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企合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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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管理规章制度

校企合作管理规章制度

校企合作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校企合作行为,促进双方共同发展,保障合作成果,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校企合作是指学校与企业间开展的合作与交流活动,旨在促进双方优势互补,实现共同发展目标。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学校与企业间开展的合作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科研合作、人才培养、实习实训等领域。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所称学校指的是本校,企业指的是与本校签订合作协议并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事业单位。

第五条校企合作行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六条学校应加强对校企合作的管理,构建长效机制,确保合作项目取得预期成果。

第二章合作项目管理第七条合作项目应根据学校与企业的需要,明确项目目标、任务和责任,签订合作协议。

第八条合作项目由学校与企业共同组建项目组,明确项目组成员、职责和工作计划,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第九条项目组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和管理,定期汇报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案。

第十条项目组应严格遵守合作协议的约定,保证项目的进度和质量,及时沟通和协调双方利益关系。

第十一条合作项目结束后,应进行总结评估,形成成果报告,确保项目取得预期成果,促进长期合作关系的发展。

第三章人才培养管理第十二条学校与企业开展人才培养合作,应明确培养目标、任务和责任,签订合作协议。

第十三条学校应根据企业需求和学生实际情况,安排学生参与实习、实训等活动,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第十四条企业应指导、辅导学生进行实习实训,提供必要的资源和保障条件,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十五条学校应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与协调,及时了解学生在企业的工作情况,解决遇到的问题。

第十六条学校与企业应建立健全的人才培养机制,定期评估、总结并改进人才培养工作,推动合作的持续发展。

第四章知识产权管理第十七条学校与企业开展科研合作,应遵守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法规,保护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学校与企业共同研发的成果,应明确知识产权归属,签订知识产权转让与分享协议。

制定校企合作规章制度

制定校企合作规章制度

制定校企合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学校与企业开展校企合作的各项活动,旨在规范双方行为,提升合作效果。

第三条学校与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应遵循公平、平等、诚信、合法的原则,共同促进双方的共同发展。

第四条学校和企业应加强信息共享,建立合作机制,完善协作关系,提高双方的合作效率和效果。

第二章合作内容第五条学校与企业可以在科研、人才培养、技术转移、实习实践等方面开展合作。

第六条双方应明确合作内容、目标、责任、权利和义务,确定双方的合作模式和合作机制。

第七条学校和企业应建立合作项目评估机制,及时评估合作项目的进展和效果,保障合作顺利进行。

第八条学校和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后,应实行合同管理,确保合作活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合作方式第九条学校可以与企业开展合作研究项目,共同攻关、合作实施,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第十条学校可以与企业开展实习基地建设,提供实践机会和培训资源,促进学生实践能力的提升。

第十一条学校可以与企业开展技术转移合作,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产学研深度合作。

第十二条学校可以与企业开展人才培养合作,建立实习工作站、共建实验室等,促进双方人才交流和培养。

第四章合作机制第十三条学校应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校企合作事务,制定具体合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第十四条学校和企业应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合作事宜,解决合作中的问题。

第十五条学校和企业应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沟通协调,共同制定合作方针和政策。

第十六条学校和企业应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合作项目进行监测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五章合作保障第十七条学校和企业应建立保密制度,保护合作项目的商业秘密和技术机密。

第十八条学校和企业应建立风险防范机制,规避合作风险,保障合作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十九条学校和企业应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违约行为进行追责处理,保护合作项目的合法权益。

校企合作管理规章制度

校企合作管理规章制度

校企合作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促进教育与产业的有机结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企业的创新能力,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与各类企业开展的合作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实习实训、产学研合作、人才培养、技术研发等。

第三条校企合作的原则是“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共同发展”,旨在实现学校、企业和学生的三方共赢。

第二章合作条件与内容第四条合作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经营,信誉良好。

2、具有一定的规模和行业影响力,具备与学校合作的实力和意愿。

3、能够为学校提供实习实训基地、技术支持、师资培训等资源。

第五条校企合作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根据企业需求调整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

2、企业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训岗位,安排专业人员指导学生实践。

3、学校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员工培训等服务。

4、双方共同开展技术研发、产品创新等项目。

第三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六条学校成立校企合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校的校企合作工作。

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企业代表组成。

第七条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1、制定校企合作的发展规划和政策。

2、审议校企合作项目的可行性和实施方案。

3、协调解决校企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学校设立校企合作办公室,作为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具体落实校企合作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校企合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包括:1、开拓校企合作渠道,收集企业合作需求信息。

2、组织校企合作项目的洽谈、签约和实施。

3、对校企合作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和服务。

第四章合作项目管理第十条校企合作项目的立项需经过充分的调研和论证,由校企双方共同提出申请,报校企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第十一条合作项目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合作目标、合作内容、合作方式、合作期限、经费预算、成果归属等。

