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的困惑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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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城管的困惑与无奈

一名城管的困惑与无奈

一名城管的困惑与无奈城管, 困惑我是综合行政执法局的一名普通队员,大部份人都称我们为“城管”。

其实也差不多,只不过我们的职责比原先的城管要广,环卫处也是我们局的下属事业单位。

为了方便,以下我就自称为城管吧。

我是一名转业干部,转业到城管上班有一年半了。

以前头顶着“最可爱的人”的光环有十几年了,可突然间发现自己竟被很多人骂之为“土匪”,心里的落差让我无法忍受。

这是怎么了?我常常在考虑,我还是那个在部队接受了党的十几年教育的我,周围的同事,有一半以上也都是转业干部,怎么在依法执行城市管理任务的时候,就会被人骂成土匪了呢!通过这一年半的工作实践,我似乎找到了一些答案,在此想和各位网位作个交流,一方面是想借这一平台,和骂城管为土匪的网友作一沟通;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吐吐心中憋了一年半的闷气。

首先,说说城管为什么要去管小摊小贩。

(其实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工作职责范围比较广,管理小摊小贩只是其中的小部分职责,由于街头对立、“土匪”的由来主要在管理小摊小贩上,所以本文暂且只交流这一方面)城管要不要管小摊小贩,这不是城管自己说了算了,通常都是由人民间接选出来的人大代表们说了算了,因为大部分相关的法律法规都是由他们制定出来的。

也有部分是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行政法规。

如国务院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苏省人大通过的《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其他的还有工商、卫生等相关的一些法律法规。

所以城管管小摊小贩是职责所在,不能不管,不管所造成对城市的危害也不用多说。

有时,我和同事们之间开玩笑,也会说要是什么时候人大出台个法律,说小摊小贩不用管了就好了。

其次说说城管和小摊小贩的对立冲突是怎么产生的。

在此,我首先要承认,在我们的队伍当中,确有极少数人(不是极个别、也不是少数,介过两者之间),在执法当中态度过于强硬(恶劣的应是极个别了),通俗点讲就是有点“凶”(后面对此现象再作分析),也造成了一些现场冲突。

但就我个人所经历和了解的,大部分都是因为违法摊贩对执法的不配合所造成。

城管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城管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城管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法制天地城管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张丽/开封警察学校【摘要】城市管理执法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种种弊端,面临着严重的现实困境.城管执法依据存在理论困惑一一城管综合执法的法律依据缺失,城管作为行政主体定位模糊;城管的综合执法权限不明确;执法不规范,违反执法程序现象较普遍;城管的职责及权力过于宽泛;齐抓共管的机制尚未形成;执法难度大;执法环境差.【关键词】城管执法;行政执法;权力;职责一,城管执法依据在理论上的困惑(一)城管综合执法的法律依据缺失.国家在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以前,通过法律规定已经将某方面的行政处罚的职权配置给相应的行政职能部门或直属机构,依照行政法治原则,这些相应的行政职能部门,必须履行.而出现了行政综合执法部门以后,这些被法律赋予行使某些方面的行政处罚权的行政职能机关或直属机构却不准行使,而由行政综合执法主体行使,这就导致了有法可依的行政主体不能依法行政,行政综合执法主体无法可依的局面.(二)城管执法中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对传统行政法学原理中职权不可转让的一个挑战.城管行使其他多个行政机关的处罚权,是把其它若干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进行集合,交由城管进行行使.那么,城管与其它机关则存在着职权转让关系.我国法律明文规定行政主体的职权转让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范围及程序进行转让.(三)城管作为行政主体定位模糊.城管全称是城市管理监察部门,是城市管理的综合执法组织.一般来说,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并能独立地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组织.二,城管的综合执法权限不明确城管局既不是行政机关,也不是被授权组织,甚至根本不具有行政主体的特征.当然,目前的观念仍然是将城管局当作行政机关来看待的.我们可以假设城管局是一个合法的行政机关,但即使在这种情况下,城管局是否能集中行使目前如此之多的行政处罚权,也不无疑问.城管行使的权力不仅仅是行政处罚权.从另一个方面看这种处罚权实质是行政许可权的逻辑延伸.行政许可以普遍禁止为前提,禁止无照经营,说明经营需要经过许可.所以,许可和禁止的处罚看似两种权力.实是一种权力.除此以外,城管目前享有如此庞大的权力,其中的合法性实在是很值得担忧.首先在于.其执法范围缺乏稳定性,今年城管不能涉足的管理领域,可能明年就下发一个红头文件就允许管了,反之也一样. 其次,其职权的依据并不明确.三,执法不规范,违反执法程序现象较普遍城管执法程序不规范.城管执法人员在城管执法过程中,尤其是影响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时,很多情况下并没有遵循法定的程序.在行政处罚案件中存在程序违法,徇私枉法,人为剥夺当事人权利的现象时常发生.城管执法中最为人所苛责的就在于执法的程序.但我们对行政人员的要求肯定不仅仅局限于不暴力行政.没有招致公众反感,未必就是符合法律.行政处罚程序分为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城管对小贩的处罚行为一般应使用简易程序.简易程序又称当场处罚程序,是一种简单易行的行政处罚程序,指在具备某些条件的情况下,由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并且当场执行的步骤,方式,时限,形式等过程.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当场处罚时,应遵循下列程序:(一)表明身份.(二)说明处罚理由.(三)给予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机会.(四)制作笔录.(五)制作当场处罚决定书.(六)备案.(七)执行.按照法律规定,执法人员应该首先向当事人出示证件,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甚至包括送达所谓的扣押物品清单,遵守相关法律程序.有些城管人员在查处违法行为时,虽然身着工作服装,但并没有向当事人表明身份,更没有向当事人说明事实,理由,依据,而是直接将小贩的三轮车等扣住准备收缴.根据相关规定,对无照经营的摊贩没收非法经营物品和工具的处罚,应适用一般程序.可依据规定.对其违法经营的物品和工具作出"先行登记保存的决定",并实行异地保存,然后在先行登记保存的法定期限内,按照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适时作出将其违法经营的商品和工具予以没收的处罚决定.这个登记保存的行为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还应该开发收据让对方当事人确认签名. 四,城管的职责及权力过于宽泛城管所涉职责包括市容环境卫生,规划,绿化,市政,工商行政,公安交通等上百项职权,几乎涵盖了城市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其执法行为的一举一动,都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再者,由于我国城管执法缺少程序性的制约,滥用自由裁量权现象随处可见.五,执法难度大(一)执法手段单一.根据《行政处罚法》和部分行政法规的规定,违章者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依法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现实的执法情况是,违章者对执法人员的管理根本就不理睬,罚款没钱,责令清理,改正我不干.执法人员没有什么办法强制其交罚款或强制其清理,也不能暂时限制其自由带回机关处理.这样一来,除了做工作之外,根本就没有任何办法加以管理.(二)执法效果不佳.目前,开封市违反市容环境,秩序的违法行为出现以下特点.第一,普遍性.违法违章现象大量存在,具有点多线长面广的特征.第二,动态性.表现在时间上,空间上和性质上的不确定,没有规律可以掌握,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发生.第三,反复性.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违法行为呈现出多发性,反复性和经常性,被纠正或教育后,又重新开始,始终得不到彻底解决.这些情况,使得我们的执法人员穷与应付,疲于奔命.(三)执法人员安全无法律保障.鉴于没有法律对城管执法人员的权利义务,法定职责以及履职范围等问题做出明确的规定.加之城管执法的范围不断扩大,又缺少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使得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被城管执法者任意使用.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以来,开封市就发生情节严重的暴力抗法10起.由于城管执法机关自身缺乏强有力的强制手段,发生暴力抗法时,只能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由于多种原因,一般都是按普通民事纠纷处理,很多都不了了之.六,执法环境差(一)违章行为当事人认识上有误区.他们没有意识到城市管理法规也是行政法规体系的组成内容,与治安管理处罚法一样,违反了要承担法律责任.他们在内心深处没有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导致不主动配合执法,有时纠缠,拒绝,阻碍甚至少数"钉子户"暴力抗法的事件不断发生.(二)法制宣传力度不够,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不理解.宣传和管理没有同步而行.当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实施必要的处罚时,经常有一大帮围观群众,出于"同情弱者"的简单心理,乱"打抱不平",乱起哄,喝倒彩,助长了违法行为人的底气,形成了不利于城管执法的社会氛围.给城管执法部门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三)市民的整体文明素质不高.一些市民的环境卫生习惯较差,社会公德意识薄弱,讲文明,树新风的观念还十分淡薄.一些干部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热情不高,不少人只抱怨不参与,只指责不自责,袖手旁观而不身体力行.《中国商界>2011年10月第10期?137?。

