 o6 1 2 blo h n e o n s t a t ft c s se sriev le( o 5 9 9bl o u n i 7 t . i in l e oh i o h r l 9 5 l
e pe e c d a mo t sg i c n e r a e.wih t e ta so a in t o e tl n x r n e s in f a t d c e s i i t h r n fr to o f r s a d,g a s a d a d c tv t d lnd T m ls ln n uliae a . he
了近 1 2年来研究 区土地 利用 变化对生态系统服务价值 的影响及 其变化情 况 。结果 表明 :97 2 0 19 - 0 9年兰州市 林地 增
长面积最大 , 主要来 源于耕地的转 出及两 山绿化 , 其次为建设用地 , 主要是对耕地 、 草地和未利用地 的 占用 ; 土地利用 类 型面积减 少最大的是耕地 , 主要转变为林地 、 草地 和建设 用地 。土地利用 变化 引起生 态系统 服务价 值及 G P变 化 , D 其 分别 从 19 97年的 5 .9亿元 ,1 .7亿 元上升到 20 99 202 0 9年 的 6 .2亿元 ,2 15 9 0亿 元 。总体呈 增长趋势 , 明该 区域生 态 表 环境 整体向 良性方 向发展 。 关键词 : 土地利 用变化 ; 生态服务 价值 ; 兰州市 中图分类号 : 2 X1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 K)2 8 ( 10 — 2 4 (0 2 0 — 0 4 0 ( 10 8 原 0 2 16 ) 2 1 ) 1 0 1 — 4

甘肃征地补偿区片综合地价一览表

甘肃征地补偿区片综合地价一览表
1420200
C
1、南沟河河谷包括冰凌寺村和贾家寺村在内的集体川地。2、石马坪村、东团庄村、王家坪村地处现状国有土地和南山山坡之间的集体川塬地。3、藉河北岸属闫河村和孙家坪村的全部集体农用地。
1345680
D
地处南沟河河谷属董家坪村的全部集体川地。
1207170
麦积区
A
1、东至胡王村,西至花牛镇曹家埂;北至渭河,南以城市规划区界限为界(南山脚)。涉及曹埂村、高湾村、罗沟村、二十里铺村、董沟村、白崖村、赵崖村、花牛村、甸子村、吴庄村、黒王等村的集体川地。2、东至颖川河,西至马跑泉村。涉及马跑泉村、团庄村、胡王村的集体川地。
甘肃省征地补偿区片综合地价一览表
行政区域
区片编号
区片范围
征地区片价
(元/公顷)
兰州市
城关区
A
雁南街道、雁北街道、盐场堡街道、靖远路街道、广武门街道、拱星墩街道、东岗街道、铁西街道办事处(五泉村)。
3785897
B
青白石街道(上坪、白道坪、青石湾、碱水沟、杨家湾)。
3152739
七里河区
A
秀川街道。
3570382
D
西沟村、中所沟村、果园沟村、沙河村、滚坝村。
595206
玉门市
A
南门村、东渠村、川北镇村、梁子沟村、泽湖村5个行政村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农用地。
753143
瓜州县
A
西湖乡城北村、西湖乡北沟村、西湖乡中沟村,瓜州乡南苑村。
817141
敦煌市
A
白马塔村、漳县村、杨家桥村、魏家桥、窦家墩村、祁家桥村。
749254
993675
酒泉市
酒泉市
肃州区
A
罗马村、西洞村、泉湖村、春光村、水磨沟村、头墩村、营门村、高闸沟村、官北沟村、苜场沟村、蒲来村、沙子坝村、塔尔寺村、西峰村、张良沟村、中深沟村。

甘肃征地补偿统一年产值标准

甘肃征地补偿统一年产值标准

甘肃省征地补偿统一年产值标准行政区域区域编号年产值区域范围地类统一年产值(元/公顷)补偿标准(元/公顷)兰州市城关区Ⅰ北山城市规划区范围外部分(青白石街道(白道坪村、大浪沟村、咸水沟村、马家沟村、青山村、青石湾村、上坪村、石沟村、杨家湾村);盐场路街道(草场街村、上川村、石门沟村、亭子村、盐场堡村、盐场路街道);草场街街道;广武门街道;靖远路街道)。