第十二条项目实施过程中,校企双方应指定专人负责沟通协调,定期检查项目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校企合作管理制度

校企合作管理制度

校企合作管理制度一、校企合作的基本原则1.平等互利原则:校企合作应建立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双方应尊重对方的权益和利益,实现互利共赢。

2.双向沟通原则:校企双方应保持密切的沟通与交流,共同制定合作计划并及时沟通项目进展,确保合作顺利进行。

3.诚信合作原则:校企双方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进行合作,不得散布虚假信息或违反合作协议。

4.系统管理原则:校企合作应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确保合作项目的顺利进行与管理。

二、校企合作的管理机构和责任1.校企合作管理机构:设立校企合作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和完善校企合作的政策和规章制度,统筹协调双方的合作项目,促进校企合作的良好发展。

2.校方责任:校方应确保校企合作的便利性和有效性,提供支持与协助,为企业提供合适的人才和资源;并且负责制定合作方案和安排专人负责合作项目的管理与执行。

3.企业责任:企业应提供合适的实践平台和资源支持,配备专业的导师或指导员,积极参与校企合作活动,并且按照合作协议执行,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三、校企合作的流程管理1.签订合作协议:校企双方根据合作目标与需要,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合作的事项、时间、空间和双方的责任与权利。

2.需求调研与规划:校企双方进行调研,了解对方需求、资源及实际情况,制定合作规划和具体目标。

3.项目执行与管理:根据合作规划,双方合作团队进行项目的具体执行,按照时间节点进行进度管理,并及时沟通项目进展。

4.评估与总结:合作项目结束后,进行合作效果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并提出改进意见。

四、校企合作的保障与支持1.人员保障:校企合作需要派遣专门的人员负责合作项目的管理,为校企合作提供有效的支持与保障。

2.资金支持:校企合作需要一定的经费支持,学校可以提供拨款或协助企业申请相应的资金支持。

3.资源支持:学校可以为企业提供实验室、图书馆等资源,企业可以为学校提供实践机会和实习岗位。

4.法律支持:学校应协助企业保障合作的法律地位,认真履行合同义务,并配合企业处理涉及法律问题。

校企合作管理制度

校企合作管理制度

校企合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促进双方互利共赢,提高学校的教学科研水平和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各种合作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科研合作、人才培养合作、实习实践合作等。

第三条学校与企业的合作应当遵循平等、自愿、互利、诚信和合法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促进合作双方的共同发展。

第四条学校与企业的合作项目由学校与企业双方共同商定,并签订合作协议或合作协议书,明确合作内容、方式、期限、责任主体及工作进度等相关事宜。

第五条学校与企业的合作项目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通过学校和企业的正式程序审批。

第六条学校与企业的合作项目必须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项目的推进、监督和评估,并按照规定向学校和企业的相关部门进行定期报告。

第七条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项目应当建立完善的信息交流和保密机制,确保双方合作的信息和技术等方面的保密和安全。

第二章合作范围第八条学校与企业的合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科研合作:学校与企业可以共同开展科研项目,双方共享资源和成果,并根据项目成果分享原则进行利益分配。

(二)人才培养合作:学校与企业可以共同开发人才培养项目,包括校企合作的学历教育项目、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双向人才培养等。

(三)实习实践合作:学校与企业可以共同开展实习实践项目,为学生提供实践机会,提高实践能力,做好学生就业衔接工作。

第九条学校与企业的合作项目应当符合学校的定位和发展战略,紧密结合学校和企业的实际需求,确保合作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第十条学校与企业的合作项目应当体现双方的优势互补,形成合作共赢的局面,避免竞争与冲突。

第三章合作程序第十一条学校与企业的合作程序分为初步洽谈、协商方案、签订协议、实施合作和评估反馈等环节。

第十二条初步洽谈阶段:学校和企业双方就合作意向进行初步洽谈,并委托相关部门进行初步调研和论证。

第十三条协商方案阶段:学校和企业双方根据初步洽谈的情况,协商具体的合作方案及合作内容、方式、期限、责任主体、经费投入等事宜。

校企合作管理规章制度

校企合作管理规章制度

校企合作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促进教育与产业的紧密结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企业的创新能力,特制定本校企合作管理规章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与企业在人才培养、实习实训、科研合作、师资培训等方面的合作活动。

二、合作原则1、互利共赢原则校企合作应基于双方的共同利益,通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实现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和企业发展的双赢局面。

2、教育优先原则合作应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首要目标,确保学生在合作中获得充分的实践锻炼和职业素养培养。

3、合法性原则合作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市场规则。

4、可持续发展原则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不断拓展合作领域和深度,推动合作持续健康发展。

三、合作内容1、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学校与企业共同研究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根据企业需求确定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

2、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企业为学校提供实习实训场所和设备,学校按照企业要求组织学生进行实习实训,企业安排专人指导学生实践操作。