城管工作心得体会范文5篇(通用)

城管工作心得体会范文5篇(通用)

城管工作心得体会范文5篇城管工作心得体会范文(1)自从去年12月份来到执法大队工作已经有三个月了,跟着在城管执法大队工作的同事、领导学习,我才真正体会到城管工作的繁琐与辛劳。

未从事这项工作之前,我和社会上的其他人一样对城管存在着极大地误解与不满,认为城管是一群暴力执法者。

然而,当我真正从事这份工作时,我才真正切身体会到这份工作的不易。

尽管我从事城管这项工作才只有短短的三个月,却获得较为深刻的感悟。

这种感悟让我对城管工作有了新的认识和看法。

首先,城管的工作量很大。

城管不像其他的单位专门负责一项工作,而是要管理其他单位不管的琐事。

我清楚地记得来单位报到的第一天领导跟我说的一句话:"城管的工作很辛苦,一定要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对于这句话,当时我还不以为然,认为领导只是在吓唬,今天我终于认识到领导并不是在吓唬,他说的是真的。

是的,城管要做的工作真的很多,每一项没人管的事都需要我们城管来处理,我们的工作量之大可想而知。

其次,城管的工作需要有足够的细心、耐心。

例如,今天,我们和镇上的几位同事在港城路、泰康路上执法,这些街上商户较多,很多商户总是在玻璃门上张贴广告、招聘启事等,这样使得商铺的门面不够整洁,影响区容。

在领导的带领下,我们耐心地对每一家商铺的门头牌匾、玻璃门窗进行检查,发现有牌匾不规范的、门面户两侧墙、橱窗、玻璃等张贴各类广告的,就提醒商家们将牌匾规范、门窗清理干净。

如此反反复复,如果没有足够的细心、耐心,我想城管的工作将很难顺利进行。

虽然我对城管工作的了解还只是冰山一角,但是我已经深深地领会到城管工作的艰辛与不易。

很多时候,城管被群众误解,遭到群众的咒骂,但我们还是任劳任怨,为新区的整洁、建设默默地奉献着。

至于我,我一定会在今后的日子里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努力工作,力争出色地完成领导交给自己的每一项工作任务,成为一名合格的城管执法工作人员。

城管工作心得体会范文(2)一是注重自身的执法者形象。

浅析当前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浅析当前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浅析当前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近年来,城市管理工作中城管人员与执法对象之间冲突不断,各种暴力事件层出不穷,严重影响了各级政府的形象和和谐社会的建设。

其中比较著名的事件有:2006年8月北京海淀区城管人员李志强扣押卖烤肠三轮车时被无照摊主崔英杰持刀杀害;2008年1月湖北天门市过路人魏文华因用手机拍摄城管与群众冲突被城管人员群殴致死。

更骇人听闻的是2004年6月湖南衡阳市残疾人罗贤汉因连续6辆三轮车被查扣讨要无果,点燃汽油与分管城管的副区长邹传云同归与尽。

标签:城市管理存在问题对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是顺应市场要求的需要而进行的,其最根本的目的是促进城市的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出现如此众多的不和谐事件,特别是出现上述惨烈的恶性事例后,现行的城市管理制度应该进行认真反思和及时调整。

1 当前城市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1.1 体制不顺。

相比较其他政府部门序列的成熟有序,城管部门的管理体制至今仍然没有全国统一的模式。

根据国务院文件“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组织是各级人民政府直属的行政机关”,但在实际运行中各地差异极大。

到底城管应该管什么,至今在国家层面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机构来回答这个问题,只是原则上规定集中执法权的工作是由国务院法制办来管,建设部来牵头日常工作。

这样的机制让各地城管执法队伍感到困惑。

城管的合理性、合法性也因此屡受争议。

1.2 末端治理。

进城务工人员和城市低收入人群,是城管日常执法中主要的管理对象,但问题产生的根源--我国社会保障体制的不健全、公共配套设施不完善,却非城管一家所能解决的。

城市管理在政府部门中行使着“末端治理”的职能,是对前期政策不完善产生的问题进行修正,因此就非常容易产生“治标”不“治本”的结果,经常导致城管人员在一线执法时与执法对象发生冲突。

1.3 职能泛化。

从最初的市容环卫到城建监察一直到目前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说明城市管理的职能不断扩大。

目前城管承担的行政处罚职能中相当部分是属于其他政府部门的“老大难”问题,一些应属于其它职能部门应该管但不想管、管不好的事都集中到行政执法局。

城管座谈会交流发言稿

城管座谈会交流发言稿

城管座谈会交流发言稿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仁:大家好!我很荣幸能够在这次城管座谈会上发言。

我是某市某区城管局的一名普通市政执法人员,今天我想和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城管工作的心得和思考。

城市管理是一项繁重而压力巨大的工作,我们每一位城管人员都肩负着责任重大的任务。

我们要协助政府落实城市规划,维护市容市貌,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市民安居乐业,同时还要兼顾公平公正,尊重市民的合法权益。