水浇地85930 1890460旱地68744 1512368 Ⅱ南山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外部分(伏龙坪街道(头营村、二营村、三营村、民族村、卓家沟村、红沟村、伏龙坪街道);东岗街道(大洼山村、长洼山村、东岗街道);拱星墩街道(拱星墩街道、拱星墩村);焦家湾街道;五泉街道)。

水浇地53177 1169894旱地42542 935915 七里河区Ⅰ彭家坪镇(贾家山村、石板山村);魏岭乡(海家岭村、绿化村、沈家岭村、晏家洼村、小山口村);黄峪乡(尖山村、蒋家湾村、陶家沟村、张家岭村、赵李家洼村、中庄村)。

水浇地52200 835200旱地41760 668160 Ⅱ阿干镇(阿干村、大沟村、大水子村、琅峪村、马场村、马泉村、坪岭村、山寨村、深沟掌村、铁冶村、西沟村、杨家场村);西果园镇(堡子村、草原村、湖滩村、青岗村、上岭村、鹞子岭村、袁家湾村);魏岭乡(白家岘村、柳树湾村、龙池村、煤山村);黄峪乡(鲁家村、邵家洼村、王家庄村)。

水浇地48225 771600旱地48225 771600西固区Ⅰ陈坪街道(小坪村现状村庄外山地、范坪村现状村庄外山地、孟家山村);四季青街道(西固村以现状山脚线为界的山地、杏胡台村、马耳山村以现状山脚线为界的山地、光月山村);西柳沟街道(张家大坪村、柴家台村以现状山脚线为界限的山地);柳泉乡(西坪村以现状山脚线为界的山地)。

水浇地62100 1428300旱地49680 1142640 Ⅱ新城镇(青春村以现状山脚线为界的山地、青石台村以现状山脚线为界的山地);河口乡(青杨村、石圈村);东川乡(马泉村以现状山脚线为界的山地、梁家湾村以现状山脚线为界的山地、龙爪山村部分);金沟乡(小金沟村、马家山村、杨家咀村、熊子湾村)。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兰政发〔2018〕21号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兰政发〔2018〕21号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兰政发〔2018〕2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兰各单位,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兰政发〔2014〕163号)自2015年1月1日起已实施三年,目前已到期。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重新公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兰州市人民政府2018年5月8日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甘肃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市、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区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是市、区县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第四条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主管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第五条发展改革、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城市管理、公安、工商、民政、教育、审计、信访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与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签订委托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征地补偿标准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征地补偿标准

⽢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征地补偿标准
2017年2⽉19⽇,⽢肃省政府发布了更新后的《⽢肃省征地补偿区⽚综合地价》和《⽢肃省征地补偿统⼀年产值标准》,⾃即⽇起执⾏,并同时废⽌了2012年颁布的补偿标准。

即明拆迁律师将⽢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友:
⽢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地共分为两类:
⼀类区⽚范围:北⼭城市规划区范围外部分(青⽩⽯街道(⽩道坪村、⼤浪沟村、咸⽔沟村、马家沟村、青⼭村、青⽯湾村、上坪村、⽯沟村、杨家湾村);盐场路街道(草场街村、上川村、⽯门沟村、亭⼦村、盐场堡村、盐场路街道);草场街街道;⼴武门街道;靖远路街道)。

补偿标准:⽔浇地:126030元/亩;旱地:100825元/亩
⼆类区⽚范围:南⼭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外部分(伏龙坪街道(头营村、⼆营村、三营村、民族村、卓家沟村、红沟村、伏龙坪街道);东岗街道(⼤洼⼭村、长洼⼭村、东岗街道);拱星墩街道(拱星墩街道、拱星墩村);焦家湾街道;五泉街道)。