3、产学研合作学校与企业联合开展科研项目攻关,共同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技术难题,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4、师资培训企业为学校教师提供实践锻炼机会,学校邀请企业技术骨干和管理专家到学校开展讲座和培训。

5、就业推荐企业优先录用学校毕业生,学校为企业推荐优秀人才。

四、合作程序1、合作意向提出学校或企业均可提出合作意向,向对方提交合作意向书,包括合作内容、方式、预期目标等。

2、合作洽谈双方对合作意向进行深入洽谈,明确合作细节,达成初步合作共识。

3、合作协议签订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校企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合作项目实施按照合作协议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合作项目。

5、合作评估与反馈定期对合作项目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及时调整合作方案,不断提高合作效果。

五、组织管理1、成立校企合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和企业相关负责人组成,负责统筹协调校企合作工作,研究解决合作中的重大问题。

校企合作规章管理制度模板

校企合作规章管理制度模板

校企合作规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校企合作,规范校企合作行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校企合作,是指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以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素质劳动者、技术技能型人才和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开发、技术创新、就业指导等活动。

第三条校企合作应遵循自愿、平等、互利、共赢的原则,充分发挥学校和企业各自的优势,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

第四条学校应设立校企合作管理机构,负责校企合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企业应设立相应的部门,负责与学校开展校企合作的相关事宜。

第二章合作内容第五条校企合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专业建设:根据企业需求,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设置,改革教学方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课程开发:企业参与学校课程开发,引入行业标准和企业文化,丰富教学资源,提高课程的实用性和针对性。

(三)实习实训:企业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训机会,学校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和人才培训,共同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

(四)科研技术开发:学校和企业共同开展科研技术开发,转化科技成果,提升企业竞争力。

(五)就业指导:企业为学生提供就业信息,开展招聘活动,学校为企业提供人才推荐服务,共同促进学生就业。

(六)教师队伍建设:学校和企业互派教师交流学习,提高教师实践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

第三章合作机制第六条校企合作应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校企合作建立协调机制,定期召开校企合作会议,研究解决合作中的问题,协调合作事宜。

第八条校企合作建立激励机制,对在合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章合作管理第九条学校应加强对校企合作的管理,确保校企合作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校企合作项目评估机制,定期对校企合作项目进行评估,提高合作效果。

校企合作管理规章制度

校企合作管理规章制度

校企合作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促进教育与产业的紧密结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现学校、企业和学生的共同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章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与各类企业开展的合作项目,包括实习实训、产学研合作、人才培养、技术服务等。

二、合作原则1、互利共赢原则校企合作应基于双方的共同利益,充分发挥学校的教育资源和企业的产业优势,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2、育人为本原则合作应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将企业的需求融入人才培养过程,培养适应市场需求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3、依法依规原则合作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企业经营管理规律,确保合作合法、规范、有序进行。

4、长期稳定原则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形成可持续发展的合作机制,不断深化合作内容,拓展合作领域。

三、合作企业的选择与确定1、企业资质合作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较强的经济实力,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代表性。

2、合作意愿企业应具有积极的合作意愿,愿意与学校共同开展人才培养、技术研发等合作项目,并能够提供相应的支持和保障。

3、合作条件企业应具备与学校合作的必要条件,如实习实训场地、设备、技术人员等,能够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实践环境和指导。

4、确定程序学校成立校企合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合作企业进行考察、评估和审核。

合作企业的确定应经过领导小组的集体研究和决策,并签订正式的合作协议。

四、合作项目的管理1、项目申报学校各教学单位和部门根据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需要,提出校企合作项目的申报意向,填写《校企合作项目申报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2、项目审批校企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和论证,重点审查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预期效果和风险评估等内容。

对于重大合作项目,还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项目实施经批准的合作项目,由学校与企业共同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的目标、任务、进度安排、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等。

校企合作规章管理制度范本

校企合作规章管理制度范本

校企合作规章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校教育改革和企业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学校与企业之间的校企合作活动,包括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等方面。

第三条校企合作应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共赢的原则,充分发挥学校与企业各自的优势,推动双方共同发展。

第四条学校与企业应签订校企合作协议,明确合作内容、合作期限、权利义务等事项,并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人才培养第五条学校为企业提供人才需求的培养方向和专业设置,为企业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

第六条学校可根据企业需求,设置定向培养班,为企业提供定制化的人才培养方案。

第七条学校为企业员工提供培训和继续教育服务,提高企业员工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

第八条企业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训和就业机会,帮助学生更好地了解行业、提升实践能力。

第三章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第九条学校为企业提供科研支持,协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促进企业技术创新。

第十条学校可与企业共同开展科研项目,申报科研经费,共享科研成果。

第十一条学校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帮助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

第四章社会服务第十二条学校为企业提供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方面的服务,助力企业和社会发展。