这是一项需要我们有丰富知识和技能,有高度责任感和职业操守的工作。

在城管工作中,我们会经常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和挑战。

有些市民对我们的工作不理解或者态度消极,有些商家或居民不配合我们的执法行动,有些社区存在严重的问题但久久不能解决,还有一些执法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存在不规范、不公正的行为。

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我们工作的效果和形象,也会对社会稳定和和谐造成一定的影响。

但是,困难和挑战是常态,我们不能因为困难而退缩,更不能因为挑战而放弃。

城管工作关乎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乎到城市的发展进步。

我们必须始终坚持我们的初心,勇往直前,积极正面地应对问题和挑战。

首先,我们要提高综合素质和职业素养。

作为城管人员,我们必须要有扎实的业务知识和技能,不断学习、积累,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准。

同时,我们还要加强自身的能力提升,提高沟通协调、组织管理、决策判断等能力,做到工作过程中稳中求进、注重效率和效果。

其次,我们要加强与市民的沟通和协调。

城管工作是与市民息息相关的,我们要积极与市民交流沟通,了解市民的需求和意见,主动解答市民的疑问和困惑,协助解决市民的问题。

只有与市民保持紧密联系,才能更好地推动城市管理工作的开展。

同时,我们要优化执法程序和方式方法。

合理合法的执法程序和科学合理的执法方式方法,是做好城管工作的基础。

我们要做到执法过程公开透明,接受监督,注重科学技术的应用,提高执法效率和公正性。

要注重依法行政,尊重市民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严格遵守执法纪律,杜绝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

浅谈我国智慧城市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

浅谈我国智慧城市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

浅谈我国智慧城市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智慧城市建设是当前我国推进城市化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

然而,在智慧城市建设的过程中,我国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就这些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一、数据安全问题智慧城市建设依赖于大量的数据收集、传输和应用,而数据安全问题一直是困扰智慧城市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当前,我国智慧城市建设中存在以下数据安全问题:1. 数据隐私泄露:在数据的收集、传输和应用过程中,个人隐私往往面临泄露的风险,这给居民的个人权益保护带来了困扰。

2. 数据篡改风险:由于数据的传输和存储环节涉及多方,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可能受到破坏,这给智慧城市的运行和管理带来了风险。

针对上述问题,我国可以采取以下解决措施:1. 加强数据隐私保护法律法规的建设,明确个人隐私的边界和保护责任。

2. 建立健全的数据安全管理机制,包括加密传输技术、严格的数据访问权限控制和监督机制等。

二、信息孤岛问题智慧城市建设涉及多个领域和多个部门的信息共享与交互,然而目前存在信息孤岛的问题,即各个部门的信息无法有效整合和共享。

这给智慧城市建设的协同和高效运行带来了阻碍。

为解决这一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推行信息标准化和共享平台建设,建立统一的数据标准和接口,促进各个领域和部门的信息共享与交互。

2. 加强信息管理和共享的政策引导,鼓励各个部门将数据开放共享,促进跨部门的协同发展。

三、技术壁垒问题智慧城市建设需要借助先进的信息技术支持,然而我国在某些技术领域存在相对滞后的问题,技术壁垒成为智慧城市建设的一个重要挑战。

为解决技术壁垒问题,可采取以下措施:1. 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加强技术研发和人才培养,提升我国在相关技术领域的研发和应用能力。

2. 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吸纳国外先进的智慧城市建设经验和技术,推动我国智慧城市建设与国际接轨。

四、社会参与问题智慧城市建设是一个综合性的工程,需要广泛的社会参与和共同推动。

我国当前的社区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我国当前的社区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城市社区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及对策【摘要】现代城市履行社区管理职能是其重要功能,而社区管理职能主要是由居委会承担和完成的。

但是,居委会历史和现实原因,在履行管理职能时有较多问题.不仅仅是硬件的匮乏、软件的缺位,更重要的还在于职实的背离性等,都使之产生难以摆脱的困惑。

而要解决其根本问题,应从制度保障、工作方式转变、促进居提高等方面予以改善。

【关键词】居委会居民自治工作方式一、当前居委会社区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一)普遍问题居委会的职责、作用和地位说明了居委会在社区建设与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社区建设与管理的主体。

但是,我国城市居委会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使其不能很好地适应社区建设与管理的客观要求。

1.角色错位,社区居委会负担过重。

作为居民自治组织的社区居委会,不是一级国家行政组织,没有行政权力来控制和推动社区的各项事业.而“自治”制度又不健全,行政权力对社区干预多,上级行政部门几乎都可以交任务、下指标给社区居委会,对社区提出要求,居委会的情况就是责任大、权利小、事情多、经费少、待遇低、力量弱,造成社区居委会的超负荷劳动.其具体表现有:(1)居委会超权限、超职能、超量工作。

《组织法》规定,居委会是一个群众性自治组织,而目前居委会所从事的工作是大大超出其权限和职能.如计生调查、经济普查、社区治安、社区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社区消防安全等,这些都是政府职能部门的行政工作,这些工作是带有政府行政行为的,必须具有行政管理权和执法权才符合依法行政的要求。

还有一些技术性和专业性很强的职能性工作,是必须具备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并需配备专业工具的人员才可以胜任和完成的工作,很明显,本属于政府职能部门和专业单位的工作交由居委会去做,是无法完成好的。

(2)居委会承担了大量非“责”之责,并且是有责无权.目前各居委会内都挂满了各种各样的牌子,有治安责任人、计划生育责任人等,这些项目的责任人都是居委会的主任.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职能部门有工作任务都往居委会派发,动不动就要居委会签责任状,使得居委会背负着沉重的压力。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一直以来都是社会上热议不断的话题之一,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工作的重要性也越来越突出。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规范城市秩序的有效措施,却也是城市管理中的焦点和难点。

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也出现了一系列新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市管理水平的提升。

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的困惑。

(一)民众对城管工作的困惑。

主要体现在流动摊点的整治工作中,一是当事人对城管工作的不理解,认为摆摊只是谋生手段,是个人自由,不是违规行为;二是周围群众对城管工作的不理解,部分流动摊点给周围居民生活带来便利,随时随地能买到便宜物品,得到当地群众的支持;三是社会舆论对城管工作的不理解,公众往往是认为摊贩是弱势群体,无条件地偏向被管对象,却忽视了城管的积极意义,把城管放在了舆论的对立面。

(二)城管对自身工作的困惑。

城管作为城市秩序的守护者,工作压力大,却一直不被公众理解。

一是任务重,辛苦无人问。

作为城管,要管理城市中的各种琐碎小事,有时更是需要没日没夜的工作。

二是社会舆论压力大。

城管的负面报道太多,个别害群之马的行为被放大到全体城管上,辛勤工作却只招来一片骂声。

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反思。

造成这些困惑的原因有多方面,从城市管理的执法对象、个人素质、执法方式、执法取证和执法内容等方面进行简单分析。

(一)城管执法的对象。

社会上流传着这样一段话:城管管的是穷人,工商管的是富人,公安管的是犯人。

这句话很有道理,作为城管执法,被管理者绝大部分是国企改革中的下岗、失业人员,进城经商的农民,以及谋生能力相对较差的鳏、寡、孤、独、残等处在社会最底层,生活比较艰苦的弱势人群。