补偿标准:⽔浇地:77992元/亩;旱地:62394元/亩;
即明征地拆迁律师团提醒各位被征收⼈: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民政府规定执⾏。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法精神,征收农民⼟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活⽔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地利⽤较好,⽽使⼟地年产值远⾼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农⽤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补偿。

如你对该标准仍有不理解的地⽅,欢迎咨询即明拆迁律师(咨询热线:4006161660)。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州市近郊四区城镇国有土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兰政发〔2016〕24号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州市近郊四区城镇国有土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兰政发〔2016〕24号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州市近郊四区城镇国有土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正文:----------------------------------------------------------------------------------------------------------------------------------------------------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州市近郊四区城镇国有土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兰政发〔2016〕2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兰州市近郊四区城镇国有土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已经市政府2016年1月28日第12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公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兰州市近郊四区城镇国有土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兰州市人民政府2016年3月19日兰州市近郊四区城镇国有土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一、基准地价内涵基准地价是不同土地级别,在评估基准日和设定开发程度及设定容积率下,评估的某一用途的土地最高使用年期的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

本次兰州市城市基准地价设定的内涵如下:1) 基准地价评估基准日为2014年1月1日。

2) 土地使用年期按法定最高出让年限设定,即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

3) 土地开发程度设定为“七通一平”。

通常根据评估范围内同一用途现状平均土地开发程度或2/3以上面积已经达到的宗地红线外基础设施平均水平、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设定土地开发水平。

根据兰州市土地利用的实际并考虑地价更新范围内土地规划与城市规划情况,设定兰州市土地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气、通信、通暖,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

4) 容积率根据土地级别的现状平均容积率以及规划容积率综合设定,本次基准地价更新设定的各级别商业用地容积率介于2.0-2.8,住宅用地容积率介于2.0-3.0,工业用地容积率为1.0。

甘肃省征地补偿标准2017

甘肃省征地补偿标准2017

甘肃省征地补偿标准2017甘肃省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政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被征地农民或单位进行的一种经济补偿。

2017年,甘肃省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了调整和修订,以更好地保障被征地农民和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首先,甘肃省征地补偿标准2017对被征地农民的补偿范围进行了明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被征地农民可以获得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过渡期安置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翻地费等。

其中,土地补偿费是根据被征地土地的类型、土地利用年限、土地市场价格等因素进行计算,以合理反映土地的实际价值。

过渡期安置补助费是针对因征地而暂时无法维持生计的农民,提供的一定期限内的经济补助。

生活补助费是针对因征地而暂时无法维持生计的农民,提供的一定期限内的经济补助。

翻地费是指被征地农民在土地征收后需要重新开垦土地所需的费用。

其次,甘肃省征地补偿标准2017对被征地单位的补偿范围也进行了明确。

被征地单位可以获得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过渡期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设施设备搬迁费等。

其中,土地补偿费是根据被征地土地的类型、土地利用年限、土地市场价格等因素进行计算,以合理反映土地的实际价值。

过渡期安置补助费是针对因征地而暂时无法维持生计的单位,提供的一定期限内的经济补助。

搬迁补助费是指因征地而需要搬迁的单位,在搬迁过程中所需的经济补助。

设施设备搬迁费是指因征地而需要搬迁的单位,搬迁设施设备所需的费用。

总体来说,甘肃省征地补偿标准2017在细化补偿范围的基础上,更加合理地确定了补偿标准,保障了被征地农民和单位的合法权益。

同时,该标准的出台也促进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推动了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希望甘肃省征地补偿标准2017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为农民和单位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为甘肃省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兰州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兰州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兰州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9.24•【字号】兰政发〔2020〕27号•【施行日期】2020.09.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综合规定正文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兰州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高新区、经济区、榆中生态创新城管委会,市属重点企业:为切实做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实施工作,依法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现将《兰州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兰州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2020年1月1日以来,已组织征地报批的,按新标准征收;在此之前已取得用地批复但尚未开展征地工作的,也按新标准征收。