第十三条学校可与企业共同开展社会公益活动,为社会作出贡献。

第五章合作管理与监督第十四条学校与企业应设立校企合作管理委员会,负责校企合作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十五条校企合作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评估合作效果,解决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六条学校与企业应建立健全校企合作规章制度,规范合作行为,保障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和企业共同所有。

第十九条学校和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通过本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学校和企业将紧密合作,共同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多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推动校企合作事业不断迈向新的高度。

校企合作管理制度

校企合作管理制度

校企合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充分发挥学校和企业在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优势,促进双方共同发展,提高合作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合作机制1.双方明确相互合作的目的、内容、方式和责任,签订合作协议并共同遵守。

2.学校设立校企合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校企合作事务。

3.企业方派专门人员负责校企合作事务,并与学校的合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4.学校和企业均应建立健全的信息共享和沟通机制,及时交流合作需求和成果。

第三章合作内容1.共建联合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开展深度合作研究。

2.实施学生实习、毕业设计、科研项目等合作项目。

3.共同组织培训班、专题讲座、工作坊等教育培训活动。

4.合作建设产学研合作基地,推进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

5.共同申报国家和地方层面的科研项目,提高科研创新能力。

6.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推动产业发展。

第四章合作管理1.学校和企业应建立合作评估机制,定期对合作项目进行评估和调整。

2.双方应建立财务清算机制,明确费用承担和分配方式。

3.学校和企业应建立专门的合作管理团队,负责具体的合作项目执行和管理。

4.双方应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明确知识产权归属和保护规定。

5.学校和企业应建立合作问题沟通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合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分歧。

第五章合作宣传1.学校和企业应共同宣传校企合作项目,提升合作成果的影响力。

2.学校和企业可通过媒体、展览、论坛等形式展示合作成果,吸引更多合作伙伴。

3.学校和企业可开展合作成果交流会、合作成果展示会等活动,分享合作经验和成果。

第六章法律责任1.违反合作协议的一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对于侵犯他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对于合作中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应协商解决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七章附则1.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2.对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属于校企合作办公室。

3.本管理制度及其修改最终解释权归校企双方所有。

以上为我校校企合作管理制度,希望双方能够共同遵守并不断完善,实现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目标。

校企合作管理制度校企合作管理制度

校企合作管理制度校企合作管理制度

校企合作管理制度校企合作管理制度校企合作是指高校与企业之间建立的深入合作关系,通过共同研发、实习实训、人才培养等方式进行合作,以促进产学研紧密结合,提高高校教育质量和企业创新能力。

为了更好地管理校企合作,制定一套科学、规范、可行的校企合作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一、制度的目的和意义:1.明确责任分工:校企合作涉及到高校和企业的双方合作关系,通过制度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避免合作过程中的纷争和矛盾。

2.提高合作效率:通过制度化的管理,可以明确所需的资源、人力、时间等,使得合作双方能够更有目标地合作,提高合作效率。

3.保护双方权益:校企合作中,高校和企业有各自的利益和需求,通过制度确保双方权益的平等保护和合理利益的分配。

4.提高质量和创新能力:校企合作是一种产学研结合的方式,通过制度明确合作的目标和要求,可以促进高校教育质量的提高和企业的创新能力。

二、制度的内容:1.合作项目的选择和管理:(1)明确合作项目的选择标准,包括项目的可行性、合作双方的需求、资源投入等。

(2)制定合作项目的申报和审批流程,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间节点。

(3)制定合作项目的管理办法,包括项目的计划、进展、评估等。

2.资源共享和分配:(1)明确合作双方的资源共享方式和条件,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

(2)制定资源分配的程序和规则,确保资源的公平分配和合理使用。

3.人才培养和实习实训:(1)明确实习实训的机会和方式,包括实习岗位的选择、实习时间的安排等。

(2)制定实习实训的管理办法,包括实习学生的管理、实习任务的安排等。

4.知识产权和保密:(1)明确校企合作中知识产权的归属和保护,确保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保密管理办法,包括信息的保护、商业机密的保密等。

5.合作成果的评估和使用:(1)制定合作成果评估的标准和方法,包括项目的效益、学生的成长等。

(2)明确合作成果的使用方式和权限,包括发表论文、专利申请等。

三、制度的实施和监督:1.制度的宣传和培训:通过多种途径进行制度宣传和培训,确保合作双方了解和遵守制度。

校企合作管理制度校企合作管理制度

校企合作管理制度校企合作管理制度

校企合作管理制度校企合作管理制度一、背景和目的校企合作是高等院校与企业之间的一种合作形式,旨在促进产学研结合、提升教学质量和实践能力。

校企合作管理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双方合作的行为和方式,明确责任和权利,确保合作项目的顺利进行。