穷人摆摊只是为了养家糊口,而罚款、没收商品等行为势必会直接危及到个人及其家庭的生存,当人的最基本的生存权受到威胁时,不管如何都会采取反抗手段,给执法工作带来困难。

另外,社会上也确实存在一部分素质差的执法对象。

城管执法工作心得体会五篇

城管执法工作心得体会五篇

城管执法工作心得体会五篇城管执法工作心得体会五篇【篇一】成为一名城管执法队员已经一年多了,在这段时间里,我经历了很多酸甜苦辣,对城管执法工作也有了新的认识和看法。

其中让我感受最深、也让我最为困惑的是:为什么城管执法工作异常艰辛,却得不到群众的支持和理解呢?经过认真的思考,我发现矛盾主要集中在流动摊贩的整治工作上。

我对这一问题进行了初步的分析,产生这一矛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多数群众缺乏法制概念。

流动摊点无证经营、占道经营,属于违规行为,我们城管是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执法。

但多数群众对相关的法规不了解,认为摆摊只是谋生手段,是个人自由,不是违规行为。

二、多数群众认识不到流动摊点的危害性。

如:妨碍交通和周围的环境卫生,对于合法的个体户造成不公平竞争,商品质量无保证,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等。

三、多数群众对我们的执法程序不了解。

在他们印象中,我们城管就是扣东西、罚款,觉得简单、暴力,忽视了我们是在进行了大量宣传和多次要求整改无果的情况下才实行暂扣、罚款。

四、流动商贩中确实有部分是失地农民、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没有生活来源,处于贫困的境地,只能靠摆摊维持生活。

针对以上几点原因,我认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解决:一、加强宣传。

一方面是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强化老百姓的法制观念;另一方面是制作一些宣传片,特别是从反面突出没有城管的城市是多么混乱,让百姓感同身受,认识到城管工作重要性;另外,举办一些由各行业志愿者参与的系列活动,联合电视、报纸等媒体进行报道,让更多人认识城管工作的艰辛和重要性。

二、文明执法。

我们城管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执法,同时在执法过程中摄像,执法过程和结果向公众公开,一方面让群众更了解城管工作,另一方面也让我们接受群众的监督,以进一步提高我们的工作水平。

【最新公文】城管行政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

【最新公文】城管行政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

城管行政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加强法治建设,是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的可靠保证,是新余推进城市化、现代化建设的一大法宝。

城管行政执法,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排头兵作用,是值得我们深入探究和思考的。

一、新时期城管行政执法面临的任务城管行政执法部门是个相对“年轻”的单位,对于一个城市或地区来说,其重要地位与责任是不言而喻的。

笔者认为,新时期城管行政执法除了原有的工作职能外,还面临以下几项任务:1、法治严谨,是城管行政执法的首要任务。

我市城管行政执法局成立于2006年。

几年来,确立“以民为本”执法管理理念,推进各项工作,为建设和谐富裕文明新余作出了积极贡献。

城管行政执法要擦亮“城市名片”,法治理念固然十分重要,法治严谨显得更为迫切:其一,代表了政府职能部门的形象;其二,代表了城市整体对外的形象;其三,代表了社会法治保障的形象。

因此,法治严谨,要作为“法治新余”先导性、首要性工作来抓,从理论到实践身体力行,城管行政执法尤要坚持做到。

2、城市建管,是城管行政执法的根本任务。

城管行政执法任务繁重,仅今年以来,我市城管行政执法已拆除违法建筑物1万余平方米,清理“三乱”广告8700处,查处占道经营2400起等。

然而,城管行政执法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有“管”的问题,还需有“建”的要求,应该是全方位、综合性、多层面的城市管理。

城管要着眼于“源头”建设,实行多部门联手协作,努力做到建与管结合、疏与堵结合,形成大城管格局。

惟有这样,城管工作才会以崭新的面貌,既化解矛盾,又赢得民心,使城管行政执法再上新的台阶。

3、创安工作,是城管行政执法的目标任务。

我们过去常常认为,城管行政执法的重点任务之一是创建工作,甚至把“身着城管装、管理街和巷”当作城管工作的全部内容,这显然是不全面的。

创建是基础,法治是手段,创安是目标。

城管行政执法的最终目的,是要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好社会的和谐稳定,推动“法治新余”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议城管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议城管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议城管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前言营造一个舒适、整洁、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这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是一致的。

但是目前城市管理工作面临许多难点、热点问题,在城市管理工作中出现的违章建设、占道设摊、生活噪声污染、抛洒滴漏、城市牛皮癣等各种违法情况,反复性强,危害性大,市民反映一直较为强烈,直接影响了城市的容貌、秩序,破坏了市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

但同时,城管执法中存在滥用职权、执法违法、随意收费、任意罚款、以权谋私等现象严重影响了城管执法者的形象。

作为直接面向老百姓的基层政府管理人员,其行为方式将直接影响民众对政府管理体制的信任和评价,而现阶段我国城市管理中愈演愈烈的暴力执法行为,不仅损害政府形象,而且严重威胁了社会稳定。

另一方面,由于城管执法没有特定的法律保障、社会上对城管执法的不理解等原因导致城管执法一直处于被动的局面。

因此,如何整顿城管建设,营造和谐的执法环境是城管执法的重点。

一我国城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随着城市化质量的提高以及城市化范围的扩大,城市管理程度也进一步提高。

但是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在适应城市的发展方面还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还有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㈠城管执法行政管理功能模糊不清,管理水平不高。

城管全称是城市管理监察部门,是城市管理的综合执法组织,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

但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出现行政处罚与行政管理的职责混淆,各职能部门各自为政,缺乏统揽机构来组织落实长效管理,形成治理—反弹—再治理—再反弹的局面。

相关部门之间职权交叉重复,执法力量分散,效率低下等问题。

另一方面城管的装备和科技手段与城市品位的提高和发展还不匹配,影响城管的管理和执法水平,有待引入高科技的硬件设施。

㈡暴力执法的现象时有出现,社会对城管执法满意度下降。

在城管执法过程中,尤其是影响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时,很多情1①况下并没有遵守法定的程序。

执法队伍构成复杂,其中一些人没有受过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基本素质培训,少数执法人员的个体素质与执法要求差距较大。

浅谈我国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浅谈我国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建筑 工 程 l Il
杨光伟 姜 峰