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为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综合征地实际情况,构成比例为4∶6,不包括法律规定用于社会保险缴费补贴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

三、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高新区、经济区、榆中生态创新城管委会要充分认识新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对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强化工作责任,严格依法履行征地程序,做好听证、公告等工作,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述权。

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止截留、拖欠、挪用征地补偿费用的问题发生。

市自然资源局要加强对各区县实施工作的业务指导,加大政策解读和宣传,严格建设用地报批。

在实施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和情况,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附件:兰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发)兰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9月24日。

甘肃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

甘肃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

甘肃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一般征地补偿的费用项目包括:征地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安置费(按安置人口算,每人补偿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最高不得超过15倍)、土地上的附着物及青苗费,具体的补偿额度需要咨询当地的征收办。

近年来,由于社会发展的需要,各地政府征收土地的现象是较为常见的。

甘肃省相关国家部门为了适应当地经济发展的需要,根据当地已经变化的民情,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了修改,并于今天颁发了甘肃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

各地在征地时需要严格按照该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

▲甘肃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2017年2月19日,甘肃省政府发布了更新后的《甘肃省征地补偿区片综合地价》和《甘肃省征地补偿统一年产值标准》,自即日起执行,并同时废止了2012年颁布的补偿标准。

根据文件,甘肃省的征地补偿标准明显上调,兰州最高一亩地的征地补偿费达到了32.6万元。

甘肃省政府的通知中指出:新的征地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不包括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而甘肃省也继续执行区片综合地价和统一年产值标准两个补偿方式,统一年产值标准适用于测算区域内征收农用地中的水浇地、旱地、牧区草地,征收林地按《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规定的标准补偿,征收非牧区农用地中草地的按邻近耕地标准的0.4倍补偿,征收其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按邻近耕地标准补偿,征收未利用地的按邻近耕地统一年产值的2倍补偿。

经依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按统一年产值的30倍补偿。

区片综合地价适用于测算区域内的集体土地。

占用国有农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取得)的补偿,参照区域内征收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执行;占用国有未利用地的不予补偿。

甘肃省政府的文件指出:土地征收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调整更新征地补偿标准对于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握好新的征地补偿标准施行后建设费用增加、被征地农民受益变化,统筹考虑、周密安排,确保新旧补偿标准衔接有序、平稳过渡。

浅谈农用地价格和农用地征用价格

浅谈农用地价格和农用地征用价格

浅谈农用地价格和农用地征用价格作者:李敬源来源:《理财·经论版》 2016年第10期李敬源农用地价格是指在正常条件下,相对估价期日,依据农用地的自然因素、社会经济因素和特殊因素等,农用地所能够实现的价格。

是在村民集体内部流转过程中表现的一种土地价格。

农用地征用价格是指国家征用集体土地农用地时,按照正常条件确定的征用补偿价格。

是在政府征地拆迁中所表现的一种土地价格。

其评估结果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

故平时我们在测算农用地价格和农用地征用价格的时候应该予以区别对待。

一、农用地价格和农用地征用价格的内涵和估价方法农用地价格就是我们所说的农用地本身的价格,通常是在村民集体内部流转所体现出来的价格,比如说耕地、水田、养殖水面等农用地本身所体现的价格。

农用地价格常用的估价方法有市场比较法、收益还原法、补偿标准法和成本逼近法。

农用地征用价格是在征地拆迁中所表现出来的价格,其包含农用地价格、社会保障价格和地上附着物的价格。

社会保障价格是依据当地的农民的经济发展水平按社会保障区划分。

地上附着物是土地上的附属物和青苗,地上附属物为土地上的水沟、水渠、水井等建构筑物,青苗为短期农作物。

农用地征用价格常用的估价方法有市场比较法、收益还原法、综合法、成本逼近法和征用区片价系数修正法【在经济发达的乡镇,政府会颁布农用地征地区片价,农用地区片价等于农用地的基准地价(无限年期)与社会保障价格之和】。