二、合作内容和范围1.职业培训合作:学校可以根据企业需求,为企业员工提供专业培训和技能提升课程,以提高员工的职业素养和技能水平。

2.实习实训合作:学校提供实习和实训岗位给企业的学生,以增加实践经验和就业能力。

同时,企业提供实训场地和指导,促进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3.项目研发合作:学校与企业共同开展科研项目,解决企业实际问题,推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

4.就业合作:学校和企业共同开展就业指导和招聘活动,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机会和岗位。

三、合作流程和要求1.合作计划制定:学校和企业共同制定合作计划,明确合作内容、目标、时间和责任分工。

2.合作协议签订:学校和企业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各自的合法权益。

3.资金管理:合作双方按照合作协议约定的资金使用方式和管理程序进行资金划拨和使用。

4.项目执行和监督:学校和企业共同组织实施合作项目,制定工作计划和进度,定期召开项目进展会议,进行项目跟踪和评估。

5.成果分享和评价:学校和企业共同分析项目的成果和效益,进行成果分享和交流,并对合作项目进行评价和总结。

6.合作保密:双方保护合作项目中涉及的商业机密和学术研究成果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四、合作效果评估和奖惩措施1.合作效果评估:双方根据合作协议约定的指标和要求,进行合作效果评估,确保合作项目达到预期目标。

2.奖励措施:对于合作项目取得的显著成果和贡献,学校可以给予企业奖励、表彰等激励措施。

3.失信处罚:对于未履行合作协议约定的义务或违反合作章程的行为,学校可以采取警告、限制合作或终止合作等处罚措施。

五、合作管理机构和责任1.合作管理机构:学校设立校企合作办公室或相关的管理机构,负责合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评估工作。

建立健全校企合作制度体系

建立健全校企合作制度体系

建立健全校企合作制度体系一、合作协议与合同管理1.1 校企合作双方应签订详细的合作协议,明确合作目标、内容、责任和义务,并按照协议履行职责。

1.2 合作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合作期限、合作方式、合作内容、合作目标、双方职责、知识产权保护、保密条款、违约责任等。

1.3 校企合作双方应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进行分类、归档和管理,确保合同的履行和实施。

二、合作组织架构与职责2.1 校企合作双方应建立完善的组织架构,包括领导层、执行层和具体实施层,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2 领导层应负责合作的战略规划、决策和协调,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

2.3 执行层应负责合作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

2.4 具体实施层应按照执行层的安排,负责各项具体工作的实施和落实。

三、合作资源共享与利用3.1 校企合作双方应建立资源共享机制,相互利用优势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3.2 校企合作双方应共享硬件资源,包括实验设备、教学设施等,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3.3 校企合作双方应共享软件资源,包括知识产权、技术成果等,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

四、合作人才培养与实训4.1 校企合作双方应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包括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实践教学等,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4.2 校企合作双方应共同参与人才培养过程,包括课堂教学、实践教学、社会实践等环节,提高人才培养效果。

4.3 校企合作双方应共同建设实训基地,提供实践教学和社会实践平台,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五、合作科研与技术交流5.1 校企合作双方应共同开展科研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应用研究、产品研发等,促进科技创新和应用转化。

5.2 校企合作双方应定期进行技术交流,分享最新科技成果和技术进展,提高双方科技水平和创新能力。

5.3 校企合作双方应共同制定科技成果转化方案,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推动产业发展。

校企合作管理规章制度

校企合作管理规章制度

校企合作管理规章制度一、引言校企合作是指学校与企业之间的紧密合作关系。

在这种合作中,学校提供教育资源和专业知识,而企业为学生提供实习机会和职业发展平台。

为了更好地管理校企合作,制定本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双方合作顺利进行。

二、合作原则1.互利共赢原则校企合作应基于互利共赢的原则,旨在携手推动学生职业发展和企业创新发展。

2.公平公正原则校企合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机会公平分配,不搞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3.合规合法原则校企合作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触犯法律红线,保证合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三、合作内容校企合作的内容可以包括以下方面:1.校企合作项目的确定与执行学校与企业共同商定合作项目,确定目标和计划,并按计划执行。

双方应制定详细的合作协议,明确合作的具体内容和双方责任。

2.实习和就业指导企业为学生提供实习机会,学校提供学生实习的指导和评估。

学校还应积极协助学生就业,与企业提供就业指导和信息支持。

3.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对接学校根据企业需求调整专业设置和教学内容,确保培养出符合企业要求的人才。

企业可以为学校提供教育资源和指导,共同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4.科研合作与技术创新学校与企业可以开展科研合作,共同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并促进技术创新。

5.社会服务与专业咨询学校可以为企业提供社会服务和专业咨询,提供相关资源和支持。

四、合作流程1.合作洽谈阶段学校与企业洽谈合作事宜,明确合作内容、目标和计划,并制定合同和协议。

2.合作执行阶段双方按照合同和协议的规定执行合作内容,在项目过程中保持及时沟通,解决问题和困难。

3.合作评估阶段合作项目结束后,学校和企业应对合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吸取经验教训,提高合作质量。