浅谈我国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 大庆市规 划建筑设计研究院。 黑龙江 大庆 13 1 ) 6 3 1
摘 要: 国正处在城市化高度发展的时机 , 我 但城市规划管理还存在很 多问题。针对 目前城 市规划 中存在 的若干 问题 , 出一 些解决对策供 同 提
行参考。 关键词: 城市规划 ; 问题 ; 对策 城 市规划 是区域和城 市发展 的战略纲领。 中国正处在城市化高度发展 的时机 。但城市规 划还缺少前瞻性的眼光和现代意识 。城市分 区 不 合理 , 城市配套不齐备 , 城市功能不完善 等 , 这些都是建筑规划与城市规划 中存在的严重问 题 。今后一段时间将是我 国城市发展的关键时 期 ,城市发展 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复杂性和矛 盾性 , 面对这种全新 的挑战和机遇 , 城市规划的 制度和方法 必须作 出调整和改进 ,进行 完善 和 创新 , 才有可能适应城市发展的要求 。 l 城市规划工作 中存在的问题
容也 将作调整与补充。 法实施城市规划 ,城市各级政府及部 门必须严 2 统筹城乡发展空间 , . 2 实现规划布局一体 格按法律赋予的权限进行规划管理 。一方面明 化 。 市和乡村本来就是相互联系、 城 相互依存的 确城市政府 的规划执法主体 ,必须将规划管理 个整体 ,其各 自发展必须最大 限度地相互协 权集 中, 绝不 能下放 、 分散 ; 另一方面在科 学界 调。 随着经济的发展 , 城市与乡村之间 的联系越 定什么是影 响城市规划或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 来越密切 ,区域协调发展 已经成为城乡可持续 条件下 , 将对违 法违章建设 的强制执行权( 除 拆 发展 的基础。城 乡规划 的 目 的就是通过城乡空 权) 直接赋予城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 这样有利 间资源的合理配置 , 既保障整个国家的安全 、 卫 于执法 , 有利于消灭违法违章建设 , 增强城市规 生、 公平 和效率 , 又促进国家经济社会 、 口、 人 资 划 的权威性和法律 的严肃性。 源、 环境 的协调发展 。 2 .建立有效的规划控制机制。 .3 3 这里规划 23 .改革城市规划管理机制 。 城市规划管理 控制机制主要指对城市土地的控制 。土地 同空 1 不适应 利益 主体 多元化的新局面 。土 作为实施城市规划 目标、配置城市空间资源和 气 、 . 1 水等一样 , 一项不可再生的资源 , 属于 是 是 地有偿使用制度 、投资多元化等市场机制 因素 城市发展秩序的宏观引导 和调控者 ,在现代社 全体民众 的公共财产。通过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注入的巨大潜力 ,使我国城 乡规划与发展取得 会要真正发挥作用 还要做 以下几方面工作 : 维护城市规划对城市土地开发 、 利用的引导 、 管 了前所未有 的成就 ,也使 我国城乡规划工作必 2 . 调整规划管理模式 , .1 3 抓大放小 。现行 制功能, 增强政府部门的宏观调控能力 ; 过适 通 须应对更复杂 的局面。如何切实加强城乡规划 城市规划 管理效果欠佳主要表现 是宏观失控 、 当的控制 , 寻求对土地 的合理利用 , 才能达 到与 工作 的法律规范性与权威性 , 保证城乡建设的 微观越位。规划管理人员 的主要精力都用 在城 自 然环境的和谐共生 , 确保城市生活的健康性 、 协调发展 , 已经成为我们 面临 的严峻现实。 市建设具体项 目 管理 的 日 常活动上 ,陷入 了开 文化性和城市活动 的高效性。 1 相关 法规之 间相互抵触。当前在《 会、 . 2 城乡 协调、 纠纷 、 扯皮 、 批项 目、 跑现场 、 赶场子等 2 . 加强公众 监督 , 大公众参与。科学 .4 3 扩 规划法)与 《 土地管理法>《 、水法》《 、环境保护 繁琐任务而不能 自拔 ,因而大大 降低 了城市规 的城乡规划和严格和执法 , 是确保城乡规划的 法》……等法规之 间存在着相当多的相互 冲突 划发展 战略研究 、 宏观规划参谋决策能力 、 综合 全面实施 和提高城 市现代 化水 平 的根本保 障。 的条款 , 在实际 的城市管理工作 中, 究竟是依据 服务 能力和综合调控协作 能力及城市规划管理 另一方面, 增强城乡规划的透 明度 , 加强公众参 哪一部法律算是真正 的合法行为, 就变得模糊 自 身提高和系统改革能力 , 这是 当前我国城市 与力度也是强化规划的法律地位的有效途径 。 了。 规划管理中的通病 。 虽然责任不全在规划部门 。 城乡规划 的科学化要建立在民主化的基 础 1 3业务覆 盖面狭窄。当前的城市规划业 但所 产生 的不 良结 果和 事实却 要规划 部 门承 上 ,公众参与是规划决策 民主化在编制和实施 务覆盖面小 , 内容不健全 , 法规不配套 , 多新 担 , 许 这是一个现实 而无理却又不得不接受 的“ 规 中的体现 , 是城乡规划本质所决定的 。 乡规 是城 情况无法可依 , 存在许多管理盲点 。 制约 了城市 则”这也是 规划部 门常遭无端指责而无可辩驳 划实施 目的所决定 的。也是规划决 策科学性 的 , 的 发展 。 的原因之一 。为此要树立全新的城 市规划管理 重要前提。我国城市规划 目前仅限于政府与专 1 规划管理机构设置不统一 。执法主体 思路和现代管理理念 ,集中精力抓 大事、抓方 家之间 的交流 , . 4 公众参与十分有 限, 广大群众处 不明确 。对城市政府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向 , 真正发挥政府参谋作用 , 提高规划管理在城 于被动接受 规划 的状态 ,这种被动性成 了城市 具体界定不明 ,在实 际管理 中执法主体模糊 不 市政府 的行政地位 ,将城市规划管理作为实施 规划实施的阻碍 。 要改变这种被动局面, 必须抓 清, 干扰了规划依 法行政 。 城市规划 目标和配置城市空 间资源重要调控手 紧建立公开透 明、 群众监督 、 科学公正的规划编 1 缺乏程序性保障措施 。目前在城市规 段之一 。 . 5 变被动应付管理为主动超前管理 、 变感 制 、 、 审批 管理 、 监督机制。 划 的立法 中, 对规划实施的监督措施及程序几 性经验人治管理为现代理性法制管理 、变注重 参考文献 乎没有规定。 也没有对违法行政行为的行政责 微观项 目管理为宏 观战略调控管理 ,变突击管 [】 清基. 1沈 城市及其规划方法的探 索——-rno Fa c 任追究作任何实质性的规定。 理为长效管理。 剥离部分微观管理职能 , 转变管 Ae i g 的《 rh ui 生态城 市和城 市影 响》 b 一书评 介 2城市规划工作对策 理方法 , 寓管理于服务 中, 优化管 理环境 , 高 【. 提 J 城市规划汇刊,0 1(5:9 2 . 】 20, ) —5 1 1 党的十六 大和十六届 三 中全 会提 出了全 管理水平和效能 。 【】 2吴人坚. 市建设 的原理和途径一 城 兼析上 海市 面建设小康社会的 目标和科学 的发展观 ,按照 2 .科学设置规划管理 机构 , .2 3 明确界定管 的现 状和发 展 f .上海 :复旦 大学 出版社 , M1 五个统筹( 即统筹城乡发展 、 统筹区域发展 、 统 理权限。健全 的规划管理机构是搞好城市规划 2 o . O 2 . O o 2 一 2 筹 经济社会发展 、 统筹人与 自 然和谐发展 、 统筹 管理工作 的首要条件 , 没有科学 的机构设置 。 管 【】 3盛科 荣. 市规 划的弹性 工作方法研 究明. 城 重 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 ) 的要求 , 建立符合社会 主 理中的内耗就多 , 效率低下 , 从根本上影响城市 庆 建 筑 大 学 学, , 0 () - . i 2 62: 7 g 0  ̄ 4 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城 乡规划管理体制 ,以及 与 规划 目 的实现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所以在 【J 标 4田莉. 国控制性详细规 划的 困惑与 出路叨. 我 其相适应的城乡规划体系 ,更大程度地发挥市 规划法修订中 ,以法律形式 明确界定各级人民 城 市 规 划 , 0 。11 1— 0 2 73 () 6 2 . 0 : 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 健全 国家宏观 政府城乡规划行政 主管部 门名称、 职责 , 使全国 调控机制 , 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 形成规范统一的城乡规划管理机构。 强 调“ 以人 为本 ” , 公众 参与 。 提倡 要求依 法 管 在健全城市规划 管理机构 网络 的同时 , 更 理, 接受社会监督 。 这对城市规划工作提 出了新 重要的是明确界定规划管理权限。规划 管理权 的更高的要求 。为此要 寻求解决 当前城市规划 限的划分应立足大局 、 整体和长远 , 避免受部 门 实施中存在问题的办法 : 利益 、 既得利益影 响 , 消除条块分割 , 坚持 以条 21 .建议补充城乡规划法 。根据新形 势的 为主 , 条块结合 , 提高城市规划行政 主管部 门在 客观要求 ,按照实事求是 的原则对规 划法进行 规划管理上的权威 , 保证其对城市建设实行统 完善, 对其适用范围作必要 的拓展 , 相应对其 内 规划 、 统一建设、 统一管理。市场经济要求依