二、估价师在实际操纵中应注意的事项评估目的一定要清楚明确,两种含义不能混淆。

用于村民集体内部流转的地价评估中的价值定义是农用地价格,用于政府征地地价评估中的价值定义是农用地征用价格。

三、举例说明以河南省某镇六类耕地为例测算说明(运用成本逼近法举例)(一)假设该耕地在农民集体内部流转,测算其农用地价格计算公式为:P=Ea+Ed+T+R1+R2+R3P—农用地价格;Ea—土地取得费;Ed—土地开发费;T—税费;R1—利息;R2—利润;R3—土地增值。

甘肃省土地类收费依据

甘肃省土地类收费依据

土地类(收费依据)时间:2011-11-10 15:25:03|来源:礼县国土资源局|点击数:299|【大中小】【打印】【关闭】一、征地管理费经批准征用土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按征地费用总额4%的标准,向负责具体征地工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征地事务机构缴纳征地管理费。

目前按照现行收费标准的70%计收(甘计价格[2001]585号文)。

二、耕地开垦费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交纳耕地开垦费。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和《甘肃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占用一级基本农田按每平方米20元征收耕地造地费;二级基本农田按每平方米10元征收耕地造地费;一般农田按每平方米10元征收耕地造地费。

三、土地登记费(一)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1、党政机关、团体、全额预算事业单位使用土地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内的,每宗地收200元,每超过1-500平方米,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700元。

2、企业使用土地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内,每宗地收100元,每超过1—500平方米,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4万元。

3、差额拨款预算管理事业单位使用土地面积5000平方米以内,每宗地收300元,每超过1—500平方米,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1万元。

4、城镇居民每宗地收13-30元,每超过1-50平方米加收5元,最高不超过30元。

5、农村公共建设用地、农村居民居住用地200平方米以内,每宗5元,200平方米以上收10元。

(二)土地注册登记、发证费。

新增耕地开发利用分析

新增耕地开发利用分析

学术研究2372017年8月上 第15期 总第267期国土资源部在部署开展后备资源调查评价的同时要求补充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中新增耕地的调查评价。

落实《关于完善二次调查中耕地增加或减少有关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70号)文件,对符合70号文件政策要求的第二次土地调查中的新增耕地,落实到地块并分类标注[1][2]。

1 新增耕地的来源经此次对兰州市新增耕地的调查,兰州市的新增耕地来源主要是分为以下三方面:一是1998年土地调查后农民沿原有沟谷内耕地拓边拓角自行开垦拓展出的耕地;二是由于农业生产的机械化,部分晒谷场由农民自发复垦为耕地;三是在1998年土地调查前就已经存在的符合法律法规历史遗留耕种的耕地,但是在1998年土地调查中未显示的耕地(根据实地调查当地农民,部分水浇地为1980年包产到户后,农民一直种植的耕地)。

其主要原因是由于:第一,耕地面积基数不准,1998年土地调查从1966年开始花费十年之久,调查过程中耕地数量本身就会发生变化。

第二,耕地面积的增减,不但与基本农田数量有关,还与纳税有关。

过去种粮要缴纳农业税,耕地面积自然越小越好,现在种粮不但不收税,还有补贴,因此就有大量长期耕作但始终未纳入统计范围的“黑耕地”以及近年来开垦但未纳入变更范围的“新增”耕地产生。

2 新增耕地的调查情况兰州市各县区根据外业核实的结果确定了新增耕地的范围,按类型都属于个人自己开垦的耕地。

其中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和安宁区四个县区的新增耕地面积均为0公顷,红古区、永登县、皋兰县和榆中县四个县区新增耕地面积占兰州市2010年度耕地面积的2.13%。

经过对第二次土地调查与1998年土地调查耕地面积数据的比对,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四个县区的耕地面积从1998年到2007年一直呈现递减的现象,根据兰州市近年来大面积建设而耕地逐渐减少的现状,兰州市近郊四区不存在新增耕地,故而新增耕地面积为0公顷[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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