五、合作纠纷解决如果在合作过程中出现纠纷和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六、责任与权利1.学校责任与权利学校应积极推进校企合作,提供教育资源和支持,确保合作项目的顺利进行。

校企合作管理制度

校企合作管理制度

校企合作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第一章总则为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8]8号)文件精神,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带动学校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提高学校办学能力和教育质量,引导学校各专业系及学校各部门积极开展与行业、企业的交流合作,拓展教育资源,促进学校高技能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学生高质量就业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学校各专业系及学校各部门的校企合作工作,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各专业系与国(境)内的企业在招生就业、人才培养、专业建设、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文化建设等环节或领域开展的合作。

第三条机构学校成立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校企合作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校企合作工作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一)统筹协调校内各专业系及各部门与企业的合作关系;(二)负责重大校企合作项目的运作及管理;(三)负责校企合作项目的合同管理及统计、总结等工作;(四)负责组织对校内合作单位工作的评估、考核、评价,检查履行合作协议实施情况;(五)负责校企合作工作经费的管理;(六)负责校企合作中的其它事项。

第二章合作第四条合作企业的条件与学校开展校企合作的企业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和较好的业绩,具有较高的合作诚信度。

以下情况不宜引进校企合作:(一)拟引进的校企合作项目中含有国家或行业协会明令禁止的设备、材料、工艺、技术;(二)单纯进行商业性生产经营;(三)娱乐性的场所,如酒吧、歌厅、网吧等;(四)环境污染、有安全隐患的项目;(五)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其它情形。

第五条合作项目校内条件(一)学校各专业系及各部门校企合作项目应符合学校的定位和专业发展需求,符合学校实验实训的基本设置条件,并提供与工学结合培养模式紧密结合的教学、教研实践平台。

(二)学校各专业系及各部门在签署合作协议前,要对合作企业的信誉与实力做详细调研,并将调研报告送交学校校企合作办公室。

校企合作工作制度

校企合作工作制度

校企合作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推动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现学校与企业之间的互利共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校企合作是指学校与企业之间在人才培养、技术研发、生产实践等方面进行的合作。

校企合作工作应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就业率为目标,充分发挥学校和企业各自的优势,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

第三条校企合作工作应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共赢、诚实守信、合作发展的原则。

学校和企业应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校企合作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校企合作内容第四条校企合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专业设置与课程开发:学校根据企业需求,调整专业设置,共同开发课程,确保教学内容与企业实际需求相符合。

(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企业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训场所,学校为企业员工提供培训,共同培养具有实际操作能力的人才。

(三)教师与企业人才交流:学校教师与企业技术人才开展交流,提高教师实践能力,丰富企业人才资源。

(四)科研项目合作:学校与企业共同开展技术研发,解决企业实际问题,提升企业竞争力。

(五)校园招聘与人才输送:企业参与学校招聘活动,选拔合适的人才,学校为企业提供毕业生信息,协助企业招聘。

三、校企合作机制第五条建立校企合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和企业负责人共同组成,负责校企合作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协调。

第六条设立校企合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校企合作日常工作,包括联系企业、签订合作协议、组织合作活动等。

第七条建立校企合作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校企合作项目的研究与实践,包括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教师企业实践、学生实习等。

第八条定期召开校企合作工作会议,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推动校企合作工作的深入进行。

四、校企合作管理第九条学校应根据企业需求,调整专业设置和课程体系,确保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相符合。

第十条学校应与企业共同制定实习实训计划,确保学生在实习实训过程中能够学到实际技能。

学校开展校企合作的管理制度

学校开展校企合作的管理制度

学校开展校企合作的管理制度一、概述随着时代的发展,校企合作在教育领域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学校开展校企合作不仅有助于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也为学校师生提供了更多的机会与资源。

为了有效管理校企合作,学校应建立一套管理制度。

二、合作课题的确定学校开展校企合作需要明确合作的方向和目标。

首先,学校与企业需共同明确合作课题,确保与校内教学密切相关。

其次,合作课题应充分考虑企业实际需求,以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

三、合作协议的签署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必须通过签署合作协议来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合作协议应涵盖双方的合作内容、合作期限、合作方式以及资金分配等方面的约定,以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