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关于在执法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2011年以来,市行政执法监察支队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在市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主线,以城市管理整治提升活动为契机,以“文明执法严格执法”专项活动和“三抓三管”主题教育活动为抓手,不断端正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方式,加大执法力度,较好地促进了户外广告、城市燃气管理秩序,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各项中心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但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一、户外广告管理方面(一)我市户外广告设置现状近年来,我市户外广告行业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而日趋繁荣,各种色彩亮丽、形式多样的户外广告装点着城市环境、洋溢着现代气息,部分设臵精美的广告已经成为城市的靓丽风景。

但由于我市对大型户外广告无规划、标示牌设臵标准不统一,整体看呈现出多、乱、杂、俗、破等现象,各类楼顶广告、墙体广告、标示牌广告、塔柱广告、灯杆广告、LED显示屏及软体条幅充斥在城市环境中,特别是部分墙体广告和软体条幅设臵周期短、违法成本低、监管难度大,造成严重的视觉污染和环境压抑。

今年以来,支队不断加强综合整治,共计拆除各类违法户外广告2222处、98527平方米,但与我市城市管理总体战略规划要求相比,仍然存在较大的差距。

截至目前,我市四环以内仍有各类户外广告牌(位)1100余处、16万余平方米(不含公交设施广告),并且多为前期综合整治活动中难以拆除的“硬骨头”,治理难度非常大。

二、广告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户外广告审批相对滞后。

我市为解决户外广告泛滥的现状,除个别情况外,基本停止一切户外广告审批和到期户外广告年审工作,形成了全市几乎所有广告都是违法广告的现实。

而要对全市所有户外广告实施强制拆除,从领导决策、拆除成本及社会承受能力等各方面条件都不太具备。

户外广告管理单靠停止审批和强拆硬堵的管理方法,从现实来看难以真正解决实际问题。

2.户外广告数量多、精品少,缺乏整体规划。

浅析当前城市社区依法治理面临的几个问题

浅析当前城市社区依法治理面临的几个问题

浅析当前城市社区依法治理面临的几个问题近年来,随着城市社区建设的深入开展,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和矛盾特别是许多涉及到法律的问题逐渐显现出来,在思想上带来了一些困惑,已形成了对社区建设实践的阻滞,这些正是社区依法治理应当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一、社区依法治理面临的主要问题1、观念陈旧制约社区建设的深化。

由于我国实行了几十年的计划经济、行政命令的管理模式,加上我国数千年的封建历史,旧的思想观念在新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面前,保持了很强的惯性。

这种惯性不仅体现在党政机关的各级官员中,而且体现在基层企事业单位、居民群众中。

一是有些机关部门当惯了“婆婆”,习惯于“领导”各类社会活动和社会事务,对社区民主自治心存疑虑,惟恐脱离党政机关的领导,失去控制,使党政机关制定的目标、任务难以在基层落实。

因此,在指导社区建设中,一些机关部门的领导惯于以往的直接领导方式而不太愿意放权。

二是居委会当惯了“媳妇”。

长期以来,居委会并没有实现法定的全部自治职能,习惯听命于政府、街道,一定程度上成了政府、街道的代言人和执行者,自治能力孱弱,一旦失去政府、街道的直接领导,便无所适从。

三是居民、企事业单位的认同感不高,多数人还是把社区建设当做政府、街道、居委会的事,有与己无关或怕给自己增加负担的思想,居民很少想到通过居委会维护自身的利益,也不相信自己的参与能够影响基层政府和居委会决策。

四是一些地方领导有创新可以突破法律界限的观念,认为社区建设是新生事物,原有的法律已不适应社区建设的需要,出现了随意超越法律规定的现象。

2、未形成有效的组织运作机制。

社区建设目前仍处于政府主导阶段,以政府号召、组织为主,传统的管理方式尚未有根本上改变,法律规定的自治还没有真正在社区实现,社区服务仍是以政府、街道提供的行政服务为主;政党、政府、自治组织的关系尚未完全理顺,政府、街道、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社团及中介组织、居民群众在社区建设中的权利义务没有作出明确的界定。

围城城市中的困惑与迷茫

围城城市中的困惑与迷茫

围城城市中的困惑与迷茫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发展,围城现象在许多发达都市中愈演愈烈。