四、教师与企业的合作安排教师在校企合作中担任重要角色,他们不仅需具备教学能力,还要能与企业进行良好的沟通和合作。

因此,学校应制定相应安排,鼓励教师参与合作项目,提供培训和支持,以增强他们与企业合作的能力。

五、学生的参与与录用学校应推动学生积极参与校企合作项目,提供适当的机会让学生实践和应用所学知识。

同时,学校还应与企业合作,共同组织实习、就业招聘等活动,为学生提供就业机会和实践平台。

六、资源共享与技术支持校企合作要求学校和企业之间积极开展资源共享和技术支持。

学校可向企业提供其专业领域的研究成果和创新技术,帮助企业提升竞争力;企业则可向学校提供先进的设备和技术支持,促进学校的教学改革与实践。

七、成果的评估与反馈学校开展校企合作需要对合作成果进行评估与反馈。

学校可通过学生的综合能力评价、合作项目的实施情况以及企业的意见反馈等方式,对合作成果进行评估和改进,提高合作效果。

八、知识产权保护在校企合作过程中,知识产权的保护尤为重要。

学校和企业应共同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明确合作过程中的知识产权归属和保护责任,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合理保护。

九、问题解决与改进校企合作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问题和挑战。

学校应建立相应的问题解决机制,及时反馈并解决与合作相关的问题。

校企合作规章管理制度内容

校企合作规章管理制度内容

校企合作规章管理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和促进校企合作的健康发展,维护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学校与企业在人才培养、科研合作、实习实训等方面的合作。

根据不同合作内容,可以根据本规章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三条学校和企业在校企合作中,应遵循互利共赢的原则,依法合法合规开展合作活动,增强合作双方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感,共同推动教育事业和产业发展。

第四条学校和企业应当加强协商讨论,合理合法地制定合作协议,明确合作内容、目标和责任,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第二章合作机制第五条学校和企业应建立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建立健全的合作机制。

双方应当建立定期沟通的机制,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合作事务会,及时沟通合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调整合作方向和目标。

第六条学校和企业应当各自设立专门的校企合作机构或部门,明确相关负责人,建立健全合作的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确保合作活动的有序进行。

第七条学校和企业应当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传递合作信息,保证双方对合作项目、合作人员等信息的真实性和保密性。

第八条学校和企业应遵循规范的决策程序,在合作事务中,应当形成合作决策的程序和机制,确保合作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三章合作内容第九条人才培养合作应当遵循人才培养目标,依托企业提供实习实践岗位,为学生提供实习机会,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创新意识。

第十条科研合作应当遵循科学研究的原则,依托企业提供研究基地和资金支持,共同参与科研项目,推动科学技术的创新和应用。

第十一条产学研合作应当遵循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学校和企业依托各自的资源优势,进行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产业发展。

第四章保障措施第十二条学校和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合作项目的组织管理机制,明确合作项目的负责人和管理团队,保证项目的有效实施和管理。

第十三条学校和企业应当建立合作项目的经费管理制度,规范经费使用,确保经济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校企合作管理制度 校企合作管理制度

校企合作管理制度 校企合作管理制度

校企合作管理制度校企合作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校企合作是职业学校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重要方式,是提高学校办学实力的重要途径。

为践行科学发展观、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充分发挥学校办学优势,密切关注企业需求,找准与企业的合作切入点,与企业开展全方位、深层次、多形式的合作,形成校企资源互补,按需组合,相互支持,共同发展,实现“双赢"的发展模式,推动校企合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合作原则(一)服务企业原则。

为企业服务是学校的宗旨,也是打开校企合作大门的前提和基础,决定着合作成败和成功率的高低。

学校要主动深入企业调研,了解企业人才需要状况、用人标准、参与企业技术研发,积极为企业开展培训,急企业之所急.(二)校企互利原则。

校企合作双方互利是校企合作的基础。

企业有权优先选拔留用学生,有权根据学生能力对学生就业进行部分淘汰.(三)统一管理原则。

校企合作是双项活动,校企双方的利益与责任必须高度统一,实施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统一管理、统一检查考评。

(四)校企互动原则。

“以教学为中心,以企业为重点”,以服务换服务,双方共赢。

企业参与学校人才需求调研、专业开发和培养目标设计、培养方案设计、专业课与实践课教学。

第三条组织机构一、学校成立校企合作领导组,其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确立校企合作的指导思想、方式及步骤;(二)领导、组织校企合作的实施工作,审批重大校企合作项目; (三)建立、完善校企合作的相关制度、机制,加大宣传力度。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导处,其主要职责是:(一)加强学校与企业、社会的联系,拓宽和企业的合作渠道与途径,巩固、拓展、提升校企合作、工学交替项目内涵并组织开展校企合作与生产性基地建设项目的调查与研究;(二)根据国家科技、教育、经济发展方向和学校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需要,负责制定中长期校企合作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和管理学校产教结合、校企合作工作;(三)建立健全校企合作、产教结合的各项管理制度;(四)策划并提出各种开展校企合作与交流的意见、建议,推动、协调教学各系与企事业单位的合作,形成校级、省级、国家级校企合作项目,推进校企合作项目向深度和广度发展,负责对各工作小组校企合作项目的指导、协调和考核;(五)每年定期举办校企合作工作洽谈会,组织学校各系与企事业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和实训基地共建协议;(六)负责校外实训基地总体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学校校企合作管理制度