然而,与城市的繁荣相伴随的是许多居民内心的困惑与迷茫。

本文将探讨围城城市中常见的困惑,并寻找可能的解决办法。

一、社交孤立与人际关系脱节在围城城市生活中,居民往往因繁忙工作而忽视了社交活动,导致与他人的交流变得稀缺。

长时间的工作压力使得很多人感到疏离和孤立,缺乏情感的渠道与他人分享。

这种社交孤立导致了居民间的人际关系脱节,给他们带来心理上的困扰。

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之一是建立社区活动中心。

城市当局可以设立社区活动中心,提供各种社交活动,如旅行、运动、读书等。

这不仅可以促进居民之间的交流,也有助于缓解居民的压力,提高生活质量。

二、工作压力与生活平衡的困惑随着城市生活的快节奏和竞争激烈的工作环境,越来越多的居民面临工作压力过大的问题。

长时间的工作加班不仅对身体健康造成损害,还使得居民无法有效地管理自己的生活。

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之一是提倡工作与生活的平衡。

雇主可以采取灵活的工作制度,如弹性工作时间和远程办公等,使员工能够更好地平衡工作和生活需求。

同时,个人也应该学会适当安排时间,合理安排工作与休息的比例,保持身心的平衡。

三、环境污染与健康隐患的困惑城市的快速发展往往伴随着环境污染问题,给居民的身体健康带来威胁。

空气污染、水质污染以及噪音污染等问题成为居民围城生活中的一个困惑。

针对环境污染问题,政府应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加强对企业的环境监管。

居民也应提高环保意识,在日常生活中采取积极措施,如减少汽车出行、分类垃圾等,从自身做起,为城市的环境质量贡献力量。

四、道德观念缺失与价值迷茫在围城城市中,由于现代价值观和传统道德观之间的冲突,许多居民面临价值观念缺失和价值迷茫的困扰。

追逐物质欲望和个人利益成为他们的行为准则,忽视了道德伦理和社会责任。

在解决这一问题上,教育起着关键作用。

学校、家庭和社会都应加强对道德教育的重视,注重培养学生和居民的良好道德素养和社会责任感。

我国社区管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我国社区管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我国社区管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我国社区管理存在的问题1. 社区管理体制不够健全在我国,社区是基层政权的组成部分,负责居民的基本生活服务和社会治理。

然而,在现实中,社区管理体制存在一定问题。

首先,部分地方对于社区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高,导致管理资源投入不足、人员编制严重缺乏等问题。

其次,由于行政体制与市场机制相互交织、职能模糊不清,导致责任划分模糊、协调效率低下等问题。

2. 社区参与意识薄弱我国社会主义特色大家庭背景下产生了集中式为主导、常委负责的动态观念。

这种思维方式限制了广大居民参与社区事务决策和监督的积极性。

“要我干什么?这是你们该做的!”群众普遍持有此类观念,并对自己作为一个“共同利益群”中个别个体所起到角色淡漠以至消极失去信心感到茫然。

3. 社工队伍建设亟待加强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地区,在近年来社区工作发展的同时,由于人员配备、培训和岗位职责的规划不足,社区工作者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现有社工队伍中相当一部分人仅享受到了基本的培训,并且缺乏进修或者后续学历教育机会。

这导致他们在处理一些复杂情况时存在困惑和不足,无法与社会变革步调同频。

4. 社区治理结构亟需优化目前我国社区管理往往仍采取传统街道办事处为基础下建立并运转起来的方式。

然而,在城市快速发展背景下,这样简单粗暴地应用老方法已经明显滞后。

因此我们需要探索建立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平民消防队、物业所长制、执法监察大院”的多元化和层级化自组织管理模式。

二、我国社区管理存在的不足1. 社区服务功能不够完善当前我国大部分居民对于物业服务公司等设施设置较为依赖以及各类公共文化活动占据较大重要性是普遍看法,但实际上在较多社区,志愿者称职或具备帮助他们免费付出的意愿以及各个领域有着很丰富经验的专家导引他们是一种“可遇不可求”的情况下。

2. 社区治理信息化水平滞后社区治理现代化水平是对管理者、服务对象和参与者来说,都是一个优点也是重要维度。

不少地方在社会管理上仍存在手写登记、纸质文档传递繁琐、统计分析部门技术力量薄弱等问题。

围城都市的困惑

围城都市的困惑

围城都市的困惑在现代社会中,围绕着城市这个中心节点,我们无时无刻不被城市的各种魔力所吸引。

城市作为现代文明的象征,吸纳着大量人口和资源,为人们提供了机遇和挑战。

然而,随着城市化的不断加速,我们逐渐发现城市所带来的困惑也日益显现。

本文将从社交压力、环境问题和人际关系三个方面来探讨围城都市的困惑,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

一、社交压力随着城市人口的持续增加,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变得越来越纷繁复杂。

在围城都市中,社交压力成为了困扰许多人的难题。

无论是在职场还是生活中,人们常常需要与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与之相处需要投入大量的心力和时间,从而导致心理负担的增加。

社交压力主要源于人们对他人的期望和评判。

在城市中,人们普遍面临着对外表、财富、社会地位等方面的追求和竞争。

这种看似永无止境的竞争导致了人们追逐梦想的同时,也失去了自我和内心的平衡。

如何解决社交压力成为了我们面临的一项重要挑战。

首先,我们需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相信自己的独特性和价值。

其次,我们可以通过自我调节和放松来缓解压力,例如学习冥想、运动等。

最重要的是,要建立和他人的真实、坦诚的关系,用真诚和友善来应对周围的困扰和挑战。

二、环境问题城市的快速扩张和人口的激增,给环境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空气污染、噪音污染、土地资源的浪费等问题成为了围城都市中的困扰之一。

这些环境问题不仅影响居民的生活质量,也对生态平衡造成了威胁。

为了解决这些环境问题,我们应该采取积极的行动。

首先,政府应该加强环境管理和监管,制定更加严格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大对环境破坏行为的处罚力度。

其次,每个人都应该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减少用水、用电和使用化学物品等不环保的行为。

此外,我们可以积极参与到环保组织和志愿者活动中,为改善城市环境作出自己的贡献。

三、人际关系在围城都市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越发复杂。

社交网络的兴起使得人们之间的联系更加频繁,但同时也加剧了人际关系的紧张和误解。

亲情、友情、爱情等各种人际关系的处理成为了我们在围城都市中必须面对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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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的困惑与思考
摘要:面对城市管理的困境,党十八大三中全会出台的《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目标。

只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真正实现依法行政,才是城市管理的出路。

关键词:城管问题社会矛盾出路
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镇化建设全面展开,城市范围不断扩大,城市人口日益增多,带来了交通、入学等一系列的问题,城市压力越来越大,城市管理的矛盾日益突出。