学校校企合作管理制度

学校校企合作管理制度为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探索创新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搭建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平台,提高学生职业素质,增强学生专业技能,实现生产育人的目标,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校企合作是适应技工学校人才培养要求的一种办学模式,是技工类学校标志性内涵的体现。

在校企合作中,技工学校是主动方,专业及专业教师是主体。

校企合作的目的是搭建人才培养平台,培养实用技能型人才。

第二条校企合作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学校与企业在实习实训、人才培养、职业培训、科研及技术服务、毕业生就业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从整体上提高学校的人才培养、社会服务、人才就业工作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第三条校企合作坚持“互利双赢”的原则。

校企合作项目必需符合人才培养和生产育人的要求,全过程贯彻人才培养的教学功能。

学校着力发挥人才资源、技术资源、实训设施、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优势;企业发挥实践经验、设备和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实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学校成立校企合作处,负责学校的校企合作工作。

校企合作处主要职责:(一)组织、编制学校校企合作规划;(二)起草和修改学校校企合作管理制度;(三)对各系部带队教师和顶岗实习学生情况进行检查,了解用人单位对学校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系部反馈。

(四)督促和指导系部校企合作方案的实施;(五)建立校企合作信息化平台,管理好重要的校企合作客户;(六)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讨、协调解决校企合作的重要问题等。

(七)组织市场调查,为人才培养、专业设置、教学改革提供参考。

第五条教务处主要职责:(一)制订学校校企合作教学管理制度;(二)协助系部与企业共同制定并实施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方案;(三)根据市场需要,促进专业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四)指导系部制订校外实训教学计划等。

(二)安排学校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开展双师教师队伍培训;(三)协调系部聘请或聘用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能工巧匠担任实践教学教师、实习实训指导教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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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校企合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校企合作是学校办学优良传统和特色的重要体现,是提高学校办学实力的重要途径。

为加快校企合作建设,促进教学、科研水平全面提升,带动招生、就业良性循环,适应社会需求和学校发展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学校与国(境)内的企业在招生、就业、人才培养、实践教学、科研、技术服务、培训、文化建设等环节或领域开展的合作(以下简称校企合作)。

第三条机构
学校成立校企合作领导小组,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其主要职责是:
(一)协调校内合作单位与企业的合作关系;
(二)负责重大校企合作项目的运作及管理;
(三)负责校企合作项目的合同管理及统计、总结等工作;
(四)负责对校内合作单位工作的考核、评价,检查履约实施情况;
(五)负责校企合作工作经费的管理;
(六)负责校企合作中的其它事项。

第二章合作
第四条条件
(一)合作企业的基本条件
校企合作的企业一般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和较好的业绩,具有较高的合作诚信度。

(二)合作项目的基本条件
促进教学、科研水平提升,带动招生、就业良性循环,适应社会需求和学校发展需要。

(三)不宜引进的校企合作项目范围
1、拟引进的校企合作项目中含有国家或行业协会明令禁止的设备、材料、工艺、技术;
2、单纯进行商业性生产经营;
3、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其它情形。

第五条审批
(一)立项
相关部门需向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办理立项手续。

(二)审查
由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重大校企合作项目初审后,提交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审查,校企合作领导小组成员按
照各自部门职责进行相应审查。

(三)批准
校企合作项目经审查,提交校务会审定通过后,由分管校领导代表学校签署后方有效。

第三章管理
第六条日常管理
校内合作单位每个季度末向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校企合作工作总结,及时反映校企合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

在校企合作工作中签订的协议应及时交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登记。

第七条年度效益评价和周期评估工作
校企合作项目应坚持年度效益评价和周期性评估工作制度。

(一)校企合作项目的年度效益评价
校内合作单位应对合作项目的利弊考量、人才培养、服务收入、功能利用等情况进行年度效益评价,并按照合同(协议)规定检查合同履行情况,于当年12月30前报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校企合作项目的周期性评估制度
合同期限在3年(含3年)以上的合作项目,合作中期应由校内合作单位申请,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周期评估工作,全面审查合同履行情况。

第八条资产管理
校企合作项目实施期间,校内合作单位应明确合同(协议)所涉及的固定资产的权属,并明列仪器设备清单。

属合作企业承诺或书面约定赠予学校的仪器设备,应办理入帐手续。

第九条奖励及惩罚
(一)奖励
校企合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总结会,对当年的校企合作工作进行总结,对做出突出成绩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

(二)惩罚
任何个人不得擅自以学校名义私下与企业进行合作,否则学校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对在校企合作工作中不按章办事,部门或个人,由学校通报批评;对由于工作不负责任,以权谋私,给学校造成损失的部门或个人,学校给予相应处分或进行经济处罚。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二条学校与国(境)内的事业、社会团体、政府部门等单位的开展的合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并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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