一、城市管理几个突出问题
1、暴力执法与暴力抗法
近几年,城市管理已经成为社会舆论的焦点。

在网上,城管打人,城管野蛮执法之类的新闻常被作为关注热点,出现在醒目位置。

如延安城管爆头事件,哈尔滨城管暴力执法事件。

社会舆论普遍认为城管是个强势部门,执法暴力。

在此同时,同样引起社会极大关注的暴力抗法事件也屡见不鲜。

如北京城管被刺死事件,沈阳小贩杀城管事件,英山城管被违建者锄头重击死亡。

就仪征而言,城管队员被打、被刺事件也不断发生。

血的教训时刻提醒着我们,城管是个高危行业。

很多时候,暴力执法、暴力抗法在舆论中交替上演。

如2012年3月发生在广州的城管队员“卡脖子”事件。

起初网上公布的照片中,城管队员卡住了女小贩的脖子。

社会舆论一致认为是城管暴力执法,打伤小贩。

在后来广州城管公布的视频中,还原了事实过程,小贩面对城管反复的提醒,不仅未配合,而且辱骂、推打、脚踹城管队员,暴力抗法。

到底谁在使用暴力,谁在进行防卫,暴力执法与暴力抗法的问题,纠缠难辨,已经成为城管执法的最大顽症。

2、解决民生与城市环境。

作职能主要是当地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制定,主要集中在市容管理,范围不尽相同。

深圳城管执法范围最高峰时达到了21大项586个子项,北京城管职能涉及14个方面,近300项。

职能的不同,造成各地城管部门名称也不相同。

2003年江苏省就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明确城管执行市容环卫、规划、市政、绿化、环保部分、工商的无照摊贩、公安的侵占城市道路以及省政府调整城管领域的其他处罚权,简称“7+1”职能。

但从实际执行情况来看,很多地方都没有执行到位,综合执法没有得到有效实施。

有的职权虽然划归城管,但原来部门的相关职权和队伍仍然保留,使违法行为的管辖权难以界定。

有的是将职权移交,但不提供技术支持和配合,推诿或拒绝,影响了执法效能。

还有的超职能管理,还有的将物业管理纳入城管的职能。

2、缺乏具体执法依据。

目前城管执法主要依据是《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以及各地的市容条例,没有一部明确的法律法规可以作为具体执法依据。

虽然江苏省实行了处罚权相对集中,但城管工作依旧缺少法律支撑。

原来属于规划、公安、交通、工商、环保、城建等部门的职能,被相对集中到城管部门后,有些部门把不好管、管不了的事推给城管,与部门利益明显相关的,则找出若干依据继续行使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原有的执法队伍依然存在,出现一件事两家做的情况。

这不仅使执法者尴尬,也让被管理者困惑,这实际上反映了城管执法本质是借法执法,法定执法主体不认同、不配合的实际情况。

3、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相对于其他政府部门,城管部门成立得最晚,随着城市发展形成,造成人员性质多样化。


我市为例,1999年由工商、环保、建设、卫生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城管监察大队,同时面向社会招聘下岗人员。

2012年更名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时,内有事业、人事代理、企业、劳务派遣、政府购岗、聘用人员等6种人员性质。

我们曾多次通过公开招考,选聘事业编制城管队员,提高人员素质。

但是由于工作辛苦、待遇低,人员流失严重。

2010年底招收的32名队员,现在留下18人。

2011年底招收的48名队员,已经走了7个。

2012年招收的13个合同工,半年不到,走了8个。

仪征城区人口按照20万计算,按照标准至少应配备城管执法人员100人。

目前城管执法大队城区在岗人员有74个。

其中具有执法资格的事业编制人员只有24人,主要负责行政执法和案件处理。

承担巡查管理、现场处置的人员多是编外人员。

有人质疑新闻报道中的城管事件责任人是编外人员,认为是替罪羊。

事实上很多城管部门一线管理人员大部分都是编外人员。

人员流动性强,造成城管队员整体素质不高,这也是城管暴力执法的主要原因。

4、行政执法手段单一。

在城管执法中,对于违章行为的劝说和教育,30%是有效的,70%是无效的,对于无效的70%该怎么办?按照市容条例,城管可以进行暂扣物品和处罚。

《行政强制法》出台后,明确规定城管部门除拆除违章建筑可以进行行政强制执行外,其他的行政执法只能采取扣押物品的行政强制措施,待行政处罚流程结束后,才能申请法院行政强制执行。

如果按照一般程序进行处罚,一个案件走完流程,再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往往需要1年时间。

同时由于市容类行政处罚金额较低,最高的广告类处罚为500~5000元,致使强制执行到位率也很低。

这很不利于城管工作的开展,达不到以儆效尤的目的。

在实际执法中,为达到管理目的,通常会采取暂扣物品的执法手段,这常常引发执法冲突。

如2013年的湖南临武瓜农事件,就是因城管扣押瓜农西瓜引发的。

5、执法过程没有保障。

为什么会出现越来越多的暴力抗法事件?因为城管执法不硬气,没有底气,城管队员没有执法保障。

《刑法》规定的妨碍公务罪针对的是事业编制执法人员,最高刑罚3年。

编外人员没有任何保障。

城管执法中发生冲突后,通常由派出所进行处理。

如果没有充分的证据,常常是各打一大板了事。

这样一来,违章者就会认为只要你够狠,城管也怕你,就会更加事无忌惮。

暴力抗法的成本低,执法队员没有保障,造成城管执法难。

6、工作没有底线。

成立城管部门的原因就是“七八顶大盖帽管不了一顶破草帽”。

但是直到目前,许多部门工作推诿、不作为,致使城管成为政府工作的最后一道防线,工作没有底线。

有些地方政府经常让城管去干一些相关部门不愿干、警察不便干的事情,干不好就成为“替罪羊”。

7、单位运行没有保障。

各级政府都以经济建设为工作重心,一切工作都围绕经济利益。

在诸多政府部门中,城管是执法部门,只花钱,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

在政府财政中,只能占很小的份额。

财政投入不足,就直接影响单位正常运行。

有的就利用执法权,通过收费、罚款弥补经费的不足。

这种情况在经济越不发达的地方越明显,问题越多。

经济发达地区的城管执法都以管理为主,处罚为辅,根本不用收费,杜绝了权力寻租。

8、社会舆论形象差。

近几年来,随着城管部门负面新闻的不断曝光,城管形象一落千丈。

甚至有的媒体为了吸引网民关注,迎合部分网民对社会、对政府不满心态,对社会舆论进行不正常引导,把对社会、对政府的不满,都发泄到城管身上,把城管推到了风头浪尖。

三、城市管理的出路
“大乱必大治”,面对城市管理的困境,党十八大三中全会出台的《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目标。


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真正实现依法行政,才是城市管理的出路。

1、制定法规,规范执法行为。

综合考虑各地城市管理实际情况,出台城市管理执法专项法律法规,作为执法依据,明确城管执法主体资格,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赋予有关强制措施,才能做到有法可依,切实规范城市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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